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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必須具備:⑴具有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⑵事故責任的主體必須有違章行為存在;⑶違章行為和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20.事故責任認定的原則是什么?
答:⑴依法定責的原則;⑵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⑶分析因果關系的原則;⑷全面分析、綜合評斷的原則。
21.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答:主要方法有:⑴根據違章行為認定有無責任;⑵分析因果關系認定責任大小;⑶綜合評斷最后認定責任。
22.對交通事故責任人的處罰有幾種?
答:可分為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兩種。
23.交通事故賠償的原則是什么?
答:⑴過錯賠償原則;⑵以責論賠的原則;⑶特定情況下的無過錯賠償原則。
24.廣義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答:主要包括:⑴制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標準規范,制定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計劃;⑵養護法規;⑶路政管理;⑷交通管理;⑸監控、通信管理;⑹治安管理;⑺進行安全教育。
25.狹義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答:主要包括:⑴對人的管理;⑵對車輛的管理;⑶對高速公路的管理;⑷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26.高速公路的安全設施有哪些?
答:有以下這些:交通標志、防護欄、防眩目設施、防噪聲設施、照明設施等。
27.道路因素對事故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⒈未設計爬坡車道;⒉由于車輛類型間性能差距大;⒊隧道出口的分叉路口也是事故多發地段。⒋隧道出口的彎道;⒌由于受道路施工等方面原因的影響;⒍高速公路由于用地受限制;⒎軟基路段由于地面沉降,使路面起伏不平,極易造成事故。
28.目前,我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哪些不足?
答:存在以下不足:⑴交通安全管理法制不健全;⑵多體制并存;⑶地域分管、地方分割;⑷管理滯后;⑸管理設施開發不足;⑹駕駛員缺乏高速公路行車常識與技術,交通安全意識淺薄;⑺上路運行車輛技術狀況差;⑻交通安全管理機構缺乏管理經驗;⑼不重視事故多發路段的預測;⑽交通安全管理部門不很重視交通事故救護、救援系統的計劃與施工工作。
29.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對策是什么?
答:是:⑴普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知識;⑵加強公路沿線居民的安全教育,杜絕行人交通事故;⑶嚴格把好培訓關,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⑷建立和健全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法制;⑸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隊伍;⑹利用和發展高科技從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30.高速公路常見交通違章有哪些?
答:有:⑴超速行駛;⑵違章掉頭、倒車;⑶違章超車;⑷后車與前車未保持足夠的行車距離;⑸高速公路緊急停車未按規定設警告標志;⑹高速公路上行駛未達到最低限速要求;⑺駕駛員和乘員未系好安全帶;⑻疲勞駕駛。
31.違章治理與事故防范的措施有哪些?
答:有:⑴加強對廣大駕駛員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⑵建立健全各種安全標志;⑶加強交通巡邏檢查;⑷加強事故的統計分析,及時掌握轄區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和特征,有便于及早預防和有針對性地加以治理;⑸根據不同時期的違章特點,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專項治理;⑹加強對違章的檢測與控制;⑺加大對違章的處罰力度;⑻加強對高速公路以及道路設施的監管,行使建議權。
3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對船舶、設施上的人員、航行、停泊和作業有哪些規定?
答:對船舶、設施上的人員的規定:⒈船舶應當按照標準定額配備足夠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員;⒉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無線電報務員話務員以及水上飛機、潛水器的相應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職務證書。其他船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訓練。⒊設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掌握避碰、信號、通信、消防、救生等專業技能的人員。⒋船舶、設施上的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海上交通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障船舶、設施航行、停泊和作業的安全。
對航行、停泊和作業的規定:
2017年交通違法行為扣分標準
一次記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一次記6分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一次記3分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一次記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一次記1分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是什么
發生交通違章行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體的處理交通違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序,包括: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采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注:
1、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對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1)對非本轄區(以直轄市和地、市范圍為界,下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由交通民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
(2)在邊遠、交通不便地區和高速公路上,對非本轄區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上罰款,機動車駕駛員向交通違章行為發生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機動車駕駛員主動提出的。
3、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的,交通民警作出處罰決定后,可以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交通民警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交到所屬單位。單位應當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罰款之日起二日內,將罰款繳付代收機構。
4、對吊扣、吊銷非本地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后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及處罰決定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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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支路破損;成因;對策
中圖分類號:TU528.0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0-0190-01
1.造成支路損壞的主要原因
1.1 地理因素的制約
由于受地理因素的制約,鋪筑高等級公路所需的筑路材料,如路基土、砂、石等材料絕大部分需要從外地采購、運輸,而且調運距離一般都比較遠。而高等級公路在平面設計的選線、定線上為了提高其車輛通行能力,防止公路街道化,又必須和城鎮保持一定距離,這就使一部分高速公路輻射區域內的高速公路支路成為其施工建設期間的通行便道。大量大噸位載重車輛和施工機械頻繁過往的反復碾壓,因而造成一些臨近高速路施工區域的高速公路支路不堪重負,毀壞嚴重。
1.2 高速公路支路自身條件的限制
大部分高速公路支路都是解放初期或時期修建的低等級、低標準的砂石路,有一少部分是20世紀80~90年代期間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采用民辦公助,或多方出資合建進行簡單改造的簡易柏油路,承受荷載和累計當量軸次都比較低,承受不起大批量重載車輛的晝夜不停地反復碾壓,造成損壞也是必然的結果。
1.3 工程施工對高速公路支路的影響
高速公路建設期間,施工單位的運輸車輛為了降低成本,普遍存在超載現象,這對砂石、簡易柏油路面破壞性極大;履帶式的施工機械在一些高速公路支路上隨意行走調動,致使一些路面遭到破壞;加上施工單位將施工中產生的鉆渣、棄土、棄料等建筑垃圾沿高速公路支路路肩隨意傾倒,造成路肩排水不暢,使路面形成大面積的坑塘、翻漿,導致行人和車輛都無法正常通行,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1.4 養護經費緊缺,不能及時修補
由于地方財政投入不足,高速公路支路的養護經費長期捉襟見肘。公路養護管理單位想靠有限的養護費用來修補大面積的坑塘,或者安排其它大、中修工程項目,無疑是難為無米之炊,舉步維艱。所以,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期間造成的高速公路支路破損,養護管理單位想通過修補恢復路況保持暢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和施工單位對高速公路支路的維護也很難顧及。這就勢必造成工程建設中高速公路支路往往養護不及時、不到位,有的甚至失養,最終導致積重難返出現斷路,給當地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并產生不良影響。
2 高速公路支路養護應采取的對策
2.1 交通主管部門應把高速公路建設期間對高速公路支路的影響納入工程項目中,統一規劃和管理。
高速公路工程開工前,工程建設指揮部對施工車輛應規定運輸線路,并對圈定的作為施工便道的高速公路支路撥出專款,對其沿線的橋梁、涵洞、路面進行加固;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建設指揮部要主動和地方公路養護管理單位聯系,采用出資或出力的辦法對施工車輛經過的高速公路支路進行小修維護;工程結束后,交通主管部門要安排經費,并結合地方資金對損壞嚴重的支線路段進行大修改造。這樣,對維護地方的交通安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都具有積極的推進作用。
2.2 公路管理機構要對連接高速公路施工區域的高速公路支路加大路政執法力度。當前,各級政府都深刻地認識到“要想富、先修路”這一道理,因而對于高速公路以及干線公路網絡化工程建設積極性都很高,有的地方還制定出臺了許多為工程提供方便的優惠政策。但這并不能置于國家的法律、法規之外,而應服從于國家有關的政策和法律。所以,在高速公路施工過程中,公路管理機構的路政執法部門要加大對連接施工區域的高速公路支路的路政管理力度,維護路產、路權不受侵害,絕對不能放任不管,聽之任之。
(1)對于施工單位,路政管理部門要主動上門宣講有關的政策、法規。
(2)對高速公路支路的路產、路權以及路損加大檢查力度,最好確定專人對高速公路支路進行巡查。
(3)加大處罰力度。對查出的車輛超載現象、違規調動施工機械、隨意傾倒垃圾等行為,必須要按章處罰,不能含糊。
2.3 公路養護管理單位要主動協調,積極養護
當前,公路管理機構的養護管理單位正處于深化體制改革階段,各級部門都在減員增效,干、支公路實行分級養護,分灶吃飯。在國干、省干線養護和高速公路支路養護經費包干使用的前提下,高速公路支路存在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但是高速公路支路的養護經費非常有限,想安排任何等級的維修計劃都是困難重重。因此公路養護管理單位要摒除消極思想,對由于高速公路建設造成損壞的高速公路支路更應該積極養護、主動協調,積極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地方政府以及施工單位溝通,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強連接施工區域的高速公路支路的養護。對高速公路支路出現的坑塘要及時修補,不能任其損壞,更不能失養、棄養,避免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2.4 各級部門都應高度重視高速公路支路的養護工作
在公路管理工作中,地方交通主管部門要統籌規劃,不能重建輕養,對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造成損壞的高速公路支路要制定好養護規劃,拿出具體措施和資金進行維修和改造。公路養護工作不能重干線輕支線,公路管理機構要發揮職能,主動工作,確保高速公路支路得到及時管養。地方各級政府要抓住機遇,結合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出資、出力維修和改造高速公路支路,不要把公路“管、建、養”看成是管理部門的行業行為,而要當成政府的行為來抓來管。
綜上所述,高速公路支路的破損原因是現實存在的,而養護管理工作的對策還受到使用高速公路支路作為施工便道的建設單位、地方政府、公路行政管理部門等多方面所持態度的制約,加上養護經費有限,造成了一定的難度。但是,我們相信,無論從高速路施工建設需要出發,還是從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長遠目標出發,只要各方本著相互尊重對方利益,本著互利雙贏的原則加強溝通和協調,一定會找到解決因高速路建設施工而造成的高速公路支路破損的最佳解決對策。
參考文獻
[1] 交通部公路司.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S].1998.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速公路,是指經國家公路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并設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設施、管理設施和服務設施,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公路。
第三條凡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乘車人以及進行養護等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未規定的,應當遵守《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牽引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養護等作業人員和專用的機動車不適用前款規定。
實習駕駛員不準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
第五條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應當配備故障車警告標志牌。
第六條規定安裝安全帶的車輛,其駕駛員和前排乘車人必須系安全帶。
第七條機動車行駛中,乘車人不準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
第八條貨運機動車除駕駛室和車廂經核準設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準載人。
二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準載人。
第九條機動車載運危險物品或載物長度和寬度超出車廂,高度超過《條例》規定的,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按指定路線、時間、車道、速度行駛,并須懸掛明顯標志。
第十條高速公路以沿機動車行駛方向左側算起,第一條車道為超車道,第二、第三條和其他車道為行車道。
第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摩托車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標志或者限速路面標記所示時速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志或者標記的規定。
第十二條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起點后,應當盡快將車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
從匝道入口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在加速車道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駛入行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十三條機動車駛離高速公路時,應當按出口預告標志進入與出口相接的車道,減速行駛;從匝道駛離高速公路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入減速車道,然后經匝道駛離。
第十四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時,應當在行車道上行駛。
設計時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二條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設計時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三條車道上行駛。
有四條以上車道的,設計時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二、第三條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設計時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三、第四條車道上或者向右順延的車道上行駛。
摩托車在最右側車道上行駛。
第十五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同一車道的后車與前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行車間距。正常情況下,當行駛時速一百公里時,行車間距為一百米以上;時速七十公里時,行車間距為七十米以上。遇大風、雨、雪、霧天或者路面結冰時,應當減速行駛。
第十六條機動車行駛中需要超越前車或者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確認與要進入的車道前方車輛以及后方來車均有足夠的行車間距后,再駛入需要進入的車道。超車時只允許使用相鄰的車道。駛入超車道的機動車在超車后,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
第十七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準倒車、逆行,不準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轉彎;
(二)不準進行試車和學習駕駛機動車;
(三)不準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停車;
(四)不準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
(五)不準右側超車;
(六)除遇障礙、發生故障等必須停車的情況外,不準隨意停車、停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貨物;
(七)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第十八條機動車行駛中,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上。禁止在行車道上修車。
機動車修復后需返回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行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十九條機動車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離開行車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車時,駕駛員必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行駛方向的后方一百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夜間還須同時開啟示寬燈和尾燈。駕駛員和乘車人必須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緊急停車帶內,并立即報告交通警察。
第二十條除執行緊急勤務的人民警察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車輛。
第二十一條除救援、清障車外,禁止其他車輛拖拽故障車、肇事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救援、清障車必須安裝標志燈具并噴涂明顯的標志。執行救援、清障任務時,須開啟標志燈具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第二十二條在高速公路上進行養護、維修等作業時,應當按照交通部有關高速公路養護工程作業交通控制的規定,實行作業交通安全控制。夜間還須設置紅色示警燈(筒)。作業人員應著安全標志服,戴安全標志帽。作業車輛、機械應當噴涂統一的標志顏色,行駛和作業時均應開啟示警燈。
機動車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當避讓并減速行駛。
第二十三條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設置廣告、宣傳標牌。
第二十四條受嚴重自然災害、惡劣天氣和施工影響以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限制車速、調換車道、暫時中斷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時,必須以交通標志顯示或者公告。確需關閉高速公路時,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共同公告實施。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罰款,可以并處吊扣十二個月駕駛證:
(一)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四)不按規定停車的。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罰款,可以并處吊扣九個月駕駛證:
(一)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的;
(二)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十元罰款,可以并處吊扣六個月駕駛證:
(一)載人不符合規定的;
(二)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載運危險物品或者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
(四)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二十公里以上行駛的;
(五)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規定最低時速行駛的;
(六)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七)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第二十八條除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所列行為和處罰外,對機動車駕駛員的其他違反交通管理行為,依照《條例》處罰規定的上限進行處罰。
第二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辦法的,處二十元罰款或者警告,并責令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離開高速公路。
第三十條對違反交通管理行為的處罰程序,適用公安部有關交通管理處罰程序的規定。
作為一名高速公路收費管理人員來說,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提升個人工作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途徑。所謂科學發展觀就是“用科學的眼光看發展”,高速公路收費行業要想在今后的時代大潮中不斷進步、不斷創新,就必須以科學發展觀來引領我們的工作,緊密結合收費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實際,堅持以人為本,著眼于實際,服務于實際,集中改變廣大收費員的思想觀念,增強在工作中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意識,提升收費站的窗口形象,開創收費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科學發展觀來踐行服務禮儀工作,樹立起為車主,為社會服務的理念。在踐行過程中,堅持按照服務禮儀標準來塑造自己,提高工作熱情,加快辦事效率,服務在車主,努力與車主構建和諧收繳關系,使文明更加符合以人為本,符合科學發展觀的需要。
20__年3月份我站拷貝了全體收費員的錄像資料,尤其以夜間為主。通過錄像資料我們看自身在肢體語言、文明服務、綠色通道車輛的核驗等這些工作是否規范、是否到位,通過此種形式,有效地改進了收費員在文明服務方面存在的毛病。今后我站將繼續利用此方法查找文明服務方面存在的弊端,不斷改進文明服務管理辦法,更好地為司乘人員服務。利用站務會、班務會的形式探討“如何做好文明服務”,并根據站內的工作適時將文明服務的重點、增加的條款等以緊急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不斷強化全體收費人員的文明服務理念,時時將文明服務作為收費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采取現場查、監控查、錄像資料查等多種形式對收費人員的文明服務、肢體語言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根據《收費人員違規違紀處罰標準》進行處罰,通過經濟手段本文加大收費人員對文明服務的重視。
1、樹立高速公路文明服務理念。理念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取向,規范著企業、員工和車戶、社會之間的關系。我們的服務應是在確保安全、暢通、快捷的基礎上,給人一種感覺,我們不單是為收費而微笑,而是通過亮麗的環境、流暢的線型、安全的保障、員工熟練的工作技藝、真誠的微笑,友善的人際關系,勾勒出溫馨、舒暢、滿意的服務,形成“真誠與微笑”的核心服務理念。
2、確立高速公路文明服務的基本主張和定位。服務主張就是告訴消費者服務是什么?高速公路文明服務的主張應是什么呢?我認為應是,安全、快捷、暢通、舒適、公益、人文,使這一服務主張體現出了與其他行業服務的差異性,定位了我們高速公路的文明服務。高速公路的文明服務應是車戶在享受高速公路過程中的一種感覺,全方位、大概念的,告訴車戶你上高速公路行駛是安全的、快捷的、暢通的、舒適的、很講人文關懷的。并由此把這種定位理解為品牌,樹立起高速公路的服務品牌,按照車戶與高速公路接觸的流程,設計我們的服務項目,挖掘不同的服務需求,讓車戶在高速公路上享受到品牌服務的感覺,而絕不是產品銷售型企業的售后服務,是過程中的服務。
3、把握高速公路文明服務的發展趨勢。高速公路的公益性、社會性決定了它的文明服務的內容與形式應是與時俱進、永葆青春的。對于高速公路的文明服務發展趨勢,應將由基礎服務向知識服務轉變。隨著整個社會的服務在遞進、延伸,高速公路建成投入運營后,除了進行基礎設施完善的服務外,應更好的體現出知識服務,如如何讓車輛通行更為快速等;社會對高速公路運營管理的政策、措施等透明程度化要求越來越高,信息、解釋要更快速、到位等。可以說,知識服務未來將是我們行業服務的一個亮點、焦點。將由粗略服務向精細服務轉變。服務質量的好壞、服務水平的高低,并不一定取決于服務的承諾、形式,更多時候是取決于細節。如,微笑服務是我們服務品牌,不同的車戶在繳費時,關注點可能就不一樣,小車更多的是關注微笑服務的真誠性,貨車更多的是關注計重的準確性、相關政策的咨詢。對此,應如何處理,這就要細節的服務。將由單向服務向互動服務轉變。讓社會各個階層參與到高速公路運營管理中來解決服務需求問題,這就是互動,通過投訴、、社會滿意度調查、車戶回訪、網絡發帖等方式的交流,進一步認清自身服務的局限和明確改進方向。將由普遍服務向個性化服務轉變。未來的服務應是改變對車戶一視同仁的服務方式,向個性化服務轉變,這樣才能充分挖掘服務的內涵,使高速公路與社會關系更加密切。也就是說個性化服務講究誠信、親情、親和等含義,服務的感情附加值將越來越高。如,今后定期向社會通報高速公路安全運行情況,定期回訪重要運輸企業和大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