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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到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之中;
(二)將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三)規劃重大項目要論證區域和項目周邊安全條件。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指導工業、信息業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的貫徹;
(二)加強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調整,嚴格行業準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
(三)負責工業、信息業、電力、民爆器材行業的安全管理,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負責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學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落實防范措施;
(二)將安全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指導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
(三)負責組織對教學設施安全檢查工作,強化對校辦企業和教學場地出租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
四、市科學技術局
(一)負責對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指導安全生產新技術開發與推廣應用;
(三)加大對安全生產重大科研項目的支持,引導企業增加安全生產研發資金投入,促使企業逐步成為安全生產科技投入和技術保障的主體。
五、市公安局
(一)負責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
(二)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隱患和道路交通危險點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對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實施安全監管;依法對劇毒、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環節實施監管;
(四)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監察局
(一)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查處涉及事故的違規行為;
(二)負責對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的認定,并監督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市司法局
(一)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廣泛宣傳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負責勞動教養、戒毒及康復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財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保障安全生產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二)加強國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負責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落實工作。
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將安全生產納入到各級政府和部門績效考核中,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二)監督檢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將安全生產相關知識等內容納入到農民工培訓教育之中。
十、市國土資源局
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突出事件應急管理。
十一、市環境保護局
(一)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核事故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二)依法對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利用和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三)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處置和應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一)負責宣傳貫徹建筑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建筑單位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和建筑市場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二)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等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負責道路、橋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客運、貨運站(場)、維修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品道路運輸資質的審查和監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二)負責水庫堤壩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農村經濟委員會
(一)負責葦業、林業、糧食生產安全管理;
(二)負責畜產品加工企業安全監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與漁業局
(一)負責漁業安全生產管理,依法對漁業船舶作業、漁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災減災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二)負責漁港、碼頭和漁船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
(三)負責捕撈作業事故的報告和調查工作。
十七、市服務業委員會
(一)負責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商貿流通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強對商貿流通領域的安全檢查,治理事故隱患;
(三)監督檢查商貿項目貫徹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從源頭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衛生局
(一)負責衛生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醫療場所的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隱患的治理工作;
(二)負責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和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
(三)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醫療衛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廣電局
(一)負責文化場所及設施、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文化重點工程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文化進企業、進社區活動,提升全民安全意識。
二十、市政府法制辦
(一)負責有關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二)受理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復議案件,協調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和爭議。
二十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一)加強對外資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指導外資企業、外資建設項目履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二)將外貿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納入建設項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二)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與口岸局
(一)負責水路客、貨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水上交通安全檢查;
(二)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三)負責打擊“三無”船舶和報廢船舶航行等違法行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危險物品行為;
(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二)負責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維修、使用等各環節安全管理;
(三)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負責全市旅游場所和旅游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將安全生產條件納入評定旅游景點之中;
(二)負責全市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參與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與調查處理。
二十七、市農機局
(一)負責指導、監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機的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
(二)負責農機登記、安全檢驗、農機駕駛人員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農業機械事故的統計、報告、分析,參與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十八、市氣象局
(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服務保障。負責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工作,及時天氣預警、預報信息;
(二)負責雷電災害安全防御工作,組織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查和檢測;
(三)負責無人駕駛自由氣球和系留氣球、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有關規定,開展人民防空設備設施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二)參與防災救災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組織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組織實施有關建設工程的消防審批和驗收,對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三)負責火災和突發事件等重大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隊
(一)宣傳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負責公路交通應急管理;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險路段的隱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隊
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傳部
負責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三十四、市總工會
(一)負責對全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實施監督檢查,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
(二)指導企業開展群眾性勞動安全、職業衛生和培訓教育活動;
(三)參與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十五、共青團市委
組織青年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增強共青團員和青年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三十六、供電公司
(一)貫徹執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有一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為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的綱領。體現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同時體現事故損失控制、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以及持續改進的思想。
應急策劃
應急策劃是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礎,是應急準備、響應的前提條件,同時它又是一個完整預案文件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煤礦的基本情況以及危險分析與風險評價、資源分析、法律法規要求分析等結果。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煤礦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
(2)危險分析、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危險分析結果應提供:
地理、人文、地質、氣象等信息;
煤礦功能布局及交通情況;
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重大事故類別;
特定時段、季節影響;
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危險目標的確定。可選擇對以下材料辨識的事故類別、綜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確定危險目標:
重大危險裝置、設施現狀的安全評價報告;
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
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
其他。
(3)資源分析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以及應急救援所需資源: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相臨煤礦可利用的資源
(4)法律法規要求法律法規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列出國家、省、市及應急各部門職責要求以及應急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文件,作為編制預案的依據。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其他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也作了相應規定。
應急準備
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明確下列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依據煤礦重大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應包括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人。明確職責,主要職責為:
組織制訂煤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交通安全承諾書范本一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杜絕或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我與學校簽訂交通安全保證書.
1,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為學生樹立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形象.
2, 對學生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利用晨夕會,班會等時間,進行1-2次交通安全方面專項教育或專項檢查總結,并要采用教學掛圖,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堅持經常地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教育,教育學生文明行路,主動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自覺拒絕乘坐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及無牌無證無運營手續和超載車輛.
3,利用家長會等有利時機,搞好對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同時請家長配合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4,嚴格執行路隊值班制度,在學生上學和放學時堅持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引導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并做好值班記錄,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5,做好學生與班級的交通安全保證書簽定工作,配合學校做好家長與學校的交通安全保證書簽定工作.
6,及時發現,掌握學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學校匯報,努力進行整改.做好車輛的摸底排查工作,發動學生及學生家長向學校和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以上各項我保證做到,請領導進行監督.
學校(章):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
校長(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交通安全承諾書范本二
(家長向學校保證)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杜絕或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作為學生家長,我與學校簽訂交通安全保證書.
1,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為學生樹立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形象.
2,對學生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他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意識和能力,鼓勵其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3,不讓學生乘坐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和無牌無證無運營手續的車輛上下學,不乘坐超載車輛.及時向學校及有關部門舉報運載學生的可疑車輛.
4,切實盡到家長的職責,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
以上各項我保證做到,請學校和老師予以監督.
學校(章):__________
家長(簽字):_________
【關鍵詞】工程監理;安全責任;建筑施工
近些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建筑行業也發展蓬勃。在這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形勢并不容樂觀,其事故率僅次于采礦業,對建筑工程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脅。工程監理是建筑市場的三大主體之一,對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自然而然要承擔著一定的安全責任。但是我國法律法規對對工程監理安全責任的規定并不明確,并沒有一些特別地要求工程監理履行安全方面的條款。
1 現行法律下監理所具有的安全責任
1.1 工程監理的安全責任并沒有法律依據
目前包括《建筑法》在內的法律法規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工程監理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而且業主們與工程監理所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約定中也沒有此方面的要求。事實上,工程監理,作為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它本身并沒有能力承擔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它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是由業主們委派的,而業主對建筑的安全是不負任何責任的,所以說業主也不可能將安全責任委托給工程監理。所以,這種認為工程監理有安全責任的認識是不恰當的,它沒有法律依據。
1.2 有可能承擔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雖然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規定工程監理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但并不意味著工程監理可以對工程的安全責任不管不問。《建設監理規范》規定:“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撤告、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安全措施)、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施工出現了安全隱患,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隱患時,可簽發停工令”。所以工程監理的工作范圍已經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這就很有可能因為自身的過失而產生一定的安全責任事故。
工程監理的基本職責就是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工程建筑的實體進行驗收。如果工程監理降低物資材料的技術指標,跟施工單位沆瀣一氣,把不合格的設備和配件應用到施工建筑中,且還不認真督促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一旦出現嚴重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規,工程監理不但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且情節嚴重時還要受刑事法律責任。
《刑法》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就說明,如果工程監理人員因違反國家規定而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將承擔一定的工程安全事故責任。
2 落實監理安全責任所應采取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體系
由于建筑工程出現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較大,所以工程監理單位為此而受到處罰的風險也就比較大,并且有可能受到停業整頓、金錢處罰、降低資質等,從而對監理單位的經營和發展造成很不好的影響。另外,如果出現嚴重的安全事故,那么相關責任人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和承擔賠償責任,這就導致工程監理單位的人員在內心里產生不安。所以,工程監理單位應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做好監理的職責,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安全管理體系包括以下多個方面: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確定分管的領導和各級部門,在各級崗位中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編制工作的指導原則,確定考核檢查的標準,以更好地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監理單位內部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對總監理師在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考核工作;為了轉移相應的風險,監理單位要建立一定的監理責任保險。
2.2 強化監理隊伍建設
對工程的監理需要將安全工作與其他監理工作積極協調起來,這樣才能認真落實監理安全責任。在現場的監理人員是監理安全責任的主體,他們在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標準,開展自己對施工單位的監理工作,與此同時,檢查施工過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盡力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所以說,監理單位加強自身隊伍的建設就顯得非常重要,任何一個監理工作人員都要熟練掌握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以滿足自己監理工作的需要。
另外,工程監理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員工個人修養和素質,樹立正確義利觀。人的生命是異常寶貴的,所以監理工作人員應該認真負責地做好對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和質量規范進行驗收工作,保證工程的安全和人生命的安全,決不允許自己以犧牲國家或他人的利益為代價來牟取一己私利。
2.3 做好預防預控工作
在《建筑法》制定之際,根據我國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說,工程監理只是局限在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工程項目的建設,而項目建設的安全事故在施工階段發生,監理單位對工程的安全負責監理工作。
為了實現對建設項目安全事故的預防目標,監理單位應該做到以下工作:針對施工所處的實際環境,制定出確保安全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實現提前預防控制的目的;對那些進入施工工地的物資材料、設備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對安全防護物質進行驗收、標識和檢查;對特別予以重視的防火部位和物質進行標識和防護,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保持作業環境和生活設施文明衛生、規范有序,保持道路暢通和周圍寬敞;對那些有更大危險的施工活動部位進行專人監控;做好施工過程的記錄;從組織和制度上建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工作。
2.4 積極利用信息技術進行建筑安全管理
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使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成為可能。該系統建立后,可以由工程監理單位將全國各地所有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信息輸入系統,隨時供社會從中獲取經驗和教訓。這樣,監理單位就可以利用信息技術所建立的建筑安全管理系統做好安全工作的事先控制。
2.5 監理人員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供專業技能和執法水平
工程監理人員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對于《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等這些法律知識條文要掌握熟悉,在自己的工作當中嚴格貫徹和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保證工程的質量,避免工程項目出現隱患和安全事故,從而做好自己應盡的監理職責。
2.6 妥善保存監理資料
做好監理工作需要完善地保存相關資料。這一方面是檔案管理的所要求做的,另一方面也是出現安全生產事故之后,因為有完善地保存相關記錄資料而可以防止監理單位被錯誤地追究責任。
3 結語
我國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安全責任,但是如果工程監理人員因違反國家規定而造成了工程安全事故,那他們也將承擔一定的工程安全事故責任。既然工程監理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責任,那么如何落實監理安全責任呢?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體系、強化監理隊伍建設、做好預防預控工作、積極利用信息技術進行建筑安全管理、監理人員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供專業技能和執法水平、妥善保存監理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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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國共發生各類事故506376起,死亡101480人。平均起來每天要發生1387起,死亡278人,從這組數字可以看出當前我國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雖然自2003年以來我國的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但是絕對數仍然非常高。去年,我省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25557起,死亡4202人,這兩項指數還遠遠高于全國的平均數。因此,如何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已成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的一項重大任務。今天,圍繞預防和遠離安全生產事故這個話題,與大家共同探討、共求安全。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雖然是很短暫甚至是瞬間的事情,但其所造成的危害是深刻而長久的,甚至是難以彌補的。其危害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4個方面:
1、對個人而言:健康和生命是追求理想,成就事業的基礎,一旦發生事故而導致肢體殘損,疾病纏身甚至失去生命,其損失是無法挽回的,對個人來說其影響是最直接、最嚴重的。
2、對家庭而言:個人是家庭的一員,任何人對他的家庭來講都是唯一的。生產者遭遇安全事故,不但可能使家庭喪失經濟支柱,帶來沉重的負擔,也給家庭成員的感情帶來嚴重的傷害。一個背負沉重債務包袱和殘缺的家庭是沒有幸福可言的。
3、對企業而言:發生事故則預示著面臨巨大的損失,影響生產,損害聲譽,嚴重則導致企業破產關閉,相關負責人甚至還要面臨法律的懲罰。舉個例子:2007年5月5日,山西省臨汾市蒲縣克城鎮蒲鄧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183.44萬元。事后,該礦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礦長郝英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680萬元,同時,相關部門依法沒收了該礦非法生產銷售煤炭所得1314.5萬元,并處以違法所得2倍罰款2629萬元,兩項共計3943.5萬元,并依法吊銷了該礦相關證照、實施關閉。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業發生事故的代價是十分巨大的,特別對于那些重特大事故,很多企業本身根本無法承受。
4、對社會而言:事故的發生容易導致不穩定因素的增加,激發矛盾和沖突。一個事故頻發的社會,必定不是一個穩定的社會。
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企業安全生產意識不強。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雖然在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相對發達國家而言,仍然有很大的差距,目前,發展經濟仍然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強調發展固然沒錯,但很多企業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生產措施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落后,甚至有些企業無視法律法規,為了追求利潤,不顧職工生命安全,違法違規生產,導致事故的頻頻發生。
二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監管力量薄弱,監管不到位。部分監管部門的領導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安全生產意識不強,沒有真正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對于一些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不及時,特別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追究難度大,處罰過輕。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安全生產監管職能弱化,在安全生產的投入上也存在著嚴重不足的情況,使監督檢查不到位。例如:2007年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4.18”鋼水包傾覆特別重大事故、2007年湖南省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8.13特別重大坍塌事故,這兩起事故有個共同的特點,其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相關監管部門監管不力,嚴重失職。應當說這樣的例子是非常多的。
三是不少員工缺乏安全培訓,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差。很多生產企業的一線員工文化素質普遍較低,安全生產意識薄弱,自我保護能力差,再加上企業沒有組織他們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缺乏相應的應急技巧,難以自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故發生的概率和嚴重程度。
四是我國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某種意義上講就是法制經濟,但是目前國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安全生產立法顯得滯后,國家現行的相關安全法規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行為制約作用十分有限,對那些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業主缺乏震懾力。因而我國目前企業的安全管理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種企業的自律行為,其安全管理效果因企業素質特別是經營者的素質不同有著巨大差別,這是當前各類事故不斷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如何預防和遠離生產安全事故
(一)突出重點抓教育總結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可以說人為因素占了很大成分,真正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不多。而所謂的“人”主要是指領導干部、生產管理者和職工。因此,我們要把安全生產教育作為預防和減少事故的重點來抓。
首先,作為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發展觀,深刻認識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安全生產關系到社會穩定的大局,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連,而且與自己的利益也緊密相連,因為一旦出了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將被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受到嚴厲處分,自己的前途也隨之毀于一旦,人生價值的體現也將受到影響。
其次,作為生產者要做到能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克服僥幸心理,自覺加大投入,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排除安全生產的隱患,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讓從業人員和群眾真正了解所在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的危險因素,樹立起“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識和防范能力,關鍵時還要有對不安全的生產環境說“不”的氣概。
(二)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監管,樹立安全監督意識
要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力度,進一步理順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政府監管與企業管理等方面的關系,明確各自的職責。要搞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關口前移。一方面要督促企業做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對安全隱患堅決做到原因清、責任明、整改到位,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監控職工安全生產;另一方面,隨著科技的發展,生產設備的更新,要監督企業對日常的作業程序、操作規程進行深入檢查和修訂,并要求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以防止任由員工按“老經驗”“老方法”盲目操作,從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同時,還要強化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已經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