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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城市;園林規劃;問題;對策
1.1 沒有一個完整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我國大部分中小城市在生態園林的建設過程中,缺乏一個完整、有效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雖然一些中小城市進行了相關的規劃,但是規劃的水平比較低,規劃的效果非常差,沒有切實,合理的規劃方案,導致中小城市在園林規劃發展中浪費了很多的人力資源與物力資源,嚴重阻礙了園林規劃的發展。
1.2 缺乏資金成本,資金成本的利用也不合理
1.2.1 重復建設。綠地改造是中小城市園林規劃中的一個重要事項,但是對生態園林中的綠地重復的改造與建設,極大的浪費了園林規劃中的資金成本。在一些中小城市中,人行道以及車行道兩旁的一些綠化設施,投入建設使用的時間還不到幾年的時間,就要對其進行更換,中小城市公共綠化設施的重復建設,使得原本就不足的資金成本過多的投入到一個綠化項目中,花費了大量的資金成本,卻沒有得到一個很好的綠化效果。
1.2.2 多個綠化項目一同建設。中小城市園林規劃中的資金成本非常有限,而同時對多個綠化項目進行建設,造成有效的資金成本無法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雖然一些綠化項目建立了起來,但是大多數綠化項目的建設水平都非常的低,無法建設出效果較好的綠化項目,中小城市中有一些園林規劃工程有了足夠的建設資金,卻缺乏相應的管理資金,無法對較好的綠地進行建設。
1.2.3 急于追求建設的成果。中小城市生態園林綠化景觀的形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生態園林中的植物需要一段時間成長。在生態園林中培育大苗,能夠有效地縮短植物的生長時間,促進生態園林綠化景觀的建設,而培育小苗,植物的生長時間就相對比較慢,有一些中小城市在園林規劃發展中,急于的追求建設結果,在生態園林中培育大量的大苗,這就造成了資金成本的浪費。
1.3 園林規劃設計水平較低
大多數中小城市在園林規劃這一方面,都在對大城市中的園林規劃進行模仿,盲目的追求寬廣的綠化空間、稀有名貴的植物,這種盲目的模仿不僅造成了資金成本的浪費,還無法在園林規劃中將中小城市獨有的個性展現出來。園林規劃設計在中小城市園林規劃發展中占據著非常重要的位置,園林規劃設計人員的設計水平直接關系著生態園林建設的整體質量,中小城市園林規劃設計人員設計水平低主要的原因是:中小城市的經濟水平較低,無法吸引優秀的設計人員;在園林規劃設計方面沒有一個合理的競爭機制;設計人員自身沒有重視設計水平的提升。
2 解決中小城市園林規劃發展問題的對策
2.1 重視園林規劃設計,提高設計質量
中小城市園林規劃中的設計人員,要把握好園林規劃設計的空間,融入地方的特色文化、特色風格,注重環境的改善以及氣候的調節。中小城市園林規劃設計中,要將生態園林中的各個方面綜合起來,例如:花卉、灌木、草地等一系列方面;還要將立體綠化與平面綠化有效的結合在一起,在加大力度對園林規劃中的綠化量進行擴展的過程中,還要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來提升園林綠化中的效果以及園林規劃設計中的質量。
2.2 加大中小城市園林規劃中資金成本的投入及其管理
中小城市中的政府部門,要重視園林規劃的發展,加強園林規劃中的技術與資金成本的投入,做好園林規劃中的宣傳工作,提高中小城市市民的綠化意識,讓中小城市中的市民參與到園林規劃中來,增強市民對綠化環境的保護意識。中小城市園林規劃中資金成本的增加,有利于中小城市園林規劃在各個綠色項目上的建設,可以聘請專業的團隊對園林規劃進行實施,確保園林規劃的建設質量,要重視園林規劃中資金成本的管理,切實的將資金成本應用于園林規劃的各個環節中,對園林規劃資金成本的使用進行有效的監管,主要的途徑就是做好每一項資金成本運用的記錄;還要避免重復建設現象的出現,提高中小城市園林規劃的合理性、科學性。
2.3 搞好園林規劃中的配套設施,加強治污的力度
中小城市生態園林的建設,不僅要對生態園林的內部進行合理的規劃,還要對生態園林周邊的環境進行有效的規劃,只有這樣能夠充分地體現出中小城市園林規劃中的高質量。垃圾、污水以及噪聲污染的處理,中小城市園林規劃中要重視對垃圾、污水以及噪聲污染的處理,保護中小城市中的生態環境。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城市規劃;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一、我國城市規劃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前期規劃不到位
城市規劃的不到位主要是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城市規劃本身具有的缺陷;二是因缺乏健全的法規體系支持,我國城市規劃缺乏干預力度,違法違規建設屢見不鮮。目前我國城市中各個部門之間沒有形成充分的協調機制,雖然從權力監督機制角度看,備案制能夠發揮一定程度的監督作用,但由于及時性問題的存在導致了監督不到位,進而影響城市的前期規劃工作不到位。
2、缺少群眾監督
在城市規劃實施中缺少群眾監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主管規劃管理的部門既是規劃部門的直接領導者又是規劃管理者,這就造成了規劃管理與實施一直停留在規劃管理者單方行動之中,決策主體容易錯位,群眾參與較少,進而使得城市規劃實施出現與城市規劃目標偏離的現象,最終致使城市規劃實施的方向與原來的發展軌道發生偏離。除此之外,監督缺乏有效性,這也使得城市規劃實施容易受干預,進而影響城市的建設發展。
3、分散的規劃管理權限,缺少統一管理
近些年伴隨進一步深入的改革開放,大量開發區朝氣蓬勃,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率先發展開發區給予其大力扶持,采取封閉式管理開發區,在規劃實施上下放規劃審批權與編制權,城市相關部門未將這些規劃納入統一管理,造成城市規劃多頭審批,城市規劃中的整體統一性被破壞,導致了城市功能不全、混亂布局及結構松散,無人問津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等一系列問題,使得規劃失控,以上行為致使規劃實施一度混亂。
4、基礎設施落后,城市管理不到位
城市規劃實施工作落后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的需要。城市的供水、排水、道路、橋梁、公共交通、熱力、供電、通訊、防洪等設施落后,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此外,城市管理不到位,缺乏切實有效的法律依據,這不僅給有計劃地安排城市建設帶來了一定困難,而且無法保證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許多建設項目的審批,沒有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審批依據。個別開發商隨意改變規劃方案,違法用地違章建筑等情況時常出現。管理人員素質不高,不能很好的處理規劃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矛盾沖突,帶來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城市規劃實施的進程。
二、城市規劃工作對策
1、加強公眾監督,擴大公眾參與
科學的城鄉規劃和嚴格和執法,是確保城鄉規劃的全面實施和提高城市現代化水平的根本保障。另一方面,增強城鄉規劃的透明度,加強公眾參與力度也是強化規劃的法律地位的有效途徑。城鄉規劃的科學化要建立在民主化的基礎上,公眾參與是規劃決策民主化在編制和實施中的體現,是城鄉規劃本質所決定的,是城鄉規劃實施目的所決定的,也是規劃決策科學性的重要前提。我國城市規劃目前僅限于政府與專家之間的交流,公眾參與十分有限,廣大群眾處于被動接受規劃的狀態,這種被動性成了城市規劃實施的阻礙。要改變這種被動局面,必須抓緊建立公開透明、群眾監督、科學公正的規劃編制、審批、管理、監督機制。
2、城市全面深化管理體制
城市全面深化管理體制就需要做到解放思想。思想決定未來,成敗取決觀念。要想解放生產力就要把解放思想放在首位,這就要求向先進的地方學習,在規劃中,我們要以高瞻遠矚的視野、統籌全局的思路及胸有成竹的心懷,積極歡迎社會大眾廣泛參與規劃工作,對城市規劃的特征和屬性要牢牢把握,不斷延伸擴展規劃的內涵,統一協調,在前進的道路上不斷探索,在探索的過程中不斷前進。此外,要盡快改進作風,這就要在規劃中樹立新觀念,進行兩個轉變,就是由被動管理轉變為主動服務,由被動規劃轉變為主動規劃。將服務切實的蘊含于管理中,由綜合型規劃代替單一型規劃,由引導型規劃代替應對型規劃,徹底實現規劃審判者轉變為規劃責任者、規劃服務者轉變為規劃管理者。進一步提高服務群眾的意識,促進城市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3、科學合理的規劃是可持續性的
要想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城市規劃過程中,不僅應該包括常規規劃內容,而且應該綜合考慮城市自身的資源和環境問題。城市發展規劃應該建立一個可以滿足人們生活需要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城市構架,城市規劃的制定人員應該綜合考慮可能影響城市發展的各方面因素,以城市環境承載力和環境容量為城市規劃的指標,將城市發展過程中資源和環境消耗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之內,制定相應的城市發展規劃,進而形成城市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的城市規劃新思路,如果城市規劃的初步方案超出了城市的環境承載力,需要及時進行調整,在城市資源指標和環境指標下,形成新的城市規劃方案,并再次與城市的資源和環境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如果不達標需要再次改正,直到修正后的規劃方案可以滿足城市自身的環境和資源承載力為止。
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國家的資源相對短缺,城市是我國人口較為密集的地方,各類社會經濟活動高度集中,因此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也變的日益突出,為此必須做到堅持以可持續發展觀念作為城市規劃建設的指導思想,實現城市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推動城市發展實現。
4、加強監督,建立規劃責任追究制
城市規劃相關部門應將監督規劃實施視為一項長期任務來抓。處理好土地使用審批后的各方面管理工作,對城市規劃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督促規劃行政管理提高質量水平。建立規劃責任追究制,切實分解落實規劃實施的具體責任,使城市規劃實施中的各項任務都有明確的責任主體,要追究那些在城市規劃實施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明確城市規劃實施責任,其根本目的就是保護其法律秩序,保證人民和國家的權益。
5、完善規劃法律法規體系
在城市規劃范圍內,逐步規范城市規劃實施工作,必須明確行政決策的依據,越來越大的自由裁量權已經不合時宜了。要對規劃許可中現有的自由裁量權進行制約,使其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城市規劃及設計規范,嚴守科學合理性原則,遵守相關法定程序,就必須不斷完善和創新規劃編制工作,更加切實嚴謹的規范規劃技術性,逐漸推行城市規劃技術標準和城市規劃審批與編制的法制化。在立法過程中要使規劃建立規劃審批與法定通則、法定規劃的約束性聯系,使得技術標準與城市規劃跟我國城市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緊密聯系起來,最終形成一個嚴謹的管理體系,進而讓城市規劃實施工作實現法制化與科學化。
三、結束語
伴隨我國不斷深入的改革開放和不斷發展的經濟建設,城市建設翻天覆地,這就對城市規劃實施工作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盡管我國城市規劃實施中還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只要我們不斷完善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在城市規劃實施中加強監督,建立規劃責任追究制、高要求、高標準編制城市規劃以及城市全面深化管理體制,就能夠提升城市的品質,讓城市增強了吸引力和輻射力,既能使城市充滿生機與活力,又能使城市健康有序協調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王發曾. 我國生態城市理論及其可持續發展研究[J]. 地理科學進展.2010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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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飛兒. 生態城市理論及其可持續發展研究[D]. 浙江大學.2012 年.
關鍵詞:生態城市;綠色建筑;發展現狀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 綠色建筑發展目前已經取得的主要成績
(一)我國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已經初步建立
我國于2006 年頒布了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此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陸續了《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 試行) 》、《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 規劃設計部分) 》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 運行使用部分) 》等評價技術標準體系文件,指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過五年的實踐,《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已于2011 年啟動修編工作。同時各類綠色建筑的標準已在陸續編制。各地也因地制宜地組織編寫了更加適宜地方建筑特點的綠色建筑評價地方標準,截至目前已有14個省市頒布實施了地方標準,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了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體系。
(二)綠色建筑的相關管理制度基本形成
2007年原建設部出臺《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對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組織管理、申報程序、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做出規定。2008年開始,又根據標識工作實踐,對相關管理制度和評價技術標準體系進行了完善或修訂,了相關評價管理文件。2009年6月了《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 》,明確了對于具備一定綠色建筑發展基礎和條件的地區,經申請審批通過后,可以開展本地區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截至2011 年底,我國已有江蘇省、浙江省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相繼成立了地方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機構,頒布了地方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三)綠色建筑數量快速增長
截至2012年3月,全國已評出379 項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總建筑面積達到3800多萬m2,有綠色建筑標識項目的地區從過去的18個省區發展到28個,其中,陜西、福建、湖南、吉林、海南、黑龍江、內蒙古、河南、云南及香港實現了綠色建筑標識項目零的突破,陜西和福建各達到8項,湖南7項。通過對已經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79個不同星級綠色建筑項目分析,社區的綠化率可以達到38% ,平均節能率達到58% ,節水率達到15.2% 以上,可循環材料達到7.7%。從目前各省已有的綠色建筑項目數量來看,前十位的省市如圖8所示。整體來看,綠色建筑的面積每年增長都較快,尤其是2011 年獲得明顯的加速 [1]。
(四)通過LEED認證項目日益增多
據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USGBC)官方網站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3月7日,中國大陸通過美國LEED(能源與環境設計先鋒)認證的項目已達到200個。這表明,LEED在中國的應用,已初具規模,并呈現持續發展的態勢。當前USGBC網站上登記的中國大陸的項目總計為850個,認證項目與注冊項目的比率約為1: 4[2]。從認證項目數量上看,中國LEED認證項目的數量,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之間數量日益增多,達到年間認證量85個的規模(圖10)。從認證類別來看,LEED-CI(綠色室內裝修)、LEED-NC(新建筑)認證項目在全部已獲認證的項目中占據主體,具體如圖11所示。
(五) 成熟的綠色建筑技術日益增多
從“十五”開始,我國就組織實施了“綠色建筑關鍵技術研究”、“城鎮人居環境改善與保障關鍵技術研究”等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建筑環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一大批研究成果,并在逐步推廣中產生了良好的效果。
二、發展綠色建筑現階段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針對綠色建筑的專門立法
現行的《建筑法》頒布實施時間較早,也沒有任何關于綠色建筑的規定,僅在第四條規定:“支持建筑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設計水平,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提倡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新型建筑材料和現代管理方式。”建筑活動的法律《建筑法》對建筑節能、新型建材和建筑科技等工作沒有做出強制性的規定,而是采用了“支持”、“鼓勵”等的文字表述,明顯缺少強制性,沒有具體條款來約束。作為部門規章,建設部頒發的《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法律地位較低,推動實施與監管的力度遠遠不夠[3]。
(二) 認識理念仍有局限
綠色建筑消費需求不旺,廣大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認識不足, 是影響綠色建筑發展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除少數專家、研究人員認識和了解綠色建筑, 絕大多數人并沒有意識到, 對于大多數人來說, 綠色建筑就是多點綠化。正因為如此, 如果讓人們增加投資去接受綠色建筑, 顯然會阻力重重。所以, 普及綠色建筑知識就顯得很重要, 只有開發商、民眾、政府都認識到綠色建筑的重要性及其投資回報和長遠利益, 綠色建筑的發展才會更加順利。
(三) 激勵政策相對滯后
盡管目前已經實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的財政補貼政策,但支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財政稅收長效機制尚未建立,對綠色建筑缺乏補貼或稅收減免等有效的激勵,很難提高企業開發綠色建筑的積極性。制度與市場機制的結合度有待提高。對于企業來說,雖然綠色建筑更加節能與環保,從長遠來說更加經濟,但綠色建筑的設計與建造本身可能會增加一定的成本,加上目前消費者偏重商品房的價格、位置與安全,對于綠色建筑所體現的節能、環保、健康價值認知不夠。
(四) 技術選擇存在誤區
在綠色建筑的技術選擇上還存在誤區,認為綠色建筑需要將所有的高精尖技術與產品集中應用在建筑中,總想將所有綠色節能的新技術不加區分地堆積在一個建筑里。一些項目為綠色而綠色,堆砌一些并無實用價值的新技術,過分依賴設備與技術系統來保證生活的舒適性和高水準,建筑設計中忽視自然通風、自然采光等措施,直接導致建筑成本上升,在市場推廣上難以打開局面[3]。
參考文獻
[1] 仇保興:我國綠色建筑發展和建筑節能的形勢與任務[J].城市發展研究,2012(5):1-4
關鍵詞:中小城市規劃管理問題發展策略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中小城市的規劃管理是優化城市布局的行政管理手段,是解決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問題,促進中小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有力保障。現代經濟的快速發展,帶動了許多中小城市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城市要以新的面貌來迎接新的挑戰和機遇。因此,中小城市的規劃管理顯得尤為重要。雖然當前在中小城市的規劃管理也取到了一些可人的成果,但是還存在有很多問題需要改進。
1、中小城市規劃管理的意義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的擴建范圍也在不斷地增加,城市化的建筑在快速發展。城市的規劃管理越來越重要,城市規劃管理是對城市各項資源的優化和配置,使它更加適應當地經濟的發展需求。它是一個城市的發展指引,它決定了一個城市的建設目標。科學合理的規劃管理可以使一個城市以嶄新的面貌來迎接四面八方的來客,使城市的生態平衡得到很好的保持和發展,使城市得到更長久更科學的可持續發展。總之,城市的規劃管理對一個城市來說意義重大。
2、中小城市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城市規劃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2.1、城市規劃不合理
在城市規劃時,沒有進行詳細的規劃設計,盲目的進行開發,導致規劃不明確,沒有自身的規劃特點。城市的綠化不到位,一些城市只重視建筑方面,忽視了綠化的重要性,這樣長久下去,工業區的增加,綠地的減少,會使城市的生態環境失去平衡,環境的污染會給城市的人們帶來直接的身體傷害。在老城區的改造中,高層建筑出現速度和密度也是相當之快,這樣破壞了城市原有的景觀,也帶來了 “溫室效應”。
2.2、城市規劃管理法制不健全
目前,各地的城市規劃管理這方面管理法制不健全,沒有統一的管理機制。城市中違法建筑、違法用地、亂堆亂放等問題尤為突出,影響了城市的環境衛生和城市的形象。因為我國城市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完善,一些地方管理部門存在許多違法的項目,在規劃管理中官商違法現象較為嚴重。上級部門對地方的管理力度不到位,導致地方亂用審批權利,從而影響到城市的合理規劃和科學發展。
2.3、在城市規劃管理的過程中對古老的街區保護力度不夠
每個城市或多或少都會遺留具有歷史意義的街區,它承載著這個城市的發展歷史。不過在城市的開發中,我們往往看到的是這些古老的遺跡的損害,或者消失。有關部門對這方面的保護力度不夠。
2.4、在城市規劃管理中公眾的參與意識薄弱
從現狀來看,城市規劃管理的工作主要是由政府有關部門來負責的,幾乎沒有涉及到公眾參與,沒能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從而忽略了社會力量對城市規劃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作用。這樣在規劃過程中會暴露出問題來,政府刻意追求經濟利益這點就顯得很突出。城市的規劃管理的最終的核心是讓城市各方面的利益最大化。總的來說,在城市的規劃管理中,社會各界人士的參與式也是必要的。但是目前我國城市規劃管理的社會公眾參與意識薄弱,是因為我國目前的城市規劃管理中公眾參與的體制還沒有建立,這方面急需要加強建立。
3、中小城市規劃管理的發展策略
3.1、科學合理的規劃,建設多樣化的城市
一個城市的規劃管理對于一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有很重要的作用,城市的建設必須從長遠考慮,這樣就需要科學合理的規劃城市。
城市的規劃管理,要結合當地的特色,因地制宜的進行合理的規劃,規劃中要體現城市的特色。對城市的規劃要進行科學定向,然后進行詳細科學的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這些規劃都要符合當地的實際需求。現在城市的環境污染比較嚴重,建設中大量的土地被征用,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同時也破壞了當地的生態平衡。城市的規劃環境保護和土地的浪費要重點抓,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制定一些相關的細則,避免土地的浪費,加強環境保護意識,建立一個適宜居住的生態城市。合理的規劃布局城市可以使城市健康、快速地發展。
3.2、建立健全法制體系
城市的規劃管理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實施,在對規劃中的建筑和方案必須嚴格的依法執行。不過現在國家的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機制還不完善,我們要積極的去完善城市規劃管理法制體系,建立及時、有效的監督機構,從而明確各個部門在城市規劃管理中的責任和權力,杜絕城市規劃管理中的違規違法問題的出現。
3.3、規劃加強引導,保護和繼承城市歷史文化傳統
在城市規劃管理中,對于老城區的規劃管理要有宏觀的把控,老城區是歷史留下來的遺跡,它是城市發展的見證者,也是一個城市發展起來的文化象征。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體現城市特色,增加了城市的吸引力。當保護與開發相碰撞時,有關部門往往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就對歷史文化的保護不夠重視了。我們應當保護和繼承城市的歷史文化傳統,充分認識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的歷史文化價值,努力將更多的歷史街區與文物古跡的保護納入城市的總體規劃中,建設具有自己特色文化的城市。在城市規劃中要進一步處理好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保護與城市的現代化管理的關系,使城市的現代化與歷史文化傳統和諧共存,相輔相成。在城市的規劃策略中,要考慮現代文化與傳統文化的特點和特色,在實施規劃中,能夠體現出現代文化與傳統文化的聯系,更好的繼承和發揚城市的傳統文化。古今文化的碰撞更能城市的自身有魅力。
3.4、加強公眾的參與意識
城市規劃管理中,由于沒有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沒有能夠全面的把握公眾對于城市規劃管理的要求,所以會出現很多問題。筆者認為在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加強公眾參與的意識有重要的意義。城市的規劃管理的內容和結果直接體現了大部分公眾的價值觀。一個城市的布局規劃聯系著公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城市規劃管理中,公眾沒有參與這方面的探討也是不公平的。城市規劃管理的結果要得到公眾的認同是必要的。在城市的建設和規劃中,只有讓市民直接參與和管理,市民才能有對社區認同感和現代感。由此看來,公眾參與的重要性,政府單方面的決定會帶來公眾的不滿,對社會的穩定發展有一定的影響。在城市規劃管理中,要考慮到公眾的參與度,更好的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
3.5、城市規劃管理要具有長遠性目光
城市的規劃是對未來的展望,它決定著一個城市的發展方向,所以城市的規劃管理要具有長遠性。有些地區對城市的規劃管理很不到位,規劃不統一、目標不明確,最后造成建筑雜亂,布局無條理,好好的建筑因為規劃的不合理就要拆掉,勞民傷財,給人們的出行帶來很大的不便。城市的規劃為了給當地人們提供更好更優越的生活空間,所以要考慮這個規劃方案能不能給城市帶來更好的發展前景。城市規劃管理要整體把握,合理規劃城市布局。
小結: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小城市的城市化加快是必然的,城市的規劃管理是城市化的基礎,緊密聯系著人們的生活。城市規劃管理要科學合理,具有超前性,長遠性意識,保護好生態環境和人文資源,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使中小城市走上更快、更好、更有特色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1]楊宏山,多元利益視角下的城市規劃管理[J],中國行政管理,2009,(4)
關鍵詞:低碳理念,低碳城市,城市設計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一、低碳城市發展規劃問題
關于低碳理念,目前仍未有一個清晰的定義。筆者認為,所謂低碳理念,就是人們對降低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的看法、態度和構想。即低碳理念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對降低碳排放的看法和態度,二是對如何降低碳排放的構想。目前低碳的重要性已逐漸被認識,但對低碳發展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仍認識不足。作為城市設計主體,應充分認識到低碳城市設計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低碳城市的設計不能脫離城市自身發展實際,應結合城市自身資源優勢,理性選擇符合城市發展的低碳產業,形成自身特色的低碳城市發展模式。只有樹立正確的低碳理念,充分認識“減碳”的重要性,低碳發展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依托自身資源稟賦探索適合自身發展的低碳城市設計路徑,才是我國低碳城市發展的有效路徑。
目前對低碳城市也沒有確切的定義、界定方法和相關的標準,筆者認為,低碳城市設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城市經濟、社會、文化及市民生活等各方面。其中,以低碳理念為指導,以低碳經濟和低碳生活為核心,包括低碳社會、低碳生產、低碳消費、低碳社區、低碳家庭、低碳旅游、低碳文藝等各個方面。低碳城市建設不可能依靠一兩個項目或幾個新能源產業就可實現,也不可能僅僅依靠政府一己之力,而應是城市全方位的低碳化過程,貫穿城市建設者和城市居民生產、生活各方面。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能源效率和清潔能源結構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故低碳城市應定義為以正確的低碳理念為指導,以低碳經濟和低碳生活為核心,通過低碳城市規劃、低碳技術和低碳制度改變現有城市生產和生活方式,從而逐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城市。
二、基于低碳理念下的低碳城市設計思路
1 制訂科學合理的低碳城市設計規劃是低碳城市設計的前提
據研究,人類活動造成的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排放占據77%。二氧化碳排放中,主要在四大領域的貢獻,分別是交通、建筑、工業及森林減少,城市生產、交通及建筑碳排放量約占城市總的碳排放量的81.8%。其中交通占17.5%,建筑使用中的電力及供暖占19.8%,工業占44.5%。因此低碳城市建設首先應把碳排放量占比最大的建筑、交通、工業的低碳規劃納入城市的整體運行規劃,能真正實現有效減碳的目標。而我國省、市一級的碳排放清單長期處于空白狀態,包括“五省八市”的低碳試點城市至今仍未提交任何具體規劃,這直接導致我國低碳城市盲目建設。
另外,我國現有的城市規劃與低碳理念存在錯位。低碳城市最終體現為城市生活低碳化、城市空間緊湊化及物質生產循環化形成的三維空間格局。隨著城鎮化發展和城市規模的擴大,我國城市熱衷于新城區建設,且新區規劃寬敞、豪華,與城市空間緊湊化、城市生產低碳化相矛盾。低碳城市設計應規劃先行,根據原有城市特點、資源特色,依托老城區,保持城市原貌的同時,科學規劃提高城市空間使用率,完善低碳交通運輸系統、工業生產規劃與布局,建筑設計科學合理,低碳節能,不僅能減少無謂能源消耗,還能避免城市趨同化現象。
2 推行“碳稅”和碳交易制度,使碳排放外部性內在化
碳排放屬外部性問題,可以采取相關措施使外部性內在化。一方面如征收碳稅,引導私人決策者考慮碳排放負外部性引起的社會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可交易的污染許可證即碳排放許可權交易。碳稅制度應首先在我國低碳試點城市推行,但征收碳稅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是政府通過對有負外部性的碳排放企業或個人征收碳稅,從而給予低碳排放的企業或個人進行補貼,增外環保投入從而使外部性內在化,還可利用碳稅收入增加低碳技術的研發投入。即碳稅征收的用途應是獎勵低碳行為和低碳研發,增加企業碳排放成本,抑制企業碳排放量,鼓勵企業積極減碳。通過征收碳稅,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增大單位和個人的碳排放的成本;實行碳補償、碳交易制度,激勵有效的減碳行為,約束高碳行為,鼓勵低碳行為,獎罰結合,通過合理的碳排放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可以實現碳排放外部性內在化問題。
3 量化碳排放目標,建立碳排放監測體系,推行碳足跡信息公開制,通過“示范效應”促進低碳理念的推行和低碳城市建設
2009年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談判會議上溫總理提出到2020年中國的減排目標是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并將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我國已提出清晰的量化目標,但目前國內低碳城市的碳排放量化目標并不明確。低碳城市構建亟待一個合理的量化評價體系,否則“這樣大規模,沒有目標的“低碳城市”口號,更像是一場“低碳秀”。
量化碳排放目標只是方向,建立碳排放監測體系和推行碳足跡信息公開制才是具體的減碳手段。具體行動計劃包括推進建筑節能,在高耗能、高排放重點企業實施節能減排統計核算信息陽光計劃等。定期、公開公布城市碳足跡數據,有利于對低碳城市減碳行為的監測。碳足跡是指一個人的能源意識和行為對自然界產生的影響,即個人或單位的碳耗用量。碳足跡信息公開制以公布政府部門、高能耗企事業單位及“明星”個人等主要對象的碳足跡排放數據,通過城市決策者的示范效應推行低碳理念,形成低碳生活風氣,能有效地改善高消費傾向意識較濃的城市消費趨于理性,減少對高排量、高級消費品等的需求,踐行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費,最終實現低碳城市建設目標。
4 完善低碳城市設計理論和指標體系
目前我國的低碳城市規劃尚處于戰略層面,其理論較少,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大多數對于低碳城市規劃的研究還主要圍繞如何具體的組織城市空間結構對建立低碳城市的研究階段,屬于理想的指導階段。如何將低碳城市規劃與城市定位、產業結構、經濟發展相結合和協調,如何協調各個城市要素的利益關系還需進一步詳細研究討論。
5加強低碳城市的管理實施機制
低碳城市需要加強建設實施、運營以及后續維護等方面的力度。協調管理者、建設者、運營者和受益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保證低碳城市建設在一個有序的、可靠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環境中順利進行。
6重視低碳城市規劃成果的評估
城市規劃成果具有滯后性,低碳城市規劃成果更是如此。低碳城市規劃中的各項措施是否有助于溫室氣體排放的減少,這是在短期內無法測度的。因此,需要建立長期的低碳城市規劃的評價與監督機制,對低碳城市規劃的績效進行綜合的評估。
三、結語
如今在全球氣候變化給人居環境帶來嚴峻考驗的宏觀背景下,在降低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和城市化持續推進的雙重壓力下,在現有城市規劃體系向氣候應變思路轉換的發展趨勢下,對城市設計的有關方法理論進行創新的需求愈加緊迫而重要,因此對以低碳為導向的城市設計研究就變得十分重要。在加強低碳城市規劃、管理等理論方面的研究、加強低碳城市建設實踐經驗的分析和研究和如何落實低碳城市建設,不僅是對于我國,對于全世界來說都是任重而道遠。我國正處于城市化的快速發展過程中,面臨著許多問題,因此必須大力建設低碳城市,進行建筑區域能源規劃,促進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袁曉玲,仲云云.《中國低碳城市體系構建》[J].低碳生態城市研究,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