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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幸福鄉村;文化建設;群眾生活
中圖分類號:D6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1)18-0278-01
農業農村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化農村改革,直接關系到民生和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為進一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更加有效地徹落實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衢州市關于深化農村改革、創新城鄉統籌發展體制機制的有關精神,江山市委市政府在前期充分考察調研、分析論證的基礎上,2008年制定出臺了以富裕、滿意、美麗、文明、和諧“五村聯創”為主要內容的創建“中國幸福鄉村”的行動綱要和實施意見,努力把江山打造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樣板之一。
一、創建“中國幸福鄉村”是提升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
創建“中國幸福鄉村”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多個層面和層次,包含了諸多主體及要素。具體有五項內容:一是農業產業提升創富裕鄉村;二是農村環境提升創美麗鄉村;三是公共服務提升創滿意鄉村;四是精神文明提升創文明鄉村;五是基層基礎提升創和諧鄉村。村級文化建設是中國幸福鄉村創建的重要內容,并為幸福鄉村創建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在推進幸福鄉村建設中,要切實加強農村文化建設,著力實現和保障農民的基本文化權益;著力培養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使其成為幸福鄉村建設的中堅骨干作用;著力營造良好的農村文化環境和文化氛圍,重振鄉村精神,激發和調動廣大農民建設中國幸福鄉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推進中國幸福鄉村建設進程。
二、創建“中國幸福鄉村”的重要意義
創建“中國幸福鄉村”,是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大舉措。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推動城鄉結構轉型升級是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江山市創建“中國幸福鄉村”,從產業增收、公共服務、農民素質、環境整治、基層基礎5個方面,整體推進全市農村各項事業協調發展,歸根結底是在農村層面實現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建設的有機結合和協調發展,順應“三農”發展趨勢,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為實現江山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創建“中國幸福鄉村”,是結合江山市實際,對新農村建設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總結的基礎上,針對現實工作中亟需調整改善的薄弱環節制定的一整套完整的切合農村改革發展方向的提升方案,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浙江省、衢州市關于深化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政策的有力舉措。
三、農村文化建設是中國幸福鄉村建設的前奏曲
農村文化活動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既充實了農民的業余文化生活,又增強了農民的幸福感,為幸福鄉村建設提供了新鮮血液,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人際關系,實現了心身和諧與人際和諧,文化建設是以人民群眾自身為活動主體,以娛樂方式為主要內容,以滿足人們精神生活需求為目的的文化,是人們表達喜怒哀樂等思想感情的重要手段,具有娛樂審美、宣傳教育、文化傳承、生活實用的功能。幸福鄉村建設要讓農民過上新生活,不僅要有豐富的物質生活,還要有充實的精神生活,群眾文化具有溝通人際關系、宣泄情緒、調劑精神、陶冶情操、平衡心態的作用,建設農村基層文體俱樂部,廣泛開展以農民為主體的自娛自樂的群眾性文化活動,可以架起溝通人們心靈的橋梁,施行人文關懷的情感撫慰,更好舒緩壓力,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進融洽,充實的精神世界,進一步促進新農村鄉風文明。增強農民的幸福感和樂趣感,從而為增加鄉村建設提供精神支柱。
四、文化建設是中國幸福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
農村改革以來,我們黨始終堅持群眾路線,堅持市場導向,充分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充分保障農民的自,把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作為制定農村政策的首要出發點,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放活”農民和農村經濟的政策措施,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帶來了農村的歷史性巨變。
第一個“放活”是放活土地。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家庭聯產承包制,實行“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村經濟制度,給予農民組織農業生產的自和農產品的收益權。這一改革,打破了一潭死水、培養懶漢的“大鍋飯”制度,充分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村生產力空前解放,勞動生產率得到極大提高。
第二個“放活”是放活經營。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廢除統購統銷制度,給農民以生產經營農副產品的自由,發育農村市場體系,逐步建立宏觀調控下以市場為主的農產品自由流通體制。這一改革,本質上是把農民從產品經濟、指令經濟中解放出來,鼓勵農民面向市場發展商品生產,給農民以自由的市場交易權。有力促進了農業增產、農民增收。
第三個“放活”是放活領域。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建立“產供銷、種養加、貿工農”一體化的農村綜合發展經濟制度。其核心內容是準許農民“離土不離鄉”,在本鄉本土務工經商、發展多種經營、大辦鄉鎮企業。這一改革,順應和保護了農民在鄉村創業的積極性,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很快成為國民經濟的半壁河山,不僅第一次結束了商品短缺的歷史,而且使我國整個工業化的道路發生了歷史性的轉折。
第四個“放活”是放活空間。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打破城鄉戶籍藩籬,促進城鄉社會流動,建立“市場配置農村勞動力、資本、自然資源為主的”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經濟制度。其核心內容是準許農民“離土又離鄉”,本質是把農民和農村各種資源從本土、從鄉村解放出來,給農民以更大的發展空間。這一改革,極大地調動了農民在城鄉異地創業就業的積極性,各地工業化、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提供了重要動力。
深化農村改革亟需發掘億萬農民的群體能量,實施第五個放活:放活組織
放活土地、放活經營、放活領域、放活空間,僅僅完成了農村改革的階段性任務,其深度和廣度還遠遠不夠。進一步放活農民,必須從經濟領域向社會領域延伸,從放活農民個體向放活農民組織拓展,從充分發揮農民個體的力量向充分發揮農民群體的力量深入。
放活組織,是應對經濟全球化的挑戰,增強農業國際競爭力的需要。數量龐大同時又是分散化、個體化生產和經營的中國農民,如何進入市場、參與國際競爭,已成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面臨的一個最大問題。在國際貿易爭端中,代表農民進行談判的,不是政府,而是農民自己的組織。特別是世貿組織規則規定,反傾銷訴訟的實施必須得到占國內同類產品總產量的25%以上的生產者的支持。中國農民由于缺少自己的組織,在國際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近年來屢屢發生的針對我國農產品的國際貿易糾紛已說明了這個問題。
放活組織,是立足于中國國情,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土地的家庭承包經營是符合我國國情,需要長期穩定的基本政策,要普遍實行土地的規?;洜I不是一條現實的路子。那么,我們走現代農業之路惟一可選擇的就是要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從而解決“小規模、分散化”的家庭經營帶來的農戶與市場、生產與技術、政府與農民之間缺乏有效聯系的矛盾,避免市場化經營的風險,從而能夠比較順利地走上農業生產和經營的產業化、專業化和規模化的現代農業之路。
放活組織,是適應社會結構轉型,構建新型農村組織管理體制的需要。當前,我國農村組織結構及其功能面臨著難以解決的內在矛盾和問題:結構上的矛盾主要表現為缺乏維護農民權益的組織;在功能方面主要表現為農村基層組織在承擔政府管理職能和維護農民利益方面的矛盾困境。農村組織結構與功能的缺失,是產生農村諸多問題與矛盾的重要原因。放活農村組織,不僅能夠提高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而且有助于優化農村組織結構和功能,提高鄉村社會治理的效率,加速推動鄉村民主政治的進程,有效增進農民理性維權的能力。
“存而不活”、“生而不長”的農村合作組織
改革開放迄今,我國農村組織體系在調整中轉型、在重構中發展,表面上變化很大,但實質上沒有取得多少實質性突破。農村組織的總體狀況是:“官辦組織”僵化不活,自治組織異化存活,民間組織存而不活,自發組織難以存活。
體制強勢擠壓了農村合作組織的成長空間。計劃體制下形成的“全能政府”模式雖然已被打破,但舊體制的慣性將長期存在。民間組織缺乏充分發育的環境和條件。從體制內來看,我國“三農”的管理體制是多頭管理、部門分割,從上到下缺少一個綜合、統一、集中管理的權威部門。與農業管理體制分割類似,現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分別掛靠在農業、畜牧、水產、農機、水利、林業、糧食、供銷、科委、科協、工商聯等10多個系統,各自為政,矛盾重重,難以實現跨地域、跨系統、跨所有制發展。
立法滯后弱化了農村合作組織的制度支撐。我國目前只對農村基層自治組織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其他類型的農民組織都尚無相關法律規定,從而也就無法以法律形式對農民組織的屬性、功能、組織形式、活動方式加以規定,也無法確定其法人資格、法律地位。這種狀況導致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處于非常尷尬的境地。
行政過度干預束縛了農村合作組織的活動手腳。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內生于原有體制,走的是政府主導型發展道路,絕大多數是在政府的直接或間接推動下組建的,從一開始就與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行政介入對農民合作組織的影響突出反映在對“民辦、民營、民受益”的合作原則的扭曲上,許多用行政手段“捏合”起來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人心渙散,績效很差,運轉困難,最終導致自行解體消亡。
放活組織必須進一步簡政放權、創新制度
放活組織,本質上就是要破除陳舊落后的思想觀念,改革過去管得太寬、統得太死的社會管理體制和組織控制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各群體、各組織的創造活力,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成為一潭活水。
放活的前提是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相信農民而不是防范農民,尊重農民而不是代表農民。這是各級黨委和政府需要轉變的觀念。要改變計劃體制下形成的“管理者”的慣性思維和“求穩怕亂”思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尊重農民群眾的選擇和探索,堅持用市場的辦法、民主的辦法、法治的辦法,多做服務引導和示范帶動的工作,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既要放開、放手,又要善于因勢利導,加強引導和規范管理,保障農民合作組織健康發展。
為促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不斷提高水平,推進我縣“兩區”建設,根據市、縣文明辦的通知精神,根據幫扶村實際情況,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就做好省黨校結對幫扶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結對幫扶活動對象
Xx鄉Xx村
二、結對幫扶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結對幫扶活動主要內容
1、組織教育培訓。充分發揮黨校教育培訓優勢,結合幫扶村實際,積極開展政策法律、農村實用技術、科技文化、道德規范、健康衛生等知識培訓,初步培養一批有文化、懂技術、講文明、守法紀、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2、開展鄉風建設與環境整治。指導幫扶村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建設為內容,以創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為活動載體,廣泛開展禮貌、禮儀、禮節主題教育,促進家庭和美、鄰里和睦、人際和諧。幫助制定村規民約,建立“道德評議會”、“紅白事理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反對封建迷信和婚喪大操大辦,革除陳規陋習,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新風。對照文明衛生標準,幫助建立村民組保潔隊伍,促進保潔機制的建立,完善保潔設施,組織村民開展衛生大掃除,凈化庭院,粉刷墻壁,打掃房屋。發揮群眾自治精神,整修坑塘溝渠,清除殘垣斷壁,解決農村“五亂”現象,使村貌整潔美觀。
3、幫建文化設施組織文化活動。積極幫助幫扶村建設文化大院(室),配備文體器材,努力達到“三室一場”(圖書室、活動室、多功能教室、文體活動廣場)、“四有一建”(有電視、有音響、有廣播、有科技書架,建有宣傳櫥窗)標準。指導幫扶村開展群眾開展自編自演、自娛自樂的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廣大干部村民的業余文化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結對幫扶活動對象
Xx鄉Xx村
二、結對幫扶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結對幫扶活動主要內容
1、組織教育培訓。充分發揮黨校教育培訓優勢,結合幫扶村實際,積極開展政策法律、農村實用技術、科技文化、道德規范、健康衛生等知識培訓,初步培養一批有文化、懂技術、講文明、守法紀、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2、開展鄉風建設與環境整治。指導幫扶村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建設為內容,以創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為活動載體,廣泛開展禮貌、禮儀、禮節主題教育,促進家庭和美、鄰里和睦、人際和諧。幫助制定村規民約,建立“道德評議會”、“紅白事理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反對封建迷信和婚喪大操大辦,革除陳規陋習,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新風。對照文明衛生標準,幫助建立村民組保潔隊伍,促進保潔機制的建立,完善保潔設施,組織村民開展衛生大掃除,凈化庭院,粉刷墻壁,打掃房屋。發揮群眾自治精神,整修坑塘溝渠,清除殘垣斷壁,解決農村“五亂”現象,使村貌整潔美觀。
3、幫建文化設施組織文化活動。積極幫助幫扶村建設文化大院(室),配備文體器材,努力達到“三室一場”(圖書室、活動室、多功能教室、文體活動廣場)、“四有一建”(有電視、有音響、有廣播、有科技書架,建有宣傳櫥窗)標準。指導幫扶村開展群眾開展自編自演、自娛自樂的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廣大干部村民的業余文化生活。
四、工作要求
【關鍵詞】農村勞動力 轉移 勞動市場
一、農村勞動力市場改革的起步
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城鄉之間的勞動力不能自由流動和遷徙,這主要是受當時經濟發展戰略的制約。建國之后,在幾乎沒有外部支援的情況下,中國必須通過實行工農產品“剪刀差”來將農業剩余轉化為工業的資本積累,以快速實現工業化(林毅夫等,1994)。為了適應計劃經濟管理的需要,中國采取了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其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對城鄉之間的流動進行嚴格控制,將城鄉進行人為的分割。
改革開放以前,無論是在城市還是農村,幾乎人人都有工作,不存在失業問題。然而,大一統的中央集權的計劃經濟嚴重地阻礙了人們的創造性和工作積極性;在戶籍制度下,勞動力資源在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和城鄉內部都不能自由流動和實現有效配置;加上計劃經濟所固有的其他一些缺陷等因素的影響,到上世紀70年代末,中國經濟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除了改革,當時中國已經沒有了其他選擇。
作為改革先鋒的安徽鳳陽小崗村的“”試驗,其實質就是讓農民有決定生產的自由,極大地煥發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因此,回顧改革過程的初始動機和出發點,可以清楚地看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克服舊體制下人的惰性,從而充分發揮全體勞動者的工作熱情,并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勞動力資源的最優配置。如果從全球的觀點來看,中國對外開放和以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的出口貿易,實際上是中國參與全球廉價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將中國富余的廉價勞動力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優化配置。
雖然安徽鳳陽小崗村的承包到戶只是在舊的農業生產體制下勞動制度改革的一小步,然而,這卻是一個大膽的創新,不久就得到中央認可,形成了后來的所謂,并被推廣到全國農村。到1984年底,全國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的生產隊達到了100%,實行家庭承包制的農戶也達到了97.9%(蔡,2008)。
家庭承包制引起了農村勞動供給的巨大變化。第一,改革初期,家庭承包制賦予農民生產經營的自,極大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熱情,農民勞動投入大幅增加,勞動生產效率也顯著提高。第二,農村勞動力發生了結構變化,改革之前,農業生產以集體或生產隊為基本單位,而實行家庭承包制后,生產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因此,除了青壯年勞動力以外,許多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口和業已退出生產的老年人口以不同形式也加入到了家庭生產中去。第三,農民的勞動時間安排也更具彈性,農民每天的工作時間可以根據農活的需要自己決定。另外,農業技術的推廣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節約勞動力。
上述因素使得農業中的“隱藏失業”在實現家庭承包制之后不久就開始顯現,富余農民開始積極自發尋找新的就業機會和轉移渠道。可以粗略地將農民的轉移渠道分為兩種:一種方式是在農業內部轉移,即留在農村,但從事非種植業;一種是向農業外部轉移,即向城市轉移。
農業富余勞動力在農業內部轉移的第一種渠道是開展農業多種經營。除糧食作物外,農民還從事林、牧、漁等行業,以此提高家庭收入。第二種轉移渠道是發展農村個體和私營經濟。例如,一些農民長途販運農產品或經營日常用品等。個體和私營經營在農村蓬勃發展,打破了農村合作聯社等國有或集體單位的商業壟斷經營,既方便了農民的生產生活,又解決了一部分農民的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另外一個重要渠道是進入鄉鎮企業。改革初期,社會的生產和生活資料還相當緊缺,鄉鎮企業作為國有和集體企業的補充應運而生并異軍突起,這是中國農村改革開始時所未曾預料到的一個結果。
二、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
改革初期,中國農村勞動力除了向農業內部轉移之外,還逐步向城市轉移。轉移到城市的農民根據轉移的動因可以大致分成兩類。第一類農民是農村富余人員,當地農業發展空間狹小而人口眾多,只能到城市尋找就業機會,因此,這一部分農民是被“逼”向城市的。第二類是農民中一部分具有一定創業精神或具有一定就業門路的人,由于從事農業生產比較利益低,因此,他們積極到城市找工作或從事個體商業,這一部分農民是“主動”轉移到城市的。許多流行的觀點認為,向城市轉移的農民都是農村的富余人員,但事實并不如此。本文認為,轉移到城市的一部分農民實際上是相對來說更具有創業精神的人,而且大多數是充滿活力和有闖勁的年輕人。其實農村的發展也需要這樣的人,他們并不是農村的“富余人員”。
中國農民向城市轉移初始階段的重要特點是,這種轉移并非政府有意為之,而是農民自發的行為。當時而言,農村改革本身就是一次嘗試,是“摸著石頭過河”。對于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富余勞動力轉移問題,政府首先采取放任自流的態度,后來逐漸因勢利導,并從政策上予以支持。1984年,政府開始鼓勵農民到小城鎮打工;1988年政府允許農民進城經商(蔡,2008)。農民向城市轉移過程中,戶籍制度及其與之相關聯的社保等福利制度是主要障礙。在一些地方,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以通過支付所謂的“城市建設費”或投資、購房等獲得一個城市戶口。但直至今天,由于城市戶口所蘊含的各種福利使得農村人口涌向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這又導致大城市進一步嚴格戶口控制。
盡管如此,隨著經濟發展,農民進城意愿進一步加強,他們仍然在頑強地向城市轉移。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并且政府有意無意地實行一種偏向城市的經濟政策(陳釗和陸銘,2008;陸銘和陳釗,2004),這使得務農的比較利益低,而城市工作機會多、收入高,農民必然涌向城市。二是城市基礎教育質量顯著高于農村,大學在城市招生數量也高于農村。但同一所大學在城市的招生分數線卻低于農村。農民選擇城市,實際上也是在為孩子選擇一個更好的受教育機會和未來。三是城市戶口所包含的福利待遇,特別是其中的醫保和社保福利對農民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四是城市生活質量也高于農村。包括生活用水更潔凈、衛生條件更好、交通和娛樂等方面更方便等等。
三、農村勞動力的區域轉移
傳統二元經濟向現代經濟的轉型過程,也是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農業人口向現代制造業轉移的過程。中國改革開放的30年,當然也在經歷這種過程。但中國勞動人口的轉移具有不同于其他國家的一個特點,那就是,中國勞動力還存在大規模的區域轉移,主要是從內陸省份涌向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前期以廣東的“珠三角”等為主要流入地,而2000年以后“長三角”也成為內陸地區勞動力主要流入地之一。
中國勞動力區域轉移的驅動力主要是東南沿海發達地區高的就業收入。中國是一個幅員遼闊的發展中國家,各地資源稟賦差異大,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受不同優惠政策的影響,加上各地改革進程也不同,地區發展差距進一步拉大。廣東瀕臨港澳地區,吸引外資具有先天的歷史和地理優勢,因此,廣東在全國改革中一馬當先,外資蜂擁而入,以勞動力密集型出口產品為主的出口貿易帶動了廣東經濟的騰飛。生產勞動密集型產品充分利用了中國廉價勞動力的優勢,為中國富余勞動力參與全球資源配置提供了機會。
但目前,中國農村勞動力區域轉移還存在一些問題。首先,農村勞動力區域轉移的主要地區是廣東,而廣東經濟主要依托出口貿易,這對全球經濟形勢依賴性較強,以外需為基礎的區域勞動力轉移模式不具有可持續性。今后以內需為基礎,或以民營經濟為基礎的區域勞動力轉移模式可能更具有發展潛力。浙江和江蘇的經濟發展吸納了大量的勞動力,雖然目前吸納的農村勞動力規模和廣東比還有不小距離,但今后它們有可能成為與廣東并駕齊驅、甚至超過廣東成為吸引內陸省份農村勞動力的主要地區。
其次,大城市應該發揮區域經濟中心的作用,減少對民工進城務工的制度和對農村勞動力的政策性歧視。同時,考慮到目前我國許多大城市在市政公用設施和環境的支撐能力方面已經達到極限,今后可以考慮建設衛星城市群、發展環保型的中小型城市或發展農村小集鎮來轉移農村勞動力,改變單一發展大城市的政策,從而將經濟發展、人口轉移和保持生態環境三者有機結合起來。
四、基本的結論和政策建議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勞動力市場的改革歷程,有以下幾個基本結論。
一是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本質就是突破中央計劃經濟的束縛,讓城鄉勞動者在生產上有充分的分散決策的自由。農民可以自由地選擇職業、可以自由遷徙到城市或沿海等發達經濟地區。改革所煥發出來的億萬民眾的生產積極性顯著提高了中國的勞動生產率,并促進了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而經濟的增長又進一步促進了中國就業結構的優化和就業總量的增長。
今后應進一步打破城鄉勞動力市場、區域勞動力市場和行業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局面,形成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是加快中國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根本途徑。
二是改革的過程也就是市場化的過程。改革初期中國單一公有經濟到目前多種所有制并存的經濟結構,有力地促進了就業結構的多元化,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私營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的蓬勃發展,極大地拓寬了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就業渠道。中國目前須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繼續降低國有經濟的比重,以拓寬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渠道。
三是對外開放就是將中國農村富余勞動力融入全球經濟的過程,對外貿易發展和FDI的引進為中國富余勞動力發揮其優勢提供了廣闊的舞臺。由于沿海產業升級的需要,現在中國要把勞動密集型產業通過市場化手段向內地轉移,進一步提高開放度,讓中國農村富余勞動力更深地融入全球經濟分工。
【參考文獻】
[1] 蔡:中國農村改革30年――制度經濟學的分析[J].中國社會科學,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