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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以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為目標,將消防平安“四創”活動作為從源頭上、從機制上、從責任充分落實上構建消防安全體系建設,并成為深化“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新格局的總體要求,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逐步建立起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的消防工作長效機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視,統一領導;有關部門責任落實,齊抓共管;單位、村居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進一步加強,自我管理水平顯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普遍提高,積極參與社會消防事務。兩年內,全區消防平安機關、平安企業、平安村莊、平安社區達標率超過90%,抵御火災事故的能力明顯增強,確保火災形勢基本穩定并逐年下降。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區相關部門結合本活動意見制定具體的創建實施方案,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本次活動的范圍、內容、要求,發動所轄企事業單位、村居對照創建標準開展基礎性調查,摸清底子、找出問題。
(二)自查自評階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村委會、社區、企事業單位認真對照創建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消除“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并在7月31日前如實填寫自評表。區級有關部門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自評表上報區“消防平安創建辦”(消防大隊);各村(居、社區)及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自評表報當地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各部門、單位在此期間要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認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三)抽檢復評階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根據所轄單位的上報情況,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現場抽查核實。其中,行政村、社區(居委會)和規模以上企業須逐一核實,其他單位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核實(抽查率不應低于5%),核實后簽發復評意見,匯總后上報區創建辦。區創建辦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現場核實并審定是否達標。
(四)整改提高階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對現場核實發現不符合創建標準的,由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和區創建辦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時,已達到創建標準的機關、單位、村居在此期間要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驗收階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區創建辦從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驗收,各鎮鄉(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會(社區)各1-2個(沒有居委會、社區的抽查行政村2個),抽查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0家;各工業園區(投創中心)抽查各類單位10家。
(六)總結表彰階段(年11月)
區創建辦總結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請區政府通報各地、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
四、工作內容
(一)政府、機關部門
區政府統一領導消防平安“四創”活動,將“四創”活動列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管理目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四創”活動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務,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消防宣傳“進機關”和當前開展的各項消防專項工作,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加強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員的消防知識培訓,確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時貫徹落實全省消防工作會議精神,組織開展對本部門下屬單位和行業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并結合本部門實際,開展以新《消防法》宣貫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動。
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責任主體,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健全落實消防工作部署、檢查、考核、獎懲制度。要督促村(居)委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指導、關心和支持村(居)委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所將消防監督檢查、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內容。要加強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保證營房、車輛、裝備達標,保障正常業務經費,推動隊伍管理正規化。完成城鎮總體規劃的鎮鄉要同步完成消防規劃或消防專篇并推動落實。
(二)企事業單位
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新修訂的《消防法》“單位全面負責”的工作原則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的要求,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做好各項消防工作,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培訓(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消防演練;發生火災后,立即組織力量自救逃生及撲救火災;火災撲滅后,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三)村莊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建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強”和“五個一”。即加強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設,加強村級工業區企業、“合用場所”(原稱“三合一”場所,下同)及違章搭建侵占消防車通道和建筑防火間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強對電氣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弱勢群體的監管和幫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伍,確定一名消防專管員,配備一臺機動消防泵,設置一處消防宣傳陣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約。
(四)社區
社區要按標準配置消防器材和設施,以小區商業服務網點為重點,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做到“五個一”,即明確一名消防專管員,設置一個消防警務室(可與社區警務室合并),設置一處消防宣傳陣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約,開展一次大型消防宣傳活動(119消防日期間)。
五、創建標準
(一)消防平安機關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明確消防安全分管領導和聯絡人,聯絡人負責定期向安全監管部門(安監局、消防大隊)通報相關工作。
2.設施建設。按照國家要求配齊消防器材和設施,定期檢查使用情況,確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單位的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開展消防巡查,確保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不少于2人,且經消防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宣傳教育。每半年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逃生疏散演練。
5.監管有力。每半年組織開展對本系統、行業的消防安全大檢查,抽查數量不少于總單位數的1%且不少于18家(總數不足18家的全部檢查),并及時督促整改所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本單位不發生火災事故;本系統、本行業年內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下轄的同一單位不發生兩起以上的一般火災事故。被政府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按期整改完畢。
(二)消防平安企業標準
1.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按照《消防法》規定,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并研究部署相關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
3.消防安全責任職責明確并落實。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隊伍。員工人數100人以上的企業和賓館、醫院、商市場應組建志愿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滅火訓練,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和引導疏散逃生技能,能夠承擔單位內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5.配齊消防器材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配齊配全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嚴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據自身特點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對動用明火、電(氣)焊作業等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全面消防檢查,并記錄備案,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存在“合用場所”情況或“合用場所”符合國家標準,不發生火災事故。
8.消防宣傳教育到位。對新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消防教育,每年開展一次員工的消防教育并組織一次滅火和逃生疏散演練,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崗位人員須經消防專門培訓。
(三)消防平安村莊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每個行政村應成立人員相對固定的志愿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員人數不應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隊應設置相對固定的庫室,并配備機動消防泵、簡易滅火工具。有條件的村可以配備小型機動車輛。
2.落實責任。村民委員會必須明確村主任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并安排專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并與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外來人員集居地等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管理制度。
3.制度建設。村民委員會必須制訂村民防火公約,建立健全防火檢(巡)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規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檔案。
4.設施建設。消防車道、消防水源建設必須與舊村改造和新村建設同步規劃建設。有條件的行政村要設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設置消防車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農村進村道路應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嚴禁設置障礙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戶1具的標準配備4kg干粉滅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點,鼓勵家家戶戶配備滅火器。
5.宣傳教育。村民委員會每半年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兒童、老年人、婦女、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為主要對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動,學習家庭火災預防、撲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識。每個行政村設置不少于2處固定消防宣傳平臺(消防公益廣告牌和宣傳櫥窗)。村民委員會應落實對孤寡、智障等弱勢群體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四)消防平安社區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社區應設立消防工作室,確定一名社區副主任或社區干部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工作。
2.防火檢查。社區應與所屬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組織年度考評,健全并落實獎懲措施;社區消防工作室應經常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檢查、巡查記錄。社區、物業管理單位應經常對轄區的單位、居民住宅樓院、居民住宅通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社區保安人員應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并建立24小時巡邏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違章行為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3.宣傳教育。社區應有1-2名志愿消防宣傳員,負責社區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社區應制定居民防火公約,設置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專欄等,居民樓道內應設置消防警示牌;社區內應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每年119宣傳日開展一次居民廣泛參與的大型消防宣傳活動;社區每半年對轄區內個體經營戶及從業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每年組織1-2次消防滅火和逃生演練;應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宣傳資料,定期對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設施建設。社區消防工作室內應設報警電話、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內應配齊滅火器、水帶、水槍、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勵每個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滅火器;社區應確保公共消火栓無埋壓、圈占、損壞現象,保障消防車道暢通。
六、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消防平安“四創”活動是一項長期的基礎工作,是改善我區消防安全環境,確保火災形勢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我區創建“平安”,保障全區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對“四創”活動重要性的認識,明確各自的創建工作責任,認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切實加以解決,確保創建活動的有序推進;要注意將“四創”活動與當前開展的高層公共建筑、“合用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等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以“四創”活動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的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消除火災隱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合用場所”、出租房屋為重點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強對全區各消防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轄區小型服務性場所的日常消防監督抽查。
區委宣傳部要發動新聞媒體積極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等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并結合消防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進場所的“六進”活動,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傳力度,不斷增強公眾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社會消防法制意識。
監察局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做好火災事故責任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查明事故性質、原因和事故責任,依法依紀處理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
國土資源分局要積極開展消防安全隱患場所違法用地大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合用場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依法作出處理,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要堅決予以拆除。
建設局要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對違法建設“合用場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
文廣新聞出版局要以網吧、演出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影劇院等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加強對文化經營場所的檢查力度。在日常審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文化公眾聚集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審核工作,對消防不合格的場所不發經營許可證、不準營業。
安監局要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活動,組織、協調、配合消防等相關部門大力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要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組織明查暗訪,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工商分局要嚴格把握市場準入,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依法須經消防審批或許可的項目,凡未經審批或未取得許可證的一律不予核發營業執照;對許可或審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過年檢驗照。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被責令關閉、責令停產停業或者被撤銷行政許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貿易局要加強對商場、市場、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點加油站等單位的檢查力度,確保各單位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城管局要加強對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檢查力度,確保可燃氣體報警儀、推車式滅火器等重點設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對違章搭建、違章代充煤氣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要加強對市政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力度,確保完好有效。
質監分局要加大對消防產品生產領域的抽檢力度,依法打擊生產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同時要加強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檢查,確保不發生因設備泄漏、爆炸等引發的火災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學校為重點,將消防安全納入“平安校園”創建內容,加強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安全檢查,同時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每學期消防知識課不應少于2課時,其中1課時必須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練。
民宗局要加強對寺廟、教堂等宗教場所的消防檢查,特別要加強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檢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強對星級賓館飯店、旅游景點及周邊服務設施的消防檢查。
民政局要加強對敬老院、福利院及社會福利機構的消防檢查,重點加強老年人的火場疏散逃生教育。
衛生局要加大對下屬醫療單位的消防檢查,規范氧氣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電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門嚴格按照電氣安全技術規范,對各類企業特別是“六小”場所(小旅館、小作坊、小飯店、小企業、小商鋪、小娛樂休閑場所)、公眾聚集場所、居住出租房屋、農村家庭作坊電氣消防安全進行督查。對存在電氣設備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又不及時整改的,根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實行停電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門參與各類電氣火災事故的調查,及時提供電氣技術支持,協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消防平安創建工作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區消防聯席會議負責制定全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達標驗收標準及全區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為切實加強對全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消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大隊長任主任。各鎮、鄉(街道、管委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同時,要制定具體的創建工作實施方案,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廣泛發動部署,精心組織安排,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加以實施,確保消防平安“四創”活動取得實效。
2019年12月31日,省上出臺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2021年1月4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又出臺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為深入貫徹省、市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決策部署,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進一步健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縣消防救援大隊牽頭草擬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三、主要內容
(一)總則。明確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明確將火災防范置于消防工作突出位置,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二)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職責。明確了縣、鄉鎮(街道)以及村(社區)消防工作主要職責。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職責。在明確縣級政府工作部門七項共同消防安全職責的基礎上,分別規定了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和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
(四)單位消防安全職責。明確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具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火災高危單位,采取了更高的履責標準。明確了共有建筑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明確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人員和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消防安全責任。
(五)責任落實、追究與容錯。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安全作為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明確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將其納入日常檢查、政務督查的重要內容。明確了應當實施約談和追責的情形,并規定了免責條款。
11月份以來,全國部分地區接連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11月15日上海市一高層住宅樓發生火災,目前,已造成58人死亡、56人失蹤,損失慘重。對此,中央和省、市、縣各級高度重視,分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要求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今年以來,街道消防安全形勢總體平穩,但火災隱患仍然大量存在,形勢仍然嚴峻。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突出轉型升級、致力科學發展”工作主題,進一步提高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目前已進入冬季,風干物燥,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加;元旦、春節即將來臨,人流、物流集中,各種慶祝集會和傳統民俗文化活動頻繁,火災事故隱患增多,防控難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勢將更加嚴峻。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要針對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組織制定各項防范措施,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實現街道火災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零增長”,并力求有所下降。
二、全面開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堅大行動。
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要針對當前消防工作實際情況,認真組織檢查消防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設備設施和火災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協助相關部門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地點,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小門面房和小加工廠等火災多發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嚴格督促單位、業主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三、切實加強重點領域消防安全監管。
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建筑工地特別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區修繕工地的消防安全監督,堅決依法查處電焊、氣焊等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違章操作等作為,監督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設置消防設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車道暢通,加強用火用電管理,消除火災隱患。對影響防火、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要進行整改、要認真執行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的有關規定,嚴格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抽查,強化日常消防安全監管。要針對商場促銷期間人流密集的特點,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著力完善消防基礎設施與應急救援體系。
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要針對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的防控,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配足配齊相關消防設備。
五、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各社區(居)、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圍繞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創新載體,開展提示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消防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三提示”活動,有重點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和傳播媒介、宣傳手段,積極主動做好消防宣傳工作,廣泛宣傳火災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
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區級相關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全面落實責任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區、街道(區級相關部門)、責任單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實現火災事故“三降低”目標。
二、工作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區政府為中心網格,以各街道為基本工作網格平臺,以企事業單位、居民院落(小區)、商業樓宇等基層單位(以大吸收小的原則)作為網格終端節點。區政府中心網格負責全區消防安全管理的領導和協調,構建全區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形閉合式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體系、基層消防應急處置體系等組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體系;各街道、社區建立網格內各終端節點的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負責檢查、督促轄區內各終端節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各終端節點建立詳細的消防安全管理資料,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編制消防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建立消防重點安全監督責任人制度。消防部門的監管責任人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消防重點單位的監管責任人及相關部門對口監督管理責任人落實責任、強化管理。
三、工作內容
(一)工作職責
1.區政府中心網格職責(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消防大隊)。區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負責全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組織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中心網格的組部門和具體牽頭承辦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每季度召開區安監委、區防火委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研究并協調解決全區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建立重點單位基礎數據庫,并實施重點監控;每季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充分發揮消防部門專業技能培訓指導作用、新聞媒體宣傳導向作用、以及我區消防夜校的功能作用,擴大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覆蓋面和影響力,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人、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以喜聞樂見的形式對社區群眾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各街道網格平臺職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強化消防網格信息化建設,借助城市管理系統構建網格信息化平臺,完善消防監督網格信息化建設。各街辦、社區要建立并完善各網格點的基礎數據臺帳,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各網格的責任人,以及責任目標。負責轄區內所有終端網格節點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按照“一樓一檔”、“一院一檔”或“一個單位一檔”等模式分別登記建檔,形本級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基本完數據統計工作,二季度繼續鞏固完善數據資料,提高基礎數據質量。督促各網格終端節點完善消防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并健全防火檔案。各街道要對轄區內的重點防火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定期開展網格內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的消防監督檢查,收集火災隱患信息,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案并及時上報政府中心網格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對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協調督促相關單位或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配合區安監辦、區消防大隊加強對網格內的責任人以及工作人員的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常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轄區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3.網格終端節點職責。各企事業單位、居民獨立院落、整棟樓宇、獨立門牌號等基層單位要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管理組織,明確本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將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居民小區、商業樓宇的物業管理部門(業主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工作職責,完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網格各終端節點要建立并健全本單位、本樓宇的消防安全、人員檔案等基礎情況臺帳,對消防安全工作有計劃、安排、總結,健全消防安全檢查、整改情況臺帳,健全消防宣傳、會議、設施器材檔案。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管理組織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對本區域內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用電、用氣是否規范等,并將巡查情況通過信息平臺報給轄區街道辦事處或網格指揮中心;企事業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加大對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努力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消防工作職責。區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日常檢查和業務指導,重點監管轄區內的A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他B、C類消防重點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轄區派出所負責監管,并健全責任范圍內的消防基礎數據,加強對社區民警的消防培訓,提高監督執法水平。
5.各相關部門消防工作職責。各相關部門領導要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制定行業管理的標準、制度,明確職責,落實人員,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管;其他相關非行業主管部門應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對口指導、協調、督促。
(二)消防重點單位的安全監管。我區消防重點單位由區消防大隊指定專人負責監管,督促消防重點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其他消防非重點單位、居民院落等按屬地管理原則由轄區派出所明確所領導、消防民警和社區民警負責相應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
(三)建立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監督機制。區監察局、區目督辦、區安監辦、區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業務指導、綜合協調,查處各類安全事故,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每季度召開一次上述部門參加的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我區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我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實施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防火委牽頭,區消防大隊監管,區安監辦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具體落實。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創造穩定平安環境,保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我市將以實施新修訂的《消防法》為契機,以完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為切入口,以徹底整治“三小”場所、出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為重點,充分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仗的準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一)制定出臺《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強化社會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要求;強化鎮(街)屬地管理責任,建立鎮(街)領導包片掛村(社區)督導消防工作制度;強化公安消防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責,提高經常性監管防范水平。
(二)充分發揮市和鎮(街)兩級防火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作用,形成固定的季度例會制度,協調工作,分解任務,督促落實,促進部門和基層各方聯動、齊抓共管。
(三)在年度綜合考核和領導班子評價體系中增加消防安全工作內容與分值,通過述職評議和工作考核,推動各鎮(街)和相關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全面推動消防安全工作。
二、狠抓基礎,提升能力
(一)加強消防規劃制定修編和組織實施工作,尚未編制消防規劃的鎮(街)于年內完成專項規劃編制評審工作,已完成規劃編制的鎮(街)要落實消防規劃與城鎮總體規劃同步實施。市規劃、消防部門要共同做好消防規劃實施監督指導工作。
(二)加大財政投入,著力推進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技術裝備建設,提高市政消火栓達標率和完好率,完成全部村(社區)組建專兼職消防隊任務,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年內組織中心鎮和其他鎮中心區市政消火栓達標以及村(社區)專兼職消防隊組建考核驗收。
(三)結合我市實際,在改革消防監管模式、引入中介組織加強消防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組織開展村(社區)之間、企事業單位之間消防安全交叉檢查,推動委托專業機構提供經常性消防安全巡查指導服務的試點工作。
三、攻堅克難,重點整治
(一)鞏固落實“三小”場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完善監管網絡,健全巡查檔案,落實整改職責。開展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強化部門聯動,嚴格依法整治,并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二)重點整治電線亂拉亂接、安全出口上鎖、疏散通道阻塞、裝修裝飾材料不合格等多發性火災隱患,從法定手續、建筑安全、消防措施、安全設備、責任主體、管理制度等項目著手,進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查漏補缺。
(三)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活動。抓好火災隱患重點整治地區隱患整改和掛牌銷案工作,明確進度要求,確保整改實效。
四、創新宣傳,加強培訓
(一)舉辦領導干部學習貫徹新《消防法》專場報告會,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尤其是網絡媒體的力量,深入持久地開展新《消防法》宣傳活動。
(二)創新發展多層次社會化消防培訓,抓好消防公益宣傳和消防培訓市場化服務采購工作,不斷增強群眾安全意識。以“一暢兩會”為重點,組織消防疏散演練,普及報警、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識,切實提高市民消防應急能力。
(三)建立消防安全大宣傳大培訓長效機制,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學、企業經營者深入學、企業員工全面學、廣大群眾普及學。
五、整合力量,規范管理
(一)按照省公安廳部署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我市公安警力與消防現役部隊力量整合,理順消防安全監管職責關系,完善消防管理體制,實現一個窗口辦事、一支隊伍管理和一個主體履責,并確保在權責移交過渡期內雙方緊密配合,把監管責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