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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與血液,不僅能為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而且在優化資源配置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綠色金融主要依靠金融資源的導向作用實現經濟的綠色增長。綠色金融對環保產業和環保技術的支持,帶動了資金與資源向該產業轉移,從而使低能耗、高能效的企業得到快速發展,同時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由于沒有金融資源的支持而逐漸萎縮,進一步使環保產業吸引更多的其他生產資料,經濟資源在各個產業部門間得到重新配置,綠色金融在助推環保產業中發揮著啟動器和催化劑的作用。綠色金融的發展能協調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三者的關系,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本文從綠色金融支持環保產業的發展現狀出發,研究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探討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助推環保產業的政策建議。
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綠色金融政策日趨完備我國綠色金融政策己進入快速發展階段,2007年以來,政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完善綠色信貸的政策文件。2007年,《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將強化環境監督管理與嚴格信貸環保要求緊密結合起來,標志著綠色信貸全面進入我國節能減排領域。2011年9月27日,“三部門”聯合啟動“綠色信貸”評估研究項目,并計劃建立“中國綠色信貸數據中心”,為商業銀行踐行綠色信貸、管理和評估風險提供權威的信息支持。2013年12月18日,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指導全國各地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督促企業履行環保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推動了環保信用體系進一步完善。
綠色金融規模結構初具規模我國綠色金融初具規模,但產品結構發展不平衡。隨著全球在環境保護等問題上不斷形成共識,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日益受到高度重視,并得到了實現與推廣。政府相繼推出了綠色信貸、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等金融產品,掀起了一場大范圍的綠色金融風暴。三種金融產品中,由于后兩者剛剛起步,國內相關市場欠成熟,形成了以綠色信貸為主的產品結構模式。據統計,截至2012年末,全國五大行綠色信貸規模累計達1.36萬億元。清潔能源、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電廠脫硫除塵、河湖整治等環保項目得到了重點支持。同時,各銀行全面收緊高污染、高能耗、產能過剩等行業信貸規模,加快了其退出市場的速度。作為國內最早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國內唯一的“赤道銀行”一一興業銀行,截至2013年3月末,在全國已累計為節能減排領域提供融資2432億元,融資余額達到1269億元。此外,興業銀行推出“綠金融全攻略”方案,實現了從產品、模式到解決方案的多層次服務,能有效滿足企業客戶在節能環保領域的多種金融需求。
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已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但仍處于起步階段,有待進一步的完善。
一、綠色金融現存問題
1.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積極性不高
綠色金融的外部性問題是導致金融機構積極性不高的內在原因。由于環境資源是一種公共品,綠色金融服務具有特殊的正外部性。金融機構在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時,對公共環境具有正的溢出效應,但其所提供的正外部性往往難以得到有效、合理的補償,經濟主體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的內在動力不足。針對這種現象,政府往往采取直接頒布相關政策法規的手段約束金融機構行為,缺乏實質性的約束激勵機制,綠色金融政策實施效果大打折扣。
金融機構內部約束激勵機制欠完善是發展綠色金融積極性不高的重要原因。長期以來中國金融行業的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環保相關指標幾乎未納入考核范圍。在利益的驅動下,各金融機構主體基本很少考慮服務對象的生產或服務是否具有生態效率,為了完成經濟考核指標而忽視了綠色金融政策的實施效果。綠色信貸政策推行較好的建設銀行,截至2012年底累計發放環保相關的貸款2396.37億元,僅占全行貸款總額的3.37%。金融機構內部的環境保護與社會責任意識,被繁重的經營考核壓力和誘人的經濟效益所沖淡。同時,綠色金融業務往往風險較高而收益偏低,進一步導致了金融機構偏向于選擇傳統金融業務,綠色金融市場難以擴大。
2.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不完備
我國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以間接融資市場為主,直接融資市場發展十分滯后。完備的市場體系是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我國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欠完善,限制了綠色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在綠色金融間接融資市場中,綠色信貸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未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缺乏創新的綠色金融產品,難以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環保企業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單純的銀行信貸模式,無法充分利用社會各方資金,難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資金利用效率低。由于我國資本市場本身具有“新興+轉軌”的雙重特征,存在結構性問題,導致資本市場弱式有效。在直接融資市場中,政府未引起高度重視,缺乏相關政策安排,綠色證券舉步維艱。一方面,綠色證券的市場準入機制尚未成熟,環保企業通過上市融資難度十分大;另一方面,證券監管部門缺乏完善、高效的環保監管體系,導致一些企業在上市之后不兌現環保承諾,綠色證券效果大打折扣。
3.相關政府部門配合不到位
綠色金融的健康長效發展離不開政府、金融機構和環保等多部門的協作與配合。現今,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主要依靠政府、環保部門的政策支持,金融機構的業務推動,多為單兵作戰方式,未充分發揮三者的協同效應。政府、環保和金融部門沒有明確的分工,彼此間未建立合作與交流機制,嚴重影響了綠色金融服務效率。環保產業作為新興的高新技術行業,國內對該行業的了解和研究都還不夠充分,在環保質量評估、項目收益與風險評價等方面存在較大難度,并未形成統一標準。由此發展起來的綠色金融,更是集高風險性、高技術含量和高操作要求于一身。金融機構缺乏專業領域的技術識別能力,難以獲得及時、有效的企業環保信息,必須依靠環保部門給予技術支持并協助審核,借助政府平臺豐富的信息資源與強大的資金支持,集三方共同的力?量,高效地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助力中國環保產業。
二、發展綠色金融的政策建議
1.健全綠色金融約束激勵機制,提高市場主體積極性
合理健全的約束激勵機制是推動綠色金融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一方面,我國政府應建立健全綠色金融約束激勵機制,解決好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的外部性問題,充分調動其積極性。政府可采取出臺相關優惠、補貼政策,適當放松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服務的相關要求,對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服務效果實施獎懲政策等措施。在綠色金融發源地之一的德國,政府出臺的相關環保政策中,政府支持給予清潔、環保的節能項目和企業一定額度的貸款貼息,由此產生的利率差,由中央政府以貼息的方式補貼。另外,被認定為環保、節能績效好的項目,可獲得不到1%貸款利率,持續周期為10年。結果表明,德國出臺的利率補償政策,促進了環保節能項目的建設與發展,“杠桿效應”十分顯著。另一方面,各金融機構應逐步建立起符合綠色金融發展需要的公司約束激勵機制。在金融機構績效考核體系中增加環保因素,使綠色金融的服務效果與每一位員工的績效考核掛鉤,內在地激勵員工能動地開拓綠色金融服務市場。
2.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拓寬環保產業融資渠道
完善、有序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是綠色金融發展的核心所在。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健全綠色金融間接融資市場,培育和發展綠色金融直接融資市場。完善綠色金融體系,首先,要創新綠色信貸等直接融資品種,擴大綠色金融間接融資市場規模;我國間接融資市場相對比較完備,將承擔綠色金融發展主力軍的角色。其次,大力發展PE、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機構,規范中小板、創業板的上市標準,鼓勵、支持有實力的環保產業通過股票市場融資;環保企業前期資金投入大、研發周期長、投資風險較高的特點,決定了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直接融資渠道更適合該類企業。最后,可適當放松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健全債券市場的擔保、信用評級等制度,支持與鼓勵環保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3.加強各政府部門的協作,提升環保產業配置效率
關鍵詞:低碳經濟;金融;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發展低碳經濟已成為人類社會未來發展的必然選擇,我國低碳經濟的持續發展,不僅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而且需要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我國一些金融機構已在低碳發展領域進行了探索,但潛力還遠遠沒有發揮,當前亟須從宏觀層面建立低碳發展金融支持體系,突破金融支持低碳發展的障礙。
一、我國金融支持對低碳經濟發展和增加就業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1、低碳技術投資呈增長趨勢。我國最近幾年用于“綠色行業”風險投資大約增加了一倍,占總投資的19%。清潔能源項目(不包括大水電)投資估計到2020年將達到2,680億美元,其中太陽能產業的開發利用世界領先。節能產業2,700億元,資源循環利用產業6,600億元,環保產業4,800億元,就業人數達2,500多萬人。
2、綠色就業機會增加。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努力正在改變傳統的就業趨勢,僅可再生能源領域近年來就吸納了230萬人就業。到2030年將有近850萬人在風能和太陽能領域工作。
二、我國金融機構對低碳經濟的支持力度還存在明顯的不足
1、目前我國環保產業還處于政府投資階段,環保企業普遍存在非市場化行為,無法保證投資者得到基本、穩定的投資收益回報,社會投資的積極性不高,投融資渠道狹窄,從而制約了環保投資的多元化和環保產業的更快發展。
2、近年來,政策性銀行加大了對環保產業的投資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政府資源配置的宏觀調控能力和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生態環境的綜合考慮,協調了微觀投資主體的利益動機和社會效益的矛盾。但一方面政策性銀行在承擔具體的政府融資職能時,對于經濟利益微薄的環保項目,往往會因為產業間利益差別的驅動,造成用于環保項目的資金向邊際效益更高的產業流動轉移;另一方面政策性銀行融資規模受國家宏觀調控形勢所限,資金總量不足;同時,政策性銀行在對環保產業投資時,往往需要當地政府提供信用擔保,最終還款主體仍為財政。
3、我國金融機構在對待環保產業的融資體制上還較保守,金融政策和金融機構對環保產業缺乏深入研究和認識,對環保產業項目投資信心不足,從而導致環保企業間接融資困難。雖然國家對于環保產業給予了一定的利率補貼和優惠政策,但大多數環保企業在現金流方面都難以達到商業銀行的貸款要求,因此商業銀行對環保產業的融資支持十分有限。
三、加大金融對低碳經濟支持力度的對策建議
1、進行宏觀政策引導。更好地發揮人行、銀監會等部門作用,建立與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相關聯的信貸規模指導政策;鼓勵地方政府成立碳基金或擔保公司,為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可能產生的損失進行分擔;引導地方政府發揮政府項目引導作用,在一些政府刺激經濟項目貸款方面向“綠色信貸”開展較好的商業銀行進行傾斜。
2、應區別對待、有保有壓。配合國家產業政策推進環保產業的優化升級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信貸原則,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對環保類投資項目尤其是低碳項目,要從簡化貸款手續、完善金融服務的角度,積極給予信貸支持。“綠色信貸”單列統計。節能減排項目改造多集中于“兩高一資”行業,因為越是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型的行業,就越需要提高能源效率、減少污染和使用可再生資源。巫天曉說,目前有關部門在統計貸款投向時還沒有設置專門的節能減排統計項目,“綠色信貸”往往被統計進“兩高一資”行業,貸款投向不符合國家政策,因此建議有關部門統計口徑單列節能減排項目。
3、著重支持技術創新和改造。各銀行類金融機構要研究有關節能環保產業經濟發展特點,開展金融產品和信貸管理制度創新,充分利用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建立信貸支持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節能環保技術改造的長效機制。政策性銀行應對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項目等提供貸款,給予重點支持。商業銀行要探索創新信貸管理模式,對國家和省級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根據國家投資政策及金融政策規定,給予信貸支持。
4、完善企業征信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金融機構應加強與環保部門的溝通和合作,進一步推動將企業環保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的有關工作,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在為企業或項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務時把審查企業信用報告中的環保信息、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進一步改善節能環保領域的直接融資服務。金融機構應學習借鑒和消化吸收國外先進金融理念、技術和管理經驗,發揮金融機構的獨特優勢,在已有的直接融資產品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基礎產品和衍生產品的創新力度,豐富和完善直接融資產品,多角度拓展節能環保企業的籌資渠道,降低其籌資成本。
5、中國人民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加強對環保企業的融資力度,且融資渠道不應僅停留在國內商業銀行上,要更多利用政策性銀行貸款和國際信貸支持。一方面由于環保產業具有公益性,為促進環保產業的更快發展,環保投資應得到國家政策性銀行資金支持,政策性銀行從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優先貸款、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環境保護信貸資金支持。尤其是對環保產業中某些不易贏利或贏利甚微的行業,政府給企業以銀行貸款的貼息也是必要的;另一方面環保問題日漸得到國際組織機構的重視。全球有越來越多的投資銀行對綠色工程提供貸款支持,這些銀行將把環保項目作為貸款直接投資優先考慮的重點。由于國家對環保的資金投入十分有限,政府應抓住此機遇引進國際信貸,發展環保產業。目前,在政策的傾斜和扶持下,商業銀行對環保行業的支持不斷增加,但由于環保產業的特殊性,仍以政府為主、銀行為輔。
(作者單位: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一、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現狀
盡管綠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剛剛起步,但中國在綠色金融的很多方面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成就。
(一)碳交易
在應對氣候變化的碳金融領域,中國作為《京都議定書》非附件一國家,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擔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但中國可以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參與清潔發展機制(CDM)下的項目開發。這種情況決定了中國目前碳金融業務主要是CDM項目的投融資、核證減排單位(CER)的交易以及相關的金融活動,此外還包括企業和個人為實現自身“碳中和”而參與自愿減排市場的自愿減排單位(VER)的交易。
中國的碳市場具有以下兩個重要的特點。
1.市場規模巨大
中國CDM項目的市場規模巨大,是CDM市場最大的供給者。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早在2005年就頒布了《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未來中國參與國際碳市場,主要的著力點仍然是CDM項目。據世界銀行統計,從2005年開始到2009年中國在CDM市場份額按提供的減排量計算均超過50%,遠遠領先于其他發展中國家。截至2010年5月,經過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理事會(EB)注冊的CDM項目總數為2477個,其中中國的項目高達1011個,占40.82%,而占比位居第二的印度僅為22.20%。從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單位來看,全球已核證3.9億噸二氧化碳當量,中國占了總量的61.28%,高達2.39億噸,是印度的近6倍。
2.處于起步階段
中國的配額交易市場尚未成型,自愿減排剛剛起步。2009年8月5日,國內自愿碳減排的第一單交易正式在北京環境交易所達成。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了奧運期間北京綠色出行活動產生的8026噸碳減排指標,以抵消該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來至2008年年底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完成了中國排放權交易機構在中國的首例碳金融嘗試。與此同時,上海和天津的環境交易所均已開始建立自愿減排的碳交易機制。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啟動了上海世界博覽會自愿減排交易平臺構建,允許各國參觀者通過平臺來支付購買自己行程中的碳排放,實現自愿減排,從而達到宣傳環保以及碳中和的目的;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發起“企業自愿減排聯合行動”,按照企業“自愿設計規則、自愿確定目標、自愿參與交易”的原則,招募20家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大型排放類企業探索符合中國國情和企業實際的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測量、報告、核實(MRV)體系,減排和交易體系等。
(二)綠色信貸
2007年7月,原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規定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各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被稱為“綠色信貸”政策。所謂綠色信貸,是指商業銀行參與節能減排項目、新技術、新能源的開發,為符合有關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具有一定的市場盈利前景的環保型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近年來,中國政府要求銀行業在節能減排、抑制產能過剩和淘汰落后產能方面發揮支持和配合作用,并出臺了相關政策法規。與此同時,中國銀監會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出臺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對銀行業開展節能減排環保的治理方式和監管政策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管理機構的積極倡導下,中國銀行業逐步進行綠色轉型,各政策性和商業銀行紛紛制定綠色信貸政策,設立綠色信貸部門,開展綠色信貸業務。目前中國已有多家商業銀行開辦了綠色信貸業務,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綠色保險
20世紀90年代初,環境污染問題凸顯,中國也開始探索建立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1991年大連、沈陽、長春、吉林等城市試點環境責任險,由于當時政策、法律都比較滯后,試點并無太多成效。
進入新世紀,隨著環境日益惡化和公眾環保意識的提高,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探索步伐開始加快。2006年6月國務院了《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2008年2月原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保監會又聯合出臺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快推廣環責險制度。
2008年環責險開始在部分省市進行試點,當年約有700家企業投保,2009年增加到了1700家,保費收入從2008年的1200多萬元增加到2009年的4300多萬元。
2012年底,全國有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相關試點,但盡管如此,環責險業務開展并不樂觀。2012年投保企業僅為2000多家,承保金額近200億元,在當年保險產品中的份額很小,與中國保險業的增長差距懸殊,在改善環境、維護環境受害人權益、建立市場化的企業污染約束機制方面作用甚微。
綠色保險在中國目前仍處于探索和開發階段,有待于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四)綠色證券
政策方面,中國政府相繼出臺了多個關于綠色債券的文件,如《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綠色債券發行指引》、《關于開展綠色公司債券試點的通知》等。這些文件從綠色產業項目界定、募集資金投向、存續期間資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獨立機構評估或認證等方面對綠色債券進行了引導和規范,同時明確了鼓勵綠色金融債券發行的優惠政策。
金融債券發行方面,在《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綠色債券發行指引》頒布前,國內一些先行者已經進行了綠色債券發行。例如2015年7月,新疆金風公司在香港聯交所成功發行了一單3億美元的3年期綠色債券,認購金額高達14億美元。2015年10月,中國農業銀行在倫敦證券交易所發行中資金融機構首單綠色債券,總價值10億美元,來自亞洲和歐洲近140家投資機構超額認購,獲得了市場高度認可。這也為以后中資金融機構和企業在人民幣離岸市場發行綠色債券積累了經驗。
隨著相關規則的出臺,中國的綠色金融債、綠色企業債和綠色公司債呈現出三箭齊發之勢。
根據《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進行篩選,2015年中國未貼綠色標簽但可以明確統計界定為綠色債券的發行規模為6186億元(約合951億美元),發行數量為590只,占總債券發行規模的2.68%。
其中包括:非金融企業債和地方政府債中的579只綠債,規模6095.11億元,占總債券發行規模的2.65%;資產支持證券(包括ABS、ABN以及其他資產支持證券)中的11只綠債,規模90.89億元。在非金融企業債和地方政府債中,區域性場外市場綠色債券規模為15.11億元,數量116只,如果剔除這部分,則綠色債券規模為6044億元,數量為463只。其中,發債企業主營業務為綠色領域,募集資金用途為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的,其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為1755.20億元,數量185只,如果再剔除這部分債券,則2015年中國綠色債券數量為278只,規模4288.80億元。
在綠色債券發行品種上,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和中期票據這三類券種規模占比最大,分別占總綠色債券總規模的32%、25%和19%。其中政府支持機構債即鐵道債的單只融資規模最大,平均規模為83.3億元。潛在綠色債券中,地方政府債的金額為9981.25億元,占潛在綠色債券總發行規模的88.53%,再次說明中國的地方政府是非常重要的綠色債券發行人,但從信息披露來看,地方政府的債券發行應當進一步完善對資金用途的披露。
這些綠色債券的發行方式以公募為主。2015年公開發行的綠色債券共計5609.4億元,平均單只規模為14.65億元;非公開發行的綠色債券共計485.71億元,平均單只金額僅為2.48億元。非公開發行綠色債券的利率普遍高于公開發行。由于非公開發行在發行條件和流程上相對要求更寬松,近年來吸引了眾多發行人,其中不乏大型企業。因此,公募債券嚴格的發行條件以及管理制度可以試點對綠色債券適度寬松,從發行方式上鼓勵企業更多公開發行綠色債券,降低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
二、中國綠色金融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盡管中國的綠色金融取得了不小的發展,但是仍存在一些制約因素。
(一)體制機制不健全
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綠色金融的概念和定義仍不甚清晰,綠色發展戰略的頂層設計仍有缺陷
迄今為止,中國關于綠色金融尚缺乏完整、統一、明確的概念框架和統計意義上的詳細定義,決策者及各參與機構對綠色金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導致各方對綠色金融及相關概念存在理解狹隘、概念沖突等問題。此外,雖然中國明確了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戰略,但缺少一個關于綠色金融戰略實施的頂層設計和具體實施規則,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仍不完善。這使得該戰略難以在金融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得到完整有效的落實,綠色金融發展的戰略和戰術層面尚未有效銜接。在對綠色金融概念進行定義,以及綠色金融戰略的頂層設計、實施方面都存在較多空白的情況下,難以真正將相關概念在立法和實施層面都得到充分的體現。
2.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
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當前中國的現狀是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政策比較零散且滯后于市場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CDM項目審核缺乏一套專業性和可操作性較強的具體執行標準;二是中國發展自愿減排市場的相關管理辦法仍處于擬定之中,自愿減排市場政策缺位;三是綠色信貸推進尚無切實可行的環境評估標準、信貸披露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以信息披露為例,政府產業部門、環境管理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之間、政府與金融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聯通機制。銀行關于綠色信貸的披露信息缺乏一致、清晰的口徑,導致數據缺乏可比性。上市公司關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治理措施及效果等重要信息的披露也不足,且僅針對IPO環節。排放權市場上,監測、報告和核證體系尚未建立,市場體制尚不完善,排放權交易制度的設計能力尚不足。
(二)未形成統一的市場交易平臺
2008年下半年,北京、上海、天津憑借其金融和區域優勢,先后成立了三家碳交易所。隨后,在“先行先試”的主流政策意見與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機制的激勵下,全國出現了建立交易所的熱潮。目前,武漢、杭州、長沙、昆明等正式掛牌的交易所有近10家,還有將近10家交易機構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但是,從長遠來看,交易平臺的割據導致市場的分割,市場規模狹小,難以形成碳排放權交易的直接驅動力,影響統一市場形成,不利于中國碳市場的發展。此外,交易平臺眾多導致職能重疊,增加了社會成本,造成人力、財力、物力等社會資源的浪費,也給統一監管帶來了困難。
(三)中介服務體系發展滯后
當前,中國國內金融機構對碳交易還比較陌生,對于碳交易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尚不熟悉,參與碳交易的市場主體也不明確。除少數商業銀行對碳金融較為關注以外,其他金融機構鮮有參與,發展碳金融仍停留在一個理念與口號的基礎上。中國的一些專業機構,如信用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咨詢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都還未真正涉足該領域,其他諸如第三方核證單位、碳交易結算登記機構、政策性綠色銀行等中介服務機構也尚未建立。由于碳金融交易是一個全新的業務領域,專業性強、操作程序復雜,它的發展依賴于一個發達的金融中介服務體系。顯然,碳金融專業性中介服務的缺位已成為影響當前中國碳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四)交易工具缺乏創新
缺乏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創新一直是中國金融市場發展的短板,再加上國內綠色金融剛剛起步,這一特點在綠色金融領域表現得更為明顯。從國際碳市場狀況來看,中國主要參與一級清潔發展機制(CDM)市場的基礎類碳金融產品核證減排單位(CER)的交易。中國國內自愿減排市場尚未形成,自愿減排機制下的自愿減排單位(VER)交易大多是一種個人和企業為提升形象、購買碳排放配額以實現自身“碳中和”的小規模交易。盡管中國國內金融業在把握氣候變化領域的金融創新,如綠色信貸、結構化理財產品、碳基金等方面有許多亮點,但與國際市場上不斷創新演進的綠色金融衍生品如CER/EUA期權、CER/EUA期貨、CER/EUA互換、承兌CER等相比,這些局部意義上的創新無論從廣度與深度,還是從規模來看,都與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發展的巨大空間不相適應。
(五)CDM市場問題突出
從中國清潔發展機制(CDM)市場的發展來看,當前存在著許多制約因素,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CDM項目開發周期長,風險因素多
CDM項目要經歷國內審批―EB注冊―DOE核證簽發等繁雜程序,這就導致項目開發周期長,增加了交付風險和額外交易成本,如項目申報費用、DOE核證費用、搜集信息費用等。即使項目審核通過,能否獲得預期的核證減排單位仍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截至2010年10月,中國通過國家發改委的CDM項目數量眾多,有2719個,但在EB通過注冊的項目只有998個,通過率為36.7%,而通過DOE核證簽發的項目就更少了,只有301個,通過率僅為11.1%。此外,與項目相關的風險還包括項目自身建設風險、DOE道德風險、項目融資風險、由于東道國政策法律變動帶來的投資風險,以及商業風險(主要包括更新有效期的行業風險、碳信用額發生變動的生產風險、碳信用價格的市場風險)等。面對上述諸多風險,保險領域尚未發揮其風險管理和控制作用,而在機構建設上,也缺乏本土的注冊、核證機構,對國際相關機構依賴性較強,難以形成區域性CDM交易市場。
2.CDM市場議價能力弱,缺乏話語權
中國是低碳產業鏈上最大的供給方,卻不是定價方,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碳交易的市場和標準都在國外。中國為全球碳市場創造了巨大的減排量,卻被發達國家用遠期合約的方式低價購買,經過審批、注冊、簽發,包裝成價格更高的產品在二級市場交易。中介方易手使得國內碳價格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降低了碳資產的價值轉化效率,也制約了本土碳交易市場的發展。
其次,國內專業機構服務不到位。CDM項目的審批簽發需要專業機構的協助,如項目評級機構、咨詢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但目前國內在這方面服務十分欠缺,加上國內企業對CDM項目缺乏相關經驗,在項目談判中處于不利地位,喪失議價能力。
最后,中國CDM項目以“雙邊項目”為主,且由買家承擔風險。雙邊項目是由中介商找好買賣雙方才開始開發的項目,或者由中介商開發,且在項目期間發生的任何問題都由買家承擔,賣方無須承擔風險。“低風險、低效益”的盈利模式導致中國在CDM項目議價上沒有優勢。
3.缺乏專業的方法學研究機構
在CDM項目實施過程中,為了確保項目減排量交易的環境效益的完整性,會涉及很多方法學的應用。截至2007年7月24日,聯合國執行理事會共批準普通方法學44個。但是,在中國注冊成功的項目中只是用了其中三個,并且使用這些方法學的項目數量以及相應的減排量的分布很不均衡。這表明中國很多行業沒有很好地利用現有的方法學來開發CDM項目,這也是中國CDM項目通過率低的原因之一。同時,也表明中國缺乏專業的方法學研究機構,不能開發新的方法學來滿足中國CDM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
(六)宏觀調控政策對綠色金融支持不夠
要深入推進綠色金融發展,必須讓綠色的理念深入人心。把綠色理念納入政府宏觀調控政策,不僅有利于支持綠色金融發展,而且有利于為其他參與者和主體做出表率。從目前中國的實踐看,這方面我們做得不夠。
一是貨幣政策對綠色金融的支持不夠。存款準備金率、利率、SLO(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F(常設借貸便利)等常規貨幣政策工具未能考慮“綠色金融”的因素,對綠色信貸等方面的支持不夠。
關鍵詞:京津冀;大氣污染; 治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X8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7)2-0039-02
1 引言
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狀況日益嚴重,接連發出紅色預警,廊坊地區大氣污染的治理工作已經迫在眉睫。
但在京津冀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合作方面,還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深層次問題,集中表現為京津冀還缺乏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長效保障機制,缺乏區域內財政金融政策的相互配合,存在著治理大氣污染的可用資源與承擔任務不匹配現象,制約了京津冀治理大氣污染的環境效益。京津冀目前還處于跨越碳排放強度高峰的初級階段,距離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總量高峰還存在很大差距,還面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中的人均碳排放和碳排放總量上升的艱巨任務,寄希望在短期內很快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總量高峰,取得“一蹴而就”的成效是不現實的。
治理京津冀大氣污染,既是攻堅戰,也是持久戰,既要靠行政手段,也要靠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當前京津冀在治理大氣污染中,雖然在淘汰落后產能和強制污染企業搬遷改造等方面,利用行政手段能夠取得一些成效,但從長期看,還需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為治理京津冀大氣污染提供長效保障。
造成京津冀治理大氣污染的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運用不充分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國財稅金融制度還不能適應低碳綠色發展需要。一方面,我國還沒有按照“稅制綠化”和“財政綠化”要求,完善稅收制度和財政制度,導致我國現行稅收和財政在促進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改造提升方面,缺乏科學的制度安排,不利于發揮治理大氣污染的財稅制度功能。另一方面,我國在信貸考核體系中,還沒有把綠色信貸真正嵌入信貸制度內容中,還沒有形成導向清晰、內容完整的綠色信貸體系,減弱了治理大氣污染的金融制度功能[1]。
2 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的治理對策
協同治理京津冀大氣污染,既要明確考核目標和任務分工,又要注重協同合作,必須在協同治理大氣污染過程中,牢固樹立區域環境效益至上的理念,創新體制機制,最大限度地克服各種阻礙協同合作的制度障礙和行政體制障礙,必須針對京津冀治理大氣污染的任務和三地客觀存在的財政金融資源差距,密切財政金融政策協同配合,在注重發揮財政政策引導力和財政投資吸引作用的同時,要更加注重發揮市場的決定作用,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多渠道引導商業金融機構、實體企業、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節能減排行動中,為治理大氣污染提供相應的資金保障。
2.1 近期應采取的具體措施
(1)完善跨區投資稅收征管體制。對于總部經濟所在地與分支機構所在地之間存在區域內的“飛地經濟”現象,應按照地域管轄權優先征稅,居民管轄權補征稅款的要求,制定國內跨區域的統一、規范的企業所得稅核算標準和分享辦法,以抑制各地為爭取分支機構項目落地而亂施稅收優惠和任意讓渡稅款行為。同時,還應統一稅收征管的執行標準,以解決京津冀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存在的三地執行標準差異和由此造成的納稅人為減輕納稅義務而產生的跨區域報稅問題。
(2)加大中央對環首都地區環境保護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治理京津冀大氣污染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內容,是重大國家戰略,中央財政應承擔更多事權和支出責任。在涉及減少污染排放的能源節約和能源替代項目、淘汰落后產能、產業改造升級、發展戰略新興產業、促進消費節能和消費減排等綜合治理京津冀大氣污染內容方面,加大中央京津冀環境保護的財政轉移支付的資金支持力度,是落實國家重大戰略,促進環首都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的客觀需要。
(3)信貸管理體制創新。在京津冀協同治理污染的發展過程中,應通過金融管理特別是信貸管理體制創新,增加綠色信貸權重考核體系等舉措,對承擔治理大氣污染任務重、產業結構調整壓力大的相關區域,增加其鼓勵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調整的綠色信貸指標,提高其金融機構存貸比水平,使京津冀資金保障與京津冀承擔的治理大氣污染的產業結構改造任務相一致。通過增加和調劑京津冀區域的信貸指標,支持其傳統產業結構改造升級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
(4)協調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空間布局關系。按照京津冀產業一體化協同發展要求,借助區域合作協調平臺,協調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空間布局,有利于促進京津冀產業的吐故納新,在淘汰落后產能的同時,引進和布局新的l展項目,進而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節能減排。在布局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方面,不僅要杜絕各行政轄區采用非市場競爭手段,爭奪和攔截外商直接投資現象,還要通過京津冀協商合作,把外商直接投資項目重點布局在產業結構調整任務重、節能減排壓力大的區域。
2.2 中長期應采取的措施
(1)完善制度保障條件,提供長效保障機制。主要體現在財稅制度保障方面,一是需要按照綠化稅制,完善稅收體系要求,及時征收包括碳排放稅在內的環境保護稅,通過完善消費稅制度,把“兩高一資”產品納入消費稅征稅范圍,發揮其抑制能源消費和污染排放以及保護生態環境功能。二是實施汲水財政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導向型的產業結構調整和清潔能源利用的財政投資、財政補貼支持力度,在鼓勵和支持產業改造升級、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排放的同時,吸引商業金融機構、實體企業、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節能減排行動中,發揮財政資金的“四兩撥千斤”作用。三是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嚴格政府采購的“綠色”標準,完善政府節能減排的制度保障體系,通過制度化的政府綠色采購,發揮政府節能減排的示范作用,引導和鼓勵企業提供節能減排產品和社會提供節能減排服務[1]。
(2)加執法整治。保持執法高壓態勢,以整治非法排污、超標排污、惡意排污為重點,鐵腕執法,嚴查嚴管,開展環境專項執法整治,從重從快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讓污染企業切實付出高昂代價。并采取督導檢查與紀檢監察聯合督查等,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
(3)嚴格規劃區內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審批。加強對各個轄區的督導,對廣陽區、安次區、廊坊開發區空氣質量進行認定和,強化督導和技術指導,做到責權統一,確保不留死角,確保市區空氣污染綜合整治取得實效。
(4)加大對市民的宣傳引導。繼續與市主要媒體密切協作,播發環保公益廣告,向市民群發環保公益短信,在市環保局門戶網站開辟空氣污染防治科普專欄。同時,加大社區、學校等的霧霾知識普及宣傳,消除大眾的恐慌情緒。
(5)大氣檢查結果將與地方政府考核掛鉤。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專項檢查以京津冀為重點并兼顧周邊地區,環保部將組織10個督查組對重點地區進行督查,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飛行等方式鎖定污染源。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說, 各類大氣排污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及執行情況、群眾投訴案件和熱點環境問題的辦理情況是此次專項檢查的重點,檢查結果將作為對地方政府考核的依據。
(6)積極發展環保產業。鼓勵引導相關企業在京津冀地區布局,在實現公司盈利的同時,實現污染一體化治理。到2017年底,北京市要調整退出高污染企業1200家,天津市鋼鐵、水泥產能控制在2000萬t和500萬t,河北省鋼鐵產能壓縮淘汰6000萬t以上。產業結構優化、高污染企業搬遷等工作,既可以從源頭上解決污染問題,也是倒逼產能過剩行業進行調整的路徑。而當下環境,往往能找到可以變通的方法,理由就是環境違法成本低,處罰輕,而環境違法后換取的經濟效益極高。環境立法必須先行,一系列可為的促進環境守法的手段和機制也應該盡快完善。其中,應促成相關信息對全社會公開,交由全社會共同監督,這就有可能促使這些問題受到重視,法律法規貫徹和執法干預都將更為順利。環境執法如此,京津冀一體化在環保領域的一體化,同樣可以遵循這樣的路徑,加以促進[2]。
3 結語
大氣污染治理是一項復雜的、反復的環境治理過程,是推進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大氣污染來源分類,是從點到線、從線到面、雙管齊下、科學治理的重要基礎。趙顏顏列舉了幾種大氣污染源的分類,通過分析京津冀地區實際情況,分析出其主要污染源,針對污染源的不同提出了治理大氣污染問題的建議和對策[3]。當前,河北在水資源、大氣環境、能源供給和總體生態體系等方面面臨嚴峻挑戰,與京津冀區域生態環境改善的目標要求存在較大差距。河北省應著力提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重點建設京津綠色生態屏障[4]。
致謝:本文在資料整理過程中,得到了霸州市環保局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在此表示感謝。
參考文獻:
[1]王延杰.京津冀治理大氣污染的財政金融政策協同配合[J].經濟與管理,2015,29(1):13~18.
[2]張 皎.加快京津冀治污一體化的建議[J].經濟界,2015(3):22.
[3]趙顏顏.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源淺析[J].經營管理者,2015(11):139.
[4]彭建強,張 波.河北省建設京津綠色生態屏障面臨問題與對策[J].河北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5(2):39~42.
Analysis on Preven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Atmospheric Pollution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Zhang Yajuan, Du Wenli, Han Zhanpo
(Ba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Bazhou, Hebei 065700, China)
20__年,我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行業特點和自身經營的實際現狀,努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強化服務手段創新,加大支農力度,促進民族企業發展,在支持地方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突破的同時,自身業務發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績,現就20__年工作匯報如下:
在積極組織資金,壯大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實力工作中,依靠國有商業銀行的品牌、先進的結算手段、優質的服務水平為基礎,不斷改革和創新,促進了各項業務的快速發展。一是以提高服務手段為切入點,在競爭中求主動,謀生存、促發展。為此我行在這方面大做文章,幾年來,不斷提高一線員工的服務理念、敬業精神、服務技能,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通過營銷意識教育、行風建設、“學制度、學法律”等活動形式更新員工服務意識。通過開通國際業務、銀行卡、中間業務等服務品種,開通網上銀行、漫游江款、小額支付等結算方式,極大地為支持當地經濟的發展提供結算服務,為實現金融秩序合理有序競爭做出了貢獻。08年存款余額達到20.8億元,共實現增存2.46億元,壯大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資金的實力。二是為提高服務水平,支行專門成立服務建設形象小組,主要通過傳幫帶和明察暗訪的形式對各營業網點進行檢查、督導,為保證服務質量有質的提高,08年,我行專門聘請各單位的21名退休老干部擔任服務監督員,并于一季度開展了“優質服務百日競賽活動”,除例行每月一次不定期檢查外,還對所轄營業網點進行兩次暗訪活動,對發現服務低劣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處理。三是啟動素質教育工程,制定年度學習計劃,每周四晚對員工進行集中培訓,保證了專業素質提高。通過提高全員素質,從而全面提高同業競爭的實力。四是推行貴賓卡、貴賓窗口等特色服務,對大客戶實行綠色通道一站式服務,贏得客戶的信賴。
在地方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上,積極籌措,努力實現協調、全面發展。在項目建設中,為拉動地方經濟發展,黃驊農行不遺余力地傾情奉獻,與企業攜手搭建銀企雙贏的發展平臺,做優化金融政策環境的排頭兵,努力服務于企業發展,為“建設新黃驊”貢獻力量。
根據農行點多面廣,溝通城鄉的行業特點和自身經營的實際現狀,我行努力提高綜合競爭實力,強化服務手段創新,加大支農力度,在地方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上,主要工作概括為“一個點,兩個面,實現全面協調發展”。“一個點”就是以服務“三農”為立足點,加快了當地由傳統農業向高效、高附加值農業的轉變。“兩個面”就是支持當地支柱型企業的發展和積極培育優勢企業再發展。一是不遺余力地多方籌措資金支持了當地支柱型企業的發展。先后支持信譽樓商貿有限公司等當地大型企業的發展。二是解放思想,調整工作重點,完善金融服務,保證建設新黃驊的經濟需求;不斷擴大信貸資金支持的范圍,培養優勢企業,帶動一方經濟發展。三是改進工作作風,出臺支持項目建設的措施。改變“看米下鍋”的信貸模式,而是“找米、要米下鍋”,千方百計地向上級行爭取信貸政策、信貸資金的支持。改變座堂等客確定信貸支持對象的模式,要求從行長到一般客戶經理深入到企業及有關部門,主動抓項目建設信息,主動了解項目建設客戶的需求,主動解決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行長作為項目的責任人,跑上級行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協調關系,并力邀省、市有關領導前來進行項目調研,促進信貸支持的落實。
20__年具體工作計劃:在狀大資金實力上,繼續以優質服務和國有商業銀行的品牌為基礎,穩定金融秩序,加快改革和發展的步伐。一是加強員工的技術練兵,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二是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上,將進一步加大預選客戶的范圍,通過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擴大優良客戶群體,加大信貸資金投入,加快經濟的發展。繼續加大對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瞄準優勢企業,擴大支持范圍。繼續投入信貸資金積極支持當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和個人生產經營貸款的需求,拉動內需,活躍地區經濟。三是繼續投入資金滿足當地具有行業代表性的支柱型民營企業的發展需求,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四是活用金融政策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