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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建施工;施工質量;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09-0020-02
1 房建質量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當今中國的社會經濟快速的發展,一個很重要的表現就是建筑施工的增加。目前,房建工程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房建施工中的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不僅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因素,而且也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是社會穩定的前提與保障。所以說,政府、社會力量以及建筑施工單位都必須高度重視,切實采取積極有效的管理協調工作,保證二者協調實施。
然而,從全球范圍看,建筑業的安全事故遠遠高于其他行業的平均值。尤其是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騰飛,建筑施工的數量大幅增加,并且具有向高層發展,向結構復雜化發展的蓬勃發展趨勢之勢。但是在施工中越來越頻繁地出現種種質量問題、安全隱患以及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員傷亡等不可彌補的損失,尤其是在高層建筑中更是屢見不鮮。分析其原因,我們不難發現,主要就是在施工的過程中,單位沒有切實保證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的工作。
此外,建筑施工具有特殊性,建筑的類型、樣式繁多,規模也都各不相同,多種工種交叉施工,在施工中也需要加強管理,保證施工正常有序的進行,進而才能達到預期的指標、完成預期的功能要求。隨著建筑行業不斷發展,其工藝和技術得到革新,也出現了新的設備和建筑材料,促使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這就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房建項目存在質量問題,那么日后建筑很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嚴重危害社會的安定和諧,此外,存在質量問題的建筑也會影響使用功能,給住戶帶來不便。如果疏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那么產生的不良后果必然是快速直接的,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的質量通常也存在或多或少的質量問題。
2 房建質量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在房建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施工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問題是影響建筑行業整體管理能力提升的關鍵因素之一。目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問題也較為常見,筆者分析了近年來在房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將其主要的問題列舉在下面。
(1)管理機構設置不全。
筆者總結出現問題的施工項目時發現,這些項目的施工單位通常沒有重視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工作,也就缺乏管理質量和安全的機構,或者是雖然有這樣一些機構但是對于質量控制及安全的管理卻非常薄弱。
管理機構設置中普遍缺乏具有豐富管理經驗的專業管理人員。一定數量的專業的管理人員是房建施工管理的前提條件。如果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那么想當一部分的施工單位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房建項目的管理人員滿足不了工程建設的要求導致無法覆蓋到施工的各個方面,也就為以后埋下安全隱患。還有就是安全管理人員很多是由管理技術的人員或者是其他的管理人員擔當的,他們的素質和能力較低,不能勝任工作。因此,管理工作的質量就很難得到保障。同時,在施工單位的管理機構設置中,沒有對具體項目進行明確的職責劃分,導致在建筑工程項目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安全問題時,無法找到具體的責任人,導致事故的處理沒有真正地實現獎罰分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施工單位的管理效率和質量。
(2)施工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由于我國的建筑行業發展極為迅速,需要越來越多的施工人員進行操作,而參與施工的人員通常是來自農村的農民工,他們并沒有接受專業的培訓和教育就直接上崗,由于本身的專業素質較低,經常會出現操作不規范的現象,導致施工的質量出現問題,或者因為操作的失誤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很可能造成大規模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管理績效考核制度不科學。
安全管理中的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安全管理績效考核。有效的考核制度能夠有效的實現管理監督。但是目前很多單位的管理績效考核通常只是形式上的考核,無法真正起到保障和規范的作用。通常的表現是考核制度只針對單位,而不是個人,導致責任的推諉,無法實現對何人管理工作的監督。此外,還存在賞罰不均、罰大于獎,獎勵制度拘于模式化,效率很低,起不到監督和鼓勵的作用。
3 采取的措施
鑒于房建施工的重要性以及在施工過程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我們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實現房建施工的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這些措施的核心就是積極協調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同時這也是保障工程項目整體施工管理水平提升的先決條件。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要加強業務上的聯系,并且積極接受政府及各級建筑主管部門的監督,共同促進施工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的協調。具體說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體系。
國內事故頻發,而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事故發生率相對較低,究其原因可以發現發達國家目前已經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模式,其法律和體系均比較成熟,法律手段是規范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因此,相關單位應該結合我國建筑安全的實際情況,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先進經驗。是否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既是影響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又是保證質量控制的重要措施。施工現場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必須由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部負責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圍內建立,并統一協調管理。
(2)制訂完善的質量與安全管理方案。
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從來都是互相關聯的,一旦割裂開來或者厚此薄彼就會造成不良的后果,縱觀國內房建工程施工出現的事故可以看出,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之間缺乏協調的現象是很為普遍的現象,通常情況下,施工單位將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看做是彼此分離的兩個項目,或是重視其中的一個方面,或是二者均不重視。為了切實有效地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施工單位必須要從認識上重視質量與安全管理的工作,首先就是對這個問題引起足夠的重視,并且研究與此相關的問題,最終制訂適宜的、完善的質量與安全防治管理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要明確各部門和具體負責人的職責,制定嚴明的獎罰制度,調動全體參與施工人員的積極性。
(3)規范施工流程。
在房建工程的施工中,提高質量與安全管理的基礎具有規范的施工流程,只有具備規范的操作流程,才能提高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效率。在房建工程施工中,要制定滿足工程項目的基本技術和工藝要求的流程,同時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也是要切實保證的。在國內房建工程現行的施工流程中,通常沒有將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形成一個統一的系統。因此為了解決問題,施工單位在制定施工流程時要按照規范性的原則,加強應用新的技術和新的工藝的應用,在實施流程時,也是要按照規范性的原則,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提高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與安全管理。
4 結語
房建工程的質量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的長遠發展,有效施工的安全管理能保證施工者的安全以及工程的正常運轉。處理好二者的關系才能保證施工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1 柴黎明;;淺談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2年07期
2 付立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與控制[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2年07期
被告人兼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冉德俊,男,48歲,河南省淅川縣人,農民,住該縣大石橋鄉大石橋村七組。
1997年12月22日,被告人冉德俊的母親許氏死亡,冉欲將其母與其父合葬。因冉德俊居住在該村第七村民小組,而其父卻葬在第六村民小組(下稱六組)。故冉找到六組組長賈宏業及有關群眾,要求葬其母于六組,以達到與其父合葬之目的,但遭到六組群眾的強烈反對。冉德俊認為這是六組組長賈宏業從中作梗,便組織他人將其母親的靈柩放置在賈宏業的臨街商店門前(賈宏業一家也在該商店居住生活),正好對著商店大門中心,并將一些花圈靠在商店房的前檐下,燒紙、放炮和吊唁活動不斷,時間長達10天之久。期間,冉德俊等人還多次在商店門前對賈宏業及其家人指桑罵槐,不堪入耳。后在當地政府的干涉下,冉才將其母的靈柩抬走。賈宏業在此期間被迫停止營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余元。1998年7月賈宏業向淅川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冉德俊侮辱罪的刑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他造成的經濟損失2000元、精神損失4000元及其他費用1000元,共計7000元,冉德俊及其辯護人辯稱,冉主觀上沒有侮辱他人的故意,靈柩停放的地方是公共場所,與自訴人的房子有一定的距離,故冉的行為不構成侮辱罪。
審判淅川縣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認為,被告人冉德俊出于貶低、損害他人的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故意,將其母的靈柩和花圈放置在他人門前并進行謾罵,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自訴人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控告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因自己的犯罪行為使自訴人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遭受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自訴人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所提出的賠償精神損失4000元及其他費用1000元的請求,無事實依據,不予支持。據此,該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于1998年9月22日作出如下判決:
1.被告人冉德俊犯侮辱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2.被告人冉德俊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賈宏業經濟損失2500元,于本判決生效10日內付清。
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訴。
評析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對被告人冉德俊的行為應如何定性,合議庭有兩種不同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冉德俊的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理由是:(一)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冉德俊的行為是一種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賈宏業的臨街商店既是其經營商品的場所,又是他和家人生活起居的地方,可視為賈的住宅。被告人冉德俊為圖報復,未經賈的同意,強行把其母親靈柩放在商店門口,并把花圈放在商店門前檐下的門上和墻上,可視為非法進入住宅。因為商店前檐下的區域和與住房緊密相連的區域就是住宅的一部分。被告人冉德俊等人在賈宏業的商店門前及門檐下活動長達10天之久,并多次大罵,使賈被迫停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多元,足見這種非法侵入住宅情節之嚴重,其社會危害性達到了犯罪的程度。(二)被告人冉德俊實施上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在主觀上是故意的,且具有報復的目的。(三)從侵犯的客體上看,被告人冉德俊的行為侵犯了賈宏業一家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冉的行為不僅使賈的商店被迫停止營業,而且賈一家人出入住宅自由的人身權利也受到嚴重限制。
另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冉德俊的行為構成侮辱罪。理由是:(一)被告人冉德俊主觀上有侮辱賈宏業的故意。花圈、靈柩在當地農村被視為一種非常不吉利的東西,人們往往是避而遠之,這一點冉是十分清楚的。但冉為了達到報復賈宏業,詆毀其人格的目的,故意采取在賈的商店門前放靈柩、花圈的手段對賈進行侮辱。(二)被告人冉德俊在客觀上實施了侮辱他人的行為。一是冉德俊公然把靈柩、花圈這些被人視為不祥之物放在賈的門口,使賈在街道這一公共場所當眾出丑,使其人格受到了貶低。二是被告人等人多次在賈的門前大罵,雖是指桑罵槐,沒有明確點出賈的姓名,但圍觀的人都知道罵的對象是賈宏業。冉實施上述行為,雖不是采取暴力手段,但顯然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構成侮辱罪所實施的“其他方法”。(三)被告人實施的上述侮辱行為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靈柩、花圈在賈的門口擱置長達10天之久,不僅嚴重貶低了賈宏業的人格,使賈被迫停業,損失達2000多元,而且給賈宏業一家人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八個全國“防災減災日”,主題是“減少災害風險建設安全城市”, 5月9日至15日為防災減災宣傳周。國家減災委員會為此下發了《國家減災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我校積極開展了豐富多彩的“防災減災宣傳周”系列教育活動,進一步突出今年的宣傳主題,突出了安全工作為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了家庭、學校、社會合力,狠抓了學生安全防范,提高了學生安全自護能力。現將學校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總結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學校防災減災工作的領導管理。
學校在5月初,組織全體教師和學生認真學習了《關于做好2016年防災減災日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應急避險演練”和“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制定了“應急避險演練”和“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方案。
二、廣泛宣傳防災減災知識,開展系列教育活動
1.5月9日,學校召開班主任專題會議,宣傳布置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安排,確保了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2.5月12日,學校“應急避險演練”和“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對校內所有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立即整治(線路老化、周邊拆遷造成的不穩定因素)。
3.5月12日,每班發放一份《安全知識教育》,配合5月13日的防震安全演練,由班主任對學生開展防震自救自護的培訓,重點加強學生的逃生意識和技能訓練。
4.5月13日下午,學校組織全校師生開展了防震安全演練活動。廣播室突然發出警報聲,在學校校長的統一指揮下,教導處迅速組織教師到位,后勤保障人員立即開展營救活動,模擬學校教學樓內感受到震感,各班學生在班主任組織下迅速撤離班級。整個過程,師生有序地從樓梯應急口逃生,迅速到達操場集合。此次防震演練,進一步提高了師生在應急事件中自救、自護的能力,提高了師生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能力。
5.以校信通形式面向全校家長進行防災減災工作的學習宣傳。
三、學校防災減災工作取得效果
1.拓寬了教師和學生安全知識面,增強了安全意識。
2.通過對各種災害避險知識的學習,教師和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有了明顯提高。
3.學校安全管理機制更加完善,教育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全國5.12防災減災日活動總結
5月12日是我國第xx個全國防災減災日,為切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構建安全和諧校園,xx道中學開展了防震減災日系列活動。
學校通過多種渠道,深化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組織一次防震減災日國旗下講話,由王老師就如何防災減災發言。學校給每一位學生發放《防溺水致家長一封信》,要求家長閱讀簽字后,學生把回執帶回學校。全校各班級召開防震減災日主題班會,各班主任帶領學生觀看專題片,加強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災、防地震、防食物中毒、防擁擠踩踏等安全知識,真正使安全知識入腦入心,提升師生安全意識。
組織防震安全疏散演練。5月14日課間操,學校組織了防震安全疏散演練。隨著刺耳的警報聲,演練正式開始,學生們先在教室就地避險,第二次警報聲響起后,各班主任指揮學生從教室撤離,演練過程中學生們貓腰、抱頭、小步、快速有序地撤離教學樓,到學校大門口集合。整個過程中,師生都能做到配合默契,快速有序。通過開展演練活動,進一步提升了師生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快速反應能力、應急處理能力,積累了實戰經驗。
通過開展防震減災日系列活動,對全體師生進行了安全教育再宣傳、再強調,增強了師生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了師生的自我防護能力,構建了安全和諧校園。
全國5.12防災減災日活動總結
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xx個“防災減災日”,我辦積極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防災減災活動,進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力度,提高全社會預防與撲救森林火災的意識和能力,取得明顯成效。現在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我辦對防災減災工作高度重視,積極成立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防災減災活動的組織領導。同時,我辦認真制訂活動方案,對活動的目標任務、步驟、時間等作了明確的要求,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形式多樣,深化宣傳
為加強防災減災活動的宣傳,我辦積極開展“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宣傳活動,提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一是組織開展宣傳進校園活動。在全縣中小學廣泛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二是組織開展宣傳進農村活動,充分利用橫標、標語、宣傳車、電視等廣泛深入地開展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知識、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的宣傳。全縣共拉掛橫標70多條,張貼防火宣傳標語10000多張,防火宣傳資料5000多份,派發《森林防火條例》小冊子3000多本,出動宣傳車6車次,在電臺、電視臺播放森林防火知識60次,進一步加強群眾對森林防火防災減災的認識,促進全民防災減災。
三、強化措施,確保成效
一是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活動期間,我縣開展了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對油庫、彈庫、炸藥庫、煤氣庫、高壓變電站等單位進行排查,以及對與森林防火區內的林農交錯地帶、林區作業點、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兩旁、信號差轉臺等重要設施以及倉庫、居民地等相關的單位部門及個人的森林防火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再三督促他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預防火災發生,減少災害損失。二是突出重點做好野外用火的審批工作,確保我縣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三是立足預防,在安全生產領域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災避災應急演練。
全國5.12防災減災日活動總結
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X個“防災減災日”,5月11日至15日為防災減災宣傳周。自強社區根據《國家減災委員會關于做好20XX年防災減災日的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社區實際積極開展防災減災文化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推進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普及,深入開展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增強廣大居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技能,提高社區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現將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策劃,保證防災減災活動的順利開展
社區十分重視“防災減災日”的工作開展情況,根據上級精神我社區安排社區專職工作者專們負責此次宣傳活動,并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防災減災日”活動方案,做到主題明確,措施適當,方法正確,確保活動有人抓,不脫節。
二、廣泛宣傳社區開展“防災減災日”工作
(1)5月11日,在北關十字拉橫幅,發宣傳資料,使居民認識地震風險,掌握減災技能,讓居民能夠從中引起注意,并獲得相關安全知識,加強居民之間的互相交流與學習,提高認識,共同進步,營造防災減災活動的濃厚氛圍。
(2)5月12日,由社區書記范建敦宣傳防災減災工作安排,進行了主題為《防震減災,保護生命》的主題講座,號召轄區居民做到: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我參與防災減災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認真學習防災減災知識,提高綜合減災能力。積極配合社區的抗災防災演練,防患于未然。防災減災,從個人做起。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安全教育活動氛圍。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意識和安全發展理念,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為保持全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二)培訓目的。通過深刻汲取近年來典型生產安全事故慘痛教訓,警示企業從業人員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提升安全素質和技能,消除僥幸心理,規范操作行為,杜絕“三違”現象。警示企業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從事故教訓中及時找準保護生命的硬措施,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不讓血的教訓重演。
二、主要任務
(一)宣傳計劃
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七進”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七進”活動協調工作機制,組織舉辦安全知識講座、觀看警示教育片、印發安全知識圖冊、樹立示范典型等活動,統籌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七進”等活動,提高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2、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森林草原防滅火等宣傳教育活動。
(1)開展“5·12”防災減災日活動。各企業根據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特點,圍繞今年防災減災日活動主題,組織開展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和避險逃生演練活動,進一步普及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風電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各類災害知識和防范應對技能。
(2)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圍繞今年“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制定有特色、可操作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以社企聯動、媒體聯動方式,組織開展好6月份“安全生產月”和“6·16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
(3)開展“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圍繞今年消防宣傳月活動主題,精心組織開展好消防宣傳月活動,傳播消防安全知識,講好消防安全故事,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維護消防安全,努力營造人人關注消防、人人參與消防的濃厚氛國。
(4)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月活動。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月活動。通過張貼防火命令、懸掛橫幅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倡導“網上祭奠”“家庭追思”等文明新風,引導群眾自覺摒棄上墳燒紙、點燃香燭等傳統不良陋習,讓更多的人關心森林防火、參與森林防火,不斷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和撲火安全避險能力。
(5)開展《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活動。集中組織《安全生產法》學習和警示教育、舉辦法律咨詢日活動、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等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營造安全生產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推動在全社會樹立安全生產法治權威和法治信仰。
3、積極拓展宣傳教育陣地。充分利用文化廣場、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廣告牌、電子屏、視頻廣播、橫幅標語開展宣傳。持續擴大“供銷安監群”和各企業微信公眾號覆蓋面和影響力,堅持宣教內容多樣化、宣教方式多元化、宣傳效應集群化。
(二)培訓計劃
1、培訓時間:2020年5月10日至10月31日。
2、培訓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
(3)工作崗位安全環境、職業危害及危險因素
(4)崗位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5)常見安全隱患整改手冊、重點危險源辨識
(6)自救互救方法和事故應急救援
(7)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使用
(8)有關事故案例
(三)培訓對象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是普及應急安全知識、提高避險自救能力,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最大限度減少社會災害的迫切需要,各企業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做到有計劃、有制度、有經費,確保各項活動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