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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遙感技術的發展,尤其是高分辨率民用遙感衛星的成功發射和應用,使得利用遙感技術進行地震震害預測成為可能。本文對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在青海玉樹城市震害中的應用做了相應研究。通過本文的研究發現,高分辨率遙感影像中地震建筑物清晰可見,建筑物的陰影光譜特征明顯而且統一,而建筑物的陰影能夠反應建筑物的三維信息。因此,本文以青海玉樹地震為例,對利用高分辨率遙感影像在地震防御與地震應急工作進行了簡要的討論
關鍵詞: 青海玉樹地震;遙感監測;應用研究;災情評估與救援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remote sensing technology, especially high resolution civil remote sensing satellite launch and the success of the application, make use of remote sensing technique to the earthquake damage prediction possible. In this paper, the high resolution images of remote sensing in qinghai's yushu the application of earthquake damage city corresponding research. Through this paper study found that high resolution seismic building in remote sensing image clearly visible and buildings shadow spectral features obvious and unification, but the shadow of the building to building 3 d information of the reaction. Therefore, this article in yushu earthquake, for example, by using high resolution of remote sensing image in the earthquake defense and emergency work are briefly discussed
Keywords: qinghai's yushu earthquake; Remote sensing monitoring; Application research; Disaster assessment and rescue
中圖分類號:P315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2010年4月14分:1 7時49分,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縣發生里氏7.1級地震,震中位于北緯33.2度,東經96.6度,震源深度14KM,是我國近2O年來除汶川大地震外破壞性最強、救災難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地震發生后,根據國家減災委、民政部救災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和部救災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民政部衛星減災應用中心(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結合此次地震的特點,即啟動《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空間技術響應工作規程》,實行24h業務值班制度,持續開展災害損失監測與評估工作。截至5月4日18時,完成災區房屋倒損、交通線路堵塞、滑坡點分布等災情監測和災民安置區規劃、災民安囂點監測等,共制作產品13期、圖件30幅,為開展應急救災和災害損失全面評估提供重要的依據。期問,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公司等15家單位60余人次參與數據處理與結果分析等工作。
1主要的特征表現
一是地震烈度高,震級達收稿里氏7.1級,最大烈度達9度;
二是災害損失重,地震造成玉樹藏族自治 州府所在地結古鎮及周邊地區巨大人員和財產損失,截至4月25日17時,已造成2 220人死亡、70人失蹤、12 135人受傷;
三是余震頻發,最大一次余震達到6.3級;
四是救災難度大,重災區結占鎮海拔高、交通不便、天氣寒冷,救災作開展十分困難。
2 開展“天一空一地一現場”災害立體監測
此次災害影響范 小、損失重,尤其是房屋倒損情況十分嚴重,為了保證災害遙感監測的精度,將重災區結古鎮劃分為685個網格,并進行格網編碼。對于每一格網中的災害損失情況,一方而以獲取高分辨率衛星遙感為主,結合航空遙感數據,進行房屋受損等災情評判;另一方面,派員赴災區現場逐次進行調查,并通過現場災情信息采集系統,以格網為單元,建立現場災情信息與遙感評判工作的無縫銜接,實現現場采集信息對災情遙感評判工作的校核,有效地保證了遙感監測結果的準確性。
3 開展災害損失精細評估
地震期問,獲取的數據以高分辨率衛早遙感、航空和無人機數據為主,再加上災害影響范圍小,所以為開展災害損失精細評估提供了很好的數據保障。為開展精細評估,將災區分為平房區和樓房區,通過人機結合方式,按照個部倒塌,重受損和輕度受損3種類型,開展房屋倒損情況解譯與評判,同時開展受災居民點、滑坡點分布與風險、災民安置點分布與規劃、交通堵塞等監測與評判工作。
將房屋倒損情況劃分為完全倒塌、嚴重受損和輕度受損3種情況,其中:(1)完全倒塌指房屋倒塌成一片廢墟;
(2)嚴重受損指房屋結構受到破壞,需推倒重建;
(3)輕度受損指房屋結構收到輕微影響,需進行加 處理就可使用。
4)計算房屋倒損建筑面積根據解譯結果,統計計算完全倒塌、嚴重受損、輕度受損三個類別房屋的建筑面積,其中平房 建筑面積一屋頂投影面積,樓房建筑面積一樓層數×屋頂投影面積。
4高分辨率衛星遙感的作用
此次地震應對期間, 高分辨率衛星遙感等技術在房屋倒損、交通線路堵塞、次生災害監測、災民安置區規劃和安置點監測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效地支撐了救災應急決策。最突出的作用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1) 利用高分辨率衛星遙感數據為主, 結合航空數據開展災情精細評估, 包括平房與樓房建筑面積監測、居民戶數監測、帳篷安置進度監測等, 為開展災害損失全面評估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2) 利用高分辨率衛星遙感、航空和無人機數據開展災區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區規劃, 為帳篷的緊急調運、安置規劃等災民安置工作提供了重要決策依據, 同時也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提供了依據;
3) 啟動了天-空-地-現場災害立體監測模式實現了現場采集對衛星遙感、航空遙感解譯工作的支撐, 并通過災情現場信息采集系統, 實現現場地毯式信息采集與遙感判讀工作的協同與相互驗證,完成房屋( 包括平房、樓房) 倒損等級區劃、倒損建筑面積評估、災民轉移安置區規劃、帳篷搭建進度監測、滑坡點及交通堵塞監測等工作, 為應急救災和災害總體評估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此次地震應對工作為利用高分辨率衛星遙感數據開展災害精細評估, 從響應規程、工作模式、監測內容、評估對象、決策服務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5近年來地震的臨震應急準備
5.1. 備好臨震急用物品, 地震發生之后,食品、醫藥等日常生活用品的生產和供應都會受到影響水塔、水管往往被震壞,造成供水中斷。為能度過震后初期的生活難關,臨震前社會和 家庭都應準備一定數量的食品、水和日用品,以解燃眉之急。
5.2. 建立臨震避難場所 住的問題也是一件大事。房舍被震壞,需要有安身之處;余震不斷發生,要有一個躲藏處。這就需要臨時搭建防震、防火、防寒、防雨的防震棚。各種帳篷都可以利用,農村儲糧的小圓倉,也是很好的抗震房。
5.3. 劃定疏散場所,轉運危險物品:城市人口密集,人員避震和疏散比較困難,為確保震時人員安全,震前要按街、區分布,就近劃定群眾避震疏散路線和場所。震前要把易燃、易爆和有毒物 資及時轉運到城外存放。
5.4. 設置傷員急救中心 在城內抗震能力強的場所,或在城外設置急救中心,備好床位、醫療器械、照 明設備和藥品等。
5.6. 組織人員撤離并轉移重要財產 如果得到正式臨震警報或通知,要迅速而有秩序地動員和組織群眾撤離房屋。正在治療的重病號要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對少數思想人,也要動員到安全 區。農村的大牲畜、拖拉機等生產資料,臨震前要妥善轉移到安全地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車輛要開出車庫,停在空曠地方,以便在抗震救災中發揮作用。
結束語
隨著城市化程度的提高,人口密度的增大,地震災害對人類的危害也變得越來越大,因而做好建筑物震害預測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然而到目前為止,對于建筑物震害預測的研究都是基于人工調查建筑物信息基礎上的。這種傳統的信息獲得方法費時費力,而且數據獲取周期長,無法保證數據的時效性。只要我們積極的吸取在地震中的經濟和教訓,就可以有效地防御地震,做好防震抗震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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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圖書館 危機管理 地震災害 應急預案
[分類號]G251
地震是地球內部介質局部發生急劇的破裂,產生地震波,從而在一定范圍內引起地面振動的現象,具有頻度小、突發性與破壞性大的特點。2008年5月12日發生四川省汶川地區的里氏8.0級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8451億元人民幣,遇難人員將近七萬人,由此而產生的間接損失以及給人們心靈帶來的傷害更是難以計量。
在這次地震災害中,作為人類精神家園的圖書館同樣未能逃脫厄運。“5?12”汶川大地震使四川、陜西、甘肅等地的圖書館受到了巨大損失。其中,在四川省,北川、汶川、青川、茂縣等4個縣級公共圖書館整體坍塌;26個縣級館受到嚴重破壞;損毀設備1.3萬臺(套);損失圖書182.24萬冊。在甘肅、陜西、重慶等地,各級公共圖書館也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地震給全國公共圖書館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億元。處于地震帶上的高校圖書館同樣未能幸免于難。
1 建立圖書館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的必要性與意義
我國政府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于2006年1月8日制定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一系列相配套的預案,其中就包括《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的出臺是為了在地震災害發生后,使地震應急能夠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重大地震災害所導致的災難是毀滅性的,災害所及,即使是對于一個為社會文化、教育和科研提供文獻信息服務的公益性組織,也難以幸免。汶川大地震中,處于重災區的北川、綿陽等市縣的圖書館遭受了重大損失,館員遇難失蹤、館舍倒塌、文獻被毀等。事實提醒我們,圖書館等公共設施如何以快速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應對嚴重的自然災害值得引起重視。因此在《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圖書館的特點,建立專門針對圖書館的地震災害應急預案是十分重要與必要的。
1.1降低圖書館內在的安全隱患所需
圖書館內在的安全隱患包括兩種:一是人身安全隱患;二是建筑安全隱患。首先,圖書館作為向公眾開放的公益性機構,人員比較集中,讀者流動性較大。圖書館除了為讀者提供幽雅、舒適的學習環境和優質的服務外,還要對讀者負責,不能讓讀者在圖書館學習、檢索文獻、獲取信息中受到任何傷害。一旦發生地震災害,如果沒有有序、協調的疏散與搶救措施,讀者甚至是館內的工作人員勢必會因為逃生而產生混亂,由此引發甚至比地震本身更大的損失。其次,圖書館內所藏文獻資料,多是紙質文獻,屬于易燃物品,由地震及其引發的一系列次生災害,如火災等會將館內的文獻資料毀于一旦。第三,圖書館建筑的設計與質量沒有國家相關的強制性標準,在1999年頒布的《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38―99)中,都沒有提到圖書館抗震的建筑要求,這說明在過去圖書館建筑抗震這一功能要求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另外圖書館建筑設計存在著先天的抗震缺陷。周錫元教授認為,學校建筑在抗震方面存在著先天缺陷,如房間大、窗戶大、走廊設計使得學校抗震功能比較弱。類似的,圖書館建筑的設計也是大房間、大玻璃窗,甚至有些圖書館為了采光效果采用玻璃墻的設計,這些都不利于圖書館建筑抗震功能的發揮。
1.2地震災害對圖書館特殊破壞作用的要求
強烈性地震災害雖然發生的概率較小,但其一旦發生,造成的破壞卻是毀滅性的。在“5?12”汶川大地震中除了人員傷亡外,四川地震災區的文化場館及設施損毀嚴重。據統計,北川、汶川、青川、茂縣的文化局、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等在地震中全部被夷為平地,綿竹、什邡、安縣、平武、江油、漢源等縣(市)的文化設施絕大部分已成危房,當地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初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達13.3億元。甘肅省被毀的圖書館有17個。在倒塌的圖書館建筑廢墟中,不僅僅是殘磚斷瓦,更多的是圖書館保存的人類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其中不乏珍貴文化古籍,這些文獻資源有的可以通過再次購買等方式重建,有的則永遠無法恢復、再現。珍貴文獻的不可再生性要求我們必須重視圖書館對地震災害的預防工作。
1.3圖書館危機管理的重要使命
圖書館危機是對圖書館系統造成嚴重威脅或破壞、需要圖書館人立即反應的高度震蕩狀態。危機管理有兩大基本要素,即危機預警和危機處理。危機處理是在危機爆發后處理危機所進行的一切工作,其目的是減少危機帶來的損失。危機預警則包括在危機爆發前所進行的一切預測和報告工作,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避免危機,將危機產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從而將危機損失降為零。圖書館地震災害應急預案,是針對有可能對圖書館造成威脅的重大地震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應急方案。它是在分析、評估圖書館潛在的危險性、地震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造成后果的嚴重性的基礎上,對圖書館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物資、救援行動及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可以說,圖書館地震應急預案的建立,對圖書館危機管理的這兩大要素的實現都有重要意義。
2 建立圖書館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的目的
建立圖書館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的目的無外乎兩個:一是盡量減少地震災害帶來的直接災害;二是預防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2.1減少直接災害
直接災害是指地震發生時直接造成的災害損失,強烈地震產生的巨大震波,造成房屋、橋梁、水壩等各種建筑物崩塌,人畜傷亡,財產損失,生產中斷。強烈地震帶來的直接災害對圖書館來說則是館舍倒塌,館員讀者傷亡、失蹤,文獻資料丟失、損毀,圖書館各種正常的服務中斷等。直接災害是對圖書館的破壞最嚴重的。如果在強烈地震來臨時,圖書館有一套完整的應急預案,能夠有序、協調地處理地震緊急事件,會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災害到來的直接損失。
2.2預防次生災害
強烈性地震帶來的損失往往很大,次生災害的發生更是雪上加霜,帶來的損失有時比地震造成的還大。次生災害則指地震破壞后誘發的一系列其它災害,如火災、水災、毒氣和化學品泄漏污染、細菌污染、放射性污染、滑坡和泥石流、凍害、瘟疫流行以及震時人員蜂
擁外逃或跳樓造成的擠、踩、摔等傷亡,地震后或地震謠傳、誤傳出現的停工停產……。地震給圖書館帶來的次生災害包括火災、人員踩踏傷亡等以及震后讀者產生的來館恐懼心理。這些次生災害造成的損失甚至會大于直接災害的損失,因此圖書館預防震后次生災害的產生是非常重要的一項任務。
3 圖書館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3.1第一原則
“生命高于一切”是世界各國處理公共危機的根本原則。尊重人、關心人、培養人、激勵人,是圖書館以人為本管理思想的精髓。地震災害發生時,圖書館必須將讀者和工作人員的生命保障放在首位,確保其生命和身體不受損傷,這是“以人為本”精神的體現,也是現代社會保障公民基本權利法治理念的根本要求。
3.2重要任務
圖書館功能一個重要體現就是文獻資料的收藏與保護。當地震災害發生時,圖書館在確保第一原則的基礎上,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就是保護本館館藏文獻。在地震災害發生后,及時清理廢墟、清點館藏;對于已破壞的重要文獻,文獻保護人員盡量予以恢復。
3.3建立長期的圖書館地震災害預防預報預警機制
圖書館地震災害預警機制的建立是為了及時發現圖書館可能出現的地震災害,最大限度避免其差生,從而將危害降到最低,圖書館地震災害預警機制的動態管理流程包括:地震信息收集檢測災害診斷地震預報。在圖書館構建地震災害預警系統時,以下幾個方面是應該注意的。
3.3.1地震知識普及地震知識普及的對象包括圖書館館員和讀者,其目的是幫助館員和讀者克服恐懼心理,知道在破壞性地震中求生的措施和技巧,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圖書館要利用自身得天獨厚的條件進行宣傳。地震知識普及的途徑包括:定期請專家開展地震知識講座,發放宣傳小冊子,地震災害仿真模擬,即通過各種基礎設施在地震作用下的物理破壞模型分析,以及地面振動特征、地基失效和次生災害的模擬。
3.3.2地震預防常態化危機管理不是危機爆發時才存在,它是一種對危機因子和危機事件從發生到消亡全程全面監控處理的管理思維、管理方法、管理實踐。所以真正有效的危機管理,在危機沒有爆發時,是一種常態化管理。常態化的危機管理要求樹立危機管理意識,要將危機管理融入日常管理中,要有對危機的前因后果進行管理的敏感以及建立科學的應對策略。因此,圖書館,尤其是位于地震帶的圖書館,應該把地震預防常態化。所謂地震預防常態化就要求圖書館制定好危機發生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的科學的預防和應急預案,適當進行應急處理的預演。這種常態化的措施目的是為了地震來臨時科學預防,盡量避免倉促應對,而成效就是要實現地震災害爆發時快速反應,杜絕拖拉敷衍。其中反應時間的長短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了地震災害常態化管理的成敗。
3.3.3地震相關信息搜集 圖書館在災害發生之前,必須進行廣泛的信息收集工作,重點收集災害可能發生的范圍、程度、影響本地的時間等信息,尤其需要重視通過正規渠道的消息和通知;全面而客觀地分析所收集的信息,充分認識所面臨的形勢和狀況,對災害所造成的影響或危害進行評估和預測;根據充分、有效、結合本館和本地實際的原則,選擇或制定應急預案,主要應包括人員疏散方案、館舍財產的保護方案、電力供應方案、交通方案、醫療方案等。將所采取的應急方案以盡可能快捷和廣泛的方式進行,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對所有工作人員、讀者及其它有關人員進行告知,以協調一致地行動。
3.3.4異地備份重要館藏對于珍貴文獻、古籍等這些一旦破壞就無法復原的重要館藏,圖書館尤其是處于地震帶上的圖書館,平時應異地備份。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北川圖書館所收藏的北川歷史文化資料和羌族發展歷史資料等珍貴文獻損失殆盡。因此圖書館對于此類珍貴文獻應備份電子文檔,建立數據庫。同時,還要建立電子文獻異地備份制度。電子文件、重要紙質檔案的縮微件或數字化文本都要實施備份管理,以防重大災害對檔案史料造成毀滅性損失。
3.3.5重視館舍建筑質量
地震是難以準確預測而又極具破壞力的自然災害,但并不是不能預防的。從根本上說,一個能夠最大限度抵擋地震災害的館舍是圖書館應對地震的最根本屏障。在防震、防火、防水等方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最大程度地提高館舍建筑的安全性是唯一可以依賴的保護措施。在新建館舍或改建老館舍時,根據不同的需求,突出不同的特點,對抗震、排水、消防、疏散等相關的要求應及時向主管職能部門或承建單位提出,處于地震帶上的圖書館,最好能夠避免一些降低館舍抗震功能實現的設計,如大開間、大玻璃墻的設計。一個完全達到國家抗震標準強度的圖書館館舍,是有能力抵抗或減輕地震災害破壞的。
3.4做好善后處理
圖書館對地震造成的損害要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首先應該及時作出準確、科學的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同時向上級報告地震的處理情況,請求領導幫助解決因地震災害造成的困難和問題,采取積極措施,使館員盡快恢復正常工作;要科學、有據地信息,求得讀者的支持和理解,增強圖書館的公信力。震后的善后處理,具體來說包括檢查與檢修,首先應對館舍設施進行全面的檢查,對受損區域進行全面的清理,檢查館舍墻體是否有開裂、滲漏等問題;檢查供水供電系統,檢查設備和網絡,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等。須確認是否具備全面或局部正常開放的條件,務必在危險解除以后才能投入使用。良好的善后處理工作對于減輕地震給圖書館帶來的損失有重大作用,對于克服讀者震后來館恐懼的心理有很大幫助。
地震災害善后處理另外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要信息公開,切忌封鎖消息。向社會提供真實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圖書館的責任。館舍遭受破壞程度信息、館員和讀者傷亡情況、館藏文獻資料損害信息等,此類信息及時、準確的公開與上報對幫助作出科學、果斷的決策有重要作用。因此,圖書館在震后的善后處理中信息的公開,可以使公眾對圖書館的行為有一個合理預期與估測,也可以避免人為的混亂。
4 哈佛大學圖書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手冊
哈佛大學圖書館防災計劃手冊包括兩個部分:一是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手冊;二是哈佛大學圖書館防颶風計劃。哈佛大學圖書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手冊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十一個部分。
當突發事件威脅到圖書館時時,采取以下步驟:
第一步:確保所有人員的安全。突發事件來臨時,圖書館采取恰當措施保護介入其中每個人的生命和健康。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可通過美國紅色通道網站搜索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
第二步:通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有關各方。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向政府指定的應急反應機構,如火警處、警察局等尋求幫助。同時,通知以下部門:圖書館行政部門、圖書館設備管理部門、圖書館地方應急反應小組、哈佛大學圖書館圖書資料應急小組
第三步:對突發事件狀況作出迅速評估。如有可能,且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對威脅藏品安全的來源及受損范圍迅速作出評估。
第四步:保護圖書資料免遭進一步危害。
第五步:穩定環境。
第六步:對藏品受損情況作綜合評估。鑒定資料受損類型,并估算數量。
第七步:尋求有關搶救受損物的專業建議。
第八步:決定是否需要外部商業性應急服務。圖書館行政部門與哈佛大學圖書資料應急小組共同磋商決定,是否受損圖書資料的種類或數量已超越圖書館應對能力。
第九步:若需外部服務,安排購買服務。圖書館行政部門聯系:金融服務部門、保險機構等。
第十步:無需外部服務,履行搶救行動。
第十一步:保存詳細記錄。
關鍵詞:地震災害;特點;措施
引 言:在城市建設高速發展的背后, 突發性災害事件的發生概率也在悄然 上升, 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也在大幅度上升。為此, 在建設現代化城市的進程中, 應未雨綢繆, 盡力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將可能造成的災害損失減少到最小。
1 地震災害的主要特點
1.1 對生活環境的破壞嚴重
地震是從根本上進行破壞,不可避免地加劇環境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惡化。城市地震對城市環境的破壞嚴重,災后幾乎失去生存環境。
1.2 經濟損失巨大
城市地震災害的另一特點是經濟損失巨大,而且,城市越發達,現代化程度越高,災害的經濟損失也越大,這主要是因為現代化城市的財富集中度相對較高,現代化城市中的各種生命系統工程較多,相較于普通的鄉村或山區,人們對現代化城市的投入巨大。若城市建筑等減災工作不到位,更會加大城市地震的人口傷亡和經濟損失。
1.3 人口傷亡巨大
地震具有較強的突發性,發生時間幾乎只有幾秒鐘,而且,一旦發生地震,人們不僅逃生時間短,逃生地點也很少,城市地震尤其嚴重。更槽糕的是,城市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即使地震不很強烈,造成的傷亡也將相當嚴重。
1.4 地震后往往伴隨其他災害
城市地震不僅能直接造成的巨大危害,還將導致其他災害隨即發生,如房屋工程破壞導致的火災、水災,特定工廠破壞造成的爆炸、有毒物質泄漏,環境巨大變化引發的瘟疫等等,都嚴重威脅了人類生存。
2 防震減災工作的相關措施分析
2.1加強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
面對近年來嚴峻的地震災害,需要國家地震有關部門、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科學預防和應對災害,需要通過災害科學知識的普及教育,喚醒民眾的災害、防災意識,使民眾懂得如何科學應對,減輕災害乃至避過災害。因此,我國的防災科普教育,不僅在提高全民的科學技術素質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在預防減輕各種自然災害方面更有現實的重大意義。
2.2 積極開展城市地震應急演練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民生為重,進一步做好嚴峻形勢下的防震減災工作,增強人民群眾在地震中逃生自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這就要求我們將地震應急演練融入滲透到我們的生活中,寧可備而不震,不可震時無備。社會各級部門,如學校、醫院等都應在政府的正確組織領導下,定期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各級政府應加強組織領導, 分工明確, 各負其責。成立地震科普教育領導組,全面協調地震、教育、衛生、消防、廣電等部門。地震部門應編寫科普教案,起草演練規范, 提出演練要領與步驟。醫護人員應在演練現場對參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環節進行培訓。消防人員講解滅火逃生注意事項、滅火器材的應用等。廣電部門進行全程跟蹤報道, 通過實例向社會宣傳。要求從實戰出發, 假戲真做, 充分體現實戰性和突然性。按照“地震警報―就近避震―緊急疏散―避難場所集結―被壓人員的搜救―自救互救處置”等幾個環節進行。此外,社區作為防震減災工作的基礎單元,建立一支反應迅速、訓練有素、突擊力強的志愿者隊伍,可以在強烈地震發生之后,專業救援隊伍未到來之前,在第一時間內開展有效地自救互救,從而把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建設城市社區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科學、合理的。
2.3 提高城市周邊地震臺站監測力度
地震監測預報是防震減災工作的基礎和首要環節。對地震信息和地震前兆信息進行連續或定期的科學監測,對破壞性地震發生的時間、地點、震級和地震影響的準確測定能夠極大減少地震災害帶來的破壞和損失。因此,必須加強監測預報科研隊伍建設,加強對地震預報工作的研究,完善預測預報機制,并在城市及其周邊更加合理的布設強震動儀、應力儀等專業設備,提供有效數據,為我們的監測預報研究提供良好前提,為在不久的將來攻克地震預測這一世界難題積累高質量的數據基礎。
2.4 加強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
避難場所建設規劃是防災措施的重要內容,城市是人口、建筑物密集的區域,地震發生后,為了確保救災工作高效進行,確保人員能快速撤離于安全地區,規劃出避震路線通道和避難場所是城市防震減災的主要對策之一。這些地方應當不受地質災害或周圍可能出現塌陷物影響的空曠地域, 而且應該具備一般臨時居住的生活條件。首先合理控制城市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二是疏散路線要通暢。在設計和改造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時,道路要寬闊,在必要地段建造橋梁,增加城市的對外通道,形成四通八達的交通網。在人員集中的公共建筑如影劇院、圖書館、辦公大樓、商場、車站等應設置寬敞的安全出口和明顯的人員疏散標志,引導人員快速定向流動,避免造成混亂、擁擠、堵塞等事故。在城市中面積開闊地、高大建筑、高架電線、地下管線較少的地區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這些場所可以是城市中的廣場、公園、綠地、室外體育運動場所等避震安全地帶,應力求均勻分布,并保證居民在地震等災害發生后能夠迅速到達的場所。要更多的考慮防災要求所需要的基本建設,這是亟需加強的方面。
2.5 搞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規定:“防震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作為震前的預防措施,如何去防御地震成了有效減輕地震災害的根本。破壞性地震引起的建筑物、工程設施的倒塌、破壞,以及相伴生的次生災害是導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主要原因,據統計,世界上130 次巨大的地震災害中,90 %~95 %的傷亡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可見,如果房屋建筑沒有進行抗震設防的話,也很難保證在破壞性地震面前就做到不傷亡、少損失。因此,提高房屋抗震能力,加強抗震設防標準,是有效減輕地震災害的關鍵。
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有《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務院條例,有中國地震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等行業規章。同時具備較完善的建筑抗震各項標準體系,如《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等國家標準。可見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關鍵在于落到實處。也只有環環相扣,落實到位,才能真正實現房屋建筑“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設防目標。只有各相關部門只有密切協作,加強監管力度,嚴格責任追究,才能更好地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地震時才能做到最大程度的減小損失。
3 結語
總之,在我國加快經濟建設的同時,應高度重視可能出現的地震安全隱患。同時做好城市防震減災工作,才是我國城市化建設的正確途徑。
參考文獻:
[1]都吉燮.城市防震減災及其對策[J].災害學,2001,16(4).
一、總則
1、地震群測群防工作是指非地震系統的公民和社會組織,依法從事的地震監測和地震災害防御行為。
2、地震群測群防工作是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減災社會動員機制和社區自救互救體系的重要內容。
3、地震群測群防工作包括地震宏觀異常測報、地震災情速報、防震減災科普宣傳、社區地震應急和民居抗震設防指導。
4、地震群測群防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測防結合、平震結合的原則。
二、地震群測群防工作網絡建設
1、各鎮鄉(街道)的防震減災工作,在市地震業務部門的統一指導下開展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鎮鄉(街道)要設立一名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具體人員由各鎮鄉(街道)自行指派。
2、各鎮鄉(街道)、社區要建立一支防震減災志愿者隊伍,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和轄區地震應急工作。防震/!/減災志愿者隊伍由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負責籌建。
三、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職責
(一)地震宏觀異常測報
1、地震宏觀現象的觀察與觀測
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應注意觀察周圍的事物和現象的變化,如動物、地下水、地形變、電磁、氣象等,認識其正常的變化規律,了解造成這些變化的因素。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開展一些簡單的觀測,并把觀測結果進行記錄。
2、地震宏觀異常的調查與核實
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發現宏觀異常后,應及時進行異常的調查核實。首先是調查出現的異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異常的原因。
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應配合上級防震減災業務主管部門到現場訪問有關人員,把握異常的真實性,必要時也可進行簡單的測量、試驗與分析。
在宏觀異常的調查核實中,還要注意分析異常規模、出現的區域與時間等特征。
調查核實后,可進行異常的識別,是否與未來的地震有關,即能否作為地震宏觀異常。
3、地震宏觀異常的上報
調查核實后的地震宏觀異常現象應及時填寫“地震宏觀異常填報表”(附件)上報。
上報的方式一般應將填寫的表格以盡可能快的形式報給市地震部門。對突然出現的、規模較大的、情況嚴重的異常,除了按規定填報外,還應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上報市地震部門,也可同時上報省、__市地震部門。
(二)地震災情速報
1、地震災情的觀察和估計
地震發生后,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觀察所處環境及附近的房屋、景物的變化,根據觀察結果,結合人的感覺,對照《中國地震列度表》中的三類基本標志性現象,粗略估計地震災害程度。
2、將地震災情的初步觀察結果及時向市地震部門報告。
3、地震災情的調查
在做出首次速報后,應盡快調查了解轄區內的三類基本現象。調點是:
(1)人員的傷亡及分布情況。
(2)建筑物、重要設施設備的損毀情況,家庭財產損失,牲畜死傷情況。
(3)社會影響,包括群眾情緒,生活秩序、工作秩序、生產秩序受影響情況等。
(4)地震造成的其他災害現象。
4、地震災情的后續速報
將調查結果進行第二次速報,以后還應不斷調查核實和補充新情況,尤其人員傷亡變化情況須隨時上報。
(三)防震減災科普宣傳
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在市地震部門指導下,配合鎮鄉(街道)有關部門承擔本轄區的防震減災科普宣傳任務。
1、宣傳方式
(1)設立宣傳櫥窗、墻報。
(2)舉辦防震減災科普講座。
(3)播放地震科普宣傳聲像資料片。
(4)散發地震科普讀物、掛圖、宣傳頁。
(5)利用科技周、“7.28”唐山地震紀念日、“三下鄉”等進行科普知識宣傳。
(6)組織各種地震應急演練。
2、宣傳內容
(1)平時宣傳
我國及本地區地震環境和地震活動特點;地震基本科學知識;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應急與救援的有關知識;個人及社會防震減災基本技能常識;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知識與措施;國家有關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我國地震科學水平和防震減災工作成就與現狀。
(2)臨震宣傳
地震應急預案與應急對策措施的主要內容與啟動程序;地震監測預報的方法,現階段地震預報科學水平;地震宏觀異常現象的觀察、識別和臨震異常信息的上報;各類房屋建筑和生命線工程在不同強度地震下的震害特點與抗震防災措施;社會公眾地震應急避險與自救互救知識;地震災情速報知識和速報渠道與程序;地震謠傳的識別與預防知識;有關地震預報、地震應急的法律、法規知識。
(3)震后宣傳
有關地震震級、災情情況和震后趨勢判定公告的內容;黨和政府抗震救災的對策措施;傷病員搶救轉移的知識和方法;防止地震次生災害的知識;震后恢復重建時場地選擇及抗震設防要求方面的知識;有關識別和預防地震謠傳的知識。
(四)社區地震應急
1、社區地震應急準備
(1)制定社區地震應急預案。包括社區應急、鄰里自救互救、人員疏散、人員密集場所疏導、重要目標崗位應急搶險搶修、家庭應急等。
(2)組織建立防震減災志愿者隊伍。明確組織者、人員、職責、任務,并協助上級防震減災業務主管部門對志愿者的培訓、訓練
和演練工作。(3)指導社區居民掌握地震災害自防、自救、互救基本知識,熟知附近的避難場所,并開展適當的演練。
2、臨震應急措施
(1)本轄區的應急預案啟動后,防震減災助理員(聯絡員)協助實施應急預案。
(2)密切關注震情變化,隨時與市地震部門保持聯系,及時反映宏觀信息。
(3)根據政府和有關部門部署,協助居民避震疏散。
(4)指導家庭貯存各種必備生活用品和工具。
3、震后應急措施
(1)協助轄區內的震后快速反應工作,迅速報告災情和緊急救助情況。
(2)組織志愿者隊伍和居民開展救助,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3)協助疏散災民和發放救援物品。
(4)協助有關部門維護轄區秩序。
(五)鎮鄉(街道)民居抗震設防
1、宣傳房屋抗震知識,包括民居震害和特點、抗震設防要求、房屋建造的抗震措施。
第一條為防御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震后救災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防震減災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和災害預防,提高抗御地震災害的能力。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增加防震減災事業所需經費投入。
第五條防震減災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經濟、公安、民政、建設、衛生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以及先進科研成果的學術交流和推廣應用,跟蹤國際防震減災科學研究的最新成果,提高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水平。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公民在地震災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地震的群測群防工作,對在防震減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依法參加防震減災活動的義務,并有權制止和舉報阻礙、破壞防震減災工作的行為。
第二章地震監測預報
第九條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國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制定本省的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十條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震活動趨勢,提出確定本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重點防御城市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短期與;廟震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加強對地震活動與地震前兆的信息監測、傳遞、分析和處理,對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和震級加強預測。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扶持地震監測預報的科學技術研究,根據地震監測預報需要和規劃要求,加強地震監測臺網的現代化建設,更新落后設備,強化監測手段,不斷提高監測預報水平。
第十二條省級和市、縣級地震監測臺網(站),由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劃,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地震監測臺網(站)的撤銷與遷移,由所在地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三條政府投資建設的地震監測臺網(站),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其建設所需投資和維持運轉所需經費,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由同級人民政府負擔;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建設的地震監測臺網(站),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并接受當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十四條新建的一百五十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物、構筑物,必須根據工程性質和防震減災需要,設置相應規模的強震觀測設施,所需資金列入工程項目預算。
新建的核電站、可能誘發地震的大型水庫,必須根據防震減災要求設置地震監測臺網,由工程建設單位投資建設并管理,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定其臺址勘選、設計和技術驗收。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破壞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不得干擾和妨礙地震監測臺網(站)的工作,不得占用和干擾地震專用通信網的線路、信道及其設施。
第十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和干擾;確實無法避免的,建設單位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征得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按照國家規定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
第十七條地震監測工作實行專業臺網(站)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原則。
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支持各種形式的群測群防活動;對地震異常信息,必須及時核實、分析研究并逐級上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觀察到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震預報實行統一制度。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提出省內及鄰近海域的地震長期、中期、短期和臨震預報意見報省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向社會,并報告國務院。
第十九條在已地震中期預報的地區,如發現明顯地震異常,情況緊急時,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四十八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在預報的時域、地域內有效。預報期內未發生地震的,原機關應當做出撤銷或者延期的決定,向社會公布,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條禁止制造,散布地震謠言。發生地震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予以澄清。
第二十一條為避免人工爆破造成地震誤傳事件的發生,一次齊發爆破用藥量相當于四噸T.N.T(梯恩梯)炸藥能量以上的,爆破單位在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審批手續的同時,必須向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第三章地震災害預防
第二十二條地震災害預防,包括工程性預防和非工程性預防。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震情和地震災害預測結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修改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工程不得開工建設。
制定城市規劃,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的地震構造環境。選擇工程建設場地,必須避開活動斷裂。
第二十五條一般工業與民用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地震烈度區劃圖或者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已經建成的建筑物、構筑物,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的,應當依法進行抗震性能鑒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必須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對未按規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工程建設項目,計劃部門不得批準立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施工。
第二十七條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必須經省或者國家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評審通過,并按項目管理權限由相應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抗震設防要求,作為抗震設防依據。
第二十八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設工程抗震設計、施工專項審查制度。
設計單位必須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監理單位必須按照要求對抗震設防措施進行監理。
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工程抗震設防質量負終身責任。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引導農民建造具有抗震性能的住房,積極推行適合不同地區的鄉村抗震住宅設計。
村鎮建設中的公共建筑、統建的住房及鄉鎮企業的生產、辦公用房,必須進行抗震設防。
第三十條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與可能,在本級財政預算和物資儲備中安排適當的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小學生的防震減災知識教育,開展防震、避震訓練;在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重點防御城市,還應當組織學生進行防震、避震的模擬性演習。
第四章地震應急
第三十二條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并報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其中,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還應當報國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大型企業、生命線工程和可能引發次生災害的單位,應當根據當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走本單位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并報當地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應當符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并根據震情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涉及重大事項調整的,應當報經原批準機關同意。
第三十五條鼓勵、扶持地震應急、救助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工作。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重點防御城市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助裝備的儲備和使用訓練工作。
第三十六條破壞性地震臨震預報后,省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所預報區域進入臨震應急期。相關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第三十七條在臨震應急期內,預報區域內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居民進行避震疏散,并有權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有關部門應當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做好搶險準備。
公安、交通部門應當保障地震應急工作車輛和搶險救災車輛的暢通。
第三十八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應當宣布災區進入震后應急期。震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成立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第三十九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震區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開展現場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對地震有關參數做出速報,并及時對震后趨勢做出判斷。
第四十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建設、民政等有關部門進行地震災害損失的調查、評估工作。評估結果經省地震災害損失評定委員會審定后,報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地震行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一條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需要,省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決定對災區實行緊急應急措施。
緊急應急措施的解除,由省人民政府宣布。
第五章震后救災與重建
第四十二條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地震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救災職責,迅速組織搶救受災人員,妥善安置災民生活,加強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工作,盡快修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輸油等工程,并對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處置措施。
非地震災區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災情,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對地震災區提供救助。
第四十三條地震災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災順利進行。
第四十四條地震災區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秩序,服從輩地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積極參加救災與重建活動。
第四十五條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通過國家救助、生產自救、公民互助、保險理賠、社會捐贈、自籌、信貸、國外援助等多種方式解決。
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審計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四十六條地震災區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震情和抗震設防要求,制定重建規劃。嚴重破壞性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有重大科學價值的典型地震遺址、遺跡采取保護措施。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不按照要求設置強震觀測設施和地震監測臺網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設置。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對地震監測設施或者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應措施的;
(二)破壞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不依法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或者不按照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不按照抗震設計規范進行抗震設計或者不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制造、散布地震謠言或者擅自泄露、地震預報意見,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三)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的;
(四)阻撓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緊急調用人員、物資或者占用場地的;
(五)對防震減災工作造成危害,應由公安機關處罰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抗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二)在地震應急期內不堅守工作崗位,臨陣脫逃的;
(三)截留、挪用地震救災資金或者物資的;
(四)不按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五)國家工作人員在防震減災工作中,,詢私舞弊的。
第五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