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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加強宣傳,構建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對《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宣傳力度。隨著《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出臺及政府采購行為的不斷規范和完善,結合我縣年初制定的法規宣傳和業務培訓計劃及在財政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上半年,我們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為契機,重點加強了對《會計法》、《新企業會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宣傳和培訓。同時為了擴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影響面,我們還充分利用地方報刊和電視專欄開展宣傳,讓廣大人員熟悉財政法規,增加執行財經法規的自覺性。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法規制度。在加強法規宣傳的同時,我們還狠抓制度建設,擬定了《**縣財政局內部控制制度實施方案》,以健全和完善我局財政監督制度。
(二)開展“小金庫”的清理
按照渝財監督〔**〕13號《關于清理“小金庫”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們擬訂了**縣《關于開展“小金庫”專項清理檢查工作的實施方案》。清理對象為縣、鎮兩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含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主要清理內容為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制度、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或通過虛列支出、資金返還等方式不納入單位財務會計部門統一核算,私存私放的各項資金。目前各單位的清理自查情況表正在收集中。
(三)強化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上半年,我們嚴格按《**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細則》的程序和要求加強了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會計電算化和會計從業資格報名、培訓、考務工作
分別舉辦了兩期會計電算化和一期會計從業資格的報名、培訓及考試工作。其中會計電算化考試報名194人,參加培訓104人,考試合格152人,合格率為78%;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84人,參加培訓55人,合格63人,合格率為75%;在考試中,我們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做到不,保證了考試的質量。
2、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上半年我們受理了106個新證申請,已辦結106個,辦證率為100%;調出從業資格證14個,調入從業資格證18個,變更31人次。
3、會計從業人員資格檢查
上半年,我們對兩個單位開展了《會計法》執法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有兩名出納人員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未持證上崗。對此我們向單位積極宣講了《會計法》和《**市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中會計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的規定,要求單位立即更換符合條件的會計人員從事出納工作。
(四)認真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上半年我們共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5期,其中對企業培訓3期,行政事業單位培訓2期,培訓人員達900余人次。按照財政部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采取分級、分類培訓要求,今年,我們對全縣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采取分別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進行培訓的形式。在培訓的內容上,對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側重于新《企業會計準則-一般業務準則》,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培訓,結合我縣今年啟動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實際,主要側重于“預算會計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及《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等相關業務知識。同時為進一步加強對財政法律法規的宣傳,在培訓中我們貫穿了《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由于準備充分,培訓有針對性,受到參培人員的普遍歡迎。
(五)認真籌備會計知識大賽工作
為了學習宣傳貫徹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在全縣掀起“學準則、用準則”的,按照**市《關于舉辦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的通知》(渝財會函[**]5號)文件精神,我縣正積極著手籌備此項工作。目前我們已組建了專門的機構,明確了具體負責人員,下發了《**縣財政局關于舉辦會計知識大賽的通知》,征訂了大賽輔導用書,要求各單位認真選拔人員參賽,現已有五個隊報名參加我縣舉辦的會計知識大賽。
(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監督,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切實履行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督職能,按照市財政局**年度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的部署,結合當前財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擬重點檢查農業專項資金,主要檢查專項資金的撥付程序、管理、資金使用是否到位等,同時對八個單位的會計信息質量、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進行檢查。上半年,我們主要對一個國有企業和一個城建單位的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會計處理方法不一致、企業所得稅計算不準確、公款私存私放、坐支銷售貨款、會計人員無證上崗、會計核算不規范、違規政府采購、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大額現金支付、會計基礎工作較差等問題,根據檢查情況,我們已對兩個單位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們仍將圍繞科室中心工作,繼續強化財經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強化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認真完成年初工作計劃,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組織好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報名、培訓及考務工作;
(二)完成本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三)認真做好會計知識大賽工作,一是組織全縣會計人員參加第一賽程的網上答題;二是組織第二賽程參賽選手進行新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集中培訓;三是組織**縣會計知識大賽并根據大賽結果選拔成績優異選手到市參賽。
(四)做好會計學會、珠心算協會工作;
一是做好會計學會的換屆工作。今年是我縣會計學會的換屆選舉之年,我們擬以此為契機,清理兩會會員資料,換發、補發兩會會員證,恢復并完善會費征收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學會、協會各項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學會、協會職能。三是進一步支持“珠心算”工作,積極向財政爭取“珠心算”教育經費,增設幾所幼兒園和小學作為“珠心算”試點學校。四是擬于十月份左右在我縣舉辦一次幼兒“珠心算”比賽。
向領導干部宣傳財政法制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講解財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識,認真組織學習了《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行政許可法》等財經法律法規及有關輔導材料,切實增強了局領導班子依法理財的自覺性和依法行政意識。
二、開展財政干部職工法制宣傳教育
我局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有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其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制定工作計劃,規范普法教育工作。年初,根據總體普法規劃、上年普法進展情況和本年工作重點,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計劃,明確要求各科以集中輔導與自學相結合的形式學習相關法律法規。
(二)組織財政干部參加各類法制培訓。一是組織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人員以及專職負責、保密、檔案、安全保衛的工作人員,參加市里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分別對他們進行《行政許可法》、《條例》、《保密法》、《檔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規的培訓,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公務員中開展學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訓:組織全體公務員參加集中培訓,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養。組織了《行政許可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公務員法》集中輔導,全體人員參加,收到良好效果。
(三)辦好法制宣傳櫥窗,創辦法制宣傳刊物。多渠道進行普法宣傳,我局利用宣傳櫥窗、標語專題宣傳《行政許可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公務員法》等法規。創新宣傳形式,著力宣傳《行政許可法》和財經法規,交流法制工作動態,增強全局人員的法制觀念。
(四)通過各種宣傳的形式,提高了財政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準,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能力。特別在今年的“3.20”綜合法制宣傳日,全面發動,大力宣傳,營造和諧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圍,并通過辦板報、宣傳欄、懸掛橫幅等形式,向全局職工宣傳《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行政許可法》、《行政監察法》、《國家賠償法》等法律法規。做到人人知道,個個明白,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
三、面向社會宣傳財經法規
通過財政法制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法人、財務人員及時了解與自己的工作、生產和生活密切相關的財政法律、法規,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
(一)組織人員上街宣傳。結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組織干部職工以展板卡片、等形式宣傳相關法律。開展各種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結合今年我市的“3.20”綜合法制宣傳日,我局在噴泉廣場設置流動宣傳點,通過張貼標語、懸掛橫幅、散發傳單、贈送資料、現場咨詢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宣傳《會計法》、《預算法》、《企業所得稅法》、《憲法》、《政府采購法》、《財政普法讀本》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有效地普及了財經法規。
各鄉鎮:
我區自實行“鄉財鄉用縣監管”體制以來,在各鄉鎮政府的積極配合下,在鄉鎮財政工作人員的努力下,鄉鎮財政管理工作已基本實現了規范化。同時,在實際工作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亟待規范。為切實解決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規范全區鄉鎮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會計工作,保障鄉鎮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加強債權債務管理,建立新增債務的審批制度。
對鄉鎮債權,要組織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確保該回收的債權足額回收;對不屬于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明確主體,從鄉鎮債務中剔除;對屬于項目結算或帳務處理不及時的,要及時進行結算和帳務處理,相應沖減債權債務數額;對確屬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核實數額,并分類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鄉鎮債權債務要全部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嚴禁鄉鎮債務不清或帳外負債。要嚴格控制鄉鎮發生新的債務,實行新增債務的審批程序。鄉鎮計劃向金融機構貸款或向個人借款的,必須書面請示區政府并得到批準,否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貸(借)款。
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盤點固定資產,確保各項資產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固定資產的調出調入,要嚴格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添置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的財產物資必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按照《__區政府采購暫行辦法》的規定程序先審批再購買。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國有和集體資產處置的有關規定,加強固定資產的報廢核銷、轉讓等管理。處置大額固定資產(如土地、房屋、交通工具等),必須在請示區政府并得到批準后方可進行,避免資產處置的盲目性、隨意性和腐敗現象的滋生。
三、加強對收入支出的管理
鄉鎮取得的各項稅收收入及各種預算外收入必須納入鄉鎮財政所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對私設“小金庫”的,一經發現,除全額沒收外,要按有關財政法規嚴肅處理。
鄉鎮要切實貫徹勤儉節約的方針,控制大額公用經費的支出。對一次性數額較大的支出(五千元以上),必須經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審核同意后,再由鄉鎮長審批列支。
近年來,我縣審計機關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實施審計監督工作,為維護財經秩序、保障地方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促進廉政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我縣審計執法環境總體上也是好的,絕大多數單位能夠支持配合審計,及時、全面落實審計決定,認真整改違法違規問題。但也有少數單位法制觀念淡薄,對自身存在的問題缺乏正確的認識,審計決定落實不力,存在不及時落實甚至拒不落實的情況。審計決定是審計監督結果的直接體現,及時全面落實審計決定,是強化審計監督的重要保證。為了更好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審計監督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現就進一步強化審計決定落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要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的監督作用,抓好審計決定的落實。各級政府要從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落實審計決定的重要性。要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支持審計部門依法監督,積極運用審計手段,加強對部門和單位的監管。對審計機關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特別是涉及面廣、處理難度較大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單位認真研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審計處理事項的落實。對延遲執行或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單位及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向監察部門說明情況。政府組織的各項考核評比活動,將注意征求審計部門的意見。
二、要加強培訓與宣傳,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接受審計監督的自覺性。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繼續加大中央兩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培訓、宣傳力度,將有關財經、審計法律法規作為對各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落實審計決定、切實整改問題的自覺性。
三、要認真執行審計機關依法作出的審計決定。審計決定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執法文書,被審計單位如有異議,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沒有異議的,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執行。包括將應繳款項繳入指定賬戶,全面糾正違紀違規問題,健全管理制度,規范財政、財務收支行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并將執行審計決定和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審計機關等。被審計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執行;仍不執行的,審計機關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并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要積極配合,共同促進審計決定及時全面落實。審計決定得到及時全面的落實,需要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監督部門要將審計決定執行情況檢查納入正常監察工作,使監察、審計聯合檢查審計決定落實情況正常化、制度化,形成長效機制,并依法對有關部門配合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政部門對審計機關依法提請暫停撥付與被審計單位違紀違規行為有關的款項、代扣罰沒款等事項,要及時扣繳和清收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稅務機關對審計機關作出被審計單位補繳稅款的決定或移送處理的意見,應當依法足額征收。金融機構對審計機關建議保障貸款資金安全的措施等,應予以支持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要督促下屬單位全面落實審計決定。
五、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審計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審計能力,以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依法作出審計決定。要貫徹“一審二幫三促”的原則,堅持審計處理處罰與規范整改相結合,把促進整改作為審計監督效果的重要檢驗標準。對嚴重違反財政、財務收支規定,屢查屢犯,或者有阻礙審計工作行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要依法從重處罰。對違規問題嚴重又不落實審計決定的單位要實行跟蹤審計制度,直到整改到位為止。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報告要反映其任期內所在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整改存在問題的情況。審計機關還要加大推進審務公開的力度,努力擴大審計影響,提高社會對審計工作和審計處理的認知度。
加強財政支出監督,確保財政資金運行的安全、可靠、準確、高效是提高財政監督質量的關鍵環節,是發揮財政宏觀調控作用的客觀需要。我們把推進財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作為財政改革的重點來抓,加強了重點單位和重點項目的監督檢查,并根據監督檢查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改革財政管理的措施,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縮短資金在途時間,避免資金沉淀,防止擠占、挪用,以適應財政改革的需要和更好的服務于財政中心工作,使財政監督工作在服務財政改革方面有所創新和突破。我們在開展財政監督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制定方案,嚴格監督。制定財政內部監督方案,其方案包括內部監督的具體內容、方法和步驟。監督的預期目的是通過監督方案來實施的。結合財政財務的特點、會計規范管理的要求和以往業務監督經驗,財政內部監督檢查著重從六個方面進行的。即堅持六查六看六有六無。一是查會計賬簿,看記賬是否完整,總賬是否平衡,明細賬是否與總賬相符,有無涂改賬簿、串戶記賬現象;二是查會計憑證,看會計憑證是否合理合法,有無白條支出、虛假發票和內容殘缺不全單據;三是查資金結構,賬實是否相符,看有無違反規定多頭開戶,私設小錢柜,挪用公款現象;四是查會計科目,看是否有變相安排財政支出,巧立名目截留或挪用專項資金,突破預算指標支出等舞弊行為;五是查財政撥款,看是否符合規定的運行程序,有無串戶、跨行、越級撥款;六是查“兩費”(財政業務費和經費)使用情況,看費用報銷是否符合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有無濫發獎金、實物、補貼及用公款消費現象。財政內部控制機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運行是財政內部監督工作開展的保障。
2、對財政預算編制的監督。在總結多年財政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預算的編制、預算的執行、財政收支的管理及其財政資金的分配程序等方面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控制機制,并根據工作實際制定了相應的業務工作職責。監督檢查人員參與財政其他業務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一般預算和部門預算,并對預算編制的程序、方法及其行為實施監督。對各部門報來的預算基數包括人、車、會、話的編制及實際數等進行核查,檢查預算編制行為是否符合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嚴格執行預算編制工作程序,是否有隱瞞、虛報、謊報、漏報預算等問題。將檢查處理決定與預算編制同時進行,這也是監督預算編制最有效的途徑和方法,在節省財力資源,減輕財政負擔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對財政預算執行的監督。日常監督過程中,對財政相關業務部門的預算撥款情況和各單位預算執行進行監督檢查,包括檢查有無
擅自調整預算,挪用預算收入;有無違反規定審批退庫;有無將預算資金轉為賬外資產等。根據撥款進度、經費收支月報參與財務分析,同時,對個別部門反映財務運行困難、公共財產安全和群眾反映較大的問題等進行專項監督檢查。今年結合全區開展財政預算收支執行和專項資金的檢查工作,自治區對部分地區的預算執行情況、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并向相關地區作了信息反饋。
4、預算標準測定。結合監督檢查工作參與了預算標準的測定工作。在保證人員工資的基礎上,對差旅、車輛、電話及會議等公用經費進行了測算。由于20*年推行了新的休假制度和差旅費標準,根據上級財政給予的財力資源與標準提高后存在的差距,結合我區實際,在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基礎上,測定了適合我區的預算標準。
5、參加中央政法補助專項資金規劃的編制,合理安排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下達的通知精神和指標控制數,結合政法部門的實際和財政狀況,編制規劃項目資金,突出重點,把專項資金安排在正常財政經費照顧不到的、急需解決的業務裝備和維修項目上。
6、參加年終行政事業財政決算和企業財務決算工作,對單位預算執行過程中經費指標進行審核。參與決算工作電是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的再次監督檢查。按照實行“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財政只按財政預算指標予以核銷支出,對于超預算部分支出,結轉下年沖減結余或基金。
通過財政監督工作的開展,在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監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們將在總結財政監督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監督范圍,提高監督質量,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本級財政與下級財政資金結算情況、對審計部門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及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力爭有所突破、有所創新,為財政改革服務,為財政中心工作服務。
二、當前我區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面臨的幾個問題
1、做“消防隊”現象普遍,打“預防針”力度不夠。由于財政監督往往偏重于事后監督,使很多違法違規問題都在既成事實后才被發現,從而造成財政、稅收等經濟領域的違法違規現象屢查屢犯,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趨勢。
從我們對違法違規的處理情況看,往往是進行事后監督的結果,但是從檢查出來的問題的具體情況和性質來看,有一些違法違規情況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要充分認識事先預防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日常監管。
2、財政監督的覆蓋范圍仍然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目前財政監督的廣度和深度仍然不夠,其覆蓋范圍不能適應財政經濟發展形勢的要求。
3、財政監督方式尚不規范。長期以來,由于受財政監督職責權限等因素的影響,財政監督工作主要針對財經領域的某些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檢查治理,監督的方式方法比較單一,也不盡規范。從方式上看,表現為專項和突擊性檢查多,日常監督少;從監督環節上看,表現為集中性和非連續性的事后檢查多,事前、事中監督少;從監督內容看,表現為對公共收入檢查多,對公共支出監督少。
4、財政監督和其他經濟監督的關系有待進一步理順。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審計機構監督共同構成完整的經濟監督體系。現在存在的問題是財政監督與其他經濟監督的關系尚未理順,各個經濟監督主體之間的職責分工還不甚明確,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的現象還時有發生。在檢查計劃上不能相互銜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檢查結論上不能相互利用,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財力和時間的浪費,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率降低。
當前財政管理和財政改革的實踐,加上經濟發展不平衡給財政監督工作帶來新的矛盾,給財政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突出表現在對財政管理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從全區范圍來講,在各地發展不平衡的情況下,怎樣把握工作方向性,有效推進工作,值得我們去思考和探索。一是研究探索對財政資金“三性”的監督問題。進一步明確劃分工作職責,建立規范、有序、高效的協調配合機制和長期、穩定的工作機制,提高財政資金的有效性。二是建立有效的財政監督機制問題,進一步使財政監督參與改革、融入管理。三是進一步強化監督手段,加強依法行政和責任追究。四是逐步實現監督對象的過程監控、動態監控、連續監控,真正做到事前審核、事中跟蹤問效、事后檢查,做到信息共享,降低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率,以此帶動財政管理理念、模式、方式的創新。
三、以頒布實施《*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為契機,狠抓落實,不斷強化財政監督工作
為推動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監督,加快我區財政監督的法制建設,借鑒《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兄弟省市的經驗,《*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重視下,經過自治區人大、自冶區法制辦、自治區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大量調查研究,并認真總結近年來在財政監督工作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嚴格立法程序制定產生的。《*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于2005年1月12目自治區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區財政法制建設和財政監督工作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體現了自治區對財政監督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清理整頓財經秩序的決心。也為今后財政監督執法丁作提供了一個準確、客觀的執法尺度和規范化的法律保障。
一是認真組織各級財政部門的領導干部深入學習《*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為核心的財政法律法規,以法律法規來規范、約束、衡量、監督財政管理行為,推動體制、機制和制度的創新,從源頭上堵塞漏洞,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服務水平。
二是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服好務,把《*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全面貫徹到具體的財政工作中去。《*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明確了我區財政監督機構的職責權限、財政監督的對象、內容和程序,規定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辦法和原則。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在具體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確保財政監督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確保財政監督工作的嚴肅性不斷增強。
三是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認真貫徹落實好《*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財政監督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地市、各部門,特別是財政、審計、稅務、物價和社會審計監督機構等經濟監督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在維護經濟秩序和保障財政資金安全與使用效益中的作用,形成監督與管理并重,日常監督管理與專項監督檢查相結合,財政部門的監督與人大、政府其他部門的監督以及社會監督相結合,科學、規范、靈敏、高效的財政監督工作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