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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企業通過對資金募集、經營和投資等活動,在一定合理條件下安排、統籌,并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使用稅法中獨有的起征點、減免稅、加計扣除等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實現企業稅收成本降低,經濟效益最大化。近年來,我國為營造良好的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環境,相繼實施了一些宏觀經濟政策和稅收制度,成為中小商貿企業減輕賦稅、增加收益、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發展的內在動力,為中小企業積極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現實基礎。我國中小商貿企業因為受先天規模小、起步晚、融資難、經營條件較差等因素影響,在我國整個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因此,中小商貿企業為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開展科學高效稅收籌劃工作刻不容緩。
一、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意識不強和認識不深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我國的中小商貿企業管理者對稅收籌劃的認識淺薄,并沒深刻全面的了解其真正的內涵。其認為企業的稅收成本是由稅務機關決定的,只需根據稅務機關的要求申報納稅。一方面有些管理者只將提高商品銷售額作為企業的唯一目標,其他的經營目標并不重視。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鉆法律的空子,或是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在企業成立時一次性的行為,無需浪費資源過多關注;另一方面有些企業管理者意識到了稅收籌劃對企業長久發展的重要意義,但由于對稅收籌劃概念缺乏全面深刻的認識,只將企業的稅收籌劃局限于“減輕稅收”,只將眼光瞄準一種稅種,并沒有從全局出發、整體考慮企業,將稅收籌劃與企業經營管理相結合,從而不利于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
(二)不熟悉稅收法規
中小商貿企業由于缺乏稅收籌劃方面的專業人才,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不熟悉,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充分的利用良好的外部條件為企業發展做貢獻。如國家出臺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優惠政策:當商貿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時,可以在稅收上享受一定的優惠,安置殘疾人員的工資除了可以據時扣除之外,還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實際支付給殘疾人員的工資按100%加計扣除。還有些地方規定中小商貿企業吸納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時,可以享受少交企業所得稅甚至是免稅的優惠。但很多企業不熟悉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忽略了稅收優惠政策所帶來的利益,無法降低企業稅收成本。
(三)稅收籌劃的基礎較差
稅收籌劃的重要基礎就是確保企業存在一套規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財務工作機制。目前中小商貿企業財務工作機制不健全,仍存在很多問題。一是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不完善,并未嚴格地執行會計政策,出現錯誤的賬目、原始憑證缺失、企業小金庫等現象,造成企業賬實不統一。這使相應的稅收籌劃制度不能正常的實施;二是財務人員的職責意識較弱,沒有盡到工作的責任,有時賬務處理存在疏漏,不能為財務分析提供準確數據,不利于稅收籌劃工作的實際展開。
(四)稅收籌劃脫離企業經營狀況
不同的企業在規模、經營方式、產品特點以及企業發展階段等方面都存在差異,很多中小商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容易盲目的模仿大企業成功案例,直接的照搬來進行企業自身的籌劃工作,忽視了將稅收籌劃與企業自身的實際經營狀況相結合,導致稅收籌劃失敗,擴大企業風險的同時也不利于企業稅收籌劃。
(五)稅收籌劃整體統籌能力不足
中小商貿企業在企業發展過程中,沒有關注稅收因素,企業缺乏整體統籌安排。如在公司開設分支機構時,企業在選擇分設分公司還是子公司上沒有一個周祥嚴密的方案,對這兩種選擇哪一種更節稅也不是很清楚。選擇開設分支機構,也沒有根據開設地的實際經營狀況和市場占有率來考慮,有時做出的決策只是依據公司領導的個人喜好。又如市場部門在進行商品促銷時,選擇促銷方案也沒有考慮節稅的問題,哪一種促銷方案最節稅,企業的稅后凈利潤最大。再如大部分采購部門忽視了最終的價格優惠,僅僅依靠供應商提供的價格來選擇供應商。如果本企業是一般納稅人,選擇的供應商最好也是一般納稅人,因為一般納稅人方便提供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可能會使企業得到更多的價格優惠。而企業的采購一般會選擇表面價格更低的小規模納稅人作為供應商,這對企業自身的整體發展不利。
二、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成因分析
(一)企業領導不重視稅收籌劃工作
我國的中小商貿企業領導稅收籌劃意識普遍淡薄。部分領導并未認識到稅收籌劃是企業具有的一項基本權利,并不認為稅收籌劃會對企業產生有利的影響。因此,企業管理者就不會主動的從企業戰略上布局,戰術上要求,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工作會耗費大量的資金和人力,中小商貿企業本身的資金就很有限,這筆開銷公司投入來進行稅收籌劃只會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小企業無條件也無需完成,這是大企業才會計劃實施的工作。
(二)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
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實施需要良好的企業管理制度作為支撐,中小商貿企業管理制度的不規范,導致財務工作不能為稅收籌劃的有序進行奠定良好的基礎。一是責任主體不明確,如企業購進商品時,需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且簽字,但往往有時企業的采購單上只有采購人員的簽名,沒有部門領導的簽名,這樣就很難確認責任主體;二是工作內容不明確,如企業財務人員認為其職責就是會計核算并向相關利益主體提供財務報告,對之前的比較稅收成本的預測、分析、控制以及相關決策的項目與自己無關是上層領導的事情,稅收籌劃工作不在其職責范圍;然而管理者認為所有的涉稅事務都應該由財務部門所負責。
(三)稅收籌劃人員專業知識薄弱、綜合素質低
一方面由于國家高等院校課程體系不完善,對稅收籌劃專業重視程度低,導致稅收籌劃方面的專業人才缺失;另一方面,從業人員在擇業時,在觀念上普遍存在對中小商貿企業“歧視”心理,而高端專業人才更是選擇大企業就業,所以,在專業人才擁有上,中小商貿企業明顯不占優勢,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中小商貿企業在管理能力資源上弱于大企業,現實中,也存在因為成本控制原因,中小商貿企業通常采用會計人員、甚至行政人員兼職稅收籌劃崗位,兼職人員專業知識的薄弱對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四)企業部門間溝通協調能力較弱
稅收籌劃工作需要企業各部門相互溝通、協調,才能整體統籌安排。中小商貿企業的各部門在采用相應方案時,只考慮本部門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沒有與稅收籌劃相關人員協調統一,而稅收籌劃人員在設計籌劃方案時,沒有做到及時有效的與其他部門人員進行溝通,只是從自身角度出發,沒有考慮到所選的方案對其他部門來說是否可行。所以,企業很難整體統籌安排工作。
三、完善我國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的對策
(一)加深對稅收籌劃的認知
首先,稅收籌劃是一項比較復雜的統籌工作,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并取得效果,需要企業領導足夠的重視,在企業管理系統頂層設計中應適當增加稅收籌劃工作的重要性,同時,應該投入專門的資金、專業的人才以保障稅收籌劃工作的高效開展。其次,在思想意識上,企業領導和相應職能人員要加強對稅收籌劃的深入理解。在宏觀上,不僅要掌握國際經濟及政策形勢,更應加強與稅收籌劃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跟蹤最新稅收籌劃政策形勢和行業動態。在微觀上,要將國家政策及相應要求同自身管理結合起來,在合規運行的基礎上,探索一套適合自身經營特點的稅收籌劃工作方案。同時,要綜合考慮外部環境和企業內部經營狀況,將制約稅收的政策、條件及因素進行詳細地分析,做出更科學合理的稅收規劃。
(二)完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完善的規章制度尤其是財務管理制度能夠為中小商貿企業合理有效的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提供便利。一是中小商貿企業應建立完整的財務管理體系,適當時可通過專業咨詢公司輔助建立完整、科學的財務管理體系,保證企業在制度建設上就規避風險。同時,中小商貿企業應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及時有效地掌握商品流動的情況;二是建立和健全企業財務管理考核機制,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同時,應嚴格執行內部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落實企業內部責任問題,強化會計監督職能,保證會計制度的落實和有效執行。
(三)促進內部整體統籌工作
中小商貿企業各部門間要重視溝通、加強合作,以主人翁的姿態共同為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提供支持。首先企業在確定一個具體的稅收籌劃方案之前,相關部門先進行分析,確定方案的可行性,選擇出最佳的方案,實現節稅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其次在執行納稅籌劃方案時,各部門應互相配合并能時刻關注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做出調整。
(四)加快稅收籌劃人才培養
一是中小商貿企業要不斷地提升企業稅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制定科學的培訓計劃,并積極參與稅務部門組織的年度稅收政策培訓班,使納稅籌劃當事人接受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培訓后,能夠深刻了解國家稅法及通曉與稅法相關的經濟法規、熟悉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同時應具備必要的財務管理知識,將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中資金、價值、時間等理論和技術方法相結合,把納稅籌劃工作做好;二是中小商貿企業應將“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給企業的稅收籌劃人才提供學習交流的機會,在與國內優秀企業以及國外企業交流的過程中增加認識、提升能力;同時,重視吸引專業的稅收人才,滿足企業人才的需求。
(五)加強與稅務中介機構的聯系
稅務中介機構的引導和服務,對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專業的稅務中介機構擁有稅務籌劃方面經驗豐富的人才,能給企業提供了“外援”,稅務機構有效的指導會彌補中小商貿企業專業人才上的不足,專業的指導也能及時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并規避潛在的財務風險。稅務中介機構的參與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大力支持,能夠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稅收籌劃更好更快的發展,提高企業稅收籌劃的檔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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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納稅籌劃以其成本小、可操作性強的優勢,日益成為現代商貿企業合法實現稅負最小化的必然選擇。本文首先介紹了商貿企業會計政策與稅收籌劃的概念;其次,對當前我國商貿企業會計政策方面的納稅籌劃意義進行了論述;再次,對商貿企業會計政策方面的納稅籌劃的運用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的建議。希望能夠對商貿行業通過合理的納稅籌劃來最大限度的減少稅收成本提供借鑒,以達到企業和國家的雙贏。
關鍵詞 納稅籌劃 商貿企業 會計政策
一、會計政策與納稅籌劃概述
1.1會計政策,是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所采用的具體原則、方法和程序。
在我國的會計政策中,有一部分是必須遵循,不受納稅籌劃影響的,如記賬本位幣的確定、會計期間的劃分、會計報告的構成、會計科目的選擇、收入的確認原則等。還有一部分是企業可以靈活選擇的,如存貨的計量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成本費用的攤銷方法、收入確認和結算方式、壞賬準備和資產損失核算方法、長期投資的核算與損益攤銷的方法等。這些具有可選擇性的會計政策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可以實現的空間。
企業作為納稅人,有必要認真分析并利用這一空間,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靈活地選擇會計政策。企業可以根據相關稅法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選擇能夠合理避稅的最優會計政策,以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
另外,企業會計政策的確定需要借助于財務人員的稅務知識水平和職業判斷。在會計實踐中,正確的職業判斷和選擇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保障。尤其是企業所得稅,由于其征收是以企業利潤總額為基礎的,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將直接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的交納??梢哉f一個完整的企業會計政策必定包含稅收籌劃的內容。
1.2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降低稅收風險的目的,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組織、經營、投資、交易等經營活動進行統籌安排的活動。
稅收籌劃的方式有多種,如縮小稅基、延期納稅、采用低稅率、稅收優惠以及涉稅零風險等,企業可以主要針對縮小稅基和延期納稅兩方面著手??s小稅基即減少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的納稅總額,以達到節稅的目的,主要通過增加成本費用、減少收入來實現;延期納稅,即納稅人將應納稅款推遲到一定合理期限內繳納。延期納稅對納稅人來說相當于取得了一筆無息政府貸款,有利于資金的周轉,節省了利息支出。
二、商貿企業會計政策方面的納稅籌劃
下面通過幾個有代表性的會計政策的選擇來探討商貿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的措施。
2.1 物資采購的納稅籌劃
商貿企業采購人員外購庫存的實際成本包括采購價款、采購費用和稅金。根據我國稅法多增值稅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享有進項稅額是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權益,而小規模納稅人的進項稅額只能進成本,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建議對于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商貿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時選擇同樣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以獲得進項稅額抵扣;如果選擇的供應商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收到其通過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多可以抵扣6%或4%的稅款,而收到其開具的普通發票則不能抵扣。
對于一些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廠商,可以計算出所采購商品的價格折讓臨界點,要求供應商適當降價,以抵消自己因拿不到17%基本稅率的專用發票而造成的損失。
另外,退貨業務在商貿企業有兩種操作:開具紅字發票沖消或在下期進貨時扣除。從增值稅抵扣角度考慮,采用后者易于商業運作,也更加有利,可以避免前期進項稅額轉出。所以,對于關系密切、交易頻繁的供應商,可以采用退貨滾動扣除制。
2.2物資庫存中的納稅籌劃
庫存商品的取得、發出和結存的計價,商貿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先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來確定其實際成本。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征收,采用的是比例稅率,因此商貿企業在進行庫存計價方法的選擇時,要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和企業的稅負期兩方面因素。
針對正處于征稅期或高稅負期的商貿企業: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建議存貨的計量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可以使當期的成本攤入擴大,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相對減少;在物價下跌的情況下,建議存貨以先進先出法核算,以擴大當期的成本攤入。
反之,當商貿企業處于所得稅的優惠期時,建議在物價上漲是采用先進先出法、物價下跌時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以降低當期的成本攤入,從而在免稅期內得到的更多的免稅額。
值得注意的是,存貨的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如確實需要變更的,應當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因此,商貿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在會計年度的末期做出正確判斷,根據企業經濟運行的狀況選擇下一年度對企業節稅有利的存貨計價方法。
2.3費用分攤的納稅籌劃
期間費用采用不同的分攤方式會影響商貿企業的利潤水平。商貿企業在選擇有利的費用攤銷方法的時候,首先對于已發生的費用應及時核銷入賬,對非正常損失及時報稅務機關審批財務損失。其次,對于費用、損失的攤銷期,商貿企業應選擇相對最短的攤銷年限,以達到遞延納稅的結果。例如選擇一次性攤銷低值易耗品,選擇稅法規定的最短年限來對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攤銷。第三,對于限額列支的費用,如公益性捐贈、業務招待費等,應準確了解其允許列支的限額,對照應具備的條件,作好統籌安排。
稅法關于價外費用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采購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如裝卸費、包裝物押金等)應視為含稅收入,在稅費征收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不少商貿企業忽略了這一點,而將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直接并入銷售額計提銷項稅額,從而多繳了增值稅。因此,建議對于代墊運輸費用,應要求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直接開具給購買方,并隨提貨單等一并移交給購買方;對于裝卸費、雜費等價外費用,應盡可能實行購買方直接支付。
2.4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
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折舊的計算和提取直接影響商貿企業的利潤水平和稅負輕重。商貿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合理選擇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在內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商貿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要考慮通貨膨脹、資金時間價值、折舊年限、企業利潤趨勢等因素。可以先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按當時的資本市場的利率進行貼現,計算出各種折舊方法下計提的折舊費用的現值總和,然后進行比較,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另外在資產減值準備上,由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商譽等資產減值后價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較小,為避免確認資產重估增值和操縱利潤,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轉回。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商貿企業應及時、靈活地計提各項減值準備,以獲得盡可能多的節稅利益。
三、會計政策選擇的建議
會計政策選擇不是個別行為而是整體性的選擇,我們在選擇會計政策時,應在貫徹國家政策的要求,遵守會計法規和會計準則的基礎上,以企業經營目標和政策為導向,結合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理財環境,細致分析一切影響和制約稅收籌劃的條件和因素,從而選擇可能使商貿企業稅負最輕的會計政策,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例如廈門某大型國企,商貿企業,主營鋼材、混凝土、電纜等建筑材料購銷。年營業收入2.5億元左右,該企業可以采用前述的方法,多從一般納稅人處進貨,交易頻繁的合作商家,退貨時可采用滾動扣除制。如果沒有所得稅優惠,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更加節稅。嚴格會計核算,將向采購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如裝卸費、包裝物押金等)視為含稅收入。選擇適合本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該企業經營的這些建筑材料,由于商貿企業資產周轉率高,采用加速折舊法,提前將成本費用稅前列支,更能起到節稅效應。在資產減值上,該企業還是采取穩健些的減值政策比較好,因為建材購銷的商貿企業,講究的是周轉率,減值不太符合節稅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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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國民經濟進步顯著,其中,對外商業貿易功不可沒,對外出口的持續增長對我國經濟的增長和可持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由于我國外貿模式和工業模式稅收的差異性,許多對外貿易企業開始重視對出口稅率政策的研究,開始進行出口退稅稅收籌劃,爭取為企業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基于此,本文對當前出口退稅籌劃及稅收籌劃模式進行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幾點對策建議,以期能夠為我國對外出口企業的稅負籌劃提供幫助。
出口企業出口退稅稅收籌劃
據相關部門調查顯示,14年我國對外貿易總額達到生產總額的46.8%,同比增長7.9%。這一數據表明我國的對外貿易活動十分發達,已有很多企業開始邁出國門,走向世界。同時,我國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免稅退稅政策來激勵出口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進一步促進我國生產總額的提升。但由于我國出口退稅制度還不成熟,部分企業對我國的出口稅收政策不不了解,不能夠做出合理的企業稅負籌劃,導致企業經濟效益受損,難以繼續運營。而也有些企業利用我國退稅政策的漏洞,偷稅、漏稅、欠稅等。長此以往,不僅損害其他合法遵守國家政策的企業的經濟利益,也不利于我國出口退稅政策的發展與完善,這些都是需要進行深入考慮的。
一、出口退稅稅收籌劃概述
1.出口退稅的含義
對于特定的區域或者國家,將已經報關離境的出口貨品所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進行返還的稅收制度,稱之為出口退稅,這種稅收制度有助于提升地區或者國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同時有助于各國之間的商貿往來。出口退稅通常分為零稅率和多征少退兩種,而零稅率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其中以減免稅為代表的稅收優惠政策和征管中的“漏洞”現象尤為明顯,這些問題導致出口產品的實際稅額與政策稅額存在不小的差距,使得退稅率小于或者等于政策稅率,進而使企業的生產成本有所增加,對企業的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2.出口退稅的形式
出口退稅一般有不免不退、只免不退、又免又退三種形式。不免不退是指國家對出口的產品,不退還銷售前所繳納的稅額;只免不退是指對于特定的產品在銷售時不征收相應的稅額,這類產品在生產或者銷售前一般是不需要繳納稅費的;又免又退是指對于特定的產品在銷售時不收取相應的稅費,而且退還銷售前繳納的稅費,以固定稅率的方式退還。
3.出口退稅稅收籌劃的意義
首先,出口退稅稅收籌劃可以有助于企業提升會計核算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可以對企業的生產模式和產品結構進行優化,可以對企I內部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其他資源進行有機的結合、調控,達到對企業資源的有效利用。其次,企業可以依據當今的稅收政策制定稅收統籌方案,減少所繳納的稅款或者達到免稅,進而在遵守我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下,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企業出口退稅稅收籌劃的有效方法
1.利用產品加工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合理利用產品的加工方式是企業進行出口退稅稅收籌劃的常用手段之一,多數企業在對外銷售產品的加工上通常采用兩種方式:一種是進料加工,這種加工方式是指由國外廠商提供原材料,而國內的廠商則負責生產,最后再由相應出口國的公司進行銷售任務;另一種是來料加工,這種方式是指從國外廠商獲取原材料,由國內公司進行加工和裝配,最后銷往國外。當兩種加工方式都是采用國內原材料時,由于退稅率一般低于征收率,此時采用進料加工則使產品的生產成本有所增加,采用來料加工時,原材料不需要支付外匯購進的稅率,出口時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國內的原材料是可以抵扣免征的稅額的。因此,企業在進行出口納稅籌劃時,在國內原材料比例小于國外時,來料加工明顯更具有生產優勢。舉個例子來說,某生產企業從國外進口四百萬的原材料,國內原材料是十萬,免稅比例為百分之九十,關稅稅率百分之十五,退稅稅率百分之九,如果該企業出口銷售收入總額為六百二十萬,則此時采用進料加工時,關稅為六萬,當期繳納稅額十五點四二萬,稅負總成本二十一萬四千二百;而采用來料加工,采用同樣的計算方式,稅負總成本為三萬兩千元。所以對于企業來說采取不同的產品加工方式,則會導致產品生產成本的不同。
2.利用產品銷售模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同樣可以從產品的銷售環節入手,合理的銷售方式可有效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當前,我國生產型廠商的銷售模式主要是出售給外貿企業或者是自營出口,同樣由于退還稅率通常低于征收稅率,這兩種銷售方式在出口退還稅收金額上也有所不同,實際操作中發現,此時采用出售給外貿公司的銷售方式,可以減少所繳納的稅額或者多退還征收的稅額;當征收比例和退還比例相同時,這兩種銷售方式繳納稅款相同。舉例來說,某企業耗用國內原材料六千萬,增值稅率為百分之十七,貨物銷售總額一億,退稅比率為百分之十三,可抵用稅額為一千零二十萬,則采用自營出口的銷售方式的時,增值稅率和退稅稅率所造成的缺口為四百萬,采用另一種銷售方式時,如果將其中八千萬出口至相應的外貿企業,則缺口為三百二十萬。因此表明,銷售方式的不同,企業的生產運營成本是不同的,企業的稅收籌劃也是不同的,具體要依據稅率的退稅率和征收率而定。一般來說,銷售至外貿公司所繳納的稅額比自營銷售要低。
3.利用申報期限進行稅收籌劃
多數生產企業的出口業務通常是穩定在某一時間或者是和國內業務循環進行的。這種情況下,企業如何合理利用申報期限就顯得尤為重要。舉個例子來說,對某企業來說單證齊全的申報時間為三個月,且七月份和八月份公司業務差別較大。該企業六月份出口業務為一千萬,增值稅率為十七個百分點,退稅率為九個百分點,七八月份加大國內的訂購量,七月份采購原材料七百萬,銷售額為一千萬,預付款項兩百萬,且已預定八月份原材料一千五百萬,七月底,生產設備到貨一百萬并取得相應的增值稅發票,余下一百萬設備,八月初到貨,八月份銷售總額一千萬,七月份時已收齊上個月的出口單證,沒有期初留抵稅額。如此在不考慮國際匯率變化影響的前提下,當七月份單證齊全進行申報時,銷售稅額為一百七十萬,進項稅額為一百三十六萬,當月增值稅為三十四萬,無應退稅額,八月份銷售稅額為一百七十萬,進項稅額為二百七十二萬,留抵稅額為一百零二萬,免抵稅額九十萬,應退稅額九十萬。由此可以發現,企業可以通過合理控制單證申報上交時間來準確把握退稅的金額。三、提升企業出口退稅稅收籌劃水平的建議
1.保持籌劃的靈活性
稅務籌劃人員應遵守相關規定,著眼于宏觀大局,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合理制定稅收的籌劃方案,敢于探索,敢于發問。一個高素質、高水平的稅收籌劃團隊,應及時聽取各方面的批評與建議,時刻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采取更多、有效的計劃對策來降低的稅收籌劃的風險性,留出可控空間,使籌劃方案有足夠的靈活性,不斷進行籌劃內容的完善與更新。
2.依法進行籌劃
是否依法進行籌劃是整個稅收籌劃最重要的一環,也是稅收籌劃能否成功的重要標準,所以這就要求稅務籌劃人員,必須要懂得相關稅制的法律法規,時刻留意稅收政策的變動,能夠對稅收政策進行深層次的解讀,要保證所制定的稅收方案是受我國法律法規保護的。其次,要準確把握稅務籌劃和合理避稅間的關系,從減輕稅收負擔來看,稅務籌劃與合理避稅有相同之處,但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合理避稅是指稅務人利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手段和制定周詳的規劃,利用稅務法律的不完善,達到減少稅額目的的方式。這種方式是違背立法精神的,是與立法的目的不相符的。雖然很多國家對于這種方式并沒有明確的表態,但這種方式是被很多企I和國家所不齒的,甚至有些國家單獨制定相應的法律來進行制約。所以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要合法且符合稅收政策的指導方向,盡量規避企業進入騙稅、逃稅的危險境地。
3.加強財務人員培訓
稅收籌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涵蓋稅收法律法規、財務、經濟貿易、物流管理、投資貿易等多個專業,知識構架也較為復雜。這就要求稅收籌劃的工作人員要有較高的綜合素養,能夠有較強的綜合處理能力,能夠從多個專業中不斷汲取知識,不斷提高自己。對于生產企業而言,要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稅務能力培訓,及時發放相關稅收政策的更新,在篩選稅收籌劃人員時,要從嚴篩選,不僅要從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考慮,也想從其綜合素質進行考量。如此企業的稅收籌劃才能更可靠、更完善。
四、結語
隨著對外貿易量的增加,我國的出口退稅政策已日趨完善,對外出口企業應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做好企業稅負籌劃,合理利用國家政策的扶持,運用正確的納稅技巧,來降低企業的對外貿易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國外競爭力,為我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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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 稅收服務 服務體系 創新
一、稅收服務與稅收籌劃的基本涵義
稅收服務主要指的是稅務單位根據行政法規、稅收法律以及自身的職責,并且以國家的稅法作為主要的依據而完成相關稅收任務。在對稅收的征收、檢查、管理以及展開稅收法律救濟的全部過程中,稅務單位還必須通過既定的科學管理方式與征管手段對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加以維護,同時,還要指引納稅人及時且正確地履行好自身需要納稅的基本義務,為他們提供綜合性的工作與服務。
稅收籌劃主要指的是納稅人為了減輕或者規避稅負在完全符合相關立法精神以及遵守有關稅法的基礎上來減輕、化解或者防范納稅的風險,從而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最終以實現最大化的利潤而展開相應的策劃與籌謀活動。稅收的基本本質主要是以國家為重要主體的分配關系,這對于普通的納稅人員來講也是把他們所具有的相關資源對國家進行無償的讓渡,并籌劃好自己的納稅事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源生于稅收本質的基本權利。為此,稅收籌劃與逃稅、偷稅是有著本質區別的。
二、稅收服務與稅收籌劃的具體關系
(一)稅收籌劃促進納稅服務的形成
納稅意識與稅收籌劃的加強有著同步性和一致性,在社會經濟發展到相應的規模與水平時,企業則會注重稅收的籌劃活動,并且還會運用有關合法形式對籌資、設立、投資、采購、重組以及N售等行動展開稅收籌劃工作,也是運用有效的稅收杠桿來對相關經濟活動進行調控,從而取得一定的效果。就拿當前稅收籌劃活動特別活躍的一些企業來說,它們大多屬于那些規范納稅且非常積極的大型企業,這些企業對于納稅活動有著非常高的遵從性,其納稅意識也比較強。為此,稅收籌劃能夠有效促進納稅服務的形成。
(二)稅收籌劃能夠加強納稅服務觀念
指引納稅人展開正確的稅收籌劃活動還需要稅務單位具備完善的納稅服務觀念,把納稅服務由傳統的精神文明范疇轉換成相應的具體行為,并且由只考慮征收成本轉換成兼顧了納稅成本的基礎活動,由關注納稅人基本義務轉換為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要想成功轉換過來則需要稅務單位在具體的納稅服務中對稅收籌劃工作加以尊重與正視,把此工作當成納稅服務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稅收籌劃促進納稅服務水平的提升
對納稅人的基本稅收籌劃活動進行規范,這就需要稅務單位的工作人員擁有一定的實踐經驗、扎實的理論知識以及相應的業務水平,他們不僅僅對稅收政策完全了解、熟悉相應的稅收法規法律,同時還必須掌握金融、會計、貿易、工商以及保險等方面的知識,在處理相應工作的過程中可以在非常短的時間內了解到納稅人的情況以及他們籌劃的意圖、涉稅環節等有關籌劃事宜,在這種情況下才能為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給出完整、真實且可靠的判斷。隨著相關稅收籌劃工作的深入,稅務單位的工作人員要不斷更新自身的知識體系,將其業務水平以及政策水平提升上來,以此來提升相關的納稅服務水平。
(四)稅收籌劃能夠對納稅服務的基本效能加以改善
為了將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工作掌握到位,稅務單位必須設置相應的機構來展開調查與分析,同時配備相關專業的工作人員采用技術方法創建相應的稅源監控體系,經過不同渠道的了解、調查、收集來對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情況進行分析,對企業的稅收籌劃情況掌握到位,同時,通過對納稅人在稅收籌劃中的具體活動展開合理、科學的評估與評定,并對它做出正確的預測與分析,提高稅收監控能力,且增強納稅服務的風險預警能力。
三、我國稅收籌劃的基本情況
我國稅收籌劃目前還處于起步的階段中,但是它卻慢慢被納稅人所運用。就稅收籌劃的實踐來分析,外商投資與國外企業的步調一致且超前,他們的具體經驗對相關內資企業具有一定的提醒作用,合法且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很好的保護其稅收利益。分析稅收的籌劃空間,我國當前稅收制度具有非常多的稅種,國稅與地稅的有關業務出現交叉的情況,有些稅收業務甚至還存在著重復征稅的狀況,且多變的稅務政策還為納稅人展開籌劃活動而提供了相應的條件與空間。從稅收征管的情況來分析,我國稅務稽查的基本力度也在逐步增強,偷稅逃稅的基本行為由于不斷加重的處罰條例而逐漸減小,執法環境也得到了良好的改善,這使得越來越多的納稅人選擇稅收籌劃而不是偷稅漏稅的形式提升其企業利益。
四、納稅服務體系基于稅收籌劃角度的創新
從理論到具體的實踐可以看出我國稅收籌劃還處于起步的階段,市場化程度非常低,為此,我國必須對發達國家的一些成功經驗進行選擇性的借鑒,與本國的國情相結合,對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加以尊重,從而發揮出稅收籌劃的有利作用,使服務環境得到優化,讓我國的稅收服務以及稅收籌劃形成合理的運行機制。
(一)納稅服務體系中融入相關的稅收籌劃工作
稅收籌劃也就是納稅人在稅收法律規定的基本范圍所展開的合法活動,它必須獲得相應的法律保護以及社會尊重。從《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中我們可以知道稅務師的基本業務范圍可以分成兩個部分,即涉稅鑒證業務與涉稅服務業務。涉稅服務中添加了涉稅培訓以及稅收籌劃等新的業務,這讓稅收籌劃業務也以正式地名目成為了納稅服務以及稅收征管體系中的基本內容。為此,在納稅服務時必須將納稅人所能夠享受到的稅收籌劃權利進行保護,對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加以維護,同時,還要把相關的稅收籌劃融入納稅服務體系當中去,以此來促進納稅人自覺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
(二)把納稅服務伸展至稅收籌劃中
當稅收籌劃工作與納稅服務體系相融合之后,在確定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基礎上,稅務單位還可以增設一些業務項目,以此來為稅收籌劃提供更多的服務,并把納稅服務伸展至稅收籌劃工作中。從加拿大的稅收籌劃工作來看,他們的服務項目共分為三部分,第一,審核回復,納稅人通過自愿的方式來對稅務單位報送有關籌劃方案,當收到這些籌劃方案之后,并于限期內對其展開審核,同時給予書面的答復。第二,分析上報,稅務單位定時對納稅人報送的相關籌劃方案加以匯總分析,再對其進行上報。這能有效完善當前的稅制。第三,責任承擔,在稅務單位對籌劃方案進行審核的過程中如果發現方案有誤導致納稅人少繳稅款的行為出現,那么,稅務單位必須根據有關法規將其責任承擔下來。納稅服務伸展至籌劃工作中可以增強稅務單位的稅收征管,推進稅務單位重視對企業的了解,并從根源上預防稅收流失情況出現,此外,它還能有效提醒企業發現一些不合法的稅收行為,從而指導企業稅收籌劃能夠做到合法運行,最終避免企業造成一些損失與產生嚴重的后果。
五、結束語
作為一名合法的納稅人,他們對于國家的稅法必須做到合理的反應,而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能夠保證涵養稅源,并調節好相關的產業結構,從而合理配置社會的經濟資源。這對于稅務單位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稅務單位必須在納稅服務的過程當中約束、監督以及規范相關的稅收籌劃行為,同時,還要向納稅人員普及國外的稅收籌劃成果以及經驗,與我國的經濟環境相結合,創建具有本國特點的稅收籌劃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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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稅收籌劃;中小企業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
(1)稅收籌劃的概念。通過中外各位專家對稅收籌劃的定義可以得知其共同認可稅收籌劃的部分:目的是減輕稅負;事前規劃;遵守法律法規,分歧集中在籌劃人和允許運行的范圍。納稅人作為行政行為的相對方,處于弱勢地位,新稅法應當限制行政主體的權力,保護相對方的利益。如此看來,首先,稅收籌劃的主體應為納稅人。其次,稅收籌劃為企業財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應遵從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第三,納稅籌劃所采取的手段應是法律規章沒有明確禁止的行為,按照“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稅收籌劃所采取的一系列行為都應是得到承認和允許的行為。至此,通過查閱資料,經稅收籌劃定義為: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而委托進行生產、經營、投資等經濟行為的事先設計和運籌的過程。(2)進行稅收籌劃的意義。所得稅的提前籌劃可降低稅收成本、增大稅后利潤、增強資金流動性和利用率。細致的納稅籌劃可以規范其決策行為,使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更為合理;籌劃促使企業節約支出、減少浪費,提高企業經管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納稅人根據稅率和稅基對納稅方案擇優選擇,根據國家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對投資進行調整,在國家經濟杠桿的調控下走向生產合理布局的道路。在整體和長遠上,國家的稅收也會同步增長。
二、中小企業進行籌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所得稅籌劃的必要性。一是,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0%以上,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人員、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了推動行業發展的主體。二是,入世之后,外企不斷涌進中國市場,外企的進入使競爭更加激烈和殘酷。中小企業面臨著國內國外大小企業的雙重競爭,由于規模小稅負相對重,想要進行競爭,就必須通過稅收籌劃控制稅收成本的比例。三是,根據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資料顯示,內資企業在稅源來源中占25%左右,外資企業占了15%左右,內資企業比外資企業高出了將近10%的稅負,中小企業稅負負擔明顯過重。四是,中國市場的不斷開放使中小企業擴大市場變得異常艱難,中小企業要想增強競爭力只能從內部著手,加強內部管理、減少成本來實現利潤最大化。(2)所得稅籌劃的可行性。一是,中小企業規模小、組織構造簡單等優勢,可以使企業在沒有超出正常經營范圍內節約稅收成本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相對也較大,進行稅收籌劃具有可行性。二是,計劃經濟下把納稅看作是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有性,突出了國家的權威忽視了納稅主體的合法權利。三是,但凡重視稅收籌劃,這個國家一般都會有比較完善而又相對穩定的稅收制度,這主要是因為稅收的環境影響企業的納稅方案質量。有關稅收的法律和法規,都是對當事人雙方行為的規范,規定當事人雙方如何讓在給定的空間內爭取到最大的經濟利益。隨著我國在1994年進行稅收制度改革,我國的稅收體制也一直在不斷的完善著,這也為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護。四是,政府為了調整產業結構、刺激國民經濟增長,會實施差別稅收政策,這些存有差別的稅收政策給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和減輕稅負創造了極大的可能和機會。
三、新所得稅法與舊法的不同
(1)企業進行居民和非居民之分,明晰了納稅的主體。新企業所得稅法拋棄了舊法形式重于實質的作法,將企業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一律采用“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更加注重實質;而舊的企業所得稅法把納稅主體分為內資和外資,內資以獨立核算單位為納稅人,外資以法人為納稅人,舊法只做形式的區分,實質上并沒有區分法人和非法人,納稅的對象容易混亂。(2)實行更具國際競爭力的稅率。新所得稅法實行內資外資一致的稅率25%,小型微利企業為20%。我國實行的25%的稅率,雖然屬于國際中等水平,但也保證了企業的競爭力并吸引了不少的外資。新企業所得稅法實行的小型微利企業20%低率,為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平等競爭創造了條件。(3)建立以產業為導向的稅收優惠制度。舊企業所得稅法的優惠政策以區域優惠為主,而新法將其變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并兼顧社會進步的優惠格局。新法不僅完善了稅收政策,還明確了產業以及區域的導向;通過給予高新技術的優惠照顧,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產業也不斷的在升級。
四、中小企業在新所得稅法下的稅收籌劃方法
(1)企業組織形式選擇。一是,公司與非公司的選擇。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我們國家對公司和非公司制企業實行有差別的稅率,如果選擇公司制企業,就要承擔雙重的納稅義務,繳納完企業所得后還要繳納股東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選擇的是非公司企業制,那就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由于公司制企業承擔的責任重于非公司制企業,所以企業應該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減少稅負,達到節稅目的。二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選擇。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有關納稅上的規定,差異巨大。若為控股型的子公司,因其母公司與子公司各自有其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母公司不必承擔子公司欠下的債務,所以子公司的虧損就不能抵充掉母公司的利潤,也就自然不能減輕公司的稅負;如果選擇了分公司,它雖然擁有自己的名字但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所以經營的所有后果都由它的母公司承擔,這樣是可以抵充總公司的利潤,可以減輕公司的稅負負擔。(2)不征稅收入的籌劃。那種不屬于由經營帶來的經濟利益,納稅人也不負納稅義務的收入即為不征稅收入。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四種不征稅收入: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其他不征稅收入。所以,企業應該努力獲取更多的國家財政補助之類的資金支持,從而減少稅收支出。(3)扣除項目的籌劃。一是,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公益性捐贈扣除比例進行了統一規定,規定不超過年利潤總額的12%的公益支出準予扣除。中小企業可利用公益性捐贈的稅前扣除比例提高參與社會公益事業,也能減稅。二是,舊法中內資企業實行計稅工資制度,如果內資企業提高了職工的工資,就會繳納更多的企業所得稅,這樣的規定極大的打擊了企業改善職工福利的積極性。新所得稅法取消了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對于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三是,新稅法把廣告費用和宣傳費用進行了合并,規定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15%就可以扣除,并且超過部分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五、結語
中國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并不斷完善,我國在加入WTO后稅收項目也與國際標準逐步接軌,稅收籌劃的發展事態良好。但就目前而言,我國針對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研究還比較少。不論我國現階段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進行到何種階段,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始終具有重大意義,這就要求我國的中小企業根據經濟變化不斷調整企業所得稅的籌劃計劃,實現企業的目標。稅收籌劃的核心是企業所得稅,因所得稅具有高度的復雜性和技術性,外加本人的知識水平實在有限,不能對中小企業依新企業所得稅法進行稅收籌劃進行更廣更深的研究,這需要后續的政策的出臺來幫助進行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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