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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投(融)資項目的評審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評審是指財政部門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預算進行評估和審查以及對有關財政性專項資金項目支出情況進行專項審核的行為。
第四條政府投資項目評審遵循合法、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應規范評審程序,嚴格評審標準,保證評審工作的客觀公正。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包括使用中央、省、市級財政性資金進行投資建設的項目,具體評審范圍包括:
(一)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各類建設項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三)預算外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
(四)政府性融資安排的建設項目;
(五)其他財政性資金安排的維護修繕和更新改造項目。
上述范圍內納入評審的額度為60萬元以上(含60萬元)的工程類項目和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重點修繕及更新類等項目。
第六條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的內容包括:
(一)項目預算;
(二)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和基本建設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第七條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工作由市財政局所屬的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以下簡稱市評審中心)進行。
第八條市財政局是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管理制度,指導政府投資項目評審業務工作;
(二)根據財政預算安排及有關項目投資計劃確定政府投資評審項目,提出評審要求并下達評審任務;
(三)負責協調市評審中心在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工作中與項目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的關系,會同有關部門對經確認的評審結果進行處理;
(四)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批復市評審中心的評審報告。
第九條市評審中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承擔政府投資項目政策等有關課題的研究,為投資決策提供信息資料;
(二)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評審;
(三)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招標的有關工作;
(四)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竣工驗收和項目績效評價;
(五)接受并完成上級財政部門所委托的評審任務。
第十條市評審中心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組織專業人員依法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二)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內容出具報告書。報告書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概況、評審依據、評審范圍、評審程序、評審內容、評審結論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三)合理確定評審結論,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市評審中心對項目進行評審時,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向市評審中心提供投資評審所需的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二)積極配合市評審中心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拒絕、隱匿或提供虛假資料;
(三)對市評審中心出具的評審結論,應在收到評審結論3日內進行核對并簽署意見。在規定時間內不簽署意見的,視為同意評審結論。
第十二條市評審中心對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可以進行全過程評審和單項評審。
第十三條市評審中心在評審過程中需對項目建設的設計、監理等資料進行核實、取證時,有關單位應予以配合。
第十四條市評審中心對建設單位送審資料完整齊全的建設項目,自送達之日起,投資額在500萬元以內的,8個工作日之內評審完畢;投資額在500萬元-2000萬元的,12個工作日之內評審完畢;投資額在2000萬元-5000萬元的,15個工作日之內評審完畢;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20個工作日之內評審完畢。特大型建設項目,評審工作日可適當延長。
市評審中心應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在規定的評審時間內完成評審任務。
第十五條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先評審后招標的程序。市財政局以評審結論為依據安排項目資金計劃,建設單位招標的最高限價不得突破相應的財政項目資金計劃。市財政局和市政府投(融)資機構按招標后簽訂的施工合同撥付工程資金。
第十六條因特殊情況不能納入評審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市政府批準后直接進入招標投標程序。市財政局依據招標結果,考慮前期費用等因素下達建設項目預算。
第十七條市評審中心不得向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由市財政安排解決。
關鍵詞:政府投資 項目管理 思考
政府投資項目是指為了適應和推動國民經濟或區域經濟的發展,為了滿足社會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國防等因素的考慮,由政府通過財政投資、發行國債或地方政府債券、利用外國政府贈款以及國家財政擔保的國內外金融組織貸款興建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于政府投資項目基本上都屬于不能通過市場運作方式解決,才需要財政資金的投入,與一般投資項目相比,呈現如下的特點:非盈利性、更嚴格的管理程序和社會公眾關注性高。近年來隨著我國的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財政收入不斷增加,政府投資項目規模越來越大,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雖然各地均已開展工程管理模式的探索和試點,但由于政府投資管理受多重因素影響,管理難度較大,如何順應政府投資體制改革,加強管理,提高投資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當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未完全實行代建制管理方式
近年,我國各地對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進行嘗試,但由于多種原因,部分政府投資項目仍通過成立臨時管理機構等方式進行項目管理。由于傳統管理方式為非專業化、職業化管理,普遍存在管理不規范;加上資金管理者、建設管理者與建成使用者又是三位一體,沒有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缺乏監督約束,違規操作時有發生,浪費現象普遍,造成很多政府投資項目超概算,“胡子”工程、“釣魚”工程大量出現,嚴重影響了概算控制和建設資金效益。
(二)項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
項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了提出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設計和編制工程概預算,及按照管理權限提請審批立項。這個階段的工作在整個項目建設程序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許多項目沒進行詳細的前期準備工作,如可行性研究報告流于形式、地質勘察馬虎、圖紙設計粗略等,造成項目實施過程中變更工程量大、投資額超概嚴重、施工索賠等問題。
(三)建設過程中各項管理工作不到位
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雖各地都先后出臺涉及招投標、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和現場簽證等管理制度,但由于管理工作的不到位,在政府投資項目中表現出如下諸多不規范問題:肢解項目規避招投標、先進場再行招投標、施工單位冒牌子進行投標和“串標”、“圍標”現象多;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及財務核算不準確;施工簽證不規范、不及時和串通虛假簽證;工程建設監理存在無人監理、監理人員把關不嚴和建設單位臨理不力,形成監管的漏洞。
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對策
(一)全面實行代建制管理方式
代建制是世界上一種比較先進和成熟的項目法人運作方式,經過我國多年政府投資模式創新體制改革,應該說各地在實行代建制管理模式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投資項目未完全實行代建制仍采用傳統的管理模式,而傳統模式不能很好使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使用-監管”職能的分離,所以需要全力推進代建制管理。代建制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設立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公司;另一種是通過招投標方式在已有專業工程管理公司中選擇。實行代建制,就能很好地消除上述職能不分的弊端,也有利于發揮專業工程公司的作用,最終達到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這就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項目一般都應經過符合機構的評估論證,重大投資項目則要經過專家評估論證、提交同級人大的審批,減少決策的盲目性。還要逐步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公示制度和聽證制度。將對項目的決策納入到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增加投策決策的透明度,提高決策的民主化。
(三)規范科學管理
首先,在設計、施工、監理和供應等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招標,擇優選擇,杜絕工程招標過程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次,嚴把招投標程序的合法合理性。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施陽光工程。再次,把好合同關,做好招投標與合同一致,減少項目實施的變更與索賠。第四,把好項目管理關,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及時做好簽證。第五,提高建設單位財務管理能力。加強財務的會計核算工作,把好資金使用關。
(四)切實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
既要建立健全法律與政府投資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活動;也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門聯動的立體監管系統,投資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審計及監察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項目的管理進行相互監督。還要建立政府投資后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通過開展對投資項目完成后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評估,促進項目的廉潔高效,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對違反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一定要嚴懲不貸。
三、結束語
現階段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除了需要全面實行代建制先進管理方式,還要健全投資項目的決策機制及建設過程中規范招投標、合同和監理等系列工作,當然對項目的監督管理機制的完善也必不可少,上述工作任務繁重、意義深遠。
參考文獻:
二、成員單位職責
一)發改局
1負責建設項目的申報審批。審核和上報項目初步設計。按權限和有關規定審批、審核和上報項目建設書(立項申請)或可研報告;依據批復的項目建議書(立項申請)或可研報告。
2負責政府投資項目投資計劃下達。安排下達縣級財政預算內政府投資項目投資計劃。轉下中央預算內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計劃。按照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
3指導和協調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批準招標方式和范圍。
4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對項目資金使用、施工、監理進行全過程稽查。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全過程進行動態監管。
5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組織財政、審計、住建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已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竣工驗收。
二)國土資源局
1負責做好建設用地規劃審查。
2負責預留建設用地指標。
3負責做好建設用地預審。
4負責做好建設用地征收報批工作。
5依法做好土地供給。
三)規劃局
1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塊規劃指標及用地性質的確定。
2負責城鎮規劃區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審查報批各類建設用地規劃,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審定工業、民用、商務等各類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橋涵、路燈及供水、排水、供氣、熱力、電力、通訊、防汛、環衛、綠化等各項市政工程以及城市廣場、雕塑、文化小品的規劃,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負責建設項目批后管理、規劃監督和竣工規劃驗收工作。組織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并核發《建設工程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書》
5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審定全縣范圍內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選址和建設用地規劃。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管理。
2負責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
3負責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發放。
4負責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5負責督促建筑項目嚴格執行50%建筑節能標準。
6負責商品房開發項目的預銷售的核準和開發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五)工信局
1按照權限審批、核準或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監督和檢查。做好項目建設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環境保護局
1負責建設項目環評受理。
2負責建設項目環境評價。
3負責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4負責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
5負責建設項目環保驗收。
七)財政局
1及時了解和掌握政策信息。配合、服務好各部門爭取項目。
2做好政府投資項目的預決算工作。
3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按項目進度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并對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可靠運行。
八)監察局
1負責檢查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工作中遵守和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2督促行政(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中介組織(機構)指導和管理,健全和完善監督管理制度。
3受理項目監督管理工作中的不規范行為和違法違紀行為的反映、控告、檢舉。
4調查處理項目建設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九)審計局
1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計劃下達、資金撥付進行審計監督。
2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總預算或概算、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單項工程結算、年度決算、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4負責對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工程造價審計進行管理和監督。
5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對違紀的相關責任人、施工單位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十)統計局
1負責全縣固資產投資完成情況的收集、整理和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2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的統計與監測。及時將監測情況反饋縣政府及有關部門。
3負責提供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固定資產投資的責任目標考核工作。
4綜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建設的統計數據。
十一)安監局
1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2負責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審批和監督檢查。
十二)地震辦
教育、衛生等生命線工程的地震安評執法和一般工程抗震設防監管。負責重大建設項目。
十三)消防大隊
負責建設項目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監管及驗收。
三、聯席會議規程
1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召開。若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府投資項目、招商引資項目和其他項目可不定期召開。
2聯席會議議題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查、匯總后報聯席會議召集人審定。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困難和問題。主要討論前期項目是否立項建設。
3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
4會議紀要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起草。經會議召集人審核、簽發后印發。
四、聯席會議運行機制
1實行月報告制度。每月5日前將上月項目管理情況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
摘 要 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任何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離不開資金的運動,資金管理能力弱影響企業可持續競爭力的提升、影響到公司的資本市場戰略及未來發展前景。投資管理公司和一般公司相比,財務管理涉及的環節眾多,需要處理的各項利益錯綜復雜,而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核心。本文闡述了投資管理公司的資金管理現狀,并分析了目前很多投資管理公司存在的企業內部資金管理問題和對被投資企業進行資金監管的問題,提出了相應對策。本文通過對一些成功投資管理公司的管理經驗的分析和研究,探索出一套較為系統、全面、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關鍵詞 資金管理 共贏 效益 風險
前言:在追求效益、資金風險重重的經濟大環境下,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專業從事資本經營的企業,時刻面臨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投資管理公司財務管理包括兩方面含義,即風險投資機構本身及對所投項目企業進行財務管理。投資管理公司開展資本經營,謀求股東利益最大化,其中對所投項目企業的財務管理是投資管理公司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由于投資管理公司和所投項目企業有各自平等、獨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管理更要講究方法和技巧,必須妥善處理各利益相關方關系,才能達到投資方和經營方共贏的目的。本文將從投資管理公司如何做好內部資金管理和對所投資的公司資金監管這兩個方面進行探討,總結出投資管理公司如何規避風險、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一、投資管理公司資金管理的特點
(一)投資管理公司需要在競爭與合作中達到雙贏
投資管理公司相當于媒介,其在資本運行中起著中間聯系的作用,為其它一切在管理上或者是資金上有困難的公司提供資本運作策略與企業管理方針并為其引入投資與合作伙伴,使其實現企業的復興,從而使合作得到雙贏。
(二)資金是投資管理公司運作的“血液”
投資管理公司圍繞資本運作開展經營,因此和一般公司相比,其資金管理尤為重要。資金一旦發生問題就難以生存,經濟活動必將陷入困境。
(三)資金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
由于經營者相對于出資人,同資金的聯系更緊密,有可能在使用資金過程中偏離出資人的利益,加強控制才能保護出資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二、投資管理公司資金管理的現狀與問題
投資管理公司通過占有其他企業一定份額的股權,以股東身份參股、控股所投項目企業,并依法進行產權管理,開展資本經營,謀求股東利益最大化。但是投資公司在業務拓展過程中,仍然會遇到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風險管理控制能力差,資金管理能力弱
管理者的專業管理知識較為欠缺,管理思想落后,管理人員素質普遍較低等,無法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和金融環境,這些直接因素都可能會導致投資決策的失誤。這些問題影響了企業可持續競爭力的提升,影響到公司的資本市場戰略及未來發展前景。
(二)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內控制度不完善、資金管理漏洞多。財務人員素質相對不高,資金使用缺乏計劃,資金使用結構不夠科學。
(三)對被投資企業資金管理與控制難以實現
由于投資管理公司和所投項目企業都有各自獨立的法人地位,投資管理公司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財務人員不具有天然的管理權限,加上當前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這些都會增加對被投資管理公司進行科學有效管理的難度,所以投資管理公司對所投資企業的財務管理與控制難以實現。
三、改善投資管理公司資金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風險管理控制能力
在面臨持續變化的外部市場環境和金融環境下,提高風險管控能力是投資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工作。加強風險管控不能“紙上談兵”,需要真正將管控體系落實到資金流通的各個環節,通過嚴格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的機制,將全方位風險管控落到實處,從而實現資金安全有序運行。要做到實時洞察、嚴格控制;要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密切關注金融市場的變化,及時規避風險,改進策略。從資金的不同的生命周期進行管理以保護資金的安全,包括投資前盡職調查(包括資信的審查),投資中的密切關注和監控,投資后的歸納和分析。要制定嚴密的合同,減少風險的發生。
(二)加強內部資金管理的方法
首先,建立健全的資金管理制度。資金管理需要重點考慮預算管理、風險管理及日常管理三個方面的要素,必須設立專門的資金管理機構,選擇合適的資金管理模式,健全相匹配的資金管理制度。
其次,全面提升投資管理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不斷發生變革。為盡快適應這種變化,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部門需要根據國家財稅政策的調整及財務會計制度的變化,向國際會計準則靠攏,以適應投資管理公司國際化的步伐。投資管理公司應有較高的財務前瞻性和較綜合的財務管理能力,大力培養高素質的財務人員,對被投資管理公司做財務分析,使用規范、標準的動態反映,滿足投資管理公司在管理方面的要求。
再次,加強資金計劃管理。資金活動錯綜復雜,如果沒有完善的資金使用計劃就很難對資金進行內部控制,也無法將財務風險防范落到實處。如沒有制定完備的資金計劃管理,盲目的籌資會造成大量資金閑置,降低企業資金使用效率;而如果產生計劃外的不可預計費用,只能增加短期借款來維持企業的運營,使得企業財務風險加大。日常要通過加強管理來提升資金流通效率。
最后,優化資金結構。企業的資金趨于分散,勢必導致企業資金管控難度加大。從現實情況來看,很多上市公司并非缺少資金,而是缺乏對資金的有效利用及合理調配,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企業資金的流通效率,甚至還關乎著企業業務拓展及未來市場發展。在集團及成員單位對于資金需求持續提升的形勢下,迫切需要集團公司進一步加強對于資金的集中管控,從而更合理高效的調配企業資金,這也是解決企業資金流通問題的關鍵。在有效降低企業內部資金流通成本的同時,也就避免了因資金流通不暢而出現的諸多問題。
(三)加強對所投資管理公司的資金管理的力度
第一,參與制定財務制度。
盡可能實現對所司財務人員進行控制。隨時掌握被投資管理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為保證投資管理公司的利益,投資管理公司應根據所投項目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經營特點,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直接參與或牽頭制定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所投項目企業重要財務決策的審批程序和賬務處理程序,完善對資金、存貨、固定資產、應收賬款等各項資產的管理制度,提高各被投資企業財務報表的可靠性與可比性,以實現對被投資企業財務狀況的動態管理和動態監控。
第二,委派財務經理。
通過向被投資企業委派財務經理,控制掌握其財務活動,從而更全面的掌握被投資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為投資管理公司的重大決策提供財務保障,便于投資管理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標的實現。實際工作中投資管理公司根據投資協議的規定,外派的財務經理需每天工作在被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各項資金運轉實行聯簽,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動態跟蹤管理,確保投資管理公司的經濟利益。派出的財務經理納入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部門人員編制,定期向投資管理公司述職,并進行統一考核獎罰。委派的財務經理在被投資管理公司管理層中的主要是發揮其監督職能,通過對企業的重大經濟活動的監督,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促進企業內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確保投資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三,充分利用審計管理手段
審計管理是對被投資企業進行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投資管理公司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需委托會計事務所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報告和經營情況進行審計。通過委托條款,從機制上督促會計師事務所認真履行審計程序,確保審計結論的科學合理。在審計之前,還應與審計人員對被投資企業財務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進行分析,制定審計計劃和重點,然后再進行目的明確的審計。通過事務所對被投資管理公司的財務報表和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及所有經濟業務進行審計,來掌握被投資管理公司報表的編織方法和會計處理方法是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經營成果、財務狀況的披露是否真實。審計結束后,投資管理公司要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論進行適當的復核。對于審計出的問題,投資管理公司應及時督促被投資企業進行整改,同時把整改結果作為下一階段投資的依據。
四、結論
高效資金管理是企業發展的“固本強根”之道,尤其是在外部經濟環境存在諸多不利因素的環境下,公司所面臨的資金風險有可能進一步加大,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專門從事資本運作的機構,加強資金管理更是迫在眉睫。通過分析和研究,本文為投資管理公司探索出了一套較為系統、全面的資金管理方法和手段。各投資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員需要不斷地借鑒國內外成功的經驗,根據被投資企業實際情況,對上述多種形式的管理方法做適當的調整和選擇,使財務管理既全面又留有緩沖余地,達到松緊有度的管理,實現多方共贏。
參考文獻:
一、嚴把政策執行關,堅持依法依規到位。該局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嚴把政策執行關,把工程項目建成為民心工程、效益工程、廉潔工程。一是嚴格審查招投標程序的執行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嚴格審查確定招投標人、編制招投標文件,把握招投標文件與中標合同的實質內容,除審查工程項目招投標資料編制內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外,還重點把握其實質性內容,認真查看投標文件是否與中標合同保持一致;嚴格審查招投標人之間的關系,根據招投標容易出現串標、圍標現象,挖掘線索、了解招投標人的股東結構、投資比例及其變化情況,查看招投標人之間或者投標與投標人之間的重要協議和資金流向,審查評審委成員的背景與資格。二是嚴格審查合同約定的執行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嚴格合同約束,建立健全合同底線分解制度、定期工作報告制度、工程項目變更管理制度、合同總結評價制度,認真規范合同文本內容,杜絕合同轉包和違法分包等現象。三是嚴格審查項目預結算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嚴把工程項目預算關、簽證手續關、工程質量關、價格材質關、定額套用關、取費標準關、項目效益關,促進工程項目效益最大化。
二、嚴把審計程序關,堅持監督監管到位。該局堅持陽光審計,認真接受社會監督,同時也監督實施政府投資項目的有關單位,有效發揮“免疫系統”的作用。一是政府投資送審項目審計由業主單位直接送審向業主單位交重點辦審核復核后送審計局審計轉變;二是政府投資簽證項目審計由事后審計向審計局派人到縣重點辦全程跟蹤審核,經重點辦、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審計特派員、紀檢特派員簽證后送審計局審計轉變;三是政府投資資金審計由以工程核減審計為主向工程建設程序、制度管理、財務決算審計并重轉變;四是政府投資對象審計由以建設施工單位審計為主,向既審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又注意延伸到設計、采購、管理等其他相關單位轉變;五是政府投資績效審計由真實合法審計向真實、合法、效益審計兼顧并突出效益審計轉變;六是政府投資問題審計由查違紀違法問題為主向查違規問題,最大限度地規范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的建設行為轉變。通過內部監管、社會監督,進一步提高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質量。
三、嚴把外聘中介關,堅持制度規范到位。該局堅持用制度規范中介服務行為,加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風險防范力度。一是建立中介委托搖號制。委托縣財政采購辦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過網上公開報名、專家公開審查、公共資源中心公開搖號,錄用了10家實力較強、資質較高的中介機構,且每個項目委托中介審計都經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搖號確定。二是建立項目中介約談制。對500萬以上項目,實行分管領導定期對項目主審和聘請的中介機構負責人就項目完成時間、質量要求及廉政紀律進行約談。三是建立重點項目全程二審制。對1 000萬以上的重點項目實行二審,在一審的基礎上,從聘請中介機構庫中隨機抽取二審單位實施。四是建立二審費用一審支付制。即項目中介二審過程中核減率較大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一審實施單位支付,將核減空間壓縮在一審過程中。五是建立在手項目限時限額制。規定中介機構庫存項目數額,避免大量項目同時滯留在某一中介機構。六是建立審計質量考核淘汰制。制定聘請中介機構管理辦法,按年度進行百分制考核,實行末位淘汰。七是建立重大項目跟蹤負責制。對政府投資2 000萬元以上項目,在聘請中介審核的基礎上,該局固投組分別進行跟蹤審計,嚴防審計風險。
四、嚴把項目變更關,堅持審計內容到位。該局注重政府投資項目設計概算、施工圖、合同價、工程量清算、工程結算等內容的審計,認真把好圖紙變更、工程量增減和隱蔽工程結算關。一是注重審計項目概算的合規性。重點審查概算所列工程項目是否符合建設項目前期決策批準的項目內容、項目各項指標是否符合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立項批文的標準、各項費用是否發生、計價依據是否合規、費用之間是否重復計算以及投資額是否控制在批準的投資范圍內。二是注重審計施工圖預算的正確性。重點審查所編預算與施工圖紙是否一致,查證各項計算是否與有關規定一致,是否有虛假或錯漏,驗證其可行程度,檢查各分項工程是否完整無缺和預算量、計價、計費是否真實、準確。三是注重審計工程項目合同的合法性。重點審查合同范本是否規范、簽合同人與投標人是否一致、各項約束指標政策是否遵循了依法、公平、公正原則。四是注重審計工程量清單的完整性。重點審查標底的編制是否符合國家清單計價規范,工程量清單項目中的費用與清單外費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漏項或重算現象。五是注重審計工程結算的真實性。重點審查前期、中期、后期結算方式是否合理控制了工程造價,合同付款方式以及可調價的調整因素是否合理,計算單位工程經濟指標是否與該地區工程造價指數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