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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內容20xx年6月1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布,新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應急救援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辦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編制應急預案或未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將被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將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等7種情形,將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規定,安監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分別從總體、專項類型及具體事故類型制定應急措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內容全文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附則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今年以來,我局一直把安全生產作為基本盤抓緊抓實,特別是在道路交通領域,認真對照“協調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職責,深刻汲取今年福建“4.13”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訓,與交管大隊、交通局等兄弟單位密切配合,“減量控大”,認真做好全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一,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為加強和規范我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切實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今年3月份印發了《關于做好全區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的通知》,其中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區公安交管大隊)、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區交通運輸局)3個專項和部門預案進行了明確和分工。5月份專門印發了應急預案演練三年規劃的通知,根據我區實際將上述3個預案分別列入全區第二批(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第三批演練計劃(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對交通類應急演練工作明確了時間表。
第二,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排查。4月份根據區主要領導批示要求,印發了《關于在全區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緊急通知》,會同交通、住建、商務局等單位,對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大型綜合體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夯實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交通領域,我們與交通局抽調11人成立聯合督查組,通過現場“看、問、查”方式,深入細致地了解和檢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隱患排查臺賬、江西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雙十五”落實情況、疫情防控以及應急預案建立情況等,檢查企業39家,其中企業自查并整改隱患21個,工作組排查并整改隱患4個,約談企業負責人1名。
第三,堅持協同推進嚴防安全事故發生。針對今年特殊形勢,在“五一”小長假期間、全國“兩會”等敏感時期,都會與交警大隊、交通局等單位溝通協調,加強對道路交通運輸特別是客運有關企業以及值班值守情況調度檢查,確保了上半年全區安全穩定。
為做好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局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一下3個方面工作:
一是開展好一項宣教活動。結合當前正在深入開展的“安全生產月和質量萬里行”宣傳教育活動,配合交警、交通等單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進學校等活動,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交通安全意識。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化完善預案管理體系建設,科學規范本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程序,全力推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加快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明確市、區兩級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管理職責,制定預案備案程序,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力爭實現高危行業企業、國有企業以及在冊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應急預案備案達到100%。
三、組織領導
為推動《辦法》的有效實施,成立*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監管一處、監管二處、危化處、法規處主要負責人任組員,具體負責貫徹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領導工作,指導協調貫徹實施重點督導區縣和企業制定應急預案管理貫徹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工作座談會,指導、支持重點督導單位開展人員培訓和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要加強組織領導,總結《辦法》貫徹實施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推廣經驗,帶動本地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深入開展。市安全監管局將對黃浦區和奉賢區安全監管局以及*化學工業區、華誼集團、寶鋼股份公司不銹鋼分公司進行重點督導。
四、主要工作內容
(一)制定相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按照《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要求,結合本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建立完善有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和規定,進一步規范本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二)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人員培訓
組織對區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相關部門預案管理人員及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培訓人員系統掌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知識和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掌握應急預案數據庫建立和使用方法,指導本地區、本單位、本企業的應急預案編制與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預案管理數據庫
各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建立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數據庫,通過互聯網與國家應急預案管理系統對接,實現應急預案動態化管理,實時掌握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和應急預案變化情況,為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開展預案備案審查工作
按照《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分級分類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及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備案審查工作機制,在2009年底前完成高危行業、市直接監管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其他類型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分級分類應急預案數據庫的建立。指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報備工作。
(五)抓好預案銜接工作
指導重點企業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做到應急預案銜接,實現應急預案常態化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做到全員參加應急管理培訓、所有應急預案經過演練和論證,并與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應急預案有用、管用。
各行業(系統)、市直接監察單位應結合行業特點,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近年來企業發展情況,對總部及所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在年底前將修訂后的總部及所屬單位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五、應急預案備案流程
(一)各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根據本區域安全生產實際,編制應急預案,經區縣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編制的生產安全專項應急預案應抄送同級安全監管部門。
(二)各行業(系統)、市直接監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市安全監管局備案,并抄送所在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報送所在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三)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報市、區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四)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區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六、工作步驟
應急預案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分為準備、實施、驗收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中旬)
1.各重點督導單位制定下發工作方案,明確深入推進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危險化學品和重點企業,落實相關工作。
2.參加國家組織召開的應急預案重點督導工作會議。
3.做好貫徹實施的其他準備工作和宣傳培訓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組織各區縣安全監管局、各行業(系統)、市直接監察單位修訂相關應急預案,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急預案質量。
2.指導重點督導區縣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實現動態化管理。
3.各區縣安全監管局開展《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
(三)檢查完善階段(2009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1.指導重點督導區縣完成本地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
2.形成本市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成立組織指導機構并明確負責人。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請于*月底前上報負責此項工作的分管領導及具體工作人員名單和貫徹實施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點,周密部署。根據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求,結合*的實際,各單位要制定詳細實施方案,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通過動員、研討、檢查、典型引路等工作,保證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完成。
一、園區經濟發展局第三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1.繼續進行企業特種設備運行情況、年檢情況、特種設備操作工持證情況的摸底調查,收集、整理有關資料,形成電子文檔,便于督促企業按時按要求對特種設備及操作證進行報檢。
收集、整理企業的基本信息23個、初步建立了企業信息數據庫1個(包括現有企業、新進企業、學校、個體的特種設備種類),特別是開展了新進園區企業生產情況的摸底工作。內容包括:特種設備臺帳、企業的安全架構、應急預案、培訓計劃、特種人員名單等。
2.加強對29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監管和督促,要求擁有特種設備的企業,如鍋爐、蒸汽管路、貨梯等設備在出廠、安裝、使用登記備案、定期年檢、檢測、人員持證上崗方面必須按照國家特種設備使用規范嚴格進行,并對企業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重點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的制定,安全會議記錄,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3.7月份—8月份按照《XXXX園區2006年特種設備專項整治方案》的部署安排,督促企業對照方案進行自檢自查。并要求企業提交自檢自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發現問題5處(雙騰鍋爐司爐工無證操作、燃氣公司氣瓶堆放不規范、僑盛木業電工、焊工、叉車工無證操作、新宜鍋爐超期未檢、廣明操作工不熟悉操作流程),提出安全整改建議5條。同時與安監部門開展多項專項整治行動。
4.按照園區的整體預案要求,制定了部門的應急預案,完善各部門和企業的應急預案。園區經濟發展局根據《XXXX園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精神要求制定《XXXXX園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協助4個企業根據《XXXXX園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各特種設備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5.組織4個新投產企業的管理人員到安全制度比較完善、管理體系比較健全、安全管理比較規范的企業參觀學習,幫助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體系,增強其安全意識。
6.督促綠山、新宜、昌茂、金龍、希望高中、僑中、桂華、天然紙業、雙騰等9個企事業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報檢報驗,對特種崗位人員上崗證書進行復驗、復查。
二、第四季度的工作安排
1.按照2006年特種設備專項整治方案的部署,重點檢查特種設備運行和操作員持證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清除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
2.指導企業按安全生產要求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形成安全培訓制度,并按預案要求進行安全應急演習,要把安全生產落到實處,形成長效機制。
一、認真學習貫徹《通知》精神
抓好《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
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今年嚴格按照新《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修訂完善企業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的工作。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非煤礦山企業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應急工作人員,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三、繼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
以縣直部門、鄉鎮(場、區)應急救援中心為單位,建立行業、轄區應急資源數據庫,加強與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氣象、衛生、環保、國土資源等部門溝通與聯系,不斷完善轄區應急資源普查和數據庫建設,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揮調度便捷、實時高效聯動的運行機制。
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加強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和重大危險源企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2、加強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各鄉鎮(場、區)安監站要建立與當地相適應的應急救援專家隊伍,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技術含量。
五、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嚴格落實應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認真做好信息的查詢、研判、跟蹤和匯總工作,及時接收預警信息,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得到及時、準確上報和妥善處置。
六、開展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升事故災難應對能力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06)的要求,加強對企業應急預案演練的監督和指導,不斷提升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