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文化市場綜合行政管理辦法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十以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務院、文化部、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及實施意見,從加強和改進文化行政管理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法制建設出發,強化執法、完善制度、制約權力、改進服務、提高效率,積極探索我縣文化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徑,逐步形成和完善保障有力、依法有序、切實可行的行政制度體系。
(二)總體目標
從加強學習用法、完善程序、制約權力、政務公開、強化監督等方面入手,初步建立體現合法、合理、公正、效率、權力責任統一的依法行政制度,不斷完善文化市場發展和文化管理行政行為監督和相互約束機制,促進全系統依法行政意識的增強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建設一支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文化管理和執法隊伍,努力建成政令暢通、執法嚴格、服務優質、廉潔勤政的法治型文化管理機構,實現文化行政管理在依法管理的基礎上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根本性轉變。
(三)基本要求
1、依法行政。文廣新各項行政管理必須按法律規定的范圍進行,不得超越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
2、合理行政。遵循公平、公正原則,謹慎行使自由裁量權。
3、程序正當。完善和公開程序,嚴格按制訂的辦事程序和法律規定的執法程序辦事。
4、高效便民。進一步轉變職能,簡化和優化審批和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遵守法定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5、誠實守信。對外公布信息應當準確真實。
6、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二、主要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學法用法制度,提高全系統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
局機關各股室及二級機構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管理條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學習的重點,加強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努力做到學法、懂法、嚴格依法辦事。
(二)建立和完善規范性文件的法制審核制度和評估、清理制度
局以及局屬各部門起草的規范性文件,都要先由法制股進行審核,確保行政決策符合法律規定,防止違法決策。定期對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效果進行評估,適時對現行的文化管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議,或對本單位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修訂、廢止,確保行政行為準確依法進行。
(三)建立和完善權力制衡機制,對重大行政許可事項和情況特別的行政許可事項建立內部會審制度
嚴格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防止決策失誤和權力濫用及腐敗現象的出現,進一步完善法定許可事項的內部會審制度,完善會審程序,明確會審責任,提高會審效果。
(四)完善外部監管,推行政務公開,實行“陽光行政”
嚴格按照國家文化部《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辦法》,保證聽證制度的落實。對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項目、作出較大數額行政處罰、實施對他人重大權益產生影響的許可事項前,都要依法組織聽證,對依職權聽證和依申請聽證都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確保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建立和落實政務公開制度。要以便民為宗旨,簡化辦事程序,規定或依法執行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建立方便、快捷的行政運轉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文化行政管理、文化市場執法信息化建設,推行窗口式辦文制度,嚴格辦事時限制度,根據不同業務工作內容和程序,科學地設定工作流程,確定工作時限,無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限規定完成者,給予一定處罰,直至離崗培訓。建立業務工作督辦制度,對各類業務的辦理情況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辦事規程和工作拖沓、推諉、扯皮的,要嚴加督查和處理。
要充分利用網站、辦事窗口、公告欄等多種形式提高政務公開程度。公開的重點是辦事制度、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時限、辦事標準和可以公開的辦事結果,包括文廣新法律法規、規劃計劃、法定職能、審批條件、審批程序、審批結果、案件查處等。建立政務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對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便于人民群眾參與管理、監督的政務信息,如項目審批、大型文化設施的設立、變更及評估信息等,定期在有關媒體上公開披露。
強化文化行政管理及執法的社會監督,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場違法案件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設立和公開舉報信箱,高度重視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五)加快文化市場建設和繁榮,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快文化產業的發展,科學推進文化資源的市場配置和規劃,逐步建立起開放、規范、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對公共文化資源的分配方式進行改革,真正發揮資源的作用。
(六)完善行政復議工作制度,明確行政復議責任
要把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維持率和行政訴訟的勝訴率作為考核依法行政的重要指標。明確行政復議工作責任。局各股室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的具體行政行為引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經辦機構和人員要作為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參加行政復議或應訴,負責做出行政復議答復或者行政訴訟答辯,并出庭應訴。原具體行政行為被變更、撤銷、確認違法并引起行政賠償的,要依法追究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的責任。
(七)健全工作制度
要按照《條例》,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責任制、雙向承諾制、督查工作制度、行風評議員制度、領導接訪日制度等,努力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切實為群眾排憂解難。依法應予受理、按時作出答復或復查的,要及時受理,按時作出答復或提出復查意見,任何單位和部門對屬于自己處置的案件,不得推卸責任,應及時予以處置,從源頭上減少群眾上訪問題的發生。
要積極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監督機制,防止權力的濫用。要虛心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政協及派的民主監督,接受司法機關依據行政訴訟法規實施的法律監督,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和強化內部監督體系和內部監督機制,形成相互督促、相互監督的工作監督機制。
(八)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部門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實現決策權與決策責任相統一。定期對本部門行政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和反饋,適時提出調整和完善的建議。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完善文化管理、文化市場執法行政決策的監督程序和監督方式。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決策活動,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結合行政效能監察,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要依照有關規定,并根據過錯責任的大小和性質,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以增強文化行政以及文化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責任感。
(九)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
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要通過制定文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崗位、執法程序和執法標準。將執法職權落實到崗位,執法責任落實到執法人員。同時,建立和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重點對執法機構和行政執法人員行使執法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進行評議考核,包括主體是否合法、客體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執法決定的內容是否合法、適當,行政執法決定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結果,案卷質量情況。要堅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對有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的單位、部門和人員,要按照執法責任予以追究和嚴肅處理。
三、采取有力措施,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大力推進我縣文廣新系統依法行政是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本質要求,是文化管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強本系統自身建設、自身約束,保廉防腐的根本途徑。
(二)落實機構,明確職能
我局法制機構擔負著組織協調依法行政、政策研究、行政復議、訴訟和規范性文件的法律審核、行政執法過程中相關問題的合法性審核把關、法律咨詢的職能。
(三)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項全局性和長期性的系統工程,需要常抓不懈。局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目標管理,每年進行一次系統全面的檢查。對執行不力的要嚴肅紀律,予以通報;對違紀違法行政,造成極壞影響的,要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在全系統,局長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責任人;其他副局長對分管的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各股、室、隊、所的負責人對所在股、室、隊、所的依法行政工作負全面責任。局法制股要主動作好協調、服務、指導工作,發揮好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局黨組要加強對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防患于未然,堅決糾正和處理行政過錯行為。其他各單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好各項制度,并確保制度的落實。
一、改革之前的東港區執法現狀
東港區,地處黃海之濱,陸域面積885平方公里,海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總人口62.3萬,是日照市的駐地區、中心區,下轄3個街道,6個鎮,1個省級高新區。改革前,全區執法單位53個,涉及價格、節能、衛生監督、城建監察、交通監察、食品藥品等多個領域,由區住建、工商、商務、財政、發改、交通、水利、農業、文體、衛生、安監等多個部門執行。
改革前主要存在的矛盾問題:一是機構性質與執法職能之間的矛盾。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法機構一般為行政機關或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在機構改革中,受機構限額的限制,部分單位不能設置為政府工作部門,只能通過加掛牌子或作為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影響其執法職責職能發揮。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有文化執法職責,但因其機構屬于事業單位,無直接執法權限,執法職能只能通過委托或其他方式執法得以實現,執法工作處境尷尬。二是多頭執法、重復處罰、職能交叉矛盾突出。一方面東港區作為市駐地區,在管理區域上與市重疊,尤其在城市管理執法方面,市級執法部門作為執法主體,而東港區屬地管理,市區兩個執法層級,存在“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問題;另一方面,多部門共同執法問題突出,比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都管文化市場;內貿、外貿部門都管貿易;國土、農業、林業等部門都管土地資源;水利、地礦、建設等部門都管地下水,多頭執法既浪費了國家行政資源,又造成了執法尷尬。三是執法力量與執法任務相矛盾的問題。隨著權利下放,許多執法任務都落到基層,但受編制限額的控制,執法人員的力量遠遠達不到執法任務的需求。比如區食藥局是食品藥品監管的最基層,涉及領域廣、部門多、環節多,監管責任鏈長,情況復雜,特別是東港區作為市駐地區,相關餐飲企業總量達8000家,監管任務十分艱巨,監管力量與監管需求矛盾十分突出,而在各鎮、街道雖然新設立了9所食藥所,有4個鎮達不到至少5名制的要求,同時城區3個街道監管任務繁重,每所食藥所也僅有5名編制,由于受監管任務重、監管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影響,農村、城鄉結合部、農村社區的食品藥品監管還存在盲區。
二、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情況
(一)積極探索創新,依法科學規范城市管理體制。一是調思路。針對城市管理基礎薄弱、職能交叉、多頭執法、重復處罰等問題,扎實做好全區執法機構調研工作,就執法層級、職責劃分,全面征求意見,摸清了全區執法機構底子,同時主動學習借鑒濱州市濱城區“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城市管理新體制,在市里整合教育、糧食、科技、體育基礎上,東港區結合實際,進一步擴大整合范圍,將城市管理、人防、旅游、科技、教育、農業、水利、糧食、農機、畜牧等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13個部門的全部或部分執法職責一并納入整合,以新思路、新做法開啟城市管理新局面。二是轉體制。2015年9月份,市里將城市管理、旅游、人防、科技執法權力全面下放,東港區結合實際,進一步理順執法體制機制,改變過去單一執法、“各自為政”的模式,組建了東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設執法大隊,在鎮街道和高新區派駐執法中隊,建立起“市區合一、分級管理、以塊為主”的執法體制,既通“上氣”,又接“地氣”,為規范城市管理、提升執法效能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定職能。按照“政策制定、行政審批與監督處罰職能相對分開,監督處罰與技術檢驗檢測職能相對分開”的原則,將環境衛生、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的管理職責劃入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規劃范圍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和城市綠化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城市環保、工商、公安交通等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執法職能配置更加科學合理。
(二)突出工作重點,不斷提升綜合執法水平。一是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公開”的原則,在市里下劃的71名城管執法人員、8名文化、旅游、人防執法隊伍的基礎上,又調劑88名編制用于全區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將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旅游監察大隊、水政監察大隊、動物衛生監督所等機構的67名執法人員一并納入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后執法局在編執法人員達147人,執法協助人員101人,總人數達248人,基本達到了由“事權分散”到“相對集中”的目的;同時充分發揮鎮街道、高新區執法中隊的基層執法優勢,將執法力量全面下沉到基層,設立高新、日照、石臼、秦樓等10個中隊,在執法任務比較重的市區街道又分設18個執法分隊,將執法領域細化到網格,實行網格化管理,堅持把文明執法、和諧執法、陽光執法作為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生命線,堅持疏堵結合、管理服務并重,讓綜合行政執法“蹲下身”、“服人心”。二是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執法保障。組建的綜合行政執法局始終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執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覺做到抓學習、強隊伍、建制度。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重新制定了機關日常管理、綜合執法業務、財務后勤裝備管理等5大類37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機制。同時還分別采取集中業務學習、專題講座、分批輪訓、標準執法文書示范、典型案例分析、先進典型激勵和傳幫帶等形式,使學習培訓經?;?、制度化,逐步構建起了統一規范的綜合執法制度保障體系。三是創新行政管理體制,探索執法新路。強化基層執法力量,結合2016年鄉鎮機構改革,在各鎮街道設立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與派駐到鎮街道的執法中隊實行合署辦公,黨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配備副主任2名,其中1名副主任由執法中隊中隊長兼任,另配備1名副科級的副主任。鎮街道執法中隊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日常工作由各鎮街道指揮、調度和考核,業務上接受區法制機構及授權的行政執法局指導,鎮(街道)、高新區執法中隊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體制。執法中隊長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書面征求鎮(街道)、高新區黨(工)委意見后按規定程序任免;其他干部的任免、調動征求鎮(街道)、高新區黨(工)委的意見;年度考核等次和評先評優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征求鎮(街道)、高新區黨(工)委意見。實現了城市管理“一支隊伍管全部”的行政執法模式。
(三)推進綜合治理,加快城市管理法制化進程。一是管理體制 “科學化”。完善出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三定”規定,通過合理劃分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權限,清理整頓、調整歸并行政執法機構,做到職、責、權相統一,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更加順暢、內設機構更加完善、工作職責更加明確、行政裁定落實更有保障。二是執法行為“協同化”。優化運行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區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綜合行政執法局、各職能部門和各鎮街道聯動,實現“一個號令管全城”。綜合行政執法局為執法主體,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兼任公安分局副局長,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同時,把執法延伸到園區、街道和城郊鄉鎮,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實行執法管理,形成了上下協調、城鄉聯動、齊抓共管的新格局。三是管理方式“數字化”。積極探索創新城市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網格化、數字化、精細化管理,把“大網絡”細化為數百個“小網格”,把城市管理的觸角延伸到城區的大街小巷和角角落落,形成了城市管理全程監控、快速反應的運行機制。建設并運轉了東港區數字化二級指揮中心平臺,設置了6個坐席負責派發、反饋數字化城管案件。數字化平臺建成后,先后開通了電話受理、網上投訴、群眾接訪等案件受理渠道,建成了電話、視頻監控、網站、傳真、電郵等綜合受理平臺,進一步暢通了城市管理案件的投訴舉報渠道。2016年,二級平臺共派遣案件28000件,處置案件25412件,處置率達到90%多,智慧化、精細化、高效化城市管理新格局正悄然形成。
三、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以來,從體制上、源頭上進行了改革和創新,切實解決多層執法、多頭執法、執法擾民、重權輕責、等諸多問題。
一是理順執法體制機制,提高基層執法效能,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方面清理整頓全區執法機構,撤銷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局、旅游執法監察大隊、水政監察大隊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設立綜合行政機構;另一方面整合執法力量,將原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人員整體劃轉到新組建的綜合行政機構;同時從涉改的農業局、水利局、文體新局、旅游局、畜牧局等部門(單位)采取整體或部分劃轉的形式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配強綜合執法人員,實現了由“粗放執法”向“精細執法”的轉變。
二是循序漸進,強化業務執法,確保劃轉的業務工作順利開展。改革以來,為確保新劃轉的執法業務平穩有序開展,區編辦多次組織人員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工作情況調研,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跟進指導,積極協調有關職責部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強對新劃轉業務的業務培訓,從文化、旅游、農業、農機、水政、動檢六個部門劃轉來的人員中抽調業務骨干組成了綜合業務科,負責新劃轉來的執法業務會商協調、執法融合以及案件辦理工作,新劃轉來的執法業務取得較為明顯的工作成效。文化市場監管方面:組織開展了文化市場暑期整治、“掃黃打非?護苗2016”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全區網吧規范化管理座會、網吧夏季安全生產和集中執法大檢查活動、校園周邊文化環境凈化等集中治理行動等,共檢查各類文化經營場所137家、出版物市場經營單位100余次,查處各類違規經營單位10余家,查處9家賓館酒店非法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收繳盜版書刊9240余本、盜版音像制品50余盤,取締不合格印刷企業1家。旅游市場秩序方面:以“旅游富市、旅游興區”為主線,積極開展旅游行業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黑社”、“野導”違法違規行為。2016年,取締日照安泰假期旅行社“黑旅行社”1家,現場檢查旅游團隊80余批次,收繳假導游證1個。同時,旅游糾紛(旅游投訴)處理工作不斷強化,共受理市長公開電話轉辦通知單旅游投訴16件,辦結16件,辦結率為100%,退賠游客損失共計360元人民幣,有力維護了我區旅游市場秩序。農業、農機、水政、動檢等大農業方面:在農忙秋收季節前,安排專人組成執法工作小組,深入到各街道及鄉鎮執法一線,發放明白紙、一封信2300余份,與原單位站所協調會商建立聯動工作機制,保障改革時期各項工作不斷崗、不掉線。
三是強化工作措施,與全市突出問題綜合整治工作相結合,圓滿完成2016年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系列工作。根據《2016年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群眾關注的占道經營、露天燒烤、戶外廣告、校園周邊環境秩序、道路沿線環境秩序、三輪車等六個方面的問題不等不靠,持續深入整治,攻堅克難,鞏固并擴大了整治成果。2016年,綜合行政執法局共組織及參與的聯合執法活動累計279次,出動執法隊員16000余人次,清理取締各類占道經營81300余起,清理規范各類店外經營、店外修理、店外洗車、店外懸掛9400余起,取締露天燒烤32戶,拆除各類違章廣告牌匾664個,清理各類亂涂亂貼亂畫小廣告20900余處、拱門120余處、沿街門窗貼字13000余處,拆除亂搭亂建違章建筑342處86232平米,清理“三大堆”390余處,會同各部門查扣非法營運三輪車2107輛次,四輪代步車39輛次,規范車輛亂停亂放8000余起。通過整治,全區市容環境秩序進一步改觀,規劃建設秩序進一步好轉,城市管理秩序進一步改善。
四是重視執法宣傳,營造良好執法環境,全面提升全區執法形象。首先是通過傳統媒介宣傳。印發了日照市城市管理辦法宣傳手冊1萬冊、城市管理宣傳單2萬份,組裝宣傳車24臺,出動宣傳車4000余車次,發放《日照市城市管理暫行辦法》等宣傳材料、明白紙6000余份,增強了市民的文明意識和參與意識。其次,通過網站和東港綜合執法微信等新媒體進行宣傳,傳播執法正能量。通過編輯大眾喜聞樂見的微信和新聞稿,吸引群眾關注,調動多方力量參與,以潤物細無聲的引導態勢,實現“為人民管理城市、靠人民管好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目的。
四、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協調配合機制不夠健全。雖然擬定了《綜合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界定了區直有關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相應關系及工作要求,但是在與原管理監督機構的協調配合、工作銜接、信息共享還存在不及時現象。
二是執法人員身份復雜。目前劃轉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身份非常復雜,分別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編人員。尤其是事業編制人員的執法證件申領的身份資格認證應當如何解決,確保他們能及時申領證件,持證上崗,正常開展日常執法工作,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是劃轉執法事項多,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與綜合執法工作要求存在較大差距。目前,全區整合的部門單位共13個,行政執法權力事項860項,其中行政處罰832項、行政強制28項,涉及200多部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涉及了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群眾較為關心、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諸多事項。綜合執法機構人員實行中隊化管理,所有執法事項在一個中隊解決,對執法隊員來說,熟練掌握這么多項法律法規,取得所有的執法證件,難度很大。
五、意見建議
一是資源配置上向基層傾斜。根據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的要求,基層承擔著越來越多的工作壓力,建議在下放相關的職能職責的同時,應適當考慮機構、編制、人員方面的傾斜,不能造成區、鎮級工作量上去了,而其他的配套政策卻沒有及時跟進。在資源配置上要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下劃部分行政編制到區、鎮一級,切實充實執法力量,解決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
二是建立規范的協調配合機制。按照決策與執行相對分離的原則,綜合執法機構主要承接職能部門的執法職能和權限,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工作關系。處理好綜合執法機構與相關部門的關系,需要在明確綜合執法機構的性質和職責的基礎上,建立起全面而規范的配合機制。主要包括:規劃編制合議制度、信息與資源共享制度、聯合執法制度、行政協調制度、行政協助制度等,加強相互之間的協調配合,及時解決共同面臨的問題。
為保障文化產業的投入,《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國力相匹配、同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相適應的政府投入保障機制”;“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營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體制和法制環境”。這些要求既是對未來如何振興文化產業的明確指引,同時也是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歷史總結。歷史地看,盡管文化產業的命題直至21世紀才正式提出,但文化產業的發展自始就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有機組成部分;對它的投入保障則始終與我國的法治建設相伴而行,并初步形成了文化產業的投入保障法律體系。
從文化產業的投入來看,國有資本無疑是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并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來進行:一是通過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進入文化產業領域;二是政府通過各種方式向文化企業給予資金上的支持。從目前來看,就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而言,首先,中央出臺的一系列文件,在區分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和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基礎上,劃定了需要轉企改制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范圍,明確了部分文化事業單位的國有資本控股,確定了轉制過程中的資產處置以及改制后的企業主要按公司治理制度運作的方向。其次,針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為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則通過適用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予以規范。其中,《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暫行辦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主要針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作了規定,包括了事業單位改企轉制過程中國有資產的保護問題;《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則對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作了詳細制定。最后,改制后的國有文化企業則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和《公司法》,實行政企分開,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
就文化產業的財政投入而言,主要表現為中央和地方分別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并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為此,財政部于2010年、繼而在2012年重新修訂了《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許多地方也相繼出臺了相應的規定。這些規定與《會計法》、《審計法》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相結合,規范了文化產業財政資金的各個環節,保障文化產業財政投入資金公平、合理、有效的使用。
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民間資本、外資等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則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是非公有資本直接設立文化產業企業,二是非公有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參與轉制改企國有文化企業。從民間資本的投入保障來看,國務院先后通過了《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2005),《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10)和《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2011)等規范性文件。與此相配套的則是規范各個行業的一系列行政法規、規章與規范性文件,分別涉及:新聞、出版發行、印刷業;廣告、會展業;廣播、電視、電影業;計算機軟件、互聯網、數字出版業;動漫、游戲產業;演藝、休閑娛樂、旅游業等各個方面。結合這些規定可以看出:第一,國家通過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基金、簡化審批程序、稅收優惠等多項扶持措施,保障民間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第二,民間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門檻在逐步放寬。除了特定領域外,絕大部分文化產業領域都允許民間資本進入;第三,民營文化企業原則上享有與國有文化企業同等的待遇。
在外資投入保障方面,早在《中國加入WTO議定書》中就對外資準入作出了承諾,開放與文化產業直接或間接相關的領域,分別包括:音像制品、娛樂軟件以及音像制品的租賃服務和分銷服務;書報刊的分銷;廣告服務;增值電信服務(包括互聯網ICP/ISP的相關業務)等方面。此后,為鼓勵、規范外資的進入,國家先后通過了《關于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2005)、《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等規范性文件,對我國加入WTO承諾開放的文化領域予以明細化;《文化產業振興規劃》(2009)則對有關外資準入進行了原則性規定。與外資投入相配套,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專門性的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包括:《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暫行規定》(2002)、《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銷企業管理辦法》(2002)、《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2003)、《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2005)、《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2003)、《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管理規定》(2004)、《中外合作制作電視劇管理規定》(2004)、《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2004)等??傮w而言,這些規定大致明確了外資投入文化產業的范圍、投入比例、進入形式以及程序等方面的內容,為外資投入文化產業提供了規范指引和保障。
二、文化產業振興需要法律保障提供
長期穩定的預期
從多元主體投入來看,文化產業投入保障法律仍然存在若干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從國有資本投入來看,第一,投入資金過分專注于文化產業的生產領域,消費領域或者文化產品的消費者并沒有成為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資助對象,從而對文化產業消費市場以及消費力的培養和激勵不足。第二,從大多數地方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規定來看,每年投入多少沒有規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總額難以保證,這樣有可能不能滿足經濟發展變化的需要。第三,沒有充分考慮到西部地區的特殊情況,缺乏扶持西部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具體措施。第四,有關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的申請、評審、監督、評估規定比較簡略,法律責任規定不足,有可能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成為滋生腐敗以及貽害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根源。
從民間資本投入來看,首先,對民間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限制過嚴。一是進入領域限制過多。2005年國務院《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第九條關于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報刊社、出版社”,“不得經營報刊版面、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不得從事書報刊、影視片、音像制品成品等文化產品進口業務”的規定基本上否定了民間資本進入這些領域的有益作用。二是投資比例限制不盡合理。對比國務院2005年《關于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第五條和2010年《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十七條可以看出,《決定》中對民間資本進入出版物發行、體育、娛樂、影視制作、廣告等行業的投資比例限制與《若干意見》中對上述行業的鼓勵性規定并不相符。三是設立程序嚴格、審批標準模糊。如《出版管理條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條例》都規定,設立出版單位應當有符合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并且,審批設立出版單位還應當符合國家關于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這些規定不僅對民間資本的進入設置了較多的程序性限制,而且審批標準并沒有具體界定,實際上賦予了審批機關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其次,鼓勵民間資本投入的長效機制不健全。除了民間資本投入保障法制的層次較低,沒有形成穩定的長效機制外,文化產業行政管理不僅缺乏用法制手段引導、落實現行法規和政策,而且力度也不夠;有些政策過于原則,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沒有及時到位。最后,從民營文化企業權利保障來看,盡管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保障民營文化企業與國有文化企業平等的權利,但民營文化企業不論在市場準入、行政審批、項目投標、信息交流、財稅政策、信貸政策、社會關注度等方面,還是在資格認同、職稱評定、國際文化交流方面均與國有文化單位存在差異,影響了民營文化企業的發展。
從外資投入文化產業的保障來看,首先,在產業準入規制上,不僅體現為我國相關法律效力和級別不高,法制體系不完善,而且對待外資準入的態度不明確,缺乏鼓勵外資準入的明確規定。其次,在外資的權利保障上,我國相關的文化管理法規對投資主體的資格要求,以及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后經營業務范圍等方面的規定,都往往與國內企業存在差別待遇,影響了對外資企業權利的平等保障。不僅如此,我國對外資企業的優惠政策通常由專門性文件予以規定,國家制定的一般性文化產業政策往往并不“惠及”外商投資企業。
三、不斷完善文化產業投入主體權利的法律保障
完善投入保障法律制度,首先需要改變主要依賴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現狀,提升保障的立法層次,為多元主體提供穩定的投入回報預期。近幾年來,吁求出臺《文化產業振興法》已成為共識,就在于期待它能夠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據和保障。其次則需要以多元主體投入為視角,認真對待并解決投入保障法律制度中存在的基本問題。
就完善國家投入文化產業的法律保障而言,第一,應確定國家和地方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總額或者在年度預算總支出中所占的比例,保證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充分性。第二,專項資金不僅用于支持和鼓勵文化產品的生產,也應用于扶助文化產品消費市場或提升消費者的文化消費能力,例如可以通過設立“文化消費券”,讓更多的中低收入公民成為文化產品的消費者、評審者、評估者、投資者,建立國家扶持的公正的文化市場秩序。第三,專項資金的設立應當考慮全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總體平衡,加大支持中西部地區的力度,使中西部地區能夠充分利用自身文化資源的優勢,發展文化產業。第四,應當完善資金申請、評審、監督、評估、責任追究等制度,使資金的使用發揮應有的效益,包括:專項資金申報公告程序;評審參加者參加的現場調查以及中介機構專項審計程序;專家評審委員會遴選、評審程序;行政管理部門確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款項發放計劃程序;公示程序等。另外,對于違法或不當使用專項資金行為的法律責任問題,可有兩條解決路徑:其一,在撥付專項資金時,簽訂資金使用行政合同,通過合同約定資金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同時約定相關方的違約責任;其二,通過立法填補相關法律責任的空白。
就完善民間資本投入保障法律制度而言,第一,區分文化產品性質及其在文化產業層的地位應是政府權衡放松監管與加強管制的標準。對于私人文化產品領域,要積極鼓勵民營資本進入;對于文化意義“公共性”較高、但與國家文化和文化信息安全不直接相關的準公共文化產品可采取政府和市場混合提供的方式,主要包括:出版物印刷、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制作,電影制作發行放映,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等。第二,應以市場機制主導民營資本投入與民營文化企業運營,確保市場機制在引導民營資本進入和運營文化企業方面的作用。通過完善文化產業市場秩序立法,調整現有的不平衡的文化經濟利益關系,創造平等的市場競爭環境,對文化產業領域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協議、經營者集中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進行有效規制。第三,通過加大民營文化企業的財政支持力度,確保民營文化企業興辦的產業項目與國有、集體文化企業適用同一程序、同一標準,以及民營文化企業人才在職稱評審、工齡計算、評先評優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員工享受同樣的待遇和正規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強民營文化企業平等待遇權利的保護。
就完善外資投入保障法律而言,第一,應立足我國國情,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明確文化產業外資準入的基本原則,包括:綜合效應最大化原則,在制定外資準入政策與法律時綜合考慮文化產業的社會屬性、政治屬性、經濟屬性,實現綜合各項效益最大化;市場規則原則;規制尺度區分原則,政府對不同的文化產業類型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第二,在外資準入的具體制度上,一是在政策法律允許甚至鼓勵外資準入的文化產業領域,適當放寬外資準入形式,將規制重心放在準入后的監管上;二是積極利用WTO規則中的例外性規定,結合國情,確立外資的利用限度,主要包括:GATT第4條“電影片的特殊規定”允許締約方制定或維持電影片的放映限額;GATS項下政府提供的服務例外;以及GATT第3條與第16條補貼的例外。第三,切實賦予外資文化企業國民待遇。
一、圍繞建立法治和服務型政府,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圍繞“法制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建設,繼續堅持把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作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方向發展。堅持依法行政,健全科學決策機制,切實做到“四個規范”,即規范決策、執法、陽光政務和建章立制。嚴格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分類穩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構建全市三級政務服務網絡,加快建立鎮和村級服務中心。(市編辦、法制辦、監察局、政務服務中心分別負責)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后評價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全面推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認真落實《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和責任追究辦法》,研究出臺《市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并聯審批辦法》和《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抓緊完善與投資體制改革相關的法規制度建設,全面實施企業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落實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制及相關配套聯動機制。(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為適應行政體制改革的需要,創新和完善選拔任用機制,健全考核評價制度,不斷改革和完善人事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用人導向。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加強全市公務員隊伍建設,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起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編辦分別負責)
二、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化經濟體制改革
(四)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強化預算支出約束和預算執行監督,健立預算公開機制,增強預算透明度。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推進預算管理信息化進程。編制政府性基金預算,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繼續完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著力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等“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公開制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市財政局負責)
(五)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按照優化稅制結構、公平稅收負擔、規范分配關系、完善稅權配置的原則,逐步健全我市稅制體系。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機制。調整完善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落實好費改稅等稅收政策改革。加快落實中央實施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稅收優惠力度。(市財政局負責)
(六)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加強監管基礎能力建設和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強化日常監管。深化流通體制改革,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建設市食品檢測中心,切實保證我市食品質量和安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局、農牧局、衛生局、質監局、工商局分別負責)
(七)積極推進電價改革。建立與發電環節競爭相適應的發電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推進發電企業競價上網、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等定價機制。對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對污水處理廠給予電價優惠,具體優惠標準由物價部門和供電部門協商;加快確定外送電定價原則和價格形成機制;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政策和價格補貼機制。(市物價局、工業商務局負責)
(八)全面推進水價改革。合理制定和調整各類用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繼續做好自來水價格改革,在城區逐步實行城市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和超定額累進加價;繼續深化農業供水價格改革;制定中水優惠利用的價格政策,建立有利于中水利用和中水生產企業發展的價格機制。(市物價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分別負責)
(九)建立健全環保收費制度。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以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和排污收費為重點,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居民實際收入狀況,合理制定并適時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通過加強市區自備水源取水的監管,擴大征收范圍,加大對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力度;改革垃圾處理收費和排污征收方式;加強排污收費工作管理,不斷提高收繳率。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及排污費的征收和使用辦法,探索建立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加大對環保產業的財稅支持力度,鼓勵環保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市環境保護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物價局分別負責)
(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切實把國有資本投資重點放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健全我市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等相關政策措施;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以產權制度為重點,采取多種形式,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大企業兼并重組力度,培育和發展一批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推動其規范改制并上市融資,通過資本運作實現規模經濟、多元化經營和低成本擴張;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推動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加快經濟發展。(市財政局負責)
(十一)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創新發展環境,大力支持我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逐步完善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發展意見,制定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和支持政策,進一步放寬民間投資的市場準入,鼓勵民間投資進入電力、電信等行業。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通過資本重組聯合,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和改組。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做強做優非公龍頭企業。鼓勵民營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自主創新和新產品開發。完善非公企業金融服務和財稅支持政策,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新農村建設。(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商務局、財政局分別負責)
三、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改革
(十二)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進一步理順政府、企業、居民的收入分配關系,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深化工資制度改革,完善我市公務員工資制度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全面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推進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設,改革我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制度和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制度。研究我市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實施意見。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分別負責)
(十三)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堅持“廣覆蓋、?;?、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全市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爭取將我市自籌資金開展試點納入今年自治區試點范圍,并研究制定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意見,今年7月啟動實施;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推進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進度,切實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妥善解決“老工傷”問題;按照自治區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探索建立城鄉居民低保標準與居民消費支出和物價變動動態調整機制。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社會保障“一卡通”工程建設。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推進全市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發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分別負責)
(十四)深化教育體制改革。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學前教育投入機制,推進我市農村學前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繼續加強學校布局調整,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積極探索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措施和辦法;加大力度推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完善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改革;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改善民辦教育發展環境;探索建立教育質量監測管理體系,加快基礎教育質量監測機制、評估機制改革。(市教育體育局負責)
(十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鞏固和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基本實現全民醫保。在總結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啟動統籌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積極推進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職工醫保,切實做好生態移民參加遷入地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人均200元,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0%;進一步完善藥品招標采購機制,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構建基層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大力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善用人機制;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提高到25元。進一步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面,增加服務內容和提高服務質量;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工作力度,積極推進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落實鼓勵社會辦醫政策。(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分別負責)
(十六)文化體制改革。深化全市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和現代法人治理結構。積極推進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職能轉變,完成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進一步理順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與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關系,逐步建立新型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完善投入保障機制。積極推進文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司組建步伐,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政策許可的領域。(市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局負責)
四、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化農村綜合改革
(十七)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推進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完善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登記、備案,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機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抓好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強農業各類保障體系建設,大力發展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加快改革農村征地制度,擴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市農牧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分別負責)
(十八)推進水利改革。加速推進我市節水型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實行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節水補償獎勵制度、水資源管理責任制和考核制度。不斷創新促進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推進水管體制改革,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水權轉化制度。(市水務局負責)
(十九)加快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制定評估辦法和林權抵押小額貸款免評估等相關優惠政策。爭取將林改后的集體林地納入區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范圍。抓好林權流轉管理,開展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和林權管理服務中心試點建設。推進國有農場和林場管理體制改革,支持發展林下經濟。(市園林局負責)
(二十)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分級負責制;健全糧食儲備運行機制,加強糧食儲備體系建設;以產權轉換為核心,加快推進全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健全糧食市場體系,推進現代糧食流通業加快發展,著力提高糧食經濟運行質量。(市糧食局負責)
(二十一)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遵循“既要積極、又要穩妥”的原則,分階段穩步推進我市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探索推行城鄉一元化戶籍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創新戶籍制度改革,制定相關政策和辦法,把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業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市公安局負責)
(二十二)做好農村其他配套改革。加大供銷社改革力度;推進新農村現代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統籌城鄉就業,認真研究并解決好農民工問題。(市供銷社、工業商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
五、圍繞提升金融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二十三)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我市地方金融機構改革,著力提高地方金融機構的綜合實力。制定和落實支持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農村新型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貸款抵押形式和服務方式。加強融資擔保平臺建設,建立健全金融機構、行業協會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機制。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財政局負責)
六、圍繞提高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管理和人才管理體制改革
(二十四)加大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全市科技管理體制改革,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和開放共享。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激勵廣大科技人員以多種形式與企業合作或自主創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升知識產權的創造、應用、保護、管理能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市科技局負責)
(二十五)深化人才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體制機制。進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市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改進人才服務和管理方式,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鼓勵支持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青創業,推進“塞上英才”、引進國內人才“312”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努力營造平等公開、競爭擇優的制度和社會環境,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人盡其才的良好局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年工作完成情況
年,是實施“十二五”計劃的關鍵之年,一年來,鄉人民政府對照目標自加壓力,創新舉措奮力工作,較好的完成了各項任務。
一、工業經濟健康穩步發展
主要經濟指標預計全年完成情況:規模工業總產值完成398424萬元,占年目標任務的103.46%;增加值完成125824萬元,占年目標任務的102.13%;主營業務收入完成380785萬元,占年目標任務的102.61%;利稅總額完成54552萬元,占年目標任務的101.38%;銷售產值完成388768萬元,占年目標任務的102.49%;新增規模工業企業1戶(市創新制碳有限公司),全面完成區下達任務。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預計全年完成20200萬元,占年目標任務萬元的100.25%,比去年15500萬元增加4700萬元,增長30.32%。分利用我鄉轄區內的優勢資源和環境,成功招商6個,簽約資金59000萬元。全年完成招商資包裝項目6個,到位資金完成72000萬元,占年目標任務70000萬元的102.86%,比去年62000萬元增加10000萬元,增長16%。固定資產投資全年完成58500萬元,占年目標任務50000萬元的117%。
為有序推進我鄉經濟工作,成立了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領導聯系企業制度,將鄉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和機關部門負責人分別聯系企業、單位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確,做到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為我鄉經濟指標任務的全面完成奠定了了良好基礎。同時將目標任務層層分解,橫向道邊、縱向到底,分別與各村以及規模企業簽訂經濟指標目標任務責任書,做到了目標明確,責任清楚,充分的利用考核促進了各村、規模企業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針對企業存在問題,積極出謀劃策,解決好企業與周邊村民的環境污染糾紛、協調好企業生產要素需求矛盾,努力為企業營造了良好發展氛圍。
二、重大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一)重大項目建設:福緣康居農民拆遷安置房二期2、3#房現已全部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待竣工驗收后,交付使用。成自瀘高速公路連接線區城鄉拆遷安置房建設已新開工建設26棟,項目建設總體推進較為順利,預計到明年交交付使用。富康路、新村花園路待安置房竣工后實施道路路面硬化。成自瀘高速公路連接線區城鄉拆遷安置房配套服務設施建設項目預計年底前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二)征地拆遷工作:已完成東延線第四批次補征地及房屋拆遷工作,被拆遷戶均按期騰空交房,并已全面拆除。東延線棄土場茴新三組共計拆遷村鎮產權房屋83戶,均按期搬遷騰空交房,動遷房已全部拆除。全面完成鴻化公司項目近期征地工作。
(三)建設管理工作:在年政府目標責任管理中納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鄉與各村簽訂目標責任書,未發生任何地質災害案件。完成蜀光中學新校區擴建動遷安置房48戶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代辦工作并發放到產權人。為我鄉三峽移民九戶35人辦理養豬專業合作社項目,相關補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審批辦理村民危房改建14戶,建筑面積1012平方米;立案查處違法、違章建設2件;辦理村鎮產權房屋所有權證50件。
三、農業生產全面完成
全年農村人均純收入達到8200元,城鎮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9950元。抓好農業技術和農業政策宣傳,推廣各項種、養殖技術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技術,全面完成抗旱保春耕工作。今年發放年糧食直補、綜合直補補貼資金共260962.09元。同時對2010年—年所有惠農資金進行了全面的清理,均無截留惠農資金等違規現象發生。落實抗旱資金10余萬元對“春灌”進行了整治,由于準備充分和調控到位,我鄉安全度過了汛期。
四、開源節流,創收節支
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嚴格規范我鄉財務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全年完成財政稅收2980萬元,占區下達全年目標任務2976萬元的100.13%。完成劃撥預算收入460萬元,其他收入42萬元。積極配合農業部門,組織好糧食直補、綜合直補、水稻良種補貼等惠農資金的發放。全鄉兩批兩補資金共260959.88元,水稻良種補貼38800.00元,并全部按有關規定足額、及時發放到農戶手中。
五、惠民愛民,社會事業蓬勃發展
(一)民政救濟。嚴格按照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及申請程序開展工作,同時,對我鄉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進行了全面的清理、調查和核實,對清理出的各類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進行了處罰。按時對救助對象足額發放醫療救助金。嚴格落實優撫政策,發放各項優撫金共計35601元,全面完成“量體裁衣”280戶的建檔等工作。
(二)人口工作:群眾享受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資金的兌現率達100%。建立了以流入地管理為主、流出地管理為輔的流動人口管理辦法,與現居住地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同考核。全鄉近幾年無重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發生(要寫近幾年嗎?),群眾對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的滿意率達95%。全力推進創國家級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工作,同時,借創“國優”之機,進一步夯實了基礎工作,充分利用每月定期會議對村計生服務員進行法律知識、統計知識、避孕藥具知識、優生知識、生殖健康知識的培訓。
(三)勞動保障:多渠道為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搭建雙向選擇平臺。就地轉移3850人;向外輸出1400人,完成勞務收入1601.1萬元。年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參合率達99%。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共有3652人。東延線及補征地、東環線的各類保險已全面足額兌現。全面推進新農保和城居保工作,為我鄉群眾老有所養提供了保障。
(四)文教科衛:結合“五個”中“文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大力推進文化體育工作的開展。我鄉按照自身實際開展了形式多樣,開展了化氛圍濃的春節團拜會、“六、一”兒童節慶祝活動、第二屆“鄉鄉村文化旅游節”活動等各類演出、體育競賽。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12次,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執法6次,在“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節和“中考”前分別進行了六次規模較大的食品衛生安全大檢查,對學校食堂和工地食堂衛生專項整治,對農村酒宴加強了監管。
六、整治城鄉環境,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除了落實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責任,與各村簽訂目標責任書意外,我鄉充分利用利用標語、專欄、村務公開欄、村民會議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群眾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知曉率達到95%。同時全面建立長效機制,按照“村收集、鄉集中、區統一清運”的農村垃圾收集處理模式,明確了責任分工。通過“門前五包”制度和村規民約等形式,突出農民主體,強化自我管理,各村、組嚴格按照村民“一事一議”對轄區環境衛生進行治理。
積極開展治理工作。在“清水行動”中組織了全鄉干部、群眾完成釜溪河流域段水面清漂及岸邊垃圾清除工作;完成本區域內所有的衛生和“臟、亂、差”治理,處置各類垃圾300余噸。認真組織力量開展了對釜溪河沿岸200米內的畜禽養殖戶的取締工作,并順利通過了驗收。
七、狠抓安全生產,維護社會穩定
(一)通過召開各類會議、宣傳活動、督促檢查等形式,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年初制定和完善各項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了各級的安全工作責任。開展了“百日安全生產”、“渡口、渡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全國安全生產月”以及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的各項宣傳檢查活動。鄉安委會組織各類安全檢查23次,參檢人數達69人次,查出各類隱患60起,已整改59起,整改率達98.3%。
(二)堅持每半月一次的常態化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特殊時期每周一排查、調處和隨時分析研判相結合。本著“化解就是最好的穩控”的理念,年初將所有的積案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后,將每一個積案落實黨政領導包案,明確化解責任人、落實化解措施、兌現獎懲機制,同時對每次分解、落實化解責任的件實行跟蹤督查。目前,已處理、化解案件94件,正在化解的21件。尤其到目前為止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的積案,振奮了全體黨員干部的信心,為確保我鄉全面完成十期間的社會穩定工作任務注入了一劑強心劑。
八、狠抓軍事建設,增強國防力量
完成了武裝部正規化建設,做到了功能齊全,設施完備,擺放有序,清潔衛生,武裝工作所需各項經費保障到位。建立了由133人組成的基干民兵連,明確了民兵干部,建立了應急民兵分隊、信息情報網絡和防洪防災搶險隊。年征兵工作加強了對預征對象的教育管理,堅決按時完成預征對象和各階段工作任務,嚴格把好政審、體檢關,保證了征兵的質量,為部隊輸送了優秀人才。由于工作主動積極,完成質量較好,鄉連續兩年被評為全區武裝工作先進單位。
年的工作安排
一、指導思想
年鄉人民政府在區委、區政府和鄉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將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市第黨代會和區第黨代會精神,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為主線,以科技創新為支撐,以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為動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項目為抓手,以招商引資為重點,圍繞“三路”打造“一城”發展“一業”(“三路”即東環線、東延線、鴻板大道,一城即東部新城,一業即圍繞東部新城和青蓮寺及釜溪河沿岸發展商貿、休閑旅游、服務等第三產業)。突出抓好“東部新城建設,奮力推進新跨越,奮力在區域中心城市中崛起,努力建設富裕文明和諧平安新”。
二、工作目標
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2%,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120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8350元,安全生產事故控制在區下指標內。實現財政收入3200萬元,比上年增長7.38%。
三、工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項目推進,增強發展后勁
圍繞東環線、東延線建設,認真做好配套和協調工作,確保市、區重大項目在我鄉轄區內順利建設,如期完工。大力抓好新村花園(東延線動遷安置房)和農貿市場建設。完善福緣康居項目農民拆遷安置房安置房二期相關手續。完成成自瀘高速公路連接線區城鄉拆遷安置房建設、配套道路建設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全力爭取項目,力爭鴻板大道早日開工建設。以項目爭取規劃、以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帶動發展,增強全鄉的發展后勁。
(二)傾力招商引資,加大項目引進力度
加大對外開放合作,采取以商招商、以情招商、園區招商、產業招商,對接引進等新辦法,著力引進一批投資強度大、技術含量高、綜合競爭能力強的城市建設、商貿旅游、服務管理等大項目落戶。要加大對洽談項目的跟蹤、服務力度,加大在建項目的協調服務力度,加大對建成項目的功能完善服務力度。
(三)鞏固工業發展水平,提高運行質量
堅持以調整經濟結構為重點,提高工業現有發展水平,加快商貿、物流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加快優勢產業調整升級、改造升級,著力提升優勢企業核心競爭力。著力培育和鞏固具有成長優勢的小企業健康發展;切實支持和幫助現有規模工業企業通過體制創新、信息管理、科技投入、員工素質提高等,增強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強化企業協調服務,切實幫助現有企業及時協調和解決資金、能源、用工等生產要素保障問題。
(四)切實加強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
1、提高社會保障能力。認真落實國家的社會保障政策和社會救助制度,積極做好新農合工作,不斷擴大受益面。做好被征地農民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落實工作。推進城鄉低保工作,認真落實農村五保戶、孤兒供養政策,落實好殘疾人“量體裁衣”幫扶工作。
2、推進發展教育、衛生事業。大力實施學校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優化教育資源配置,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切實解決適齡兒童“讀書難”、“學前難”問題。加強公共衛生、醫療保障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健全醫療衛生制度,切實維護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加強食品衛生監督,確保食品安全。
3、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4%以上,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3.4‰以內;加大優生促進工程實施力度,強化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工作,全面落實計生利益導向機制和計生惠民政策,違法生育行為處理率85%以上。
(五)深化城鄉環境治理,優化公共生活環境
抓好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做到主要道路有人保潔,環境衛生有專人檢查,專人督促整改。進一步加大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在對現有垃圾池進行升級改造的基礎上,使垃圾池進一步向公路兩側延伸,使城鄉環境整治的好處惠及更多的群眾。以城市建設為突破,搞好城市風貌塑造。
(六)切實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1、認真搞好社會化管理。繼續深入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深入開展文明健康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社區建設,全面推進文明社區、文明村組、文明企業建設。搞好“六五”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識。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賭毒”斗爭,強化文化市場和網吧管理。深入開展國防教育,增強全社會國防意識,做好雙擁共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