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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法規的目標是及時征稅和公平納稅,而會計的目標是向會計利益相關者提供有利于決策的財務信息。盡管兩者在使用的一些概念、原則和方法上有著很大的一致性,但由于其根本目標不同,必然存在著分歧與差異。作為從企業角度出發的會計界人士,應當將如何洞察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分歧,如何促進兩者的協作,進而實現兩者共同發展作為一項義不容辭的艱巨任務。本文試從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的分歧、合作與發展入手,闡述相關論題,以饗讀者。
一、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關系的發展歷程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模式下,我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一般只需對政府負責,無論盈利還是虧損,一切都是政府的。因此,企業所有的會計處理均以國家財稅收入最大化為目標,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目標基本上是一致的,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掛鉤,會計利潤和應稅所得大體保持一致。同時,企業也從方便的角度出發,以滿足稅務當局的要求為其會計處理的基本出發點,盡量避免或減少由于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法要求的不同而需單獨解釋的內容,進而按照稅收法規進行會計處理,而非以真實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為主要目的。
然而,從國際慣例看,市場經濟國家企業的稅利都是分開的,稅是對政府的義務,利潤是投資者所擁有的投資收益;不僅如此,兩者還是矛盾的,稅繳多了,利潤就會被抵消。我國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該種市場經濟環境必然導致投資主體多元化,從而會計信息利益相關者群體復雜化情況的出現,而會計的處理方法如何從以稅收為基準的舊模式向以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主要目標的新模式進行轉化就成了當務之急。所以,在我國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目標逐步呈現出了非同一性的特征。這種非同一性是從1994年稅制改革和1997年起具體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筆者將準則和制度納入廣義的“會計制度”范疇之內)的相繼出臺開始逐漸擴大的。比如,稅法中《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關于企業合并分立業務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等法規與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則、方法等內容在確認收入、費用和損失方面的差異逐步擴大,甚至產生了不容忽視的分歧和對立關系。
二、實現稅收法規和會計制度有機協作的必要性
從我國最近頒布的各類會計法規來看,新的會計制度已與國際會計準則、美國會計準則(主張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相互獨立)等國際慣例實現了協調。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財務報表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情況,企業先按會計制度客觀地計算出公司的利潤;而在納稅時,再按稅法要求對財務報表進行適當調整。
現在問題的關鍵在于隨著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分歧的加劇,我國稅收征管部門面臨的稅收主權的挑戰遠比西方發達國家大得多,尤其是反避稅領域,我國至今仍未形成系統的反避稅規程。現實經濟環境中,雖然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尚不足一年,然而各跨國公司爭相在我國投資,國際資本流動極為頻繁,監管和反監管的斗爭成為國家財政、海關和稅務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這些跨國公司一般都擁有豐富的國際理財經驗,通過各種手段(主要表現在會計手段上),有的實行稅務籌劃,有的直接繞開我國法律監管,偷逃稅款,對我國的稅收主權構成嚴重威脅。上個世紀90年代后期,每年僅跨國公司避稅行為而給我國造成的稅收收入損失就至少為300億元。換句話說,這約相當于2001年中央財政收入(16386億元)五十分之一的300億元,若加上國內企業的避稅行為,數字將會更加驚人。于是,如何通過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完善與協作將成為國家加強反避稅工作的一個重要邏輯出發點。
三、推動稅收法規和會計制度共同發展的幾點建議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逐步健全,政府機關和企業的法制觀念也在不斷增強。體現在稅收上,一方面是稅務機關等相關部門實行依法治稅;另一方面是企業遵紀守法的意識得到增強,正確處理好企業收入與“依照法律來納稅的義務”之間的關系,自覺養成誠信納稅的良好習慣,最終推動稅收法規和會計制度的共同發展。
1、企業稅務籌劃的加強和國家反避稅措施的完善
對于稅務籌劃這一新鮮事物,國家不但不必反對,而且還要支持,因為應納稅企業是在充分利用自己的經驗和對稅收法規的熟練掌握,并且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的降低稅負、實現稅務籌劃的行為。而稅務籌劃的前提雖是遵守稅收法規,但其結果卻會造成國家稅收收入的減少,甚至會降低經濟活動的效率,造成稅收公平方面的問題,并加大稅收制度的復雜性和征管困難。但為什么國家往往容忍這種稅務籌劃行為呢?從經濟角度看,政府有目的、有選擇地設置低稅區,有利于吸引資金,吸收技術,帶動經濟繁榮。所以政府能容忍的稅務籌劃行為通常的是指政府指導下和稅法控制下的“節稅籌劃”,而不能容忍的則是失控的、打法律擦邊球的“避稅籌劃”行為。所以一個合法的政府,總要不斷制訂反避稅籌劃條例,以保證政府的稅源與收入,維護法制的健全。稅務籌劃(主要指節稅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符合稅法精神。從更深一層理解,稅收的經濟職能還必須依賴于稅務籌劃才能得以實現。這樣,應納稅企業與政府稅務機關重復博弈的結果,無疑是會計制度和稅收制度的高度完善。在這種環境下形成的稅收法規,對經濟環境的變化當然具備靈敏的反應能力,也將更趨于完備。
2、會計界人士及會計制度的協作配合
相信今后隨著經濟的發展,稅務籌劃活動會越來越普遍,政府的反避稅措施將越來越有力。而且在稅務籌劃與反避稅的發展進程中,會計界也應當當仁不讓地成為主力軍。首先,會計人員擁有其他行業不可比擬的經驗和專業技術優勢,他們可以憑此優勢幫助應納稅企業合法地減輕稅負,從而搶占和鞏固傳統會計市場;同時,稅務機關可以考慮由國家認定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并且經驗豐富、品行良好的中介機構專業人士從事稅務審計業務,從而加大反避稅的“技術含量”,以彌補我國專職稅務稽查人員數量和質量上的不足,加大反避稅工作力度。
從制度層面上來說,稅收法規應當借鑒會計制度,借“它山之石”完善和充實反避稅立法的原則和內容。稅務機關反避稅的著重點應從鑒別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入手,而會計制度的相關準則對于反映交易事項的經濟實質是很有幫助的。比如,一筆涉及轉讓定價的關聯企業間的交易業務,由于交易各方以自己內部確定的價格來填制納稅申報表,以此想方設法地逃避納稅義務。而稅務機關可以根據掌握的相關成本或以前非關聯方獨立交易的會計資料,并以此為基礎,估算應作為納稅基數的正常交易價格,從而更好地界定各方的納稅義務,防止稅款流失。
3、加快構建稅務會計的理論體系
由于我國現行的稅制處于一個不斷發展、完善的階段,各種規范性文件屢屢下發,這勢必造成我國現行稅制的復雜性和操作上的難度性。而稅務會計的出現,客觀上滿足了國家作為所有者或宏觀經濟管理部門獲取企業會計信息的重要途徑,也是實現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共同發展的產物。
作為推動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共同發展的關鍵因素,稅務會計理論體系的構建,應該在稅收微觀領域將宏觀稅收學的基本概念、原則轉化為稅法學的相關概念、原理的同時;又可以借助于財務會計學的一系列理論與方法,以稅收法規為準繩,將應納稅企業計算、繳納的稅款和應履行的納稅義務通過會計系統予以反映。稅務會計與各學科之間的相互關系大致如下圖所示:(圖略)
[關鍵詞] 會計信息失真 稅收 治理
一、稅收與會計的辯證關系
現代稅收所調整的社會經濟關系都是建立在不斷變化的人類經濟活動基礎上的,其基本關系可以概括為:稅收與會計服務對象具有內在一致性。會計是稅收的微觀基礎,稅收在法律與制度等宏觀層面上影響制約會計發展。稅收與會計都服從和服從于現代市場經濟,在這共同的體制基礎上運行、發展和創新,存在兩種并存的趨勢:一方面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必須適度分離;另一方面,兩者的相互聯系和制約制衡又更加緊密。
二、從稅收角度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類型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概念
會計信息未能達到會計信息質量標準所要求的可靠性和客觀性要求,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沒有如實反映會計主體經濟活動或解釋會計主體經濟活動的實質,都可稱為會計信息失真。
(二)會計信息失真從稅收角度的四種基本類型
從稅收角度來看,會計主體與納稅主體通常具有同一性,應稅所得與會計利潤運動方向均有一致性,會計利潤的增減通常會導致應稅所得的相應增減。基于這一認識,根據會計主體所采用會計處理手段與正常、合法方法的偏離值,以及因各種會計信息失真手段使用所導致的應稅所得的增減,從稅收角度對會計信息失真的類型進行一種理論模型上的描述。
(三)會計信息失真的二種特殊類型
1、稅會差異型信息失真
由于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存在分離,會計主體有可能尋求對會計政策彈性的利用,所采用的手段雖然導致會計信息失真但并不影響應稅所得,盡量避免虛增利潤所付出的稅收負擔和現金流出。與前面四種會計信息失真不同,這種信息失真分布在X軸上,我們將其稱為“稅會差異型”失真。
2、客觀性失真
除了上述五種類型的會計信息失真以外,還存在一種比較特殊的失真類型。即會計主體并沒有采用違法的手段,也沒有運用稅收法規和會計規范彈性空間進行操縱的主觀意圖,所采用的手法是合法的,但仍然會造成會計信息失真,使應稅所得與真實值發生偏離,可稱之為“客觀性失真”。
三、以上市公司為例,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特點及識別
通過對2002―2005年受中國監證會查處的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案例進行分析,發現受處罰的54戶上市公司所采用的偏離正常會計處理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六種:偽造交易及編造虛假記賬依據、違規確認收入和攤提費用、為關聯企業擔保、關聯企業無償占用資金、構造交易、賬外經營。其中前四種是比較普遍的,占90.8%。
四、從稅收角度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治理
(一)加強稅法與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合作
要解決企業為減少納稅調整核算而造成的會計信息失真問題,關鍵在于解決稅法和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不一致的問題,尤其是2007年開始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實施的新會計準則,更是加劇了二者之間差異的程度。實際上雖然會計準則和稅法在制定目的上存在差異,但是還是有利益交叉點的。
(二)深化稅制改革,完善現行稅法
稅收籌劃往往是針對稅法等相關法規的漏洞進行的,本身是一種不合理,但是合法的行為,要對其加以約束,關鍵在于稅法自身的完善。因此通過從法律的角度重新構建稅法體系,建立完善、規范現代的稅法體系,克服我國現行稅法存在的種種弊端,努力實現稅收管理的現代化和法治化,逐步達到依法治稅的目標,借助法的功能,更好地發揮稅收應有的作用,這樣以來最大限度的減少稅法漏洞,在保證國家稅源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稅收籌劃帶來的會計信息失真問題。
(三)加大對偷漏稅行為的執法力度
當前我國企業偷漏稅的情況的嚴重,重要原因是法律對偷漏稅的懲罰不足,實踐中執法不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成本較低,很多企業不會再費盡心思采取稅收籌劃行為,而直接將稅收籌劃行為異化為偷逃稅行為。因此應加強稅務征管和稽查工作,對有不良納稅行為紀錄的企業應重點稽查,一旦發現有偷逃稅現象,即依照征管法嚴肅處理。同時還應強化公、檢、法、工商、銀行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該補就補,該罰就罰。
五、現代稅收和會計關系的進一步優化
面對新時期國內外形式的變化,面對新時期發展改革的重任,我們必須進一步明確一個良好的會計制度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完善與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必須明確一個合理的稅收與會計關系對于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行業公信了的重要性,必須明確一個必要的稅收制約對治理與防范會計信息失真失真現象的重要性,而要做的這些,必須堅持稅收與會計關系的進一步優化,準備把握新時期稅收與會計發展的新特點,通過同時協調地加快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的改革來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完善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六、結束語
在現代世界市場經濟條件下,治理會計信息失真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基于稅收角度對會計信息失真的分析是一個全新的角度,從交叉學科視野來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將有助于對這一現代“頑癥”的治理。因此,我們要對這一問題有充分而清醒的認識,必須從源頭抓起,逐步建立起切實可行的機制,理順會計信息市場中的各種關系,協調好稅收和會計錯綜復雜的關系,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從而促進我國會計工作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鄧力平,鄧永勤. 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及其治理:稅收角度的研究[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7.
【關鍵詞】稅收籌劃 企業會計實務 運用價值
企業會計實務中,稅收會計是企業財務對稅務籌劃、納稅申報和稅金核算的一種系統性會計方式,是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的自然延伸,是稅收法規的日益復雜化的自然產物。在我國,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大部分企業中的稅務會計仍未建立起一個相對獨立的會計系統,未能從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中延伸出來,本文對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實務中的價值進行分析。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及其主要內容
稅收籌劃就是指納稅人在既定的稅收制度范圍內合理規劃納稅人的經營、投資、戰略活動,合理規劃相關的理財、涉稅事項,以實現最低的財稅管理活動。企業的稅收籌劃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是一種合法的理財手段,而非偷稅、漏稅。
(一)企業稅收籌劃成本
進行稅收籌劃的成本可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其中顯性成本比較顯而易見,從企業的財務開支中直接體現出來。一般來說,顯性成本主要是指企業為研究、設定稅收籌劃方案的費用等。隱性成本主要是指正常應稅項目與有稅收優惠的項目之間的稅前收益率的差距。
(二)企業稅收籌劃績效
稅收籌劃的績效分析,狹義上的稅收籌劃績效分析,是指通過對影響稅收籌劃的因素進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對已實施的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分析,以便在日后更好地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挑選。廣義上是指通過對稅收籌劃的過程及其結果進行評價,找出對影響稅收籌劃的因素,分析稅收籌劃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從而對稅收籌劃的操作過程進行有效的調整、改進。
二、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實務中的價值
(一)意識層面——提高企業納稅意識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它在協助企業獲得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使得企業的納稅意識增強。稅收籌劃使得企業在進行納稅支出時,通過合理的手段或合法的途徑,選擇合理的納稅方式,最大利益上的節省納稅開支金額,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業納稅意識的提升。
(二)管理層面——提高企業會計實務管理水平
企業進行經濟決策以及決定時,對于稅收問題相關的問題都需進行籌劃。稅收籌劃的順利進行離不開企業高效的會計核算及管理工作,因此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以及數據分析處理時,要準確了解會計稅法制度及其準則,這樣才能使得企業的利益得到最大化提升,促進其順利發展。可見,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也使得企業會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三)經濟方面——提高企業會計實務經濟效益
企業在進行會計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首先可以幫助企業減免一定的稅收支出費用;另外可以使企業延長資金流出的時間,從而獲得一部分免利率的資金,在一定層次上,提升了資金的使用價值,使資金運用得更充分。
(四)制度層面——優化企業計實務制度
進行稅收籌劃,使得企業在稅收方面的有法可依,也促進企業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從整個制度層面上優化和完善企業會計實務制度。
三、稅收籌劃在企業會計實務中應用的途徑
(一)轉變傳統稅收籌劃思想
轉變思想就要求在國家稅收制度的約束下,在合法稅收制度范圍內,尋找最低稅負的空間。轉變思想所體現出來的是一種全新的思維模式,是沖破稅收制度所帶來約束的最優措施。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的過程中,設計者要通過轉變思想,將稅收籌劃方法設計得最優化。
(二)優化生產經營流程
首先,從應稅收入上去分析,在進行納稅工作時,如果納稅人減少納稅或者延遲納稅,則需要上繳所得稅。在會計上已收入,但在財務上卻未收入的要進行調減項目。其次,要在成本項目上,準予其扣除,選擇方式有三種,第一,可以通過計價的方式進行適當的選擇,一般在物價降低的時候,采取先進先出去的方式,使得最終的成本與實際相接近,且價值成本較低,標高銷售成本,以此降低納稅所得額,如果物價變動起伏較大,則利用平均的方法實現最大的利潤目標。第二,通過折舊的方法,根據相關法律以及會計要求,企業可通過加速折舊的方法,在一定程度節省繳稅。第三,強化發票管理的方法,固定資產通過發票補扣,在購置設備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以抵扣某些稅費。
(三)優化企業會計組織形式
企業的產權關系、組織形式、經營理財都與稅收有著巨大的關聯,企業形式變化,產權關系也會隨之變化,企業稅收方面也會出現一定的變化。企業選擇的產權關系與組織方式,對企業的經營、稅收以及投資理財方面都起到了直接的作用。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組織形式及產權關系決定著企業邊界及資源培植方式, 對不同組織方式及產權關系的選擇,也會直接影響到稅收待遇,特別是產權關系與稅收的優惠政策之間的關系較為密切。
(四)實現會計主體的轉變
會計主體的轉變也就是從一個會計主體向另一個會計主體的轉變,這種轉變方法通常都是關聯企業通過各自企業之間存在的不同稅率實現的。關聯企業之間通過對定價實現的收入與費用進行轉變,從而實現不同納稅主體之間的調節、轉移或規避稅負等目標。因此,企業應設計出最優化的會計主體的轉變形式,從而減少企業的稅負,增加企業的運作資金,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五)優化股份分配
企業在獲得相應的利益的時候,亦可以將一定形式的利潤分配給股東,可以通過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形式,在分配時最好以股票股利為主,例如:企業用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轉增資本時,對于個人股東不征個人所得稅;對于公司也能獲得節省印花稅的好處,所以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籌劃工作的完善。
關鍵詞:會計一稅收差異;盈余管理動機;制度差異
一、 我國會計一稅收關系的分離模式
(一) 分離模式的產生
收益觀的分歧是我國會計一稅收分離模式產生的主要理論基礎。財務會計收益的確認基礎是資產負債觀,而以稅收法規為依據的稅務會計則遵循修正的收入費用觀。
會計準則與稅收法規體現著不同的經濟關系,服務于不同的目的。我國會計準則的目的是為了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狀況,為財務報告的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稅收法規主要是以課稅為目的,根據經濟合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調節社會發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與會計準則的目標不同,稅收法規是為了滿足國家行政管理的需要,體現國家的意志。
(二) 分離模式的表現
會計準則與稅收法規的分離最終是通過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之間的差異即會計一稅收差異,表現出來的。
1、會計收益
會計收益也稱賬面收益或報告收益,是按照財務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確認的,在扣減當期所得稅費用之前的收益。確認會計收益的目的是遵循財務會計準則,盡可能精確地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以實現財務會計對外報告的目標。會計收益建立在會計分期假設基礎之上,是指一定期間內企業的經營成果,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收入與費用的配比原則。
2、應稅收益
稅法上的收益概念稱為應納稅所得額,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計算確認的收益,也是企業申報納稅和政府稅務機關核定納稅人應繳稅額的依據。應稅收益的確認受到稅法的嚴格約束,但會伴隨稅法的變化而變化。應稅收益以課稅為目的,是根據經濟合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等稅收原則,依據有關稅收法規的規定確定的企業生產經營收益和其他收益。
(三) 分離模式的影響
一方面,會計與稅收的分離是大勢所趨。市場經濟體制下,信息使用主體多樣化,信息需求也呈現出差異化,這要求會計一稅收模式趨向于分離,以便為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和稅務部門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和完整、可靠的納稅依據。市場經濟的成熟以及上市公司的出現使得會計與稅收的分離成為一種客觀要求。
另一方面,我國會計準則與稅收法規的差異出現了過度分離的趨勢。過度分離的會計一稅收關系模式會增加征稅人員監管的難度,加大了征稅成本,對稅收監管的專業化要求越來越高,也對稅收征管和稽查的制度建設、管理程序以及征稅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稅法對會計信息有著天然的制約、保護和監督功能。
二、 盈余管理的動機
1、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動機包括IPO動機和再融資動機。為了達到股權融資的要求,或者是提高股票的發行價格以便募集更多資金的目的,在進行股權融資之前,企業管理層很可能對募股說明書中披露的盈余信息進行操縱。介Teoh,weleh和wong(1998)發現股權再融資企業的操縱性流動應計利潤在發行前增大,發行當年達到最大,以后開始下降,導致報告盈余在發行前增加,在發行當年達到頂峰,而在發行后下降。
2.契約動機
企業簽署的契約中有許多重要條款都是基于會計數據的,最典型的就是管理層報酬契約和債務契約。西方國家由于以契約形式規定了管理人員的報酬與公司的經營業績成正相關,使管理層有動機進行盈余管理。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金融機構向上市公司貸款時通常會設置一些保護性條款,以保證上市公司能夠到期還本付息。那些即將達到債務契約條件邊界的公司有進行盈余管理的動機,希望以此減輕債務契約違約的可能性。
3.避稅
避稅也是盈余管理的一個動機,特別是對于短期的盈余管理行為而言,因為就短期來說,通過調節企業當期盈余的高低能夠直接影響到當期的應納稅額。通過降低當期的應納稅額,可以減少企業的現金支出和增加凈營運資本,公司管理當局可以通過盈余管理降低當期的利潤,達到減少或推遲納稅的目的,這對提高公司當期的盈利水平和改善財務狀況具有很大幫助。
三、盈余管理動機對會計一稅收差異的影響分析
(一) 財務報告動機的盈余管理主要影響會計收益
基于財務報告動機的盈余管理主要影響會計收益的大小和變化方向。隨著我國會計準則改革進程的穩步推進,企業獲得了更多選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自,企業盈余管理的余地逐漸增大。盈余管理對會計收益的操縱通常是通過應計項目的估計進行。
由于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規在收益界定上的差異,盈余管理并不一定會影響應稅收益。在我國,企業通過資產減值計提或轉回、補貼收入、預計負債、基于盈余管理動機視角的會計一稅收差異研究—來自我國A股__}三市公司的經驗證據股權投資收益等進行的利潤操縱,基本上只影響會計收益,對應稅收益的影響很小,而且公司也會通過調整應稅項目損益和非應稅項目損益之間的結構,降低盈余管理的所得稅成本。
(二) 避稅動機的盈余管理主要影響應稅收益
避稅動機盈余管理行為的目標是降低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減少公司的所得稅負債,避稅動機主要影響會計一稅收差異中的應稅收益。避稅動機對應稅收益的操縱大多是通過交易、組織、計劃或安排來適用不同的稅收規定進行的,如資產銷售、投資、攤銷期限、減值或毀損的確認等。
應稅收益的操縱還受到其他非稅因素的影響,如財務報告成本,財務報告成本是指由于公司未能達到合意的盈余目標而發生的成本,包括融資成本上升、債務契約終止、政府管制加強等成本。財務報告成本將會抑制應稅收益的操縱,因為稅收最小化的策略經常會降低會計收益。
(三) 兩種動機對會計一稅收差異影響程度的差別
盡管應稅收益可能縱,但與會計收益相比,其縱的程度還是較低。這是因為,應稅收入和準予稅前扣除費用的確定在企業所得稅法規中具有明確的規定,很少涉及主觀判斷。因此,會計一稅收差異的成因主要是旨在提高會計收益的財務報告動機,由于應稅收益的剛性,避稅動機對會計一稅收差異影響程度不如財務報告動機那樣明顯。
參考文獻:
[1]李靜.地方政府財政行為在提升上市公司業績中的作用探析[J].會計研究,2001
[關鍵詞] 稅收 和諧 征納關系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稅收征納關系的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在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中,需要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共同努力,只有稅企雙方全力營造充滿和諧、尊重的稅收征納環境,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誠信互動,才能構建“互尊、互信、互助、互諒”的和諧征納關系。
一、稅務機關是構建和諧征納關系的主導
1.稅務機關是服務型政府的踐行者。稅務局是政府稅收政策的執行者,代表國家行使征收稅款的主動權,并且,按照合理性執行行政權的原則,稅局對于稅收法規執行具有自由裁量權。而企業必須執行稅法,履行依法納稅的各種義務,處于被征管的地位。
2.科學的稅收理念促進稅務人員主導征納和諧。意識決定思維,思維決定行動,科學的稅收理念有利于征納雙方科學認識收稅、納稅的意義和作用,有利于征納關系的和諧發展。特別是稅收征管人員應樹立以下稅收理念:
第一,稅收本源理念,納稅人是政府行政人員的衣食父母,稅收是納稅人創造的。第二,稅收經濟理念。稅收來源于經濟,經濟反作用于稅收,企業發展需要和諧的稅收環境,稅收的增長依賴于企業經濟的發展。第三,稅收人本理念。稅收的本質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第四,稅收公平理念。要對所有納稅人的義務和權益同等保護。第五,稅收服務理念。要由過去的稅務管理職能向現代稅收服務職能轉變。
3.稅務機關為企業發展提供稅收政策支撐。企業要發展,需要依法經營,規范納稅,而稅收又是企業資金流出的重要部分。企業要健康快速發展,需要正確的理解稅收政策和稅務規定,合理合法籌劃稅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4.稅務機關依法治稅是征納和諧的前提。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在稅收領域的具體體現,是稅收工作的靈魂。首先,稅收人員規范執法,有利于促進征納和諧。其次,依法治稅是建立和諧稅收環境的前提,是建立和諧稅收環境的手段,和諧的稅收環境是依法治稅的基礎,是依法治稅的目的。
二、企業誠信納稅是構建征納和諧關系的基礎
1.依法納稅是企業的光榮義務。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依法納稅是我們光榮的義務和責任。
2.樹立正確的納稅觀有利于化解征納矛盾。樹立正確的納稅觀對化解征納矛盾十分重要,因此,企業廣大員工要認識到納稅越多越光榮,越是對社會有貢獻,在國家和當地事務中地位也越高。
3.建設高效的企業納稅保障系統。稅收工作是稅務機關的任務,更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責。為了加強納稅工作,企業把稅收作為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4.企業依法經營,規范核算是和諧征納的基礎。依法經營,規范核算是企業依法納稅的基礎。企業按照規范會計核算的要求,建立符合《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的會計核算系統。一是規范會計核算,及時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依照國家頒布的會計科目建立會計核算系統,積極推進REP信息系統建設。二是配備必要的會計核算管理人員,會計人員持證上崗,按照會計崗位分離制約和稽核制約的原則,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三是執行穩健的財務政策。
5.企業自覺履行備案和審批制度,促進征納和諧。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營業執照、會計核算執行的會計制度和會計估計政策、企業的會計軟件采用、銀行賬戶、固定資產報廢等均需要報稅務機關備案,便于稅務機關審核企業是否依法經營,規范核算,是企業與稅務征管機關信息交流的重要方面。
三、完善的稅收制度是和諧征納關系的保障
1.加強稅法宣傳學習,促進征納雙方遵守。稅務部門應加強稅法宣傳的針對性、及時性和連續性,可常年定期舉辦各類稅收輔導班,對如何進行真偽發票識別提供指導,以減少企業納稅盲從度,在征管部門和企業共同全面掌握稅收法規的基礎上,減少分歧,增進和諧。
2.不斷完善稅收法規,提供執法基礎。雖然國家進行了系統的稅收法制建設,但社會經濟錯綜復雜,仍然存在稅收法制不健全,稅收政策“補丁上打補丁”的情況,部分條款實施細則不夠明確,使依法納稅缺乏依據,給執法人員留下太大的自由裁量權。
3.優化征納程序,方便納稅人。在稅收征收環節上,需要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簡化管理環節和上報資料,逐步實現納稅人辦稅“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結、一戶式查詢、一條龍服務”。
四、企稅互動共同構建和諧征納關系
1.企業應主動向稅務機關匯報涉稅經營信息,及時準確地申報納稅信息,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稅務政策的困惑,提請稅務機關解疑釋惑,爭取稅務機關的幫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