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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保險責任
(一)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
(二)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保險車輛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
(二)保險車輛被詐騙、罰沒、扣押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因民事、經濟糾紛而導致保險車輛被搶劫、搶奪;
(四)租賃車輛與承租人同時失蹤;
(五)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保險車輛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六)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入知道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后,應在24小時內向出險當地公安刑偵部門報案,并通知保險人。
(二)被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車輛停駛手續以及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三)全車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并實行20%的免賠率。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免賠率。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
(四)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車輛停駛手續或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六)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被找回的。
保險人尚未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
保險人已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將賠款返還給保險人;被保險人不同意收回車輛,車輛的所有權歸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協助保險人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章 玻璃單獨破碎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風擋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投保方式
投保人與保險人可協商選擇按進口或國產玻璃投保;保險人根據協商選擇的投保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安裝、維修車輛過程中造成的玻璃單獨破碎。
第四條 其他
本附加險在保險期限內發生賠款,續保時,不影響除本附加險以外的其他險種的無賠款保險費優待。
第三章 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一)火災、爆炸、自燃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三)輪胎爆裂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第四章 自然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一)因保險車輛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本車的損失;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第五章 車身劃痕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已投保車輛損失保險的家庭自用或非營業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9座以下的客車。
第二條 保險責任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三條 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賠償處理
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第六章 車輛停駛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因發生車輛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致使保險車輛停駛,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未及時將保險車輛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造成的損失;
(二)因修理質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約定的賠償天數確定;約定的日賠償金額最高為300元,約定的賠償天數最長為60天。
第四條 賠償處理
全車損失,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實際天數超過雙方約定修理天數的,以雙方約定的修理天數為準。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第七章 車上人員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上人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違章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
(二)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或在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
第三條 責任限額
車上人員每人責任限額和投保座位數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投保座位數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為限。
第四條 賠償處理
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每人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每人責任限額,賠償人數以投保座位數為限。
第八章 車上貨物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發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哄搶、自然損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爛、變質造成的貨物損失;
(二)違法、違章載運或因包裝不善造成的損失;
(三)車上人員攜帶的私人物品。
第三條 責任限額
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運單、起運地貨物價格證明等相關單據。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按起運地價格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第九章 無過失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車輛與非機動車輛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保險車輛方無過失,且被保險人拒絕賭償未果,對被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標準,在責任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第二條 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5萬元以內協商確定。
第十章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第一條 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后,按對應的投保險種,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下列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車輛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違反安全裝載規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險年度內多次出險,每次增加的;
(四)非約定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盜搶險或附加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或附加自燃損失險中約定的。
第十一章 救助特約條款
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的車輛,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事故或故障,保險人給予下列賠償或救助:
(一)下列情況下,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部分,保險 人負責賠償:
1.車輛損失保險中,因不足額保險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2.根據車輛損失保險條款的約定,按駕駛人員在保險事故中所負責任比例應予免賠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3.應由第三方承擔的施救費用,被保險人支付后又無法追回的。
(二)在約定的救助區域內,因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險車輛無法行駛,經被保險人申請,保險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車(將車輛拖至距出險地點最近的修理場所);
2.簡單故障現場急修;
3.保險車輛因缺油、缺電而無法行駛時,保險人提供送油(每次以10公升為限)、充電;
4.更換輪胎。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因車輛損失保險條款責任免除中約定的情況造成的車輛救助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非保險人提供的救助所產生的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三)油料和更換的零配件、輪胎等成本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四)法律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不允許進入的區域,保險人不負責救助;
總則
1—1 雙方的法律關系:甲乙雙都是獨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經營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雇傭、承包關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權力的資格(另行授權除外),其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甲方對乙方及乙方對員工的勞動關系及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1—2乙方為獨立經濟實體,對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對內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技術上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1—3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合作級別及費用支付方式
2—1乙方自愿投資店面,籌建服裝門市不低于 平方米,有,甲方提供服裝貨源
2—2 乙方簽訂本協議當, 乙因在60天內,方在向甲方付還一合作權益金,返完為止。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甲方擁有“服裝生產與銷售技術的所有權。
3—2 為乙方從業人員(1—2人)提供專業,系統的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術培訓,同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內部技術資料,技術咨詢等售后服務。
3—3 甲方提供服裝乙必須積極經營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4—1 獲得甲方“服裝批發技術的使用權。
4—2 獲得在甲方日常經營過程中專業技術咨詢和指導的權利。
4—3 未經授權甲方不得將服裝任何方式傳授給第三者。乙方網點,不得因市場價格波動而自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費用不予返還。
5—1 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內乙方不向甲方交貨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權益金不予返還。
5—2 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5—3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異議,應本著協商的精神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向乙方提供的貨源,運費由乙方承擔配送方式及時間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貨后,應于三日內書面電話通知甲方。
7-1
如果乙 方免費鋪貨,然后貨賣完了,在結帳,乙方必須完成每月8000元的服裝銷量
7-2在合作中甲方必須提供保質量,在款式上面也有新潮,不能太落后,檔次低,中,高,的服裝,或有乙方提供服裝樣品給甲方加工
7-3如果乙方需甲免費供貨在合作中甲方有權利宗制乙方和其它服裝廠家供貨,但甲方要滿足乙方所有的服裝產品
7-4如果乙 方免費鋪貨,然后貨賣完了,在結帳,乙方應在甲方的原批發價加百分之零點三的利息
7-5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服裝產品60天內一次性結清貨款
7-6在合作中乙方月銷售不到8000的貨款也應一次性付清80000的貨款
7-6乙方在銷售中月銷售超出8000的貨款,甲方在超出的貨款退百分之三獎勵金
給乙方
7-7頭次合作乙方應在收到甲方 服裝產品的當天首付 當天收到服裝貨款百分之三十做為定金
7-8甲方在終止乙方合作時應退還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應付定金足額到位后生效。
8--2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免費鋪貨,然后貨賣完了,在結帳,你們公司有過這樣的先例嗎
8-3本合同簽約履行地:福建省,廈門
方:廈門夢想成真公司有限公司 :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法 電 話: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項目
1.委托加工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以甲方下單為準.
3.單價:_______________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5-7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后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于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
3.繡制杉杉標徽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8.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交貨。
3.運輸方式為_________;運費由_________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后,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經調查市場明確定位并熟悉了解《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內容后,向甲方提出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的申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條件及規定,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_____ __市(縣)__ _____區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下稱健康中心),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瑞草堂”系列產品、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充滿信心。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商號、品牌、服務標志等有關標志、標簽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標識和經營產品時,不得有損瑞草堂品牌形象和經營其它產品的行為。
第二條:經營方式
一、健康中心設立后,乙方應自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經營范圍必須包括:食品、保健食品,還可附加化妝品、保健器械、健康咨詢服務、信息傳播、品牌推廣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本設施,如檢測儀器和電腦、傳真機、電視、DVD等其他辦公設備;
四、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并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收款票據。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區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
二、健康中心購貨按8折配貨,服務費(按產品標價的7%)可以預提,銷予特惠顧客的產品可按6折計入積分獎勵,銷予普通消費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務費、返利等均按產品標價計算;
三、乙方一次性購貨達5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由甲方贈送健康檢測儀器一套;
四、累計購貨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檢測儀器一套。累計購貨金額達6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時,押金退還,儀器歸健康中心所有;
五、當月銷售達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產品標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出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3、乙方如不按《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規定而與消費者發生沖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進貨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二、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
2、為乙方提供店面裝修設計方案和中心區域劃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及相關信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約定地開展瑞草堂系列產品經營;
2、有權擁有甲方所授權特許經營健康中心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3、負責健康中心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等;
4、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交流等活動。
二、乙方義務
1、維護“瑞草堂”的品牌形象,實事求是地介紹甲方公司和產品,不做夸大虛假宣傳或其他有損甲方形象的宣傳廣告活動。
2、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并將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給甲方備案;
3、遵紀守法,規范經營,自主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4、不得損害甲方及其他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聲譽,不攻擊貶低其他公司及其產品,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家現行法規沖突。
5、不得利用甲方業務關系銷售或推廣其他公司產品。不得誘導、強制利用業務員推銷非甲方公司產品。
第六條:購貨、換貨
一、購貨
1、按甲方公司的產品訂貨單選購產品;
2、按訂貨單的金額向甲方公司匯出足額的貨款;
3、匯款后把匯款回執及訂貨單傳真到甲方公司確認(在匯款前務必與甲方確認匯款賬號)。
二、換貨
1、為充分保障顧客的權益、維護正常生產與經營秩序,甲方在營銷過程中遵循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制定換貨制度。
2、甲方竭誠為健康中心提供優質產品。若發現發貨錯誤或確屬產品質量問題,健康中心可以及時與甲方物流部聯系并按有關規定換貨。
3、健康中心辦理換貨手續應填寫《換貨申請表》,連同該批貨物的隨貨清單,由負責人簽字連同需更換的產品返回甲方公司。經審核無誤即可更換。
備注:
1.換貨的產品從發貨日起3個月內,可按同等價值的產品換貨,6個月以內,按50%等值的產品換貨。
2.申請換貨之商品必須是屬于正品而非贈品或折扣商品,并交納10%理貨費用。
3.所有宣傳資料不予退換。
4.健康中心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售貨。應保持最低安全庫存,庫存不足時應及時訂貨補足。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如果連續三個月沒有補進貨物,半年內月均匯款金額達不到2000元,且無任何書面文字說明,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許授權。解約后,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健康服務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準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響合同執行,須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二、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并無續簽合同,就失去了經營的特許授權,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1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乙方應將《授權書》和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的招牌和材料退還甲方。
三、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為,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并追訴違法方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瑞草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成都溫江海峽兩岸科技園 地 址:
身份證號:
二、甲方(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后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愿為甲方提供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199年月日起至199年月日。
甲方(簽字)登記號
乙方(簽字)登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