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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富介紹說,2004年中國有更多的人被納入到社會保障制度中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超過16300萬人、12300萬人、6800萬人、4300萬人。全年5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規模首次超過1萬億元,其中征繳總收入近5000億元,比上年增加700多億元,是近年來增加最多的;支出4640億元,比上年增加616億元;中央財政補助500多億元,地方財政補助70多億元。與此同時,農墾企業全部納入地方養老保險統籌,企業退休人員普遍調整了基本養老金水平,確保養老金發放首次實現全年當期無拖欠。
據了解,今年社會保障工作的一大重點是在繼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同時,推進制度創新。一方面,按照老中新分開、東中西有別、分年做實的原則,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另一方面,配合事業單位改革,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此外,對于備受關注的農民工社保問題,有望先從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獲得突破,然后在有條件的地方進行農村養老保險試點。
據悉,2004年全國發放基本養老金3077億元,實現年初制訂的全年無拖欠目標。各地還加大了補發工作力度,全年補發歷史拖欠養老金8.15億元,無歷史拖欠省份達到10個。同時,全國各地還保證了醫療、工傷和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及時足額結算與支付,全國共支付基本醫療保險金847億元,工傷保險金31億元,生育保險金18億元。
(一)社保基金資金不足
當前我國社保基金主要來源于中央財政預算撥款、社會保險費等方面。近些年,我國經濟持續健康地發展,社保基金資金管理問題日益受到人們重視,每年財政資金投入社保資金數額也在加大,然而這只局限于政府行政層面,即財政部門的撥款,并沒有從法律高層次上予以規范約束,且中央和個地方財政預算撥款的時間和額度并不固定,波動較大。再者,國有股減持收入是構成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來源之一,但目前劃轉部分國有資產充實社會保險基金的工作至今未能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大量國有企業經營利潤留存于企業,既沒有形成可用的財政實力,也沒有按照規定彌補社會保險基金不足。由于部門利益協調不一致,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單位至今未能就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劃轉社會保險基金的政策形成一致意見,更沒有從法律層面進行規定。最后,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是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的基本來源,但實務操作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如征收主體不統一、征繳比例偏低、征繳措施不力、欠費漏繳現象突出等。此外,由于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是依據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執行,不受法律約束,沒有強制性,實際操作中效果較差。
(二)社保基金管理投資效果不佳
管理投資運營是社保基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這部分資金得到很好的投資營運,社會保險基金基本給付的功能才能夠得到有效的體現。但是實踐證明,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投資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尤其在保值增值這一核心環節。大體上,某些地區社會保險基金賬戶會有結余,但是實際投資收益是不盡如人意的,實際上是呈現出貶值的態勢。從宏觀方面來說,這主要是由于國家政策造成的,按照現有規定,基金投資只能投資于國債,購買較為穩定收益基金等領域,范圍較窄,收益也不高。除此之外,社會統籌基金數額存在嚴重虧空,社會統籌賬戶基金賬戶與個人賬戶基金賬戶并沒有實行真正的獨立分開管理,且存在個人賬戶被挪用盜用的現象,這也是造成個人賬戶空賬運行的局面的原因之一。
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以法律法規明確社保基金的資金來源渠道
制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相關法律法規,有些實踐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保障,即使有些有法律或者部門規章,也顯得滯后,導致現有的社保基金征繳管理存在的問題。建立社會保險預算制度,確保社保基金收支平衡。盡快制定《國有資產劃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二)完善社保基金投入運營機制
建立嚴格的基金運營準入制度,現有的基金營運存在不合理不規范的地方,這也是目前基金管理滯后不完善的原因之一。規范哪些機構可以擁有社保基金運營的資格,完善個人賬戶基金委托管理的相關條款并且規定健全社保基金托管人退出機制。
(三)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
進一步健全社保基金監管協調機制,目前社保基金監管理中的涉及的一些問題是由各部門協調部到位造成的,有的相互重疊,有的是真空狀態,遇到問題互相推諉,形成監管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證監會,銀監會等職能部門應該協調合作,明確各監管主體的職責范圍,必要時能夠形成聯動機制,提高監督管理質量。
(四)加強社保基金監管
完善健全的社保基金監管法律法規,社保基金監管確實存在著一些弊端,制定對應的法律并加以實施,對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有效運行至關重要。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建立嚴格的執法隊伍,完善的基金監管法律體系,這些舉措得以進一步夯實社保基金監管的成果。
(五)適當拓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投資的渠道
關鍵詞 社保基金 監管 健全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1社保基金監管相關原則
1.1依法監管原則
依法監管原則首先是指社保基金監管機構的設立及其職責都必須是由法律明確規定;其次,社保基金監管的對象及其范圍必須由法律明確規定;再次,監管的內容、監管的標準、監管的方式和監管的手段,必須由法律明確規定;最后,因社保基金監管而引發的法律救濟和法律問責機制,也必須由法律明確規定。
1.2獨立監管原則
社保基金直接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能否從形式上到實質上對其實行的公正監管,保護好這份老百姓的“保命錢”,是檢驗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高低的重要標桿,也是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重要事項。而獨立監管正是尋求公正監管的必經之路。獨立監管原則是指社保基金監管機構在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管權限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獨立地行使行政監督權力,而不受其他任何部門、個人和組織的干預,以確保監督的公正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1.3審慎監管原則
審慎監管原則是指監督機構應按照基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三大原則,合理設置有關監督指標,進行評價和預測,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促進管理運營機構自我約束基金運作行為,但同時,又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鼓勵和支持運營機構積極地探索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新領域。監督機構必須進行謹慎監管,謹慎的定論與處理,做到寬嚴適度,創造一個良好的監督管理環境,才能確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而社保基金監管機構的管理重心,應該放在為經辦機構和基金管理服務機構的規范管理和運營創造適度的、市場化的競爭環境,防范經營風險的發生。
1.4透明監管原則
各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壓力逐年增大,這一現實賦予了基金管理者更多的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充分理由。鑒于此,當前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社保基金營運的透明度,使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者、投資者等各方獲得充分的信息,減少因不完全甚至虛假錯誤信息導致的風險和損失十分必要。基金營運機構必須將基金投資的成本、效益及其他重大事項及時向公眾披露,監管機構則著重審查信息披露的真實性。社會保險機構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告社保基金的支付、積累、運營等情況,并通過法規予以明確應由何種機構、通過何種形式,并以何種周期、以何種標準和規則向參保人公布,公布何種信息等關鍵問題,逐步實現社保基金的公平、公開、公正。
2健全社保基金監管的措施
2.1加大社保基金監管的投入
我國社保基金監管賴以建立的法律基礎層次過低,直接導致因違法成本低下而出現大量的擠占、挪用甚至是貪污社保基金的行為,監管力度已不能適應實際需要。國家應加大立法投入,盡快依照憲法制定社保基金監管的基本法律和配套法規,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質問題上,最大程度地整合現有的法律資源并加以合理利用,必定都是能夠得到人民群眾支持和擁護的。
各級行政機關在追求GDP增長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也應當加大對于社保基金監管的行政投入。應當看到促經濟和保民生是有機聯系的整體,促經濟不能以犧牲民生作為代價;而保民生,是為促經濟作必要的準備和重要基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理應成為經濟發展過程中被尊重和被重視的因素,社保基金作為關系民生的重要一環,絕對應當得到政府的重視和更多的投入。
2.2創新社保基金監管的制度
在現有的社保基金監管制度當中,預決算制度和審計制度應當是兩項被期待能夠發揮重要作用的監管措施。通過合理而科學的預決算,可以最大程度地控制社保基金運營過程中的風險;而獨立的審計又可以保證和促進社保基金運營的安全。政府監管是居于主要或者說核心地位的。應當承認,政府所掌握的行政資源對于社保基金監管是非常有幫助的,而且事實上我國大部門地方政府的監管還是得力的。社保基金監管機構實際上是政府的一個機構,它在整個社保基金的運行關系中,地位非常奇特。既負責社保基金征收,又負責社保基金運營,還負責社保基金監管。在這樣的情形下,雖然行政效能和監管效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發揮,但是權力的過度集中以及自我監管的存在使得社保基金運營活動和監管活動的風險非常大。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考慮讓政府更多地從宏觀上對社保基金監管進行控制和引導,從而逐步退出微觀的監管環節,通過設立專門的、專業化的監管機構來負責具體的監管活動。專門監管既不會因為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某些天然的聯系而讓人對其公正性產生懷疑,又能夠通過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來推動社保基金監管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關系到成千上萬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責任十分重大。資本市場的高收益毋庸置疑,但風險也相對較大。從1998年到2003年我國證券市場的年平均收益是6.80,而標準差卻高達21.20。尤其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一個新興市場,仍處在不斷規范的過程中,上市公司尤其是公司治理方面的問題較為突出,股權分置、信息披露不透明、法規不健全、金融工具匱乏等等制度性的缺陷都使得大家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風險問題尤為關注。
那么,社保基金如何才能有效控制投資運作中的風險呢?本文試圖站在投資治理人的角度對此進行簡要分析。事實上,在筆者看來,只要社保基金的治理人堅持從受益人的利益出發、以法規為準繩、建立起科學的風險治理機制,投資風險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首先,社保基金必須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投資理念(InvestmentPhilosophy)其英文本義是投資哲學,哲學是人們的系統化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投資理念本質上指的是投資人對投資目的和投資方法的熟悉。投資理念包含兩個層面,
一是為什么要投資,
二是怎樣投資。
社保基金的性質要求其投資在保證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因此,社保基金進入資本市場首先必須確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在我們看來,其核心可以歸結為十二個字——“安全至上、謹慎投資、長期增值”。
眾所周知,收益和風險是一對孿生兄弟。社保基金作為長期性的戰略投資者,不可能去“追漲殺跌”,而必須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理性投資,耐得住寂寞,著眼于長遠。不能片面地追求高收益,也不能一味地拒絕承受適度風險,社保基金的治理者(受托人)必須根據資金的性質和受益人的偏好確定適度的風險收益目標,在此基礎上努力實現收益穩定下的風險最小化或者是風險預算下的收益最大化。
其次,社保基金需要合適的投資方針和產品。
無論是哪一類社保基金,受托人需要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制定投資方針,投資治理人需要根據投資方針設計產品。在投資方針中,受托人必須為社保基金確立適度的風險收益目標,找到合適的業績基準和跟蹤誤差的目標范圍。
這里必須注重,以往那種只重視絕對收益率的觀念需要改變。社保基金作為資金龐大的機構投資者,必須建立起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通過與基準比較、與同風格類基金比較、考察風險水平和過往業績的一貫性等方法發掘優秀的投資治理人,避免誤入那種只根據歷史回報選擇治理人的“業績陷阱”。
資產配置比例限制也是投資方針中的重要內容。資產配置解決的是資金在股票、債券、現金等不同金融工具上的配置比例問題,國外對收益來源的研究表明,資產配置能夠解釋90以上的投資收益,全國社保基金投資治理暫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治理試行辦法等法規都對社保基金的投資比例進行了嚴格限制,前者確定的股票投資上限是40,后者是20,事實上,社保基金治理人嚴格遵守法定的配置比例能夠有效規避市場的系統性風險。
投資方針明確后,就需要投資治理人為社保基金“量身定做”投資產品。我們認為,產品設計的前提是社保基金的需求,設計社保產品需要充分考慮兩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內部因素,如資金性質、法規合同限制、運行模式、基金收支猜測等;另一方面是外部因素,如投資對象特性、市場情況、投資策略等;在風格特點上,社保產品應該能滿足中長期投資需要,風險介于存款(國債)和股票之間;預期收益高于存款(國債)。
最后,風險控制必須貫穿于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全過程。
關鍵詞:社保基金 投資運營 投資收益
社保基金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戰略的要求,為社保制度的實行而設立的、財政收支管理中以特定來源資金用于指定用途的辦法的資金,是社保制度的物資根本。合理地支配社保基金的經營和投入,促成社保基金和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種資金借貸和證券交易場所的有效整合,是健康完備社保制度,創建和諧社會尤為重要的措施。
一、我國社保的現狀和社保基本運營存在的問題
(一)社保基金的組成和覆蓋狀況低
社保基金是社保制度的物資根本,包含了多種領域。從機能來說,可以分為用于救災,濟貧,扶貧的資金;為保障保險對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由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分別按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繳納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籌集的專項資金;國家立法或政策所規定的為公民普遍提供維持其一定的生活質量,滿足其物質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會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設置和相應的服務所籌集和建立的專項資金;還有社會優撫基金。其中,社會保險基金在我國的社保制度中處于主要位置。國家的社保制度是否健康,表現在很多層面,尤其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的覆蓋狀況是一個尤為重要的基準。最近些年,隨著社會保險體系改良的持續深化和完備,各種基礎社會保險覆蓋人群數量呈增長的勢頭。但全面看來,社保覆蓋面狹小,社會化情況不高依然是要面對的突出問題。
(二)社保基金的豁口很大
我國已經進入老年人口占總人口達到或超過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結構模式。但養老金繳納依然不足,虧欠繳納的資金數目連年上升,養老金的支撥愈來愈困難。失業保險基金、職工醫療花費等都是我國社保基金的支撥名目。基金收繳和支付的嚴重不平衡,對我國社保基金的經營管理影響巨大。
(三)社保基金投資回報率低
社保基金的資本保值增值率是社保基金經營的根本標準。可在我國,因為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種資金借貸和證券交易的場所缺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社保基金大多數用以購入國債或者存進銀行,算上偶爾發生的通貨膨脹,社保基金的投資回報率極低。
(四)社保基金管制體系的不足
地方上用于支付退休收入的基金分散在全國近兩千個社保部門。從中央到省級再到地市及縣級的各個級別社保局,每個部分都存在自己管制方式的社保基金,造就了許多具有共同利益的人們為了共同的目的而集合起來,采取共同行動的社會集團。這種不集中的管理,很大程度加大了資金管制和資金的調度的難度。
二、改善社保基金運營與監管的對策
(一)籌措資金,補足社保基金豁口
我國社保基金的虧損豁口,中央政府要擔負主要責任。解決從橫向平衡原則為依據,以同一時期正在工作的所有人的繳費來支付現在保險收益人開支的制度向社會保險基金在大范圍內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統一征收、統一管理、在屬地范圍內統一調劑使用與個人賬戶相整合的部分基金制中養老保險資金個人賬戶空置問題是政府急需要做的事情之一。此外,同一時間增大參加社保人數,吸收市鎮大量私企的員工,個人經營、個人合伙經營或家庭經營等形式,依法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及農民工人;更要完備農村社保體制的建立,才能籌措到更多的社保資金,并且完備就業相關政策。我國就業當前的現狀,失業人員與應屆畢業生待業人數較高。提升這類人的就業、創業水平,是社保部門工作的必然要求。最后就是增大社保基金的回報率。把資金投入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和利潤高的國企之中。支持國家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能夠從其中收獲高的回報率。同時發展大陸以外地區證券市場的資金投入。
(二)有效配合投資限日
不同的投資途徑所造就的投資限日是不同的, 相同投資途徑造成的不同的資產也有不相同限日。社保基金投入的限期組合應綜合考量。在社保基金投資經營的時候,要采用時間分散化策略。資金投入買進多種時限的資產,讓不同時限的資產有機結合,收獲較高回報率的同時,達到流動性需求的標準。
(三)完備投資區域連合
不同地域和不同國家的投資存在不同的回報率和風險系數。利用不同地域和國家投資連合的方法能夠減少投資風險,并且增加投資的回報率。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域的經濟水平相差較大,這種經濟水平差距為社保基金投資的區域連合提供了便利。另外,也該注意,部分經濟水平較高的國家常常將他們的社會保障基金的一部分投入到外國資本市場,但我國在這些地方還還有一段路要走。因為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需要改善,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專業化管控制度的創立也不是短期可以完成的。所以,社會保障基金的海外投資應該循規蹈矩,穩定的進行推進。
(四)增強對社保基金的監管強度
想要建立更好健全的監督管理體制,就要持續加大監督管理強度,保證資金安全。并要確定監督管理的方向,創立社保資金投資監督管理系統,加強外部的監督管理。這是在體系的建立,財政和經濟工作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預算管理及資金收入支出存儲等等方面都要加強監督,確保社會保障資金投資的穩定運轉,推進社保工作的穩健前行。
創立完備合理的社保信息化管理系統,對社保基金的收繳、支撥、稽查、賬戶經管以及每項數據都做到信息化管理。創建了具備合理的監督管理方法、覆蓋地域廣、分析方式進步的信息化網絡管理平面。經過逐漸的完善,從根源上改變社保老舊管理的方法和方式,對解決反復支撥社會保障資金、私吞社保基金現象有極大遏制,保障社保基金的運用具有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鄧大松.2011 年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報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