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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船舶噪聲污染的整治,從中央到地方都出臺了一些監督與管理規定,采取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都給予了相關規定。在地方人大法規或政府規章中,對船舶噪聲污染的監督與管理也有較為明確的規定。應該說,對內河船舶噪聲污染的防治,各級法律法規都授權給海事部門予以監督與控制,海事部門執法主體地位不容忽視。但這些法律法規中,涉及到船舶噪聲污染管理的,一般僅僅明確了海事部門對船舶排放噪聲實施監督管理,遠沒有對工業噪聲、建筑噪聲或其它交通噪聲防治來得有操作性。這就為海事部門充分發揮海事權,加強內河水域船舶噪聲污染控制增加了難度。
內河船舶噪聲污染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法律、法規不健全,處罰依據不明確。噪聲污染被列為污染的一種,在各級法律、法規中都有所體現,并明確了內河船舶噪聲污染的執法主體是海事部門(港務監督)。但這些法律、法規具體罰責絕大部分是針對工業生產、建筑施工、社會生活以及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噪聲污染制定的,而涉及船舶噪聲污染的寥寥無幾,僅僅在某些地方法規中有所體現;同時,在違法處理上明確的依據不多。
船員環保意識差,監管困難。隨著經濟的持續增長,個體小型船舶不斷增加,而這些船舶普遍存在船員素質低、船員環保意識差的現象,船員們缺乏噪音污染的意識,沒有船員的自覺,單靠管理部門的監督與處罰,是難以禁止違規使用聲號、操作不規范等現象的,使得監管困難。
管理主體眾多,海事執法權有限。我國對內河船舶噪聲管理的部門眾多,包括環保、發展和改革、規劃、城市建設、國防科工、船檢、運管、航道等部門,看似多管齊下,實質上此項工作在各管理主體的業務范圍內僅占一小部分,甚至是可有可無,沒有引起各管理主體的重視,從而出現了部份“真空”地帶,給管理對象有機可乘。對船舶而言,海事部門僅負責噪聲污染的現場監督,而要完全控制噪聲污染,還需要眾多管理部門共同努力。
管理和監測手段不夠先進,調查取證困難。船舶在水中航行,是在不斷流動之中,要準確的找到污染源存在一定的困難;而有的噪聲污染時間短,瞬間即逝,沒有先進的監測設備可以保留下瞬間噪音排放情況,即使海事執法人員發現有可能存在的超標現象,但是工作人員還沒來得急趕到違章船舶上的時候,噪聲源早就消失了,執法人員無法取證,很難獲得處罰的證據。
主要污染源不易識別、對敏感區監管效果不佳。由于監測手段不夠先進,對主要污染源的識別能力差,無法準確的找出噪音超標的“罪魁禍首”,給執法帶來了困難。因為船舶流動性大、船舶噪音很難有規律可循,對敏感區域的影響結果不斷變化,有的船舶趁海事部門不在現場的時候就違規使用聲號等,導致海事部門對敏感區的監管效果不夠理想。
內河船舶噪聲污染監管的對策和建議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將噪音防治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通過公告欄、觸摸屏、電子滾動屏、網絡、報紙等媒介向社會公開宣傳資料,加強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內河船舶噪聲污染防治的宣傳工作,呼吁廣大船東能夠知法守法,遵守船舶噪音防治的相關法律法規。海事部門應將對船員進行噪聲污染防治教育納入其培訓范圍當中,要求他們在通行時盡量減少噪聲,在正常交會時要求減少音響設備的使用,采用手語和旗語等。通過宣傳教育,逐漸增強船舶作業人員的噪聲環保意識,由被動的“防噪”變為主動的“防噪”。
積極推進相關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標準的修改和完善。通過多種渠道,積極推進相關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標準的修改和完善,盡快出臺船舶噪聲污染管理規定、制定船舶噪聲污染標準,使船舶噪聲污染的處罰依據更充分、更明確,提高可操作性,使其能夠適應現在人民群眾對船舶噪聲污染的需求,能夠為海事部門的執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
有效控制船舶通行時間、流量。海事部門可以根據轄區通航環境特點,合理安排通行時間及流量,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通過調整船舶通行時間,合理控制夜間船舶通過居民密集區的時間,并督促船舶盡可能合理安排時間,在白天通過市區航道,以減少夜間船舶航行密度。對影響人們休息、噪聲大的船舶,采取在每天的某個時段和河段限制船舶航行,或要求這類船舶改道航行的措施,達到減少噪聲污染的目的。
對癥下藥,加強主要噪聲源的控制。海事部門應通過對船舶噪聲污染投訴的分析,確定主要噪聲污染源,然后根據污染源的性質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如禁止鳴放聲號、降低船舶排氣噪聲或要求船舶安裝消音器等。
把好船舶安檢關。在船舶安檢中,海事部門可以有針對性地對可能帶來噪聲污染的船舶實行重點檢查,檢查的重點是該類船舶的防噪設備是否安裝,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排放的噪聲污染是否超標等,必要時可以對違章船舶采取禁止開航、強制糾正缺陷等措施,迫使船舶提升防噪能力。
增強船舶噪聲污染監測力量。海事部門應成立專門的監測隊伍,配備先進的噪聲監測儀器,增強船舶噪聲污染監測的技術力量。對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船舶,海事部門可以有選擇地采取跟隨戰術,對重點對象進行重點監控,實時監測船舶噪聲污染排放情況,對超過標準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通過城市市區航段或者在市區港口作業,噪聲污染超標的船舶,可采取措施強制船舶安裝消聲設備。
加強執法力度,保護敏感區。在敏感區域對船舶噪聲污染進行重點監測,加強巡航和現場監管力度,加大對違法使用高音喇叭、擴音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起到教育懲戒的作用,減少或消滅船員可以控制的噪音違章,改善環境;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對超標的船只實施整治并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確保整治活動成果能夠長久保持。
加大信息化投入,實時在線監控噪音排放情況。針對船舶噪音取證困難的情況,建立噪音實時在線監測系統,在敏感地帶設立固定的監控探頭,對過往船舶進行噪音實時監控,獲得瞬時噪音、單位時間內的平均噪音、最高噪音等監測數據。這套系統可以24小時實時監控工地產生的噪聲,記錄噪聲超標的證據,使違法行為具有“再現性”,有效防止因“即時監控難”與“調查取證難”而產生的噪聲監管漏洞。
構建安全管理體系煤礦如何加強管理的經驗交流
**集團煤電股份有限公司新莊煤礦是一家年產90萬噸的地方企業,從建礦時起,就以高起點、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實踐中著力構建適合自身特點的安全管理體系。
一是制度嚴密。幾年來,新莊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漸形成了以礦安委會為領導、安檢科具體負責的網絡化管理體制。建立了以剿“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查隱患為主要職能的監督管理體系。除遵守國家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外,還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增加了許多安全管理內容,形成了一套科學、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領導重視。新莊煤礦安全工作成績的取得與礦領導班子的高度重視密不可分。為給全礦的安全工作作一個準確的定位,新莊煤礦不僅確立了“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視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沖擊安全,任何人都有責任搞好安全”的“四個任何”安全工作準則。而且還專門下文,明確規定了副科級以上干部每月都要下井抓“三違”數量。一月一考核,一月一獎懲,完不成抓“三違”指標者取消當月安全抵押獎勵;半年累計完不成“三違”指標的取消年終各種獎勵;全年累計完不成指標90%者自動離崗。
一將崗位大練兵意識貫穿到工作中。
崗位大練兵不僅在練兵場上練,而且應當與各項工作相結合。在實際工作中,每一名法警都要把練兵意識貫穿各項工作始終,要對照崗位練兵標準和目標,尋找自己在基本理論、基本法律法規、基本業務、技能、基本戰術、體能等方面的薄弱環節,采取針對性的練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全面提高自身素質。要做大練兵的有心人,時時處處體現練兵意識,每一次安檢,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值庭,都要做到嚴格規范,要堅持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對自身的要求,確保練必有成。
二將崗位大練兵成效在實戰中檢驗。
為確保崗位大練兵取得實效,我院制定了大練兵的考核評定獎懲制度,把練兵活動的績效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把法警參加練兵競賽的情況作為晉升、年度考評、立功受獎的重要依據。作為一種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應當在實戰中檢驗練兵成效,鼓勵法警將訓練中學到的技能知識和本領,積極自覺地運用于實戰中,而不是練一套干一套,訓練和實戰“兩張皮”,切忌訓練時熱火朝天,實戰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經驗。要大力表彰將練兵成果應用于安檢、值庭,押解,看管,應急處突等實戰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人物,要堅持開門練兵,將大練兵的成果以匯報表演、演練等形式向人民群眾和法官展示,要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實際成績向人民群眾和組織匯報,將大練兵的成效交給人民群眾去評判,只有人民群眾的認可,以及安全的訴訟環境才是大練兵成效最好的體現。
三將崗位大練兵內容融入到實戰中。
這次崗位大練兵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面向基層、面向實戰,對司法警察來說,本職崗位就是練兵的場所,押解值庭就是練兵的過程。要堅持練為戰、戰中練,把練兵融于日常工作之中。我們基層大隊要把實戰警務擺到突出位置,有針對性地開展實用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教育,同時借鑒公安機關的訓練內容應著力開展警械使用、計算機應用、徒手攻防、搜身帶離、現場急救等單兵技能訓練,切實解決自身素質不適應的問題。同時,結合實戰開展協助執行,拘傳、拘留,以及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研究,完善各類預案,對每一個實戰過程要進行總結、分析、研究,查找不足,有針對性地進行訓練,在下一次實戰中再檢驗、再提高。
[關鍵詞]地鐵站;安檢;必要性;可行性
中圖分類號: R1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安檢對象和內容
按照“逢包必檢、液體必檢、人機結合”的思路,實現地鐵安檢需求的“機檢”、“人檢”二檢一體的安檢模式,即對大包行李使用固定式“X光行李檢查機”進行逐一檢查,防止大容量危險品進入地鐵;對乘客隨身攜帶的小件物品進行檢查,增加安檢系統的嚴密程度;對檢查出的可疑物品,使用爆炸物探測器等儀器確定具體性質。
安檢過程中,安檢員負責引導乘客,并操作安檢設備對包裹、行李包、液體等進行檢查;安檢員負責對發現的危險品、可疑物品進行先期處置。
1.1安檢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引導、檢查、定性、處理。
⑴引導:旅客進站后,由安檢指示引導牌和安檢工作人員引導至安檢區域接受安檢。
⑵檢查:對于攜帶行包的旅客,使用通道式X光機對旅客行包及其隨身物品進行檢查;可疑行包被送至開包臺,同時掃描的X射線圖像將被傳送至復檢區域的開包查驗站,用以對比嫌疑行包的X射線圖像進行開包檢查;可疑行包由安檢工作人員在開包臺使用炸藥探測器對其進行復檢;對于可疑液體,使用液體檢查儀進行檢查;安檢人員使用手持金屬探測儀對可疑旅客實施抽查。
⑶定性:根據檢查結果對可疑物品進行定性。
⑷處理:根據檢查定性結果,按規定執行相關處理。
1.2安檢系統構成
安檢系統由通道式X光行李檢查機、便攜式毒氣探測設備、易燃易爆化學藥品探測設備、液體檢查設備、便攜式金屬探測設備、防爆器材、開包查驗站及安檢輔助器材構成。
2.地鐵設置安檢系統的必要性
2.1地鐵的安全隱患
⑴運行線路相對封閉:地鐵交通一般為地下、地面和高架線路,列車按照計劃線路開行。線路是封閉空間,一旦發生諸如爆炸、火災或投毒等災難事件,將給現場控制、救援和疏導帶來極大困難和障礙。
⑵空間狹窄,人流密集:地鐵站臺大多采用的是孤島型敞開式設計,安全性和防護性較差。而其出人口和通道狹窄,一旦遇上突發事件或大客流等情況,乘客的人身安全難以得到充分保障。
⑶社會人群復雜:地鐵是一個開放的場所,每天承載著南來北往的人群,復雜的社會環境和乘客自身因素都會影響運營安全。
⑷管理和監督機制較弱:雖然地鐵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明文規定,但巨大的交通客流量及監督機制的缺乏,使得處罰辦法無法有效地落實,管理多以倡導和警示為主。
⑸乘客人站安檢不全面:地鐵在實際操作中不可能象航空和鐵路一樣,在乘客登機或人站前例行必要細致的安全檢查(包括人身檢查和隨行物品檢查),因此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
2.2白俄羅斯地鐵爆炸案
莫斯科地鐵站爆炸案的硝煙剛剛散去不久,11年的4月11日,白俄羅斯的首都明斯克市又發生了一起地鐵爆炸案。爆炸裝置被事先放在奧克佳布里斯卡婭(Oktyabrskaya)地鐵站臺的一個長椅下面,爆炸威力相當于約3-5千克的TNT炸藥,在該裝置中還被塞入了大量的鐵釘和鋼珠,很明顯是希望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
當兩列地鐵幾乎同時到達地鐵站時,襲擊者用手機引爆了該爆炸裝置,共造成15人死亡、近200人受傷。
總結這起地鐵襲擊案件,不難看出,除了犯罪分子的兇殘與瘋狂之外,一個重要原因還是地鐵的安全防范不夠。實際上,無論時沙林毒氣還是自制爆炸裝置,倘若有嚴密的安檢措施,如對隨身包裹進行X光檢查、或者及時對無人看管的包裹進行回收與監控,這些慘劇或許都不會發生。
2.3地鐵設置安檢系統的必要性
地鐵交通由于人流密集、空間封閉等客觀因素導致其產生一旦發生災害事故人員不易于逃生的特點,加之此特點易于被不法分子甚至是所利用,造成大面積人員傷亡,所以地鐵內的安全隱患一直是政府密切關注的重點。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地鐵緊跟首都地鐵安檢常態化的步伐,致力于將安全隱患降到最低,也取得了很大成果。本人認為在地鐵站設置安檢設施,將安檢常態化是有必要的。
3.廣州地鐵實行常態化安檢的可行性分析
前文已從控制風險源的角度分析了地鐵實行常態化安檢的必要性,那么,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實行安檢常態化對于地鐵公司來說會存在哪些困難和阻力呢?而我們利用現有的資源又能夠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下面將就一下幾點進行分析。
3.1延長乘客進站時間
延長乘客進站時間,這一直以來都是地鐵安檢遭受詬病最多的環節。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講,安檢對于控制地鐵高峰時段的客流量,減少地鐵運營壓力,還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因為地鐵的運載能力畢竟是有限的,如果無限制地將地鐵人流引導到站臺上,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安全隱患,但是有了安檢,相當于有了一道緩沖,有利無害。
盡管地鐵安檢的“隱性”好處――緩解站臺客流壓力可以為“延時”贏回一分,但是對于生活節奏越來越快的上班族來說,即便是20s的安檢時間都顯得彌足珍貴。
對于此問題,可以通過設置安檢門來解決。這就需要設置X光行李檢查機與固定安檢門相結合的安檢設施。對于攜帶大件行李的乘客引導其走X光行李檢查機的路線,而對于僅攜帶隨身物品的乘客(通常趕時間的上班族屬此類)來說,可引導其走安檢門進入地鐵,這樣就在保證安全的同時也盡可能的保證了乘客的出行速度,同時保證了地鐵的服務質量。
3.2人力財力消耗巨大
站在公司的角度出發,在全線網內實行安檢常態化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安檢設備的購進需要一筆巨額開支,另外,站內需要增設安檢崗專門駐守在行李安檢儀旁,這是否是一種人力財力的浪費?
對于以上質疑,筆者提出以下觀點:①人力方面,目前北京地鐵和上海地鐵的安檢員都是由公安部門擔任,如若由公安全權負責在實施上存在難度的話,我建議可以采取地鐵和公安一方負責一方配合的責任制原則進行安檢的實施,并由政府及時出臺相關法規明確各方責任的同時將地鐵安檢合法化。②另一方面,為了不浪費不必要的人力資源,各地鐵站可以根據自身的客流特點細化各時間段的安檢工作,根據客流量的大小隨時增減安檢設備和人員配置。
4.結語
綜上所述,廣州地鐵實行常態化安檢是必要且可行的。我國地鐵近些年來的建設速度飛快,地鐵乘客流量更是以幾何級數增長,面對洶涌的人潮及不容樂觀的反恐形勢,加強安檢措施已是勢在必行。不可否認,地鐵實現常態化安檢的阻力很多,以目前國內的現狀來看,地鐵安檢仍然還很稚嫩,不完善之處不可避免,但是相信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安檢管理模式的不斷創新以及人們對于安檢接受度的不斷增強,地鐵安檢必將更為順暢地融入我們的生活,并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一、吃透搞懂文件精神,確保法律法規正確實施
一年來,我們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做好質量技術監督委托執法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入學習,力爭將文件精神吃透搞懂,并按照文件精神開展質量技術監督檢查活動,深入貫徹執行《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緊緊圍繞源頭抓質量,圍繞質量抓管理、圍繞管理抓落實、圍繞落實抓提高的建設服務方針,切實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和為經濟服務的大局意識。
1、圍繞源頭抓質量,扎實推進質量監管工作
圍繞源頭抓質量,建立和完善定期檢驗、專項抽查、應急抽查等產品質量監督制度,加大對安全產品、化工產品、食品藥品、易燃易爆物品、節能型產品、主導型產品、大眾日常生活必需品等監督檢查力度,采取定期檢驗與專項監督抽查相結合的方針,堅持做到檢查有記錄、查處有臺帳、處罰有依據、整改有提高的指導思想,促進質量技術監督委托執法措施的落實和產品合格率的提高。同時,我們加大對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力度,改革許可證管理工作程序,加強對許可證的監督、檢查、核審工作,積極推廣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全年發證產品的監督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5%以上。
2、嚴格按照國家技術標準,深入落實標準化制度
在質量技術監督委托執法過程中,我們嚴格依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的標準,實施標準化管理,并結合本鄉實際,建立健全標準化體系,健全適應本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質量標準體系,標準化工作井然有序的開展。同時,在抓企業標準化方面,我們一方面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優化硬軟件配套設備設施,配合企業抓好宣傳工作,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在政策方面給予保護和扶持,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提升產品質量和技術標準化改造,標準化試點工作全面啟動。在農業標準化方面,我們根據鄉情特點,實行一村一特色標準化項目建設,在召靈村,我們建成了核桃示范園和煙葉生產基地,并通過成立專業合作社,實行標準化管理;在龍頭村,我們重點發展獼猴桃和柚子,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銷售;在河馬村,突出抓好生態養殖業和土地整村流轉工作;在安民社區,重點發展商品銷售企業,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的促進了企業、農業向標準化方向發展。
3、落實計量檢測監察制度,切實加強計量工作管理
根據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需要,積極籌建計量標準和計量檢測新項目。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節能減材工作的要求,積極開展能源計量管理工作,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計量檢測體系,改進檢測手段,提高檢測精度,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圍繞節能減耗,指導幫助4家重點企業建立完善了計量檢測體系,促進企業的節能降耗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積極拓展計量監管范圍,保證電能計量的準確可靠;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計量管理和機動車安檢機構的監督管理,為交通安全提供技術指導服務。突出抓好民生計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醫療衛生單位,特別是農村、街道、社區衛生所及私人診所計量器具的檢測工作;質量計量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健全轄區打假責任制,依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健全轄區打假責任制與強化法技結合的打假理念,以專項整治為重點,強化打劣扶優、法技結合的理念,深入推進打假工作的開展。堅持用好職業打假舉報人、行業打假舉報、企業打假舉報等三個渠道的舉報信息,開展信息、計量、標準、檢測四種打假,深入查找案源,查處制假案件,深入推進打假整規工作,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做出了積極貢獻。一是組織開展了農資專項打假活動。每年在“3.15”和春耕期間,組織開展了“質量檢測進鄉村、服務農民到田頭”農資專項打假活動和“四個下鄉”(檢測下鄉、咨詢服務下鄉、受理投訴下鄉、打假力量下鄉)活動,社會各界反應強烈。二是組織開展旅游市場質量專項整治。以“五一”、“十一”“春節”黃金周為契機,組織開展旅游區計量、標準、特種設備、食品為內容的“四合一”專項檢查行動。三是組織開展食品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與此同時,我們還組織開展了藥品、食品、玩具、電熱毯、水泥、煤炭等產品的專項查處和整治,取得了明顯成效。
三、加大質量技術監督委托執法力度,切實保障“兩大安全”
從體制、機制、管理等基礎環節入手,以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為己任,嚴把食品和特種設備兩大安全關,有效防止事故和問題的發生。
1、不斷強化食品質量安全監管
認真落實食品"三員四定、三進四圖、兩書一報告"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認真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全面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并對其加大巡查力度,實行動態監測管理。
2、特種設備設施安全工作得到加強
特種設備使用、檢驗、監察推行“使用單位定期檢驗申報制度”、“特種設備使用狀態告知制度”和“特種設備延期檢驗報備制度”,促進了使用單位主動申報、檢驗機構按期檢驗和監察機構依法監管工作格局的落實。全鄉沒有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年度各類特種設備法定檢驗目標任務,為重點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完善執法監督備案審查工作,強化行政行為的監督制約
1、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認真貫徹落實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公布、備案等程序制度。堅持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必須進行認真調查研究,充分征求上級工作部門的意見,只要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管理職能的,積極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規范性文件通過后,及時向社會進行公布。同時結合我鄉的實際,還制定了《鄉企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鄉機動車安檢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切實規范了行政執法程序,為行政執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2、改革責任制評價體系,增強考核的有效性。
建立健全鄉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和打假責任制評價體系,改革考評措施,對行政許可和辦案規范性、執法打假有效性、履行政令嚴肅性等內容進行考評。一是自查自評。二是組織檢查。由政府對業務部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重點對行政許可和辦案規范性、執法打假有效性、履行政令嚴肅性等內容進行考核評分。三是組織閱卷。由鄉黨委政府對業務部門的檔案資料、案卷材料進行審閱,綜合計評分數。四是總結通報。由鄉政府組成考評組對責任部門落實情況進行匯總,綜合計評考核成績,并張榜進行通報。
五、強化各項措施,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工作
加強與各新聞媒體的合作,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原則,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工作,開展生動有效的質量法規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知法、守法、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一是邀請媒體報道質監動態新聞。二是積極開展專題宣傳活動。組織開展3.15活動、質量月查無證食品,保兩節安全等專題宣傳活動;三是積極組織重點宣傳活動。檢查食品生產企業情況、計量節能降耗情況等,營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四是及時向新聞媒體公布質量監督抽檢情況,曝光部分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的企業。
2、提高質量技術監督委托執法人員法律素質
一是建立健全質監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提高質監部門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了本部門工作人員中長期法律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將法律知識學習列入干部在職學習和培訓的內容;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了全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定期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知識講座、召開執法案例分析會等多種方式,提高了系統執法辦案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實施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證制度。對行政執法證件實行分級集中管理。三是強化公信力建設。深入開展以治理商業賄賂為主要內容的公信力建設活動,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鄉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公信力建設措施》,建立比較完善的監督機制,促進了行風和效能建設。
3、為質量技術監督委托執法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