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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策略
中圖分類號:G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972(2010)03-0073-04
一、從遺產保護利用中的問題說起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擁有7000多年的農耕歷史,中華民族的祖先曾在這片廣袤的土地上創造出獨特而令人矚目的農業文明。由于不同地區自然與人文環境的巨大差異,在我國形成了種類繁多、特色各異、經濟文化與生態等價值相統一的農村文化遺產。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城鄉經濟的迅猛發展和農村社會生活的急劇變化,尤其是在新農村建設、快速城鎮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發展經濟與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矛盾日漸突出,許多農村文化遺產正在從我們身邊消失。如何保護和利用好這些彌足珍貴的農村文化遺產,并向世人展示人類文明的歷史見證,使之不被城鎮化、現代化的社會大潮所淹沒,是當前文化遺產保護事業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
進入21世紀,我國的農村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始得到有關部門的注意,并在逐步采取一些積極措施。但限于人們對農村文化遺產缺乏整體性、系統性的認識,理論研究滯后,在文化遺產保護的組織管理工作上還明顯存在著“部門分割”、“條塊分割”的現象,導致具有整體意義的農村文化遺產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在農村鄉土建筑及其聚落遺產的保護上,2002年我國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提出了“歷史文化村鎮”的概念,國家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自2003年開始進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的評選工作,2008年4月,國務院還頒布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但這些法規文件所保護的對象主要是那些“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農村各地方為了能夠成為“名村”、“名鎮”,也把保護農村文化遺產的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歷史建筑及其傳統村落風貌的保護上。圍繞農業生產領域的文化遺產,2002年,聯合國世界糧農組織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等國際組織,在全世界開展了“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浙田的“稻魚共生系統”成為五個試點項目之一,從而引發了國內對相關農業生產領域的文化遺產的關注。2003年10月17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2006年10月,國家文化部通過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并在廣大城鄉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評選和保護工作。其中,農村傳統民俗、民間工藝、節日等精神文化遺產成為關注重心。由此,圍繞農村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自然形成了“歷史文化村鎮”、“農業文化遺產”和“農村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三個重心不同又互有交叉的農村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事實上,農村是與城鎮相對應的人類生產生活空間,其所含文化遺產各要素相互關聯,構成一個完整的統一的整體。早在1964年通過的《關于古跡遺址保護與修復的國際》就曾強調:“歷史古跡的概念不僅包括單個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夠從中找出一種獨特的文明、一種有意義的發展或一個歷史事件見證的城市或鄉村環境。”應該看到,農業生產文化、鄉土建筑文化及其鄉村非物質文化等都是農村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共同構成能夠整體反映農業文明成果的遺產系統。因此,以農村所特有的生產生活方式為研究背景,以農村文化遺產研究的整體性、系統性為原則,建立科學的農村文化遺產分類系統,并根據文化遺產的整體性特征實施有效的保護策略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農村文化遺產的分類系統及其特征
農村文化遺產是在農村地區賦存的,與農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種類繁多、特色各異、經濟文化與生態等價值相統一的文化遺產體系。基于一種理論研究的需要,我們依據農村文化遺產所具有的核心價值的屬性作為評判標準,將農村文化遺產劃分為農業文化遺產、鄉土建筑遺產和民俗文化遺產。整體性、多樣性、地域性、動態性等是農村文化遺產的主要特點。農村文化遺產分類系統如表1所示。
(一)農業文化遺產
農業文化遺產是與農業生產活動直接關聯的農村文化遺產類型。2002年,聯合國世界糧農組織(FAO)給“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Globally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的定義是:農村與所處環境長期協同進化和動態適應下所形成的獨特的土地利用系統和農業景觀,這種系統與景觀具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而且可以滿足當地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的需要,有利于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盡管該定義的內涵非常豐富,而且國內也有一些學者在進行農村文化遺產的實際研究時,將農業遺產的研究范疇加以拓展,但該遺產分類仍無法涵蓋農村具有整體意義的所有遺產類型。因此,本文認為,農業文化遺產是與農業生產活動相聯系的農村文化遺產類型,是系統性的農村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農業生產特點,并考慮到文化遺產賦存實際,農業文化遺產主要包括農業遺址、農業工程、農業文獻、傳統耕作技術與農具、農業生物品種、傳統農業品牌、特色農業景觀等文化遺產項目。
(二)鄉土建筑遺產
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我國建筑學界率先關注到鄉土建筑,并以文化人類學等視角開展田野調查。近年來,鄉土建筑的保護問題開始得到了政府及有關方面的重視。2005年8月,中國鄉土建筑文化暨蘇州太湖古村落保護研討會發表《蘇州宣言》,呼吁保護和搶救中國優秀的鄉土建筑文化遺產。同年12月,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明確提出:“在城鎮化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歷史文化環境,把保護優秀的鄉土建筑等文化遺產作為城鎮化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2006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試點進行,鄉土建筑被列為一個普查門類。
那么,究竟什么是鄉土建筑遺產?1999年10月,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在墨西哥通過的《關于鄉土建筑遺產的》(Charter on BuiltVernacular Heritage)認為:鄉土建筑是社區自己建造房屋的一種傳統的和自然的方式,是一個社會文化的基本表現,是社會與它所處的地區關系的基本表現,同時也是世界文化多樣性的表現。因此,從內涵上講,農村鄉土建筑遺產應該以鄉村聚落為存在形式,是人們長期以來與當地獨特的自然、人文環境相適應
過程中所形成的,具有鮮明民族特色、地域風格的生活建筑遺存及其場景。農村的鄉土建筑遺產主要包括特色民居、鄉土宗教祭祀地、鄉土道路設施、鄉土生活設施、鄉土文化娛樂場所、鄉土建筑小品、傳統村落景觀等多種類別。
(三)鄉村民俗遺產
本文所指的“鄉村民俗遺產”涵義較為寬泛,與農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疇近似。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2003年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中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根據該“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應涵蓋五個方面的項目:(1)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風俗、禮儀、節慶;(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的手工藝技能。“公約”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中的非物質性的涵義,是與滿足人們物質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質生產相對而言的。
考慮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廣泛性,并與上文的農業文化遺產、鄉土建筑遺產相區別,本文特別使用“鄉村民俗遺產”的概念,并將鄉村民俗遺產界定為與鄉村精神生活密切相關的,以“非物質”或“無形性”為主要存在形式的農村文化遺產類型。在具體類別劃分上,盡可能地與國家已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類型劃分相協同。鄉村民俗遺產的主要類型有鄉村祭祀活動、節氣與農諺、鄉村體育競技、民間生活禮俗、鄉村生活用具、鄉村音樂舞蹈、民間文學、民間傳統工藝、傳統節日等(見表1)。
三、農村文化遺產保護的對策建議
(一)整體保護
文化遺產植根于特定的人文和自然環境,與當地居民有著天然的歷史、文化和情感聯系,這種聯系已經成為文化遺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在農村文化遺產的保護中,不能只保護文化遺產中的某個類型或某幾個類型,而是應該把農村文化遺產系統及其賴以存在的自然和人文環境作為一個整體加以保護。例如,在典型的傳統農業生產方式中,不僅要保護好傳統農具、農耕技術和農業生物物種,還要保護好農業遺產賴以生存的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生物景觀、村落風貌、民居建筑、民間信仰、禮儀習俗等。認識農村文化遺產的系統性,要求我們在進行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規劃時,對每一個文化遺產要素都要做仔細甄別和單獨評估,在考慮各個要素與整體文化遺產系統聯系的基礎上,確定其保護的級別并選用恰當的利用方式。
鄉村民俗遺產是農村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文化遺產中最為靈動的要素。農村文化遺產的保護如果僅僅是保護住了幾個老宅子和幾處其他老建筑,而原有的文化傳統、飲食、服裝、手工藝等都遭到了破壞,甚至在一個村落完全消失,其文化遺產的價值會大為縮水,長久的保護也將十分困難。反之,要想保護好鄉村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也要把其賴以生存發展的物質環境保護好,特別是要注意按照整體性要求,保護好文化遺產賴以依托的文化生態。過去幾年,重慶市與湖北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上演了一場“川江號子”與“峽江號子”的爭奪戰。這種“號子之爭”現象反映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不能正確把握文化空間,將一種文化事象分解為幾種文化表現形式分別認定,割裂了完整統一的文化空間形態。類似情況在全國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包括農村文化遺產在內的我國歷史文化遺產在城鄉中往往呈離散狀分布,彼此缺少有機聯系,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人們對它們所具有的整體文化屬性認識不足。
(二)動態保護
文化本身是由人來承載的,農村鄉土文化本身是活的,它不可能一成不變地被凝固下來。許多農村文化遺產除了具有價值突出、原真性和不可再生性等文化遺產的一般特點外,也是一種現代社會生產生活方式,是一種“活著的”遺產類型。農村文化遺產保護與更新的目的是保護其歷史價值和在新的社會經濟背景下,改變原有的功能結構,使其適應現有的經濟結構調整,并促進社會結構的優化,推進鄉村的自我更新。同時,農村社區是農村文化遺產的使用者、受益者和傳承者,是農村文化遺產保護的主體力量,如何通過建立一種長效機制來有效調動廣大農民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并將其傳承下去,是動態保護的關鍵,也是當前農村文化遺產保護中難以解決,又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浙田被聯合國世界糧農組織選為“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試點項目以來所產生的顯著的社會效益,是一個很好的例子。2002年以來,當地通過發展鄉村生態旅游,推廣有機農業,搞田魚養殖和銷售等不僅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而且傳統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傳承,自然、經濟與社會結構在這里仍舊保持著和諧統一。
(三)原真保護
真實性是自然與文化遺產價值的基礎,是進行遺產的科學研究、保護與修復規劃及登錄與管理的依據。解決原真性問題是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敏感話題,一定程度上也是文化遺產保護的世界性難題。原真性源于“Autllenticilv”,意為原本的、真實的、可靠的、非復制的等等。世界遺產委員會制定的《世界遺產公約實施行動指南》(1997)要求:“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至少應具有《世界遺產公約》所說的突出的普遍價值中的一項標準以及真實性標準”,“要滿足對其設計、材料、工藝或背景環境以及個性和構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實性的檢驗”。
貫徹農村文化遺產保護的原真保護原則要反對兩種極端思想或傾向。一是文化遺產保護的“原生態”,主張對農村文化遺產進行“封閉”保存,反對任何形式的商業性開發活動的介入,甚至不主張在文化遺產地修筑道路等基礎設施和要求盡量減少與外界的交流。其實,“原生態”的“原”字不該是一個時間概念,正像有學者在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生態”問題時所解釋的那樣,“在我們探討保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生態性的同時,保護的并非是其原生的外顯形態,而是外顯形態背后的原生文化屬性。”世界各國各民族文化在各個歷史時期相互交流,不斷傳承,共同鑄造了人類文化一個又一個的里程碑。從來沒有純而又純“原生態”文化,也不會有完全意義的文化“現代性”,農村文化遺產的“原真保護”本質上是要為文化遺產營造出一個更適合它們生長的客觀條件,不是要將其封存起來。二是對農村文化遺產的建設性破壞和經營性破壞行為。一些地方的新農村建設,只講拆舊村建新村;一些擁有一定旅游價值的農村文化遺產被盲目地開發利用,出現文化遺產被不正當地商品化,甚至庸俗化現象。一些被宣傳為“原生態”的農村民俗節日被隨意變換活動時間、地點甚至活動內容,進行變味的商業表演。這些都不是對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而是對文化遺產的褻瀆和破壞。上述問題必須得到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關鍵詞]文化;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一、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界定
文化是人類創造的一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文化遺產包含了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了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的歷史文物、建筑群落以及不同歷史時期的人類活動遺址。這一概念界定主要根據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2年11月在巴黎召開的第17屆全體會議上決議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二、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念及保護方式
(一)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當與科學研究相契合,構建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技術體系。科學研究是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物質文化遺產因其有形的實體存在,具有重要的科研意義。例如,通過一些考古挖掘的成果與文獻研究的成果,可以對通過文物反映出該文物所處的時代,在那個時代的人類的經濟、組織形式、生產生活方式作出相關研究,并且通過展覽、報告和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這樣能使人們了解特定歷史時期的各類文化構成與文化形態。舉例來說,如果一件文物知識作為展品陳列在歷史博物館中,對于這件文物實體,人們只能通過感官來對一個展品大小、顏色等簡單初步的認識,但是通過了解展品背后所代表的那個時代的文化,能使人們的認識更加深一步,了解歷史的演變過程。保護理念也要符合人類社會科學技術發展水平,并隨著社會變遷而發展,文化傳承方式及保護理念也需要科學研究的進一步實證。也可以說,科學研究是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它貫穿于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各項工作之中,從采集、鑒定、保管、陳列等方面都要進行科學意義上的研究。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所具有的功能包括:保護、收藏、研究、展示等。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對文物進行收集、整理、保管、陳列、研究與宣傳。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功能和工作內容也可以看出,這些內容的每一項都與科學研究相聯系。這一系列的工作都離不開科學的搜集與整理的方法,也離不開工作者科學的研究態度。陳列展出后,科研工作也變得更加重要,只有不斷加強科學研究工作,才能夠更好的提高科普教育的水平。另外,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科學研究中,陳列是衡量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質量和學術科研水平的重要標志。因此,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科學研究要根據陳列的需要進行研究,并將研究成果體現和應用到陳列展品之中,陳列水平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展品的優劣和科學研究水平的高低,沒有豐富的有價值的文物,陳列就失去了物質基礎;不進行科學研究,陳列就不可能正確地反映人類社會和自然界的客觀規律,更不能保證陳列內容的科學性、表達性、藝術性。隨著現代科學的發展,許多新知識、新技術都已經滲入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各項業務活動中,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收藏也幾乎囊括了整個人類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領域諸多學科,極為豐富的文物、資料和標本,也擴大了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學研究的范圍。
(三)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念應當具全球化的眼光。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作用于社會的價值,絕不僅僅是因為保存了大批珍貴的人類歷史文物,而是因為保存了大批的人類物質文化遺產。因為它還是通過實物材料形象的反應人類社會歷史、自然歷史、生產生活、科學技術和藝術傳統、使人們的知識得到擴充。隨著社會的發展,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功能也在向更深層次的發展,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趨勢應當由陳列中心,轉為普及文化知識和進行科學技術與知識研究與發展的中心。這樣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社會作用也就越來越大,為人類發展做出貢獻。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重視科學研究工作,建立新的發展觀,樹立全球化的意識,因為物質文化遺產不是某一個國家或地區、某一個族群的物質文化遺產,而是屬于全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樹立全球化的意識,能使人們在更為廣闊的視野和更高的起點上,對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戰略進行探討,對中國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發展戰略進行多角度與多層次的研究,從而根據時展的要求不斷調整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方向,歸納總結前人的科研經驗,確定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使命。這種研究不僅可以直接服務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推動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同時還可以在有關的學科領域內作出科學研究的貢獻。
(三)文化遺產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理念。從世界范圍內來看文化遺產保護,國外保護文化遺產的理念是:可持續發展的保護理念。在歐洲,文化遺產一直被視為國家象征。歐洲的一體化建設過程中,各個國家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多領域聯系日益密切,而文化遺產卻能歷史地體現和保持本國的歷史文化特征。全球文化旅游的興盛使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空前凸現,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是如此。文化遺產的經營已被視為一種產業。但文化遺產有別于一般經濟資源的特殊性。無論是文化遺產的保護還是展示,都具有很高的知識性。在中國,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也提出已久。它是一種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中華民族文化歷史悠久,文化形態多種多樣。無論是物質文化遺產,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遺產的保護同樣需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保護與傳承人類文明成果,并保護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是人類自身重要的社會責任與義務。
(四)在保護方法上,可以通過對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考察、記錄、分類,構建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體系。從國家立法的角度,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從法律層面上以立法的形式對物質文化遺產加以保護,根據文物遺產的種類、保存狀態、瀕危程度等對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分級保護,可以分為世界級、國家級、省區級、縣市級等等;開展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通過教育與宣傳,樹立人們的保護文化多樣性的意識等,這些都是進行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手段與措施。有一點是可以明確認識的,那就是保護人類的物質文化遺產,就是保護人類自己,延續人類的文明成果。中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阮儀三先生提出的保護原則應遵循“原真性、整體性、可讀性和可持續性”,這一理論是總結了國內外理論與實踐的結晶。中國擁有的世界遺產數量位居世界第二,而人們保護世界遺產的觀念如何與之匹配,則需要更進一步地思考。
三、反思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建立的目的與意義不是簡單的陳列考古挖掘的成果,而是對于人類歷史遺跡的科學研究。首先,要了解該物質文化遺產,了解物質文化遺產背后的意義,正如考古學所研究的問題,了解過去留下了什么――何地發現的遺存――它們是那個時代的――是何種社會組織留下來的――他們生活在怎樣的環境之中――他們的生存和飲食――他們的工藝技術――他們的貿易與交換――他們在藝術與宗教上的認知――他們是誰(體質人類學角度)――社會的演化等等。上述內容既是考古學研究的問題,同時也可以作為我們了解物質文化遺產的思路,在找尋保護物質文化遺產方式上的思考。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民族的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本土人的驕傲,也是全人類共同與共享的財富,每個人都有保護物質文化遺產的責任與義務。因為物質文化遺產所傳遞出的信息構成了人類歷史不可替代的印記,記錄了人類的社會變遷歷程,并且有的文明(例如車師古國交河故城)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消失了,只以遺址、文物的形式保留了下來,這就需要我們從遺址中發現與探究,重視與保護。因為,回顧考察歷史的過程,也是解讀人類自身歷史的途徑。
當今,面臨世界范圍內普遍存在的“申遺”熱潮已經中國國內近幾年各地開出現的名人故里之爭,都突顯出了在文化遺產保護觀念上的狹隘性與趨利性。文化保護的理念如何體現出真正的人文價值與意義,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并且,應當認識到“申遺”不是保護文化遺產的唯一手段和目的。“申遺”在世界范圍內是一個熱潮,其實“申遺”的意義不只是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為國家帶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更主要的是要讓“保護”的觀念深入人心,加強人類對文化遺產的責任意識與保護意識。
參考文獻:
[1]石建中編著.民族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學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6年
1.前言
自然災害作為破壞文化遺產的重要因素之一,對文化遺產造成了嚴重的破壞,給人類文明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針對文化遺產所面臨的自然災害威脅,應及早進行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為文化遺產預防性保護提供決策框架[1],從而降低災害對文化遺產影響的范圍和程度,最終達到保護文化遺產的目的。自然災害風險是由自然災害系統自身演化而來,因此其導致的損失具有不確定性[2]。在文化遺產保護研究領域,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就是利用一些管理手段為文化遺產減少自然災害帶來的風險,對自然災害風險進行管理能夠有效控制和預防災害的發生并減少自然災害的損失程度[3]。目前,普遍接受的風險管理過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估(評價)、風險管理(處理)等[4]。隨著社會實踐和人類認識的發展變化,風險管理理念亦在不斷更新。
2.伊朗巴姆(Bam)古城自然災害風險管理
2.1巴姆(Bam)古城概況
伊朗巴姆古城作為重要的世界文化遺產之一,是現存最古老的土坯結構建筑群,其獨特的建筑材料、形式與整體的建筑風格協調統一,再加上工匠們獨特的建筑技藝,使巴姆古城成為沙漠中一塊精美的翡翠(圖1)。
2.2巴姆(Bam)古城的遺產價值
巴姆古城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具有獨特的歷史,文化、藝術及技術價值。其歷史價值體現在2000多年里為人們展示的持續性歷史文明;文化價值體現在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絲綢之路”上的重要節點,使之成為重要的交通中心和商業中心;藝術價值體現在巴姆古城典型的伊斯蘭建筑風格;技術價值體現在其建筑都是由伊朗大沙漠特有的紅土建造而成,彰顯了獨特的建筑技藝。巴姆古城作為地域歷史文化的物質載體,依托其豐富的遺產價值成為重要的世界文化遺產。
2.3應對地震災害的風險管理策略
2003年12月26日,伊朗東南部克爾曼省發生里氏6.3級地震,這不但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帶來巨大的損害,同時也摧毀了巴姆一半以上的歷史建筑,古城受到嚴重破壞。2.3.1地震災情評估通過航拍和利用GIS等技術手段對巴姆的建筑、道路等受災圖像與震前的圖像進行對比,對災后受損情況進行分類,12063座建筑的受災情況大致可以分為4個等級:有1597座屬于輕度受損;3815座屬于廢墟旁的建筑;700座部分倒塌;還有4951座完全倒塌[5]。2.3.2地震災后規劃在巴姆地震發生后,當地政府在危機期間立即采取行動進行響應,并制定短期計劃,同時也有許多國際組織與國家進行援助。具體措施如:在地震后建立傳統建筑材料的實驗室;清除城內的廢墟、瓦礫和垃圾等;用鋼筋支撐搖搖欲墜的建、構筑物;為游客建立參觀通道,實現游客與文化遺產之間的互動等等[6](圖2)。2.3.3災后重建災后重建需要一個長期的、綜合的規劃,在重建過程中最重要的決策之一是指派建筑師對巴姆城城市綜合規劃和設計做出評估和分析。在重建過程中,伊朗政府決定在原址上重建古城風貌,保留地方建筑風格。政府認為,在原址上重建巴姆歷史景觀可以得到國際上的認同感和支持;其次,也會增加當地居民的文化歸屬感,留下深刻的記憶,增強人與文化遺產的認同聯系。同時,伊朗政府積極加強與社區的合作,鼓勵公眾參與到重建的規劃和工程實施過程中,以此增強公眾對于巴姆文化遺產的認同感,加強公眾對于文化遺產的了解和在災后的響應意識,同時充分利用人民群眾的知識和技能。2.3.4巴姆古城災害風險管理在恢復重建的過程中,伊朗政府將地震減緩措施納入到發展規劃中,制定了新的《伊朗地震風險削弱戰略》[7],戰略包括公共政策和公眾意識,公共政策旨在改進地震災害管理質量,使用先進的防震減災技術及方法;公眾意識旨在讓公眾了解地震知識,文化遺產相關知識,提高知識儲備水平,增加公眾對地震和文化遺產的敏感性和認知程度,從而采取積極的行動[8]。
3.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策略
3.1文化遺產風險識別
對于文化遺產的評估,應對當地的文化遺產進行統計分類和價值評估,比如文化遺產普查,弄清楚文化遺產的類別、數量等基礎信息,明確文化遺產所處的地質地貌、氣候等自然地理環境,明確對文化遺產存在威脅的主要自然災害,并利用信息技術獲取遺產具體坐標及相關圖紙信息,做好完整的資料備份,進而對文化遺產的價值進行評估、分級,這樣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文化遺產受到的各種自然災害的威脅以及在災害發生后優先搶救的最重要的文化遺產。另外,文化遺產普查的結果應該及時更新,以保證數據的準確以及搶救工作的實施。
3.2自然災害風險評估
對于自然災害的風險評估,首先要了解到文化遺產之前受到自然災害損害的歷史資料,自然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范圍、等級、頻率以及易受到損害的文化遺產類別等,這樣就可以對易受到損壞的文化遺產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以應對之后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的威脅。根據自然災害的風險評估對自然災害進行有效預測以及對文化遺產易受到損害的部分采取技術措施進行重點的防御,也許是對文化遺產最好的保護。
3.3自然災害防災對策
應對自然災害的預防主要是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公眾的意識方面,對公眾進行防災教育,加強公眾的防災意識;二是日常管理方面,完善文化遺產的防范監督工作和日常管理,加強基礎性保護;三是完善自然災害預警機制。
3.4災后應急響
應災后響應是一個短期的過程,它包括災后立即對文化遺產的受災情況進行統計;對受災不嚴重的文化遺產進行緊急的搶救措施和支持保護;清理場地的廢墟;借助國際救援和國際經驗等。
3.5災后修復重建
災后修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政府制定一個綜合的、長期的規劃。在災后重建的過程中要將自然災害的風險管理納入到城市整體的發展規劃中,同時保留文化遺產的原有特征。另外,在災后重建中要借助人民群眾的力量,讓其參與到重建的各個環節,既可以振奮公眾的精神,使其不會沉浸在災害的悲傷中,也可以加強公眾對于文化遺產的了解和歸屬感。
4.總結
關鍵詞:農業文化遺產地 旅游資源潛力 評價 貴州省盤縣
中圖分類號: I02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如果想要評價一個地區的旅游是否有發展的前景,那么就一定要考慮到旅游資源的情況,并且還需要對旅游的資源是否是經過合理地開發與使用,是否能夠幫助提升旅游未來的發展空間進行科學性地評價。有關旅游資源評價的方面,我國也進行了比較細致地探索和研究,尤其是我國旅游部門頒布的一些規定文件等都能夠成為對旅游評價比較好的研究資料。盡管,現在因為在實際的實行上還有很多不統一的說法,造成了一些爭議,但是旅游資源評價的理論與研究的價值是客觀存在的。根據國際的標準,大多數的研究學者都會將客源與地理環境相融合,根據貴州省盤縣地區的基本狀況來建設相對應的評價目標的系統,這對遺產地旅游的資源評價有著很重要的幫助。我國的一些研究人員設立了一些系統,運用各種分析方法來探索貴州省的盤縣的農業旅游資源的發展前景。也有很多的研究人員對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發展的合理性或者是實現性進行了分析,并且主要是對旅游地區的生態自然的適應性與氣候的適應性作出了評價。
一、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特點及其評價過程
(一)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的特征
我國的一些旅游資源的研究學者以前對農業方面的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研究過,這些研究的數據和資料在很大的程度上能夠給建設夢游文化遺產地旅游的發展前景的評價系統提供基礎性的參考。如果要將農業方面的文化遺產地的資源轉變成為旅游的資源的可行性的程度上看,必須得考慮到農業方面的文化遺產資源的自身特點與地區的自然生態環境的適應性對于旅游資源的重要性。盤縣的農業地區的旅游資源的評價跟別的地區的旅游的資源發展前景的評價是不一樣的,它的評價的基礎是農業文化遺產地的合理的保護,所以在進行評價體系的設計過程里,需要全面地對盤縣的農業文化的遺產地的復雜性、淳樸性等特征。
(二)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地旅游資源潛力的評價類型
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的遺產地的旅游資源可以分成兩類:主要的資源與輔助的資源。而每一種類型還都擁有有形的資源與無形的資源的存在的方式。所以,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的遺產地的旅游資源能夠被分成主要的和輔助的兩種一級的資源類,而主要的資源與輔助的資源又都分別有有形的資源與無形的資源等四個二級類的資源,而三級的類別需要按照各個區域的農業文化的遺產地的具體的特征來分類。
農業的文化遺產地的了才有資源的全面的評價方式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是農業的文化遺產的旅游資源的特點的評價方式,另一個是地區的旅游的發展的適合性的評價方式。這兩種評價方式都是運用了指標的得分加權的相加的方法計算出來的。
(三)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地旅游的資源的潛力評價的內容與指標系統
農業的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的發展前景的評價的指標系統中包含了評價農業的文化遺產地的自身的旅游資源的特點的指標的系統與評價旅游的發展的合理的指標的系統這兩個方面,前一個方面主要挑選的是農業的文化遺產地的優點、區域的范圍、特點、等六個指標,旅游資源的合理性是主要關注資源所在區域的生態環境的破壞性、氣候的適合性、地質的適合性、交通的暢通性等等。根據農業的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的無形與有形的資源的模式,并對其做出評價的過程中運用一樣的指標,但是因為不一樣的資源的特點和存在的方式等的不同,所以所要傳達的內容與計算的方式也都是不一樣的。
(四)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潛力的評價的單元的選擇和數據的轉變方式
盡管農業的文化遺產地的資源里相關的大多數都是自然遺產的方面,對它的特點實行評價的時候,需要將自然單元當作主體,但是由于評價的結果的對象是行政的區域,所以就將行政的屈原當作評價的單元。自然單元的資料 在進行評價的時候應該將它轉變成行政單元,在進行轉變的時候需要將GIS的分析的方式當作基礎。農業的文化遺產地里面的遺產鄉鎮的單元都是行政單元中的基礎的部分,但是農業的文化遺產里面的梯田等自然和文化的景觀方面的遺產使通過圖斑的疊加的方法進行分析。
二、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的發展的前景的評價的研究
(一)貴州省盤縣地區的概況
貴州省的盤縣地區的新民鄉處在盤縣的東南方位,鄰近紅果縣城、普安縣興義市。全鄉的整個的土地面積使135平方千米。新民鄉一共包括了十七個行政村,一百八十個村民小組,總計有一萬多戶,共四萬多人,并且在村民中還有漢族、回族、布依族等很多的民族居民。新民鄉的土地的資源是非常地豐富的,氣候適宜,旅游資源非常地具有發展前景,在二點三億年前的一些具有特別高研究和欣賞價值的羊圈海生爬行動物的化石,由此,盤縣新民鄉被譽為“貴州龍的家鄉”。
(二)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的發展前景的綜合性評價
1、盤縣地區的農業的文化遺產地的旅游的資源發展的前景在空間上的分布主要體現出來中間偏高,而周圍比較低的形式,農業的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優點的體現,旅游的發展的東部地區會是整個縣城的農業的文化遺產的了才有資源的發展前景最大范圍的部分,其中包含了四格鄉、關鎮、樂民鎮、新民鄉等九個鄉鎮。
2、稻田等一些農業的文化遺產的主要的遺產旅游資源的分部在相比之下就變的比較少,而且交通的暢通的運行相比之下也比較差,這些都是盤縣西部地區的農業的文化旅游資源的發展前景的重要的局限性的方面,通過海拔、土地的坡度等一些特別的地質的環境下而形成的一些具有觀賞價值的自然景觀,但是因為交通等一些基本的設施的不健全會對農業的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貴州盤縣的稻魚共生的農業文化的遺產旅游資源的發展前景的評價的數據說明了,旅游資源潛力最大的地區包括了新民鄉、四格鄉、關鎮等九個鄉鎮。
三、結論
通過對貴州省盤縣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地的旅游資源潛力的評價,可以看出,農業文化的遺產地的資源是一種動態的遺產類和新型的資源,并且在資源的潛力的評價過程中重視了無形的遺產資源的關鍵性,但是因為一些鄉鎮的尺度的無形的資源無法用數據準確地體現,并且主要的無形資源在盤縣的地區里的分布也是非常地廣泛的。把農業的文化遺產資源的原生態與特殊性當作評價的因素來進行分析的時候可以應用主觀的判定的定量的方式,但是還需要進行深層次地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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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它具有歷史、文化、科學、審美、經濟等多方面價值,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具有獨特的價值與意義。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解說概況
(一)發展現狀
截至2015年底中國已有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30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664項,然而在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解說方面的研究卻存在極大不足,甚至未有一項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有完善的公開解說體系。目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多重視申報環節,在解說展示與傳承發展等方面的工作做得甚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性征與深厚底蘊使得其在識別、解說與保護等諸多方面存在一定難度,解說既是建立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之上的必要展現形式,同時在對遺產的保護中也扮演著尤為重要的角色。
(二)研究現狀
解說作為一種重要的遺產保護策略,已得到國外廣大學者的關注與認同,其作用也正日益被遺產地管理者所重視。目前國內關于解說的理論研究匱乏,已有文獻多是從旅游解說系統的規劃與設計角度進行案例研究。
對于包含于遺產解說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解說,當前學界的研究仍較為薄弱,尤其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解說方面更是幾近于無。筆者通過中國知網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與“解說”兩詞同時進行篇名與關鍵詞檢索,結果顯示均為空白。此外,檢索還發現目前也極少有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解說理論進行歸納與分析的相關文獻。因此,本文擬在現有相關領域理論基礎上,以非物質文化遺產這類遺產旅游資源解說為切入展開初步整理與探究。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解說探究
(一)解說理念
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無形性、活態性、傳承性等特征,這決定其解說理念、方式等必然與其他遺產旅游資源不同。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形態上的不可視,使得其必須借助一定物質載體為人們所感知,反映出內在的精神、價值與意義,實現從無形到有形的轉化;其次,非物質文化遺產并非簡單的靜態遺存,而是活態且完整的文化形式與過程,它的核心內涵與人的行為活動密切相關,需要通過人來詮釋與演繹;再次,雖然非物質文化遺產隨時空變遷不斷傳承與發展,但其最為本質的原真性必須得到忠實呈現,要充分考慮其產生與存在的社會、文化、自然背景環境,探索原存脈絡,在時空情境轉變的現實下盡量將對其文化原真性的損害降至最低;最后,要實現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傳承與保護,增強文化吸引力是必不可少的,必須一改以往單向解說的方式,使之與旅游者產生交互,非物質文化遺產源自于人而繼承于人,只有增入人類行為的元素才能更具生命力,更持久地傳承與發展。
(二)解說方式
1、實物解說
實物解說是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或衍生體,給旅游者一種直觀具體的認識,當然它也存在明顯不足,參觀者對所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本質和內涵難以充分認識。這種解說方式簡單直接,但需要配合其他的手段與方式,以達到完整而全面的呈現。
2、還原解說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文化空間中的原生環境進行復原,通過模型以及各種道具還原非物質文化遺產產生時的場景,再現周圍環境、人物狀態、空間形式等,幫助旅游者更好地理解其源起與發展,為之創造身臨其境之感,讓其真切體驗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獨特魅力。
3、展演解說
在還原場景的基礎上融入人的因素,表演與展示出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情節與內容,以動態表演方式生動詮釋。這類解說尤其適于傳統表演藝術、手工藝等具有很強展演性質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這類遺產旅游資源的吸引力。
4、數字解說
以信息技術手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照片、錄音和錄像等資料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儲、制作并展示傳播。通過新技術與新媒介的綜合運用,使解說活動更具交互性與創造性;增強多感官表現力,增進旅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解與接受程度。同時利用虛擬化場景,還原并展示出瀕于消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實現對珍貴遺產保護的同時,兼顧其靜態傳承與動態發展。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