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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流轉;信息化管理;圖形驗證碼;站內搜索
中圖分類號:TP311.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9416(2017)10-0153-01
農民擁有長期穩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運用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加強土地利用率,確保農村產業化經營。農村土地承包與流轉管理平臺,主要提供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咨詢,土地供求信息匯總、流轉合同簽證、流轉糾紛調解、登記簿批量打印、經營權證書等一條龍服務,減少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糾紛,規范土地流轉行為,保護供求雙方的合法權益。并通過大力招商引資,引進業主發展現代農業,加快城鎮一體化發展的步伐。
本平臺框架設計為1+3,就是一網三子平臺。一網指的是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綜合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它屬于一種網絡門戶,而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信息公布的條例來看。信息平臺的平臺,合同管理的平臺和土地流轉的平臺,在整體系統分布上都是采用的矩陣式架構。平臺采用B/S技術,基于.NET框架,使用C#語言開發。使用大型數據庫,實現信息的海量存儲,采用三層架構設計,保證系統的可靠性與穩定性。
1系統關鍵技術
1.1B/S結構
B/S我們通常情況下也管它叫做瀏覽器或者是服務器。隨著互聯網的不斷興起,在一定程度上C/S這種結構得到了極大的改善。B/S可以在任何地方不需要安裝任何專門的軟件,就可以直接信息操作,操作既簡單又便捷。而且只需要一臺電腦就可以正常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客戶端可以通過系統維護的方式,加強了系統的擴展和訪問。
1.2SQLServer2008數據庫管理系統
SQLServer作為微軟的搜索的大型數據庫管理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它更方便,人們的使用。同時SQLServer2008作為一個重要的產品版本,在推廣的過程中,經過了不斷的改進和系統的更新,已經成為全世界最為強大的SQLServer版本。
SQLServer2008在微軟的平臺上,可以更好地幫助企業加以管理。通過結構化、半結構化和非結構化的同時,進行一定的內置服務。而且在數據進行搜索和查詢的過程中也會將不同的數據儲存在設備中,保證設備的運行。從數據中心的服務器開始到桌面的計算機和移動設備都在不同的更新著。
1.3訪問安全性處理技術
系統登錄時,會要求用戶輸入一定的用戶名和密碼,這樣的操作程序是為了確保用戶使用過程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果不是合法的用戶,也無法訪問相應的網址和該頁面,即使用戶知道了某個頁面的地址也無法訪問,所以系統會率先提示用戶要先登陸,取得合法的信息。
1.4圖形驗證碼生成技術
驗證碼的功能一般是防止使用程序惡意注冊、暴力破解或批量發帖而設置的。我們通常所說的驗證碼就是一串隨機性的符號兒生成的一些圖片數字或者是文字。在一定程度上,這些都是可以用肉眼直接識別的。通過輸入相應的網站、信息驗證等驗證成功后才可以安全性的使用。本系統中的用戶登錄頁面中就使用了圖形驗證碼技術。生產一個圖形驗證碼需要三步:(1)隨機產生一個長度為N的字符串,該字符串可以包含數字、字母等。(2)將隨機生成的字符串創建成圖片并顯示。(3)保存驗證碼。
1.5站內全面搜索
通過站內搜索的方式有很多種,網站開發人員和根據搜索的范圍大小進行設置,系統設置的搜索功能主要是根據應用SQL語句中的Like運算符進行模糊查詢。Like運算符用于在確定了字符串是否匹配的同時,模式往往是按照常規字符合通配字符來進行配比的,只需要語字串符相互匹配就可以了。
1.6數據分頁顯示
使用DataList控件綁定數據并實現分頁。DataList控件是一種數據綁定控件,其分頁功能是借助PagedDataSource類實現的,該類封裝了數據控件的分頁屬性。
2平臺總體設計與實現
2.1系統首頁和系統登錄
進入系統首頁后,系統用戶和管理員在登錄系統之后,需要輸入相應的用戶名和密碼。在輸入了相應的密碼和驗證碼的同時,系統用戶在輸入過程中,會將輸入的密碼和密碼數據加以比對。
2.2信息功能實現
從農村土地承包與流轉管理是影響較為深刻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信息的及時和溝通可以加快對于信息過程中的管理。可以方便實現的功能有政策法規、土地百科、農業新聞、法制時空、本站動態等信息的。
2.3合同管理功能實現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書在簽訂的過程中它是包含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種法律文書,在交易雙方進行交易的過程中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的。所以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管理平臺,在一定程度上會提供合同的管理功能,合同的管理可以清晰的分析出每一筆交易的成功信息。這些信息既包括了土地坐落位置、轉讓限制交易方式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驗證單位和各種約定事項。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管理平臺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既包括了合同的管理模板的管理。合同管理主要是對已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模板管理提供了簽訂合同所使用的合同模板。
2.4土地流轉功能實現
具有權限的用戶可以土地求購信息,并在“流轉資訊”欄目,符合條件的農戶可根據這些信息與者聯系。
3總體性能指標
系統性能需求主要從系統響應時間、并發數等方面對目標系統進行定義。業務請求響應的平均時間≤4s。系統登錄最長時間≤4s(2000用戶并發時)。最大并發用戶數≥2000
除了上述性能指標之外,還要具備很多功能性要求:可靠性:系統的安裝環境要求是Windows2007以上的版本在一定程度上系統的兼容性非常好,可以通過數據自動保存在系統出現異常時也可以對于數據及時的恢復,確保系統的安全可靠。易用性:平臺在一定程度上界面較為整潔,而且還可以通過人性化的提示,便于用戶可以正確的操作學習系統。
4結語
為進一步做好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依據《**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市、縣(市)區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前已經預留的機動地,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5%的部分,其承包經營權屬于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不得用于承包給新增人口;已經發包給新增人口或其他無承包經營權人的應當收回,分包給具有承包經營權的農戶;短期內難以收回的,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自今年4月1日起,發包方應將發包收益分配給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
三、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發包方依法收回的土地,應當用于承包給新增人口。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新增人口土地承包方案時,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考慮承包期內人口變動情況,合理確定發包間隔期限和新增人口得到的土地份額,發包間隔期一般為3年以上為宜;人多地少不便分包的,可以采取動賬不動地的方式予以解決。承包方案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四、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的新生兒,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結婚且戶口遷入本村的農業戶口人員,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收養且戶口已經遷入本村的子女,符合國家移民政策到本村落戶的農業戶口人員,其他將戶口遷移至本村居住,能夠承擔相應義務和交納公共積累,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2/3以上成員同意,接納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業戶口人員,屬于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人口。新增人口承包的土地份額不得超過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戶所獲得的份額,承包期為二輪承包的剩余期限。如果本集體經濟組織沒有第三條規定的四種土地時,上述新增人口不能實現其土地承包經營權。
除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的新生兒外,其他新增人口如果在原居住地已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在現居住地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將戶口遷移至本村居住的,遷入時與村委會就承包土地問題有書面協議的應按照協議執行。
五、保護婚遷人口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于在現居住地開展延包工作之后遷入的,如果原籍已落實完二輪承包的,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如果原籍未落實二輪承包,并且在現居住地未獲得承包地(現居住地尚未統一解決新增人口土地承包問題或無地可解決)的,原籍在落實二輪承包時對其承包經營權予以保留。
六、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30年承包合同必須按戶簽訂,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按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對于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承包方可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向農戶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必須使用新版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頒發的舊版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收回作廢,重新頒發,并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頒發新版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需費用由各級政府承擔。
在重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過程中,要按照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和該集體經濟組織制定的延包方案認真進行核實,對于原來多戶使用一個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必須分開登記和發放,但不得借機調整承包地。婚遷人口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的要進行家庭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
七、發包方以其他方式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2/3以上成員同意后,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向鄉(鎮)人民政府提交申請書時應附有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和參加人員名單復印件,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農戶可以書面委托發包方流轉其承包地,委托要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載明事項、權限、期間等,并有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發包方接受農戶委托后,要依法,不得超越農戶授權。
八、在全市范圍內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轉合同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等相關資料一律實行微機化管理,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庫,及時公布流轉供求信息,提供流轉合同業務指導和服務。
鼓勵依法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機構,受承包方或第三方委托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項。
九、發包方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一)非法收回、調整承包地的;
(二)非法預留機動地或者超過法定比例預留的機動地未按照《實施辦法》規定調整的;
(三)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的;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未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或者不公示承包方案的;
(五)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
(六)擅自截留、扣繳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的;
(七)未按期報送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的;
(八)扣留或者擅自更改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的;
(九)其他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
[關鍵詞]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的存在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指通過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為方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應研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運行機制,以下僅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部分重要方式做簡要介紹及簡要分析其存在問題。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運行機制:家庭承包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的步驟主要包括:1.轉讓方向發包方提出書面申請;2.發包方對轉讓方的轉讓條件進行審核;3.轉讓方確定受讓方,但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享有優先受讓權;4.轉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轉讓合同;5.受讓方向承包方支付轉讓費;6.一般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進行登記。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須“經發包方同意”與物權本質上是一種支配權不相吻合。所謂物權的支配性是指物權得依自己的意思,無須他人意思或行為介入,對標的物即為管領處分,實現權利內容之特性。法律禁止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把農民捆綁在土地上,達到“農民永遠是農民”,顯然是有違常理;2.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其受讓方主要為“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這一條件限制轉讓對象的范圍過窄問題。把受讓方限制在“其它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也不合理和科學。其一,限制了轉讓方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對象的范圍,會出現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無法落實,甚至造成農村承包地拋荒棄耕的結果。其二,造成流轉封閉,不利于農村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其三,無法真正按照市場價格轉讓,不利于轉讓方轉讓收益的真正實現。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的運行機制:1.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互換的建議并雙方就互換進行協商;2.雙方簽訂書面形式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3.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報發包方備案;4.雙方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5)受益方需補給對方互換差價。
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的運作機制: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的主要步驟:1.家庭承包經營權的最后一個成員死亡;2.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自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依法取得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3.繼承人已取得土地程勃經營權的,報發包方備案,改承包合同為土地經營合同。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的運作機制:1.承包方向第三人提出轉包建議并就內容進行磋商;2.轉包方和受轉包方簽訂書面形式的轉包合同;3.轉包合同報發包方備案;4.轉包方和受轉包方各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從立法上看,我國的土地流轉制度經歷了一個“禁止——限制——不斷開放”的過程。1982年憲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我國土地流轉開始于1985年(國家在政策上允許有償轉包土地)2002年8月29日《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標志著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制度發展到一個嶄新的高度。
雖然關于我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我國的法律已得到極大的發展。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的頒布對長期缺乏法律直接調整的土地承包起著宣示和推動作用。但是承包法的性質在立法實踐中存在著錯位,有以下幾點:第一,對承包合同物權保護的誤解,往往規定了較長的承包期,但這并不是其物權性的核心,債權合同中也可以規定較長的期限。同時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合同生效時取得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流轉性都違反了其物權性質。第二,對承包地調整的不合理干預,在承包期內對承包地進行調整實際上要把農民取得的權利讓出來。而是否出讓權利是農民自覺自愿的事,任何人都不應該干預。第三,對土地承包方式過分限制。《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指出,農村土地承包有兩種方式,即物權性的家庭承包和債權性的非家庭承包。而且,非家庭承包只適用于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四荒土地。若從農村土地承包方式多樣化來說,這種規定未免限制過死。另一方面,土地的經營方式,只要在不違反土地的集體所有這一公有制的前提下,也應允許多樣化,不應只限于承包制。第四,對婦女權益保護適得其反的效果。《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取回原承包地。”這一條本是旨在農村中重男輕女的陋習,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所謂是否取得承包地,不取決于婦女的權利,而取決于該婦女新居住地的發包方;另一方面,原居住地的發包方無論婦女是否取得承包地,都可以不收回土地,這樣說來,婦女在新舊居住地均不能成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一方權利的主體,充其量只是一個權利的對象而已。
總之,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總體的趨勢是好的,但當然也存在一些需要規范的內容。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隨著農村勞動力外出增多和現代農業發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呈現出許多新的特點。隨著三農問題越來越提上議事日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問題應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關注,成為社會的焦點問題。故,我認為研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問題刻不容緩。
參考文獻:
[1]丁關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法律制度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3.
土地一直以來都是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是對農民的土地進行法律性保護,從而促進農村土地更好的利用,充分實現土地的價值。因此,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十分必要的。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及其意義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由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協同項目實施單位,在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上,通過一定比例尺對現有承包土地進行航拍、制作工作底圖,參考二輪土地延包臺賬、承包合同、經營權證等相關資料,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摸清農戶家庭土地承包狀況,對土地承包人的地塊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經張榜公示無異議后確權登記,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核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并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資料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從而解決承包地面積不準、四至不清、位置不明、登記不全等問題,把承包地塊、面積、合同、權屬證書全面落實到農戶,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必要性
2.1有利于土地承包關系穩定
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在現有的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礎上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從新認定,并對經營權人及其土地承包經營的信息進行全面登記備案,有利于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調解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是對原來形成的土地承包關系的健全與完善,是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重要舉措。從而促進土地更好的處于良性的經營狀態,促進土地承包關系的和諧穩定。
2.2有利于推動土地規范流轉
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使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清晰,農民好比吃了“定心丸”,要外出務工經商的,或勞動力不足的農民就可以放心地把土地流轉出去,既不會造成撂荒,還可以增加財產性收入。如若發生承包地糾紛,調解處理就會有據可查。可見,頒證后,土地流轉將會更規范,土地權屬人的合法權益將受到更好的保護。通過土地的規范流轉,促進城鄉資源要素的均衡配置、新型城鄉關系的形成,是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
2.3有利于促進土地規模經營
通過土地的規范流轉,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在提高農民的組織化、專業化程度、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將發揮積極作用。目前主要體現在專業化合作社,如經濟作物規模化生產、水產品規模化養殖等,這些都是在市場競爭中摸索出來的新的發展模式。因此,新型農業產業化的基礎是集中的連片土地,這也顯示出土地確權登記頒證的必要性。
2.4有利于擴大農民物權范圍
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從而建立農村產權制度,完善農村市場經濟制度,擁有明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可以自主進行土地的出租、轉包等形式的流轉,從而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土地物權歸屬不動產,農民還可以進行銀行抵押貸款,緩解生產經營過程的資金不足,實現土地的保值增值,使得農村土地在權益用途范圍上得到拓展。
3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可能遇到的問題
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雖然有過試點,但宣傳力度不足,干部群眾缺乏認知;二輪土地承包的原始資料不完整或不準確,有的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已丟失;土地面積變動較大,有被國家征用的,有因自然災害損毀的,有被撂荒的,有改變用途的,這些都給航拍帶來一定難度;有的原戶主死亡、分家拆戶,都須要變更承包經營權證;有的地塊有爭議。這些都會給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增加工作量和一定難度。
一、主要做法
我縣自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以來,主要抓了以下八個方面: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是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保障農民土地承包合法權益,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既是貫徹《土地承包法》、穩定完善家庭承包制、實施長效管理的要求,也是解決土地,緩解壓力的一種現實選擇。同時,也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近年來,我縣通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一系列方針政策,較好地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但是也有個別地方存在二輪土地承包政策落實還不夠到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還不夠規范等現象,涉及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的也有所發生。同時,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進,土地承包、流轉中的矛盾和問題會日益凸現,糾紛還會不斷增多。對此,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機制,開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已顯得十分緊迫和重要。早在去年四月,在縣府辦下發的《關于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見》(紹縣政辦發〔20__〕53號)中,明確提出要積極探索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試點,逐步實現矛盾糾紛調處法制化。自我縣被確定為紹興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后,我們緊緊抓住機遇,及時制訂試點方案,向縣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專題作了匯報。縣委、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的重要意義,多次聽取匯報,及時建立了由分管縣長任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工作的領導,堅持把開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及時予以研究解決。由于領導的高度重視,從而確保了試點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制訂試點方案,明確工作目標
為切實搞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工作,我們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按照“八個一”,即:成立一個仲裁機構、出臺一個仲裁辦法、籌建一個仲裁庭、建立一套工作制度、制定一套工作流程、召開一個專題會議、組織一次業務培訓、搞好一組政策宣傳的要求,及時制訂試點工作方案,明確試點工作的目標任務,并分制定方案、組織實施、總結上報、檢查驗收等四個階段,扎實開展試點工作。試點中,注重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這項工作,使試點達到預期目的,真正取得成效。
(三)成立仲裁機構,舉行授牌儀式
根據《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去年底,我縣由縣府辦發文(紹縣政辦〔20__〕162號),成立了由縣農辦、縣司法局、縣法制辦、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婦聯等部門負責人共7人組成的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辦內。仲裁委員會主任由農辦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農辦、司法局主管領導兼任。仲裁委員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規;指導農村承包合同的簽訂、鑒定;調解、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案件;培訓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員和業務人員。仲裁委員會成立后,根據工作需要,我們選配7名專(兼)職仲裁員,并對仲裁員進行了業務培訓,以提高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確保仲裁案件依法公正裁決。在此基礎上,我們召開了由各鎮(街道)的農業副鎮長、農辦主任、農經站長等人員參加的會議,結合深化土地流轉工作,就土地承包糾紛調處和仲裁工作進行部署,并舉行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成立儀式,由縣委常委、副縣長章生建進行授牌。
(四)出臺仲裁辦法,規范仲裁工作
根據《土地承包法》和《仲裁法》的有關規定,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以縣政府令第25號的形式,出臺了《紹__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暫行辦法》。《暫行辦法》分總則、仲裁委員會、仲裁庭、仲裁參加人、申請和受理、開庭和裁決、執行、附則共八章五十三條,明確
了開展仲裁的依據、適用范圍、申請時限、仲裁原則、仲裁機構的設立、仲裁人員職責與回避、仲裁庭組成、仲裁當事人、代表人及仲裁參加人的權利和義務、仲裁申請、仲裁受理、仲裁庭開庭、當事人舉證、專業問題鑒定、證據出示、證據公證保全、當事人辯論、開庭程序、開庭筆錄、裁決、制作裁決書等內容,為規范開展仲裁工作奠定了基礎,提供了依據。(五)落實仲裁場所,配齊必備設施
開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縣一級需要設立一個標準化的仲裁庭,并要落實一定經費。為此,縣政府專題研究,解決了用于開展仲裁的仲裁庭及辦公用房3間。并專門撥出15萬元專項經費,用于裝修辦公場所及仲裁庭、購置必要的硬件設施、開展宣傳培訓等支出。在仲裁場所、經費落實后,我們參照法院審判廳模式,按高標準要求,及時對仲裁庭進行裝修,設立了仲裁臺、申請人席、被申請人席、群眾旁聽席等,并對辦公室進行裝修,作為仲裁合議庭。同時,統一購置了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攝像機、數碼相機、錄音筆、彩色打印機、掃描儀、液晶電視機、庭審桌椅等必需的硬件設施,便于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的及時啟動和順利推進。
(六)制定工作制度,嚴格仲裁程序
為使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實現規范有序進行,我們抓緊制定了仲裁工作的各項配套制度,包括:操作規程、仲裁員工作守則、仲裁回避制度、仲裁庭庭長職責、書記員職責、檔案管理制度和仲裁紀律等,規定了各種調解仲裁文書格式。尤其在仲裁工作程序上,從案件的受理到文書的送達、監督、回訪等形成規范的工作機制,包括立案、取證、現場勘查、舉證、調解、仲裁、合議、執行、結案等,對每一環節制訂操作規程,使仲裁工作的各個環節都在規范之下,以保證雙方當事人之間處于公正的狀態。
(七)注重把握原則,依法開展仲裁
按章操作、依法辦案是做好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前提條件。我們按照規范要求,積極探索、致力創新,扎實做好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在具體實施中,我們堅持把握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堅持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及時作出仲裁,不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及時、合理地解決糾紛,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堅持以調解為主、以裁決為輔的原則。調解是仲裁的前提。我們始終把調解貫穿于解決糾紛和仲裁的全過程,以最大的誠意,教育、說服、勸解當事人,盡量爭取協商解決,對無法進行調解的,進行依法仲裁。三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在仲裁過程中,我們始終要求當事人用事實、法律條款來支持自己的仲裁請求,仲裁員幫助當事人開展實地查看、現場調查,依法搜集證據,確保事實客觀公正。
(八)推行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為方便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開展,切實提高仲裁工作效率,自今年5月以來,圍繞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提升土地承包管理水平,在試點的基礎上,我縣全面推進土地承包信息化、網絡化管理,將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轉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全部錄入計算機,建立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目前,已錄入農戶土地承包信息129855戶,占應錄入農戶數的97。實行土地承包信息化、網絡化管理后,通過網絡,將極大地方便查詢土地承包、土地流轉信息數據,方便查閱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涉案土地合同的有關情況,有利于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及時處理,切實維護農戶土地承包權益。
二、初步成效
我縣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雖然剛起步,時間不長,但已顯示出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現在:
(一)增強了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的過程,也是學習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政策法規的過程。通過開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進一步提高了干部群眾的思想認識,增強了干部群眾的政策法制觀念。
(二)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開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就是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受侵害,這為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找到了一條有效的途徑。通過開展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將切實解決土地承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尤其是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切實維護弱勢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由于土地在不斷增值,農民對土地愈加珍惜,加之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近年來,因土地糾紛引發的農民上訪案件有所發生,并呈增加趨勢。農民上訪案件的增加,不但給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而且增加了農村不穩定因素。通過開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關口前移,工作前移,將農民無序上訪變為合法申訴,農民因土地而越級訪的現象明顯減少,農戶的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從而,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深入貫徹《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進一步抓實抓好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著重抓好以下三個方面:
(一)加強學習宣傳,營造工作氛圍。《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將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貫徹土地承包法,加強土地承包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為深入開展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們將通過召開專題會議、制作電視專題節目、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制作報刊專欄、舉辦培訓班等形式,開展系列宣傳活動,加大對《實施辦法》的宣傳力度,并進一步加強對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的宣傳,讓廣大農民群眾充分了解《實施辦法》的主要精神和內容,擴大農村土地承包仲裁的知曉面,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