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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內部稅收籌劃 特征 營改增 稅務風險 稅務籌劃 措施
一、企業內部稅收籌劃的主要特征
企業內部稅收籌劃與漏稅、偷稅不同,稅務籌劃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進行科學規劃。其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稅務籌劃是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下進行。稅務籌劃,具有合法性等特點。雖然偶爾會出現與相關的法律法規相脫離的現象,但是前提是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基本原則。(2)充分理解稅務籌劃所具有的可預見性特點,稅務籌劃的可預見性主要是指企業中的各項經濟活動與稅務行為進行籌集和規劃,整個籌劃的過程具有提前預見的能力。
二、營改增實施后的企業稅務風險分析
1.對新稅制法把握不完全、不準確導致多繳稅額的風險。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項新的稅制改革措施,稅務部門為幫助納稅者適應新稅制度,緩解稅務壓力,在多個區域都開放了部分涉稅項目稅務優惠辦法。稅務優惠辦法包括免征與退稅兩方面,涵蓋個體學術創作成果轉出、針對殘障人士開展的涉稅業務、新能源開發與研究中的涉稅業務等多項目。在利用新稅制相關優惠政策規定時需要對比個體納稅項目與具體優惠項目是否重合,并以標準化稅務步驟與辦法履行納稅義務,整體審計涉稅業務,同時需要準確把握有稅務優惠的業務項目,按照新稅發票辦法規定格式化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避免重復進行進項稅額抵扣。
2.納稅方案辦法與新稅制沒有銜接好,造成涉稅項目不完全導致應繳稅行為不完整。目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出現了各種形式進項稅額抵扣行為。(1)營業活動中為不涉及的進項稅額虛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獲取工商稅收抵扣憑據。(2)擅自改變原屬進項稅額抵扣的商品涉稅屬性,將應稅商品在交易活動中以未稅形式、福利發放形式以及個體交易形式轉手賣出。(3)在應稅商品交易中與應稅勞務活動中未將進項稅額抵扣項目稅金在當時的進項總稅額中除去。(4)商品轉入通道、附加勞動服務以及配送服務等不符合新稅制進項稅額抵扣政策規定。將會造成企業在后期采取補稅,繳滯納金等補救行為,嚴重者還會遭到稅務部門的行政以及刑事處罰,企業自身的經營名譽受到傷害。
3.偷稅和漏稅風險。有些企業為了達到逃稅和漏稅的目的,以現金收入為主,不開具正規的發票,也沒有將其在賬目上真實反映出來,也就是f這種收入屬于賬外收入。在日常工作中,營改增實施后納稅人少繳納稅款的原因有很多種,稅務機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納稅人的行為還沒有形成犯罪的情況下,可以讓納稅人進行補稅,或者向納稅人收取滯納金。不允許企業隱瞞銷售收入,如果有所隱瞞并且偷稅漏稅,那么應該給予適當的處罰。針對一些企業少計收入的行為,致使納稅人少繳稅款的屬于偷稅和漏稅行為,如果其行為還構不上偷稅罪的,應該交給稅務機關,并追繳納稅人少繳的稅款,并處以適當的罰款。
三、營改增實施后的企業內部稅收籌劃
1.充分做好稅務籌劃準備。(1)把握新稅制政策特殊規定,合理利用好增值稅在不同區域的不同新稅制度規定,做好稅務風險控制,制定新稅務籌劃。增值稅在全國各大商務區域進行試點都根據當地具體的稅務情況采取了具有針對性的試點稅制,企業內部稅收籌劃過程中可以制定相關的優惠規定,以免除增值稅務的征收或者退減增值稅。(2)利用不同地區的區別稅率進行稅務等級劃分,從而實行更為合理的稅額審計辦法來制定稅務籌劃方案。在常規的商品銷售與提供服務業務的經營活動過程中,新稅制根據具體的銷售與服務類別分別制定了不同的增值稅務稅率,所以在曹改增政策之后,納稅個體要根據自身的相關涉稅項目與業務劃分好正確納稅等級,進行合理的財務管理與核算,盡可能地緩解賦稅壓力,保持經濟活動持續性的效益增收狀態。
2.企業內部重要決策方案與經營交易活動需要稅務籌劃工作人員的參與。通過合并納稅主體向當地工商稅務管理部門申請新的稅額核算辦法,將涉及應繳增值稅的相關業務項目以統一納稅的方式完成繳稅,從而有效減小稅額,為企業緩解賦稅壓力。同時,根據新稅制劃分的經營體制權衡稅率稅額,調整經營活動模式來配合低稅率納稅規定,不同轉變經營模式進行籌劃。在稅務籌劃過程中可以參考相關的稅率規定改變經營模式節省納稅額度。
3.結合企業銷售行為進行稅務籌劃工作。在營改增實施后,進項稅作為其中的抵扣稅,也就是企業購進貨物的過程中產生的稅金,可以同銷項稅進行抵扣。目前,我國很多企業都擁有進口產品,同時也進行產品的出口,這樣就會產生一些進項稅。如果產生進項稅,就需要在營改增的政策下進行規避,也就是要在確保服務質量的情況下,將企業自身具有的勞務服務實行外包,并通過這種外包的方式來加以抵扣其中部分進項稅,以實現稅費合理的目的。
4.合理利用稅務申報的辦法,通過改變涉稅機構規模等級或者常規納稅主體,使符合最小納稅稅率要求。稅務籌劃根本目標在于降低納稅金額,給予企業更多資金周轉空間。新稅制規定,在相同的涉稅項目中,小型納稅人的稅率通常低于一般納稅人的納稅稅率。較小規模的涉稅企業在稅務籌劃階段應該對比自身的經營活動收益詳情以及具體的資本運行情況,改變納稅人規模來方便企業能夠以最低稅率繳稅。
關鍵詞:石油銷售 增值稅 稅收籌劃
一、石油銷售企業面臨的困境
從成品油定價機制來看,《成品油價稅改革方案》中將現行汽、柴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并將原流通環節差價中允許上浮8%的部分縮小為4%左右,這使得石油銷售企業成品油進銷差價明顯縮小,營銷管理的壓力增大。
從全球經濟大環境來看,海外疲軟對中國影響仍將偏負面。具體體現:一是海外需求放緩會削弱出口增長;二是全球流動性寬松,通脹壓力不減;三是外匯儲備資產安全問題。受全球經濟影響,國內經濟不容樂觀,這使得石油銷售企業面臨巨大的壓力,一方面國內經濟出現下滑,導致需求減少,使得石油銷售企業市場形勢十分嚴峻,另一方面國際油價起伏不定,加劇了石油銷售企業的市場壓力。
從成品油消費稅開征情況看,石油銷售企業效益壓力明顯增大。具體體現:一是成品油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使得石油銷售企業資金占壓明顯加大,利息等相關費用支出增加。二是通過成品油價格的形式收繳成品油消費稅,汽柴油每噸分別高達1400元和1000元以上,以稅代費,將成品油消費稅加在成品油價格上,勢必會抑制成品油消費。三是成品油消費稅征收金額較高,可能刺激走私油、非標油沖擊市場,從而影響和干擾正常的市場秩序。
二、稅收籌劃的意義
(一)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以符合政府導向為前提,通過組織、投資、經營、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內的政策規定,獲取最大的稅后利潤的經濟行為。
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還有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的合理配置。
(二)在稅收籌劃涵義認識上存在誤區
部分納稅人對稅收籌劃存在錯誤認識:一是誤將稅收籌劃混同于避稅甚至偷稅。部分納稅人只看到了稅收籌劃節約稅款的一面,而沒有意識到蘊含在稅收籌劃之中的“大智慧”——遵循立法精神,誤認為稅收籌劃就是避稅甚至偷稅,希望通過“籌劃處理”達到少繳或不繳稅的目的,這是非常錯誤和危險的。二是誤將稅收籌劃看作最終目的。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一環,其運作的全過程是服從于企業財務管理活動,而后者又是企業戰略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增值稅稅種簡介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稅種。增值稅稅種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目前最大的稅種。我國現行增值稅實行的是消費型增值稅,主要特點如下:一是逐環節征稅,只對增值額征稅,避免了重復征稅;二是稅基廣闊,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連續性;三是稅率檔次少,稅率簡化;四是實行憑專用發票注明稅款進行抵扣的“購進扣稅法”,征收管理嚴格。以上特點反映出增值稅具有公平、中性、透明等特點,這有利于規范稅收制度、抑制偷漏稅行為,同時也說明增值稅籌劃的空間和彈性比其他稅種要少。
四、增值稅稅收籌劃思路及策略
結合石油銷售企業的實際業務特點,增值稅稅收籌劃思路主要有:一是縮小增值稅稅基;二是充分利用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縮小增值稅稅基籌劃。
按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即: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售額×適用稅率-購進額×適用稅率
稅基主要是銷售額與購進額之差。如果能降低銷項稅額,或者增加進項稅額,則能夠有效的縮小稅基。結合石油銷售企業實際經營情況,提出具體籌劃方案如下:
1.分解銷售額,減少增值稅銷項稅額
政策一: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計算銷項稅額的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時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及價外費用。價外費用主要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等。對于以上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策略:對于隨同油銷售的包裝物,要單獨處理,不要計入銷售收入,否則就要按價外費用并入銷售額,按17%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處理如下:隨油出售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在出售時如屬購進時是單獨計價的,以“營業費用—包裝費”列支,如屬購進時不單獨計價的,則不需要進行單獨核算。
政策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銷售折扣在計征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7〕472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銷售折扣,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計算征收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策略:石油銷售企業采用IC卡折讓銷售、加油積分返還等促銷活動時,須制定好相關的帳務處理辦法及發票管理規定,做好折讓數據的后臺處理,向客戶開具發票時,須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銷售額和折扣額,不得將折扣額另開發票。如果發票開具不符合規定,若被稅務部門發現,折扣金額不能作減少銷售收入處理,導致稅金及有關費用的增加。
2.增加抵扣額,加大進項稅額抵扣
政策一: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為生產、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而支付的運輸費用依7%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策略:企業取得運費結算單據,按照7%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在節約增值稅款的同時,降低了公司營業費用。在實際操作中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準予作為抵扣憑證的運費結算單據,是指國營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二是承運人開出的運費發票上注明的勞務接受者與發票的持有人是同一人。三是準予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在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上注明的運費和建設基金。
政策二: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企業購進貨物時,按購進價和適用稅率計算進項稅額。
策略:由于抵扣稅率差異,運輸費用進項稅抵扣率(7%)遠低于購進油品的進項抵扣率(17%),因此,石油銷售企業在購進油品時,盡量采用“一票制”結算,一方面可以增加進項稅抵扣,節約稅務支出。另一方面,運雜費可進入油品采購成本,以減少費用支出。
政策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24號】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有以下情況: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5.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策略:石油銷售企業在認真貫徹增值稅暫行條例的同時,要用足增值稅相關政策,通過合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款,降低有關成本費用支出。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要業務如下:
1、外購商品(汽油、柴油、煤油、油、燃料油、清潔劑、加油IC卡、其他石化產品等);
2、水費、電費、運雜費;
3、購買勞保用品、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向客戶贈送的促銷品;
4、符合財稅[2009]113號文件規定的固定資產購進。
政策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就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的有關問題作出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策略:石油銷售企業應該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第一時間,完善入賬手續,同時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進行認證,并在當月申報抵扣,避免應扣未扣而造成企業稅款資金占用,乃至損失企業稅款。如果在規定的180天內,企業未進行認證,但又符合《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所列示的幾種客觀原因,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二)利用增值稅稅收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1.石油銷售企業一般都是總機構下設若干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分布區域較廣,經常發生貨物在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之間,以及分支機構和分支機構之間移送,如果這些分支機構單獨繳納增值稅時,會發生分支機構經營情況不同而造成部分分支機構稅款較多,而部分分支機構留抵增值稅額較大。
政策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第137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第(三)項所稱的用于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向購貨方開具發票;向購貨方收取貨款。
受貨機構的貨物移送行為有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未發生上述兩項情形的,則應由總機構統一繳納增值稅。
政策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業戶總分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9號)規定:固定業戶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區、市)范圍的,經省(區、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策略:石油銷售企業可向省(區、市)國家稅務局申請匯總納稅,增值稅由總機構統一計算,根據銷售收入占總銷售收入的比例分配各分支機構應申報繳納的增值稅稅款,各分支機構根據分配的增值稅稅額就地繳納,能有效解決了增值稅的預留、預繳問題,起到了很好的推遲納稅效果,減少了大量的稅款資金占用,從而節約了財務費用。具體計算流程如下:
總分機構當期應納增值稅=總分機構當月匯總銷項稅額-總分機構當期進項稅額
各分支機構銷售比例=分支機構當期應稅銷售額÷總分機構匯總應稅銷售額×100%
各分支機構分配的應納增值稅=各分支機構銷售比例×總分機構當期應納增值稅
2.石油銷售企業一方面銷售油品,另一方面擁有的自有車輛也消費油品,如果按照市場價對自己銷售油品,則會多繳納由銷售毛利涉及的增值稅稅款。
政策:《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2年第2號)從2002年5月1日起,加油站通過稅控加油機加注成品油,在計征增值稅銷項稅額時,允許在當月成品油銷售數量中扣除下列項目:(國家稅務總局令[2002]年第2號)⑴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站自有車輛自用油;⑵外單位購買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庫存放的代儲油;⑶加油站本身倒庫油;⑷加油站檢測用油(回罐油)。
策略:石油銷售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將自有車輛用油從當月成品油銷售數量中扣除,按照成本價直接沖減銷售成本,由此減少由銷售毛利涉及的增值稅稅款。
面對紛繁復雜的市場環境,石油銷售企業須外拓市場,內抓管理,提升效益。本文結合石油銷售企業經營實際,對增值稅稅種如何進行籌劃提出幾點建議,以期對其他石油銷售企業有所借鑒。
參考文獻:
[1]劉青波.淺談石化企業稅務籌劃.現代經濟信息,2010(6):124~125
[2]朱進.稅務籌劃動因分析.合作經濟與科技,2011(1):97
一、“營改增”概述
“營改增”就是將過去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成征收增值稅。增值稅僅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征稅,不僅能減少重復征稅,還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從2013年8月1日起將廣播影視業包括廣告播出服務、廣告服務、節目制作、節目策劃銷售等業務劃入現代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改革。
此次“營改增”試點改革,是國家結構性減稅的重大舉措,有助于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
二、“營改增”后,研究納稅管理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報銷流程的必要性及重要意義
“營改增”前,廣播電視業的應稅項目適用兩檔稅率。廣告、錄音、錄像等項目屬于服務業稅目,適用5%的稅率;表演、播映等項目屬于文化體育業稅目,適用3%的稅率。“營改增”后,不再按應稅服務區分不同稅率,而是區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并分別適用不同稅率。提供應稅服務的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由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稅率;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由國稅機關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對于以廣告收入為主要收入的廣播電臺、電視臺,其應稅服務的年銷售額――廣告收入大多都超過500萬元,被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也由“營改增”前的5%調增為“營改增”后的6%。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納增值稅額是按照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的差額確定的,在稅率增加的情況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稅負,取決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這就需要財務部門加強納稅籌劃,研究納稅管理。而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的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報銷流程較“營改增”前完全不同,且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的規定也極為嚴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7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為確保本單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能夠在規定的時限抵扣并申報,財務部門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調整思路,規范、優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報銷流程。
三、如何加強納稅管理及優化增值稅專用發票報銷流程
(一)如何加強納稅管理
1 加強對“營改增”的政策宣講,讓單位領導和職工充分了解“營改增”的政策精神,樹立節稅就是省錢的理念。“營改增”表面看只涉及稅種的改變,是財務部門的工作,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取得依賴于單位的各業務部門,涉及到設備購置、電視劇購買、節目購買、節目制作等諸多業務部門。因此,財務部門應加強“營改增”的政策宣講,向本單位領導及業務部門人員全面、細致地講解“營改增”的政策精神,使其充分了解“營改增”能給單位帶來減稅效益,引起單位領導高度重視的同時爭取業務部門的積極配合。
2 積極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營改增”后,只有被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才可以抵扣。因此,凡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省級電視臺都應積極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3 積極做好納稅籌劃。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首先,應注意區分哪些支出項目可抵扣進項稅額、哪些支出項目不可抵扣進項稅額,避免稅務風險。財務部門應根據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并結合廣播電視行業的特點,只有用于節目生產、制作、播出及業務宣傳等方面取得的進項稅額才可以抵扣。因此,對于上述方面可抵扣的支出,要求業務部門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盡可能多的取得可抵扣進項稅額。其次,財務部門還應充分考慮廣播電視行業的費用支出比重,按照費用支出比重的不同要求業務部門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對專業設備的購置及維修維護、外購電視劇及外購節目等大項支出要求業務部門必須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進行采購,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于日常零星的采購業務,應盡量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進行采購,或者約談一家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專門供應零星物品,隨用隨送,定期結賬,定期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如何優化增值稅專用發票報銷流程
為確保業務部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進項稅額能夠在規定的時限抵扣并申報,財務部門需調整原有的發票報銷流程,增設進項稅稅務會計崗位,明確崗位職責,規范增值稅專用發票報銷流程。
1 核算會計嚴格審核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業務報銷人送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必須嚴格審核,審核發票日期是否超過180天、發票聯的簽批手續是否完整、發票聯與抵扣聯是否一致以及抵扣聯的密碼區是否完好無損、清晰可辨;收款單位、簽訂合同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單位三方是否一致等。經過以上初審后,特別要對該項支出業務經費預算的充足性認真審核,避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在當月認證后,因預算不足造成當月無法進行賬務核算而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情況的發生。
2 核算會計及時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傳遞給進項稅稅務會計。核算會計在審核無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原始憑證粘貼單上簽章,并及時將發票聯和抵扣聯傳遞給進項稅稅務會計,以便進項稅稅務會計進行認證。
3 進項稅稅務會計對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認證的抵扣聯進行詳細的登記,包括認證日期、發票號碼、發票金額、進項稅額、經辦人等信息。同時在通過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上標注“認證相符”并及時傳遞給簽章的核算會計。
4 核算會計當月按照價稅分離的原則,對通過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賬務核算。
5 如果經認證出現異常,不能通過認證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進項稅稅務會計應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及時退給核算會計,由核算會計及時退還給業務報銷人,讓銷售方重新開具發票。
6 月末,進項稅稅務會計會對防偽稅控認證系統中當月認證相符的抵扣聯的份數、稅額進行匯總統計,并與賬務系統中“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科目余額進行核對。
7 進項稅稅務會計將當月核對無誤的進項稅額報納稅會計,納稅會計根據當月銷項稅額及進項稅額確定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
1.稅務籌劃的概念稅務籌劃亦稱稅收籌劃,稅務籌劃是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納稅籌劃應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節稅籌劃、避稅籌劃、轉嫁籌劃和實現涉稅零風險。
2.稅務籌劃的基本原理根據收益效益的不同,稅務籌劃的基本原理可分為絕對收益籌劃原理和相對收益籌劃原理,收益效應主要考慮的是納稅的數額和時間價值。
二、利用會計政策的選擇進行稅務籌劃
以增值稅為例根據稅法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準許企業抵扣所購買的固定資產之進項稅額,此項規定進一步的完善了我國增值稅稅制。增值稅作為一個流轉稅,其實行的是價外計稅,具備稅負轉移的可能性,消費者或是最終的購進者才是增值稅稅負的最終負擔者,因此,對于增值稅的稅務籌劃是存在特定意義。
1.不同的銷售方式其應繳稅額的計稅基礎也不盡相同,現行的許多企業為了維持和擴大其在銷售市場份額,就會采取多樣的競爭銷售方式,不同銷售方式在計算應當繳納增值稅的時候計稅依據也會不相同。如:企業折扣銷售中的售價折扣,也是俗稱的打折,這是企業為了擴大銷量而采取的一種常見的銷售方式,鑒于其折扣額是與銷售同時產生的,根據稅法相關的規定,銷售額與折扣額是在一張發票上的,其最終的收款額是扣除折扣以后的金額,在計算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額時,是依據扣除折扣以后的金額作為銷售額計算的;再如果是折扣金額單獨另外開具發票的,不論其在會計賬務上是如何進行處理的,在計算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額時,都不能夠從其銷售額中扣去折扣的金額。企業可以通過不同的銷售方式,從中查找“收益的平衡點”進行合理的選擇,有效的減少企業應納稅額,使收益最大化。
2.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進行稅務籌劃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有多種,最主要的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以及年數總和法,不同的折舊方法計提的折舊額是不相同的。采用不同的折舊方法。雖然應當計提的折舊總額是相同的,但是,各期的折舊額卻會差別很大,從而影響到各期的利潤及應納稅額。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現在已經成為了各個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一個主要手段,如果一個企業按規定可以采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前幾年計提的折舊金額會比較大,利潤總額會減少,應當繳納的所得稅遞延到了以后的期間,這實際上是相當于無償地使用了國家的部分資金。例,某個企業2009年12月份的時候購買了一臺新電子設備,買價、運雜費、途中保險等合計為36.15萬元人民幣,預計的使用年限5年,殘值率為5%,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該設備的進項稅額6.15萬。其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15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36.15
通過上面的會計分錄可以清晰的看出,由于當期購進的固定資產所產生的進項稅額會抵減當期的應納稅額(當期的銷項稅額-當期的進項稅額=當期的應納稅額)。
電子設備可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計提折舊額,該企業的所得稅率25%,市場利率是6%,該企業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每年折舊金額固定不變,但如果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第一年會多計提折舊額3.8萬,少交納所得稅0.95萬,少交的所得稅現值是0.924萬;第二年多提折舊金額1.9萬,少交納所得稅0.475萬,少交所得稅現值為0.409萬;到了第四年,加速折舊法比直線法要少提折舊1.9萬元,也就是說將第二年多提的折舊額轉回,多交納所得稅0.475萬,現值是0.371萬;到第五年的時候,加速折舊法比直線法少提折舊額3.8萬,是將第一年多提的折舊轉回,多交納所得稅0.95萬,現值是0.881萬,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五年中實際要少交納的所得稅計算過程是0.924+0.409-0.371-0.881=0.081萬元。
三、我國石化企業納稅籌劃的思考
1.樹立全面籌劃意識對于任何企業來說,要進行納稅籌劃,首先要樹立納稅籌劃的意識。市場給企業在納稅籌劃方面提供了一個特別好的機會,也同樣面臨很多來自自身和外部環境的挑戰。納稅籌劃是企業各部門間長期互動的過程,要想從根本上真正解決公司的稅收問題,規避稅收風險,需要企業樹立一種全過程、全員參與的全面籌劃新理念,提高所有員工的納稅籌劃意識。
【關鍵詞】稅負差異;選擇指標;判別方法;利益最大化
1.研究背景及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于2009 年1 月1 日起施行,將中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這次的轉型是經濟發展的需要。這次改革的內容中降低了對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使進項稅額較大的企業可以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而可以抵消購貨進項稅額,達到企業減少稅負。在新稅法的規定中,把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全部定為3%,這樣減輕了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稅負壓力,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成本,給該類企業創造新的發展空間。
2.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2.1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概念
我國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兩中類型: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的標準為: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且會計核算健全者的為一般納稅人。不符合以上銷售額標準的,且會計核算不健全者,即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自然人)繼續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而非企業性單位和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稅法又規定一般納稅人基本適用17%和13%的法定稅率(出口貨物為零稅率).采用“購進扣稅法”計算增值稅額,可以領購和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則采取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稅額,適用3%的征收率,但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的調整。
2.2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比較
從進項稅額來看,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只能納入成本,這是一般納稅人的優勢。從銷售來看,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銷售方在銷售時,除了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外,還要收取一筆增值稅款。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值。所以普遍認為一般納稅人的稅負要輕于小規模納稅人,有專家提出,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低5至8個百分點。
但是,當企業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而增值額較大時,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更高。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交稅少,稅負輕。
因此,絕對地說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稅負孰重孰輕是不科學的。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需要全方位考慮稅負、成本、企業利潤等多方面的因素,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合適的納稅人身份類。
3.納稅人身份選擇的重要指標
3.1 成本指標和收益指標
3.1.1 考慮到納稅人身份轉化過程中的成本和收益變化情況。
因為稅法對一般納稅人的會計核算的要求比較高,要求其賬簿健全,能準確核算并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并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由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轉化,就必須增加會計核算的成本,例如要增設會計賬薄,培養或聘請有能力的會計人員等。相反,一般納稅人轉化為小規模納稅人之后,在財務會計核算方面的要求相對降低,其會計核算費用可能會有所下降。所以,納稅人在進行身份轉化之前,需要慎重考慮轉化對相關成本和收益帶來的影響。
3.1.2 考慮納稅人身份轉化后利潤變化的情況。
納稅人的身份轉化之后,產品的供銷情況甚至進貨情況也都會隨之發生變化,這些變化不僅會對稅收產生影響,而且也會對納稅人的經營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比如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化為小規模納稅人之后,納稅人就不能再領購和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就有相當一部分客戶因為不能從該納稅人那取得可以抵扣稅款的專用發票而改向其它一般納稅人購貨。而小規模納稅人轉化為一般納稅人之后,會因為可以開具專用發票而增加一部分客戶,但是納稅人將會失去價格方面的優勢,一方面進貨的價格可能會提高,另一方面,產品的銷售價格也可能會有所提高,而產品銷售價格的提高可能會失去部分客戶。
3.2 納稅人身份選擇的數據判斷指標
3.2.1 增值率數據指標
增值率=(銷售收入-購進項目款)/銷售收入
或增值率=(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銷項稅額
由于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征稅,所以產品增值率是影響企業增值稅負擔的最根本因素。增值率可用如下公式進行定義:
進項稅額=銷售收入×(1-增值率)×增值稅率
注:公式中銷售收入和購進項目價值均為不含稅價值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售收入×17%-銷售收入×17%×(1-增值率)=銷售收入×17%×增值率
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額=銷售收入×3%
假設一般納稅人的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額時
銷售收入×17%×增值率=銷售收入×3%
增值率=17.6%
由上式可以的岀增值率的平衡點為17.6%;當增值率為17.6時兩者的稅負相等,企業可以從其他指標來選擇納稅身份;當增值率低于17.6%時,小規模納稅人稅負高于一般納稅人,則企業應該選擇一般納稅人的身份來進行稅務籌劃;當增值率高于17.6%時,則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高于小規模納稅人,則企業應該選擇一般納稅人的身份來進行稅務籌劃。
3.2.2 可抵扣購進貨款占銷售額比重的數據指標
上述增值率的計算較為復雜,在稅務籌劃中難以操作,因而將上式中增值率的計算公式進行轉化:
增值率=(銷售收入一購進項目價款)/銷售收入
=1-購進項目價款/銷售收入
設購進項目價款/銷售收入=A
則17%(1一A)=3%解之得平衡點A=82.3%
這就是說當企業可抵扣的購進項目價款占銷售額的比重為82.3%時,兩種納稅人稅負完全相同, 企業可以從其他指標來選擇納稅身份;當比重低于82.3%時,則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高于小規模納稅人,則企業應該選擇小規模人的身份;當比重高于82.3%時, 則一般納稅人的稅負低于小規模納稅人,則企業應該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
3.2.3 列舉實例并用數據指標進行判斷
金霸制衣廠年應稅銷售額為190萬元。會計核算制度比較健全,符合作為一般納稅人的條件,適用17%增值稅率,但該企業準予從銷項額中抵扣的的進項稅額較小,只占銷項額的30%。
a.采用增值率判別法進行籌劃
增值稅增值率=(銷項稅額一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收入×17%-購進項目價款×17%)/(銷售收人×17%)
=(190×17%-190×30%×17%)/190×17%=70%
注:以上銷售額和購貨額都不含稅(以下同)
因為該企業的增值率70%>17.6%,所以該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的稅負要重于小規模納稅人,該企業應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
b.通過采用可抵扣購進項目價款占銷售額比重判別法
由于該企業可以可抵扣的購進項目價款為190×30%萬元,銷售額為190萬元,購進項目計價款占銷售額的比重為30%
則該廠作為一般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
c.通過采用含稅銷售額與含稅購貨額比較法
當華金霸制衣廠年銷售收入190萬元為含增值稅銷售,購進價款190×30%萬元也為含增值稅的價款時,含稅購貨款57萬元與同期含稅銷售額190萬元的比值為30%
則該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的稅負要重于小規模納稅人
綜合以上三種方法,可見三種方法得出的結論是一致的,該企業更適合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
3.3 企業的原材料種類及其采購途徑,也是決定企業納稅人身份的重要因素
在分析中,我們有一個重要的假設,就是當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時,其全部購進項目金額或可抵扣項目金額都可以按照17%的比例計算進項增值稅,但實際中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比如,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入的原材料,即使能夠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只能按照含稅價格的3%計算進項增值稅。類似的情況還有:企業向農業生產者購買的免稅農產品、企業的運費分別只能按照含稅價格的13%和7%計算進項稅;企業購入的自來水、天然氣、糧食、食用植物油等多種商品也只能按購入不含稅價的13%計算進項稅。
假設某糕點廠主要購進項目的增值稅率為13%,而其產品適用17%的增值稅率。當該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時,其應繳納的增值稅分別為: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銷售收入×17%-可抵扣項目金額×13%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銷售收入×3%
經計算可知,當可抵扣項目金額/企業銷售收入=93%時,該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負擔相等,這一比例越高,該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越輕。
3.4 考慮企業產品的性質及客戶的要求對企業選擇納稅人身份的制約
如果企業產品銷售對象多為一般納稅人,購貨方需要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稅,此時企業只有選擇一般納稅人,才有利于產品的銷售。如果企業生產、經營的產品為固定資產或客戶多為小規模納稅人,考慮到價格因素,最好選擇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納稅籌劃問題,選擇哪種納稅人身份對企業更為有利,企把以上指標綜合考慮,以獲得企業利益最大化。
結論
企業可以通過增值率判別法、成本利潤率籌劃法等方法來判斷選擇增值稅納稅人身份,但在增值稅納稅類別籌劃的過程中,不能僅僅局限于納稅人的稅負,還要兼顧企業成本效益原則,綜合考慮以下指標:根據成本收益指標、企業原材料種類和采購途徑、產品的性質和客戶要求等,來選擇企業的納稅身份。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納稅籌劃問題,涵蓋的內容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很多,選擇哪種納稅人身份對企業更為有利,企業應盡可能把以上指標綜合考慮,以獲得最大的節稅收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