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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稅法的規定,稅法是以憲法為依據,關于稅收的法律制度,是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法主要調整國家與社會經濟體成員在社會分配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其規定有利于社會經濟秩序的有序發展,有利于維護國家權力的實現,同時在規范企業的經濟行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有著重要的作用。廣義的稅法主要是指國家和納稅人在稅收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總稱。狹義的稅法是指國家立法機關頒布的法律規范條文。
稅法按經濟體在經濟中的行為,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運輸流轉稅類。這類稅種主要是對交換環節的征稅。二是對企業、個人所得稅種。主要是調節企業和個人的分配環節征稅。三是財產所有權的稅類。四是經濟主體特有經濟行為的征收稅種。
通過以上對稅法的定義和分類我們看出,稅法主要是規定國家、納稅人在權利義務中的關系;規范企業、個人在經濟中的行為,調節國家、企業、個人在經濟中的經濟利益,進而促進經濟的協調有序發展。
二、稅法的微觀經濟調節作用
稅法的微觀經濟作用是通過對企業和個人的經濟行為進行規范和調節來實現的。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是通過生產、輸送、銷售、收入來實現的;個人是通過收入、消費等經濟行為來參與經濟活動。
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的利潤為征稅依據,有利于國家加強稅收財務監督。企業所得稅反映著企業經營收入的來源,稅法依次可以對企業的經營進行必要的干預,使企業經營做到有法可依,經營規范,維護市場經濟規律,制止違法不正當經營的出現。為經濟的平穩正常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和環境。在對外貿易中,關稅的調節更為明顯,通過對進出口商品征收的稅率不同,以促進調節我國市場經濟的平穩發展。出口退稅更有利于保護我國外貿企業發展,進而促進產品的出口,提高我國外匯儲備和國際影響力。對我國經濟發展需要的國外資源和高科技產品提供低稅率,可以彌補我國經濟發展的不足,平衡供需矛盾,維護經濟平穩發展,并且利用高科技產品來學習國外先進技術來發展我國經濟,以保障我國經濟的可持續性。同時對國外進口的非必需品征收較高稅額,以保護國內企業的發展。
個人所得稅和消費稅是以針對個體經濟體的經濟行為為征收對向的。個人所得稅有利于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不均,縮小貧富差距,減少社會矛盾的突發,為我國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人文環境。同時個人所得稅有利于規范個人的經濟行為,有利于國家稅收的增加。消費稅是對個體的消費對象以及消費行為征收的稅種,消費稅具有目的性強,靈活度高,便于實施的特點。對人們日常生活行為進行規范的一種舉措,包括對奢侈品,非必需品,高耗能產品為征稅對象,進而影響人們的經濟行為,同時達到調節消費,規范經濟的目的。消費稅個人的調節主要包括對人們不良消費習慣的調整,表現在煙酒等非必需品征收高額稅收,對這些產品的征收有利于民眾健康,有利于社會正常秩序的發揮,有利于環境的保護。同時消費稅有利于調節不均勻的收入所得,比如對奢侈品征收高額稅賦。
通過稅法對企業和個人的影響,有利于經濟發展的進一步規范,稅法的調節作用維護著微觀主體的持續平穩發展,并為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稅法的宏觀經濟調節作用
稅法是國家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法律依據,在經濟活動中也是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三者關系的準繩。最重要的是,稅法是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形勢,制定政策措施,實施宏觀調控的有效工具。稅法的宏觀經濟調節主要表現在對經濟增長的刺激、國內再就業的增加、經濟總供需平衡三個方面:
稅收與經濟增長關系。亞當?斯密提出“稅不重征”,主張稅收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和資源的有效配置作用。凱恩斯主義者認為國家應該干預經濟的發展,其主要工具是以稅收為重要手段的財政政策。隨后的供給學派則認為低稅收促使人們工作積極性提高,從而使勞動的供給增加,進而增加稅收的基數;同時他們認為較低的稅率可以促進投資的增加,這兩者的共同作用促進著經濟的增長。以上三種觀點都可以看出良好的稅收政策對經濟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規范著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分配關系,有利于企業的投資,進而有利于經濟的整體增長,促進著資源的最大有效配置,維護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序發展。同時我們應該認識到,稅收的征收要有度,不能為了短期效益而“竭澤而漁”,如果那樣,經濟發展會缺少動力,經濟會負增長,導致大量失業的產生,社會經濟發展將受到阻礙。
根據經濟學原理,低稅收會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勞動供給的增加,同時也刺激企業的投資。在勞動供給的一定時期的給定下,企業投資的增加會促進經濟的增長,經濟增長會需要更多的勞動力,進而促進就業水平的提高。同時,稅收政策的利用也會使更多的人就業,政府對企業吸納勞動力進行稅收優惠措施;利用稅收所得加強對下崗員工的再就業培訓,增強勞動力的再就業能力;對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政策支持,擴大就業規模,加大就業力度;針對勞動力的區域分布不均,即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導致的就業不足,國家通過對欠發達地區的稅收扶持,大力發展當地企業,促進剩余勞動力當地就業,以開發當地的資源,推動經濟的增長,進而減少發達地區的就業壓力。我國通過的新所得稅法加大了對農牧漁第一產業和服務業的稅收支持,這有利于農牧漁業的發展和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內部轉移;同時對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的稅收政策,推進著該產業的發展和勞動力就業水平的提高。
蘇國稅發[2012]15號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一系列規定,充分發揮所得稅優惠政策推進全省創新型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作用,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聯合制定了《江蘇省企業研發費用歸集操作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將以不同形式開展落實國家、省有關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相關財稅、科技政策宣傳講解和培訓活動,提高企業財會人員、技術管理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確保企業真正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
各級國稅、地稅、財政、科技、經信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溝通,密切合作,健全機制、簡化流程,提高效率,以“六大戰略”和“八項工程”為重點,在項目確認、項目登記和加計扣除、后續跟蹤管理服務等多環節,加大對企業的宣傳、指導和管理力度,從企業實際需求出發聯合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確保此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科技、省經信委將適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調研。
江蘇省企業研發費用歸集操作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研發費用管理,規范研究開發費用的稅前扣除及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關于印發的通知》(蘇國稅發〔2010〕107號、蘇地稅規〔2010〕5號、蘇科政〔2010〕172號、蘇經信科技〔2010〕395號)和《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172號)、《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科發火〔2008〕36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或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居民企業。
第二章
研發費的會計科目設置
第三條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研發費支出,應在“管理費用”科目下設立“研發費”賬戶,并根據研發項目名稱或登記編號分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設立“研發支出”賬戶,在“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科目下,根據研發項目名稱或登記編號分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四條
“研發費(研發項目名稱或登記編號)”或“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科目下設三級至六級科目:
(一)根據研發形式設置三級科目
1、自行開發;
2、委托開發;
3、合作開發;
4、集中開發。
(二)研發形式為自行開發和合作開發、集中開發的,應設置四至五級科目:
1、人員人工
(1)工資薪金;
(2)津貼補貼;
(3)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
(4)其他。
2、直接投入
(1)材料、燃料和動力;
(2)測試手段購置費;
(3)工裝及檢驗費;
(4)儀器設備維護費;
(5)儀器設備租賃費;
(6)其他。
3、折舊費用與長期費用攤銷
(1)儀器設備;
(2)長期待攤費用;
(3)其他。
4、設計費
(1)設計制定費;
(2)其他設計費用。
5、裝備調試費
6、無形資產攤銷
(1)研發軟件;
(2)專利權;
(3)非專利發明(技術);
(4)其他專用技術。
7、其他費用
(1)勘探現場試驗費;
(2)研發成果相關費用;
(3)圖書資料及翻譯費;
(4)其他。
(三)企業可根據本企業實際需要設定六級科目。
第五條
企業也可根據自身情況先行根據研發形式設置科目,再根據研發項目名稱或登記編號分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三章
研發費歸集內容
第六條
人員人工
(一)工資薪金
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
(二)津貼補貼
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津貼、補貼。
(三)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
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
(四)其他
研發人員等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包括:企業為研發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含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為研發人員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費)和公積金補助費,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等。
第七條
直接投入
(一)材料、燃料和動力
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測試手段購置費
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
(三)工裝及檢驗費
工藝裝備開發制造費,設備調整檢驗費,試制產品檢驗費。
(四)儀器設備維護費
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簡單維護費。
(五)儀器設備租賃費
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六)其他
1、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除儀器、設備外的房屋等固定資產的租賃費;
2、其他。
第八條
折舊費用與長期費用攤銷
(一)儀器設備
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二)長期待攤費用
研發儀器設備改裝、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三)其他
1、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用;
2、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筑物改建、裝修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本期攤銷額。
第九條
設計費
(一)設計制定費
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
(二)其他設計費用
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其它費用。
第十條
裝備調試費
主要包括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如研制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
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
第十一條
無形資產攤銷
(一)研發軟件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研發軟件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二)專利權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利權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三)非專利發明(技術)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非專利發明(技術)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四)其他專用技術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專用技術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第十二條
其他費用
(一)勘探現場試驗費
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二)研發成果相關費用
研發成果的論證、鑒定、評審、驗收費用。
(三)圖書資料及翻譯費
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四)其他
為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通訊費、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第四章
研發費分配口徑及歸集依據
第十三條
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按合理方法將實際發生費用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進行分配,并按月編制相應的分配表;涉及多個研發項目的,再按合理方法將研發費分配至各研發項目,并編制相應的分配表。
分配方法應及時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且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若因為合理原因確實需要變更的,需報主管稅務機關同意。
企業在研發費和生產經營費用間、或各研發項目間劃分不清的支出,不得歸集進研發費用科目。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提供證明費用實際已經發生的足夠、適當的有效憑證。
第五章
研發費會計與稅收口徑歸集對照
第十五條
研發形式為自行開發的研發項目,按表一對應關系將研發費借方發生額分別填入研發費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歸集表。
表一:
會計歸集口徑
研發費加計扣除填表口徑(見注1)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填表口徑
四級科目
五級科目
人員人工
工資薪金
第2行:工資、薪金
人員人工
津貼補貼
第3行:津貼、補貼
人員人工
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
第4行: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
人員人工
其他
——
人員人工(見注2)
直接投入
材料、燃料和動力
第7行: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動力費用
直接投入
測試手段購置費
第8行: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
直接投入
工裝及檢驗費
第9行:工藝裝備開發制造費,設備調整檢驗費,試制產品檢驗費
直接投入
儀器設備維護費
第10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簡單維護費
直接投入
儀器設備租賃費
第13行: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直接投入
其他
——
直接投入
折舊費用與長期費用攤銷
儀器設備
第13行: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折舊費用與長期費用攤銷
長期待攤費用
第14行:研發儀器設備改裝、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折舊費用與長期費用攤銷
其他
——
折舊費用與長期費用攤銷
設計費
設計制定費
第17行: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
設計費
其他設計費用
第18行: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其它費用
設計費
裝備調試費
——
第21行: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
裝備調試費
無形資產攤銷
研發軟件
第24行:研發軟件
無形資產攤銷
專利權
第25行:專利權
無形資產攤銷
非專利發明(技術)
第26行:非專利發明(技術)
無形資產攤銷
其他專用技術
第27行: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專有技術發生的攤銷費
無形資產攤銷
其他費用(見注3)
勘探現場試驗費
第29行: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其他費用
研發成果相關費用
第31行:研發成果的論證、鑒定、評審、驗收費
其他費用
圖書資料及翻譯費
第33行: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其他費用
其他
——
其他費用
注1:已計入無形資產成本的費用不得填入研發費加計扣除歸集表。
注2:指全年在企業累計工作超過183天的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薪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獎金、年終加薪以及與其任職或受雇的其他支出。
注3:其他費用在高新技術口徑歸集時,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10%,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研發形式為委托開發的研發項目,委托方按表二對應關系進行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的歸集。
表二:
會計歸集口徑(三級科目)
研發費加計扣除填表口徑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填表口徑
委托開發
按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按表一進行歸集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投入額(見注4)
注4:按照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發生額的80%進行高新技術口徑的歸集。
第十七條
研發形式為合作開發的研發項目,凡符合條件的,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按表三對應關系進行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的歸集。
與合同約定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差額的收付,按表三對應關系進行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的歸集。
表三:
會計歸集口徑(三級科目)
研發費加計扣除填表口徑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填表口徑
。。。(注5)
。。。
。。。
合作開發(注6)
第34行:合作(集中)開發研發費收付額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投入額
注5:合作方直接參與研發發生研發費的,按表一對應關系進行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的歸集。
注6:合作方按合同約定實際承擔的研發費與直接參與研發發生的研發費存在差額的,差額大于〇為企業支付的費用,用正數表示;差額小于〇為企業收到差額部分,用負數表示。
第十八條
研發形式為集中開發的研發項目,受益集團成員公司可以按照集團公司的分攤表進行分攤,并按表三對應關系進行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的歸集。
第十九條
按“研發費加計扣除填表口徑”的研發費可按規定以其實際發生額的50%,在匯算清繳時按規定享受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按“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填表口徑”的研發費可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優惠備案時計算研發費比例的依據。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條
納稅人研發費用歸集不準確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進行調整。
對于因使用會計核算軟件在財務核算上無法按照本辦法規定一一對應歸集研發費用的,可在報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后,建立輔助賬歸集調整。
第七章
附
則
關鍵詞:房地產業 房地產稅收政策 長效機制 稅制改革
正確認識房地產業及稅收調控的地位
(一)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需要擺正位置,堅決扭轉“房地產依賴癥”
房地產業從2003年開始,被確認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地位的特殊性一直受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視。但房地產業的“過度非理性發展”也會產生一系列負面作用,導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違法用地;房地產業的“過度非理性發展”加劇了人口、土地、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房價上漲過快加劇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社會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高房價必然抑制居民對其他領域的合理消費,不利于擴內需、促消費;地方收入“房地產依賴癥”對其他產業產生資本和土地的擠出效應,使其他產業可能被忽視,因此不利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優化升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必然受到影響;大多數中央調控政策的執行最終都要靠地方政府,而對“土地財政”和房地產的過度依賴讓地方政府既無力建設保障性住房,也無心抑制高房價,這可以說是當前宏觀調控政策作用失靈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必須擺正房地產業的地位,房價一味上漲和房地產業“一枝獨秀”的發展絕不是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模式,必須從根本上扭轉這種認識和局面。
(二)房地產稅收調控要著眼于建立長效機制,努力改善稅收調控方式
房地產行業具有的“資金密集型”和對土地的高度依賴性特征,決定了土地政策和貨幣政策是房地產市場調控最重要的手段,而稅收調控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手段,不宜頻繁使用,相對穩定的稅收體系更有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
在對房地產市場可以采取的常用調控政策中,稅收調控具有明顯的優勢。因為金融、信貸等政策調控往往是“一刀切”,而稅收政策更多是結構性調整。因此,雖然稅收調控只是作為一種輔助手段,但在房地產調控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就稅收調控而言,現在的問題是:當前房地產業的稅收政策,沒有一項是從房地產市場長期發展的角度出臺的。
對前一階段房地產稅收政策的梳理
(一)2005年以來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實施情況
我國的房地產稅收政策從2005年以來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第一階段,2005至2008年上半年,其間為應對房價偏高、增長幅度偏快等現象,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緊縮性政策;第二階段,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這一階段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配合國家的擴內需、保增長、惠民生的指導方針,為鼓勵國民購買住房和扶持房地產企業發展,稅收政策以寬松政策為主。從以上兩個階段來看,宏觀調控措施盡管產生了積極的效果,但是從稅收政策看,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國內大部分城市房價波動較大,同時在總體上延續著不斷上漲的趨勢。第三階段,2009年底至今,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又出現過快增長的勢頭,宏觀政策又開始趨緊,相應稅收政策方面也開始收緊。
(二)2008年以來國家采取的具體房地產稅收政策
2008年3月,為了支持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國家減免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和運行當中涉及的有關稅收。2008年11月,為了減輕個人購房者的負擔,促進個人住房消費,將個人首次購買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稅稅率統一下調到1%。同時還規定個人住房買賣的時候可以免征印花稅,個人銷售住房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2008年12月出臺的國辦131號文,規定對住房轉讓環節的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規定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讓免征營業稅;將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讓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轉讓的,仍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這次稅收政策調整和原來執行的政策相比,調整了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的征免期,同時加大了稅收優惠的力度。通過這次營業稅的政策調整可以降低住房轉讓交易成本,促進二手房市場發展,鼓勵普通住房消費。
2009年1月1日起,國家廢止了《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消除了內外資企業在房產稅征收方面的“雙軌制”。2009年12月22日,國家下發財稅[2009]157號文,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這次政策調整把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后轉讓免征營業稅的時間從2年恢復為先前的5年,體現了政策較以前開始趨緊。
下一階段完善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建議
(一)盡早全面開征物業稅,改革現行房地產稅制和土地出讓金制度
開征物業稅主要是完善財稅制度的需要,同時對調節收入分配、優化資源配置、完善分稅制體系以及抑制房地產投機也能起到積極的作用。至于調控房價,雖然短期內效果尚待考察,但從長遠來講增加房地產保有階段的稅負、改革現行“土地批租”制度,肯定對房價的合理化和避免過快增長有積極的作用。當務之急是需要認真研究房地產稅制改革的各項現實問題,包括房地產稅的征稅對象和納稅義務人、計稅依據、稅目、減免稅、稅收征管以及過渡時期新舊體制的銜接等具體問題,對這些問題逐一研究解決??紤]到改革的難度,可以采取分步驟,由易到難的辦法進行,可以考慮先行開征“房屋空置稅”和“土地閑置稅”等簡單易行的稅種,將來再逐步過渡到全面開征物業稅。我國的房地產稅收制度必須改革。中國房地產稅制存在的諸多問題,稅制不合理已經成為制約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年“兩會”期間,有委員提出房地產稅費涉及12種稅,50項費,一套房合計征收62項各種稅費,這也是高房價的原因之一。
(二)調整房屋租賃稅負,大力發展房屋租賃市場
理論上,物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應該是房產的所有人即業主,但業主會不會把此稅轉嫁給租戶?事實上,從香港的情況來看,業主普遍會把物業稅轉嫁到租客身上。租戶除承擔租金外,還多交了稅,可以說政府征收物業稅是從租客身上收了一筆錢。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必須調整房屋租賃時的稅負,降低租賃成本,活躍房屋租賃市場。我國稅法規定個人出租住房要征收六稅一費,不僅稅種多、稅負重,而且在實際征管中偷逃稅款的現象十分嚴重。建議統一稅率,對普通住宅個人住房租賃
統一按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征稅,以此來盤活空置住房,提高住房的使用效率。
(三)研究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以配合物業稅的征收
從世界各國財產稅征收的情況來看,大多都會配以完善的遺產稅和贈與稅以使財產稅的征收不至落空或有漏洞。在房主在世時贈與或者去世后由子女繼承的房產征收遺產稅,這樣可以有效降低房產的長期收益預期。聯系到我國的實際,如果征收大額的遺產稅,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會降低富人購置固定資產的原動機。那么相應就應該能起到降低需求的作用,從而起到影響房價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2010(1)
2.陳真誠.不表態不代表物業稅不會開征.法制日報,2010(2)
關鍵字:水利;施工;流水作業法;應用
一、流水作業法在水利工程項目施工中應用的必要性和意義
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之間的自然條件具有較大的差異,并且由于工程樞紐具有不同的形式選擇,建筑工程的施工也各有不同,從而致使水利工程呈現了差異性的施工特性。水利工程項目的施工建設受到季節影響較大,由此具有較強的季節性特點,由此水利工程的建設受到水文氣象等自然條件的紫月,由此對水利工程的施工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地域偏遠地區,施工條件差,交通運輸不便。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水利工程施工的難度。水利工程施工項目涉及的因素較多,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各種關系較為復雜。根據水利工程項目的具體實踐,流水作業法是水利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水利工程項目招標、預算和估算形成的重要依據。對水利工程項目的選址選型、水利樞紐布置、施工設計方案的調整優化、工程項目施工的組織和計劃、縮短建設周期、控制工程項目成本、提高工程項目效益以及保證工程項目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
二、水利工程施工中流水作業法應用原理和應用原則
1、水利施工中流水作業法的應用原理
水利工程施工中的流水作業法的應用沿著豎向進行建筑工程施工層的劃分,以一個施工層為基準,從而能將現場施工中的各工作面分為多個施工段,隸屬于不同的班組。水利施工人員配備設備和機具等,以水利工程的具體施工程序為依據,按照水利工程施工順序依次作業,從而保證水利工程在科學的組織方法下,連續、均衡有節奏的開展。
2、水利工程流水作業法的應用原則
水利工程項目的施工施工中應遵循相應的原則:同一水利工程施工段在同一時刻,只允許一個施工隊進行施工,任一時間,不同專業的施工對于只能在同一施工段進行施工,而不能在兩個不同的施工段同時開展施工。水利工程的施工中,施工隊伍應連續作業。從而保證水利工程建設施工中的“流水生產線”不中斷,實現了水利工程項目發展過程中對各專業的協調發展。
三、水利施工中流水作業法應用的一般步驟
1、確定施工作業時間
水利工程的施工中,應首先確定流水線中所包括的施工工序以及施工順序,而后根據水利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序和順序計算施工工程量,在計算過程中,應盡量保證工程項目計算的準確性,從而明確作業時間。為流水作業的實施和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有效劃分施工段
水利工程項目的流水作業施工應在確定了施工作業時間的基礎上有效劃分施工工段,從而能保證在不同工作面上的不同工種同時開展工作,為水利工程項目的流水作業施工創設良好的施工條件和施工環境。在水利工程項目的劃分過程中,首先應確保工程項目的整體質量,各施工段之間的銜接應盡量設計在建筑物的自然界限上,例如沉降縫、伸縮縫上;其次,水利工程施工工段的數量應與流水作業法的實施要求相適應,也就是流水施工中包含的施工隊伍的數量應小于或等于施工段數量。施工工段的劃分應保證其工程量大小與機械設備的運行效率相一致。
3、組織專業施工隊
水利工程項目的專業施工隊組可按照專業分工的原則進行有效的組織。一般狀況下,專業施工隊伍的組織應根據水利工程中最小施工段的施工狀況確定每個施工隊的人員數量,從而保證每個施工人員都能在最小工作面上發揮最大的勞動效率。同時,專業施工隊人數還應與合理勞動組織要求相適應,從而避免勞動效率降低。
4、明確施工段施工作業時間,確保連續施工
在確定了專業施工隊伍人數后,應計算水利工程施工隊伍在具體每個施工工段的作業時間,從而避免專業施工隊伍的施工時間的不明確,影響施工進度。確定施工作業時間后,就能將每個時間段的施工時間依次排列,從而保證水利工程項目的連續施工。
5、施工流水線構建
水利工程施工流水線的構建,應運用數列法對流水步距進行計算,而后將個專業施工隊安排到各自施工段中,由此構建了施工流水線。實際上是在各個施工段中插入事先組織好的專業施工隊伍,在對水利工程的合理組織和銜接下,建立連續而平行的施工模式,從而構成了完整的流水線。要完成合理的構建,應首先明確每個施工工段所需要的專業施工隊伍,從而保證施工隊伍能在連續不間斷的施工段上展開工作。其次,還應確保施工流水線中各專業施工隊伍能進行連續性施工。最后通過對施工工作面的利用,緊密設置施工隊,保證施工作業的連續性和緊湊性,從而科學合理縮短工期。
6、編制水利工程的綜合進度
水利工程的施工流水線合理構建后,應將施工中的各流水線進行合理構建,從而編制工程項目的整體施工進度計劃,從而為工程項目的合同工期以及施工總進度提供一定的參照依據,從而能在規定的工期甚至更短的實踐內完成預先制定的水利工程施工任務。
四、在水利施工中流水作業法的實踐應用
1、工程介紹
水利工程施工建設為水庫大壩工程,以水庫的粘土斜墻填筑工程為例,在拆除壩頂后,應對老化的斜墻頂部繼續填充,工作范圍界定為整個水庫工程壩面。工程總為38 607立方米,長1 468m,寬8m,為建立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整體提高工程項目效率,由此將大壩沿軸線方向劃分為刨毛、活水、卸料、平上、碾壓、取樣驗收六個施工段開展流水作業法施工。
2、流水作業法應用
具體流水施工作業應用為,首先,組織施工順序,大壩工程的粘土斜墻填筑工程分為刨毛、灑水、卸料、平土、碾壓、取樣驗收六個環節;其次,確定流水步距,灑水與刨毛施工隊組的開工間隔,運用數列法計算得出為1h,余下施工對組的開工間隔依次進行計算。第三,制定流水線進度安排圖;第四,合理搭建流水線,湊成初步施工進度計劃,流水線的搭建與流水步距方法確定類似,將施工隊伍進行首尾搭建,同時還應保證流水線內施工隊伍之間的時間間隔保持一致。最后,調整施工進度計劃,通過檢查所指定的施工進度計劃是否與水利工程項目工期要求相符合,不符合應進行及時合理調整,并通過關鍵路線的施工投入縮短工程項目施工工期。
3、實際應用效果
在大壩水利施工當中,運用流水作業法,使得機械和人員的施工效率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土方填筑得到了優質、按期的完工,進而保證了整個工程的工期。
五、結論
流水作業法具有實際應用的科學性,水利工程項目流水作業法的有效利用能充分利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機械、人力、物力,實現相應資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控制工程項目的成本,從而有效提高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以及勞動生產率。通過合理利用流水作業法,促進了水利工程項目的有效施工。
參考文獻:
[1] 閆星濤. 流水作業在水利施工中的利用[J]. 河南科技, 2010,(18) .
[2] 許垂軍. 流水作業法在大型綜合市政道路橋梁工程中的應用[J]. 民營科技, 2010,(11) .
[3] 耿志斌. 淺談流水作業法在水利施工中的應用[J]. 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 2011,(06) .
關鍵詞:水力資源;水土保持;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S157 文獻標識碼:A
一、前言
烏蘭縣位于東徑97°01′~99°27′,北緯36°19′~37°20′,深居大陸腹地,氣候條件較好,屬大陸性氣候,夏秋季平均氣溫在20℃左右,極端最高氣溫34℃,極端最低氣溫-27.7℃,整體上水土流失程度不嚴重。但是經過多年的發展,水利發展也有不合理之處,水土保持也有一些破壞,下面簡單介紹一下烏蘭縣在水利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二、烏蘭縣水利發展存在的問題
水是人類生存和發展最基本的資源,是無可替代的寶貴“血液”,是一切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水利資源的合理利用和開發包括對水資源的節約、開發、循環利用等。但是,我國很多地區現在對水利資源的利用存在很大的問題,嚴重影響了水利的可持續發展,具體包括這樣幾方面:
1、水資源總量大,但是人均占有量小,分布不均勻,利用不合理
水資源和我國其他資源一樣,總量大但是人口多,平均分布量少,根本不能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另外,我們對水資源的利用不合理,不集約,存在嚴重的浪費現象。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不斷增加,水資源的矛盾將會越來越突出和明顯。
2、耕地中有效灌溉面積少,灌溉技術落后,管理粗放,水的利用率較低。
3、洪澇、干旱災害頻繁
我國洪澇災害十分頻繁,幾乎每年都有發生,加之水利工程及城市、鄉村的防洪標準普遍偏低,災害損失十分嚴重。干旱災害也經常發生,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一次災害的直接損失將不斷加大。
4、我國現有水利工程有相當一部分工程質量不高
設計標準偏低,一些水利工程設施老化、失修嚴重,大中型灌區工程配套不齊,致使工程效益衰減,有的工程甚至報廢。
三、水土保持對水利可持續發展的作用
(一)負作用:做不好水土保持影響水利的可持續發展
1、增加地表徑流,加劇洪水泛濫
水土流失使枯水季節水量減少,但在洪水季節恰恰相反。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植被大部分遭到了破壞,同時,山區更容易發生水土流失。土壤的含水層被破壞,洪流、泥石流就容易發生,使下游人們的生命財產收到威脅。
枯水季節水量嚴重減少,影響農業生產用水是水土流失帶來的最為明顯的后果。嚴重時,能夠使河流枯竭,水利中斷 ,河床。具體來說,主要影響在于:其一,土壤的蓄水能力明顯降低,土壤顆粒間的空隙占土壤總體積的30%~50%,空隙是水分存在的空間,是涵養水源的關鍵。水土流失發生時,土壤流失的表現是土壤隨水而流失,貯水空間就隨之喪失,土壤的蓄水量也因此減少,從水文角度講,增強了徑流的年內變化,降低了土壤的蓄水能力,從而使洪水季節水量增多,增加了洪澇災害的發生頻率,另外,由于土壤在洪水季的蓄水量減少,就使得旱季土壤可用的水量減少,從而發生旱災。其二,水土流失使得河流中土壤含量過多,增加了梯田、水塘、水凼、水庫、湖泊、河道等水底的泥沙含量,使其蓄水容積減小,隨之,蓄水量也相應減少。也同樣使汛期水更多,枯季水更少。因此,水土流失容易造成澇災。
2、造成河庫淤塞,降低水利工程的效益
泥沙的淤積不僅減少了庫容,而且削弱了水庫的防洪能力,很大程度上減少水庫生命周期。嚴重時易造成漫壩、垮壩等災害;另一方面,造成溝渠江河河床拾高,嚴重影響泄洪能力,致使洪水宣泄不暢,水位上漲,因此經常出現10年一遇的流量或20年一遇的水位現象。
3、水環境質量下降
由于洪水強度增大,發生次數增加,表層土壤以泥沙形式進入水體,水體中含沙量增加,使水的濁度增大。同時,流失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有機質及殘留的農藥、肥料等物質,這些物質隨土壤一起進入水體,使水體的面源污染加大。
4、容易引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由于植被破壞、徑流改變,土壤乃至地質結構受到影響,一遇暴雨,極易形成山體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災害。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除了沖毀房屋、道路、電力通訊等設施外,也將破壞農田、水塘、水凼、水庫等水利設施,嚴重的還會影響航運,使河道斷流。
(二)正作用:良好的水土保持可以促進水利可持續發展
由上文可知,水土流失危害十分嚴重,在某種以意義上講,水土流失是影響水資源的利用的首要因素。正式由于它的危害之大,現在我們對水土保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水利可持續發展。
1、 減少水土流失,增加土壤蓄水量
水土保持可以減少水土流失量,很多水土保持設施(如水平梯田、小山塘、排灌溝渠等)可以攔泥拽沙,增加塘庫蓄水,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減少水庫、湖泊、河道等的淤積,延長水庫的使用壽命。
2、是可持續循環發展的重要一環,促進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
只有確保水資源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續利用,才能保障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反之,也只有保證了水利的可持續發展,經濟、人口、社會、資源、環境等才能夠協調發展。水利可持續發展既是我國總體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保障。21世紀的中國,經濟和社會能否順利實現可持續發展,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水資源能否可持續利用。水利的可持續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治理、配置、節約、保護、工程的運用與管理、水利的投資與建設、人才的培養與使用、水土保持、防洪除澇、體制與機制、科教與法規等。其中,水土保持是水利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3、 減少洪澇災害的發生
減少洪澇災害的發生。水土保持可以維持或增加土壤的入滲量,一些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如梯田、水凼、水庫等)還可以攔蓄徑流,一方面,在汛期可以削減洪峰,提高防洪能力;另一方面,在枯水季節可以補充徑流,減少徑流的年際變化。
4、 提高水環境質量
水土保持除了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少滑坡、泥石流等水土災害的發生,這就能夠保護地表,減少滑坡、泥石流對水利工程的破壞率。水利工程是保護和提高水環境的重要因素,他們得到保護必然能夠為水利的可持續利用起到促進作用。這二者是善性循環的發展。
四、結束語
對水利的可持續發展來說就是,最基礎的就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確保土地資源的生態平衡,做到生態與經濟發展并重,確保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只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提高新水土保持的能力,一定能夠在水土保持和水利可持續發展上有所突破。促進我國水利工程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海仙.烏蘭縣水土保持與生態環境建設 .柴達木開發研究. 2002(12)
2、薛峰; 呂嘉.淺析烏蘭縣生態公益林建設現狀及對策防護林科技.2013(03)
3、艾小琳.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西部大開發(中旬刊)2011(2)
4、高秀玲.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 -新農民(上半月)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