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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執法的現狀
管理過程中存在多頭管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交通業也不甘落后。以海陸空為主體框架的綜合大交通基本形成,但也因為交通行政執法體制存在一些問題,導致在關于交通方面的管理工作存在為數不少的漏洞。在我國,合法的可以管理交通業的部門有很多,如道路交通當中有交警、路政、運政等機構,這些機構在管理交通業時各自都履行自己的職能,做不到有機統一、高效協作,甚至是政出多T,多頭管理、相互推諉,這樣就導致了他們在工作中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因此,會造成社會的矛盾產生,管理相對人、服務相對人就不會滿意甚至他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也浪費管理資源,社會效益得不到提高,形成高投資,低效率,不能滿足現有高速發展的交通事業。
行政法律滯后及執行效率低下。我國是社會主義社會,重視對法律的建設,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對社會主義法律建設的加大力度行為,在我國的公民心中,法律意識也是日益增強的,所以對于我國的交通行政執法體制的要求也就隨之變得越來越高。但是,目前在我國有許多地方的關于交通的法律法規雖說有所完善,但在行業交叉方面的法律法規存在設置的障礙,出于行業扯皮,政府一定程度有不作為,認為是行業管理問題,尤其是公共的社會問題,譬如貨運車輛的違法超限運輸問題,涉及到交通、交管、運政、安全、源頭、市場等等社會問題,圍繞不法利益,形成久治不愈的社會問題。加之一線執法環境差,執法力度不能到位,甚至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難究等現象存在,這也是體制機制存在問題的結果。
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問題
內部職能重疊。在我國的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中,有一些職能部門出現了職能重疊的現象,這樣就會導致一些民眾無法區分交通行政執法的職能。交通行政執法的工作也會因為職能重疊而出現工作混亂,這就會導致交通行政執法中的資源浪費。各管理部門在交通運輸業中的執法工作,也是各自執行自己的工作,因為職能重疊,所以容易造成混亂的局面,也就是工作上的事情誰都管理又誰都不管理的尷尬局面。
暴力行為屢次出現。在交通運輸中,難免有一些司機會不法上路,甚至形成了普遍的社會市場現象,如不超不掙錢等理念,那么這些寧可冒著生命危險也要超限超載上路的司機目的是什么,事實證明,假如他們安全通過,那么他們可以獲得的利潤就是正常運輸司機的兩三倍還要多,所有在這樣誘人的利潤的誘惑下,有不少的司機愿意鋌而走險地進行超限超載上路,假如碰到相關執法部門進行正常執法,那么這些司機可能會為了金錢進行暴力抗法的行為,目的就是為了得到更多的利潤,他們會不惜一切代價。事實證明,每年我國都有大量的執法人員在暴力抗法的事件下造成的傷亡,這種情況每年都常有發生,令人望而生畏。
法律法規受到干預。地方政府在做關于交通行政工作時,目的是為了加快本地的經濟發展,一定程度上為了自身的經濟發展,在交通執法管理方面對其進行庇護,嚴重的對交通的法律法規進行肆意輕視,然后隨意改變進行獲取利潤的方法途徑,他們在公路上任意的開設道路,并且肆意占用公路上面的紅線做出一些規劃建設,這樣不僅干涉了交通管理中的路政工作,而且公路的權利也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甚至有嚴重的,更會用犧牲公路的完好來換取更多的利潤,從表面上來看會加快地區的經濟發展,但這樣為交通更好的服務經濟建設埋下隱患,在交通行政管理方面,地方政府對其干預的影響是一大弊端。
信息化建設滯后。在當今這個信息快速發展的時代,應當充分的利用了網絡和現代化手段去執法,建立交通的大數據,以便提高管理效能,并且充分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節省了管理成本。但是,在交通行政執法上并不是做得很好,如大件貨運車輛的審批管理及信息查詢違法處理等進行聯網管理,這樣既方便承運人,又便于執法管理。那么充分使用網絡進行工作這是交通行政管理工作以后要進行改進的重要部分。
安全工作有所欠缺。交通安全是交通管理根本目標,在社會生活中,交通安全尤為重要。通過寫安全提示語、制作交通安全設施、交通安全宣傳報等形式大力宣傳。打造服務型,運用網絡等高科技對交通安全進行實時監控,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建立健全法律體制,加大法律懲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樹立起行業安全威信。交通安全是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權的基礎,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自身安全自我保護意識,使交通安全的知識“銘記于心,外化與行”。加快交通安全建設,完善交通安全防護體制體系。通過互聯網、電視、廣播、書籍等傳播方式,快速普及交通安全常識知識,使人民群眾更加重視安全問題。杜絕如中國式過馬路的意識,行車要有秩序乘坐,愛護交通設施,遵守公路安保法規。使人民群眾堅決按章出行,按章享用交通服務,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建立完善的“海陸空”體制,提高交通現代化服務的普及率,提高公民的安全感。
宣傳工作有所欠缺。在這個信息快速發展的社會,任何行業做任何工作都少不了宣傳這一重要步驟,你不推廣,你不宣傳,知道的人就越少,對于你的工作,就會不了解,也就無法支持你的工作,要想在工作上取得大進展,那么宣傳工作是一定要做到位的。在當今社會,宣傳的方法數不勝數,有傳統的傳單宣傳法。也可以利用新媒體進行宣傳,例如廣播、電視、網絡等等,都可以讓交通行政執法工作得到更好的發展,所以,在關于交通行政執法體制的改革與創新過程中,一定要重視宣傳工作的開展,為交通行政執法贏得得社會認同感。
交通行政執法的改革建議
解決執法人員身份問題。不管交通行政執法體制如何的改革與創新,在關鍵問題上,是絕對不會改變的一點,那就是人的問題。目前我國的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身份是有待改變的,因為他們現在按照要求是公務或事業型的身份。但是有一點,好大一部分工作人員是沒有正規的執法人員的崗位保障制度的,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執法。所以,為了解決在交通行政執法處工作的工作人員的身份問題,在這里尤為建議國家的交通、人事主管部門,要加強此項工作的改革,盡快出臺一起關于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身份的法律法規,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進行執法的工作人員做到身份合法,隊伍建設規范,已達到可以穩定執法的效果。
論文關鍵詞 網絡輿論監督 民主政治 對策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我國各項制度的完善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我國的政治民主建設取得很大進步,公眾的政治參與意愿逐漸增強。列寧對人們參與政治活動有過精彩的論述,他認為政治就是“參與國家事務,給國家定方向,確定國家活動的形式任務和內容”,“要確立民主,必須群眾自己立刻從下面發揮主動性,實際參加一切國家生活。”輿論監督是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公民參與政治的重要途徑。互聯網的出現為社會民主的實現提供了一個平臺,為公眾監督提供了一個較為自由的話語空間,使人們直接進行監督成為可能,激發了人們的參政熱情,實現了輿論監督主體的公共性,形成了一種全新的監督方式—網絡輿論監督。
一、網絡輿論監督的內涵
(一)網絡輿論監督的概念界定
網絡輿論監督是傳統監督方式在網絡信息化條件下的拓展。周甲祿在其著作《輿論監督權論》中指出,“網絡輿論監督是指公眾借助互聯網對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公眾人物與公眾利益有關的事務進行揭示、批評、建議的行為,是公眾通過互聯網形成輿論進行監督的行為,是新時期輿論監督的新形式和重要組成部分。”
筆者認為,網絡輿論監督就是社會公眾利用互聯網對國家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動廣泛、充分地交流和發表意見、建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公眾人物進行褒貶和評價,通過網民的互動和交流形成一股強大的網絡輿論壓力,對現實社會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定。
(二)網絡輿論監督的特征
1.參與主體的多樣性。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國網民數量已經達到5.38億。互聯網成為人們獲取新聞信息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成為社會輿論的重要發源地。相對于傳統媒體,網絡傳播信息的速度更快、范圍更廣、成本更低,因此公眾參與監督的門檻也更低。通過網絡載體,無論你身處社會的哪個階層、哪個行業,無論你的教育背景,知識構成如何,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場和角度參與社會熱點問題事件的討論、評價,并且針對不同的意見表達自己的見解。
2.監督內容的廣泛性。高度開放、透明度極強的虛擬網絡空間給公眾提供了一個相對寬松的環境。網民信息時,無需透露真實姓名和身份,每個人都可以成為網上的信息傳播者。正如萬維網的發明者伯納斯·李所言:“在網上,任何一個人都是一個沒有執照的電視臺。”從時事政治到國計民生,從道德到法律,公民通過網絡輿論監督參與社會管理的范圍在不斷擴大。
3.傳播速度的迅捷性。在輿論形成的時效上,網絡媒體具有迅捷性的優勢。報紙傳播信息受到出版和發行時間的制約,廣播和電視播報同樣也受到播出時段的限制。相比之下,互聯網的出現打破了傳統信息傳播時間與空間上的局限,在信息者與信息接受者之間幾乎沒有時滯,縮小了公眾傳播和接收信息的距離,加快了網絡輿論的形成速度。
4.意見反饋的交互性。網絡傳播的最大特點是雙向互動性。傳統媒體的報道一般呈單向性,人們獲取新聞信息的方式基本是被動的。開放的網絡平臺打破了話語特權的壟斷,公眾享有了前所未有的話語權。公眾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又可以是信息的者。正如陳力丹所說,“在網絡上,所有用戶都可以自由地選擇接收的信息和表達觀點,所有用戶既是傳播者也是接受者,邏輯上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時間對同一問題相互探討、爭論,做到人與人之間的實時相互交流,從而順利實現意見的交流和自由碰撞,并最終促成輿論的形成。
二、當前我國網絡輿論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缺失導致侵權現象泛濫
目前我國關于網絡管理、網絡監督的相關法規尚不健全。互聯網的發展日新月異,網絡輿論監督的力量隨之不斷壯大,然而法律對于網絡輿論監督進行有效規范與保障的步伐相對滯后。一方面缺少對輿論監督的主客體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清晰界定,另一方面缺少對網絡暴力的有效制裁,特別是當前我國網絡輿論監督過程中侵權現象泛濫,沒有明確的法規對其加以規范和調控。這極大地增加了公眾受到網上不法言行侵害的概率和機會,引發人們對濫用網絡輿論的憂慮。可以說,網絡輿論監督是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邊緣,稍有偏離,就可能給公眾造成困擾。
(二)道德失范導致監督存在異化
網絡輿論監督主體成員組成復雜,結構多樣,同時網絡傳播的匿名性,使得網民在匿名的情況下真實或虛假地發表自己的想法,網絡上發表的內容參差不齊、魚龍混雜。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社會各階層、群體利益的調整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與日俱增的生活壓力,網絡給那些在現實生活中積累了心理壓力又無處宣泄的人提供了一個絕佳的釋放出口。一些人在網絡匿名的掩護下,大肆渲染一些病態心理,發泄在現實生活積累的不滿和怨恨。更有甚者通過網絡宣揚恐怖、暴力、、迷信等低俗之風,傳播各種消極、低迷的觀念。網絡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網民的誠信品質,使其陷入非正義非道德的倫理困境,從而降低了網絡輿論監督的公信力。
(三)信息虛假導致輿論引導流變
網絡是一個大的信息“收容器”,許多網絡信息傳播者為吸引他人眼球,利用互聯網虛假信息將信息發酵放大甚至變形,或出于商業利益的需要,或有意編造新聞大肆炒作,或出于其他個人目的。在信息不足的情況下,網民具有從眾心理,因此輿論往往因為缺少足夠的事實支撐而容易走向偏差。不知情的民眾在網絡輿論中盲目地跟從,在意見表達過程中由于非理性因素作梗,而一旦偏激或極端情緒化觀點占據了上風,便會影響整個輿論氛圍,最終將網絡輿論監督引入歧途,違背輿論監督的初衷。
(四)把關缺位導致輿論監督失效
真實可靠的信息是網絡輿論權威性的源泉。然而海量網絡信息時常出現重復、失真等現象,不僅使受眾易于陷入注意力分散的困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公眾對輿論監督的嚴肅性。此外,在很多網絡輿論監督事件中,網民缺乏專業的眼光公正對待,往往夾雜著自己的主觀情緒,占據道德或正義的制高點對監督對象及其行為任意評判,使得以維護正義為名的輿論監督偏離正軌。由于缺少專業的把關人,缺少理性的規范,網絡輿論的產生往往激情有余而理智不足,自由有余而規范不足,網絡輿論監督的信譽度倍受質疑,這將成為網絡輿論監督發展中最為致命的軟肋。
三、健全網絡輿論監督的對策分析
(一)加強網絡輿論監督的法律規制
任何文明社會都離不開法律,通過法律來進行社會治理是現代文明社會的通行法則,網絡輿論作為一種日益重要的傳播手段,同樣需要法律來進行引導和規范。當前我國雖然針對互聯網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為處理網絡相關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卻存在著調節性不足、適用性受限、操作性缺乏等問題。此外,許多法律法規在網絡言論管控,著作權、隱私權保護,網上虛擬財產保護等領域尚存滯后。因此,加強對網絡傳播內容的有效監管,明確網絡輿論監督的法律責任,加快針對網絡侵權、犯罪的相關立法工作,形成完整、系統、全面的網絡輿論監督法律法規顯得迫在眉睫。
(二)加大網絡公民教育力度
網絡輿論監督的質量關鍵在于公民素養的高低。如果網絡空間沒有理性和負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存在,我們也很難期待用網絡民主去推動現實社會中的良序民主。因此,引導公民理性地參與網絡輿論監督的關鍵在于提高其自律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首先,政府有關部門對網民開展道德和法律教育活動要常態化,使其熟悉網絡法規和條例,促進發表網絡輿論自律性的增強。其次,建立健全上網實名認證制度,力求杜絕網民以隱蔽身份發泄情緒或散布錯誤信息,防止網絡輿情的偏差對社會產生的危害。再次,網民自身要學會自律,不盲目跟風。健康的網絡輿論氛圍,既需要剛性法律制度加以規制,更需要網民的柔性自律作為保障。
(二)強化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的合作
目前來看,我國網絡媒體對信息編輯過濾機制不完善甚至缺席,這是網絡媒體權威性不足的根本所在。因此,為了充分發揮網絡輿論監督的力量,加強網絡媒體和傳統媒體的合作,能夠使兩者相得益彰,促使監督效果的最大化。相對于互聯網而言,一方面傳統媒體可以恪守新聞專業主義精神,堅守職業道德底線,對信息的內容和形式有一定的甄別和過濾。另一方面,傳統媒體對輿論監督事件的調查、原因分析、結果處理等方面更具專業性和針對性,易于形成高質量的輿論監督。借力傳統媒體的把關功能以及對事件的后續聲援和跟進,有助于推進網絡輿論監督機制的良性運轉。
(四)健全網絡輿論引導機制
網絡化時代的媒體監督有利有弊,合理的輿論監督常常有助于解決公眾質疑的問題;但是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輿論監督,則可能會激化社會矛盾,不僅無助于問題的解決,甚至會對政府的公信力造成無可挽回的影響。因此,如何適應互聯網時代的輿論發展形勢,建立輿論引導的新機制已成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筆者認為,首先應當加強網絡主流媒體的建設。網絡主流媒體的知名度和品牌優勢更容易得到網民的認可和信賴,因而往往成為網民獲取信息、發表評論的首選網站。通過這些平臺建立起黨和政府與社會公眾的聯系,留意網絡輿論的產生和發展,針對受眾的疑慮展開嚴密的調查,對網絡輿論的偏差和漏洞采取措施及時糾正,以防止網絡輿論走上極端,為社會和諧提供正確的輿論導向。其次,加強對網絡媒體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面對魚龍混雜的信息和言論,網絡媒體從業人員肩負著傳播綠色健康信息、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的重要責任,對受眾的認識起著引導作用。因此,加強對網絡媒體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增強他們的社會責任感,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助于對網絡虛擬信息和網絡輿論的控制和引導。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治理超限超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政府負責、部門協作、源頭治理、追蹤處理”的原則,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標本兼治,堅決打贏治超攻堅戰和成果鞏固戰,實現治超工作的新突破,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針對我區目前部分路段存在車輛超限超載現象,致使道路損壞、交通安全存在隱患的問題,通過打擊嚴重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無牌無證及其他違法車輛,查處超限超載運輸公司,抄報違規裝載貨源單位信息、曝光集體闖卡和暴力抗法典型事件等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行車安全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提升公路完好率,提高運輸車輛合法裝載率,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工作職責
(一)公安分局: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阻塞交通、集體闖卡行為,及時查處拒絕、阻礙治超公務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保證治超工作良好秩序;依法查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未取得機動車號牌、挪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超載、未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或駕駛證、闖紅燈、超速的車輛進行處罰。
(二)區交通運輸局:依法查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按照《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管理辦法》要求,保持對各重點貨運源頭的監管力度;對無道路運輸許可證的營運車輛進行處罰;嚴格加強對超限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的管理,并向相關單位抄送違規裝載源頭單位、運輸企業、個人和從業人員信息。
(三)公路分局: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依法查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對查處的因超限超載損毀公路設施的違法車輛及時報送區交通運輸部門;對阻塞交通、集體闖卡等行為,及時掌握證據,配合公安部門堅決打擊此類行為。
(四)區城管執法局:依法查處城區范圍內貨運車輛未封蓋撒漏、污染路面等違章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
(五)區發展改革局(區物價局):規范治超停車卸貨場收費管理工作,查處停車卸貨場不按核定標準收費、亂收費行為。
(六)工商分局:取締非法設立貨物配載點及經營場所;查處非法拼裝、改裝汽車及非法買賣拼裝、改裝汽車行為,依法取締非法拼裝汽車企業和汽車維修經營者。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和區公安、交通運輸、公路、城管、物價、工商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聯合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聯席會議,具體負責日常協調工作。各相關治超單位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各相關單位要建立治超工作領導責任制,組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省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辦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職責,自覺加大執法力度,做到領導、人員、責任到位,切實做好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的有效監控。同時,要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堅決杜絕基層執法中的不作為、濫作為、不文明和不規范等問題的發生。
(三)各相關單位要組成聯合執法機構,在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和貨源單位進行巡查,按照各自職責進行聯合執法,切實加大對超限超載違章行為的打擊力度。
(四)各相關單位要以固定治超和源頭治超站點為依托,適當增加流動聯合執法站點,增派交警、路政、運管、治安巡邏等執法人員,嚴格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努力形成對治超行為的全區域、全時段監控,保證執法全面、有效、徹底。
(五)健全完善信息抄告和跟蹤處理制度。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公路分局要健全治理超限超載信息處理系統。每周五下班前將本周查處的超限超載車輛、企業、違法人員、違法基本事實、處罰結果等信息互相抄送,做到信息共享。接收單位要及時建立相應的數據檔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再對涉案企業、車輛、人員等做出跟蹤處理。通過對違章運輸企業、人員下達整改通知書、提出書面警告、教育培訓等跟蹤處理措施,強化運輸企業、人員的守法意識。
為了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規范采砂行為,維護正常采砂秩序,保障防洪、橋料、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的安全,防范事故發生,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河道采砂申報、審批程序。凡申請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有關程序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申請應明確開采砂的地點、數量、范圍、時間、作業方式、深度、棄土回填規劃、度汛措施、安全生產等內容。河道采砂審批要參考所在地村、鎮意見,再由水務、國土資源等部門實地調查認為符合開采條件的,由水務部門核發河道采砂許可證。核發許可證前,水務部門要組織技術人員,對采砂地點進行技術論證。同時,申請人或單位根據審批面積,需向水務部門繳納河道管理費和簽訂回填保證書。
二、切實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一是明確河道采砂范圍。木刀溝為禁采區,在木刀溝內開采砂石資源的砂石料場,一律關閉。沙河為可開采區,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在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的前提下,方可開采。二是規范河道采砂行為。經審批的砂石料場,要嚴格按批準的地點、數量、范圍、時間、深度等進行開采作業,不得擅自擴大采砂范圍,越界開采。確需變更的,必須重新審批。砂石料場必須按要求邊生產邊回填,開采的砂石和棄土棄料應及時外運、清理,不得在河道內堆積,影響行洪安全。不按規定和要求開采、回填不到位、不服從管理、條件差、規模小的砂石料場要進行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
三、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要加大對違法采砂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未經許可在河道內非法采砂的,堅決依法查處。特別要加大木刀溝違法采砂行為的打擊力度,對違法開采的,水務、國土資源管理、公安等部門要聯合執法,依法沒收違法所得,查封、扣押非法采砂機具。對黨員干部參與非法采砂,要依法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以暴力、威脅、聚眾鬧事等方式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水務、公安、國土資源、交通、安監等部門要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形成合力,確保河道采砂管理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水務部門是河道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對違法采砂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如因工作不到位、不作為形成河道行洪安全隱患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關鍵詞:高校校園 安全問題 防控對策
一、新時期高校校園安全問題的分析
1.校園暴力犯罪
現階段,校園暴力犯罪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校園內學生的暴力事件,如殺人、傷害、等暴力犯罪。二是一些地方惡性暴力事件向高校滲透,涉及師生的勒索、綁架、兇殺等時有發生,危害師生人身安全。
2.消防安全事故
近年來,高校校園火災頻繁發生,傷亡人數呈上升趨勢,消防安全問題十分突出,由于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線路老化等各種原因導致的火災已經成為威脅學生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
3.交通安全事故
隨著高校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與社會的交流越來越頻繁,使校園內人流量、車流量急劇增加。校園道路建設、校園交通管理滯后于高校的發展,致使高校的交通環境日益復雜,交通事故經常發生。
4.盜竊、詐騙事件
由于高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疏忽以及部分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較差等原因,給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機,盜竊、詐騙案件時有發生。一般來說,校園盜竊、詐騙事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是混進校園內實施盜竊、詐騙等。二是將大學生引到校外實施犯罪。三是利用網絡設騙局。四是個別大學生作案。
5.其他類型安全事故
高校校園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還有社會交往、傳染病、食物中毒、跌傷、砸傷、觸電和自殺等等。
二、新時期高校校園安全問題的防控對策
1.加強校園安全法律法規建設,推動我國校園安全管理法制化進程
目前,校園安全在世界范圍內日益引起人們的普遍重視,許多國家和地區制定了關于校園安全的專項法律。在借鑒國外校園立法成功和失敗經驗的基礎上應盡快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校園安全專門法律法法規,填補法律空白,明確各方責任,設立專門機構和嚴格的法定程序以及完善的校園傷害事故賠償制度等內容,為實現校園安全防控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和保障。
2.建立健全校園安全保衛制度,實現保衛隊伍專業化
加強對校門的管理,構筑防止學生受到校外人員傷害的第一道防線。保衛人員堅持日常管理工作中保證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預防、處理突發事件。另外,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制訂專人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晝夜值班制度等,保證學生宿舍內防火防電設施齊備。
我國高校校園安全保衛隊伍普遍存在學歷低、沒有經過崗前培訓或在職培訓等現象,不利于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因此,一方面要引進專業性人才從事安全保衛工作,另一方面要制訂并規范校園保衛人員從業資格標準及考試制度、崗前和在崗培訓制度。
3.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文化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安全文化教育是保證校園安全的有力保障手段,應采取多樣化手段,實現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端正他們對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認識,調整不安全、不健康的心理,使師生員工的行為更加符合安全規范和要求,自覺抵制當前多元文化中的不良影響及校園周邊復雜的不安全因素,使學生既能有效確保自身的安全,也確保他人的人身安全。
4.加強校園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學校要加大對安全基礎設施的投入,改造現有的安全設施,增添安全設備,設立警務室、保安室,增設報警點和報警電話,設置治安防范警示牌,設置防護網、道路減速標識和消防設施,在各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公寓、學生食堂、實驗室等重點要害部位配置鐵門、鐵窗欄、鐵柵欄、滅火器等。
5.構建校園安全綜合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校園安全的現代化、數字化和動態化管理
(1)校門信息化管理系統。主要由校內人員、進出人員身份自動識別管理系統和校內機動車輛智能化管理系統組成。
(2)校內教學樓、實驗樓、禮堂、圖書館、操場等關鍵地方要設置安全監控系統。
(3)校內公共場所安全防控系統。該系統由公共場所監控系統、應急救援預警系統組成,并與學校各校門、交通道閘管理系統、校園分控中心、重點要害部門及部位進行聯網。
(4)校內動態巡邏及通信系統。由各院系學生與學校保衛部門有關人員組成校內巡邏小隊,針對校內各區域進行巡邏檢查(包括夜間),并且配備現代化通信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5)校內網絡安全監測管理系統。保衛部門與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合作,設置專門的“網絡保衛人員”,對校內網絡中的不良信息進行監控。
總之,在充分分析新時期校園安全問題的基礎上,通過盡快實現校園安全立法、強化校園安全保衛隊伍、積極建設校園安全文化、加強校園基礎設施建設和校園安全現代化建設,鼓勵廣大師生、爭取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到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來,構建校園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從而實現高校校園安全、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
參考文獻:
[1]葉燎.安全校園:立法的幾點思考.思想戰線.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