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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執行市委《關于推行財務公開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將財務公開與政務公開和加強廉政建設相結合,把財務收支處于干部群眾的監督之下,經院黨支部和院務會討論決定,在院內推行財務公開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推行財務公開的意義和基本要求
(1)推行財務公開是政務公開工作的細節和深化,是依法行政內在要求,兩者相輔相承,互相促進。
(2)推行財務公開是促進廉政建設,愛護和保護干部的主要手段,是貫徹落實中央八條規定的具體措施。
(3)只有推行財務公開、群眾監督,才能切實把聚財、理財、管財這幾個環節工作抓好、抓實。
(4)推行財務公開制度的基本是求是: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建章立制、嚴格標準、抓好落實、全面推行、強化宣傳、嚴肅紀律。
2、具體實施內容
財務公開包括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財務收支標準公開、審批程序公開、財務結果公開。
(1)財務管理制度公開
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制訂、出臺、公開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2)財務收支標準公開
收入標準依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的收費范圍、要求,以及地區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對單位各項收入進行建章立制,規范收入范圍、支出標準,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各項支出的范圍和標準執行。
(3)審批程序公開
制訂切實可行的各項資金和經費開支審批制度,明確審批權限和程序。
(4)財務結果公開
財務結果公開是財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包括單位期末整體收支情況,重大的收入項目如收費收入、罰沒收入、資產處置收入等,重要的支出項目如會議費(含專項會議費、業務會議費)、藥品、醫療設備采購和基本建設及維修費,以及一些公益性的一次性專項活動和大型活動經費等。
對一些公益性的一次性專項活動和大型活動,應嚴格制訂預決算經費審批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機構,及時報告分管和主管領導審批。
對基本建設項目,要按照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實行公開招標,公平競爭,標底必須由財政部門或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對設備的采購,仍堅持使用科室申請、設備科論證,院領導班子審核集體決策的辦事程序。
財務結果公開要做到:定期、定人、定項目、定規范。
定期:分月公開,每月10日以前;年底公開全年財務結果。
定人:各項公用經費支出要盡可能公布到各職能科(室),如辦公經費、業務經費、會議費、業務接待費和車輛修理費等。其中,對能公布到個人的要公布到人,如差旅費等。
定項目:指各項收
關鍵詞:財務管理模式 民主理財制度 財務公開制度
一、我國現行鄉村財務管理模式及問題
我國從1993年以來,對農村財務管理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中央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范農村財務的法律法規和財會制度,各地也探索和實施了大量的農村財會改革的措施,各級農經管理干部也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都沒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我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我國現行鄉村財務模式
我國農村目前實行的財務管理模式主要有:村賬鄉監(管、審)、零戶統管、會計委派(具體形式主要有:集中委派、分戶委派和專項委派等)和財務等幾種會計管理模式。
村賬鄉監:就是行政村、鄉鎮企業的財務收支及會計憑證,經村委和村民理財小組同意,報鄉鎮財政所審核監督。對合格的會計憑證,由村會計定期送到鄉統一保管。村會計定期編制村財務報表,經鄉鎮財政所認可蓋章后,作為村財務公開的依據。
零戶統管:就是鄉鎮各單位取消原單位會計,所屬單位的會計工作由鄉鎮財政所集中管理,實行報賬制。
會計委派:會計委派制就是鄉鎮政府部門憑借管理職能,委派會計人員代表政府監督村級或集體企業資產經營和財務會計情況的制度。
財務:財務制就是對村賬由鎮統一集中記賬,對村集體資金在保持村所有權、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交由鎮政府專戶管理。
2.我國現行農村財務管理模式的缺陷
目前實行的農村財務模式并沒有真正理順農村財務關系,而是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進行制度設計,較少考慮村級財務的自和自我完善的機制,沒有處理好村民“自治”和政府“監督”的關系,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具體表現為:
第一是不合法:上述農村財務管理模式,首先在合法性上存在先天不足。因為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的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而在這幾種財務管理模式下,村民或村委會花錢的最終審批權卻掌握在鄉鎮政府管轄的會計機構手中,實際上等于鄉鎮政府涉嫌插手農村財務管理,明顯違背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村民自治的有關規定,更使村民及村委會的財務自主管理權遭到實質害。實行這樣的措施,表面上是為解決農村財務混亂的問題,但其實際上卻是在村民自治的格局下,鄉鎮奪回其對村控制權的權力博弈。
其次是不合理:以上幾種農村財務管理模式實際上是政府借行政命令破壞村民自治格局下的正常“游戲規則”,使得鄉鎮侵占了村民及村民委員會對村級財務的控制權。使鄉鎮政府插手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務包括農村財務管理有一個合理的借口,當然不利于農村基層組織民主政治建設,更不利于村民民主意識的培育。假如借故“村干部和村財務人員普遍素質不高,財務自我管理水平低,村民的民主意識弱”,就干脆下權上收,這也是典型的“上智下愚”頑固觀念在村民自治環節的反映和暴露。本是村民自己說了算的事,偏偏要政府為其“做主”,這就難怪一些村民擔心,村里的財務交到鄉鎮以后,為鄉鎮政府侵占村級財產提供了便利條件。如果對鄉鎮政府的監督不力,極易造成鄉鎮政府濫用權力,對村級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再次是損害農民利益,加重農民負擔:一些地方規定村里一定數額的開支“必須由主管鎮長審批”,如此規定,實際上已演變成“村財鄉占”,再加上監督權過于集中,故而很難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財務混亂的問題。尤其是在一些地方,鄉鎮竟規定對代管村收取比例高達10%的“代管費”。更有甚者,一些鄉鎮利用手中的權利,把“村賬”當成了鄉鎮政府的“小金庫”,侵占村民的合法財產;有的鄉鎮干部甚至把送給上級部門和領導的各種“贊助”,也拿到“村賬”上“實報實銷”,這樣的做法引起了群眾反對。這些做法,破壞了正常的農村財務管理秩序,侵害了農民的集體利益,助長了基層干部的權力腐敗,必然會影響農村穩定的大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二、 改革農村財務管理模式的原則
當前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維護集體和農民利益顯得更加緊迫。解決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靠老辦法不行,必須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創新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機制。具體應遵循以下原則:
1.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必須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這個中心。
2.凡是有利于經濟發展、共同富裕的管理辦法,就是好辦法。
3.是要圍繞農村經濟的發展,確定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的目標。
4.是要適應農村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探索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效方式。
5.是要用改革創新的精神,解決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突出問題。
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是黨的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當前,黨的農村工作的中心是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三、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
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是實行村民公治、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是增加農村財務管理透明度的重大舉措。近年來,農村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對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規范村組干部的財務行為,鏟除農村腐敗現象,遏制集體資金流失,增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透明度,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民主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它充分發揮了村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使村級事務出現了“村民事務村民管,明明白白做主人”的嶄新局面。
1.我國農村目前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農村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民主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目前農村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還存在著諸多的漏洞和弊端:
(1)民主理財組織不健全,民主理財制度不完善。村委會組織法頒布后,村委會成員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可是民主理財組織的建立卻未能與之同步,民主理財組織的產生仍按慣例:一是直接指派。即由村主要干部指派相關人員參加。二是個別推薦。即由村班子成員或各小組組長個別推薦理財人員。三是臨時湊合。即為應付檢查由村組臨時編報理財小組人員名單,實際上從未組織理財活動。這些做法未能體現大多數人的意愿,不能把真正原則性強、有能力、懂賬務的人員推薦上來,未能樹立理財組織的權威性。目前相當一部分村雖然成立了村級財務民主理財監督小組,但在實際工作中監督機構的代表和理財人員業務素質差,責任心不強,對財務公開漠不關心。還有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變動頻繁,交接工作不到位,致使出現“節節賬”、“片片賬”,民主管理失去效用,村民監督失去有效性。
(2)理財人員業務素質不高,民主意識不強。隨著社會的發展,記賬方法和核算方法越來越科學,從整體上看,農村理財人員素質不高。從其基本構成來看,存在“四多四少”現象,即中年人多,青年人少;文化層次低的多,文化層次高的少;對會計知識一知半解的多,真正熟悉會計業務的少;追求私利的多,真心理財的少。直接影響實施民主理財的效果。有些理財人員存有“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思想,他們不是代表群眾的利益去理財,而是從維護個人的利益和小團體利益出發,遇到問題,不是繞道走,就是緘默無言。以這樣的心態去理財,必將民主理財工作推向惡性循環。
(3)主管部門疏于管理,領導干部意識淡薄。我國新體制下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缺乏研究和探討,管理模式陳舊僵化,對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僅僅是應付,財務管理沒有被足夠重視。相當一部分村級干部疏于管理,甚至對村組財務不過問,認為這些事情有專人負責,財務工作無非是收入支出問題,你拿票據,我簽字,到財務人員處報銷。在村財務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缺乏,管理無序的問題,沒有一套科學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即使有些規章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個人說了算現象比較突出,財務監督薄弱。
(4)財務公開流于形式,目的是應付檢查。雖然各級政府和部門制定了比較完善的財務公開管理制度,但具體實施過程中,不按制度辦事、違規操作問題時有發生,諸如公開內容籠統,對存在的問題采取遮遮掩掩,避重就輕,半公開、假公開的問題屢見不鮮,因而不能真實反映村級財務內容,致使群眾看農村財務公開內容尤如“霧里看花”,看不懂、看不清。村級財務公開工作推行了幾年,但基本停留在形式上,很不規范。財務公開隨意性大,無計劃,不定期,主要目的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不是為了管理好農村財務。
(5)審計部門監督不力,可操作性不強。目前農村財務審計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縣級審計局,二是鄉政府下設的審計組織。雖然都有審計人員,但由于農村財務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當年直接到村審計的很少;即使審計出問題,也沒有及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懲處,使審計工作走了過場。
2.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的對策
針對農村民主理財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筆者認為從以下幾個方面作為著力點,抓緊、抓實、抓好。
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不可能是全員參加,只能是選派代表,具體人數可根據村組的規模確定,參照理財人員標準,通過選舉產生,以理財組織的信譽來保證理財組織的代表性和權威性。農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些群眾對干部有意見,便說其有經濟問題,并以此來蠱惑群眾,使干群關系緊張,擾亂農村穩定。之所以有群眾被蒙騙,實際上就是群眾對理財小組不信任造成的。
建立健全財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應由群眾“點題”。村務公開應充分體現群眾的意愿,把公開內容的選擇權交給群眾,讓群眾對村務公開的內容進行“點題”,變“村務公開什么,群眾就看什么”為“群眾想看什么,村務就公開什么”,深化公開內容,讓百姓明白,干部清白。同時,各村應組建由老干部、老黨員、村民代表組成的村務公開監事會和理財小組,負責對每期村務公開的內容進行審核,在公開欄里開辟“群眾意見反饋欄”和“群眾意見箱”,將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在公開欄中公布,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把村務公開由群眾“點題”制度落到實處。
作者單位:河南科技大學政治與社會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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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池淑琴.村級財務存在的問題及審計思考[J].經濟師,2005,2:190.
(一)濫用集體資金,開支混亂。
有的村組織財經紀律意識不強,仍然存在著擠占挪用集體資金現象;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報冒領和重復報銷的手法套取集體資金。比如在土地征用中,有一些村干部通過虛報土地征用面積和人數、款項,套取國家資金,截留擠占土地補償費,直接損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隨意性大。
主要表現在:(1)會計核算不及時。按照財務制度規定,應每月報賬一次,但實際工作中普遍存在著坐收坐支現象,不按時報賬,有的半年報一次,有的一年只報一次帳;(2)收支票據不規范,入帳手續不完備,有的認為只要是正當和合理的支出,不管什么票據都可以記帳、報帳,甚至有的在合理支出憑證后沒有任何的附件證明;(3)沒有規范的費用審批手續。(4)現金制度形同虛設,部分村委會庫存現金巨大。
(三)財務制度不完善,缺乏相應的制度約束。
大部分村沒有建立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有的雖然建立了,但執行不力,相關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手續不健全。一些村財務管理制度比較松懈,財務報銷制度不夠規范,單據審核把關不嚴,在資金使用上就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制度來認真執行,不少村的財務收支和集體資產大多是村支書或村長一個人說了算,導致村集體資產流失的現象屢禁不止。
(四)財務公開流于形式,民主理財不扎實。
目前許多村組織的財務公開不盡人意,主要表現在大多數村組織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能定期公開的現象,有的雖然公開了,但是公開的內容不具體,不全面,財務公開的形式單一,對涉及群眾利益的一些重要的收支內容隱瞞不公開,甚至搞假公開,由此引起的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有發生。而各村的民主理財小組不能真正履行民主監督職責,有名無實,形同虛設,許多村民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對村級財務問題不敢管,管不了,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
二、原因分析
1.村干部法制觀念淡薄。
目前廣大農村干部依然存在著知法犯法,不依法辦事的心理和工作傾向。這些人往往認為:只要不把錢裝進自己的腰包,自己不貪不占,是為村里辦事,就不算違紀違法。還有的拋開法律制度的監督和制約,變村民自治為村干部自治,存在著“有機會撈一把”的僥幸心理,故意搞亂財務。
2.財務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目前各地基本上是由鄉鎮農經站承擔“村帳鄉代管”工作,鄉鎮對村級的管理注重具體事務的完成,而疏于教育、監督和管理,對資金賬外做賬或坐收坐支的情況不知情或放任自流,報帳審核時根本沒有認真審查,即使發現的問題也不敢大膽指出,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使村級組織和干部在理財上存有較大隨意性。另一方面,民主監督名存實亡,廣大村民沒權管,更談不上民主理財。村中一切大小財務收支及大小村務,基本上少數幾個人決策,有的甚至是支書一人獨攬大權。
3.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偏低。
目前農村財務人員素質相對較低,走訪調查的每個村級財務人員通過村民大會民主選舉產生,這些人員都不是會計專業出身,缺少必要的財會業務知識和正規的培訓,有的會計業務上只能仍停留在傳統的手工記賬、算盤計算的原始階段,不懂會計電算化的操作要求,難以勝任新形勢下的農村財會工作。
三、對策及建議
(一)健全各項制度,規范財務管理。
嚴格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規定,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設。重點是建立健全村級財務管理的各項配套制度,如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結賬報賬制度、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等,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使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進而從源頭上減少腐敗產生的機率。同時,加大宣傳,提高鄉鎮干部對村級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引導村干部自覺執行和項規章制度。
(二)加大村級財務公開力度,接受群眾監督。
財務公開是民主理財的重要手段,各村級組織要嚴格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的要求,規范財務公開制度,自覺接受村民監督。一是公開時間要及時。村級財務情況應該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大額資金管理使用和集體資產去向等必須根據需要要隨時公開,接受村民的監督。二是公開的內容要具體。財務公開內容要廣泛、全面、具體,不能僅限于枯燥的財務報表,實行點題公開,群眾要求公開什么內容,就公開什么內容,力求具體化,有的還要逐筆公開,不能遺漏和隱瞞。三是程序要規范。要認真發揮村財務監督小組、鄉鎮財政結算中心、鎮紀委的三級監督作用,進一步明確和規范財務公開流程,對審核不符合財務公開要求的,或搞虛假公開的,要及時查明原因,有問題的要嚴肅查糾。
(三)強化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落實責任追究。
審計監督是規范財務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縣、鄉兩級政府要按照財務管理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審計人,盡快建立健全農村審計組織和審計監督制度,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樣審計相結合的審計制度,如集體土地征用、上級劃撥、社會捐贈的資金和物資使用、村內“一事一議”、村辦企業上繳、等進行不定期審計,并及時公布審計結果,對在審計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體資產和資金等問題的,要責令如數退賠。
(四)重視財務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一是加強財務人員的培訓。縣鄉主管部門要定期舉辦農村會計培訓班,搞好崗前、崗中培訓教育工作,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考試取得國家認可的會計從業證書,持證上崗。二是要重視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通過以案說紀和案例分析等途徑,開展警示教育,引導會計人員樹立正確的財務管理意識和風險意識,真正發揮會計財務管理作用。
四、結語
1.1財務管理觀念淡薄。事業單位很多領導不懂得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和法規,有的領導看不懂會計報表,不懂得應用會計信息分析財務狀況。在經營運作中不可能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是可以想象的,一些領導干部財務管理觀念淡薄,把個人主觀意志強加于財務管理之上,部分財會人員怕得罪領導,對違反財經紀律的危害性認識不足,領導讓怎么干就怎么干,造成領導干部腐敗現象嚴重的后果。
1.2支出管理混亂,亂支濫用現象比較嚴重。主要表現在一些非稅收入較集中,充裕的事業單位。一是公款吃喝,借開會學習考察的機會出國或在國內到處游山玩水。二是擴大津貼、補貼等范圍,濫發獎金、實物、三是除工資之外的各項收入都不扣個人所得稅。四是一些單位利用有業務往來的關系和上級關系,列入一些與本單位無關的支出,無形中加大成本開支,擠占經營支出。
1.3往來帳款管理太亂。一是往來帳款處理不及時,金額大且帳款時間長,有的個別領導干部到退休時財務帳上應有往來款不處理的情況,有的是買房款,還有的是出國占用公款不報銷掛往來款不處理,向財政部門貸款不還等。大量擠占事業經費。二是隱瞞收入,實際收入不列入帳目。部分事業單位的收費不列入收入科目,直接列到“應付帳款”或“應收帳款”科目,隱瞞了事業收入,造成單位預算外(非稅收入)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截留和轉移。三是隱瞞支出,支出費用失去控制,在往來財務支出中不少款項是擴大范圍、提高標準的費用。
1.4內部制度不健全或搞形式主義。雖然單位有內部規章制度,但執行起來時不按規章制度辦事。有的單位因人而異,比如遼寧省政府有規定,職工有大專文化的或本科文化的繼續深造學習的,畢業后取得文憑的,單位按規定報銷學費的一半,有的個別領導不按省政府文件辦事,因人而異,政策對人不對事,因而財務帳目處理難以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至處理也經常變化,凡事按主管領導個人意識批示辦理,規章制度虛設,工作效率底。嚴重影響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二是合法控制性差,單位收入來源復雜,支出約束不力,事業支出擠占專款專用支出的現象比較嚴重,經營支出挪用事業支出和專家專用支出的情況很普遍,整個支出界限比較混亂.
2、加強事業單位經濟效益的措施
2.1提高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素質。首先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其經濟效益,就必須要求領導對財務管理工作引起重視,選一些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為人正派、廉潔、公平、業務能力高的人員充實到財務管理工作中,其次,選出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不但要精通財務本身的業務知識,還要精通財政、稅務、審計及法律等一些與財務管理有一定聯系的知識,且能不斷適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改革的新形勢,能轉變其自身舊觀念、舊想法。目前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基本上是計劃經濟時代的模式,屬于粗放型的管理。由于事業單位千差萬別,沒有一套標準的管理方法隨著事業當位改革的不斷深入。因此,這就需要財務管理工作人員有一套良好的素質。只有這樣,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才會有望提高。
2.2強化法律意識。在經濟管理的工作中,我們應認識到事業單位財務工作是其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而強化財務監督,加強法制宣傳及教育,提高法律意識則又是加強事業單位經濟效益的重要環節。因此,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部門應肩負起財務法制法規宣傳的重任,對事業單位各個部門的財務人員進行財務法制宣傳,強化法制觀念,堅持按財務法制法規辦事,堅決制止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保證財務監督有效地發揮作用。
2.3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要從本事業單位的實際出發,根據其業務的特點、管理體制、管理要求、資金運動、人員配置等,充分體現本事業單位的特點。具體為:一要建立綜合性的管理制度,如加強經費管理和明確財務人員崗位職責等;二要建立單項的管理制度,如加強辦公費、電話費、郵資費等管理制度;三要建立相關性的管理制度,如接待制度、車輛管理制度等。
2.4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引起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深刻變化。預算單位領導部門預算改革的重視與否,直接關系到預算編制的質量。編制部門預算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門的配合,相互協調,明確分工。只有在領導高度重視下,統一思想認識,嚴格執行《預算法》,加強單位預算管理,保證預算內容的完整性、科學性和系統性。
[關鍵詞] 農村;財務管理;體制
[中圖分類號] F302.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2)15- 0031- 01
1 現階段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村級財務管理較為混亂
目前,在全國各地的村一級財務管理工作中,表現最為突出的問題即為村級財務管理的混亂,“村官”損農的現象日漸增多,各地“村官”在直接掌管村民各項利益的同時,其權力卻沒有受到有效的監管。實質上,村級財務應按照財產性質和種類分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國家直接給予農民的補貼、救濟等,應與村集體管理支配的財產分開。但是,某些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卻不執行既有的基本財務制度,常常出現肆意侵占各類補償款項、違規提款、騙領專款等現象,嚴重侵蝕了農村集體與廣大農民的利益。
1.2 “雙代管”制落實不力
首先,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相脫節,會計核算職能的喪失導致村級財務管理意識的松懈,上下級之間僅存在簡單的“報賬與審核”關系,這極易造成村集體收入、支出、資產與往來等不實情況的發生。其次,村集體資金使用效益低,周轉速度慢;實行“雙代管”后,部分村一級單位資金濫支亂用,招待費、會議費等彈性支出呈非正常性增長,某些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極易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最后,村集體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對內部容易發生、虛報冒領等薄弱環節難以實施有效監控。
1.3 村級財務無法及時公開
近年來,村級財務公開一直是各地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其存在問題較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財務公開的內容不夠深入、全面。某些鄉村年初并沒有公開年度財務計劃,年末也沒有公開年度財務執行情況,只將專業性較強的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公示敷衍了事,對村民較為關心的村級招待費支出、干部報酬、集體債務情況、項目招投標情況、收益分配等并沒有予以充分列示。其次,對公示后反饋意見的處理不到位。當前,雖有“財務公開回執”等制度規定,但基本流于形式,真正的問題難以體現。
1.4 民主理財小組不夠健全
作為村集體實行民主管理、提高財務收支透明度、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民主理財小組的建立與職能行使關系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成敗。當前,某些行政村雖然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但沒有結合本村實際制定一套較為規范、細化的理財程序和財務管理審批制度,其開展民主理財工作的操作性不強,無法充分發揮該機制、該組織的作用。另外,鑒于農村知識結構偏低的特點,某些理財小組的人員構成與水平差強人意,許多小組成員工作責任心缺失,或受限于自身知識層次,基本上對相關政策仍是以服從為主。
2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策略
2.1 構建鄉鎮農村財務事務所
下一步,各地鄉鎮農村應因地制宜,適時構建起自身的財務事務所,并由后者負責制定本鄉鎮村級財務開支計劃和管理制度,代管村級賬目與資金,以及負責對村級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與此同時,鄉鎮農村財務事務所還應負責對轄區所有行政村的支出票據進行統一審批,在經由經辦人、審批人、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后,提交至該所予以審批;凡大額度資金使用需事先申請,經鄉鎮或行政村分管領導簽字后才可實施。另外,鄉鎮農村財務事務所還負責統一對村級財務進行年審,對財務公開后所產生的疑慮或事件,隨時進行專項審計,對離任干部進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及時對外公布。
2.2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程序
為保證農村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各鄉鎮、行政村對村級開支、報賬程序等應予以明確規定。首先,實行開支限額管理。小額支出可直接交由村黨支部書記批準,較大額支出需交由村黨支部、村委會研究,報請民主理財小組通過后實施,大額支出則需由村黨支部、村委會研究,民主理財小組審查,報鄉鎮政府審批后實施。其次,嚴肅報賬程序與紀律。每月底,由村黨支部書記召集民主理財小組會議,將上月收支憑證進行審議,審議后的憑證需交由經辦人、審批人、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最后由報賬員做報賬處理。最后,堅持定期報賬、結賬與記賬制度。每月初,各村報賬員將本村上月收支憑證、原始憑證、收支明細表等交至財務事務所,由事務所相關人員進行審核和記賬。
2.3 提升民主理財工作的可操作性
作為實現財務公開、民主監督的有力保障,民主理財工作的適時性、執行力至關重要。為此,各地農村民主理財小組應定期召開理財例會,審核本期有關的財務收支情況,并對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依法辦事、開支審批手續是否健全等進行重點審查。原則上說,民主理財會議必須2/3以上的成員參加才符合規程要求,審驗內容必須經全體成員2/3以上的表決同意方能通過。針對個別村級領導對此工作的漠視現象,上級機關應予以批評教育,并將該項工作列入考核審查的范圍內。與此同時,為提升民主理財小組的知識層次,可聘請相關高級財務、金融人員參加,報酬費用由縣一級財政統一承擔。
2.4 創新財務公開內容與形式
為了解決村級財務公開及時性、規范性、明晰性這一難題,各級機關應群策群力,查缺補漏,因地制宜,針對不同地區不同人員關注的焦點,創新財務公開的內容與形式。例如,對于專業性較強的財務報表,降低專業用詞的出現概率,創新報表的內容與格式。從各村實際出發,力爭簡潔明了、逐筆逐項地體現各村某一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收入、支出事項,對本村重大投資事項、公益事業資金籌措和實施情況以及其他重大資金分配則應實行一事一公開制。再如,靈活掌握財務公開的時間、地點與形式。在時點上,年初應公開年度預算情況、財務計劃,年末應公開預算執行情況,專項資金工程情況則應實時公開;在地點上,應根據村民居住集散、日常活動及人流量等情況,按照財務信息的重要性予以分配;在形式上,應多采用公告欄與會議的形式,廣泛接受咨詢與質詢。
主要參考文獻
[1]肖敏玲.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現代商業,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