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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保護;治理
Abstract: The m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destruction is very serious, geological disaster ground subsidence, collapse, landslide, debris flow, water pollution, mine earthquake and other improper mining, to the state caused serious economic losses and endanger the safety of life and property. Do a good job of mine environmental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s imminent,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protection of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governance.
Key words: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governance
中圖分類號:F416.1 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
前言
目前我國礦山環境問題較多,突出表現在五個方面,即采礦活動破壞了大量耕地和建設用地;采礦誘發地質災害;采礦使礦區水均衡遭受破壞,產生各種水環境問題;礦山開采中廢氣、粉塵、廢渣排放,產生大氣污染和酸雨;采礦破壞自然地貌景觀,影響整個地區環境的完整性。礦山開發中“三廢”的排放嚴重污染了礦山及周圍地區的地質環境;礦山開發誘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十分普遍;采礦活動使礦區周圍水平衡系統遭受破壞。由此可見,我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形式十分嚴峻!礦山環境治理工作勢在必行!
1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1.1以人為本、防災減災。所有的地質災害,直接或間接的對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礦山環境治理首先要保證礦區免遭礦山開發誘發的各種地質災害的危害,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1.2因害設防、綜合治理。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因地制宜、因害設防,采取攔、排、護、整、填、植等方面的綜合治理措施對礦山環境進行治理。
1.3注重效益、分期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應遵循生態社會效益優先的同時,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區別不同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時根據資金情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危害大小、輕重緩急,分期、分階段進行治理。
1.4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礦山環境治理只有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緊密結合,才能達到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各種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質災害。但其缺點是投資過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彌補工程措施的缺點,其投資較小,能改善小氣候的特點,使其廣泛應用于礦山環境治理中。
2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保護措施
近幾十年的礦業開采雖然對我國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是也對礦山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針對我國礦山環境現狀,加強我國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通過復合治理方式、攔、排、護、整、植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方法加快我國礦山環境治理與保護,對于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
2.1加強礦業地質環境保護制度建設,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為了更好的推進我國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進行,首先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通過對礦山環境保護制度的建設,促進我國礦山化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環境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通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監督職能、國土資源部具體環保工作的實施共同來履行我國地質環境保護與監督的工作,促進我國礦業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實施。同時加強有關法規與制度的建設,從法律立法的角度,強化礦山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
2.2加快我國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推進。礦山環境治理必須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實施。加強科學技術在礦山環境保護中的應用,特別是要加強對礦山的綜合利用和尾礦、煤矸石、礦渣等開發利用的科研投入和生產開發研究工作。這樣既可減少環境地質問題,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又可以避免資源浪費。另外還要通過高等教育專業人才培養以及對在職人員的再培訓等方式加快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人才培養,促進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實施。
2.3加快礦業“三廢”回收利用技術的應用,促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實施。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對于“三廢”的回收、利用,對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著重要意義。通過采用先進的采選技術和加工技術,提高礦山資源利用率,對于加快我國礦山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2.4關于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與防護的分析。在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防護過程中要系統開展地質環境調查與研究,加強區內地質環境監測。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機制,治理區內環境。借鑒外國經驗,加強國際合作,比如日本菱刈金礦礦山開發復耕綠化,保護環境的成功經驗說明.高度機械化開采礦石,不僅節約人力以充分利用資源,還可以利用礦渣回填植樹造林綠化環境,真正實現礦區乃至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強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推進礦山“清潔生產”,發展綠色礦業。加強礦山開采導致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防御和治理的研究。
3我國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的政策創新
3.1明確礦山企業的環境主體責任。我國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的思路,應該轉變以政府為中心的治理模式,明確以企業為中心的治理模式。首先,礦山企業是礦山生態環境破壞的主要責任者。根據“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企業應該成為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的主體。當然,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應該注意“誰污染,誰治理”是一個經濟原則,而不是技術原則,因為有些污染問題不是單個企業能夠從技術上治理的,而是一種經濟上的補償。第二,企業治理比政府治理具有更高的效率。因為企業清楚環境治理的成本與收益,以排污收費為例,理想的費率要求政府知道企業的邊際環境成本曲線和邊際收益曲線,而企業顯然沒有積極性將收益曲線告訴給政府,而政府要了解邊際外部成本也非常復雜,因此,考慮到企業的負擔,制定的排污費率比較低,也就導致一些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第三,有利于促進企業進行技術革新。從表面上看,礦山企業為環境成本買單增加了企業的成本,而從長遠和綜合效益分析,企業的競爭力會更強。礦山企業不僅是生產者,而且也是技術創新的主要力量,如果不明確企業的治理主體責任,企業沒有積極性主動進行環境保護技術或資源節約技術創新,只有當企業意識到這種創新所帶來的利益超過其成本時,才是合理的。
3.2盡快建立礦山生態補償機制。生態補償作為一種保護生態環境的經濟機制,在我國已經逐步得到研究和實踐。2005年底通過的《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和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中都明確提出,要盡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2007年8月,國家環保總局出臺了《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將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作為四個試點領域之一。建立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機制,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第一,明確生態補償的主體。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具有破壞主體明確、責任具體等明顯不同于其他領域生態補償的特點。因此,一般來講,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主體就是礦山企業,應嚴格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明確礦山企業的環境治理責任。第二,制定科學的補償標準。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損失,是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理論依據。為此,應加強開展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損失評估研究,為制定科學合理的補償標準提供理論依據。另一方面,在實踐中,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標準,可以通過機會成本法、替代成本法,甚至協商的方法進行確定.第三,創新生態補償的形式。在開展生態補償的過程中,其補償形式應該多樣化,既可以通過貨幣的方式對周邊居民進行補償,也可以通過土地復墾等方式恢復生態環境,還可以通過貨幣請政府或專業部門對環境進行恢復。
關鍵詞:遼西北地區;生態環境;治理;對策
由于高速經濟發展過程中缺乏有效的保護和治理,遼西北地區生態環境遭受到了嚴重破壞,各種自然災害頻發,生態環境急速惡化。國家已經意識到了生態環境惡化帶來的負面影響,針對出現的問題,林業、水利、土地、發改等部門均加大了投資,提高了治理程度。但由于多方治理,亂象叢生,資金無序重復利用,加之開發建設項目的過度索取和破壞,致使生態環境治理出現了邊治理邊破壞的現象。本文提出了相關的解決對策,一方面充分整合相關部門和資金,另一方面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的建設項目的處罰力度,從根本上改善和治理生態環境。
1治理現狀
遼西北地區處于遼寧西北部,氣候干旱少雨,河道干枯,地下水位下降,揚沙不斷,生態環境處于逐漸惡化中,雖然國家加大了對遼西北地區的生態建設支持力度,但是由于基礎相對薄弱,開發建設項目眾多,破壞面積逐年增加,綠地面積也在逐年減少。日前國家已加快體制改革,力求從根本上改善生態環境。
1.1林業部門以植被覆蓋度為主的生態治理情況
林業部門治理荒山改善生態環境,防治水土流失有很多相似的水土保持工程,如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沿海防護林等國家級生態建設工程和千萬畝經濟林、青山工程、全省大規模造林綠化、遼西北草原沙化治理等省級生態建設工程[1],通過治理,沙化土地面積持續減少,沙化程度繼續減輕,沙區植被狀況進一步好轉,植物種類明顯增加,植被群落穩定性增強,防沙治沙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
1.2水利部門以水土保持治理為主的生態建設
水利部門治理荒山主要以水土保持部門為主,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以小流域為單元,主要治理荒山、荒坡、荒溝,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水平槽、竹節壕、谷坊、梯田),造林栽樹等治理形式。國家項目形式主要有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全國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補助地方水土保持項目。通過多年治理效果明顯,局部生態環境得到了明顯改觀[3]。
1.3土地部門以土地資源整合為重點的治理現狀
生態環境破壞以礦山開發破壞最為明顯,大面積的礦業開發,對地表植被直接造成破壞,本來就貧瘠的荒山植被消失,尾礦隨處堆放,廢水、廢氣、廢渣任意排放,掠奪性開采導致土地出現大面積沙化、塌陷、地下水污染和下降等現象,近幾年山區崩塌、滑坡、泥石流、沙塵暴等自然災害現象不斷出現[4]。針對此現象國家土地部門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項目,都是對已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重新修復和治理。但是已有礦山開發建設項目太多,因資金有限,只能有針對性的進行修復和治理,要想對所有已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治理,任重而道遠[5-6]。
1.4發改委部門以改善基礎條件為主導的治理建設
國家發改委為了加大農村脫貧致富的步伐,著力改善農村基礎條件,實施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小流域治理等項目,通過以工代振的方式,帶動貧困人口通過參與工程建設實現增收脫貧。
1.5財政部門以綜合農業開發項目為重點的項目建設
財政部下屬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同樣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項目,項目主要目標是通過治理水土流失,增加林草植被和防治土地荒漠化,復墾工礦廢棄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7]。
2存在的主要問題
2.1人為過度開發建設,水土流失嚴重,生態環境惡化
陽光、水、土壤是我們的衣食父母,但隨著人們生活質量不斷地提高,其中主要的水和土壤卻不斷地流失,巖石在水力、風力的作用下,發生理化性,形成疏松的風化巖,經過堆積,便形成了殘積母質,在氣候和生物的作用下,經過上千年的時間,才逐漸轉變成可生長植物的土壤。然而今天的人類卻認為土壤遍地都是,毫不吝惜地開挖破壞,任其流失。生態環境的惡化,多是由于人類活動的增加,生產、生活、建設項目無序、過度開發以索取自然資源造成的。礦山開采、風電項目、道路修筑、墾荒等項目重開發輕治理,造成山體支離破碎,植被損壞,土地沙化、河道枯竭、沙塵暴、泥石流等惡性自然現象逐步擴大。無視法律規定“誰破壞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開發原則,資源開發利用后缺乏管理及修復,對自然破壞嚴重,導致大面積水土流失。
2.2水土保持綜合監管體系不健全,監督執法機制有待加強
水土保持政府目標責任制等尚未有效建立,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管理等制度有待完善,科技支撐體系尚不健全,信息化水平急需提高,監管能力亟待增強。管護機制不完善,治理成果保存率有待提高。目前,全省尚未完全形成系統的保護治理成果的相關機制,單純的依靠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無法有效的維護治理成果,鞏固及保護治理成果的難度將會更大。
2.3政出多門,重復立項,資金投入分散
生態環境惡化是大事,當前生態環境的治理已刻不容緩,是關系到人類發展的大事。目前,國家對生態環境惡化已經認識上到了一定高度,設立很多部門治理生態環境,開展綜合治理項目,但是治理效果仍然不盡人意,仍然存在著重復立項、重復治理的問題。
2.4統籌服務發展理念不突出,社會公眾水土保持意識尚需提高
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設過程中還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管理人員技術水平不高;受傳統經營思維和理念影響,重建設而輕管護;相關水利工程建設人員技術水平低,缺少專業技能培訓。因此,服務意識不強以及缺乏專業的實踐過程進行鍛煉。盡管個別地區采用農民自行管理的方式,對水土保持工程進行管護。但是,受傳統小農思維、思想制約,多數農民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容易忽略長遠發展利益。相關管理與運行和維護制度不能嚴格執行,從而引發“農民管不了”以及“國家管不到”和“集體管不好”等突出的社會管理問題[8]。在水土保持宣教和科普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生產、建設過程中急功近利、破壞生態的情況仍有發生,社會公眾水土保持意識尚需提高。
3治理對策
3.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制定科學治理目標
面對遼西北水土流失日益嚴重,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的現象,我們應該盡快加強領導重視力度,提高思想意識,針對遼西北生態環境狀況,做出有針對性的保護及治理工作,同時要做出有特點的規劃體系,制定出符合遼西北生態環境治理的科學治理目標。
3.2協調統一,整體規劃,全面治理
要從國家層面進行整體的規劃設計,實行多部門分工協作。要從多部門組成一個權威機構,統一治理水土流失。加大行業之間的監管,各種項目的實施均要實行公開透明式的管理模式,加大群眾的監督,早日把生態環境治理好。
3.3部門合作,整合資金,加快治理
面臨著重復立項、重復治理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應該從源頭抓起,不能政出多門,重新整合相關職能部門,整合國家資金,避免重復投資,把國家資金用到實處,加大資金監管;同時層層落實責任,把工程建設落到實處,治理一處是一處,使工程真正發揮效益,還人類一個碧水藍天。同時要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各種破壞水土流失的行為[8]。
3.4以科學技術為依托,因地制宜做好生態治理工作
我國正處于一個兼顧環境而發展的時代,國家已經把生態環境的治理和保護放在首要位置。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運用科學的方法來治理遼西北環境生態問題,相關部門要借助較為完善的科學技術手段,針對當地立地條件,做出有針對性的保護及治理工作。
關鍵詞: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
中圖分類號:TD1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現階段,礦山企業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所面臨的兩大難題是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其中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問題尤為突出,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和恢復工作周期長、任務重,要進一步落實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和恢復的有效措施,使得礦產資源合理地開發,又對礦山地質和生態環境不造成破壞,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研究課題。
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保護的戰略部署
(一)使我國礦山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完善
為了使我國礦山環境保護工作更好的推進,國土資源部下達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第44號國土資源部令:《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審查及有關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范,并在全國范圍內組織了數期學習班,對此進行了認真的講解與學習。
(二)加快我國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人才培養
必須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對礦山環境進行恢復與治理。加強科學技術在礦山環境保護中的應用,尤其是要加強對礦山的綜合利用和煤矸石、尾礦以及礦渣等生產開發研究和科研投入工作。這樣既能將環境地質問題減少,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又能將資源浪費減少。除此之外,還要加強高等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或者再培訓在職人員,使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人才培養的步伐加快,進一步更好的實施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
(三)加快礦業“三廢”回收利用技術的應用
在礦山開采進行時,回收、利用“三廢”,對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意義重大。通過先進的采選技術以及加工技術,將礦山資源利用率提高,并使我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步伐進一步加快。
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原則
(一)以人為本、防災減災原則
無論是哪種地質環境災害,都會使礦山職工和礦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直接或間接的受到威脅,所以,礦山環境治理的首要要求就是確保礦區不會因為開發而出現各種地質災害,使地質災害盡可能減少,保證人們生命財產安全。
(二)因害設防、綜合治理原則
對礦山環境進行欄隔、排水、保護、回填、種植等各個方面的綜合措施治理,并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針對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特點、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因地制宜、因害設防。
(三)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結合原則
要合理配置各種工程措施,才能有效的防治地質災害。工程措施有投資過大的缺點,生物措施恰巧將這一缺點彌補,其有投入資金少,還能進一步改善氣候的優越性,使其在礦山環境治理中應用非常廣泛。因此將礦山環境治理只有將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有機結合,才能達到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
(四)分期實施、注重效益原則
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恢復過程中,在考慮生態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同時,還應盡可能使的經濟效益達到理想預期。與此同時,根據資金情況、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輕重緩急、危害大小,進行分期、分階段治理,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區別不同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最終達到綜合收益的目的。
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一)礦山廢棄物問題
礦山廢渣、廢石、棄土對于礦山地質環境有著負面影響,因此,礦山廢棄物的治理是地質環境治理的基礎工作。廢棄物的堆積使礦山四周土地壓占、植被破壞嚴重,使其原有地貌景觀及周圍水環境受到了嚴重影響。除此之外,有的礦山廢棄物長時間受雨水淋濾、空氣的風化以及日光照射,激發了其中所含的有毒物質,對礦山周邊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所以,對廢棄物的治理要進一步加強。
(二)礦山地質災害問題
1、滑坡。進行滑坡預測評估要依據擬評估區地貌形態及其演變過程,巖土狀態,裂縫產狀、寬度、深度、產生周期、力學性質、切割關系,地下水、地表水體、泉水出露地點以及大氣降水等各個地質環境條件。對于發生的滑坡災害,在根據其地質環境條件的前提下,對比模擬評估,對其滑痕指向、傾角,滑帶的組成,滑坡的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變化情況,滑坡壁、滑坡舌、滑坡平臺、滑坡鼓丘情況,滑動面的層數、深度和埋藏條件,以及誘發的主要因素,形成條件,進行穩定性評估。
2、崩塌。進行崩塌預測評估,要根據擬評估區地貌地形、地質構造、巖體結構類型、巖體性質、力學屬性以及延展情況等各個方面進行。對于已發生的崩塌地質災害,在依據上述地貌、地質構造等方面條件的基礎上,再進行崩塌分布、規模、形態、形成機制以及其主要誘發因素進行進一步的穩定性評估。
3、泥石流。泥石流在礦區發生后,對于其評估主要是在地質分析、溝谷泥石流易發性量化評估的前提下,再進行溝谷泥石流易發性的穩定性評估。
四、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新機制,促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管理
推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就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機制。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著手對礦山環境進行保護與治理,防止礦山地質環境遭受破壞的基礎是資源的利用規劃。如果礦山環境破壞已經形成,并出現了嚴重的問題,那么制定綜合治理目標和措施要根據具體的破壞情況,循序漸進的改善以破壞地質環境,逐步實現礦山環境治理的最終目標。
2、礦山環境準入制度要建立。減少礦山環境遭受破壞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建立礦山環境準入制度。一些地區的地質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新建、改建或者擴建礦山不僅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還要對地質環境影響和地質災害危險性進行評價或評估。不僅對新建礦山設置了環境準入制度,同時對一些老礦山遺留的地質環境問題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3、針對地質環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地質環境進行科學監測。要發現各種地質環境因素,就要對所在礦區的內、外力地質作用、礦區及其附近區域滑坡、地震以及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出現的規律進行深入調查和研究,之后根據調查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除此之外,還要對區內地質環境進行科學監測,將礦山環境監測網構建起來,從而全面掌握區內的地質災害及其活動規律,使治理工作更有效的展開
(二)采取有力措施,從源頭上控制新的礦山環境問題和生態破壞
1、進行礦坑回填。進行礦坑回填要對廢棄礦渣合理利用,這樣使可以使礦坑回填資金極大地減少。具體的做法是:合理配比沙石與廢棄礦礦渣進行回填。合理的用廢棄礦渣進行地面沉陷區域的充填,進行土回填區域的復耕利用,避免礦渣占用土地、造成環境污染。
2、水資源治理。水的治理在礦山環境治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因為礦山生產時,疏排地下水資源,導致水資源大量減少,甚至使地表河流及泉水的枯竭、植被減少。除此之外,由于礦山排水,附近的地表水被疏干,使得淺層地下水不能及時補充恢復,植物生長受到影響,使周圍的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導致礦區土地石化和沙化的不良后果。因此,礦區水環境治理是一項周期長且復雜的工作,通過水資源治理、植被治理,逐漸恢復礦山周邊土壤水分以及植被,恢復土地含水量是治理礦山土地荒漠化的唯一方式,應加快礦山選礦過程中水處理設備的資金投入,將污水進行處理后再進行排放,進行選礦水的重復利用。與此同時,礦山植被的恢復速度要加快,通過草皮移植、樹木種植等合理方法近況將礦山植被恢復,減少或者避免防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的發生。
結語
綜上所述,要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策略,遵守礦山環境治理的原則,明確治理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制定合理可行的解決措施,促使礦山企業合理負擔其資源與環境成本,理順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從而有效恢復礦山地質環境,盡最大努力預防、避免礦山開挖以及廢棄后對地質環境的破壞,保證礦山環境得到有效的恢復,使生態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村生態環境;存在問題;治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3)02-0088-02
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對于提高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需要針對農村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采取治理對策,以加強環境治理,提高農村經濟發展效益。
隨著改革開放及社會主義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進步,但是對于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的投資力度卻較為欠缺,由此導致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嚴重,無法為我國環保型社會的構建做出貢獻。但是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對于提高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需要針對農村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采取治理對策,以加強環境治理,提高農村經濟發展效益。
1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分析
環境是人類生存及進行發展的基本前提,良好的環境為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必須的資源和條件,對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居民的生產發展對于環境的依賴程度更高。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農村地區的經濟進步迅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質量,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但同時由于經濟發展對于資源能源的消耗較大,在很大程度上導致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嚴重,而經過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國的農村環保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開發建設了多種綠色工程,并促進了農村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水平的提升,而且政府對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投資力度也不斷加大,農村環保建設已經納入到國家經濟發展的重點投資領域,對于農村環保科學技術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當前,農村生態環境的治理和控制能力顯著提高,并獲得了較為成熟的環境保護及治理經驗,對于進一步提升農村經濟發展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由于市場經濟發展迅猛,而我國關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仍有一定欠缺,從而導致農村的生態環境建設存在較大缺陷,對于這些問題,需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減輕環境污染,促進環境質量提升,為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提供動力。
2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
2.1 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薄弱
當前,雖然大部分的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均有較大程度提高,但環境污染嚴重,生態失衡,這與農村居民環境意識薄弱有直接關系。很多農村居民缺乏環保教育,在生產生活過程中隨意丟棄垃圾,對于污染后的生存與發展沒有任何危機感,由此導致環境污染嚴重。此外,很多農村居民污染環境后缺乏污染治理意識,雖然覺得環境污染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引起重視,但卻認為自己有心無力,也就任由污染越發嚴重,使得農村生態環境越來越難以滿足的居民生活需要。近年來,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對于進一步提升人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起到了巨大的幫助作用,但是政府及相關環保部門對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理念的宣傳卻較少,由此導致大部分的農村居民環保意識較差,在日常生活和工作過程中也深受環境污染的危害。因此,政府應當加大力度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理念,確保其滲透農村居民當中,以促進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的提升。
2.2 環境設施落后導致生活垃圾污染嚴重
環境設施的建設能夠對農村居民的日常環保行為形成潛移默化的作用,以促進環保理念深入人心,但是,由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要遠遠落后于城市,因此,城市的各種環境設施也就難以在農村中出現,大量的生活污水隨意排放,生活垃圾亂倒,從而導致河水污染、河道堵塞,不僅導致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嚴重,同時也對農村居民的身體健康構成了巨大的威脅。有些農村居民雖然對于環保有所認知,也希望減輕農村環境污染,但卻由于農村環境設施欠缺,也只能將自家生活垃圾隨意丟棄,由此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此外,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很多城鎮都建立了工業區,生產污水及垃圾大量排放,但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垃圾處理中心,致使大量污染嚴重的污水滲透到地下,對農村的耕地種植產生了巨大危害,有些污染不僅會對農村耕地產生影響,同時還會導致垃圾中的有害物質滲透到耕地中,給人們的后續生產和生活造成嚴重危害,對整個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提升產生制約。
2.3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技術仍有待革新
對于農村生態環境建設,需要有先進的環保技術支撐,只有這樣才能夠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方法的不斷創新,以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但是,當前雖然對于農村環境技術發展有所投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舊有較大缺陷,相關的科研隊伍較為薄弱,而且素質較低,對于農村環境如畜禽養殖、農藥化肥應用的現狀及基本規律都缺乏充分分析,由此也就無法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進行環境污染治理,從而導致農村生態環境呈現出不斷惡化的趨勢。先進的科學技術是促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質量提升的重要途徑,對此應當加大對環保科技發展的投資力度,以確保科學技術創新發展,更好的滿足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需求。
3 加強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的對策
3.1 強化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
對于農村居民,應當加強其環保教育,強化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政府要定期組織環保工作人員到各個城鎮廣泛宣傳環保教育理念,并張貼環保教育橫幅,以強化人們的環保認知。同時還可以開展定期的環保知識講座,不斷強化人們對于農村垃圾的污染認知,確保對垃圾分類,并回收有用的垃圾,從而不斷加強自身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深入了解。此外,政府還可以組織各種環保知識競賽及環保科技發明,以鼓動廣大農村居民積極創新,強化環保意識,積極發明新的環保技術,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農村環境污染。此外,由于農村地區的地理位置差異較大,而且地理氣候較為復雜,由此導致我國的農村生態環境污染治理較為復雜,對此,開發部門可以深入到農村地區,對當地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勘察和探究,并鼓勵當地農村居民就環境污染給予建議,以建立符合當地農村生態環境發展需要的生態系統。在此過程中,農村居民處于主動地位,能夠為自己生活環境的治理出謀獻策,這必然能夠增強其責任意識,以不斷強化居民的環保意識,更好的為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做出貢獻。
3.2 加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由于農村缺乏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資金,從而導致其基礎設施建設薄弱,由此也就無法強化農村居民的環保意識。而且嚴重匱乏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也導致一些具有環保理念的居民無法規范自己的行為,只能聽之任之。對此,當地政府應當加大農村環保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如設置垃圾回收站、垃圾桶等,號召居民將垃圾倒在垃圾站和垃圾桶中,以逐步改善其亂扔垃圾的壞習慣。同時政府也可以鼓勵農村居民自己創新垃圾循環利用新技術,積極推廣垃圾循環利用設備,以彌補能源不足現狀。此外,政府還應當根據農村地區的實際情況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建立相應的生態模式,通過實行典型示范,逐步將符合當地生態環境發展的農業模式進行推廣應用,并根據生態模式的發展情況對農業發展結構進行合理調整,如創辦大型的生態農場、草坪公司、花卉公司等,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并實現對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
3.3 加大對農村環保技術發展的投資力度
對于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工作開展,科學技術發揮著重要作用,只有借助于先進的環保科學技術,才能夠弄清楚農村環境的發展規律,以采取針對性的環保措施,也只有依靠科學技術進步,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各種問題。首先,應當不斷壯大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研究隊伍及科研機構,加強研究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以組建高水平的生態專家隊伍。其次,應當不斷加強對于環境基礎科學的研究,以為環境保護提供相應的智力支持,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生態環境開發和保護的研究力度,對于農村出現的水土流失問題、荒漠化問題進行重點解決,同時還要做好對退耕還林、退耕還草的研究力度,并加強相關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強對病蟲害防治、流域綜合治理等技術的研究,以不斷促進農業防災能力和抗災能力的提升,促使農村生態環境發展的可持續進行。最后,對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應當采用最佳的實用技術,同時加強推廣和評價,以確保此項技術的應用可行性。農村經濟發展較為落后,對于環境污染的治理無論是從成本方面考慮還是技術方面考慮,都難以達到標準要求,因此,對于農村生態環境的治理措施應當確保規模較小,或者采用集中處理方法,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確保污染治理技術的可操作性,從而確保農村經濟發展的不斷進步。
4 結 語
農村經濟發展對我國綜合經濟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因此,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使其更好的適應經濟發展需要,實現農村經濟的長久可持續發展,以為我國構建環保型社會提供有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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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政府環境履責審計; 蘭州政府環境審計; 環境重置成本法; 大氣污染治理
中圖分類號:F23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14-0002-10
一、引言
2015年3月6日,中國環境保護部下發《關于開展政府環境審計試點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確提出政府環境履責審計的概念。3月27日《中國會計報》在《政府環境審計亟需建立標準體系》中,提出我國政府履責審計體系尚在探索之中,呼吁建立其標準體系。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問題也日益凸顯,我國政府與社會對于環境保護的投入也不斷增加。自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各級政府審計機關開始對環境項目資金進行審計。但到目前為止,我國環境審計理論研究與實務操作尚未形成統一體系,阻礙了政府環境審計的全面實行。因此,建立科學嚴謹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審計方法體系并確定政府環境履責審計的作用機制與實施路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文獻綜述
目前,我國學者已對政府環境審計問題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討論。本文從政府環境審計作用機制、技術方法與實施路徑的視角對相關文獻進行了梳理,以期為政府環境履責審計作用機制與實施路徑的研究提供思路。
隨著政府對環境保護的日益重視,我國學者在21世紀初即開始對環境治理資金審計進行研究。陳希暉(2004)在《論環境績效審計》一文中闡述了環境績效審計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個方面的作用,并將政府環境績效審計分為環境政策執行情況審計、環境項目效益審計和環保專項資金利用效益審計三種機制。耿建新(2006)則以城市水循環過程為研究基礎,提出水資金政府環境審計的作用機制是以城市水資金循環過程為主線,進行城市用水循環周期審計。王淡濃(2011)從環境審計的戰略定位入手,探討了環境審計在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的作用機制。向靚(2012)基于WGEA的《從環境視角進行審計活動的指南》,提出環境審計作用機制分為事前預警環保風險、事中監督環保過程、事后評價環保績效三個方面。唐洋(2013)基于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過程,提出在湘江治理過程中,政府環境審計的作用機制包括監督評價機制、調控協調機制以及監測預警機制。
王琳(2012)基于因子分析模型對全國主要城市的地方政府環境績效進行分析,得出各大城市的因子得分綜合表并對其進行闡述。王奇、李明全(2012)運用超效率DEA模型對我國各省份2004年至2009年大氣污染治理效率進行了排行。房巧玲(2013)采用最優化方法構建了環保資金績效審計的基準模型,并使用簡化實例對基準模型的具體運用進行了闡述。何勰、張卉(2012)從循環經濟視角出發,提出在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環境保護資金使用情況、企業環保措施執行情況三方面共同構建可行路徑。唐秋鳳、谷愛明(2014)將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歸結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負向外部性的受托經濟責任,從政府環境審計的重點與評價指標兩方面建立政府環境審計的實施路徑。陳希暉(2014)以生態文明建設的本質和要求為出發點,引入風險導向資源環境審計以構建政府資源環境審計實施路徑。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現有研究文獻從環境審計的目標、戰略定位、國際經驗與實際案例等角度闡述了政府環境審計的作用機制。但大部分研究僅從理論上論述政府環境審計的作用機制,未能結合實際環境問題進行探討,而基于實際案例進行分析的研究則往往只對政府環境審計在該案例中的作用機制進行探討,未能擴展到政府環境審計在某一類問題中的作用機制,缺乏可操作性。
在政府環境審計技術方法與實施路徑方面,我國學者已經從資源配置、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生態文明建設等視角進行了政府環境審計技術方法與實施路徑的探索與構建。但多數是基于現行財務審計理論的結構與方法對政府環境審計實施路徑進行構建,未能根據環境問題的特征闡述應用的審計方法是否具有科學性與合理性,并且根據構建的技術方法與實施路徑對實際環境案例進行審計的研究也相對較少。
綜上所述,本文從政府對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的實際情況出發,探討政府履責環境審計在大氣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機制和實施路徑。
三、政府環境履責審計在大氣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機制
政府環境履責審計的目的是對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環境治理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降低風險、發現問題并完善環境治理措施與制度。其作用機制有:
(一)風險預警機制
風險預警機制是指審計方能夠及時發現大氣治理項目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政策執行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等潛在風險。風險預警的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被審計單位環境保護方面的資料,特別應了解被審計方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種類、其危害性及其處置流程、排放達標情況,了解當地大氣污染主要來源與大氣污染物構成比重;對被審計方進行風險評估,確定其存在的潛在風險大小與類別,在項目正式建設之前對項目的合規性與審批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對項目的環境保護效果進行評估。
風險預警機制的實施需要審計人員熟悉會計、審計相關準則,熟悉《大氣污染防治法》與地方性大氣污染治理條例,并能夠結合大氣污染治理的相關特點發現潛在風險。為保證審計效果,審計機關應該建立科學的人才培訓和引進制度,提高審計人員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環境科學方面的綜合業務能力,并在審計組中引入第三方專家智庫,提出會計審計與環保技術標準相結合的環境會計方法技術。
(二)過程監控機制
過程監控機制是指審計方在大氣污染的治理過程中對治理實施情況、治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控制,以降低大氣污染治理過程中的風險。過程監控主要包括:審查目前的治理行為是否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地方污染防治規劃;審查大氣污染治理計劃的執行情況是否達到預定的治理進度;審查專項治理資金的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前期預算。在此基礎上對前期的預定治理目標與資金預算進行調整或者對當前治理方法、力度、投資等進行調整。
在過程監控中,需要有不同級別的審計人員對不同的范圍進行監控,這樣才能保證所進行的治理項目有適當的監督。過程監控模式可以采用蘭州市推行的城市網格化管理的管理監控模式,建立市、區、街道、社區、樓院分級負責的扁平化網格審計監控體系,對大氣污染治理的過程進行全面的監督控制。
(三)安全抵御機制
安全抵御機制是指審計人員基于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問題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針對該問題的建議,完善大氣污染治理的機制與措施。安全抵御主要包括:提出審計建議和出具審計報告,即根據環境治理目標與治理資金預算,對被審計方環境治理的績效情況、治理資金使用狀況等發表審計報告,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意見;對審計建議的實現進行驗證,以確保審計意見的合理科學,在對審計意見的合理性與可行性作出論證之后,需要實現審計意見。
采用合適的審計技術方法,針對審計結果中對于大氣污染治理成果的評價,結合確實的數據與法律的證據,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只有采用合乎會計、審計理論且能夠結合環境治理實際的審計方法,才能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才能及時改進大氣污染治理機制,進而對該類問題再度發生進行安全抵御。因此,在審計過程中采用科學合理的治理成本計量方法與具有普適性的環境績效評價指標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環境重置成本法在政府履責審計實施路徑中的應用
在目前有關政府環境審計方法的研究中,多數研究采用現有財務審計方法或經濟學模型,未能根據環境問題的特征采用科學合理的審計方法,故缺乏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在政府環境履責審計的過程中,環境治理對環境價值的影響是評價環境治理績效的關鍵,而環境績效審計方法是否合理的標準即是否能可靠計量環境治理對環境價值的影響,從而判斷對環境治理績效的評價是否公允。
(一)環境重置成本法的概念與應用思路
周一虹2011年提出環境重置成本法的概念與定義,并闡述了采用環境重置成本法對環境價值進行計量的思路。
環境重置成本法是指當環境遭到破壞后,通過計算恢復環境到原狀所要支付的費用,即恢復原生態環境狀態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所要發生的成本,借以估算環境變化所影響的經濟價值或者治理環境問題需要付出的成本。其中,環境重置成本是指在現行市場公允價值條件下,重新構建該環境資產或重新達到該環境資產生態服務功能所要花費的所有貨幣價值總額。該方法的創新思路是把重置成本法在資產評估和環境治理評價的應用中進行了同構,將生態環境視為一種資產,當人類的社會生產、經營等活動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時,該環境資產的價值就會被降低和破壞,這部分被破壞的價值,則可以通過重新構建的一項環境資產進行重置。
由于現行經濟環境下對環境資產并無購置、銷售、現金流入流出等相關交易事項,所以采用歷史成本、現值、可變現凈值與公允價值對其進行計量是沒有依據且不合理的。而采用環境重置成本法作為環境治理成本計量方法的依據在于:當成本計量范圍內的生態環境遇到破壞后,環境價值降低,那么治理所要發生的費用不能低于將生態環境恢復到原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成本。即采用的環境重置成本法對環境治理成本的計量結果是對被破壞的環境價值進行恢復所支付的必需成本費用,是最低的投入成本。因此采用環境重置成本法對環境治理成本進行計量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環境履責審計實施路徑中應用環境重置成本法的思路是:采用環境重置成本法對環境治理總成本與環境治理目標指標進行計量,取得環境重置成本與重置目標,并以當前發生的實際治理成本與當前治理行為達到的環境狀況與重置成本進行比較評價。環境重置成本或價值為正值說明目前采用的環境治理措施有效,治理行為對環境的影響是積極的,能夠引起環境資產價值的上升。在達到同一治理目標的情況下,若重置成本大于或等于實際治理成本,則說明治理行為卓有成效;反之則說明治理行為有效但是效用不佳,需要進一步加大治理投入。而當計量的重置價值為負值時,則說明目前治理行為并未達到預想效果,環境污染情況繼續惡化,環境的變化是消極的并引起環境資產價值的下降。
(二)環境重置成本法三層成本計量模式
1.三層成本計量模式的基本思路
環境重置成本法將重置成本法原理應用于對生態環境治理成本的計量與評估,其理論依據是基于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價值進行評估計量。在使用環境重置成本法對環境治理成本進行計量時,由于對環境資產本身進行重置有一定的困難,所以通常是對原生態系統功能服務進行重置。重置環境資產的目標是重置其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即恢復其原本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則視同為對該環境資產進行了重置。
由于環境污染的治理與防護是一個持續性動態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發生的不同類型的費用與不同內容的成本需要按照環境治理過程的特點進行歸集、計算并匯總,這可以使環境成本計量的過程更加科學、客觀與完整。根據環境重置成本法的思想與方法,本文將由政府主導的對于成本計量范圍內的大氣污染治理與維護的成本、費用與投入分成三個層次,采用環境重置成本法對三個層次的成本分別進行計量并最后匯總。
2.三層成本計量模式的計算方法
(1)第一層環境重置成本為生態環境恢復層成本,該層次基于重污染天氣的恢復,即在重污染天氣發生時對污染物治理所花費的成本。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主要成本支出是應急預案中的降塵噴灑設備投入費用與對道路的全面清洗耗費水費用。具體計算公式為:
P1=C設備+N重×W重×C0
其中,P1為生態環境恢復層成本,C設備為設備的投入費用,N重為重污染天數,W重為道路清洗用水量,C0為單位水價格。
(2)第二層環境重置成本為生態環境維護層成本,該層次主要從對大氣環境的長期維護過程考慮,基于大氣污染源解析將治理成本內容分為機動車污染存量維持成本、城市燃煤消耗量減少成本、道路沙土降塵成本、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控制成本、生態增容減污工程成本與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六個部分。其中,機動車污染存量維持成本主要考慮對老舊機動車的淘汰補助;城市燃煤消耗量減少成本主要考慮燃煤鍋爐的改造與報廢處理成本、環保型煤炭補貼成本;道路沙土降塵成本主要為日常道路揚塵清洗成本;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控制成本主要包括對重點企業項目改造費用;生態增容減污工程成本主要包括山林建造與濕地防護成本;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包括污染源企業在線監控平臺升級成本與空氣檢測子站的建設成本。具體計算公式為:
P2=P機+P煤+P企+P沙+P生+P監
其中,P2為生態環境維護層成本,P機為機動車污染存量維持成本,P煤為城市燃煤消耗量減少成本,P企為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控制成本,P沙為道路沙土降塵成本,P生為生態增容減污工程成本,P監為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
P機=N機×AC機
其中,P機為機動車污染存量維持成本,N機為老舊機動車淘汰數量,AC機為淘汰車的平均單位補助。
P煤=P改清+P煤補
其中,P煤為城市燃煤消耗量減少成本,P改清為燃煤鍋爐改造補助成本,P煤補為環保型煤炭補貼成本。
P改清=N改清×C改清+C拆
其中,P改清為燃煤鍋爐改造補助成本,N改清為燃煤鍋爐改造蒸噸數,C改清為單位改造蒸噸數補貼,C拆為報廢鍋爐拆除處理成本。
P煤補=N戶×ACC×GCS0×A
其中,P煤補為環保型煤炭補貼成本,N戶為煤炭消費戶數,ACC為平均每戶每年燃煤消耗數量,GCS0為家庭燃煤補貼,A為總年數。
P企為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控制成本,由于分別計量最后匯總難度較大,所以本文采用政府工作報告中的工業企業廢氣治理的投入資金作為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控制成本。
P沙=W日×T×C0
其中,P沙為道路沙土降塵成本,W日為道路清洗日用水量,T為道路清洗日數,C0為單位水價格。
P生=N綠×AC綠
其中,P生為生態增容減污工程成本,N綠為綠化林建設面積,AC綠為平均每畝綠化林建設投資費用。
P監=P升+P空
其中,P監為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P升為在線監控平臺升級成本,P空為空氣檢測子站建設成本。
P升為在線監控平臺升級成本,由于是網絡技術與科技監測手段的研發升級,所以本文采用政府工作報告中升級在線監控平臺的投入資金作為成本。
P空=N空×AC空
其中,P空為空氣檢測子站建設成本,N空為空氣檢測子站建設數量,AC空為平均空氣檢測子站成本。
(3)第三層環境重置成本為生態保護戰略層成本,該層次主要基于為保證必要的大氣環境質量而放棄的經濟發展權部分進行考慮,即如果不考慮補償范圍內的大氣生態環境治理與維護而充分使用所有大氣環境容量發展經濟的情況下所能產生的額外效益,該機會成本應當納入環境重置成本之中。
為了保證大氣環境質量,就大氣環境進行治理對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包括工業制造、能源消費、農業畜牧、餐飲服務等諸多行業,范圍涵蓋第一、二、三產業,所以本文采用宏觀經濟指標國民生產總值(GDP)進行模型構建。為了簡化計算,本文認為GDP的產生主要是由水環境容量與大氣環境容量兩方面貢獻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P3=■GDPA×MAEC×UAECA
其中,P3為生態保護戰略層成本,GDPA為范圍內地區A年的國內生產總值,MAEC為大氣環境容量治理費用比例,UAECA為A年的大氣環境容量使用比例。
MAEC=P2÷(P水+P2)×100%
其中,MAEC為大氣環境容量治理費用比例,P2為大氣環境維護層成本,P水為與P2相對應年度的水環境維護層成本。
UAECA=■(Wi-Q排i)÷Q排i×PHi%
其中,UAECA為A年的大氣環境容量濃度使用比例,Wi為i物質大氣環境容量極限濃度,Q排i為i物質該年大氣污染物實際年均濃度,PHi%為i物質的大氣污染構成比例,i物質包括可吸入顆粒物(PM10或PM2.5)、二氧化硫(SO2)與氮氧化物(NOX)三類。
(4)以上三層模式計量結果總和為范圍內確定的大氣環境治理成本總額,即:P=P1+P2+P3
其中,P為大氣環境治理總成本即大氣環境重置成本,P1為生態環境恢復層成本,P2為生態環境維護層成本,P3為生態保護戰略層成本。
五、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的環境重置成本
(一)蘭州市大氣環境概況
蘭州市地處我國西北部,位于蒙古高原、青藏高原和黃土高原的交匯處,地理特征呈現“兩山夾一河”,即市區為河谷盆地,南北兩山對峙,相對高差為660米,自東向西延伸約35公里,明顯的盆地地形造成污染物不易向外流動。蘭州市區氣流閉塞,年風靜率達到60%以上,冬季靜風率達80%以上,城區上空逆溫層常年存在,不利于大氣污染物的擴散、消散。蘭州市區常年干旱少雨,年均降雨量不足300毫米,但蒸發量卻達到1 800~2 200毫米,森林覆蓋率僅為12.21%,分別低于全國和全省平均水平8.15%和1.2%,沙塵暴和浮塵天氣容易波及與形成。蘭州市大氣污染屬于煤煙、汽車尾氣和自然揚塵混合型污染,其中以煤煙型污染為主。根據蘭州市環境保護局與國家環科院聯合的《蘭州大氣污染成因及防治對策研究》公布的數據,蘭州市大氣污染的來源與所占比重如圖1所示。
(二)蘭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氣環境治理重置成本
1.生態環境恢復層成本
蘭州市目前對于重污染天氣的治理主要依據《甘肅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與《蘭州市沙塵天氣防塵治污工作應急預案》兩項應急預案規定。依據《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規劃,蘭州市2013年至2015年預計發生的沙塵及重污染天氣情況如表1。
由表1可以得出,蘭州市2013年至2015年間發生沙塵及重污染天氣數總計82天。根據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布的數據,目前蘭州市在沙塵及重污染天氣發生時,主城區平均每日額外出動載重量10噸級的灑水車與噴霧車50輛,每輛車往返作業7次,即平均每日額外出動灑水車與噴霧車350輛次。根據蘭州市水務局與蘭州市威立雅(集團)水務有限公司的用水價格,蘭州市環衛工作用水價格在2.5元每噸。根據《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蘭州市財政支出3 100萬元用于道路清洗車輛的設備購置。由此計算生態環境恢復層成本為:
P1=C設備+N重×W重×C0=3 100+82×350×10×2.5
÷10 000=3 171.75(萬元)
2.生態環境維護層成本
該層次主要從對大氣環境的長期維護過程考慮,基于大氣污染源解析將治理成本內容分為六個部分。
(1)機動車污染存量維持成本
根據《甘肅省淘汰尾氣排放不達標黃標車和老舊報廢機動車工作實施辦法》,蘭州市計劃在2015年底完成淘汰2005年底前登記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即達不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到2015年底,淘汰“黃標車”24 730輛,淘汰老舊汽車45 200輛,共計69 930輛。根據《蘭州市機動車污染防治暫行辦法》中對“黃標車”與老舊機動車的淘汰政府補償標準,對每輛淘汰車平均補償7 000元。由此計算機動車污染存量維持成本為:
P機=N機×AC機=69 930×0.7=48 951(萬元)
(2)城市燃煤消耗量減少成本
根據《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蘭州市規劃對城區現存的475臺2噸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施治理改造,共計3 852蒸噸,對鍋爐單位給予20萬元每蒸噸的財政補貼,并規劃投入8.3億元進行廢棄鍋爐處置。根據蘭州市工信委的《蘭州市遠郊煤炭管控區居民使用優質煤補貼辦法》,蘭州市在2013至2015年間均對遠郊控煤區內居民采購優質煤(灰分小于18%、硫分小于0.8%的優質煤炭)進行政府補貼,遠郊納入煤炭管控區的戶數如表2。
由表2可以得出,遠郊煤炭管控區內總人口戶數為23 571戶。根據《蘭州市遠郊煤炭管控區居民使用優質煤補貼辦法》規定,平均每戶按照1.5噸優質煤每年的標準進行補貼。由此計算城市燃煤消耗量減少成本為:
P改清=N改清×C改清+C拆=3 852×20+83 000
=160 040(萬元)
P煤補=N戶×ACC×GCS0×A=23 571×1.5×600÷
10 000×3=6 364.17(萬元)
P煤=P改清+P煤補=160 040+6 364.17
=166 404.17(萬元)
(3)道路沙土降塵成本
根據《蘭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蘭州市目前實行主干道路灑水每日3次、清洗每日至少1次,次干道路灑水每日2次、清洗每兩日至少1次的道路清潔降塵措施。蘭州市區平均每日出動灑水車100輛,日耗水量10 000噸。根據蘭州市水務局與蘭州市威立雅(集團)水務有限公司的供水價格,環衛工作用水價格在2.5元每噸。由此計算道路沙土降塵成本為:
P沙=W日×T×C0=3×365×10 000×2.5÷10 000
=2 737.5(萬元)
(4)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控制成本
根據《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與《蘭州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的規劃,蘭州市政府預算安排投資12.6億元,完成53項重點污染企業除塵、脫硫、脫硝設施升級改造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及管控項目。由此計算工業企業廢氣排放控制成本為:
P企=12.6億元=126 000萬元
(5)生態增容減污工程成本
根據《蘭州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整體戰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與《蘭州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林業生態增容減污實施方案》,蘭州市政府決定2012年5月至2014年底實施林業生態增容減污工程。共計完成營造林面積41.18萬畝,其中2012年10.66萬畝,2013年19.66萬畝,2014年10.86萬畝,平均每畝造林成本0.6萬元。由此計算2013至2015年間生態增容減污工程成本為:
P生= N綠× AC綠= (19.66 + 10.86)×10 000×0.6
=183 120(萬元)
(6)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
根據《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蘭州市2013至2015年間投資5 550萬元,對全市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的在線監控平臺進行改造提升。規劃新建9個空氣監測子站,全面準確監測和預測空氣質量,實時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平均每個空氣監測子站投資300萬元。由此計算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為:
P監=P升+P空=P升+N空×AC空
=5 550+300×9=8 250(萬元)
綜上可得,生態環境維護層成本為:
P2 = P機+P煤+P企+P沙+P生+P監= 48 951 +
166 404.17 + 2 737.5 + 126 000 + 183 120 + 8 250
=535 462.67(萬元)
3.生態保護戰略層成本
根據蘭州市統計局的《2013年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及2014年展望》、《2014年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及2015年展望》與《2014年蘭州市政府工作報告》,蘭州市2013年、2014年創造GDP明細與2015年GDP規劃明細如表3所示。
根據2011年7月蘭州市政府的《蘭州市“十二五”規劃》第四部分“十二五”期間主要環境保護任務,“十二五”期間,蘭州市政府規劃投入48.0462億元在35項水污染防治重點項目進行水環境污染治理與維護,其中2013年至2015年期間發生成本36.03465億元。由此計算大氣環境容量治理費用比例為:
MAEC = P2÷( P水+ P2)×100% = 535 462.67 ÷
(535 462.67+360 346.5)=59.77%
從2013年度起蘭州市環境保護局實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與《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2000年修正)》兩套標準同時計量分析的措施。由于蘭州市自然條件屬于溫帶半干旱區,污染天氣受沙塵影響較大,蘭州市發生的污染天氣主要以“灰霾”天氣為主,在該類天氣的污染源中,可吸入顆粒物通常直徑較大,因此以PM10為主要計量指標。另《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與《蘭州市“十二五”規劃》分別于2012年與2011年編制,當時蘭州市環境標準尚采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2000年修正)》。綜上所述,本文采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2000年修正)》中的環境標準數據進行生態保護戰略層成本的分析計量。
根據《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大氣質量改善目標,2015年的規劃是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分別下降15%、10%和27%。另根據蘭州市環境保護局的《2012年甘肅省環境狀況公報》、《2014年甘肅省環境狀況公報》以及《甘肅省環境質量概要(2014年)》計算得出2013年至2015年三項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如表4。
根據甘肅省環境保護廳近幾年的數據,蘭州市2013年之后的SO2、NO2濃度水平屬于國家二級質量,PM10濃度屬于國家三級空氣質量,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2000年修正)》的濃度限值規定:二級空氣質量下,SO2年均限值濃度為0.06毫克/立方米,NO2年均限值濃度為0.08毫克/立方米;三級空氣質量下,PM10年均限值濃度為0.15毫克/立方米。
根據蘭州市環境保護局的《蘭州大氣污染成因及防治對策研究》,蘭州市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項空氣污染物負荷與具體污染來源負荷如表5。
由此計算大氣環境容量濃度使用比例為:
UAEC2013 =■(Wi-Q排i)÷ Q排i PHi% = (0.06-
0.033)÷0.033×29.6%+(0.08-0.035)÷0.035×19.4%+(0.15-0.144)÷0.144×51%=51.29%
UAEC2014=■(Wi-Q排i)÷Q排i×PHi%=(0.06-
0.029)÷0.029×29.6%+(0.08-0.048)÷0.048×19.4%+(0.15-0.125)÷0.125×51%=54.77%
UAEC2015=■(Wi-Q排i)÷Q排i×PHi%=(0.06-
0.035)÷0.035×29.6%+(0.08-0.035)÷0.035×19.4%+(0.15-0.099)÷0.099×51%=72.36%
由此計算生態保護戰略層成本為:
P3=■GDPA×MAEC×UAECA=1 776.28×59.77%×51.29%+1 913.5×59.77%×54.77%+2 077.82×59.77%×72.36%=2 069.59(億元)
4.蘭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氣環境治理成本總額
以上三層模式計量結果總和即為范圍內確定的大氣環境治理成本總額,即重置成本為:
P = P1 + P2 + P3 = 3 171.75+535 462.67+2 069.59×
10 000=21 234 535.42萬元≈2 123.5億元
六、蘭州市政府大氣污染治理履責審計績效分析
(一)蘭州市政府大氣污染治理履責審計情況
根據甘肅省環境保護廳公布的《環保投資工作簡報》第1期至第4期,蘭州市2014年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資金如表6所示。
從表6得出2014年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資金投資總額為58 934萬元。根據蘭州市環境保護局與新聞媒體的消息,蘭州市2014年為進行大氣污 染治理撬動社會資金投資15.7億元。由此可得出蘭 州市2014年大氣污染治理資金總投資額為21.59(5.89+15.7)億元。根據前述生態保護戰略層成本的計算方法,計算蘭州市2014年為保護與維持大氣環境損失的GDP為:P2014=
GDP2014× MAEC× UAEC2014 = 1 913.5×
59.77%×54.77%=626.4(億元)。
由此得出蘭州市2014年大氣污染治理實際發生成本647.99(21.59+626.4)億元。
根據《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大氣質量改善目標,得出2013年、2014年年均濃度與2015年規劃年均濃度,即2013年至2015年大氣環境重置目標,具體結果如表7。
根據表7,2012年后,蘭州市規劃2013年至2015年完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分別下降6、4和37(微克/立方米)的目標。按照前述計量的蘭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氣污染治理成本總額 2 123.5億元與蘭州市常年平均各項污染物分擔率(SO2為29.6%,NO2為19.4%,PM10為51%),三項主要污染物分別治理成本如表8。
根據表8的單位重置成本可以得出:
2014年SO2治理達到的成果對應的重置成本為(41-29)×104.76=1 257.12(億元),實際發生成本為647.99×29.6%=191.81(億元);
2014年NO2治理達到的成果對應的重置成本為(39-48)×102.99=-926.91(億元),實際發生成本為647.99×19.4%=125.71(億元);
2014年PM10治理達到的成果對應的重置成本為(136-125)×29.27
=321.97(億元),實際發生成本為647.99×51%=330.47(億元);
2014年治理達到的成果對應的重置成本為1 257.12-926.91+321.97
=652.18(億元),實際發生治理成本為647.99億元。
上述計量結果歸結如表9。
(二)蘭州市政府大氣污染治理履責審計績效分析
綜合上述計算結果,對2014年蘭州市政府大氣污染治理履責情況進行分析。
SO2實際治理高于應有效果。實際發生治理成本小于重置成本,并且超額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務,完全達到應有效果。說明蘭州市政府將治理工作重點放在減少燃煤消費量、鍋爐改造與工業企業能源結構改革等與SO2排放量密切相關的治理措施上是切實可行并卓有成效的。
NO2實際治理并未達到應有效果。2014年均濃度比2013年度上升,實際治理成本并未發揮其降低污染物濃度的效用。重置價值數值為負數,說明在計量期間采取的治理措施并未使得NO2污染情況好轉,NO2污染進一步惡化,環境資產的價值進一步降低。NO2年均濃度受機動車尾氣的影響較大,氮氧化物負荷中機動車尾氣占60.7%,因此,2014年NO2年均濃度的上升可能是受到機動車保有量急速增長的影響。根據蘭州市統計局2014年末的數據,全蘭州市民用汽車保有量61.48萬輛,比2013年末增長21.16%,這說明蘭州市政府目前對于機動車數量的控制力度不足。
PM10實際治理達到應有效果。實際治理成本與重置成本基本相當,考慮到可吸入顆粒物受到外來輸入性揚塵污染的影響較大,沙土揚塵的治理任務是基本完成的,說明蘭州市政府采用“五位一體”的道路清塵工作模式與生態增容綠化工程是行之有效的。
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實際治理成本與重置成本基本一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總體完成,這說明目前實行的各項大氣污染物治理方案是可行并有效的,但其中存在治理效果不均衡與治理成果不穩定的現象,需要保持對SO2的治理優勢,穩定對PM10的治理效果,加大對NO2的治理力度,革新對NO2的治理技術手段。
七、研究結論與審計建議
(一)研究結論
我國政府環境履責審計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體系,大部分研究停留于理論層面,結合實際環境治理問題、采用適當的環境審計方法對政府環境履責審計進行研究的成果較少。在目前會計、審計框架下,采用環境重置成本法對環境治理的價值進行計量,進而評價政府環境治理投入的績效,是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根據環境重置成本法的計量模型和方法,得出蘭州市2013年至2015年規劃的大氣治理的環境價值為2 123.5億元。根據2014年蘭州市實際發生的大氣污染治理成本與環境價值比較,取得蘭州市2014年大氣三項主要污染物治理的審計績效分析:SO2實際治理效果高于應有效果,治理措施是切實可行并卓有成效的;NO2并未達到治理應有效果,可能是受到機動車保有量急速增長的影響;PM10治理達到應有效果,治理任務基本完成。
(二)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的審計建議
1.繼續保持煤炭消費總量的削減與能源結構的調整
蘭州市政府建立煤炭消費總量預測預警機制,實行煤炭質量管控,制定《蘭州市煤炭監督管理辦法》,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的措施行之有效,需要繼續維持。在冬季采暖期對城區三大燃煤電廠的工業用煤量進行削減,倒逼電廠使用優質煤炭,以達到削減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同時,需要加大對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繼續調整能源結構,擴大風能、核能與地熱能等清潔能源產能,逐漸取代煤炭、石油等傳統重污染能源。
2.加大機動車尾氣污染的治理力度
蘭州市受到地形限制與自然氣象條件的影響,道路運輸能力一直不強,道路比較狹窄,而2012年之后機動車保有量急速增長,與2011年相比,2014年蘭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劇增50%,這是造成NO2濃度居高不下的首要原因。蘭州市政府需要克服自然地理條件的限制,提高燃油品質,對公交車和出租車實施“油改氣”,對私家車實施“雙燃料”改裝,對不達標準的燃油進行淘汰。要加快推進軌道交通、水上公交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城區主要交通節點改造,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在目前的基礎上加大投資力度,加快解決道路改造緩慢與機動車數量增長之間的矛盾。
3.在沙土揚塵治理方面尋求新方法
目前蘭州市實行的六個“100%”抑塵法、“五位一體”的作業模式與生態增容綠化工程確實行之有效,但沙土揚塵的治理源頭并沒有解決,屬于“先治標,后治本”的方法過程,在道路揚塵清掃作業與施工工地揚塵處理過程中也引發了許多爭議。蘭州市需要在目前“治標”的基礎上,對可吸入顆粒物的來源進行分析研究,克服氣象條件干燥少雨、地理處于黃土高原的自然條件,對沙土揚塵的外來輸入來源進行“根治”,對蘭州市自然環境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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