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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外特殊教育的起源,國外特殊教育學界有些爭議。有的學者認為1445年是國外特殊教育的元年,這年朝鮮政府選拔10名聰慧的盲人安置在書云館里學習陰陽風水術另一個不同觀點則認為現代意義上的國外特殊教育始于19世紀末,1894年美國傳教士霍爾女士對盲少女金鳳來進行個別教育訓練,并于1898年創辦第一所女盲校。霍爾女士還派老師到中國學習聾教育方法,1909年創辦韓國第一所聾校。韓國特殊教育最初在美國傳教士的努力下,學習參照歐美和中國先進的特殊教育方法。日殖民時期日本對韓國實施殖民化教育,特殊教育也不例外。1913年朝鮮總統府在濟生院設置盲啞部,教育盲人和聾人。濟生院是國外第一個公立特殊教育機構,日殖民時期即使有公立特殊教育機構,國外殘疾人也極少受益。根據記載1916年盲啞部學生共有62人,其中國外學生只有8人,但濟生院盲啞部的師生,為國外特殊教育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1935年李昌浩牧師在平壤設立光明盲啞學校,是國外創辦的第一所特殊教育學校。日殖民時期國外特殊教育學校屈指可數,殘疾人受教育機會也十分渺茫,特殊教育在艱難中求發展。
21949年頒布的《教育法》首次要求地方政府設立特殊教育學校
二戰后的韓國百業待興,李承晚政府要建立民主社會制度,1948年頒布憲法,1949年頒布《教育法》。《教育法》中提出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對象、教育內容以及教育水平,還規定各道要設立一個以上特殊教育學校。但50年代由于朝鮮戰爭,只在濟州島和釜山增設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到了60年代韓國雖然政局穩定,但政府把經濟發展作為國家第一大政策,教育的重點在初等教育和掃盲教育,特殊教育未成為國家和地方政府關心的話題。雖然《憲法》和《教育法》都賦予身心障礙者教育權利,但沒有具體的措施及促進政策,韓國公共特殊教育發展緩慢。而民間宗教人士熱衷于特殊教育,陸續創辦私立特殊教育學校。僅60年代新增設的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有14所,而新增的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只有2所。可以說20世紀五六十年代,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承擔了韓國特殊教育的重擔。
31977年頒布的《特殊教育振興法》標志著韓國特殊教育進入國家化時代
20世紀70年代隨著經濟的復蘇和國力的增強,韓國政府開始關注特殊教育。以1971年在大邱市的普通學校設置特殊班為契機,韓國政府逐漸擴大公共特殊教育。而1977年頒布的《特殊教育振興法》則可視為韓國特殊教育從民間力量為主轉變為國家政府職責為主的重要標志。在特殊教育學界的大力推動下國外政府1977年12月頒布《特殊教育振興法》,1978年頒布其施行令和施行規則。之后多次修訂,其中1994年的修訂最為全面。
3.1《特殊教育振興法》強調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職責《特殊教育振興法》全文共有16條,其宗旨是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教育權益。提出特殊教育的目的在于對特殊教育對象提供生活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使之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特殊教育對象包括視覺障礙、聽覺障礙、精神遲緩、肢體障礙、情緒障礙、言語障礙以及其他身心障礙者。在義務特殊教育方面對國公立和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有所區別,國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實施小學階段義務教育,幼兒園、初中和高中階段實施無償教育*。而私立特殊教育學校僅對小學階段實施無償教育,這也成為《特殊教育振興法》頒布后備受爭議的一個條文。《特殊教育振興法》中明確要求國家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振興特殊教育。在施行令中具體規定,文教部設置特殊教育審議會,審議特殊教育振興相關的重要政策,由文教部的副部長擔任,由15-20名成員組成。施行規則還要求各市、道設置特殊教育對象鑒定委員會,主要負責鑒定身心障礙程度以及教育安置。除了頒布專門的特殊教育法律外,韓國政府出臺專門政策振興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振興法》出臺后的十年國外特殊教育取得了三方面可喜的成果。
(1)出臺國家層面的特殊教育振興計劃。第四次經濟開發5年計劃(1977-1981年)中專門提出強化特殊兒童教育的計劃,這個計劃是真正從國家層面擬定的特殊教育振興計劃。計劃中提出在未設置特殊教育學校的市郡,新增設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殊班。為緩解私立特殊教育學校的運營困難,逐漸擴大政府財政補助。
(2)大力發展特殊班,擴大身心障礙學生公共教育機會。韓國政府主要通過大幅度增設普通學校特殊班,發展公共特殊教育。1971年韓國只有1個特殊班,到1976年增加至350個,1986年猛增至2260個。80年代隨著特殊班數量的增多,60%以上的身心障礙兒童在特殊班接受公共特殊教育。
(3)修訂《特殊教育振興法》,促使國公立和私立特殊教育學校學生享有相同權益。根據《特殊教育振興法》的規定,私立特殊教育學校在校生只能享受小學階段的無償教育。民眾和學者對此深感不滿,要求修訂相關內容。1987年對《特殊教育振興法》中的義務教育相關條文進行修訂,至此無論就讀國公立特殊教育學校還是私立特殊教育學校都能接受無償特殊教育。
3.2全面修訂《特殊教育振興法》強調“適當而均等”的特殊教育在《特殊教育振興法》的推動下,韓國政府大幅度擴大了障礙學生的公共教育機會,但也出現特殊教育發展不均衡和質量不樂觀的現象。中重度障礙兒童入學率不高,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殊班過于集中在小學和初中階段,學前、高中和大學階段特殊教育發展不理想。1994年全面修訂的《特殊教育振興法》以提供適當而均等的特殊教育為目的,促進特殊教育均衡發展,還首次提出個別化教育計劃和融合教育的具體規定,使特殊教育從重數量向重質量發展。1994年的修訂雖然延續《特殊教育振興法》的名稱,但其目的及具體內容發生較大變化。全面修訂的《特殊教育振興法》最大的亮點在于五個方面。
(1)特殊教育概念的變化。1977年的《特殊教育振興法》中的特殊教育是狹義概念,認為特殊教育是“采用盲文、手勢語和身體輔具進行的教育”。1994年重新定義特殊教育,強調特殊教育要采用適合特殊教育對象特性的課程、教育方法和教育媒體,實施學科教育、治療教育、職業教育。
(2)義務特殊教育范圍的擴大。義務特殊教育的范圍從小學擴大到初中階段,幼兒園和高中階段實施無償特殊教育。
(3)規定特殊教育對象的鑒定及安置流程。障礙類型在原有的視覺障礙、聽覺障礙、精神遲緩、肢體障礙、情緒障礙、言語障礙等其他身心障礙基礎上,增加學習障礙,并將自閉癥納入情緒障礙。但并不是具有上述障礙就是特殊教育對象,特殊教育對象是因這些障礙,被鑒定為需要特殊教育的人。修訂法中規定特殊教育對象的鑒定及安置流程,高中以下的特殊教育對象由教育監根據審查委員會的審議進行鑒定,并指定適合的安置學校。教育安置綜合考慮特殊教育對象的障礙程度、能力及居住地,并參考監護人的意見。
(4)特殊教育形式的多樣化。1994年修訂中提出多樣化的特殊教育形式,包括巡回教育、融合教育*、個別化教育、治療教育。首次在法律條文中提出融合教育概念,“特殊教育對象在普通學校就讀或者特殊教育機構的在校生參與部分普通學校課程稱為融合教育”。為了有效落實個別化教育,還要求為每個特殊教育對象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這是第一次以法律用語規定個別化教育計劃的擬訂和實施。
(5)保障特殊教育對象及監護人的權力。在修訂法第25條專門規定特殊教育對象及監護人的權力。特殊教育對象及監護人對鑒定和教育安置有異議,可以向審查委員會提出再審申請,而審查委員會在接到申請30天內把重審結果通報申請人。1994年全面修訂《特殊教育振興法》后,韓國政府通過兩次專門的“特殊教育5年發展計劃”,提升特殊教育質量。韓國政府首先通過加強特教師資培養體系,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化水平。為改善融合教育質量在普通學校教師培訓中開設特殊教育相關課程,2007年該比率達到79.9%。除外還逐年增加特殊教育財政預算,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特殊教育財政預算1998年占教育預算1.9%,2007年計劃提高到3%以上。實際完成情況各地區不均衡,如釜山增加到2.7%,仁川增加到4.4%。為解決學前特殊教育和高等特殊教育發展滯后的問題,1998年至2007年之間逐漸擴大身心障礙者早期教育和高等教育機會。普通幼兒園特殊班數量從5個增加至1414個。招收身心障礙學生的大學也從1996年的20所增加到80所。
42007年頒布的《特殊教育法》開啟“融合、生涯、支援”為核心的韓國特殊教育時代
進入21世紀隨著韓國特殊教育理念和思想的革新,特別是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權益意識增強,頒布30年的《特殊教育振興法》面臨新的挑戰。《特殊教育振興法》主要涉及初、中等特殊教育,在障礙嬰幼兒早期教育、障礙者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極少涉及。學者和家長認為《特殊教育振興法》不夠具體明確,不能有效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2007年韓國政府廢止《特殊教育振興法》,頒布新的《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把韓國特殊教育引向促進融合、關注生涯、提供支援的特殊教育時代。《特殊教育法》共有38條129項條文,比1994年多10條55項,條文更加具體,具有可操作性。
4.1重新定義“融合教育”概念1994年的《特殊教育振興法》把特殊教育學校學生部分參與普通學校課程也納入融合教育范疇,在《特殊教育法》中重新定義融合教育,提出融合教育是“不受障礙類型和程度限制,特殊教育對象在普通學校與同齡人一起接受滿足個別教育需求的適當的教育。從此新定義下的融合教育迅速發展,成為韓國特殊教育主流。根據2012年特殊教育年度報告書,6707所普通學校設有14562個全日制融合班級,實施完全融合教育。1994年以前特殊班以分離式教育為主,1994年《特殊教育振興法》修訂之后逐漸轉變為部分時間融合教育,2007年以后大部分特殊班采用部分時間融合教育。為了保證融合教育質量,在《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令中具體規定融合教育支援措施。有障礙學生的普通學校即使沒有特殊班,學校也應為障礙學生擬定融合教育計劃,本地區的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為普通學校融合教育提供巡回服務,要保證每個學生每學年150課時。4.2提出貫穿身心障礙者生涯的特殊教育體系《特殊教育法》共有6章,其中第四章主要闡述嬰幼兒、初、中等特殊教育,第五章則重點闡述障礙者高等教育和終身教育,這為韓國身心障礙者生涯教育體系奠定法律基礎。身心障礙者義務特殊教育范圍擴大到15年(3-17歲),實施幼兒園到高中階段特殊義務教育,對未滿3歲障礙嬰兒和特殊教育學校專攻科階段學生提供免費教育。為促進身心障礙者的高等教育和終身教育,《特殊教育法》專門用6個條文規定相應內容,要求大學應設置特別支援委員會專門負責障礙大學生相關事宜,為障礙大學生提供人力支援和輔具支援。21世紀終身教育備受韓國民眾的關注,為了促進身心障礙者終身教育,《特殊教育法》規定開設專門的障礙者終身教育課程,擴大障礙者終身教育機會。
4.3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有效推行提供法律保障在第二次特殊教育發展綜合計劃(2003-2007年)中,曾規劃推廣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支援安置在家庭、醫院以及普通班級的特殊教育對象,但因沒有法律依據,沒有得到實質性發展。《特殊者教育法》中明確要求設置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其主要任務是早期發現、診斷評估、信息管理、特殊教育研修、支援學習教學活動、支援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巡回教育等。1994年《特殊教育振興法》中提出治療教育,在《特殊教育法》中轉變為治療支援,作為特殊教育相關服務的一種。從此治療教育從教育活動轉變為有專門治療師提供的治療支援。在之后頒布的施行令再次強調治療支援包括物理治療、作業治療、言語治療、聽力治療、心理行為治療等,治療支援的提供者應獲得“醫療技師法”或“資格基本法”規定的國家認可資格證。特殊教育對象需要治療支援,但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無法提供時,教育長或教育監聯系障礙福利機構提供治療支援。2008年,韓國政府頒布第三次“特殊教育發展5年計劃(2008-2012年)”,這是《特殊教育法》頒布后的第一個特殊教育發展計劃。第三次特殊教育5年計劃最大的成果是實現幼兒園到高中階段的義務特殊教育和障礙嬰兒以及專科階段學生的無償特殊教育。正在進行中的第四次“特殊教育發展5年計劃(2013-2017年)”,其宗旨是提供能夠實現夢想和才能的適當特殊教育,促進障礙學生主動參與社會。根據韓國教育部頒布的2014年特殊教育年度報告書,2014年就讀普通學校特殊班級和全日制普通班級的障礙學生共有61451人,其中就讀全日制普通班級的障礙學生占25.5%,74.5%的障礙學生在特殊班級接受部分時間融合教育。2007年以后,有了法律保障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數量持續增長,到2013年韓國共有201個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安排人員1432名[35],包括特殊教育教師、康復教師、治療師、輔助人員等。近幾年韓國障礙者的高等教育和終身教育也有長足的發展,2014年高中畢業的障礙學生共有6991人,升學率為46.4%,其中66%的障礙學生升入專攻科,16%升入專科大學,還有18%升入本科大學[36]。為了支援障礙大學生順利完成專業學習,投入39億韓元用于輔助人員的聘用。2014年承擔障礙者終身教育課程的機構(包括夜校、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特殊教育學校等)共有209個,財政預算達到28億韓元。
5結語
在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堅持新的教學理念和新課改實施的環境下,越來越讓我們懂得德育工作在一個學校的重要性,德育乃教育之首,那在我們特殊教育學校,怎么樣把教育之首——德育,抓到實處呢?憑口號?憑裝裝樣子??……不,這些都不能適應現在的聾啞孩子和智力損傷的孩子那獲取外界知識和信息的渴求欲望了。所以我們要把德育工作做仔細,做準確,必須以德育工作實效性和不厭其煩為工作準則,讓我們漣水縣特殊教育學校的師生健康向上發展,努力把這一群特殊的孩子培養成積極向上、朝氣蓬勃的好學生,為學生將來成為殘而有為、受社會歡迎的社會人打下良好而又堅實的基礎。
本著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從以下幾點著手:
一、指導思想
切實落實《義務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積極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加強我校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主線,以行為規范養成教育為基礎,以班集體建設為重點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對新的形勢,針對特殊教育學校各類少年、兒童的個性特點和身心發展的需求開展教育活動,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培養健全人格。
二、工作思路
1、確立一種意識:以學生為主體。
2、抓住三條主線:班級管理,養成教育,安全教育。
三、工作內容
1、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各項工作。
在學校的整個工作過程中,需要學校各部門、各位教職員工積極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組將以積極、熱情、認真的態度接受各項工作,并盡德育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務。
2、繼續做好學校的常規管理
繼續不斷完善學校的寢室、教室、包干區的評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學化、規范化、透明化,真正體現評比制定表揚先進,鞭策后者的目的,通過各項工作的評比來促使形成全校班級之間進行互相的競爭,形成良好的你追我趕的良好局面,同時促進良好校風的形成。
3、根據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組將始終把學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組將配合學校認真做好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時刻強調學生安全意識,做到安全工作時時講,時時做的原則。積極檢查安全存在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德育組將會把安全工作視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7、認真組織并開展好每一次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得到充分的認識、成長和鍛煉。
(1)、在校園內大力開展“行軍禮”活動。切實提高師生之間乃至于與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禮貌的習慣。
(2)、開展“一枝筆”隨身帶的活動。發揮學生寫的功能,當在校園內遇到陌生人的時候,學生可以拿出筆來禮貌的詢問來者:請問您找誰?……這樣既可以鍛煉學生的寫話能力,也可以感動來者,使來客有種賓至如歸的感覺。
(3)、養成“輕敲門”的好習慣。學生因為聽力損傷,敲門時往往不能顧及到常人是有聽力的這一客觀事實,敲門聲音會很大,不但影響其他辦公室的工作,還給門帶來一定的損壞,再說“輕敲門”也是一種禮貌,即使有急事也使自己不亂于方寸之中,學生如此,教工更應如此。大家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共同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們學校的人文環境。
(4)、讓“尊師長”的好風尚在我們校園內蔚然成風。
(5)、繼續開展“愛同學”的活動。讓大同學幫助小同學的好習慣屆屆相傳。
(6)、開展“祭掃烈士”的愛國教育活動。
(7)、開展“助殘日”的慶祝活動。
(8)、開展“六、一”兒童節的慶祝活動。
花點時間讀書,那是智慧的基礎;花點時間思考,那是力量的源泉;花點時間觀察,那是認識世界之路;花點時間對殘疾孩子微笑,那是靈魂的音樂。
生活中,幸福既是物質生活的概念,又是精神生活的概念;既是享受的概念,又是創造的概念。而我卻以自己能在特殊教育這片芳草地里,永遠的耕耘而樂此不疲為幸福,這才是我追求幸福的完整的概念。
關鍵詞: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
一、特殊教育職業教師專業化內涵
對特殊教育職業教師專業化內涵的理解應把握以下幾點:第一,專業化是社會學的一個概念,其含義是指一個普通職業群體在一定時期內,逐漸符合專業標準,成為專門職業并獲得相應的專業地位的過程。第二,教師專業化是指教師在整個專業生涯中,通過終身專業訓練,習得教育專業知識技能,實施專業自主,表現專業道德,并逐步提高自身從教素質,成為一個良好的專業工作者的成長過程。第三,教師職業是一種培養人的精神活動,具有復雜性、靈活性、創造性、長期性和長效性等基本特點。這些本質特點決定了從事教育職業的人,必須經過專門訓練,在專業道德、專業知識、技術和技能方面達到教師專業資格法定標準,成為專門人員,才能從事教師職業。所以,教師職業被視為一種專門職業,至少應是一種正在成熟過程中的準專業。第四,特殊教育則是以殘疾兒童少年作為教育對象的一種培養人的活動,較普通教育更為復雜。要求從事特殊教育的教師,不僅要掌握普通教師所必備的基礎知識、技術和技能,還要掌握殘疾學生身體、心理教學訓練方法,以及醫學、康復、保健、社會等方面的知識,并具有對殘疾學生身心缺陷進行診斷、評價及教育的能力。也就是說,特殊教育職業是一個對教師專業化要求更高的專門職業。
二、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現狀分析
(一)特殊教育專職體育教師嚴重短缺
殘疾問題,是世界性問題,據資料顯示,全世界每4個人中就有一個不同程度的殘疾問題,而目前我國各類殘疾人共有6 000多萬,約占全國總人口的5%,平均每5個家庭中就有一個家庭有殘疾人,其中男性占50.03%,女性占49.97%。符合九年義務教育年齡階段的殘疾兒童約750萬人,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約70多萬人。可見,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任重道遠,今后要有大量的殘疾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需要眾多的特殊教育體育教師。抽樣調查:安徽省特殊教育學校共有206個教學班級,平均每所學校有13.73個教學班級,共有20位專職體育教師,平均每所學校只有1.33位專職體育教師,每位專職教師平均要完成10.30個班級的教學任務,已遠遠超過《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小學體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規定的“每6個教學班配備1名體育教師”的規定,而專職體育教師僅占體育教師總數的51.28%,另外還有20%的學校沒有專職體育教師,存在著相當數量的兼職體育教師,占體育教師總數的48.72%,可見特殊教育學校專職體育教師嚴重短缺。
(二)特殊教育體育教師職稱學歷偏低
在所調查的特殊教育體育教師中,具有中師學歷的教師占10.34%,具有大專學歷的教師占68.97%,具有本科學歷的教師占20.69%,沒有特師學歷和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教師。在上述統計數據中,有相當部分的教師是由原來的中師或大專學歷經過函授或自考獲得大專或本科學歷的,可見特殊教育體育教師的學歷普遍偏低。在所調查的特殊教育體育教師中,初級職稱的教師占34.48%,中級職稱的教師占62.07%,高級職稱的教師僅占3.45%,沒有特級教師。顯然,具有高級職稱教師的比例偏低,這充分說明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職稱結構不合理。
(三)特殊教育體育教師職業認識偏差
特殊教育體育教師隊伍思想素質的優劣,會直接影響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而造成思想素質、工作態度不容樂觀的各種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首先,高校畢業生不愿到經濟落后、交通不便、生活艱苦、待遇偏低的農村和偏遠地區。其次,大部分體育教師是兼職的,沒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從事特殊教育體育工作非常吃力,在教育中又得不到專業化的繼續教育,總認為是臨時的,專業化思想不鞏固。第三,從對特殊教育體育教師的交談和問卷調查中發現,特殊教育不僅是身體的勞累,更多的是心理壓力較大,結果有54.5%的教師對從事特殊教育持“不樂意”的態度,嚴重阻礙了特殊教育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
(四)特殊教育體育教師業務能力不強
特殊教育是一門有別于普通教育的學科,它對特殊體育教師的專業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殘疾學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有一定的缺陷,這就要求特殊教育體育教師,既要具備扎實的特殊教育體育專業知識、技術和技能,還要掌握必備的特殊教育心理學、教育學、肢體語言等。據調查,我國開設特殊教育體育專業的師范院校較少,培養的教師不僅不能滿足數量上的要求,而且教學工作能力較差,直接影響著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學質量和群體活動的開展,嚴重制約了殘疾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和社會適應能力的提高。
三、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策略
(一)政府重視體育教師隊伍建設
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是關系到殘疾學生身心健康、體育教育事業成敗的關鍵。要辦好特殊體育教育,首先要有一支數量充足、高素質、高層次、高水平的特殊教育體育教師隊伍。因此,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必須進一步提高對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建設的認識水平和重視程度。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制定有利于特殊教育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的政策法規,提高教師的政治地位及福利待遇,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師管理規章制度,才能加快特殊教育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步伐。
(二)合理安排體育教師崗前培訓
一要建立完善的教師招聘制度,不斷使教師結構趨于合理。學校在引進教師時,一定要從發展的角度選拔人才,盡量引進受過特殊體育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真才實學的體育教育人才,充實到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中來,加強學校的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及科研力度。
二要建立完善的崗前培訓制度。教師在職培訓是提高教師專業素質和教學能力的重要途徑之一,是一項具有長期性、根本性、戰略性的任務。一般來說,被招聘的教師多數是大學畢業生,他們具備基本理論知識,缺乏教學實踐,如果不進行崗前培訓就很難適應工作。尤其對特殊教育來說,那些剛畢業的青年教師面臨的困難更大,他們不僅缺乏教育教學實際經驗,而且面對的是有較大差別的殘疾兒童,常常看到他們在體育教學中一籌莫展。因此,建立完善的崗前培訓制度,是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
(三)拓寬體育教師隊伍培養渠道
1.在普通高等師范院校中培養特殊教育體育教師。多年以來,我國普通高師院校都設立了體育教育專業,是培養體育教師的最佳體制和渠道,承擔著培養各類學校體育教師的重要任務。通過高師院校體育教育專業培養特殊教育體育教師,將是解決我國目前特殊教育體育教師短缺現狀的最佳舉措。
2.在體育院系中培養特殊教育體育教師。目前,我國高等體育學院學科門類齊全、教師力量雄厚、辦學條件優越,具備培養特殊教育專職體育教師的能力。
3.在教育學院中培養特殊教育體育教師。近年來,各省、市教育學院設有體育教育專業,在職特殊教育體育教師可根據個人學歷、層次需求選擇不同的學習進修方式,是解決目前我國特殊教育體育教師短缺、職稱學歷偏低、業務能力較差的有效渠道。
(四)實行體育教師資格制度
在教育部頒發的《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資格條件》中明確要求,要實行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制度,實行雙證書制度(普通教師資格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是教育系統內的一項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培養造就大批優秀人才的治本之策。這將有力促使特殊教育師范院校畢業生、有志于特殊體育教育事業的社會人士,能盡快拿到進入特殊教育行列的“通行證”。
四、結語
實現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是21世紀我國體育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必然趨勢。在教師隊伍專業化理論指導下,全面分析了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現狀,提出了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發展策略。只有政府主管部門重視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培訓制度;拓寬特殊教育體育教師培養渠道;大力推行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資格認定制度,才能加快特殊教育學校體育教師隊伍專業化的發展。
參考文獻:
特殊教育學校從傳統的教育模式向教育與康復相結合的模式轉變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因此,在開展言語-語言康復上會面臨以下問題。
(一)康復介入較遲,導致康復效果不明顯。
特殊兒童父母缺乏早期言語-語言干預意識和學前特殊教育發展的滯后性使得特殊兒童入學年齡偏大,錯過言語-語言干預的最佳年齡導致干預效果不明顯。有研究指出,語言干預訓練對語言發育不良兒童有效果,年齡越小,效果越好;療程越長,效果越穩定。當前我國的學前特殊教育還處在初級階段,一項對江蘇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發展現狀的調查研究發現,大部分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前班都是近幾年里創辦的。在這些學前班任教的老師中,真正了解特殊兒童身心發展特點,懂得特殊兒童教育知識和技能的專業教師非常欠缺,大部分班級沒有合適的教材,教學活動安排也不夠科學合理。
(二)言語-語言康復資源的缺乏。
無論是特殊兒童的言語-語言康復還是其他的類型的康復都是一項高消費的教育活動,它需要外部資源和內部資源提供支持,其中外部資源包括干預的場所和干預設備,內部資源包括言語-語言干預課程及專業的干預教師。
1.康復場所和資金的缺乏。
外部的硬件設施是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言語-語言康復的基本條件,特殊教育學校干預中心以及干預設備的不完善會直接影響到言語-語言康復的成效。特殊兒童言語-語言康復的場所具有嚴格的要求。特殊學校的康復用房具有特殊性,主要體現在:對象的特殊性、干預訓練的階段性和特定康復器材的配置等;同時,言語-語言干預中需要借助一些現代化的設備,這些設備價格比較昂貴,特殊教育學校資金的短缺使得無法為言語-語言干預提供設備,這些條件都限制了特殊學校開展言語-語言康復。
2.缺乏標準的言語-語言康復課程指導。
2007年教育部出臺了盲校、聾校和培智學校三所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一些亮點引起了研究者的關注。其中在課程內容上,既注意課程門類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大體一致,又注意根據殘障學生的身心特點和特殊需要增設專門課程,但方案并未對各類障礙的康復提供詳細的課程指導。有研究者指出,目前各培智學校普遍缺乏明確的、系統的語言康復內容。現今培智學生的語言康復內容一般照搬或截選語文課程內容,語言康復內容普遍缺少內在連續性,且內容的編排體現不出“康復與教育結合”的語言康復思想。
3.專業化的言語-語言康復教師短缺。
隨著社會的發展,康復對象范圍的擴大,言語康復需求和康復人才缺口的矛盾日益突出,專業的康復教師的缺乏是制約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言語-語言康復的重要因素。面對言語障礙人群這個龐大的群體,我國從事言聽康復的人員僅0.45萬。當前我國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程度還不高,據教育部2007年對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接受特殊教育培訓的統計數據顯示,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中,只有18976位教師接受過特殊教育專業的培訓,僅占54%。有研究者認為,我國當前對言語-語言治療師的培養工作重視不夠,我國語言治療師的培養起步較晚,開始于醫療院校的康復專業發展到一些高校建立言語聽力學專業。
(三)特殊兒童父母對言語-語言康復技能的缺乏。
家庭是特殊兒童成長的第一環境,父母的態度和對康復訓練的支持程度會影響到特殊兒童康復的效果。有研究者通過個案研究指出,應把訓練貫穿于日常生活中去,保證患兒在家庭中得到長期系統合理的科學的訓練與治療,家長做功能訓練,患兒容易配合,更易取得較好的效果。我國目前的現狀是,在西部地區,專業人員對家庭定期培訓或入戶指導的條件不具備,在多數地方即使設有專門進行家庭指導的人員,但因缺乏系統的專業培訓,指導水平不高,存在概念不清、內容局限、方法僵化以及工作思路刻板等問題。
二、培智學校言語-語言康復未來展望
教育和康復相結合已成為當前特殊教育的發展趨勢,同時,對特殊教育學校提出了新的挑戰,特殊教育學校可以通過完善幾個方面的建設來實現轉型。
(一)在政策層面上,落實東西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政策。
自我國實施“東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西部貧困地區學校工程”以來,普通中小學校的對口支援工作已經落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殊教育是一項高投入的教育,它是與經濟發展狀況緊密相連的,東部地區的特殊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康復技術上都已達到成熟。在未來的特殊教育發展模式中可以通過落實國家的東西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政策,加強東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的聯系,東部地區為西部地區提供選派教師和管理人員到貧困地區任教、任職,幫助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同時,西部地區的學校支持特殊教育教師到東部地區進行進修,共同努力促進西部地區特殊教育的發展。
(二)完善學校康復中心的建設。
康復中心是特殊學校進行康復訓練的重要場所,康復中心的設備完善與否直接影響到康復活動的開展以及康復的成效。康復中心建設是進行特殊學校進行康復活動的前提和基礎。首先,完善康復中心的言語-語言康復的儀器、輔助工具、教具等是康復必備的條件。其次,康復課程、教材、診斷評估測量工具、圖書等是進行康復的軟件設施。第三,是對中心科學的管理機制,康復中心的正常運作需要專業人員進行科學規范的管理,中心的儀器保護、操作程序、注意事項等等都需要有嚴格的規定。
(三)加強與醫院或高效的合作。
特殊教育學校中的康復是借鑒醫學領域的康復理念,醫學領域中無論是在理論還是在實際操作上發展都已成熟,因此,特殊學校加強與醫院的合作能夠獲得專業的言語-語言治療師的指導,同時也可以改善教育與康復割裂的局面。另外,在一些高校已開展了關于聽力障礙兒童語言康復的專業,加強與高校的和做能夠獲得專業人員的理論及操作指導,同時,高校開展的語言康復是從教育訓練的角度起步,因此,特殊教育教師在學習的過程中更能結合自己的教育經驗去找到合適的語言康復方式。
(四)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師參與培訓。
當前,我國還尚未建立語言治療師的資格認證制度,相應的培訓機構也還正在發展之中,語言康復師的短缺與需求的矛盾在近期內還會繼續存在。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特殊教育的資金支持,開展了各類特殊教育教師的培訓。學校要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師積極參加培訓,在學習理論知識的同時借鑒其他學校康復的經驗。同時,對于特殊教育教師的培訓機構以從教師的實際出發,既要注重對特殊教育教師理論知識也要兼顧教師的操作技能,在未來的特殊教育教師培養中應向“雙師型”的轉型,既具有基本的教學能力,又具備康復訓練技能;既掌握教育學相關知識,又了解多種特殊兒童康復知識。
(五)開展家校合作的康復模式。
途徑;現實困境
〔中圖分類號〕 G76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0463(2012)
24—0016—02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教師現已成為一種專門化職業,具有自身的理想追求和理論指導,具有自覺的職業規范和成熟的技能技巧,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立性。當前,師資專業化已成為特殊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教師專業化的觀念已成為社會共識。
一、教師專業化的內涵
教師專業化是指“教師在整個職業生涯中,通過專門訓練和終身學習,逐步習得教育專業的知識與技能并在教育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的從教素質,從而成為一名合格的專業教育工作者的過程”,“德”與“能”兩個核心指標構成了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內涵。它包含雙層意義:既指教師個體通過職前培養,從一名新手逐漸成長為具備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專業態度的成熟教師及其可持續的專業發展過程,也指教師職業整體從非專業職業、準專業職業向專業性質轉變的過程。教師專業化是“學科性”與“教育性”,“學術性”與“師范性”,“學科專業職能”與“教育專業職能”的統一。
二、特殊教育教師職業特點和專業發展現實困境
(一) 特殊教育教師職業特點
特殊教育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職業,它既需要多元的專業技術,更需要高度的專業精神。特殊教育學校教育對象的特殊性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教師隊伍構成的復雜性,也決定了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職業特點。職業素質要求的高標準、多樣化是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職業的最大特點。
1.教師是特殊教育需要的診斷者、評估者。教師要開展特殊需要教學,首先要對特殊兒童進行一系列的生理、心理和教育診斷,以了解特殊需要的原因、程度和時間等,然后根據診斷做出階段性的評估結論。在此基礎上,針對學生的個別差異決定具體的教學措施。教師作為學生特殊教育需要的診斷者,對自身知識結構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教師具備綜合的素養,不僅要有扎實的學科專業知識、過硬的教育教學理論和技能,而且還要求掌握一定的醫學、康復學和心理學測量評估的基本常識。
2.教師是學生潛能的開發者。2011年,教育部在18所特教學校進行“醫教結合”試點,為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模式進行探索和實踐,“醫教結合”是當代特殊教育發展的必經之路。通過“醫教結合”的方法,使身心障礙兒童得到早期干預,從而最大限度地接近正常人的生理或心理機能。
3.教師是學生差異教學的設計者和實施者。特殊教育只有最大限度地適應學生差異,滿足各類學生的個別教育需要,才能使學生得到較好的發展。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應成為差異教學的設計者和實施者,其最終目的是促進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都得到最大的發展。
(二) 特教師資專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目前,特教師資專業發展普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教師職業準入方面欠規范。即認為特教教師職業有一定的替代性,只要有一定的學科知識就能當特教教師。即使現在有了教師職業資格概念,但主要也是看重任教的時間,實際上并沒有制定系統的、科學的專業化標準。
2.對專業發展概念缺乏全面、系統認識。即習慣于以“教學取代教育”、“教學技能取代教育能力”,由此導致對專業發展觀念的片面認識。
3.教師自我發展意識不強。教師個人對特殊教育發展趨勢以及由此帶來的諸多挑戰和機遇認識不清晰,缺乏相應的危機感、緊迫感,使教師逐漸失去專業理想和追求,使之處于“被發展”、“被培訓”的地位。
三、特殊師資專業化發展途徑
教師專業發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有個人因素、學校因素,也有國家的教育政策和社會對教師角色的認知定勢等多方面的影響。
(一)政府和社會層面
1.實施特教師資準入制。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是教師專業化發展的基礎環節。教師專業化需要明確確立特殊教育教師的職業標準,重點從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和專業精神等三個方面來衡量和把握教師質量。
2.國家政策要為特教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由于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在特教學校工作的教師負擔重,責任大,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付出的艱辛勞動比普通中小學的教師要多。為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可通過提高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標準、落實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等,不斷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提高特教教師專業的社會吸引力,使更多優秀的人才長期從事特殊教育工作。
3.確立教師教育一體化,構建形式多樣的教師教育體系。一體化發展的實質是教師成長的連續性、階段性和發展性的統一。一體化要求對教師專業發展進行全程規劃、總體設計和通盤考慮,體現了教師教育在職前、職后培訓中,在教育理念、培養目標、安排內容、課程設置、培養規格和評價方法等各個方面相互溝通、有機銜接。
(二)學校層面
學校應立足實際,找準問題,制定發展規劃,實施精細化管理,打造教師與學校發展“共同體”,強化以“突出工作業績,提高辦學質量,推動內涵發展,彰顯價值理念”為核心的價值導向,點燃教師工作激情,喚醒教師自我發展意識,有效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這是一項永恒的研究課題。
1.校園文化是教師專業化發展的土壤。學校文化是一所學校的“靈魂”,體現了學校的整體價值觀和育人觀,決定了學校的生命力、發展力和競爭力,它所涵蓋的內容很寬泛。學校精神一旦形成,就會像一面高揚的旗幟,顯現出強大的向心力,它能把學校全體師生都團結在這面精神的旗幟下,它能使教師產生一種強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建立合作、團結、互助的團隊文化,它能使學校群體每個成員都產生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讓教師的專業化得到最大程度的發展。
2.校本教研是教師專業發展的催化劑。校本教研三種基本活動形式有教師個體的自我反思主體、教師群體的同伴互助的結合和專業研究人員的專業引領,三者是校本教研的三種基本力量,缺一不可。教師在校本活動中逐漸成長為反思型教師、合作型團隊,學校集體學習氛圍逐漸形成,合作意識逐步增強,研究的方法和途徑從盲從無序走向科學規范,教師的知識面逐步拓寬,職業精神得到內化,專業特長逐漸顯現,個性化教師開始成長。
3.發展性評價是特教教師專業化發展的助推劑。在特殊教育學校管理中不應只對教師進行德、能、勤、績等量化評價,更應關注教師的終身發展,注重對教師的質性評價。發展教師評價制度的實施以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為目的,注重教師在評價中的參與程度及評價過程的民主和平等,評價建立在評價者與評價對象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發揮教師教學評價在教師專業形成和發展中所起的作用,為教師的專業性成長創設良好的發展舞臺。
(三)教師層面
教師專業發展是建立在教師自主尋求自我發展基礎之上的,在這樣的發展過程中,教育教學的實踐活動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無論是職前培養,還是在職培訓,都應當融合在教育實踐中。
1.認清教師職業新要求。新課程給教師帶來的挑戰是前所未有的,教師的角色轉變也是歷史性的,這給教師帶來了強大壓力和動力。新課程在課程功能、課程結構、課程內容、教學方式和評價方式等方面發生了很大變化,這對教師來說則是一個全新的挑戰。教師專業化發展是時代的要求和需要。這不僅反映在教育觀念的更新和教學方法的創新上,也表現在專業能力的提升和教師職業品質的升華上。
2. 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作為教師,不但要不斷更新自己的觀念,拓展自己的知識面,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而且要始終將學習與工作結合起來。要不斷磨礪自己的思想品格,積淀自己的人文底蘊,提升自己的整體素質,使自己始終跟上社會發展的需要,成為人們終身學習的榜樣。通過學習去主動適應社會和教學的變革,參與課程的改革,追求適應時代要求和自身特色的教學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