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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既有公共建筑;評估時點;安全性風險
任何一個建筑都要經歷前期建設和使用維護兩個階段,其中使用維護階段跨越時間較長,也最容易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對于公共建筑來說,使用階段跨度時間更長,出現問題后對社會影響更大,理應是安全性風險的重點評估時段。但是目前我國針對既有公共建筑的風險評估沒有詳細完整的規定,只是針對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事件約定了評估的機構和內容。此外雖然有規定要對危房進行鑒定,但卻要先由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請之后方能進行鑒定,并沒有涉及房屋強制性定期檢測的問題1。相關部門無法律依據來對既有公共建筑整體進行強制性的周期安全評估,也無法強制要求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公共建筑進行整修。所以,針對既有公共建筑研究其安全風險評估問題勢在必行。本文從三個方面詳細研究了我國既有公共建筑安全風險評估的評估時點設置問題。
1 國外建筑物風險評估時點情況分析
在眾多的國外建筑物管理相關的法律文獻和相關研究資料中,真正涉及風險評估時點的內容并不多,而且由于執法力度、氣候、地理因素等方面的不同,對我國的借鑒意義不大。相關研究中只有新加坡和日本在這方面有較為明確的規定,此外還有德國的行業約定俗成值得參考。
1.1 新加坡
新加坡是一個法制性較強的國家,其《建筑管理法》中就明確規定除臨時建筑物和獨立和半獨立住宅外,建筑物在投入正式使用后,政府仍然要定期進行檢查,對住宅項目規定每十年檢查一次,對非住宅項目每五年檢查一次,以確保其能安全使用。這是國外相關資料中對建筑物使用階段風險評估時點較為明確的規定。但該規定主要針對的是建筑結構安全,并不包括建筑內部人員活動的安全性,因此該時點設定的并不全面。
1.2 日本
由于日本屬于地震頻發國家,所以日本在建筑物抗震方面有比較嚴格的規定2,對一定規模的劇場、影院、超市、醫院、學校、體育館、美術館和賓館等公共建筑還要進行定期檢查:在建筑竣工后第5年、第10年及之后每10年,對建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該項定期檢測時點可作為建筑物使用階段風險評估時點設置的重要參考依據。此外日本對住宅類建筑還制定了詳細的檢查年限和修繕周期3:房屋結構三年檢查一次(包括基礎、地國梁、墻柱、梁板、樓梯等);房屋設備每年一次;外落水設施三年一次。雖說住宅類建筑不能代表全部的建筑物,但該修繕周期還是可以作為建筑物使用階段安全評估的參考時點。
1.3 德國
雖然德國相關法律法規中沒有關于建筑物使用階段風險評估的具體時點規定,但卻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行業規定――在建筑物即將到達使用年限時,原設計單位有義務向該建筑物的現有者提供延續使用或更改用途的設計建議及需要進行安全評估的部位。即由設計單位發出提醒及相關建議,由業主進行該項工作。由此可知,在德國,由于其質量較好,建筑物在設計壽命期結束后是可以繼續使用的,但其內部的各個部分都將進入到一個質量無法保證的階段,因此如果想繼續使用,則應在設計壽命期結束時進行全面的安全評估。
2 安全事故的統計資料推斷
對既有公共建筑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分析、總結和推斷,可以得出既有公共建筑風險評估時點的應設時段。
2.1 從使用原因導致事故推斷
從目前統計的資料來看,既有公共建筑因使用和維護原因導致的安全質量事故并不在少數,表2-1詳細列舉了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具體原因和所占比例。
表2-1 既有公共建筑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類型 事故原因 頻率(%)
維護管理不善 未建立清灰制度(減輕屋面荷載) 16.7
未設計和考證便注膠治漏
疏水縫堵塞
下水管堵塞致使水壓升高
線路老化
拆除不當
使用不當 隨意改變結構用途 23.3
長期無人使用
二次裝修不當
天燃氣管道泄露
超荷載使用
地下水位變化 過量抽取地下水 6.7
長期不定時的濫灌水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電梯違章操作 23.3
年久失修 超壽命使用 3.3
漸發型因素 鋼筋銹蝕 26.7
水土流失
久雨后貼面磚吸水飽和
無排水溝,水滲透嚴重
下水管破碎,生活污水浸入素填土地基
大量污水滲入地基土
氣候導致凍融交替次數增加
地基長期浸泡
從上述統計分析中可以看出,漸發型因素和使用不當及維護管理不當是造成既有公共建筑安全事故的主因,其中涉及到裝飾材料的一般發生在使用2~5年內,因此該時段中應設立一個安全風險評估時點。涉及到管道材料的一般發生在使用2年內,因此在裝飾材料設置時點之前還應設置一個安全風險評估時點。涉及到鋼筋銹蝕的一般發生在使用8~10年內,一旦鋼筋銹蝕就容易出現較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在該時段也應設立一個安全風險評估時點。
此外關于超壽命期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也有涉及:重慶一使用100多年土木結構的老房子突然倒塌,在倒塌前老屋便已年久失修存在危情。老屋原本是作為圖書館興建的,其設計壽命大大低于實際使用年限,當其設計壽命期到達后并沒有進行任何評估和鑒定便繼續使用,最終造成倒塌事故。通過該事故我們可以看出,在到達使用年限時,為了確定能否繼續使用該建筑,需要對建筑物進行全面的評估,以保證安全。
2.2 從事故發生時間推斷
既有公共建筑風險評估的評估時點還可以從事故的多發時段來推斷。表2-2中列舉了安全質量事故的多發時段及其所出現的頻率。
表2-2 在使用階段發生安全事故的事故發生時段分析
事故發生時間 2年以內 2~5年 5~10年 10年以上
頻率(%) 因使用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34.6 23.1 19.2 23.1
從表2-2中可以看出,使用2年內是所有安全事故的多發時段,該時段離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結束期相距太遠,故在該時段應設置一個風險評估時點,以保證建筑能安全使用,完成其使用價值;使用2~5年和使用10年以上也是事故頻發的時段,因此這兩個時段也應分別設置評估時點對建筑進行安全性風險評估;使用5~10年是事故發生頻率最低的時段,原本作為評估時點的參考時段價值不大,但因使用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在該時段發生的頻率將近20%,也是一個不可忽略的比例,所以該時段還是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設置一個風險評估時點是比較妥當的做法。
3 使用階段結構疲勞及損傷研究 建筑物在建成使用后,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各部分結構不可避免的會產生疲勞及磨損,一旦這種疲勞和磨損達到一個“臨界點”,結構便會產生裂縫、滲漏、剝蝕等問題,給整個建筑物的安全穩定帶來隱患,影響繼續使用。因此有必要針對結構疲勞和損壞的“臨界點”進行分析,從而找出應該設置安全風險評估的時點,進行定期檢測和周期性維修,能夠預防病害和破損的發生、發展,保持設備技術良好,安全適用,延長建筑的使用壽命。
3.1 我國建筑物保修期 通過我國目前對建筑物保修期的規定可以看出當前各個部分結構的正常使用年限,從中可以間接得出結構的疲勞及損壞“臨界點”。
我國規定,建設工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4: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5 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 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3.2 我國既有公共建筑結構耐久性分析 由于混凝土自身耐久性差等原因,許多建筑建成后幾年就出現鋼筋銹蝕、混凝土開裂等現象,其他部分也常常由于材料的耐久性差而出現問題,因此應對結構的耐久性進行分析,找出耐久性失效的時段。
3.2.1 混凝土耐久性 我國多數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因此混凝土的耐久性直接關系到整個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鋼筋混凝土結構一直被認為是一種非常耐久性的結構形式,然而,大量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而提前失效,達不到預定的服役年限。這其中大部分是由于結構的耐久性不足導致的。特別是沿海及近海地區的混凝土結構,由于海洋環境對混凝土的腐蝕,尤其是鋼筋的銹蝕而造成結構的早期損壞,喪失了結構的耐久性能。耐久性失效是導致混凝土結構在正常使用狀態下失效的最主要原因。 混凝土耐久性失效多見的是混凝土碳化、鋼筋銹蝕等。
(1)混凝土碳化5 混凝土的病害主要有裂縫、滲漏、剝蝕三種,其中影響安全和使用的最大病害是裂縫。而混凝土出現裂縫則主要是由于混凝土碳化導致的,故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混凝土結構達到使用壽命的標志一般認為是混凝土碳化到鋼筋表面或鋼筋銹蝕后構件出現順筋裂縫。
影響混凝土碳化的因素包括環境因素和混凝土材料本身的因素:混凝土密實度越大,碳化速度越慢;二氧化碳濃度越大碳化速度越快;環境溫度越高,碳化速度越快;環境相對濕度在50~70%時,碳化速度最快。這些因素可以從時間中體現出來,基于Fick第一擴散定律的碳化模型認為混凝土的碳化深度D與碳化時間t的關系式為:
D=α*t1/2 (3-1)
式中,a為碳化速度系數;D為混凝土碳化深度(mm);t為測定D的碳化時間(年)。
由現有資料可以看出,建筑物使用10年其結構碳化深度一般是15~20mm,使用20年的為20~23mm,使用30年的大約在25mm左右。但值得注意的是,環境條件的變化也會造成碳化深度不同。我國環境正在不斷惡化,目前酸雨面積已超過國土的30%,酸雨會導致混凝土碳化加劇(酸雨中含有較多的酸性物質,雨水直接與混凝土中的Ca(OH)2作用,使混凝土碳化速度加快),我國目前關于混凝土保護層厚度規定中最薄的僅有15mm(一類環境、C25~C45、板、墻、殼),根據上述資料所表明的碳化深度有必要在使用10年進行一次安全性風險評估。除此之外,由于外在環境的影響,在進行該評估之前也應適當增加一個評估時點。
(2)鋼筋銹蝕及混凝土腐蝕6 大量工程實踐證明,在鋼筋混凝土結構中,鋼筋的銹蝕是影響服役結構耐久性的主要因素。在有水、二氧化碳的環境下,混凝土中埋置鋼筋表面的鈍化膜被逐漸破壞,鋼筋就會發生銹蝕,并且隨著銹蝕的加劇,將導致混凝土保護層開裂,鋼筋與混凝土之間的粘結力破壞,鋼筋受力截面減少,結構強度降低等一系列不良后果,從而導致結構耐久性的降低。混凝土中鋼筋銹蝕過程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見圖3-1):
圖3-1 混凝土中鋼筋腐蝕過程示意圖
從圖3-1中可以看出,t0> t1> t2> t3。即當混凝土表面出現破壞現象后,很快結構便需要進行全面大修,因此,鋼筋銹蝕引起混凝土順筋開裂的臨界時間點是一個安全評估的關鍵時點(t0+ t1)。上面已經討論了碳化時間,在此基礎上考慮氯鹽污染可以得出t0大大低于碳化時間,又根據現有資料可以看出,t1大約為t0時間的一半,t0+ t1基本可以定在使用10年。
3.2.2 其他材料結構耐久性 其他材料結構主要包括裝飾工程和水電管道工程,該結構部分對建筑整體穩定性影響沒有混凝土結構大,但因其與既有公共建筑中人員活動安全密切相關,因此,該部分耐久性也是使用階段安全性風險評估時點需要研究的部分。
對于防水材料來說,其老化期根據使用材料的不同約為8~15年。雖說很多建筑物防水耐久性最低為10年,但因為目前在防水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不過關和材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實際上防水材料普遍在5年內便出現老化現象,尤其是中小學的校舍,往往使用不到3年,防水材料就需要重新進行鋪設或加蓋。對于內墻面、地面裝飾來說,由于既有公共建筑中人員流動性較大,使用頻率較高,其老化要比防水材料早,如: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多發于使用3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多發于2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也多發于2年7。對于外墻面磚尤其是許多大型公共建擁有的玻璃幕墻來說,其發生脫落的時間大約為使用5年。既有公共建筑的管道和供熱供冷系統較多、使用也較頻繁,故此其結構老化的速度也較快,大約在使用2~3年。
4 結論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文中第一節通過對國外資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值得我國借鑒的評估時點為使用5年、使用10年及之后每10年、設計壽命結束;第二節通過兩個不同的角度對現有的安全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得出評估時點的建議時段為使用2年內、使用2~5年、使用8~10年、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第三節羅列了我國的保修期、相關需要進行質量檢測時點的法規,還對結構的耐久性進行了分析,得出結構的疲勞及損傷“臨界點”為:2年、5年、10年。
綜合上述三方面的考慮,針對我國既有公共建筑安全風險評估時點設置問題,本文通過上述研究給出以下建議。建議設置在:使用2年,使用5年,使用10年及之后的每10年,設計使用期結束后每年。具體見圖4-1。 值得注意的是,既有公共建筑在其較長的使用維護期內,發生對建筑物使用安全產生較大影響事件的可能性較大,故還應對這些偶發事件(地震、恐怖襲擊、非常規性暴雨、使用功能改變等)進行研究,分析其給建筑物帶來的安全性風險,進一步確定既有公共建筑的特殊評估時點。
圖4-1 既有公共建筑安全性風險評估時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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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督查力度,杜絕各類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局成立國慶期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領導機構,檢查組由山群副局長任組長,建管股股長葉軍、質監站站長向麗明、監察隊隊長肖信道任副組長,成員由建設局質監站、建管股等有關同志組成。
二、檢查范圍: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檢查的重點是各類保障性住房。
三、檢查內容
(一)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施工企業和各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及責任落實情況。
(二)深入開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況。
1、針對第三季度和國慶、中秋兩節期間安全生產的特點,加大安全生產監督和安全檢查力度情況;
2、開展專項整治:“防高墜、防坍塌”和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的專項整治情況;
3、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對查出事故隱患登記造冊,專人負責和落實整改情況;
(三)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演練情況。
四、存在的問題
(一)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建筑材料、構件、料具要分門別類,堆放整齊,建筑垃圾也要堆放整齊,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亂堆亂放,建筑垃圾也亂堆,沒有設置安全通道,一旦發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難疏散。
(二)部分施工企業未設計安全急救方案,對突發事件措手不及,未能及時進行安全救援。
(三)臨時用電:現場電工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規范熟悉程度不夠,線路敷設不規范,施工現場分電箱漏電保護器沒有使用空氣開關。
(四)安全管理:企業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監控力度不夠,部分企業出現以包帶管現象;項目部現場專職安全員到位率低,施工現場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組安全活動等制度落實不夠。
(五)施工單位沒有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內業資料匯編中的要求做好安全資料。
(六)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有待進一步加強,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只停留在口頭上,未落到實處。
針對以上問題,我局已下發1份停工整改通知書,7份限期整改通知書,各工地整改完畢后,我局檢查組又對各工地進行了復查,在復查中我們還要求建筑企業加大對施工工人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力度從而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防護意識。
五、今后工作計劃
(一)繼續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力度和法律法規學習,進一步提高安全意識。
關鍵詞:高層建筑;安全設計;消防;安全疏散
Abstract: nowadays, our country economy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top, tall building design get more and more people of all ages. However, because high 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interior decoration, personnel is more and more fuel structure is more complicated, so these will give high building stylist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design provided many of the problems needing attention. One fire and safety evacuation problems in the design of high-rise building security is an important and indispensable part. This paper mainly in high-rise building engineering design of the fire and safety evacuation problems on analysis.
Keywords: high building; Safety design; Fire; Safe evacuation
中圖分類號:TU97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特點及現狀
從現代高層建筑的自身特點來說,消防安全方面的不利因素有以下幾點:
1.火險因素多,高層建筑功能復雜,必然存在可燃物質和多種火源;高層建筑設備繁多,引起電器火災的可能性大;高層建筑二次裝修頻繁,采用易燃材料、施工質量等都形成火災隱患;高層建筑遭受雷擊的機會多,有可能因雷擊起火。
2.火勢蔓延快,高層建筑內各種豎井林立,火災時煙霧火勢被吸進豎井很快向上擴張,形成煙囪效應;高層建筑越高,所承受風力越大,加快火勢蔓延。
3.救火難度大,高層建筑較高,給火災撲救工作帶來很大困難。一般的地面消防車和移動式消防登高設備功能,都難以直接協助高層建筑火場供水工作,不能滿足撲救高層建筑火災的供水需要和登高疏散搶救的要求。
4.疏散困難大,高層建筑內人員集中,人員數量多而復雜;建筑層數多且路徑復雜、疏散距離長等都增加了火災時疏散的困難。
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設計存在的問題
1.高層住宅存在避難層“空白”
有關專家指出, 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若超過消防云梯車能夠達到高度, 從大樓外面施救的可能性很小, 一般要依靠自救。而在高層建筑中設避難層是實施自救的有效方法之一。然而《高規》只規定了公共建筑的避難層設計, 對于住宅未做具體要求。由于考慮到造價成本高、影響建筑結構設計、影響住宅容積率等因素, 使得雖然高層建筑不斷增多, 但高層住宅避難層設置出現“空白”。
2.消防通道問題
①由于建筑密度太大,空地率較少,應設置消防車道而沒有設置, 或者由于開發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 縮減防火間距, 嚴重影響了安全疏散與火災撲救工作;
②居住區的高層建筑, 雖設置了消防車道, 但沒有設置回車場或回車道;沒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或供消防車通行的平坦空地;
③小區為了防盜和便于管理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在小區安裝了永久的擋車柱, 消防車不能順利通過。
3.幕墻問題
高層建筑有許多采用玻璃幕墻作外裝修。但有些人認為玻璃幕墻平時造成城市中光污染, 火災時是上下蔓延的通道, 同時玻璃墜落, 對下面人員造成很大的威脅。
4.建筑墻體上消火栓箱帶來的問題
很多設計中將消火栓箱直接鑲嵌在墻體里, 導致墻體的耐火極限不符合規定。隔墻和防火墻都有各自的耐火極限的要求, 但是在很多設計中沒有注意到建筑與給排水設計的結合。
5.儲備能源的安全問題
隨著高層建筑的發展, 采暖空調和熱水供應等冷熱負荷越來越大, 建筑物所需鍋爐, 熱水器, 直燃機等燃油、燃氣設備越來越大, 耗油、耗氣量成倍增加, 它們的合理設置和儲油、配氣的防火安全設計, 是待解決的消防技術問題之一。
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設計問題解決途徑
1.重視“避難層”在消防自救中的作用
現在我國的高層建筑避難層設計重視不夠。筆者認為我們應考慮在高層民用建筑中設計“避難層”的必要性,同時考慮把自動化控制應用于現行的避難層防煙系統, 實現防煙系統的智能化。從而也解決了我國現存的由于風口位置不當, 使的大量煙氣從風口進入避難層的問題。
2.消防通道問題的解決方法
一方面是在各座高層建筑區內至少要保證兩座以上消防疏散樓梯和對外的消防安全出口;另一方面是可以在各座高層建筑間開設相互連通的消防安全出口,確保各座大樓之間能夠互相疏散;再者是按規范要求設置消防車道和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是指供消防登高車操作中撲救火災和營救人員的建筑垂直面,實踐證明,合理的設置消防登高面,對高層火災的撲救和人員疏散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另外在消防登高面一側,必須結合消防車道有效設置不少于一塊的消防登高場地,便于消防登高車一次就位迅速靠近建筑物展開施救工作;最后是各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設置應急燈和疏散指示燈,應確保在數量、寬度、形式上滿足有關規范的要求。
3.設置安全疏散設施
在消防設計時, 一是各功能區內至少保證兩座以上消防疏散樓梯, 并有直接對外的安全出口; 二是各防火分區內也要保證兩個以上的消防安全出口; 三是可以在功能分區或防火分區的防火墻上開設相互連通的消防安全出口, 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各功能分區和防火分區之間互相疏散;四是各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在數量上、寬度上、設置形式上應滿足有關規范的要求。五是在各安全疏散的樓梯、出口、走道等位置設置應急燈和疏散誘導燈。
三.高層建筑安全疏散的現狀及問題分析
在高層建筑的安全疏散問題中,具體所面臨的問題有這幾方面: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摸排全縣教育系統彩鋼板建筑安全狀況,存在火災風險隱患情況,健全基礎臺賬,開展集中整治,采取曝光、關停、拆除等方式,全力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確保全縣教育系統火災防控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所有使用易燃材料作為夾芯層或復合保溫層的彩鋼板建筑物
1.用于人員密集場所、體育場、學校教學樓、食堂、宿舍、托兒所、幼兒園、培訓機構等。
2.用于校園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內部建造的臨時辦公用房、宿舍、廚房、食堂、庫房等各種非永久性彩鋼建筑物。
3.上述場所以外的所有使用彩鋼夾芯板和彩鋼復合保溫材料的建筑物。
(二)主要火災風險隱患
1.早期建設的學校建筑,有的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級低、消防通道不暢、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設施缺乏,電氣線路陳舊老化;一些幼兒園的教室、宿舍采用可燃材料裝飾,柜廚、桌椅、玩具等可燃物較多,極易造成火災。
2.部分學校出于疫情防控或方便管理的需要,在學生宿舍安全出口和窗戶安裝鐵柵進行封閉,夜間將安全出口鎖閉,一旦深夜發生火災,人員數量多、行動力差,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災難性后果。
3.部分學校學生配備了電腦、電視機等電器設備,隨意安接插座,拖拉電線,增加用電設備,超負荷用電現象嚴重;宿舍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增加了火災的危險性。
4.冬季培訓機構用電、用氣量增大,且部分在校學生尤其是學齡前兒童,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對火災危險性、危害性的正確認知,影響逃生成功率。
5.大多數培訓機構往往設置在公共建筑內,與其他場所共用疏散樓梯、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現象時有發生,影響人員安全疏散。
三、整治措施
(一)堅決杜絕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為夾芯層或復合保溫層的彩鋼板建筑住人現象
1.托兒所、幼兒園、寄宿制學校、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校內建筑施工工地臨時搭建現場辦公、住宿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搭建。
2.嚴禁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夾芯板作為住人場所建筑構件、裝修裝飾材料和保溫材料。
3.對使用彩鋼板搭建的校內施工、培訓機構場所且有人員居住,凡低于A級要求的,一律實施臨時查封,并責令改變用途,對無法改變的,必須拆除。
4.對違法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違規建設彩鋼板的建筑,移交自然資源、執法等部門進行查處。
5.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為夾芯層或復合保溫層的彩鋼板建筑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依托消防部門依法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跟蹤督促整改。嚴重影響安全的,按程序提請當地政府進行掛牌督辦。
(二)針對存在的主要風險隱患,全面開展隱患整改,重點圍繞“打移隔培”做好工作
1.打通消防安全通道。一是對消防車通道進行劃線和標識管理,保持校園內和大門口消防車道暢通;二是安全出口不得鎖閉、占用,學生宿舍樓出口夜間不得鎖閉,(確有防疫管控要求,需要關閉安全出口的,要采取措施確保能夠隨時打開);三是宿舍、教室、食堂等場所的疏散通道、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欄柵。
2.移除致災物件,嚴格規范電氣線路的使用。一是移除宿舍大功率用取暖電器,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插板,設置“人走關火關電關氣”安全提示標識;二是移除在室內、樓道充電或停放的電動自行車;三是規范學校、幼兒園和社會培訓機構的用電安全行為,、老化電線要及時更換。
3.隔離易燃易爆。一是隔離火源,學生食堂操作區和用餐區要做好防火分隔,定期對食堂油煙管道進行清洗,定期對天然氣管道開展檢查并做好記錄;二是隔離電源,安排專人負責定期檢測配電設備設施,電氣線路敷設應穿管保護,同時做好日常電氣線路的檢查工作;三是隔離危險源,用于教學實驗的危險化學品要控制數量、分類存放,專人看管,持證上崗,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食堂使用的燃料以及面粉等應控制存量、專庫保管、分類存放,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督導檢查。一是各學校、幼兒園和培訓機構要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一次火災警示教育,開展“六個一”活動(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隱患整改清單,作出一次整改承諾,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組織一次全員“一懂三會”培訓,開展一次應急演練);二是各學校要開展“消防安全小老師”活動,讓學生在寒假期間發揮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會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隱患、檢查社會消防安全隱患,會宣傳消防安全知識、講解自救逃生方法,為消防安全宣傳注入年輕活力;三是開展教職工和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是縣教育局會同當地消防部門對學校、幼兒園和培訓機構開展消防檢查,督促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檢修消防安全設施器材,建立常態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強化消防宣傳陣地建設。
四、實施步驟
從即日至2021年3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學校按照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及時進行動員部署,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5日)。各學校要找準火災防控的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并填寫自查自糾報告,1月底前完成。各學校組織專門力量對本學校內進行摸底排查,并分類建立臺帳和整改責任,措施和時限等,2月底前完成。縣教育局將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不定期到學校進行核查。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0年3月6日至3月31日)。各學校要以此次整治行動為契機,認真總結經驗和好的做法,鞏固好整治成果,切實將火災防控工作關口前移,做到事前預防、事中監管、事后督查,建立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學校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化學校領導干部和全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一崗雙責”要求,壓緊壓實責任,確保全面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
關健詞:建筑工程;安全監理;支模架;腳手架;施工機械;施工用電。
隨著國家各種建筑工程法律、規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規的陸續出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大力監管、工程監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單位整體素質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意識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質量有了相當大的提高。與之不相適應的是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卻未能與建筑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惡性安全事故頻發。客觀上,加強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勢必增加各種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從而導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產方面的投資是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因此施工單位從自身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往往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性不高。但主要的原因,還是部分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未能提高到應有的高度,工程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質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這一方面與長期形成的管理意識有關,另一方面,現場監理人員安全監理工作相關業務知識的缺乏也制約了他們更好地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工作。本人從目前安全事故多發的模板承重架、外腳手架、施工機械及施工臨時用電方面,對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要求談一些自己的經驗和看法,以期與監理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監理水平。
一、模板承重架
模板承重架倒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基本可以歸結為以下幾點:
1、方案方面問題:無專項方案或方案抄襲套用,無針對性;計算錯誤(如將梁底中間立桿與梁兩側面的立桿按平均受力進行計算)或沒有考慮材料的質量因素;方案中沒有支模架的搭設構造要求的內容。
2、材料方面問題:鋼管、扣件不合格。這種現象在目前建筑市場上相當普遍。
3、搭設方面問題:主要表現為未按方案要求進行搭設,如立桿間距偏大、不設掃地桿和水平桿或掃地桿和水平桿只單向設置(由材料力學原理計算得出,立桿不設掃地桿只有設掃地桿承載力的27%)、立桿上部搭接不符要求、垂直和水平剪刀撐不到位等等。這里要特別指出一點,發生安全事故的支模架,往往不是由專業架子工搭設,而是由工地木工根據個人經驗進行搭設的,而這種現象在許多工地普遍存在,實在是相當大的事故隱患。
針對以上情況,監理工程師對模板承重架的管理應重點從施工方案的審批、支模架所用鋼管、扣件的進場檢查及現場搭設質量三方面進行。
施工方案審查主要應對支模架系統的承載力計算及穩定性驗算、構造能否滿足系統剛度及穩定性要求,安裝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業條件以及運輸、堆放的要求等。對于模板和支撐系統的材料規格、接頭方法、構造大樣及剪刀撐、水平桿均應詳細注明并繪制施工詳圖。立桿底部支撐結構必須具有支撐上層荷載的能力,同時,由于模板立桿承受的施工荷載往往大于樓板的設計荷載,因此常需要保持兩層或多層立柱(應計算確定)。為合理傳遞荷載,立柱底部應設置木墊板,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為保證立柱的整體穩定,應在安裝立柱的同時,加設水平支撐和剪刀撐。立桿高度大于2m時,應設兩道水平支撐;滿堂模板立桿的水平支撐必須縱橫雙向設置,其支架立桿四邊及中間每隔四跨立桿設置一道縱向剪刀撐。立桿每伸高1.5-2m時,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撐外,尚應每隔2步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嚴禁使用扣件式鋼管支撐體系,應采用鋼柱、鋼托架或鋼管門型架的組合支撐體系,以保證其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搭設模板承重架所用的鋼管、扣件進場后應按要求進行抽樣復試,如測試結果不合格,必須根據測試強度對原方案進行調整和加固。
現場搭設質量控制首先應對搭設操作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其次應檢查搭設是否按批準的方案內容進行,最后應檢查立桿、掃地桿、水平桿、剪刀撐的搭設、各部位扣件的數量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二、腳手架
腳手架搭設之前,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工程的特點和施工工藝對腳手架搭設方案進行審批,主要審查內容包括:構造要求及技術措施、搭設及拆除施工工藝、材料及質量保證體系、文明施工要求、穩定承載計算、施工詳圖及大樣圖。審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方案必須有針對性,能有效指導施工,并應注意方案與現場的一致性。當腳手架搭設尺寸中的步距、立桿的縱、橫距和連墻件間距有變化時,必須對出現最大步距、最大立桿縱距、橫距及連墻件間距部位的立桿段進行驗算。對搭設在樓面上的腳手架,應對樓面承載力進行驗算,包括屋面、雨棚、陽臺及后澆帶等懸挑結構。當搭設高度在25-50m時,應對腳手架整體穩定性從構造上進行加強,并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施工詳圖及大樣圖包括連墻件與建筑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及其他特殊構造部位示意圖。
在腳手架的搭設過程中,應對其所用材料及搭設構造進行檢查。鋼管、扣件必須進行檢測,如不合格,應對方案進行補充。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二步。開始搭設立桿時,應每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立桿基礎應平整夯實,混凝土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混凝土地坪或預制塊上。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且應交錯布置。腳手架的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強度、穩定性和連接強度須進行計算。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高度在24m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規范規定。
腳手架拆除時,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時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三、建筑機械
建筑機械同建筑材料一樣,進場前應向監理單位進行報驗。監理工程師應檢驗其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有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重點應查驗相關資料的有效期,相關證書、檢測報告與實際進場設備的型號是否相符。各種建筑機械必須經驗收合格并掛驗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井架、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大型機械的書面驗收記錄,監理工程師應留存備案。這里要特別注意的是,監理工程師在塔吊、施工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等裝拆前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專項方案進行審批;從事塔吊、施工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等裝拆,應具備起重設備安裝工程資質后方可進行;上述機械設備的裝拆及操作人員,也必須取得相應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持證上崗;監理工程師應查驗現場實際操作人員與施工單位上報的上崗證人員是否相符,物料提升機(井字架)檢查的項目應包括:架體制作、限位保險裝置、架體穩定、鋼絲繩、樓層卸料平臺防護、吊籃、安裝驗收、架體、傳動系統、聯絡信號、卷揚機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項內容。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頭與卷筒應用壓緊裝置卡牢,在卷筒上應能按順序整齊排列。當吊籃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少于3圈。提升機應具有安全停靠裝置或斷繩保護裝置、樓層口停靠欄桿(門)、上極限限位器及緊急斷電開關。附墻架與架體及建筑之間,均應采用剛性件連接,并形成穩定結構,不得連接在腳手架上。提升機的纜風繩應經計算確定,在架體四角有橫向綴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置,提升機高度在20m以下時,纜風繩不少于1組(4~8根);提升機高度在21~30m時,不少于2組。在安裝、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機的過程中設置的臨時纜風繩,其材料也必須使用鋼絲繩。使用提升機時,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
塔吊檢查的項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險裝置、附墻裝置與夾軌鉗、安裝與拆卸、塔吊指揮、路基與軌道、電氣安全、多塔作業和安裝驗收十項內容。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過程中,監理人員應注意的是:塔吊指揮人員按規范要求也應持證上崗,塔吊的使用應符合操作規程,遵守"十不吊"規定。
四、施工臨時用電
施工臨時用電方面的監理工作,首先應由電氣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專項安全方案》進行審批,方案必須由施工單位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不得做為工作零線,必須采用多股銅芯線,統一標志為黃綠雙色,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保護零線上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在電箱內必須通過端子板連接,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頭。
每個工地重復接地裝置不得少于三處,阻值<10Ω。接地線應由二根以上的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作電氣連接。接地體應采用角鋼、圓鋼、鋼管和扁鋼,嚴禁采用螺紋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