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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政策主要包括20世紀60-70年代“晚、稀、少”的廣義計劃生育和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施行的獨生子女政策[2]。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從實行便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近年來隨著老齡化加劇、性別比失衡,人們越發關注該政策的實施效果及調整方向。大量文獻從經濟學、人口學、公共政策等角度對該政策的效果進行了評估,試圖回答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實現了預期目標,產生了怎樣的社會影響,要不要調整及怎樣調整的問題。
經濟學視角下的計劃生育政策評估關注的核心是該政策對經濟發展產生了怎樣的效應。大量研究表明,計劃生育執行以來不僅提升了人的個體價值、消費結構,也帶動了經濟發展方式、消費習慣和文化的漸進式變革,促進了經濟增長的速率和國民產出。但如果從微觀和宏觀兩個角度來討論計劃生育的影響,會發現該政策已產生了對經濟發展的阻礙效應。以收入分配為例,在城鄉二元分割的條件下,統一的計劃生育政策尤其是實施過程中所采取的的超生罰款制度,會顯著擴大城鄉收入差距[3]。此外,隨著經濟的發展,不僅人口紅利已消失,代際傳遞所導致的財富積累加劇社會分化,加上計劃生育與財政、貨幣政策的捆綁,都會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4]。在市場改革的大背景下,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機制改革也勢在必行[5]。
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口效應是顯著的。有研究表明,在1972-2008年間,排除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單純由于計劃生育的作用,中國少生了4.58億人[6]。這使得社會的勞動負擔得到減輕,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最佳的機會、人力資源和條件。當然,生育控制政策執行的效果不僅僅表現在人口規模效果方面,更重要的是該政策通過對人口規模、人口結構和人口自然變動等方面的影響又會進一步擴展到經濟、社會發展的許多領域,這就需要對生育政策的人口效果(規模、結構、變動趨勢等)給予準確評估[7]。
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從公共政策的角度來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評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計劃生育政策的目標是解決中國在發展中的人口問題,其實質是在生育問題上實施的對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方案,以協調個體之間、個體與國家之間目標和價值分配方面的沖突[8]。采用政策評估的科學邏輯及系統方法對生育政策進行評估可以發現,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目標已實現,中國的客觀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調整計劃生育管理模式,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已正當適時[9]。
那么計劃生育政策調整,該怎么調?對此學者們意見不一。主張維持現存計劃生育政策的學者認為,盡管在過去半個多世紀中國經歷了一個從典型的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變化的過程(即在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中國人口態勢呈低生育率和高增長率并存的局面,因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人口政策只能比較嚴格[10]。但也有學者指出,要進一步發揮人口政策的調節作用,不僅要放開胎數,還當考慮對現行政策的方向進行調整,在尊重生育意愿的基礎上,以鼓勵型控制替代限制型控制,以宏觀政策配合替代單一人口政策調節[11]。有學者還研究了中國改革整體邏輯與漸進步驟之間的關系,指出計劃生育政策管理機制改革的重心在西部和農村,核心是政府職能的轉變[12]。還有學者研究了中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修正與完善,強調生育心理、行為傳導和導向機制的作用機理,既強調保健因素,也要刺激激勵因素[13]。
總的來看,無論是經濟學、人口學還是公共政策視角的評估方法,都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更好認識計劃生育政策實行效果的途徑。而學者們關于計劃生育政策改革方向的爭論,也反映出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如何促進人口乃至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思考與憂慮。以上研究的不足在于,大部門研究都從宏觀的社會結構的層面,來探討一個政策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卻忽略了具有主體性的單個的人。每個人都是鮮活的個體,計劃生育政策對其所造成的獨特的生命體驗也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我們更好的理解政策的意義與成效,期待有更多的后續研究。
二.計劃生育政策下的艾滋病干預
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自實行以來,在控制人口方面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在于避孕節育技術的作用[14]。歐洲主要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生育率的轉變與避孕和節育技術的推廣應用是密切相關的[15]。自計劃生育政策推行伊始,我國就建立了計劃生育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加大避孕藥具的研制、生產和供應力度,在城市和農村開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進行節育手術和供應避孕藥具,極大地提高了我國避孕技術和手段的普及率。對成熟避孕方法綜合推廣的評估也發現,綜合干預措施能有效提高農村育齡婦女對計劃生育服務過程和現用避孕方法的滿意程度,推動計劃生育服務的改善[16]。
在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過程中,我國農村計劃生育服務系統實現了由單一的避孕節育服務向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優質服務轉變,以及由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向綜合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優質服務轉變[17]。其中生殖健康問題越來越受到學者關注,原因是生育和性行為不僅是生殖健康關注的重點,也是近些年愈演愈烈的世界性頑疾――艾滋病的傳播方式之一。于是,將計劃生育與艾滋病干預相結合,成為一個十分有意義的研究視角。
如何對艾滋病進行有效干預?性的社會網絡理論認為,在研究人類的任何性現象時,必須把研究對象放進他(她)所在的性的社會網絡中去,探索行為者在不同的網絡位置上所出現的不同行為方式,才能全面和深入地發現行為者的性行為實況。經驗研究表明,利用計劃生育網絡實施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安全套推廣、生殖保健服務以及以社區為基礎的關懷等綜合干預措施,能顯著提高居民對艾滋病的病因、三大傳播途徑和預防措施的正確認識[18],且人們對待艾滋病病人的態度和使用的行為意向也有顯著提高[19]。由于計劃生育網絡本身比較健全,這種艾滋病干預教育不需要額外投資,是經濟有效的、艾滋病預防教育資源的有效結合點[20],同時也在主觀上被育齡人群所認可的、被普遍接受的[21]。
同時,對計劃生育人群的調查能幫助我們更好的了解艾滋病干預工作具體該如何操作。一項針對上海市育齡夫婦的研究表明,盡管育齡夫婦具備一定的知識和艾滋病傳播途徑的認知,他們卻存在某些歧視和偏見,尤其是妻子,這與其教育程度和接觸外界信息的渠道有關,因而艾滋病干預時應充分考慮不同性別的差異各有側重。另外,無論是艾滋病知識認知水平還是對艾滋病患者的態度以及使用意愿,夫妻雙方都具有相關性,因此,同時將夫妻雙方作為目標人群進行干預,效果可能更好[22]。研究還發現,良好的咨詢不但能顯著提高育齡夫婦的知識水平,還能使其對艾滋病病人的不良態度得到轉變;且提供咨詢和增加可獲得性是推廣使用的重要因素[23]。但要注意到,計劃生育服務者的艾滋病預防意識和能力還存在不少缺陷,育齡人群對安全套的使用多停留在避孕功能上。因而還需要加強艾滋病的宣傳力度,提高人們對安全套的認識和使用率[24]。
【關鍵字】計劃生育工作;有序;開展;結扎;基本國策
引言
我國經濟的大發展與整個時代的大變遷,給我國的計劃生育工作帶來了絕好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在應對這些新問題的過程中,也給我們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們帶來了很多的新思路。基層的計劃生育工作不僅需要我們基層的計劃生育工作者們全情投入,更需要我們的愛的付出,我們必須時時處處為群眾著想,深入基層,用心傾聽群眾的呼聲。用我們的愛心去感染群眾,讓群從們能夠自覺自愿地配合基層計劃生育工作。對于育齡婦女,要讓她們有一個健康的身心,要在生活上為她們排擾解難,更要在思想上做這些育齡婦女的貼心人。以我們的人性化的服務,深入育齡婦女們的內心世界,進一步拉進干部與群眾之間的關系,最終促進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環與發展。我國的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普遍存在著三大矛盾,這三大矛盾就是我國的計劃生育國策與我國的地方性農村政策之間存在著的矛盾、我國基層群眾的不正確的思想意識與依法行政之間的矛盾以及我國廣大基層群眾的生育愿望和我國的基本國策之間的矛盾。之所以稱計劃生育工作為“天下最難”的工作的原因也是因為這三大矛盾的難以調和與難以解決。雖經五、六十年的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們的艱辛努力,我國的優生優育、少生優育的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并且育齡群眾的計劃生育觀念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同時,基層的計劃生育工作也從原來的僅僅關注人口數量轉而開始更多的關注群眾生活問題,更為重大的轉變就是計劃生育的手段已經列入了法制化軌道運行。做為一名樸素的基層計劃生育工作者,筆者依對基層群眾的熱愛與了解,對基層計劃生育工作進行了簡單的分析,并且也對某些問題提出了筆者的一點淺見。
1、現狀分析
1.1群眾生育意愿與生育政策之間的矛盾
自上個世紀70年代實行計劃生育以來,我國的計劃生育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全國累計少生了4億多人,有效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大部分群眾的生育觀念也發生了較大的轉變,能夠自覺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但我國依然是一個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大國,農村育齡人群的文化素質總體水平偏低,受封建和傳統思想影響較深,仍有一部分群眾的生育意愿比較強烈。而且現在人口流動性逐年增強,出現了一些管理上的真空地帶,使一些人占了管理漏洞的空子,明目張膽的違法生育。目前的違法生育主要表現在以下幾種現象:生活水平提高了,不管是男是女,都想多生幾個,不怕罰,罰得起,是所謂的“富而思生”;經濟狀況較差的,因為無錢可罰,所以大膽的生,是所謂“窮不怕生”;一些再婚對象,因為沒有共同的子女,擔心結合后影響夫妻感情或者老了沒人養老,所以不管符不符合政策,冒險也要生;再有一些就是早婚早育或意外懷孕,因不忍心流產,心存僥幸地將孩子生下來;還有就是受一些違法生育對象的影響,不計后果跟風生孩子。上述所有的情形都是與現行的生育政策相違背,任其發展,必將導致低生育水平的反彈。
1.2依法行政與群眾錯誤思想認識的矛盾
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程度的提高,計劃生育工作也由過去的暴風驟雨到現在的春風化雨,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逐步走向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隨著“七不準”等一系列措施的出臺,使計劃生育工作更加的親情化和有章可循。但長期接受計劃生育高壓政策的育齡群眾在這種人性化執法的情況下,反而錯誤的認為計劃生育政策放寬了,淡化了計劃生育國策的嚴肅性。而且現在基層群眾的民主和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并且有部分人群過分強調權利,而對應履行的義務普遍淡化,特別是履行計劃生育義務意識淡薄,對計劃生育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
1.3一些農村政策與生育政策不兼容的矛盾
近年來,國務院和有關部門相繼出臺了農村合作醫療、移民后扶、公共建設征地補償等一系列惠農利民政策,但這些惠農政策的補償都是以農村人口為基數來計算補償金額,也就是說人口越多,補償金額也就越多。尤其是像我市這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有些行政村的集體經濟相當發達,村民可享受的福利也相對豐厚,而所有的這些資金分配都是以人口為基數。再加上90年代戶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征用后一部分當時自愿由農業戶籍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在戶籍改變后仍生活在農村,但享受的待遇卻不能和農業戶籍人員相同,尤其在生育政策上也不能享有農業戶籍人員的優惠政策,從而引發了一些矛盾。這些農村政策與生育政策不兼容的矛盾都對計劃生育政策的執行帶來了很大的阻力,甚至有些還是背道而馳。
2、思考對策
2.1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倡導先進生育文化理念
首先要廣泛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宣傳教育是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基礎,要運用多種形式扎實開展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優先優惠政策等知識的宣傳,切不可走過場,要讓宣傳內容家喻戶曉,讓育齡群眾知法、懂法、守法。其次要加強載體建設,針對育齡群眾審美情趣不斷提高的實際,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在生育文化的宣傳上注重求新、求實、求巧。大力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關愛女孩活動、生育關懷行動等,堅持不懈地宣傳先進的生育文化理念,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生育行為和生活方式,引導群眾轉變婚育觀念,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2.2統籌社會綜合改革,做到政策兼容
首先各級政府和行政村、居委會在出臺相關文件、政策時,要把計生政策統籌考慮,將實行計劃生育作為享受各項惠農政策的前置性規定,從而形成一個有利于計生工作的輿論導向。其次是著力構建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借助經濟、法律的手段,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政策體系。通過多種方式對計劃生育家庭實行優待和補償,讓為國家作出貢獻的計生家庭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從而激勵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同時還要積極探索建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長效節育措施獎勵、節育手術保險和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真正讓實行計劃生育的群眾在政治上有地位、經濟上有實惠、生活上有保障。
2.3提高優質服務水平,創建和諧計生新局面
首先是按照計生隊伍職業化建設的要求,加大對計生干部的培訓和培養,鍛造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能緊緊圍繞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育保健等各項服務內容和婚、孕、產、育、教等各個環節,主動全面地搞好保障服務。其次是在完善管理服務制度的同時,加強對硬件設施的投入,全面提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裝備水平,能更好地開展查孕查環和常見婦科病普查防治服務,使育齡群眾樂于主動地來服務站接受服務。再次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轉變單純以管理為主的模式,引入服務的理念。從群眾的需求出發,了解并尊重服務對象,和服務對象建立起感情,建立一種良性的工作氛圍,從而開創和諧計生新局面。
【關鍵詞】育齡人群 生育觀 調研
人類生育觀念的轉變是人類思想意識方面的革新,對減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質非常重要。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生育觀念已從“多子多福”“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傳統生育觀念漸漸轉變為現在的“少生優生”,“生男生女都一樣”的新型生育觀念【1】,但由于目前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尤其是南方各省市,經濟平穩高速發展了,但基層群眾文化水平低及傳統觀念仍然很強,甚至滯后。因而上述兩種生育觀是時常并存的【2】。由于計劃生育是國策不可動搖,我國開展計劃生育專項指導工作已近三十年了,三十年來農村和城市一樣在發展,但也不可避免計生工作開展不平衡,如何普及做好“少生優生”“生男生女都一樣”新型的生育觀和生育模式,這是貫徹國家和省市人口計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在基層開展育齡人群(育齡婦女和丈夫,男侶)有關計劃生育知識問卷調查,對生育孩子人生意義的看法,測評是增加生活樂趣還是傳宗接代;對優生優育相關知識的認知等。目的是在新形勢下,在現行計劃生育政策指導下,將“少生優生”“生男生女都一樣”植入每一個育齡人群心目之中,促進我市出生人口素質進一步提高,以下就調研內容總結報道如下:
1 調查對象與方法:
1.1調查對象 調查對象均為增城市常住人口,來自于增城6個鎮,3個街道,1個省級經濟開發區的育齡男女年齡18歲~48歲,均為持一二胎生育證,準備生育的孕前夫婦,這部分人對未來出生人口素質的提高有重要作用。共計調查了2113份問卷。
1.2調查方法 由課題負責人組織專家組成員集體培訓,統一路徑,發放問卷于分層整群隨機抽樣結合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門診夫婦孕前保健咨詢問卷,現場發放問卷,說明目的,要求調查對象現場獨立完成,問卷當場收回。
調查問卷內容除人口學內容以外,主要是生育觀念現狀調查表:內容主要包括有:對生育孩子數量和性別的愿望,對生育孩子的主要意義的看法,對優生優育的認知,對“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看法和評價,及對現階段計劃生育工作有何要求和看法,如實誠信填寫【3】。所有資料專業人員審校后錄入計算機匯總。
2.結果
調查結果顯示①有超過60%的育齡人群認為生男生女都可以,重要是健康成長。②有約9%的育齡人群認為生孩子多少應結合自家的條件,比如經濟承受能力,養育條件,部分極個別有經濟實力的私營企業主,從家族生意的傳承上考慮要求放寬條件給予“超生”或“政策優惠”,這樣可以避免“偷生”和“境外生育”現象。③對優生優育的認知:調查中超過98%的育齡人群知曉優生優育的含義,并且知道無論生育多少,孕期保健,產前檢查診斷都很重要。同時,此次調查結果也顯示:本次入選的2113例育齡人群,從人口學特征上看:年齡在20-25歲的占調查總人數的79.6%,這一年齡段是伴隨計劃生育政策成長的新一代,從文化程度上看初高中人數超過50%;有專科學歷占26.5%,由于資料來源有1/3是經濟技術開發區,高資高學歷也比較明顯,這與抽樣人群可能有關。但無論如何農村及城鄉交界處務工農民的文化層次仍是比較低。調查中也反映調查對象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服務提出一些要求,認為有必要圍繞生育健康聰明孩子提供相關的保健服務,使育齡人群通過計生部門的宣教和知識點的傳播獲得優生優育的相關知識;同時對不孕不育的知識和優生信息有要求,如輔助生殖技術。
3.討論
歷史的發展總是這樣,從來都是先有物質文明的變遷,隨而發生變化的是精神文明,現在社會進步要求城鄉一體化發展和管理模式,生育觀也在潛移默化中發生改變,同時由于計劃生育是國策,是不可動搖的社會政策,對人們的生育觀起到了導向作用。針對南方經濟發展起步較早和較快,因此,加強政策宣教和引導是十分重要的。中國受儒家思想影響較重,雖然現時代的少生優生觀念在廣泛宣教,但我們的調查仍感到“兒女雙全”仍然是多數人的愿望,重男輕女仍然比較嚴重;如何做到生的少,養得好,家庭美滿和諧,生活幸福穩定是時時要求計生部門深入下去,不斷跟進的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及時拓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范圍,圍繞生育健康,聰明的孩子為育齡群眾提供優質的相關保健服務技術,滿足其對育兒的知識的學習和需求,也是計生部門的工作內容之一。開展形式多樣的優生優育服務,才能保障計劃生育有效實施,不斷深化,總結經驗,為育齡人群服務,以促進社會的進一步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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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流動人口;對策
相對于中國經濟發展迅速的成效,中國的社會發展卻落后于經濟發展的速度,目前中國工業化發展已達到中期階段的水平,但城市化卻低于世界平均水平(46%)。這也顯示處于社會中間階層的中產階級結構不足,以世界各國發展經驗來看,一個規模龐大的社會中產階級對整個社會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文化發展具有很大的指標性作用。加上城鄉二元體制、人口流動受到限制,限制管理的戶籍制度、就業制度、人事制度等,使得社會階層分化更嚴重,社會階層流動更為困難,導致種種不和諧的社會因素。加上教育是個人生存和國家社會發展的能力與過程,也可看作是促進社會公平與人在社會階層流動的有效手段,對于社會流動機制有關鍵的作用。而隨著經濟發展,中國教育資源也有所提升,但因為城鄉體制與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所以資源配置也存在不公平的現象,以2012年為例,全社會各項教育投資58億元多,其中用于城市的占77%,而占總人口6%以上的農村人口卻只獲得23%的教育經費。而未來又將面臨人口老化與性別比差異的結構性問題。
1計劃生育制度
傳統上,計劃生育制度在法律措施上通過法律、法令和法規等,作為婚育的最高準則,以法律制度干預,這也是國家人口法在計劃生育政策上法律依據,讓國家政策更具有權威和合法性。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中就規定: "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在48條也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以憲法明確規定了人民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此外也建立婚姻法,在婚姻法中體現計劃生育基本要求,如婚姻法第16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在經濟措施方面采取利益導向,①是用于控制人口的資金,②是資金用于投入獎勵節育和制裁超生。主要是國家撥款投入社會和組織用于提倡計劃生育推廣和醫療保健,而獎懲制度如一些地區對于民發放獨生子女生活保健費、給予晚婚者較長的婚假、城鎮和企業單位在住房分配上優先照顧獨生戶子女、對獨生子女在入托兒所或就學、就醫、就業方面優先享有保障和照顧等等。而相對超生的子女就無保障和利益,此外對于違反計劃生育的早婚、早育、多生的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如徵收計劃外生費用、罰款、降薪、扣發獎金、少分責任田、少分住宅等等至于中國實行人口控制的主要措施可分為法律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行政組織措施和思想教育等5個層面。
但可能無法客觀完全界定達到何種指數及代表社會處于和諧狀態。從當中初步調查中發現,中國各地區平均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兩項指標都明顯偏低,此推測可能社會隱含許多因素影響社會的秩序與穩定,這些因素可能有政府或干部的清廉效率、犯罪率、通貨膨脹率、城鎮登記失業率、社會保障覆蓋面、貧困人口比重、貧富差距、城鄉收入差距等指標。其中又可發現地區性的差異與結構的失衡和人口素質可能是最主要的差異因素,中國經濟發展上的區域之間存在著落差。
2人口流動對計劃生育的影響
計劃經濟體制下,基本上是限制人口移動的,特別是農村流向城市。而隨著市場體制取向的改革,人口流動的環境受市場經濟影響,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受經濟誘因驅使,在農村和城市間流動,多數是由農村朝向城市發展,如此在促進經濟發展、調節勞動力供需同時,也對人口控制帶來困境。因為一般來說對于戶口、工作、生活等地點合一的人口,人口和生育控制比較能夠準確掌握;對于分離的戶口、工作、生活等流動人口來說,人口和生育控制就產生很多漏洞和缺失,無法掌握準確資料多私營的企業更不可能擁有權力。另外在農村的基本組織在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它是經濟與行政合一單位,其憑行政權和經濟利益分配權讓違反生育政策的家庭利益,直接受損或遵守生育政策的家庭接收利益,如此控制能力是很強的。但是在市場改革后采取家庭聯產承包制,農村基層組織的生產經濟能力被一般家庭分離出去了,這些農村基層組織的經費來源主要是靠一般家庭生產收入分配和鄉村企業收入,相對的就受限于地區人口收入,行政作用也就難以發揮。甚至有些地方默許超生的情況來增加罰款的收入,不過這也是制度變遷下一種相應的現象,但對于中國計劃生育強調迅速降低人口的控制來說是不利的。
3年齡、文化程度、個人健康狀況對避孕節育的影響
大量研究發現,年齡、文化程度、個人健康狀況,對避孕節育措施的熟悉程度等都可能影響人們避孕節育措施的選擇和使用,流動人口的避孕節育知識較為缺乏,調查結果顯示,43.8%的應答者知道的避孕方法類型在3種或3種以上,應答者認為副作用最小的避孕方法是宮內節育器(36.4%),應答者認為最有效的避孕方法依次為宮內節育器、女扎、男扎和,在成都未婚流動人群中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聽說過避孕方法的男性流動人口的比例為46.5%,女性流動人口為39.83%,合計為42.67%,特別是對如何正確使用的知識更為匱乏,已婚流動人口的避孕節育知識知曉情況稍好,各種避孕方法的總體知曉率在5%左右,但仍然有73.42%的女性不知道月經中期易于受孕,67.45%的婦女不知道產后哺乳閉經期需要避孕,而且當發生避孕失敗時,極少數人知道如何采取正確的補救措施,避孕節育知識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流動人口對避孕節育措施的選擇和實際使用。
4經濟狀況對避孕藥具使用率的影響
考慮到流動人口自身的經濟狀況,他們不愿意也負擔不起避孕藥具的昂貴費用、流動人口的身份使他們的避孕節育、計劃生育在多數情況下沒有被納入所在社區計劃生育服務對象的范疇。流動人口得不到計劃生育服務人員的咨詢和技術服務,得不到免費的避孕藥具和計劃生育指導服務,更不要說避孕節育的知情選擇避孕藥具缺乏,正確指導和建議缺乏,使流動人口在發生時即使想采用避孕措施也無能為力,這也是造成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措施低使用率的一個重要原因。
5結論
我國計劃生育的主要方法是通過制定最低結婚年齡以求符合晚育晚生的計劃生育目標。除此以外,加強計劃生育、避孕節育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到義務宣傳員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讓流動人口自我服務,自我宣傳,自我教導。增強流動人口的、主人翁情感,激發他們參與的積極性和學習避孕節育知識的熱情,同時利用廣播在流動人口居多的工廠播放避孕節育知識,在工廠設立避孕節育知識宣傳欄,舉辦避孕和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識培訓,開展大型計生宣傳咨詢活動,改變原來避孕藥具發放途徑的單一性,豐富發放渠道和發放形式,建立以流動人口需求為向導,以社區、工地、工廠等為依托,以屬地管理為主體的避孕藥具發放服務的新體系發放免費的計生宣傳材料,開通24 h計生服務熱線等活動,增加避孕節育知識宣教形式的多樣性,通過這些活動進一步提高和改善流動人口的避孕節育知識水平,在此基礎上,計劃生育服務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增加免費避孕藥具的發放,拓展發放的途徑,為流動人口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避孕藥具和咨詢服務,提高流動人口避孕措施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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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家庭發展;公共政策;社會保障
[中圖分類號]F2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22-0108-03
1 我國家庭發展的現狀
關于家庭的概念,《百科全書•社會學卷》中認為: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系所組成的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可以理解為,家庭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其特殊是基于婚姻、血緣或者收養關系而區別于其他社會關系,而形成的最為微觀的社會單位。家庭作為我國社會最為基本的組織單位,它的變化與發展深深影響著經濟社會的變遷演化。
20世紀80年初我國施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家庭的角色和功能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些都與家庭發展的趨勢密不可分,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家庭核心化趨勢日益明顯。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家庭的規模已經出現了連續下降的趨勢,21世紀家庭平均規模仍在緩慢下降,有專家預計到21世紀40年代家庭規模將穩定在3.2人左右。家庭內部親屬結構關系也日益簡化,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壓力增加。第二,家庭發展的形式多樣化。隨著市場化和國際化的進程,人們的家庭觀念意識也在發生深刻變化,前期尚不多見的丁克家庭、單身家庭、試婚家庭等家庭形式在我國也不斷出現,預計在后期還會得到增加。第三,家庭功能角色的轉變。傳統的家庭功能結構注重養老撫幼、生育教育、生產生活等作用的發揮,由于當今的家庭日益與社會融為一體,家庭功能結構日漸淡化生育功能和養老義務,但仍很重視子女的撫育教育職能,這些功能結構的轉變淡化了家庭的保障功能,給改善社會民生與提高家庭發展能力問題帶來新的挑戰。家庭發展的模式健康與否還有賴于有關家庭政策的導向與規制,建立與健全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將十分有助于家庭發展能力的培育和健康發展。
2 關于家庭發展的相關公共政策評價
2.1 我國對貧困家庭發展的政策支持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我國第一部規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實行房屋拆遷設置最低保障面積優惠及配套費用減免;推進廉租房租金補助;租住公房租金減免;辦理企業已故退休人員撫恤金;九年義務教育費減免;九年外教育助學款;居民衛生管理費減免;醫療救助;領取愛心超市物品;煤改氣免費安裝燃氣灶具等。其他公共事業單位也有對低保家庭的優惠政策,如減免有線安裝和水表更換的費用等。這些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掛鉤的優惠政策,尤其是廉租房政策和學費減免政策給低保戶帶來最大的收益。但是這些政策和目前的低保制度一樣,僅起到“輸血”的作用。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免費再就業培訓政策、部分工勤等崗位對本市居民的照顧、推行靈活就業方式、企業吸收下崗失業人員的稅收減免、家庭零失業等一系列政策對有效幫助低保家庭健康勞動力提高技能、促進就業等起到了積極“造血”的作用。低保制度是補差性質的制度,但是低保補貼標準設置缺乏彈性,處于《辦法》規定界限上的貧困家庭難以享受到許多優惠政策。就業培訓是提升人力資本,盡快實現就業的有力手段,但培訓中還存在著薄弱環節,存在著缺乏市場導向性的就業指導和貸款條件苛刻與額度過低的問題。
2.2 我國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實施
我國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實施對合理控制人口發展起到了良好效果,但獎勵扶助的激勵力度不夠。①政策規定的獎勵金額標準和年齡標準問題。大多數家庭希望獎勵金額標準再有所提高。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一年600元/人的獎勵對這些家庭的作用是有限的,應該隨著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所提高;對于獎勵的年齡標準部分人希望能有所降低,對于身體狀況欠佳、弱勢婦女全體可適度放寬年齡標準。②人戶分離問題。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大大增加,人戶分離問題使得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的享受不到獎勵扶助政策的福利。③抱養子女問題。通過合法渠道抱養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但對于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收養子女的,不能享受獎勵扶助待遇。④群眾對計劃生育扶助政策的長期實施心存疑慮。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獎勵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在財政負擔較重的情況下,尤其是西部經濟較為落后地區很難保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的實施信度和效度。
2.3 城市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障政策
根據2008年對以北京市為主要調查樣本的資料顯示,獨生子女父母對目前的社會養老保險的滿意度不高,選擇“不太滿意”和“不滿意”的占57.4%,選擇“一般”的占34. 9%,選擇“比較滿意”的僅占7.7%,而沒有一個人選擇“滿意”。對醫療報銷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滿意度很差,主要是因為我國養老保險的“統賬模式”仍然處于改革探索階段,政策也在不斷調整,養老金水平的行業差距、機關事業單位差距比較大,所以造成獨生子女父母對社會養老保險整體滿意度不高。
實施工資改革后,按勞分配的原則得到有效貫徹,家庭兩代人之間的依賴性減弱。隨著獨生子女一代經濟力量的加強,老一代對子女的依賴性減弱。有些地方領導對社區概念和社區養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認識不夠,居民群眾參與社區養老的積極性不夠,參與率不高,政策執行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①社區養老參與度不高。由于宣傳力度不夠和缺乏重視,致使社區養老事業仍處于自發的、無序的發展狀態。②養老資金籌措渠道少,籌資主體單一,資金投入不足。③執行機制問題。目前雖然建立了條抓塊管的管理體系,但各部門往往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很難形成合力。④制度改革的難點。1995年實施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以后,低于50歲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因為下崗失業很難與老職工一樣繼續享受社會統籌模式的養老保障金,這些家庭的養老生活問題也是限制家庭發展亟待解決的難題。
2.4 城市貧困家庭住房政策難題
2002年重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使住房公積金制度逐步納入法制化和規范化軌道。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管理體制,現有的住房政策也是城市貧困家庭住房難問題的重要原因。①住房公積金覆蓋率不高,約占全國在職職工總數的60%~70%。能夠享受住房公積金的多為黨政機關、效益好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住房公積金政策到目前為止并不能使每一個城市家庭享受到,特別是那些城市貧困家庭。②住房貸款政策。隨著實物分房停止和房改工作的深入,城市居民必須通過市場交易獲得住房。國家一系列推動刺激住房消費和住房貸款的政策,極大地推動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發展。但房貸條件苛刻將城市貧困家庭排除在外。③經濟適用房政策。在城市住房價格升高、住房難問題依然存在的情況下,現有的經濟適應房政策在效果上并不能真正惠及城市貧困家庭。
2.5 我國農村家庭養老保障難點
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使中國農村人口生育率迅速下降,而生育水平的急劇持續下降,必然帶來中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我國農村人口出生率由1963年的43.37%下降到2005年的12.40%,家庭規模縮小,核心家庭比率正在上升。我國養老保障體制的建設和投入重點僅局限于城市,由于傳統的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歧視,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等諸多原因,使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存在著保障水平低、覆蓋面小、城鄉差異巨大等問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建立起統一的、受益面廣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主要可以歸結為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①社會保障制度覆蓋缺乏社會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難以實施,更多的社會保障資源投向了城鎮居民。保險基金應來源于政府、單位和個人三方面,需要讓農民自我統籌的壓力得到逐步緩解。②資金管理體制存在問題。全國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集、保管、運營和發放全部由民政部門負責,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地區擠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不能實現養老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③保障水平低。2008年我國農村繳費養老居民每月僅可領取4.7元的保障金,農村家庭保障水平低下,很難保證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 關于家庭發展能力的公共政策改進建議
3.1 構建有成效的培訓和就業指導體系
政府一直都相當重視下崗人員的再就業培訓,政策需要規定培訓機構事先對培訓者進行就業指導,幫助貧困家庭成員了解自己、了解目前社會各行業的情況,讓他們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和社會的實際,選擇適合自己年齡段、身體狀況和能力的培訓項目,以有效節約培訓成本。貧困家庭可以通過集體組織來搭建脫貧組織、社區、政策和促進社會觀念的轉變。政府可以通過資金配套的方式來幫助貧困家庭實現資產的積累,協助貧困家庭脫貧。推行資產建設的方式可以多元化,有針對性地對處于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貧困家庭給予不同的扶助,通過政策的調節讓貧困家庭為下一階段的危機和困難做好準備,這將更有利于貧困家庭走出貧困。
3.2 繼續做好計劃生育與夯實獎勵的政策宣傳工作
對農村部分計生家庭實行獎扶制度,是創新人口計生工作機制的重大舉措,只有讓群眾真正了解政策并在群眾的監督下,才能體現黨的政策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才能激發廣大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有力推進農村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宣傳不僅要突出其政治意義,也要突出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讓廣大農民及時、全面、準確了解國家的獎勵扶助政策,形成實行計劃生育光榮的良好社會氛圍。改革農村計生獎扶制度,通過印制宣傳冊、電視廣播等媒體渠道對計劃生育家庭進行全方位宣傳。通過多層次的宣傳,讓廣大群眾能夠明確獎勵對象、扶助標準、申報程序、咨詢投訴辦法。鼓勵農民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和穩定生育水平,促進科學、文明、進步的社會主義新型生育文化形成和發展。
3.3 完善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障的體制
重視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積極制定相應法律政策。獨生子女問題是國家政策的產物,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要求,為我國有效抑制人口增長作出了貢獻,為我國經濟的騰飛奠定了基礎。隨著人口老齡化現象的日益嚴重,城市家庭結構的轉變,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困難顯露無遺,針對這個問題,首先應制定出明確的贍養制度和法律依據,讓獨生子女家庭依法律、道德來維系養老保障機制的運行。制定相應的法律維護獨生子女父母在年老后能得到養老保障的權益。其次,設立城市獨生子女父母養老救助基金。為了杜絕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生活困難現象,可以從經濟供養角度制定一個法律標準來予以保證。最后,鼓勵發展養老保障產業和老年服務產業。國家可以配套一些稅收優惠措施,積極引導投資老年產業和老年服務產業。提供專職或兼職養老中心服務,對不同經濟狀況的老人采取不同的收費標準,鼓勵興建不同經濟類型、不同檔次、不同收費標準的“社區型”養老機構,以適應老年人的多元需求。
3.4 加大貧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
解決城市貧困家庭住房困境比較有效的政策選擇是制定廉租房政策和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給。政府在完善家庭保障性住房制度方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①重視和完善廉租房制度。該項制度實施是解決城市貧困家庭住房難問題的根本措施,將廉租房工作納入政府的工作重點之中。②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通過政府財政撥付廉租房建設發展資金,管理好保障性住房公積金的資金運作,向社會募集資金,并建立嚴格的預算撥款和使用監管制度。③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審批和分配制度。研究入住廉租房的申請條件、申請和審批程序、受理和審批機構、輪候配租制度等內容,完善廉租房租賃和管理制度。
3.5 建立與健全農村家庭養老保障方面的制度安排
隨著家庭結構類型向核心家庭轉變的進程,在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大低于城市水平的情況下,解決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是新時期需要解決的突出社會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要從體制上探索解決農村家庭養老保障的新方式、新制度,創新解決思路。①積極探索農村基層組織自行解決養老保險的新途徑。鼓勵重組親屬家庭結構,形成新的養老互助局面,有利于互相照顧和互相交流,在精神和生活上互相幫助。②為困難家庭可從業成員提供就業培訓至上崗就業。在老年人居多家庭,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有意愿參與工作的老人提供就業機會,增加家庭經濟收入。③為經濟困難家庭子女提供義務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機會。子女的教育投入對任何家庭來講是一筆重要開支,給貧困子女提供人力資本增值的機會,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一個好辦法。④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補助、實物補助。國家在為困難家庭提供的生活補助上各地區標準不太統一,但可以適當采取實物補助的方式增加公平感,對于貧困家庭來說,實物補助比精神撫恤能帶來更好的效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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