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綠化建設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在城市環境建設進程中,園林綠化建設逐漸起到了主導作用。園林綠化建設不僅是為了給人們提供一個良好的休息娛樂、親近大自然的場所,使人們感受到回歸自然的感覺,也是改善城市生活環境、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措施。園林綠化建設對社會發展具有強大的推動力,而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在城市建設和改造進程中,具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一是改善城市環境,凈化空氣,美化市容;二是改善城市小氣候,調節整體溫度和濕度,緩解城市“熱島效應”;三是防風固沙,保持水土,減少自然災害;四是增加城市建筑的藝術效果,使整個城市更具生氣;五是提供鍛煉場所,滿足人們精神生活需要。城市的園林綠化建設充分體現了一個城市的活力和城市風貌,因此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非常重要,是城市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內容之一。
2、城市園林綠化建設
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是運用生態學原理和技術,借鑒地帶性植物群落特征和種類組成、結構特點和演替規律,以植物群落為綠化基本單元,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創造融合自然的生活空間和穩定的綠地基礎上,科學而藝術地再現地帶性群落特征。城市園林綠化的優劣是以單位綠地面積的植物葉片總面積為主要標志,因此增加城市綠地面積,也就是增加城市園林綠化的生態效益。此外,需要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進行更科學、更先進、更合理、更完善的建設。
2.1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建設
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是利用技術手段(如3S、BIM等)實現對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系統的網絡化、數字化和可視化,實現園林綠化綜合信息的采集、管理、流通、共享和應用服務,充分挖掘園林綠化空間信息數據資源,為城市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充分發揮市民參與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的作用,提高園林綠化行業管理決策能力。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建設是當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一大趨勢,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是城市綠化系統建設的目標,更是城市綠化系統建設的方法和手段,其是以園林規劃設計、景觀生態學、森林生態學、計算機應用科學和衛星遙感應用等相關科學知識為基礎,運用系統模擬方法和3S技術,研究城市綠化系統模型的集成,可以實現數字化虛擬空間結構與城市實體園林綠化建設的同步性與信息管理的高效性。目前,國內很多城市已經開展城市園林綠化的數字化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進一步規范各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建設,建立全國通用的城市園林綠化數字化管理信息系統成為下一步目標。
2.2城市園林綠化多元化建設
隨著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重視程度提高,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逐漸向科學化、特色化、市場化、多元化和法制化方向發展。堅持以科學的理念、發展的眼光規劃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規模、標準及其特色,把綠色宜居作為城市建設的主題;走特色化道路,注重園林綠化與民俗風貌的結合,做到園林文化和城市文化的自然融合;積極引入競爭和市場機制,使投資主體多元化,為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保證;加強人員管理、加大養護力度,把著力點放在全過程監管上,努力推進建設與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只有這樣才能積極應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新發展和新挑戰,逐步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而對于城市園林綠化多元化建設,要在管理體制、投資體制和監督體制等方面實現多元化,只有這樣才能在整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及后期維護上做到更好更長期的發展。
2.2.1、多元化的管理體制
管理體制的多元化包括規劃引導、輿論導向、政策激勵及市場競爭。以科學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發展規劃為指導,以園林綠化法律法規為規范,努力提高人們的生態意識、綠化意識、環境意識,利用輿論宣傳,引導人們保護環境,并以政策激勵為方法,積極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對綠化工程進行捐資,提高園林綠化建設的社會參與度,然后通過市場競爭作為運作機制,開放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經營市場,政企分開、投資多元化的市場化運轉機制,實現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我發展。
2.2.2、多元化的投資體制
使投資體制多元化,就是要創新城市園林綠化投資體制,建立政府投資以及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多元化投資渠道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強化激勵,多元投入,要大規模開展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就需大量投入保障,而投入的來源需要靠政府、企業和社會的支持,此外還需努力開辟多渠道、多層次的投資體系。
2.2.3、多元化的監督體制
實行法制監管、社會監督雙管齊下。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必須執法,管理法規要完善,且要嚴格執行、依法辦事,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要形成完善的執法制度和監督機制,使城市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完善法制監管的過程中,還需要社會組織和公眾自覺參與,才能推動城市園林綠化的良性循環。此外,需要接受各級政協的工作監督、法律監督及民主監督,發揮媒體的輿論向導和社會監督作用。
2.3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
隨著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快速發展,人們對環境越來越重視,城市園林綠化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因此必然會產生很多的園林綠化垃圾,有效處理園林綠化廢棄物也是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一部分。當前,我國對園林綠化廢棄物進行處理和利用主通過焚燒、填埋和堆肥等方式。雖然對園林綠化廢棄物的處置方式已趨向多樣化,仍存在一定的問題與弊端。例如,焚燒產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氣體不僅會污染環境,還會影響身體健康,因此,近年來已逐漸被禁止。而填埋與堆肥成為處置園林綠化廢棄物過程中最常用的2種方法,但若用填埋法進行處理,運輸和處理成本較高,而且這2種方法占地面積較大,自然發酵周期比較長,如果降解和轉化不徹底,可能會帶來二次污染,同時會引起其他安全問題。因此,將園林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朝著產業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增加相應的政策扶持、技術規范和應用標準,就能形成完整的循環體系,使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進入一個完善有序的階段。要實現園林綠化建設科學發展,園林綠化垃圾零排放和資源再利用以及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對園林綠化廢棄物的有效利用重視起來。園林綠化廢棄物對綠地生態系統物質循環、土壤肥力、污染物吸附和粉塵控制等方面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從生態資源的角度看,將園林綠地廢棄物資源化,可以優化園林綠地生態系統結構,改善城鄉生態環境,構建和諧城市,促進經濟發展,必將產生顯著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仍處于發展階段,會存在很多的問題,有待解決。
3.1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缺乏長期性與科學性
城市環境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園林綠化規劃設計的影響,目前,我國很多城市雖然已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但缺乏長遠和科學的理論作指導,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與城市現代化進程不協調,無法滿足人們對城市園林綠地的生態保護及游憩休閑等方面的需求。
3.2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水平不高
我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方面的體制仍然不健全,會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狀況,在管理方式上存在著以罰代管和以罰代法的傾向。因此,需要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法律和管理體制,使建設和管理體制及法制更加健全、規范和完善。
3.3現代城市園林綠化意識不高
我國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的起步較晚,生態環境惡化嚴重、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較遲緩。目前,許多地方政府對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在城市建設中的地位與作用不夠重視,尤其是在城市環境保護與管理中的戰略地位與功能認識不足,使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落后于城市的現代化建設。
3.4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經費嚴重缺乏
[關鍵詞]綠色;綠色文化;企業;可持續發展
有人很形象地把企業的經營與企業文化比喻成一個太極圖,太極的陽面是企業經營,它是昭示在公眾面前的一切企業經營行為;太極的陰面,是不易被直接馬上看出的企業文化。企業就是一個負陰抱陽、陰陽結合的有機整體。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可以在企業文化方面找到原因,同樣,企業文化的好壞也一定會反映在企業的經營結果上。企業文化中,隨著時代的發展及人們對企業行為的更深一步認識,綠色文化已成了企業文化的制高點,它是企業文化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一
綠色,是大自然中最常見的一種顏色,它充滿著生機和力量,代表著無公害、健康與環保。在五行學說中,綠色是木的一種象征,在傳統文化中,綠色是有生命的含義,也是春季的象征。在世界范圍內,關注生態環境的組織常用綠色做代表色,如綠色和平組織等等。由綠色組織發展的綠色風暴、綠色革命的突出表現是:否定人的物化,批判工業主義,質疑技術進步;深綠派推動綠黨參政,反核反戰,呼吁建立國際新秩序。綠色革命掀起了一股股綠色浪潮,從綠色食品到綠色飲食、綠色居家、綠色心情、綠色生活、綠色企業、綠色城市及綠色文明,等等。綠色,已具有任何實體所無法表征的廣泛而豐富的內涵,代表個體健全的生命,表征包含社會在內的地球生態系統的動態平衡,象征人類和諧家園。
綠色文化,至少包含有三個層次的內容,即綠色環境、綠色經濟和綠色文化。綠色文化以崇尚自然、保護環境、促進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基本特征,強調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和諧共進。
綠色文化尊崇綠色含義,強調以人為本,人類是自然的產物,自然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關于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學說,也是建立在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的基礎之上的,這三種關系的展開就是人的實踐、生活創造和文化積淀。在一個企業中,也同樣具有這三層關系,企業與人的關系就是企業內部員工之間、生產者與管理者之間的關系,這一關系和諧與否,是企業成敗關鍵;企業與社會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企業的產品上,產品是否對路,是否受到消費者的接納,是否在社會中有知名度,是企業的立足之本;而企業與自然的關系,即企業生產是否尊重環境,是否合理利用資源,是否與自然和諧相處,則是企業的發展之本。企業的綠色文化就是企業用綠色的理念、方法和措施,在解決這些關系上的文化積淀。可以看出,綠色文化是企業文化的最高境界,因為要解決企業的發展問題,讓企業可持續地、永久地葆有青春和健康地發展,是每個企業所追求的目標。
我們知道,企業的一切經營都離不開資源與環境,無論是生產型企業或非生產型企業,其生產經營活動都直接或間接地與資源和環境產生聯系。比如新世紀引領經濟飛速發展的電子、通訊等企業,其使用的原材料及制造和消費中所涉及的能源,也無一不與資源發生聯系。也正因為人類的企業經營活動與資源及環境的關系越來越密切,特別是近百年來的企業行為對資源及環境的影響,產生了許多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如大氣變暖,氣候異常,水源和大氣污染,土地荒漠化,多種物質資源的短缺等等,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解決,不用說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連人類的生存也成問題。
人們也許會認識到,企業的競爭具體表現為產品的競爭,產品競爭的背后是企業文化的較量。企業文化較量的基礎是企業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和完善的經營管理理念及制度。一個國家的發展離不開這個國家的文化,一個企業的發展,同樣離不開這個企業的文化。建設新世紀企業綠色文化,是創造和諧的企業氛圍和優良的企業環境,使企業能夠在新世紀的機遇和挑戰面前得以穩定、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
二
有人曾形象地把企業比喻為一臺追求利潤的機器,這個比喻雖不恰當,但綜觀企業自誕生以來的歷史,人們不難發現,企業的興衰、成敗毫無例外地與利潤相連。由于人類認識的局限及相關制度、法律的落后,隨著企業自身的數量和創造經濟總量的與日俱增以及自然資源的消耗,自然環境遭受破壞的程度也與日俱增。以我國為例,上世紀90年代是我國企業增長和經濟增長最快的時期,這一時期我國一千多萬家工業企業的產出以15%的速度增長。但伴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是環境質量的急劇下降,其中工業化造成的環境污染最為觸目驚心。據世界銀行和中國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做的一項關于中國環境質量的調查報告顯示:(1)主要城市空氣中懸浮顆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水平高出WHO(世界衛生組織)和中國標準2~5倍;(2)肺氣腫和慢性支氣管炎已成為主要死亡原因,是美國的5倍,比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高一倍;(3)每年由于環境污染,178000人過早死亡;(4)由于空氣污染損失740萬個工作年;(5)在135條監測的城市河流中,其中52條水質嚴重超標;(6)數千萬人口的安全飲水受到威脅;(7)南部和西南部高硫煤地區,10%的土地受到酸雨的危害;(8)一些工業城市的兒童血鉛平均水平大大超過標準,比對正常智力發展造成危險的水平高80%;(9)水污染嚴重,只有約7%的城市污水得到處理;(10)由于空氣和水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高達540億美元。面對這一現實,人們不得不對企業行為進行反思,并開始注意以各種方式約束企業對環境的破壞、對資源的浪費行為。故此,綠色文化在企業中悄然興起。不管綠色文化被企業主動接受也好,被動接受也好,總之,綠色文化的市場越來越大,企業利潤的最大化開始在綠色文化中尋求新的出路。在綠色浪潮的席卷下,那些忽視綠色文化的企業消滅了。前不久,我國的太湖水污染事件發生后,環湖的2000多家有氮、磷排放的企業被強行關閉。這些綠色文化缺失的企業遭此命運,我們不禁想起上世紀世界公害事件之一的“水俁病”事件:自20世紀50年代起,日本熊本縣水俁灣周圍越來越多的漁民患了同樣的癥狀:手腳麻木、頭疼、耳鳴、視力減退、聽力困難、言語表達不清、動作遲緩、失去味覺嗅覺、健忘等等,這就是1956年被確認的水俁病。在確認之前,人們還以為是一種新的傳染病,它像一個可怕的魔鬼,在折磨當地的人們,直到病因查明,原來是TISSO株式社從1932年以來,為了追求盡可能多的企業利潤,用水銀作為催化劑制造醋酸和乙醛,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甲基汞未經任何處理,隨廢水源源不斷排到海灣,隨著魚、貝被食用進入人體,為人體吸收后而破壞了人的神經系統。
著名的蘭德公司跟蹤世界500家大公司,發現百年常青企業具有的一個共同特征,就是樹立了超越利潤的社會目標,具體的內容就是:人的價值高
于物的價值;共同的價值高于個人的價值;客戶價值和社會價值高于企業的生產價值和利潤價值。這之中,人的價值、共同價值、社會價值都可以從綠色文化中得到體現。著名的英特爾公司在我國成都投資建廠,不僅要解決污水及廢棄物的處理,還要請專業機構采集地下水樣、土樣、大氣和噪聲的數據樣本,以為了保證日后有數據證明英特爾是干凈的,同時還考慮到廠區600畝土地上空的小鳥的去處。為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重視企業發展中的綠色文化建設,把企業行為貫穿在“綠色”之中,形成了綠色生產、綠色經營、綠色產品等許多新理念、新舉措。比如綠色生產中的綠色資源、綠色工藝、綠色技術等;綠色經營中的綠色標準、綠色市場、綠色價格、綠色銷售等;綠色產品中的綠色住宅、綠色家具、綠色汽車、綠色旅游、綠色家電;等等。
三
企業的綠色文化建設來自大自然對企業的綠色需求。這就要求企業注意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時刻考慮環境對企業行為的承載力。就世界而言,整個20世紀是企業的時代,我國搭上了20世紀末班車,形成了自己的企業時代。而企業制造產品或進行經營,都是消耗資源的過程。自然界中不僅不可再生資源是有限的,即使是可再生資源,如果使用量超出其再生能力,也會轉化為不可再生資源。企業在市場規律的推動下,對資源的索取甚至到了不能控制的地步。據有關估算,整個20世紀,人類消耗了1420億噸石油、2650億噸煤、380億噸鐵、7.6億噸鋁、4.8億噸銅。占世界人口15%的工業發達國家,消費了世界50%的石油、60%以上的天然氣和50%以上的重要礦產資源,對資源的掠奪式地開采和利用導致人類提前進入資源短缺時代。在我國改革開放近30年中,伴隨工業化進程突飛猛進的是深重的資源短缺和浪費帶來的困擾。從1990年到2001年,我國石油消費量增長100%,天然氣增長92%,鋼增長143%,銅增長189%,鋁增長380%,鋅增長311%,10種有色金屬增長276%。這樣的消耗速度,迅速消耗了國內資源。我國人口占世界21%,但石油儲量占世界1.8%,天然氣占0.7%,鐵礦石不足9%,銅礦不足5%,鋁土礦不足2%。到今天,我們已經不可能靠國內資源來支撐今后的發展。從消費總量看,到2010年,我國的石油對外依存度將達到57%,鐵礦石將達到57%,銅將達到70%,鋁將達到80%。我國的國內資源已難以支撐工業的持續增長。與中國社會和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的資源相對不足的問題,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障礙,更阻礙了企業的發展。這些問題,直接產生于企業,也應從企業自身去解決。盡管市場有一只無形的手在指揮著企業的行為,但是,企業自身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去節約資源、關愛環境、拯救地球。某些有識之士指出,拯救環境,先拯救企業。拯救企業,建設綠色文化是一個最好的途徑,我們要從與大自然和諧相處出發,讓綠色文化在每一個企業生根、開花、結果。
在企業的綠色文化建設中,在處理資源與環境的關系時,我們應持的態度是對資源和環境的珍惜與關愛,要堅持“代內公平”與“代際公平”原則,還要堅持人與人關系層面上的人際公正、國與國關系層面的國際公正以及人與物關系層面的種際公正。生態文化是一種新型的管理理論,它包括生態環境、生態倫理和生態道德,是我們解決企業與自然關系問題的思想總和。企業綠色文化在生態文化的引導下,塑造一種全新的管理理念與管理模式。要增強企業綠色文化的時代氣息和人文氣息,在綠色文化建設中,要堅決執行國家的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保護認證標準;同時,要實施綠色戰略,樹立企業綠色核心價值理念,增強愛護生態、保護環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企業的綠色環保新形象。
四
[論文關鍵詞]企業法律文化 問題 對策
一、企業法律文化概述
所謂企業法律文化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法律意識、法律思維和行為模式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企業內部組織、管理制度的總和。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法律文化的構成要素有三,即物質表現層、制度行為層以及精神理念層。物質表現層是企業法律文化的外在表現和重要載體,表現為可觀察到的組織機構和組織過程;制度行為層是企業法律文化的中間層和支持保障層,表現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以及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的行為;精神理念層是企業法律文化的內核,表現為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法律思維、法律信仰等。
企業法律文化的三個構成要素既相互獨立又高度統一,共同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只有三者相互協調、共同作用,才能充分發揮企業法律文化在企業生產經營及持續發展中的重大作用。
二、我國企業法律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企業法律文化得到了越來越多企業的關注,但不容忽視的是企業在法律文化建設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阻礙了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深入開展。
(一)物質表現層
根據原國家經貿委《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從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建議企業設立總法律顧問、設置法律事務機構并配備法律工作人員。國務院國資委《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更是規定國有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應當設立總法律顧問、設置法律事務機構、配備法律工作人員。然而在實際的企業管理中,一些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都沒有達到國資委規定的要求,更不用說地方國有企業和大量的民營私營企業了,同時很多企業即使招聘了法務人員或聘請了法律顧問,也僅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或將法律工作停留在企業管理的表面層次上,沒有真正納入到企業文化建設中。法律事務組織機構的缺失和總法律顧問、法律工作人員的缺位使得企業法律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組織和智力支撐,更使法律文化建設缺少了重要載體和表現形式,企業法律文化建設自然不能得到有效開展。
(二)制度行為層
一方面,制度建設有待提高。首先,很多企業的制度建設相對滯后,除了國家及地方的有關法律規范之外,其自身缺乏基礎性內控制度,企業的很多內部行為得不到有效的制度約束和規范。其次,一些企業雖然制定了不少規章制度,但制度之間缺少必要的協調和銜接,內部不同部門對同一事項的規定有時大相徑庭,同時有些規定過于原則和抽象,難以執行和操作,使許多規定成了一紙空文。再次,不少企業的制度執行力不強,雖然制定了許多完善可行的規章制度,但得不到有效的執行,造成了雖有制度但被束之高閣的現象。另一方面,行為建設有待改善。首先,目前很多企業的決策及經濟行為中缺少法律審核環節,忽視了法律審核在企業重大決策、規章制度制定及經濟合同簽訂中的重大作用,極大削弱了法律的保駕護航能力。其次,很多企業沒有將法律管理納入到企業管理之中,僅將法律的作用定位在糾紛案件處理上,法律被排斥在合同管理、授權管理、風險管理等日常的企業管理門檻之外,成了企業管理的看客。規章制度的漏洞和法律行為的缺失使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缺少了制度保障和行動落實,僅成了一種口號。
(三)精神理念層
首先,一些企業的管理人員,尤其是高級管理人員法律意識還不強,對企業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忽略了法律的事前防范功能,缺乏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傳統的人治思想較為嚴重,依法治企能力較弱,市場法制規則意識薄弱,遇事沿襲習慣做法,靠關系,講擺平,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思想基礎先天缺失。其次,一些企業對普法教育的重視程度不夠,忽視了普法宣傳在法律意識培養上的重要作用,普法投入不足、手段單一、全員參與程度較低等,難以有效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環境氛圍后天不足。
三、我國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對策
(一)提高思想意識,充分認識企業法律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嚴格公司治理,真正形成有效制衡機制,關鍵是嚴格依法辦事。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有利于企業依法規范行為,使公司治理名符其實,發揮效率,保證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層之間的制衡到位,有利于提高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是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的現實需要。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必須依法開展各種經濟活動。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企業所面臨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不依法經營必然造成市場風險的放大,一旦法律風險發生,企業自身難以控制,往往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因此迫切需要企業強化法律意識,加強企業法制建設,不斷提升企業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的能力,進一步提高企業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
3.加強企業法律工作是深化企業民主建設的內在要求。實現管理科學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標志。要做到科學、有序、高效,就必須摒棄人治思想,積極推行依法治企。企業內部決策,要從經驗決策、個人決策向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轉變;企業內部管理,要從粗放管理向依法管理、規范管理、精細管理轉變。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企業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才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適應這一內在要求,需要提高企業領導和全體員工的法律素質,促進企業依法治理,推進企業民主法制建設。
(二)加強普法教育,提高全員的法律意識和依法治企能力
普法教育是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增強全員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企業上下應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普法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要健全制度,規范管理,推動企業普法教育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實現企業普法工作的常態化局面。要圍繞重點,狠抓落實,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將各級領導和關鍵崗位員工作為重點普法對象,把實施企業經營發展戰略所涉及的法律法規作為重點普法內容,把企業法律管理的成功經驗、做法和典型教訓作為普法案例,促進普法工作取得實效。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企業普法教育,增強全員的法制意識,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運用法律”的良好氛圍,推動企業文化建設水平的提升。
(三)加強組織建設,夯實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組織基礎
組織建設是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各企業應按照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設立總法律顧問,明確總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逐步推動總法律顧問專職化、專業化,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在企業法律文化建設中的領導作用。要設置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明確職能和工作流程,確定分管領導和機構負責人,切實加強法制工作的組織領導。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法律工作人員,明確處理企業法律事務的權限、程序和職責等,逐步建立起科學規范的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時企業應該加強法律顧問后備人才培養,營造優秀法律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做好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取證工作,實現法律顧問隊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為企業法律文化建設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加強制度建設,筑牢企業法律文化建設的制度支撐
加強基礎性內控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完善的企業管理工作制度體系,是規范企業行為、防范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衡量企業治理水平的重要標志。企業應當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強化不同制度之間的銜接,減少原則性與抽象性規定,增強制度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使企業的各項內部管理行為有規可依。同時,要加強制度執行力建設,加大對規章制度的宣貫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做到有規必依、依規必嚴,促進企業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軌道,為企業法律文化建設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撐。
(五)加強法律審核,確保企業各項決策及行為合法合規
法律審核是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的重要保證,更是構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重要環節。企業要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原則,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經濟合同以及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一是要有制度保障,企業必須制定有關法律審核的規章制度,確保法律審核嵌入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流程;二是要覆蓋全過程,從規章制度的制定到執行,從合同的訂立到履行,從重大項目的決策到運營,法律管理必須全程參與。通過法律審核,不斷促進企業依法決策、依法行為,為企業法律文化建設提供良好的合規環境。
(一)實現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必要途徑
弱勢群體的人權保障毋庸置疑的應當成為人權保障的核心,而法律援助制度的定位,本身就是為了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一種司法救濟制度,同時,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司法公正,其所具有的司法救濟性,決定了國家在通過立法確認公民的權利后,為了保證公民特別是經濟困難或者某些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得以順利實現,其有義務和責任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因此,法律援助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必要途徑。在社會轉型期新城鎮化建設的背景下,基層社會法律援助的價值內容,更加體現了其作為客體滿足主體需要的終極追求,以及主體對其客體的人權價值期盼。當前,農民仍然是我國窮困人口的大多數,與城市相比,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農民往往缺乏維權法律意識,在權利受到侵害或者發生糾紛時,僅憑借一己之力很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合理解決問題。而法律援助的出現則滿足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渴望,在訴訟或非訴訟領域,它均以無償的法律服務形式提供救助,不僅讓窮人打得起官司,同時,也實現了人們普遍向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代法治原則,體現了公正、正義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二)有效化解矛盾,建設和諧、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十提出:“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努力改善社會關系和勞動關系,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各種社會矛盾,完善各項工作的法治化,建立一個更加幸福、公正、和諧、節約和充滿活力的小康社會。作為實現這樣一個宏偉目標的重要載體,新型城鎮化建設如何完善自身的法治化,以加快促進和諧、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筆者認為,法律援助是一個優選。當前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不斷增多,如農民工維權、勞動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征收拆遷補償糾紛等,且矛盾的群體性突出。而法律援助作為法治的合理、有效手段之一,其不僅具有提供協助的法律專業性,同時還具有提供服務的無償性和優惠性,因此,在幫助貧弱群體解決矛盾和糾紛時,便于運用專業化的法律知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訴訟、非訴訟等法律服務,讓其能夠理性化、制度化地表達自己的訴求,使矛盾最終在法律框架內得以解決,最終有效化解了矛盾,保障了社會的穩定、和諧。由此看來,法律援助和和諧、小康社會追求的價值目標是一致的,均是社會安定有序、講求法治、公平正義的穩定結構狀態,只不過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
二、介入的問題與困境
(一)實踐中受理范圍過于狹窄,非訴訟援助被忽視
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法律援助條例》,根據第二章的規定,將我國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主要限定為民事案件的以及刑事案件的辯護。其中,法律援助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圍為: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民事權益的。而受理的刑事案件的范圍為:公訴案件或自訴案件當事人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律師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綜上,法定的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圍主要還是集中在民事、刑事案件等訴訟領域,且受案范圍狹窄,對于非訴訟領域關注過少。而在鄉村社會,其所體現出來的矛盾則更多的是諸如財產、買賣、借貸、財產損害賠償等經濟糾紛,人身傷害、醫療事故等侵權糾紛,婚姻、贍養等家庭糾紛或其他鄰里糾紛,以及土地承包等與政府之間的糾紛等,這些遠超過法定的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圍,且有些可能需要通過咨詢、調解等非訴訟方式進行解決。因此,實踐中受理范圍過于狹窄,造成了法律援助較難被農村受援群體所接受和支持,群眾基礎不廣泛,從而在農村城鎮化建設中也較難得以施展,陷入“無用武之地”的境況,且由于對非訴訟領域實行援助較少,也極大影響了農民群體依靠、訴諸法律援助的積極性,削弱了其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有效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穩定效用的發揮。
(二)機構建設與受援需求不平衡,政府調控待加強
我國司法部1994年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并建立各級管理機構和實施機構。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法律援助條例》,其中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尤其需要由政府來建立調控保護機制,進行合理資源配置,其中首要的就是機構建設問題。1995年,司法部設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而后各省、市、縣也紛紛成立相應的法律援助中心,但農村地域廣博,貧困人口較多,各種涉及生存利益的矛盾也較為突出,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大規模的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田地連片開發,周圍經濟、社會環境的變化也促使矛盾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使得基層農村社會對法律援助實際需求進一步增加,但縣級法律援助中心距離鄉村較遠,且宣傳力度不夠,很少能涉及那些偏遠地區的農民,加之鄉村“禮俗”社會固有的特點以及矛盾解決的方式,其對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并不到位,造成了農村社會對法律援助的客觀需求與法律援助機構的現實建設之間的不平衡,影響了法律援助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積極作用的發揮。
(三)資金和人員緊張、保障不足,援助質量需提高
就我國基層農村社會來講,法律援助資金不足的問題尤為突出。當前經濟社會正處于轉型期,農村相對貧困、落后的現實情況決定了國家把資金主要還是投入到農村的經濟建設以及農民的現實生存問題中去,法律援助的服務對于那些徘徊在溫飽邊緣的農民來說,顯然是一件奢侈品。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一章第三條的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法律援助經費應當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但許多基層政府“負債累累”,不會撥出太多的資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而法律援助辦案補貼與其他行政辦公經費“打捆”撥付的問題,造成了有限的經費被侵吞、挪作它用的現象。此外,人員的缺乏也是法律援助發展的掣肘。法律援助的提供主體是律師和法律工作者,但由于職業回報率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差異,故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決定了律師及法律工作者主要還是在城市地區,很少愿意到農村。加之法律援助案件辦案補貼過低,甚至未能及時發放,更打擊了其從事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積極性,造成了農村基層法律援助從業人員的缺乏、援助水平受限,影響了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
三、理性介入的方式與路徑
(一)加強法律援助立法研究,適當擴大援助的受理范圍
英國、法國均有法律援助法,且都是由最高立法機關制定,而我國《法律援助條例》只是國務院頒行的行政法規,使得其規范化缺乏立法保障,特別是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專門的法律援助立法迫在眉睫。對法律援助的任務、宗旨、職能、機構設置、援助范圍、援助程序、經費保障與管理等方面均應予以明確規定,并適當擴大農村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首先,一般性的農村社會較常出現的諸如贍養、婚姻、撫養、繼承等各種家庭糾紛或其他鄰里糾紛、財產糾紛、人身傷害糾紛、土地承包糾紛等。其次,由于城鎮化新形勢所引發和連帶的一系列特殊的矛盾和問題,例如,農民工進城打工的愈來愈多,而隨之勞動關系領域也會出現一些新的變化,集體勞動爭議和多發,勞動關系矛盾復雜。再如,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的一些諸如土地征用補償、環境污染等問題。實踐中,應將上述新矛盾、新問題納入農村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圍內,引導廣大農民群體依法、理性、有序表達利益訴求。
(二)建立多元化援助機構和機制,滿足日益增長的受援需求
2012年,“加強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被列在“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標題之下。筆者認為,應當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援助機構和機制:首先,針對基層農村社會農民對法律援助客觀需求的增長與法律援助機構現實設置不足的矛盾,可在鄉鎮一級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行政村設立法律援助聯絡員,主要承擔開展法律宣傳、法律咨詢、調處解決糾紛、聯絡法律援助中心等工作職責,通過分級設置,擴大法律援助服務農村基層社會的范圍。其次,針對農村地域廣闊,人員居住較為分散,農民文化程度相對較低,法律知識欠缺的特點,可建立巡回援助工作制度,輪流從縣級法律援助中心或鄉鎮級法律援助工作站中的法律援助工作從業者中抽選一定比例的人員組成巡回援助工作隊,定期或不定期的下到農村最基層進行巡回的上門式的法律援助服務,主要職責是以巡援工作隊為平臺和媒介,主動掌握基層村民的法律需求信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宣傳、提供咨詢服務、指導村民申請法律援助,通過這種流動式的法律援助服務機制,盡量營造一種農村社會支持、法律服務人員參與、農村群眾了解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經費保障和人員競爭,為援助工作夯實基礎
一、官本位主義的作用
中國園林藝術,作為世界三大造園體系,已經取得了十分輝煌的成就。然而,在官本位主義的思想主導下,國內的現代園林建設中,時常出現一些不切實際、不合時宜的偏向。不少人從表面上“理解”中國園林藝術的傳統,使我國的園林建設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在傳統中兜圈子,滯步不前的狀況,致使仿古之風、古建筑熱、硬質鋪裝、大廣場、假山熱盛行。與此同時,部分官員在出國考察后,感嘆于西方文化藝術的新奇,棄“我”媚“他”,不切實際地片面追求所謂“西洋風格”,一時間,國內興起仿制西方的“草坪熱”、“雕塑熱”,在景觀建設中也掀起“歐陸風”;更有甚者,有人自以為新潮地全盤抄襲西方的模式。其后果是中國當代的園林建設從復古到媚洋,從古典到現代,建造了很多園林,然而卻沒有形成中國現代園林的特色風格和特征;而且中國現代園林設計存在不少模仿、抄襲、生搬硬套的現象。由于決定大權掌握在官員手中,許多園林項目是依官員的意志、嗜好而建,而并非是為了滿足需要所建設[1-3]。
二、經濟利益的驅動
受利益所驅動,在園林綠化過程中,人們在樹種選擇上一味求新、求奇、求特、求異,以此來刺激各種感官,滿足眼前的視覺效果。不顧實際情況,使價值連成的古樹名木、“洋樹”等相繼進入綠化工地。在園林綠化中,異地移植、追求造型怪異等一些違反植物自身生態、生理特性的事件層出不窮。很多綠化部門以引進外來或所謂的“名貴”花木、樹種為榮,認為只有這樣才能顯示城市品位,提高園藝水平。實際上也只有以此為借口,他們才能賺取足夠的利潤。
過分追求經濟效益,導致規劃設計作品商品化,缺乏特色和生命力。目前,規劃設計公司多采用企業化運營,一些公司往往把經濟效益放在第1位,為了追求“效益”,不惜盲目設計不切合實際的方案。又由于近階段城市綠化建設任務多,設計量大,使得規劃設計人員忙于完成設計任務,很少有時間接觸實際,研究當地的人文歷史,抄襲模仿導致城市綠化發展“雷同化”、“時裝化”。有些設計公司為了提高設計費,不顧設計的科學性原則,在材料的選擇上,有意選擇大規格、價格高的材料,從而提高設計費,獲取高額利潤。
三、傳統文化的影響
中國傳統園林具有鮮明的民族代表性,同時又和中國傳統文化緊密相關。中國傳統園林建筑,從早期“上林苑”、“阿房宮”到后期“圓明園”、“頤和園”、“蘇州園林”,無一例不是以“山水林泉之樂”為設計的基本思想。遵循儒家“知者樂水,仁者樂山”,將大自然美好的環境引到居住的室內與建筑之中,將山林自然的意趣滲透到家居的空間與環境之中。錢淥曾說“造園如作詩文,必使曲折有法,前后呼應”,就是說,環境設計應像對詩、畫那樣,應該刻意追求詩情畫意的藝術境界。如承德避暑山莊,就有康熙三十六景和乾隆三門三十六景,這些“景”就是按照各自意境的不同而命名的。中國園林的環境設計不僅有自然山水的形式美,而且升華到詩情畫意的境界美。這種以求詩的意境美的設計思想和中國傳統文化密不可分[4-5]。
四、園林建設體制的制約
目前,有效推進園林建設集約化發展的根本途徑在于改革現有的園林管理體制。主要是要在所有制結構、管理體制、經營機制、法律和政策體系等基本方面進行新的探索和實踐,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以適應高速發展的園林事業的新形勢、新要求。要積極研究和探索建立多渠道投資城市園林建設的新體制,逐步走出政府財政單一投資城市園林建設的格局。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在保證城市園林建設投資主渠道不變的前提下,應該多元化,嘗試把投資園林建設作為一種產業來經營。對于高標準、高檔次,具有較高觀賞性和較強娛樂性的園林建設項目,應該遵循市場規律,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收益的市場運作思路,建立有償提供園林服務的新型發展模式。通過改革和創新,為我國園林建設注入發展后勁和活力。園林建設科學發展的經濟觀還體現為其良好的社會效益中蘊藏著巨大的經濟帶動力。大連市實施大規模城市改造,傾心打造現代化園林城市的成功經驗便可證明,園林建設是經濟發展的有利助推器[6]。發展經濟必須首先建設城市,發展城市必須重視園林建設,這是經營城市必須樹立的觀念,實踐證明這也是城市建設行之有效的手段。
實現園林的法制化管理,是科學發展社會觀對現代城市管理的基本要求。要根據園林建設的需要和城市發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有關城市綠化條例的規定,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侵占園林綠地、損壞園林設施、盜竊園林綠地花木的行為,依法維護園林管理秩序;要堅決維護園林規劃的嚴肅性以及建設、保護和管理的規范性;要加強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生態文明的興起是人類破壞生態環境的覺醒,代表人與自然將進入和諧相處、共存共容的發展方向,是現代文明、現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先進文化、未來文化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1]李橋林,楊意.節約型園林在公路綠地養護中的實踐[J].園林,2008(5):27.
[2]汪繼明.節約型園林建設中水景設計手法初探[J].園林,2008(5):18-19.
[3]胡運驊.止海建設節約型園林綠化的實踐與思考[J].雞西大學學報:綜合版,2008,8(2):18-19.
[4]李艷麗,牛煥強,劉莉莉.對構建節約型園林的思考[J].職業時空,2008,4(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