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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變動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制造成本法;標準成本法;教材改革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35-0279-03
當前,關于管理會計的各類譯著和著作品種繁多,其中很多教材都具有比較強的系統性、完備性和前瞻性,但缺點是實用性不足,有一些基礎理論的研究方法不切合我國企業實際需要。下面就管理會計教材改革問題從三個方面談一談個人見解。
變動成本法(Variable Costing)是以成本性態分析為前提,在計算產品成本時,只包括生產過程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而將固定制造費用以及非生產成本作為期間成本計入當期損益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變動成本法是管理會計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采用變動成本法編制的內部報告對于強化企業內部管理,進行成本費用的分析,加強成本費用的預算與控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在介紹和研究變動成本法時,有必要根據理論研究的需要,將其與傳統成本核算方法(即財務報表中采用的方法)進行比較,分析它們在成本計算方法上的相同點和不同點以及對期末存貨成本和利潤的影響。
1.將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進行比較,符合美國企業成本管理的實際需要。完全成本又稱為商品成本,是工廠成本加上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的耗費的總和。完全成本法(Full Absorption Costing 縮寫為FAC)也稱“吸收成本法”或“全部成本法”, 是把企業某一會計期間發生的全部生產經營費用均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完全成本法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沿用至今的傳統成本計算模式。《美國公認會計準則》(USGAAP)規定,企業的成本核算采用完全成本法。美國企業在提供給股東和稅務機構的財務報告中都使用這種方法。美國的管理會計教材中,將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進行比較,符合企業實際需要。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成本計算在產品成本項目構成方面的比較如右表所示。
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對固定制造費用的會計處理上的不同是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的根本區別所在。在變動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費用不計入產品成本,而在完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費用則計入產品成本。美國管理會計專著在介紹變動成本法時,都會自然而然地將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進行比較,這樣做符合美國企業內部管理與會計核算的需要,因為大多數的美國企業特別是大企業在編制內部報告時使用變動成本法。雖然依據用途按兩種不同的方法計算產品成本在數據處理時比較麻煩,但是現在計算機的廣泛使用以及設計優良的會計軟件系統使成本信息在會計核算上十分快捷,可以為企業同時提供編制財務報告和內部報告的所有數據。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中國境內應用完全成本法的企業包括:美資企業(包括獨資、合資等)、在美國上市的中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等。由于中美會計準則的不同,這些企業首先應按照中國會計準則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并報送有關職能部門,然后根據完全成本法調整營業成本、期末存貨成本和利潤等相關項目后,編制出符合美國公認會計準則的財務報告或合并財務報告。
2.將變動成本法與制造成本法進行比較,符合我國國情。
(1)我國企業成本核算方法的改革和發展歷程回顧。完全成本法在我國也有很長的應用歷史。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我國大部分工業企業的成本計算都采用完全成本法。在完全成本法下,成本項目的構成如下圖所示。
完全成本法下計入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原材料燃料和動力工資及附加費廢品損失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
我國在進行會計改革之前,生產車間(或分廠)發生的間接費用都在“車間經費”科目核算,企業的各個職能部門(包括采購、技術、質檢、產品設計、會計、人事等)發生的費用,都歸集在“企業管理費”科目。月末,“車間經費”和“企業管理費”按照一定的分配標準都分配計入完工產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另外,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相關手續費等作為企業管理費的明細科目進行歸集,然后再分配計入產品成本。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大部分企業不單獨設立銷售機構或部門,而是將銷售職能隸屬于采購部門(稱之為“供應科”或“供銷科”),相關費用也一并計入企業管理費。相對于美國的完全成本法來講,我國所采用的完全成本法的“完全”程度更高,更符合“完全成本”的理念。1992年我國進行會計改革,開始修改會計制度以便于和國際會計慣例接軌。為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我國對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進行重大改革,企業成本核算方法由“完全成本法”變為“制造成本法”(為了區別舊的成本核算模式,財政部將新的成本核算模式稱為“制造成本法”)。制造成本法(Manufacturing Costing)是將企業直接為生產產品所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為生產產品所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即制造費用),按照一定標準分配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一種成本核算方法。制造成本法下的產品成本不再包括行政管理費用,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以及為銷售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此外,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以及相關手續費等也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1993年7月以來,制造成本法成為了我國企業廣泛應用的成本計算方法,而制造成本法與從西方引進的變動成本法在產品成本項目的構成上又有所不同。鑒于此,在管理會計教材中應結合我國會計實踐,將變動成本法與現行的制造成本法進行比較才符合我國國情。變動成本法與制造成本法的成本計算在產品成本項目構成方面的比較如下所示:
(2)制造成本法與美國的完全成本法的區別。從表面上看,制造成本法與美國的完全成本法在成本項目構成內容上似乎沒有差異,但是,這兩種方法在制造費用(間接費用)核算的內容上有著本質的區別:美國企業完全成本法下的“制造費用”核算內容更加寬泛。我國企業作為期間費用核算的“管理費用”中,有很大一部分在美國企業是計入制造費用的,然后分攤計入產品成本,這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勞動保險、存貨差異、保險費用、工廠管理層人員的工資等。完全成本法與制造成本法在成本核算上還是有很大的差異性,建議國內學者在編著管理會計教材時,應充分考慮這一問題,在介紹變動成本法時,將變動成本法與我國目前普遍使用的制造成本法對比分析,這樣才能符合我國企業成本管理與成本核算的實際需要,同時也避免學生產生誤解。
二、標準成本法作為一種比較先進的成本核算方法應納入成本會計體系范疇,不應包括在管理會計范疇內
標準成本法(Standard Costing),也稱標準成本會計,是企業以預先制定出的直接材料標準成本(標準價格和標準用量)、直接人工標準成本和制造費用標準成本為基礎,計算出產品的標準成本,然后用實際成本與標準成本進行比較,核算和分析成本差異的一種產品成本計算方法。現在西方國家普遍使用標準成本法來記錄和反映產品成本的形成過程和結果,以實現企業對產品成本的控制。目前我國一些企業仍然沿用的計劃成本法(Planning Costing)實際上就是一種標準成本法。計劃成本法的應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直接材料成本的核算。企業原材料的日常收入、發出和結余均按計劃成本計價,同時設置“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用來核算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額,月末,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將耗用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以此來計算完工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相對于實際成本法,采用計劃成本法對于原材料品種繁多、收發頻繁的企業來講可以大大減輕成本核算的工作量。
2.燃料和動力的核算。企業根據實際耗用數量或者合理的分配標準對燃料和動力費用進行歸集分配。生產部門直接用于生產的燃料和動力,直接計入生產成本;生產部門間接用于生產(如照明、取暖)的燃料和動力,計入制造費用。
3.直接人工成本的核算。企業通過制定定額工時計劃進行直接人工的分配。
4.制造費用的分配。通常采用直接人工工資或直接人工工時作為分配制造費用的標準。
標準成本法與計劃成本法在成本核算方面有許多類似的地方,相對于計劃成本法而言,標準成本法不僅含括了制定標準成本、計算和分析成本差異以及處理成本差異等環節,而且與ERP系統更加匹配,對于簡化成本核算、強化成本控制、進行成本分析更能發揮積極的作用。因此,結合我國會計實際情況,將計劃成本法逐步升級為標準成本法并在我國企業進行推廣,從理論和實際運用來講,都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有調查數據表明,參與調查的大中型企業中有77%的受訪企業認為標準成本法很重要,有近18%的企業正在使用標準成本法。
目前我國的會計學科理論將標準成本法放在管理會計中介紹,但從其實際應用方面看應將標準成本法納入成本會計教程。
三、針對不同的授眾,編著和使用不同層次的管理會計教材
管理會計是我國高等教育會計專業的核心課程。我國眾多的高職院校和本科院校中,使用的教材大多數是授課教師按照自己的課程設計或者是從眾心理按傳統思路編著出版,內容取舍、深淺程度各有千秋。授課過程中受學時的限制,教師在教學內容上也會有選擇地講授。我個人認為,高校管理會計教材應針對不同的教育群體,出版適合于高職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遞進式”特色教材,將其劃分為初級管理會計教程、中級管理會計教程和高級管理會計教程。高職院校會計專業適用初級管理會計教程,主要講授管理會計的基礎理論、基本方法以及相對比較簡單的管理會計工具的應用。本科院校會計專業可在不同學期分別設置初級管理會計教程和中級管理會計教程,逐步加深理論的學習和研究,深層呈現比較復雜的管理會計方法。研究生教育適用高級管理會計教程,作為科研課題和項目研究,重點應選擇管理會計新領域、新問題以及未來管理會計的發展方向等等。不同層次管理會計教程內容的設置如下表:
中國會計教育教學研究的目的在于解決中國現實財務或會計問題,而管理會計教學的目的就是要培養企業需要的、具有比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為企業經濟決策提供有用有效信息資料的高素質管理會計人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以及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加強內部管理的重要性。在這種大背景下,我們的教育教學研究人員應該深入企業并真正融入企業,從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現、提煉和證明理論,探索“國產化”的管理會計工具,將其充實到教科書中,逐步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管理會計教材體系。
參考文獻:
[1]查爾斯?亨格瑞(Charles T.Horngren),等.管理會計教程[M].潘飛,沈紅波,譯.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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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趙書和.成本與管理會計[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
關鍵詞:管理會計;財務會計;成本計算法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作為現代會計學的兩個分支,各有特點,充分認識二者的區別有利于明確學習的重點,更深入地掌握它們的理論思想,以便在實際工作中綜合、靈活地運用。
一、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區別
1、服務對象不同。財務會計也被稱為“外部會計”,其作用是對外發揮提供會計信息的職能,它定期地將財務報表提供給企業外部的有關組織和個人,如股票持有人、債權人、政府機構、潛在投資者,為外部使用者提供財務信息,以供這些外部使用者做決策;管理會計則主要為企業內部的管理人員提供各種管理信息,幫助組織內部的管理者更好地做出有關人力、物力、資金、產品、服務、消費者、業績考評等各方面的決策,因而管理會計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對內,包括經理、行政管理人員、工人等企業內部各級管理者及普通員工,也被稱為“內部會計”。
2、信息時效不同。財務會計基于歷史信息定期編制,關注企業在過去發生的信息,其時效性是滯后的。管理會計可以根據需要決定編制時間,關注的是當前的甚至是面向未來的信息,具有未來導向性。
3、報告遵守的原則不同。財務會計受公認的、法定的會計準則的制約,報告必須遵守國家政府規定的會計制度。管理會計的報告只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需要,不受會計制度或會計準則的限制,為了滿足內部人員使用需求、滿足企業的戰略和經營管理需要,可以選擇多種方法編制,會計、統計、數理統計等方法皆可。
4、報告責任不同。財務會計報告是正式報告,具有法律責任。管理會計提供的報告不是正式報告,不具有法律責任。
5、所需信息種類不同。財務會計需要的是以貨幣為表現形式的財務信息,而管理會計所需知識是多方面的,包括有關經營過程、技術、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等方面的評估信息,以便管理者做出決策。
6、對報告及其所需信息的要求不同。財務會計要求信息是客觀的、準確的、可查的、經常性的,要求數據可靠、相關。管理會計的報告側重規劃未來,不要求絕對客觀,可以是相對主觀的、估計的、相對準確的,只要相關、有效即可。
7、核算范圍不同。財務會計著重整個企業的經營狀況,核算范圍必須是整個企業經營活動全過程。而管理會計的核算范圍既可以是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也可以是以車間、部門、小組為單位,核算關于局部決策的信息。
8、對人員素質要求不同。在學習財務會計時,學生需要按照會計準則學習科目設置、賬務處理、做出分錄、編制規范的財務報表,牢記會計準則、賬戶名稱,掌握嚴格、規范的會計知識體系。實務中,財會人員也有嚴格、標準、統一的準則要求,每月、每年的工作流程也基本不變,側重要求從業人員的謹慎、認真、仔細。而在學習管理會計時,學生不僅要學習財務方面的知識,對于管理學、經濟學、金融理財等多方面的知識都要有所涉及。實務中,管理會計工作復雜多變,要求管理者靈活、變通地運用管理會計的知識,更需要創新實踐的能力、探索學習的精神,要懂得如何將管理理論、方法與會計有機地融為一體,為企業發展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區別的具體表現舉例
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上述區別具體表現在許多方面,下面以變動成本計算法與完全成本計算法為例進行比較。
變動成本法是管理會計基本方法之一,服務于企業內部經營活動,將企業全部成本按成本性態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完全成本計算法也稱吸收成本法,是一種傳統的財務會計存貨成本計算方法,將全部成本按經濟用途分為生產成本和非生產成本,非生產成本即所有發生的期間費用,包括銷售費用和行政管理費用等。根據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告時必須使用完全成本計算法。
兩種成本計算方法的不同之處在于固定生產成本的處理,變動成本法將其作為期間費用,而完全成本法將其作為產品成本的組成部分。由此可見,兩者的存貨計價內容、銷售成本、利潤均不同。在完全成本法下,由于固定生產成本由當期生產的全部產品負擔,期末存貨中也有部分固定生產成本,期末存貨變化影響了利潤的高低,這對于管理人員的業績考評十分不利,有時銷售量增加,利潤仍會下降。相比之下,變動成本法避免了存貨變化對利潤的影響,只把變動成本計入產品成本,期末存貨只包含變動生產成本,銷售數量是利潤增加的主要原因。顯然,變動成本法能更準確地反映經營成果,幫助企業客觀地進行業績考評。盡管如此,變動成本法仍有一些不足,比如在實際中難以確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不方便編制對外報告、無法滿足長期決策需要等。因此,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企業最好能將兩種方法相結合的使用。目前,電算化的普及使兩種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兼用,以滿足企業不同的需求。
(作者單位:東北財經大學)
主要參考文獻:
[關鍵詞]變動成本法;全部成本法;息稅前利潤;銷售量
[DOI]10.13939/ki.zgsc.2017.10.303
1 動成本法的理論概念
成本按照性態可分為固定成本、變動成本和混合成本,混合成本又可以進一步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兩部分。變動成本法與全部成本法的差異在于是否將固定制造費用作為期間費用,前者認為固定制造費用一旦形成后,就與企業產品產量沒有直接聯系,而其數額同企業的存在和生產經營活動持續時間的長短成正比,故其應作為本期邊際貢獻的減除項目,使得期末存貨不負擔固定制造費用。因此,變動成本法只包括生產制造過程中的變動成本,即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變動制造費用,而把固定制造費用作為期間成本,從當期邊際貢獻中直接扣除。
2 全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差異的理論解析
基于上述關于全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在處理固定制造費用上的自身特點,應對全部成本法、變動成本法的息稅前利潤采用兩種不同的計算模式。
(1)全部成本法息稅前利潤的計算公式:
全部成本法息稅前利潤=銷售毛利-銷售及管理費用,其中:銷售毛利=銷售收入總額-銷售成本,銷售成本=可供銷售成本-期末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生產成本-期末存貨成本。
(2)變動成本法息稅前利潤的計算公式:
變動成本法息稅前利潤=邊際貢獻-固定成本,其中:邊際貢獻=銷售收入總額-變動成本=(銷售單價-單位變動成本)×銷售額,單位變動成本=單位變動生產成本+單位變動非生產成本,單位變動非生產成本即單位變動推銷及管理費用。
固定成本=固定制造費用+固定推銷及管理費用
(3)兩種方法息稅前利潤的差異:
全部成本法計算的利潤-變動成本法計算的利潤=全部成本法下期末存貨單位固定制造費用×期末存貨量-全部成本法下期初存貨單位固定制造費用×期初存貨量,因此兩種成本計算法計算的利潤不僅取決于存貨量的變更,還取決于全部成本法下期初、期末存貨的單位固定制造費用是否相等。
3 變動成本法下企業運營的啟示
3.1 邊際貢獻分析法下虧損產品停產問題的決策
在微觀經濟學的經典觀點中,完全競爭廠商在短期,通過對產量的調整來實現邊際收益等于短期邊際成本的利潤最大化的均衡條件。但是,即使當邊際收益等于短期邊際成本時,廠商也可能處于虧損狀態。當廠商處于虧損狀態時,只要平均收益大于平均可變成本,廠商仍應繼續生產,以使得全部收益彌補全部可變成本后的剩余能夠彌補在短期內的一部分固定成本。
結合管理會計中變動成本法,完全競爭廠商的平均收益類似企業某種產品的銷售單價,完全競爭廠商的平均可變成本類似企業某種產品的單位變動成本,則我們在變動成本法下,企業發生虧損時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1)停產后剩余能力無法利用。當虧損產品停產后剩余生產能力無法利用或轉移時,虧損產品是否停產完全取決于該虧損產品提供的邊際貢獻是否大于零,即該產品的銷售單價是否能彌補單位變動成本。若虧損產品提供的邊際貢獻大于零,即企業的銷售單價大于單位變動成本,則應繼續生產。此時銷售收入總額彌補變動成本總額后的剩余,能夠補償一部分固定生產,生產優于不生產。若虧損產品提供的邊際貢獻小于零,即企業的銷售單價小于單位變動成本,則應停止生產。此時銷售收入總額連變動成本總額尚且不能彌補,更談不上補償固定成本,不生產優于生產。
(2)停產后剩余能力可以轉移。在一定條件下固定成本數額保持不變的前提下,當虧損產品停產后其生產能力能利用或轉移時,則應將轉移得到的邊際貢獻與虧損產品的邊際貢獻相比,當轉移得到的邊際貢獻大于虧損產品的邊際貢獻時,則應將虧損產品停產,將其能力轉移,否則應該繼續生產。
3.2 啟示管理者注重銷售,防止盲目生產
(1)由于變動成本法在計算息稅前利潤時,只與銷售量有關,而同生產量無關。因此在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總額保持不變的前提下,相同的銷售量得到相同的利潤。這表明在一定程度上,銷售量直接決定了利潤額。
(2)按照成本性態,在相關范圍內,如果假設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固定成本總額均不變,業務量增加一般不改變固定成本總額。因而在經營杠桿的作用下,銷售量增加,利潤會增加,且增長幅度會超過銷售量增長幅度,即利潤變動率大于銷售量變動率。這表明,在一定程度上,拉動銷售額增長對促進利潤的提高有顯著效果。
4 全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結合運用的設想
(1)變動成本法全面取代全部成本法。雖然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管理會計中變動成本法因其獨特的優勢越發受到企業的青睞,但是就變動成本法本身存在的局限以及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使變動成本法完全取代全部成本法是不可取的。第一,變動成本法在一定業務量范圍和一定時間內才能成立,因而其不能適應長期決策的需要。第二,運用變動成本法進行工作的前提是把成本按照成本總額與業務量在數量上的依存關系進行分類,但在實際工作中,影響成本的因素并不唯一,除了數量因素外,還有很多其他因素。因此,如果單以數量因素來核算產品成本,就會造成信息失真。因此,變動成本法不是非常精確的成本計算方法。第三,鑒于變動成本法的應用在我國還處于研究探索階段,我國財政部、稅務機關等并沒有將變動成本法核算合法化,因而變動成本法目前還不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無法使用變動成本法編制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
(2)平行使用兩種成本法。這種方法即在全部成本法核算之外,另行一套變動成本法核算系統,以滿足企業的不同層次需要。在這種方法下,使用全部成本法對產品和存貨計價、計算息稅前利潤以及編制財務報表等;在如預測、決策、計劃和控制等內部經營管理方面,則采用變動成本法。這樣既能滿足對外報告的要求,又能方便、迅速地為企業內部提供所需資料。但是這種方法的推行會增加企業日常營運成本和會計工作人員的核算工作,工作量巨大,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3)結合使用兩種成本法。由于全部成本法與變動成本法均是為了考核和評價企業生產耗費水平,并且兩種成本核算內容在除固定制造費用外的其余項目上都相同,因此兩種方法的結合具有一定可行性。兩種成本法都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列入產品成本中,都將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列作期間費用處理。故而,盡管兩種成本法在成本劃分、存貨計價、損益表編制等方面有較大差異,但是兩者在具體成本項目的處理上卻高度相似。企業可以以其中一種成本法為主,同時提供另一種方法下相關的成本資料,這樣既可以符合目前會計準則的要求,又能極大利用變動成本法的優勢。
最終如何將兩種成本法結合決定權在于企業的管理者。因此,結合方法應能對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有利,對增加企業經濟效益有實際幫助。為了保證實施效果,企業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做好各項基礎工作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工作。并且,隨著工作的深入,企業應該對管理方法不斷進行改進。例如,一些簡單易行、便于接受的方法適用于企業管理工作的初級階段,隨著企業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管理人員需要探討更精確、更高效的方法。第二,將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理論和方法相互融合,汲取管理會計中如彈性預算、標準成本控制等先進思想。
[關鍵詞] 變動成本法 產品生產成本 期間成本
現代管理會計將企業成本區分為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兩部分,變動成本法的理論前提就是成本按照性態進行分析,產品成本只包括變動生產成本,而不應包括固定生產成本,固定生產成本必須作為期間成本處理。變動成本法是管理會計中確定損益的方法,而完全成本法是傳統的財務會計確定損益的方法。兩種方法在成本和損益確定上均有較大的差異。
由于變動成本法將固定性制造費用處理為期間成本,所以單位產品成本較之完全成本法下為低。當然,變動成本法下的期間成本較之完全成本法下就高了。產品成本構成內容上的區別,是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主要區別,其他方面的區別均由此而生。在變動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期間成本直接計入當期利潤表,沒有轉化為銷貨成本或存貨成本的可能。
在完全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費用要計入產品成本,本期發生的固定性制造費用要在本期銷貨和期末存貨之間分配,因此,被銷貨吸收的那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作為銷貨成本計入本期利潤表,被期末存貨吸收的另一部分固定性制造費用則隨期末存貨成本遞延到下期。顯然,變動成本法下的期末存貨計價必然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期末存貨計價。
常用的銷貨成本計算公式不同:
變動成本法下,銷貨成本全部是由變動生產成本構成,當期初存貨量為零時,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本期單位產品成本和本期單位銷貨成本這三個指標相等,或者前后期成本水平不變,這時單位期初存貨成本、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本期單位產品成本和本期單位銷貨成本可以用統一的單位變動生產成本來表示,可以用下面的公式直接計算:本期銷貨成本=單位變動生產成本×本期銷售量。完全成本法下,如果期初存貨等于零,則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本期單位產品成本和本期單位銷貨成本這三個指標等于單位生產成本指標,可以用以下公式直接計算銷貨成本:本期銷貨成本=單位生產成本×本期銷售量
但在前后期成本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除非產量也不變,否則應當按照各期的產量來分攤所負擔的固定性制造費用。變動成本的總額隨著產品產量的增減成等比例的增減,產量增加一定比例,變動成本也增加一定比例,產品停止生產,變動成本從理論上說也就等于零。變動成本同時間長短不發生關系,它是以工作量為單位計算的,也稱為工作成本。所以,從單位產品來說,變動成本是等量的,不論產品產量多大,單位產品所負擔的變動成本總是不變的。因此,銷售量不同,所承擔的變動成本絕對不相等。按照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計算出來的營業利潤可能不一致。但從長期的角度來看,這兩種成本計算方法確定的營業利潤差額只有可能性,沒有必然性。
根據這兩種成本核算方法,本文通過下面具體實例的計算得出如下結論:廠家擴大銷售,可以回籠資金,占領市場,具有合理性。某企業2005年開始投產,只生產經營一種產品,其市場銷售單價是15元/件。當年投產完工6000件,銷售4500件,期末產成品為1500件。分別按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搜集的當期發生的有關成本費用資料如下表所示:
在完全成本法下:
本期產品成本=本期發生的變動生產成本合計+固定性制造費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
=24000+14000+10000=48000(元)
單位產品成本=48000÷6000=8(元/件)
期間成本=非生產成本合計=銷售費用總額+管理費用總額+財務費用總額=2000+3000+2000=7000(元)
本期產量大于期末存貨量,
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本期單位產品成本=8(元/件)
期末存貨成本=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期末存貨量=8×1500=12000(元)
本期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發生的產品成本-期末存貨成本
=0+48000-12000=36000(元)
或=單位銷貨成本× 本期銷貨量=8×4500=36000(元)
變動成本法下,本期發生的變動生產成本合計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性制造費用
=24000+14000+4000=42000(元)
單位產品成本=42000÷6000=7(元/件)
期間成本=固定制造費用+非生產成本
=6000+500+1500+1000+2000+0+3000=14000(元)
單位期末存貨成本=單位銷貨成本=7(元)
期末存貨成本=單位期末存貨成本×期末存貨量
=7×1500=10500(元)
假如最近三年的銷售量分別為4500件,5000件,4000件。我們來計算這三年的營業利潤。
上表是采用變動成本法編制的,可以看出,在變動成本法下,企業的營業利潤和銷售量成正比例變化,其斜率可能不是一條直線,但是,銷售量大的年份其利潤大,銷售量小的年份其利潤小,銷售量居中的年份其利潤也居中,第二年與第一年相比,隨著產品銷售量的增加貢獻邊際也增加了,另外,又由于固定性制造費用保持不變,所以,第二年比第一年的營業利潤大,第三年的銷售量比第二年小,也不大于第一年,所以,營業利潤是最低的。
企業的管理者可以通過重視市場銷售,認真研究市場,增加銷售來提高其效益,防止盲目生產帶來的大量積壓。變動成本法將產品的制造成本按成本性態劃分為變動性制造費用和固定性制造費用兩部分,認為只有變動性制造費用才構成產品成本,而固定性制造費用應作為期間成本處理。強調不同的制造成本在補償方式上存在著差異性。變動成本法認為產品的成本應該在其銷售的收入中獲得補償,而固定性制造費用由于只與企業的經營有關,與經營的“狀況”無關,所以應該在其發生的同期收入中獲得補償,與特定產品的銷售行為無關。強調銷售環節對企業利潤的貢獻。由于變動成本法將固定性制造費用列作期間成本,所以在一定產量條件下,損益對銷量的變化更為敏感,這在客觀上有刺激銷售的作用。產品銷售收入與變動成本的差量為貢獻毛益,而以貢獻毛益減去期間成本就是利潤。
不難看出,變動成本法強調的是變動成本對企業利潤的影響,所以得出如下結論:利用銷售量和利潤之間的關系, 廠家擴大銷售,不要盲目生產,提高其效益,具有合理性。變動成本法,主要用于企業短期的經營預測,采用變動成本法,對于進行成本控制也有一定的好處。變動成本法所提供的變動成本,固定成本,貢獻邊際等資料,有助于揭示成本與業務量之間的依存關系,能反映出生產,銷售和利潤之間的內在關系,從而為正確進行經濟預測,經營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另外,變動成本法將固定性制造費用直接列入期間成本,大大簡化了成本分配工作,從而減少了由于分配標準的多樣性而帶來的主觀隨意性。但是,變動成本法所計算出來的單位產品成本,不符合傳統的成本觀念的要求,按傳統成本觀念的理解,生產成本是產品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耗費,既應該包括變動生產成本,也應該包括不變生產成本,這種觀點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很顯然,變動成本法不符合這一傳統觀念的要求。另外,變動成本法以成本性態分析為基礎,以相關范圍內固定成本和單位變動成本固定不變為前提條件,這在短期內是成立的。但成本性態受許多因素影響,不可能長期不變。而成其決策要解決的是生產能力的增減和經營規模的擴大或者縮小的問題,涉及的時間長,必然要突破相關范圍的限制。因此,變動成本法不能適應長期決策的需要。所以,我認為用變動成本法組織日常核算,對產品成本,存貨成本,貢獻邊際和稅前利潤,都按照變動成本法計算,以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在編制會計報表時,對變動成本法計算的其間成本進行調整,計算符合完全成本法的營業利潤。這種方法能夠有效地兼顧對內和對外兩方面的需要。變動成本法作為管理會計學中基本的成本核算方法,根據成本習性的特點核算產品成本,確實起到完全成本法無法比擬的重要作用,辨析其利弊,使之被企業管理者利用。
參考文獻:
[1]劉翼生編著:《企業經營戰略》.清華大學出版社
[2]孔祥禎主編:《會計管理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關鍵詞:管理會計 財務會計 融合 可行性 措施
一、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的可行性
(一)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之間相互聯系
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都是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作為研究對象,進而通過加工處理相關會計信息作為企業內外部信息決策依據,而且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的信息資源共享,相應的會計處理方法也相互滲透,兩者核算的內容又交叉重疊,例如在成本核算過程中,管理會計用來制定標準成本,進而控制和考評成本水平,而財務會計則是為了計算當期損益。而且,管理會計的預算標準是財務會計進行核算的重要依據,財務會計中的利潤、成本及費用等指標又是管理會計進行計劃、控制的基礎。
(二)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具備會計理論基礎
在現金流動會計法方面,相應的財務會計報告能夠直接反應現金流量以及為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信息,從而促進企業投資決策和績效考核的有機結合,并將投資效益與經濟效益聯系起來,為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奠定基礎;而且增值會計模式的推行,實現了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服務目標和服務對象的有機統一。同時,資本成本會計又將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成本口徑統一起來,促進了投資項目使用效益與配置效益的協調,進一步促進了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融會貫通。
(三)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存在技術基礎
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所分析及反映的經濟過程和經濟現象是統一的,都建立在企業會計經濟活動及資金流動的基礎上,并且以會計信息為載體,監督并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隨著各種會計信息系統及會計軟件的推廣使用,會計信息處理的信息化流程,又可以促進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信息資源共享共用,為兩者的融合奠定信息技術基礎。
(四)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的人才基礎保障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發展規模的不斷增加,以及各行業繼續教育的大力開展,培養了大批的會計學、管理學專業人才,而且我國推行的會計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考核評審制度,又吸引了會計行業大批人才參與考試、培訓,加上計算機等級考試的強化,促進了我國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為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提供了人才基礎保障。
二、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融合的有效措施
(一)合并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原始數據信息源
管理會計基礎數據的采集實質上就是對管理會計業務循環過程中的相關原始數據信息進行挑選的過程,并通過核算、綜合對比及差異分析生產相應的數據報告。而財務會計基礎數據采集則是從會計確認、計量到填制會計憑證的過程,并通過合理地編制會計分錄,制定財務會計總賬、分類賬,最終生產會計報表。盡管兩者的基礎數據采集過程不同,作用也不同,但是兩者的出發點都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所以,我們可以通過合并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原始數據信息源來實現二者的兼容。
(二)運用變動成本法促進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有效銜接
變動成本法所提供的變動成本相關資料,是管理會計進行量本利分析及盈虧臨界分析的重要依據,而且還可以作為企業成本控制和經營決策的重要參考。同時,通過將變動成本與企業責任會計、標準成本及彈性預算相結合,還能為企業的生產經營及計劃控制提供指導和依據。因此,在財務會計中適當引入變動成本法,能夠促進其與管理會計的有效銜接。進而共同服務于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
(三)充分運用信息技術作為融合的技術保障
通常情況下,管理會計的數據信息需要依托于財務會計,充分運用信息技術能夠促進兩者信息資源共享,一方面可以構建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通用的信息目錄,并將兩者相關的會計信息進行系統化的整理分類,確保信息目錄涵蓋兩者共同的數據信息;另一方面,以信息目錄作為基礎,建立相應的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并與企業內部的ERP系統進行有效對接,促進企業會計業務處理其會計信息整合分析、傳遞的智能化發展,進而實現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業務在技術層面的有效融合。
(四)促進相關業務處理科室的協調配合
受不同數據來源及不同標準要求的影響,同一會計憑證不僅涉及到財務部門的數據輸入,還包括基礎部門的數據錄入。因此,為了促進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有效融合,需要及時建立一套系統化的作業流程圖,并完善相應的管理體系,任用專人負責管理,確保各環節數據采集錄入的及時性和真實完整性,而且要促進相關業務處理科室的協調配合,促進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流程的高效有序運轉。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融合是會計制度改革發展的現實需求,而且兩者之間相互聯系,具備相應的理論基礎、技術基礎及人才保障基礎,促進兩者的有效融合,有利于形成體系化的會計管理模式,節約企業的會計資源,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效率,適應企業的長期發展需求。
參考文獻:
[1]李玉豐,王愛群.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融合――基于會計價值評價的視角[N].長春大學學報,2012,05:522-525
[2]唐亮.企業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融合應用研究[J].會計師,2011,0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