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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今年應急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抓宣傳教育,筑牢應急管理思想基礎。緊密結合學習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新要求宣講活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以及全市依法治市安排部署,扎實開展安全生產知識、應急管理知識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活動,積極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氛圍。今年通過安全生產宣傳周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產新要求宣講活動,旨在進一步增強全民安全意識,普及民眾安全知識。加強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將應急管理知識作為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特種崗位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的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督檢查,促進企業自覺抓好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二)是抓應急預案管理,提升應急處置水平。突出應急預案管理,著力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今年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全局綜合性應急救援預案和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及煙花爆竹等重點直管行業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要求,適時督導各鄉鎮、市級部門、企業做好應急預案修訂、評審和備案工作;突出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強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救援演練工作。進一步檢驗了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提升了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水平。督促煤礦、非煤礦山等企業開應急演練,危化品和煙花爆竹高溫防雷防靜電應急演練。積極爭取政府和部門支持,擬籌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鼓勵企業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充實應急救援力量。
(三)抓應急值守,建立完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應急值班值守,不斷完善制度、明確責任、規范流程,暢通事故信息渠道,及時為應急指揮和決策提供依據。嚴格落實局機關24小時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煤礦監管中心全天候值班值守。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配合,及時預警信息,協調發揮好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環保等有關部門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切實提高應急處險效率。
二、存在的問題
應急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諸多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安全生產應急保障層次較低,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匱乏,應急救援力量薄弱,尤其缺乏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缺乏安全生產監測預警系統和應急指揮平臺。二是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援救實戰演練缺乏,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有待進一步檢驗和提高。三是一些重點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仍不健全、人員和設備配備不足,難以適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要求。
三、下一下步工作計劃
(一)繼續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善領導機構,明確各自分工職責,加強隊伍組建,確保人員、職責、經費、培訓“四落實”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近日,省安委會和水利部都相繼下發了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8月30日下午,國務院安委辦召開了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動員部署視頻會議,會后,省安委會接著召開專門會議,就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確保國慶期間安全穩定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述會議和文件精神,現就國慶前我省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檢查目的
通過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的要求,推進水利“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促進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推動水利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重點領域安全整治和安全監管,落實各項水利安全生產措施,提高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進一步減少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確保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范圍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范圍是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和設施。重點是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農村水電、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工機電設備、水利科研實驗、水利旅游、后勤服務和綜合經營等領域以及隱患突出、安全事故多發的地區、單位。
三、檢查主要內容
(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省政府和省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及省廳關于“安全生產年”各項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扎實推進水利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切實加強水利安全生產“三項建設”等重點工作情況。
(二)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情況;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和應急預案制定情況;職工(包括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以及勞動保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事故報告、處理和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等。
(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1、水利工程建設。重點是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防墜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況。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責任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預案;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設備、施工機械、模板、腳手架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危險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小水電站建設、農村水利基本建設、大型灌區節水改造等施工安全。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邊遠地區中、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為重點。各類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泄洪建筑物安全運行;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事故轉移避險和救援演練;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安全措施、施工安排、建設管理、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安全管理機構、看護人員和日常巡查;閘門啟閉設備等水利工程設備使用和維護情況。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設和運行。小水電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手續和違規水電站清理整改;水庫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已建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和“兩票三制”執行情況;小水電運營企業安全運行;農村水電設備檢修、試驗和供電區安全供電情況。
4、水文測驗。以水上、高空水文野外作業為重點。水文測船定期檢查、維修和消防救生設備、堵漏器材配備;流量測驗纜道設施(塔架)安全;涉水作業安全防護和救生器具穿戴;水文測驗危險緊急情況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文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測、測量作業為重點。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情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山地災害、水災、火災和有毒氣體的監測與防治。
6、水利科研與檢驗。水利試驗廳(室)和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措施;大型實驗設備使用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毒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護。
7、人員密集場所:以防范火災、爆炸事故和防止踩踏事故為重點。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職工醫院、幼兒園、辦公場所、職工食堂、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措施、消防器材配備、防雷防雨措施和安全疏散及消防通道設置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情況。水利旅游有關審批手續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牌設置;旅游預測預報、游人疏導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上旅游設施、船舶和操作人員安全保證。
(四)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認真進行事故查處,嚴格事故責任追究,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落實整改措施情況。
(五)落實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期間安全保障措施,加強水利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加強對安全生產領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設施的安全監管情況;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裝備物資的情況。
四、檢查時間及方式
9月份,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直屬各單位,廳機關各部門組織本單位及本轄區內水利行業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并加強檢查,同時對下級和歸口管理單位開展檢查情況進行抽查。9月中下旬,我廳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另行通知)。
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此次大檢查要采取單位自查與上級主管部門督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督促檢查與推動整改相結合,通過形式多樣的檢查活動,強化督查督辦,督促和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加大整改力度,確保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今年是國慶60周年,全省水利系統各級各部門領導一定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周密的檢查方案,把檢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單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主要負責人一定要親自參加、深入一線,把安全生產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堅決防止檢查、督查工作走過場和形式主義。特別是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安全生產各歸口管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一是要對本地區、被歸口管理單位如何做好國慶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要對本地區、被歸口管理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進行指導;三是要認真開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工程、重點單位和薄弱環節的督促、檢查和指導,要以此次大檢查為契機,進一步督促和指導各單位認真開展安全隱患的自查整改,強化安全監管。要結合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檢查、違規小水電站清理整改等專項檢查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發領域安全生產整治力度,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事故防范能力,深化安全整治,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的國慶節。
停電應急預案(一)
為保障**會議中心在非計劃停電情況時客人、員工人身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失,本著安全、及時、有效的原則制定此預案。此預案由工程部負責編寫與解釋。由李增祥負責審定。經主管領導汪曉晶批準后執行。
(一)工程部工作:
工程部配電室內,值班電工24小時在崗,當發現或得知非計劃突然停電后,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如下:
立即聯系房山供電局調度詢問停電原因及何時恢復供電(電話:*********轉*****);
立即匯報上級領導,并作好倒閘準備;(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
得到領導批準后應立即按停電應急預案倒閘以保障中心用電;
工程部在崗員工應立即返回工程部,配合值班電工工作;
立即通知電話總機,由總機負責通知相關領導與各部門,關閉電器設備,防止因倒閘操作過電壓引起設備損壞;
非計劃停電應急預案依據以下三種情況制定不同措施:一 崇青路(201)停電;二 竇各莊路(202)停電;三 崇青路(201)與竇各莊路(202)同時停電;
一、崇青路(201)非計劃停電應急措施:由201退出運行,202帶221經高壓母聯245帶211、212運行;具體措施如下:
發現崇青路(201)非計劃停電后;
1)立即把410、420、430,退出運行,并確認;
2)把401、403及所帶負荷各出線開關退出運行,轉換開關在“手投”位置,并確認;
3)把201、211、212退出運行,并確認;
4)再次確認201確已退出運行;
5)確認245在分閘位置;
6)把245投入運行,并確認;
7)把211、212投入運行,并確認;
8)確認各高壓柜儲能開關均已在“通”位置,且儲能良好;
9)檢查401、403電壓應正常,聽1T、2T聲音應正常,并確認無誤;
10)1T、2T試運行三分鐘,確認運行正常;
11)把401、403投入運行,指示電壓正常,并確認;
12)把各出線開關依次投入運行;
13)把410、420、430投入運行;
14)檢查各儀表信號指示及變壓器應無異常;
15)通知總機倒閘完成,已正常供電;
16)通知相關工種開啟其設備運行;
17)增加巡檢次數,確保正常供電;
二、竇各莊路(202)非計劃停電應急措施如下:
A方案:202退出運行,由201帶211、212經245帶221運行,具體措施如下:
發現竇各莊路(202)非計劃停電后:
1)立即把420退出運行,并確認;
2)把402退出運行,切轉換開關在“手動”位置,并確認;
3)確認445在分閘位置,且轉換開關在“手投”位置;
4)把402所帶各負荷出線開關退出運行,并確認;
5)把221退出運行,并確認;
6)確認245在分閘位置;
7)把202退出運行,并確認;
8)確認各高壓柜儲能開關均在“通”位置;并儲能良好;
9)把245投入運行,并確認;
10)把221投入運行,并確認;
11)聽2T聲音應正常,402電壓正常,試運行3分鐘,確認運行正常;
12)把402投入運行,并確認;
13)把402所帶各負荷開關投入運行,并確認;
14)把420投入運行,并確認;
15)檢查各儀表信號指示及變壓器應無異常;
16)通知總機倒閘完成,已正常供電;
17)通知相關工種開啟其設備;
18)增加巡檢次數,確保正常供電;
B方案 :2T熱備,402退出運行,401經445帶A區全部負荷,具體措施如下:
發現竇各莊路(202)非計劃停電后;
1)立即把410、420退出運行,并確認;
2)把402退出運行,轉換開關“手投”位置,并確認;
3)把402所帶各負荷出線開關退出運行,并確認;
4)再次確認445已在分閘位置,轉換開關在“手投”位置;
5)把445投入運行,并確認;
6)檢查1T聲音及儀表信號無異常,觀察3分鐘;
7)依次投入各出線開關;
8)把410、420投入運行;
9)通知總機已正常供電;
10)通知相關工種開啟其設備;
11)增加巡檢次數,確保正常供電;
三、崇青路(201)與竇各莊路(202)同時非計劃停電措施如下:
1)應立即聯系供電局,詢問停電原因及何時來電;
2)做好隨時來電準備;
3)匯報主管領導;
4)通知總機;
(二)前廳部的工作是:
1、保障接待工作正常運轉的同時,接待人員立即查清在店客人人數、房間號碼并及時向店領導與相關部門通報,做好大廳客人的安撫及解釋工作,客人過于集中時做好安全疏導工作。
2、做好當日離店客人的帳務準備工作。
3、在接到相關部門的停電通知后,做好告知客人的準備工作。
4、前廳部負責做好大廳臨時照明的準備工作(如蠟燭等)。
5、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前廳部的安全。
(三)餐飲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宴會組做好對客人的解釋與安撫工作,穩定客人的情緒。
2、接到停電通知后,如在開餐的時間,餐飲組迅速把應急照明用品點燃,以穩定客人情緒并做好安撫工作。
3、餐飲部指定專人對所轄區域光線較暗的部位點燃照明用品,預防摔傷等其他事故發生。
4、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餐飲部的安全。
5、根據停電時間長短決定當日經營情況,并安排好員工的用餐。
(四)客房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在入住的客人房間內擺放致《客人停電須知》。
2、查清當日入、離店房態信息,與前廳部配合做好客人入、離店工作。
3、客房部安排人員在電梯與自動門旁設置停電水牌。
4、在入住客人的房間內準備好照明用品,對房間認真檢查確保使用過程中中心的安全。
5、負責所管轄公共區域照明用品的擺放與安全。
6、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客房部的安全。
(五)康樂部的工作是:
1、 接到停電通知后對所轄區域康樂部指定專人對所轄區域光線較暗的部位點燃照明用品,預防摔傷等其他事故發生。
2、按照停電時間的長短,做好安撫與疏散客人的工作。
3、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康樂部的安全。
(六)市場銷售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協調中心各經營部門做好在店客人的安撫工作。
2、對因停電給客人帶來的不便,做好安慰與挽留客人的工作,盡最大限度的勸說客人繼續在中心消費。
3、加強與在店客人聯系,做好停電原因的說明工作。
4、及時匯總因停電時間較長給中心帶來的損失,以書面形式向中心領導匯報。
(七)財務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財務部領導把各個收款臺、外幣兌換處嚴加保護,收款員不得離崗,關閉各收款機,防止事故發生。
2、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員工餐的采購準備。
3、做好因停電對門鎖產生影響的準備工作與各部門電腦資料的保存工作。
4、根據各部門需要做好應急照明用品的儲備與發放工作。
5、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財務部的安全。
(八)安保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根據停電時間長短安排倒班在家人員是否到崗。
2、停電過程中加強對中心各區域與重點部位的安全巡視,確保停電過程中的安全。
3、成立巡邏隊;加強對中心周邊與至生活區往返途中的巡視;保障中心周邊與員工的安全。
4、根據中心領導的要求是否在財務部等重點要害部位加崗,看護中心重要物品,以防不測。
(九)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辦公室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人力資源部加強對各崗位在崗員工勞動紀律與工作狀態的檢查,對違規違紀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報中心領導。
2、加強對生活區住宿員工的管理,預防住宿員工意外事情發生。
(十)當日值班經理的工作是:
1、指揮協調各部們領取臨時所需的應急照明物品。
2、指導安保部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停電應急預案(二)
一、項目事故應急的目的基本原則與方針
項目事故應急的目的預防與杜絕因工死亡、重傷事故以及觸電事故的發生,迅速有效地控制與處理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與減少因事故對人員生命造成的威脅及財產損失,減少事故救援過程中的傷亡與損失。
項目事故應急的目的基本原則與方針是: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預防為主,積極救援,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制定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觸電、漏電引發大意外事故、在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響應。
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景澤名軒
工程所處地理位置:大良近良河東片A07-1號地塊
工程結構及占地面積:
景澤名軒項目工程由佛山市順德區創新房地產有限公司投資興建,佛山市順德區順港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設計。該地塊用地面積為3769、78平方米,擬建總建筑面積為14482、28平方米。建筑層數:地上九層,地下層數:一層。
工程場地位于順德區大良近良河東片A07-1號地塊,交通便利,大型車輛與機械設備可以隨時進場施工。擬建場地內地下無管線埋藏,建場上空無高壓線通過。
四、事故應急準備:
(一)、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有關事項的說明: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對項目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緊急處理。以發生事故的班組人員為主,其他班組的人員協助。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副組長以及下屬各工作組組長必須全天24小時打開手機,保持通訊暢通。
(二)、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事故應急處理時,領導小組組長就是現場的總指揮長,所有人員必須服從他的指揮。當項目現場發生各類事故時,應急小組開始啟動。
1、認真組織向全員宣傳學習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及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2、積極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層層落實消防安全以及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3、由項目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項目安全應急工作,全員應服從指揮。
4、依照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加強日常監督,進行日常管理,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5、項目經理部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投入。
6、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應急小組進行撲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物損失;
7、疏散員工,搶救傷員,轉移貴重財物;
8、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撲救各類事故;
9、劃定警戒范圍,維持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10、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公司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與處理。
11、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三)、應急小組成員分工
1、組長職責
①全面負責應急小組領導工作;
②組織指揮應急小組撲救各類事故;
③向公司領導、工程部、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匯報各類事故情況;
④參加公司、工程部、有關主管部門召集的搶險工作會;
⑤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撲救各類事故;
⑥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公司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2、副組長職責
①協助組長組織指揮應急小組撲救各類事故;
②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公司有關部門調查各類事故原因。
3、兼職保衛工作管理員職責
①負責火災爆炸事故與化學危險物品泄漏事故應急搶險工作;
②組織應急隊員疏散員工,搶救傷員,轉移貴重財物與化學危險物品;
③組織應急隊員維持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4、質安員職責
①負責觸電等各類事故應急搶險工作;
②事故原因調查完畢后,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大檢查,做好復工前準備工作。
5、電工班長職責
①負責觸電事故應急搶險工作;
6、飲事班長職責
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公司有關部門對廚房用電做好工作。
7、資料員崗職責
①負責項目應急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公司領導、工程部、公司有關主管部門的聯系;
②協調應急小組成員之間應急工作。
8、各工種班組長職責
參加項目各類事故搶險救災工作。
五、應急服務信息
火警電話:119 市急救中心電話:120
交通事故處理中心電話:122 保險公司電話:******
市職業病監督科電話:******** *********
六、現場應急處理所需的條件
1)、保證消防通道的通風與照明,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2)、合理配備滅火器與臨時消防水源。
3)、向項目全體員工傳達本應急計劃。
4)、項目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施工現場的情況,組織項目人員進行1次應急演習,并組織職工群眾參觀,應急演練后,應對效果進行評價,及時修訂安全應急計劃。
5)、各種應急器材
A、消防應急器材
1、干粉滅火器皿 2、二氧化碳滅火器 3、機械泡沫滅火器 4、消防水帶
B、防觸電應急器材
1、絕緣棒 2、絕緣鞋 3、絕緣手套
C、急救藥物及器材
1、防中毒藥物 2、防外傷藥物 3、擔架 4、消毒藥物及噴灑工具
6)其它應急設備與設施
由于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由于光線與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項目部必須配備足夠的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等設備。在應急處理時需要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警告指令或提示標志牌也必須配備。
七、應急響應計劃
(一)觸電事故的隱患主要來源于電氣機具漏電、電氣設備的接地(重復接地),接零(TN—S系統),等保護問題,以及由于水源,火源腐蝕變質引起開關、設備出問題。隨時作好應急搶險的準備工作。
1、工前檢查供、用電設備是否正常,用電機具不允許“帶病”工作,若發現有問題,應當及時處理。
2、在施工前應檢查供、用電是否做好接地、接零、防雷避電保護措施,施工機具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非專業施工人員不準隨便觸摸施工用電機具,若發現有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3、在施工過程中,電工班組必須定期組織檢查開關電器的裝設,維護、檢修,若發現有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4、配電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箱應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圍要有足夠的操作場地。
5、供電線路應、配電箱由專業電工定期巡視檢查,若發現有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6、合理配置,整理,更換各種保護電器,對電路與設備的過載,短路故障進行可靠的接地保護
7、立電氣防火檢查制度、電氣防火責任制、易燃易爆物品與防腐蝕介質管理制度,加強電氣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制,并設置禁止煙火標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作重復接地,同一臺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與防雷可使用同一個防雷接地體,所有接地電阻小于等于4Ω。
9、電線、電器設備的架設安裝要符合技術規范,并由持有電工證的電工架設與安裝,嚴禁亂拉亂接電線,若發現有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10、電氣設備與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安裝于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裝遮欄與明顯的警示標志;若發現有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二)當發生由電引發的事故時,要立即報告項目質量安全部人員或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接到信息以后迅速做出判斷并發出應急響應指令,立即通知保衛,控制人員出入(發生重大火災及大面積垮塌事故除外),同時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傷員救護組按照各自分工進行應急響應。立即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三)通訊聯絡組,發生事故應立即向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報告事故情況與詳細地址,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必要時,電話報告上級單位,并請求車輛與人員的援助。
在現場確實解決不了,必須向社會求助時,在征求項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的情況下方可撥打求助電話:救護電話“120”、火警報警電話“119”,撥打電話時須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說明現場情況與已經采取的措施,好讓救護人員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講清楚傷者(事故)具體在什么地方,附近有什么特征等。
說明報救單位、(事故地)聯系人的電話以便救護者找不到地方時,隨時用電話聯系。打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救護者。
(四)疏散引導組,當聽到指令,立即組織引導事故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沿著安全通道有序地撤離,不要驚慌失措,頭腦保持清醒,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五)安全防護組,接到事故指令,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現場的險情進行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貴重物品及時轉移到安全可靠地帶,并指派專人看守,制止事故蔓延擴大,做到有組織有指揮。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進行拍照或錄象,因搶救傷員、疏導交通、排除險情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安排人員看守事故現場,防止人為或自然因素對事故現場的破壞。清理現場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取證完畢,并完整記錄在案后方可進行。在此之前,不得擅自清理現場。
(六)傷員救護組,接到指令,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自救,必要時,應及時用本單位的車輛送順德碧桂園醫院或通過“120”呼救。
八、內、外部報告制度
(一)內部報告制度
當項目現場發生各類事故時,事發項目除馬上組織應急小組撲救外,必須同時報公司領導、工程部。如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機械傷害等事故時,必須報質安部。如發生中暑、中毒事故時除報質安部外,必須報辦公室。如發生疫情時,必須報辦公室。如發生火災爆炸、化學危險物品泄漏事故時,必須報政治工作部保衛科。
(二)外部報告制度
當項目現場發生各類事故時,事發項目現場無法控制或可能會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打電話向市有關部門求助。如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應撥打119火警電話求助。如發生觸電等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送傷員到醫院救治或拔打市急救中心電話120求助。
九、危險源
危險源是指觸電、電氣引起的火災爆炸、電氣附近的易爆、易燃危險物品、破舊的電線、電纜、電器設備等。
十、觸電、漏電引發事故預防措施
(一)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有方案,編制有安全用電措施,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平時注意按如下要求檢查:
1、電工持特種作業證上崗,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施工現場嚴禁亂拉亂接電線,非電工不得進行電氣作業;
3、電氣設備與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導體應安裝于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裝遮欄與明顯的警示標志;
4、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電開關”,三級漏電保護;
5、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按規定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
6、行燈的電壓不得超過三十六伏特,在金屬容器內或者潮濕處所不得超過十二伏特;
7、發生大量蒸汽、氣體、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者粉塵的工作場所朵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8、施工現場每天由電工對用電情況進行維護與安全用電檢查及時發現與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用電。
(二)由漏電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與國消防法〉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物品規定》、《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部、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規。
2、必須嚴格執行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與公司各項防火管理制度。
3、嚴格按照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標準搭建臨時建筑。
4、落實項目現場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組建、培訓義務消防隊,加強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動火作業“八不、四要、一清理”的防火措施,方準動火。
6、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經公司政治工作部保衛科審批同意后方準存放,嚴格控制存放數量,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7、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高層建筑、重點工程必須按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安裝臨時消防供水系統,并與施工同步。
8、電線、電器設備的架設安裝要符合技術規范,并由持有電工證的電工架設與安裝,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9、可燃雜物要及時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
9、施工現場要設立吸煙區,禁止在吸煙區外隨處流動吸煙與亂丟煙頭。
(三)機械傷害事故預防措施
1、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防護措施齊全,大型設備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作業人員經過培訓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上崗;
3、機械設備安裝后應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后使用;
4、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說明書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對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在停機狀態下進行;
6、加強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保持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可靠。
十一、發生由電引發各種事故時采取的應急措施
(一)觸電事故應急措施
1、觸電者的搶救
(1)應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人觸電后,可能由于疼或失去知覺(昏迷)等原因而緊抓導電體,不能自行擺脫電源。這時,應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切斷通過人體的電流。據電壓等級不同,應采用不同的辦法:
①低壓觸電解脫法
a)附近有開關,應盡快拉開開關。
b)離電源開關較遠,不能立即斷開時,救護人可以使用干燥的絕緣物品(如干燥的衣服、手套、繩子、木棒、竹桿或其他不導電物體)作為工具,使觸電者與電源分開。
c)如果觸電者因抽筋緊握導電物時,可以使用干燥的木柄斧頭、木把鋤頭或膠柄鋼絲鉗等絕緣工具砍斷帶電導體。
d)用上述方法解救時,救護人宜站在干燥的木板、絕緣墊上或穿絕緣鞋進行搶救,而且宜用一只手進行操作,防止自己觸電。此外,還要注意防止斷電后觸電人從高處墜落或摔倒造成電擊二次傷害。
②高壓觸電解救法
a)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b)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拉開開關。
(2)、對癥施救,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爭分奪秒緊急救護,在送醫院搶救的途中還應根據下列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救護方法:
①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尚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無力,或者觸電過程中曾一度昏迷。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嚴密觀察,并盡快送醫院治療。
②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與呼吸尚存的。應使觸電者舒適、安靜地平臥,保持空氣流通,并迅速送醫院治療。在送院途中要隨時注意觀察,如發現觸電者呼吸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工作。
③如果觸電者傷勢特別嚴重,呼吸、脈搏及心臟跳動都停止,出現假死現象。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與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緊急救護。否則觸電人把失去得到救治的可能。在醫生未來到現場救護之前或把傷者送醫院的途中也不可中斷人工呼吸。
(3)、常用的二種觸電急救方法
①口對口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觸電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對于尚有心跳而呼吸停止或呼吸不正常的觸電者宜用此法:施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把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服領口,緊身衣服、褲帶等解開,并把口腔內的食物、假牙、血塊、粘液等取出,使呼吸道暢通。救護人員一手把傷者下頜托起,使其頭盡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傷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氣,對傷者的口用力吹氣,然后立即離開傷者口,同時松開捏鼻孔的手。吹氣力量要適中,次數以每分鐘16~18次為宜。
②胸外心臟按壓法,對于尚有心跳而呼吸不正常的觸電者宜用此法:把觸電者仰臥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護人員跪或站于觸電者一側,面對觸電者,把右手掌置于觸電者胸骨下段及劍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壓向脊柱,隨后把手腕放松,每分鐘擠壓60~80次。
③如果觸電者呼吸與心跳都停止,上述兩種方法須同時進行。只有一人救護時,可以先吹氣2~3次,再擠壓10~15次,交替進行。并適當提高擠壓與吹氣的速度。若有二人救護,則一人側跪作人工呼吸,另一人跨跪作胸外心臟擠壓。
2、現場應急措施
(1)消除不安全因素,把出事的電源開關拉掉,防止事故擴大,避免更大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
(2)注意保護現場,因搶救觸電者與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與繪制事故現場圖。
(3)事故發生后應急小組在搶救觸電者、保護事故現場的同時,立即報公司領導、工程管理部與質安部。質安部按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質安部得知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上述應急措施,注意檢查事故現場是否處于安全狀態,防止事故的擴大。
(5)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二)用電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項目現場應盡快搶救傷員,以最快的方式、速度把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救治。
2、消除不安全因素,如機械處于危險狀態,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穩定,防止事故擴大,避免更大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
3、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切斷機械的電源。
4、注意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與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與繪制事故現場圖。
5、事故發生后項目現場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工程管理部、質安部報告。
6、質安部得知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落實上述應急措施,注意檢查事故現場是否處于安全狀態,防止事故的擴大。并按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三)用電引起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措施
1、施工現場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火災發現人應立即示警與通知項目現場負責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現場配備的消防器材撲滅初起之火,項目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后,要立即組織項目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并安排人員疏散,轉移貴重財物到安全地方,撥119電話報警、接警,同時通知公司領導、工程管理部與政治工作保衛科。
2、在滅火時要根據燃燒物質、燃燒特點、火場的具體情況,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①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絕大多數都是由于燒焊作業或遺留火種引燃竹木等固體可燃物而引起的。對于這類火災,可用冷卻滅火方法,把水或泡沫滅火劑或干粉滅火劑(ABC型)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物體上,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至燃點以下或與空氣隔絕,使燃燒中斷,達到滅火的效果。
②如遇電器設備火災,應立即關閉電源,用窒息滅火法。用不導電的滅火劑,如二氧化碳滅火器、干粉滅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電器設備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效果。
③如遇油類火災,同樣可用窒息滅火方法,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物體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的效果。嚴禁用水撲救。
④如遇貴重儀器設備、檔案、文件著火,可用窒息滅火方法,用二氧化碳等氣體滅火器直接噴射在燃燒物上,或用毛氈、衣服、干麻袋等覆蓋,中斷燃燒,達到滅火的效果,嚴禁用水、泡沫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等進行撲救。
3、撲救火災爆炸事故,應遵循如下原則:
從上向下、從外向內,從上風處向下風處。
十二、事故善后工作
(一)觸電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發生后,要劃定警戒圍,保護事故現場。由上級有關部門、公司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依法依紀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
2、項目現場負責人組織電工、機管員對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做好復工前準備工作;
3、吸取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改進管理工作;
4、教育全體員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二)用電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善后工作
1、火災爆炸事故撲滅后,要劃定警戒范圍,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由公安消防部門對火災爆炸事故現場進行勘查,確定火災爆炸事故原因,依法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
2、對施工現場所有的機械設備、排柵進行全面的檢修。
3、做好復工前的準備工作。
4、吸取火災爆炸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通過火災爆炸事例,教育全體員工,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十三、培訓計劃
1、公司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項目經理、保衛工作管理員、電工班長、倉管員每四年必須參加市消防局舉辦的消防培訓班學習,并領取消防安全合格證;
2、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各種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包括用電安全教育,并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消防用電等安全教育;
一、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我們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班子成員各負其責,明確分工:總務主任負責校園安全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負責校園消毒工作的督查,負責商店食堂食品衛生督查工作;教導主任負責日常安全教育,負責安全自查報告的打印和上交工作,負責安全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安全專管員負責負責學校門衛工作,做好進校人員的排查登記,負責校園消毒工作,每兩天一次(特殊時期一天一次),負責夜間安全巡查,負責上學、放學時護送學生過危險路段。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負責各班學生日常安全教育及安全排查,保育教師負責保育學生安全教育及隨查,管理保育學生宿舍安全。
二、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一是每學年開學時我們都成立了安全領導小組,并制訂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體育課堂教學制度》、《寄宿生晚點名制度》、《晨檢制度》、《食品中毒應急預案》、《防地震應急演練預案》等等。學校有專門的安全日志,安全衛生工作檔案。安全管理不走過場,時時處處講安全。
二是學校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放假嚴格實行家長簽字制度,充分利用家長學校,做好安全教育的對外宣傳工作。
三是每周做好學生用品的安全排查,做好排查記載,不讓危險物品進行校園,并作為班主任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四是學生集體活動須報校委會批準方可進行,必須有可行的活動安全預案,嚴禁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出校參加活動。
五是對特殊體質學生建立專檔,體育課、實驗課必須先備安全,并納入教學過程月查范疇。
六是對流行疾病的防控要堅持學生晨檢和洗手消毒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通知家長或送醫院治療。
七是加強對校舍、院墻、廁所、用電線路、電源開關等危險點的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樓梯劃線、嚴格上下樓梯靠右行,并確定樓梯管理責任教師。
八是實行首遇負責制,誰發現,誰報告并妥善處理,如因報告不及時、處理不當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當事人
負責。
三、教育宣講,提高認識。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營造濃厚安全氛圍。學校充分利用全校集會、班隊課、地方課做好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認識。
一是在主要交通路口和學校明顯位置懸掛標語。
二是上好安全法制課,聘請校外輔導員、法制副校長到校進行安全法制教育。(3)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設置安全知識板報、張貼安全知識掛圖、組織學生觀看安全錄像等方式,大力宣傳安全常識、自救互救知識,增強師生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識災防災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多彩的系列活動。
四是設立安全文化專欄,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五是切實加強學生防溺水、防雷電安全教育工作。
六是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要深入細致,及時處理學生之間的矛盾,防患于未然。
四、應急演練,防患未然。認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學校不定時的組織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演練活動,并形成每周常規,即每周二為應急演練時間,提高學校應對災害性天氣、地震等自然災害及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和師生自我保護意識;結合我校實際,購置一定的消防設備,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預警體系和應急預案。
五、食品安全,嚴防死控。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加強對學校食堂、商店的管理,食堂、商店要嚴格進貨記錄,做好臺帳,嚴禁三無食品進入校園。定期消毒,預防食物中毒事故。食堂做好清潔衛生,并要求飯菜留樣。
通過以上一些措施,我校教學秩序井然,學校無一例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但是隨著教育發展的步伐,也對學校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擺在教育者面前有許多新的問題,為使安全教育更有實效性,我個人覺得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關注:
一是要關注細節。在安全管理上我們不能走過場,要從細節入手,光看表面不能發現問題所在,光有制度也是一個空架子。只有把安全管理形成常規,從小處著眼,時時發現問題,時時糾正問題,才能防患于未然。
二是關注良好習慣的養成。在小學生的習慣養成教育中有很多是關于安全的內容,校園形成了一種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可以減少校園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
三是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過重的課業負擔,留守學生、離異單親孩子的增多都是導致學生出現心理疾病的原因。有些教師太過功利化,他的“責任心和高質量”建立在自己的低效課堂和犧牲學生的休息時間上,學生每天課外都有做不完的作業,導致小小年紀就厭學甚至產生其它一些陰暗心理,如把同學的書扔掉或是收起來,故意把公物損壞等。留守學生、單親學生因為得不到家庭的溫暖也是極易產生心理問題的學生。共2頁,當前第1頁1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所有建筑施工企業。
第二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并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企業規模、專業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個項目不得少于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有個人培訓教育檔案;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凡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動,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不得承接工程。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批程序:
1、建筑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系統內進行填報,并下載已上報的申報表一式三份;
2、根據《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暫行實施細則》(蘇建管質[2004]39號)中的要求,提供書面申報資料一式三份;
3、申報材料報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原件核驗,并留存申報資料一份;
4、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月正式行文,集中向*市考核站辦公室報送申報材料,進入材料評審程序;
5、*市考核站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全體考核站成員會議,匯報材料評審情況,留存申報資料一份;
6、通過評審企業將申報材料報省建設廳行政審批中心施工類窗口;未通過評審的,出具書面評審意見告知申請人。
7、省行政審批中心經過受理、審核、公示程序,20個工作日公布審批結果;
8、*市考核站根據公布結果,集中到省建設廳行政審批中心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一正二副)后,通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領取。
第五條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名稱變更、增加附本等,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程序。
第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管理:
1、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內未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的,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時,經原發證機關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企業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申領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2、發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繳有關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上交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
3、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或達不到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情況嚴重的,建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4、安全生產許可證遺失的,應在省級以上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在一個月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補證手續。
第七條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的行政處罰按《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設部第128號令《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的任職考核制度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稱“三類人員”)的任職考核。
第九條“三類人員”的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和安全生產知識兩方面。能力考核標準: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建質〔2004〕59號)中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要點”;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
第十條“三類人員”必須要經過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應當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具體考核程序:
1、凡報名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三類人員,企業需在《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系統》“三類”人員考試申報頁面填寫報考信息,并填寫《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表》,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
2、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建管處對所屬建筑施工企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進行考核,簽署考核意見后,統一將參加考試人員的能力考核表和考核意見匯總表(附電子文檔)報送*市考核站。
3、*市考核站根據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意見,在《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系統》中審批上報,由省建管局統一進行知識考核安排。
4、各企業及時在《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系統》中查看考試通知,并在考試現場領取準考證。
5、考試人員在《江蘇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系統》中查詢成績合格后,可帶1寸照片1張,持企業介紹信、成績合格證明到省建設廳、省建管局行政審批辦公室辦理領證,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到省領證。(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號建達大廈7樓建筑施工類窗口電話:025-83346921聯系人:陳新)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內未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的,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時,經原發證機關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由持證人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申領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2、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應每年參加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完成規定學時的培訓,并記入培訓檔案。
3、發生死亡事故的,由工程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繳有關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上交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
4、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按規定接受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建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遺失安全生產合格證書的,應在省級以上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在一個月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補證手續。
6、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變更姓名和變更法人單位等,應當在姓名或法人單位變更后一個月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的“三類人員”未經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62條予以處罰。
第三章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第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資料,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備案。
第十七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的主要內容:
(一)工程中標通知書復印件。
(二)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復印件。
(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五)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
(六)建筑工程意外傷害保險單復印件。
(七)甲、乙雙方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名單。
(八)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九)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十)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
(十一)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深基坑專項施工方案。
(十二)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現場防火、防汛、防毒、防塵、防爆、防雷安全技術措施。
(十三)施工單位編制的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申報資料和現場開工條件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向建設單位出具備案受理通知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四章建筑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
第十九條凡我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工程,必須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接受項目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條件審查。
第二十條在辦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手續前,建設單位應審查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符合開工要求,并將審查結果報送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資料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結果后,在3個工作日內到施工現場進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
第二十二條工程項目開工條件的審查內容包括:
1、施工單位是否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否建立,是否按規定組建了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足額配置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參建各方、總包和分包的安全責任是否明確,是否按規定已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
4、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深基坑專項施工方案是否與現場條件相符;
5、現場安全技術措施費是否落實到位和專款專用,是否有安全防護、臨時設施的搭設計劃;
6、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是否滿足生產要求和周邊環境要求;
7、施工現場的“五牌一圖”、圍檔、沖洗臺、臨時設施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8、是否針對性地制定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公布上墻。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運輸機械的司機、司索工、起重吊裝(安裝)工、信號指揮工、起重工、電工、焊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應制訂特種作業操作規程,按規定配置勞動保護用品,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建立特殊工種用工名錄,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第二十六條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施工單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業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第二十七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作業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應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用人單位和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條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或者用人單位未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用人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第六章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為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規定》的規定,結合我市建筑施工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城市房屋拆除等生產和管理活動的,應當編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第三十三條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站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制定市區建筑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對市區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監督管理。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并對本轄區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企業編制的建筑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應急救援(處置)組織機構情況,包括負責人和成員的姓名、聯系電話等。
(二)應急處置(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包括成立現場搶救組、技術處理組、善后工作組、事故調查組等,各組負責人職務、聯系電話,各組的具體行動方案。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四)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的落實。
(五)與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做好協調、溝通的工作方案和要求。
第三十五條企業和項目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以企業正式文件下發到企業的各部門、各項目,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建筑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由工程承包單位編制。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編制。實行聯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編制。
第三十七條建筑施工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一)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含規模、結構類型、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部基本情況。含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等姓名、證書號碼等;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組織。包括具體責任人的職務、聯系電話等;
(四)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
(五)安全事故救護單位。包括建設工程所在地醫療救護中心、醫院的名稱、電話,行駛路線等。
第三十八條施工項目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作為安全報監的附件材料報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工程在第一階段進行達標驗收前,必須進行現場演練,演練結果作為達標驗收的條件之一。
第三十九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告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期間,其內容應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四十條施工現場發生輕傷事故,啟動施工項目的一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施工現場發生重傷事故,同時啟動施工項目和施工企業的兩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施工現場發生1人死亡事故,同時啟動施工項目、施工企業、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三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施工現場發生2人以上重大死亡事故,依次啟動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
第七章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工藝、設備、材料。
第四十二條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不得使用國家、省、市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第四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和使用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的工藝、設備和材料,并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檢測,保證正常運轉。
第四十四條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一經淘汰,禁止繼續使用和轉讓給他人使用。相關違法行為將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八章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制度
第四十五條為加強對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以下簡稱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省建管局《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四十六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起重機械是指各類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吊籃和整體提升腳手架。
第四十七條市建設局負責全市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起重機械登記包括產權登記和使用登記,分別由起重機械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申請辦理。
第四十九條起重機械產權登記編號,實行一機一號終身編號制度,在全市通用,直至設備報廢或不再在本市使用(編號規則見附件一)。登記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登記文件和編號。
第五十條起重機械產權登記手續由設備產權單位在購機后到企業注冊所在地登記部門辦理,起重機械登記部門應當對符合登記條件的設備進行編號,向產權單位核發《*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產權登記證》(見附件二),永久性置于設備底部。產權單位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時,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產權登記申請表》(見附件三)一式2份;
(二)設備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1份或所有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三)產品制造許可證復印件1份,未實行產品制造許可證的產品應當提供省級有關部門的產品鑒定證書復印件1份;
(四)產品出廠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設備購銷合同或發票復印件1份。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實施前已購置使用的起重機械辦理產權登記時,除應提交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資料外,還應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一)技術改造、大修情況資料;
(二)事故記錄和累計運轉記錄等資料;
(三)超過使用年限的必須提供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性能試驗和結構應力測試報告。
第五十二條凡列入使用登記范圍的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到工程所在地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見附件四)。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時,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一)《*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請表》(見附件五)一式2份;
(二)產權登記證號;
(三)起重機械安裝承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五)起重機械安裝質量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使用登記證應當置于或附著于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五十三條辦理產權登記和使用登記手續時,申請單位提交的資料必須齊全、合法,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申請單位提交的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原件由登記部門核查后退還,其余文件資料由登記部門存檔。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登記:
(一)屬國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起重機械;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定使用年限且未通過性能試驗和結構能力測試的;
(三)達到《江蘇省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所規定報廢條件的;
(四)磨損嚴重、基礎部件已損壞,進行維修不能達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五)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維修價值的;
(六)按照有關規定檢驗不合格的。
第五十五條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登記管理檔案,并加強日常安全使用管理,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起重機械產權變更時,應當將設備登記檔案資料一并移送給新的產權單位。
第五十六條外市的起重機械進入本市使用,須提供起重機械所在地登記部門發放的產權登記證。由工程所在地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第五十七條起重機械租賃、使用單位未按規定辦理起重機械產權登記和使用登記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五十八條施工現場使用的起重機械在拆除前一周內,使用單位必須到工程所在地登記部門辦理使用注銷手續,辦理注銷手續應提供該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原件,并填寫《*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注銷表》(見附件六)。
辦理注銷手續時,使用登記證由原登記部門收回。使用單位對重新使用的起重機械憑注銷表和產權登記證到下一個工程所在地登記部門重新登記。
第五十九條本辦法所列《*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產權登記申請表》、《*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申請表》、《*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產權登記證》、《*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證》、《*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注銷表》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本辦法規定的格式統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