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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XX省高速公路條例》,進一步加強區域內高速公路管理,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統籌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運行有序的工作格局,保障境內高速公路安全通暢運行,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根據《XX區境內高速公路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領導
(一)建立機構
成立XX區XX街道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聯動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XX任組長,街道辦事處分管交通工作的辦事處副主任XX擔任副組長,街道交管辦、應急辦、XX派出所、司法所、國土所、轄區學校、衛生院和高速公路沿線村(社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管理條例》《XX省高速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制定應對措施,推動境內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高效、規范。
2.貫徹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高速公路管理的重大決策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并由XX街道辦事處高速公路管理“一路四方”聯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調度,指導監督相關單位貫徹落實。
3.分析研判境內高速公路管理的形勢、重點和難點,提出解決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障高速公路安全通暢運行,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協調解決涉及境內相關村(社區)高速公路管理的重點、難點問題,聯合開展專項活動,促進管理相關單位、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督促高速公路途經村社建立“一路四方”協調聯動工作機制。
5.組織高速公路各管理單位聯合行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高速公路管理秩序和運行安全。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工作機制
(一)宣傳教育機制。
各成員單位通過開展“路政宣傳月”和共建“文明村社”“文明學校”等活動,不定期到轄區學校、村(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引導教育群眾愛護高速公路附屬設施,禁止損壞邊網、護欄、偷盜電纜等,保障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完好、安全,引導教育群眾愛護高速公路沿線環境衛生,禁止人員和牲畜進入高速公路行走或穿越高速公路,切實保障境內高速公路運行安全暢通。
(二)隱患排查機制。
高速公路營運公司負責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高速公路交通執法大隊、高速公路交警大隊要強化監督,需要街道相關單位配合治理的,要主動協調,確保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整治。街道負責境內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外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三)應急處理機制。
積極建立一級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完善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境內高速公路突發事件信息雙報和分級響應要求,在必要情況下,相關職能部門應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安全維穩、信息等工作,尤其是應對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及重特大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和事故災難。
(四)建控區管理機制。
XX街道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XX省高速公路條例》有關規定,會同高速公路交通執法、高速交警、營運公司解決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違章建筑物(構筑物)等管理重點難點問題。
(五)安全保護區管理機制。
成員單位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協調溝通,依法查處和整治在高速公路安全保護區內從事采砂、采礦、設立生產、儲存、銷售危險物品場所和設施等危及高速公路及其橋梁、隧道安全運行的違法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村(社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密切配合,推進境內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聯動工作常態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加強信息互通。
村(社區)要廣開信息渠道,加強溝通聯絡,確實保障境內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聯動工作指揮高效、反應快速、分工協作、聯勤聯動。
一、活動時間
年6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
二、檢查活動的主要路域及區域
立交橋及周邊、大道立交及周邊;轄區內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服務區;貨運交易市場、轄區內貨物集散地及貨運站等場所。
三、檢查活動中重點查處的非法運輸行為
長、寬、高超過規定標準的載貨車輛;
超過軸載質量標準的載貨車輛;
改變車輛用途并超過載重標準或規定的專用車輛;
蓄意趴窩以躲避檢查的貨運車輛;
其它超限超載違法運輸的車輛。
四、組織實施
本次集中治超檢查活動,應根據省、市上級機關的要求,積極摸清轄區內的路網及車輛通行情況,依托治超檢測站,向主要的干線公路、易于超限超載車輛繞行的農村公路、特別是縣鄉公路進行高密度巡查。
稽查大隊負責路面監督檢查;運管處及各運管所負責對本轄區內的貨物集散地等重點貨運場(站)進行監督檢查。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
參與此次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任務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要根據實際制定具體的檢查方案或活動計劃;要對執法人員進行合理分工,提出明確要求,確保檢查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堅持原則,嚴格執法
集中檢查活動的開展以已經建成的治超檢測站和已經批準延期使用的臨時治超檢測站(點)為依托,固定檢查與流動檢查相結合,晝夜不間斷連續進行。
查扣的超限超載車輛要按照“先卸載、后處罰”的原則進行處理,對于不能拆卸的貨物,要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卸載貨物要在核準的停車場內實施,執法人員不得參與停車卸貨場的停車卸貨活動,并要對停車場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三)加大宣傳,廣造聲勢
要將本次集中檢查活動與大力宣傳《條例》精神有機結合起來,在實施檢查活動的同時,向廣大運輸業戶發送宣傳材料,宣講《條例》的有關規范,使運輸經營者了解《條例》的基本精神,幫助他們知法、守法。同時,借助有關新聞媒體,報道檢查活動中的有關動態與信息,宣揚檢查活動中的先進事跡,使國家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的法律規定及方針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四)嚴明紀律,嚴密保障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二一五年度學法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直各單位、科室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二、參加學習人員范圍
領導干部、一般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
三、學習時間
(一)自學時間
1、領導干部全年自學時間不少于50學時。
2、一般工作人員全年自學時間不少于70學時。
3、行政執法人員全年自學時間不少于100學時。
(二)集體學習時間不少于40學時
集體學習由局法制科統一組織。
四、學習內容和達到標準
(一)學習內容
1、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憲法》、《公務員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省道路運輸條例》、《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省行政程序規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和《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等。
2、2015年度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3、《交通行政處罰文書制作基本規范及模版》、《交通運輸行政許可文書制作基本規范及模版》。
4、上級部門下達的學習任務。
(二)達到標準
通過學習,了解《憲法》的基本理論、國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了解公務員管理的原則,公務員的權力和義務,公務員的錄用與考核,公務員的培訓、交流與回避,公務員的職務升級與辭職、辭退;熟知行政許可的基本原則和實施程序;熟記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概念、種類和實施程序;熟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的公路線路、公路通行、公路養護,熟記法律責任;熟知道路運輸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等相關規定;了解行政執法監督主要內容、被監督執法行為、監督程序、監督處理和監督責任;熟記《省行政程序規定》中的基本原則和行政執法程序,了解特別行為程序;了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的內容與標準等。
五、學習要求和監督檢查
(一)學習人員應做好學習筆記,每人不少于五千字。局學法領導小組將定期對學習筆記進行檢查。
一、基本情況
交通管理行政審批事項分為公路路政審批和道路運輸審批兩大類,具體分別由縣地方公路管理站和縣交通管理總站組織實施。
(一)公路路政行政審批事項有行政許可12項,沒有非行政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審批事項。公路路政承擔行政審批事項有:
1.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的許可。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梁、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許可。
3.在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道、電纜等設施的許可。
4.利用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涵洞鋪設電纜等設施的許可。
5.利用跨越公路的設施懸掛非公路標志的許可。
6.在公路上增設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許可。
7.在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埋設管(桿)線、電纜等設施的許可。
8.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的許可。
9.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路標志的許可。
10.鐵輪車、履帶車或其他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機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駛的許可。
11.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確需在公路上行駛的許可。
12.在中型以上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圍內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設施的許可。
(二)道路、水路運輸行政審批事項有行政許可6項,沒有非行政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審批事項。道路、水路運輸承擔行政審批事項有:
1、道路客運站經營許可。
2、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3、道路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
4、機動車駕駛培訓經營許可。
5、道路貨運站(場)經營許可。
6、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7、水路運輸經營許可。
二、運行情況
1.在信息公開方面。縣公路站、縣交管站對所承擔的行政許可項目向社會公開、并重新進行流程再造;有關審批事項、依據、數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也逐項分類對外公示;依法依規公開準予行政許可決定。
2.在實施程序方面。實行了“一個窗口對外”制度;切實履行了“一次性告知制”,有關印章和書面憑證使用符合法律規定,在實施審批項目中沒有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依法依程序實施行政審批,對有關需要依法舉行聽證的事項進行聽證,行政許可變更與延續符合法律規定,辦理期限符合承諾期限要求,在實施行政許可程序中符合法律特別規定,嚴格依法告知救濟渠道和方式,對行政審批案卷立卷歸檔。
3.在許可費用方面。公路運輸收費項目和標準是《關于調整我省占用損壞公路路產賠補償費標準的通知》,并依法公開,對實施行政許可依法收取費用,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國庫,在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中不收取任何費用。道路運輸許可不收取任何費用。
4.在監督檢查方面。嚴格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并建立健全相關監督檢查制度;許可核實工作人員持有效行政執法證件;撤銷、注銷行政許可符合法律規定;對被許可人違法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依法予以處理;對監督檢查案卷進行分類、整理、立卷歸檔。
三、清理精簡意見建議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 現行管理體制; 根本途徑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影響后代人滿足自身發展的需要,是既實現經濟發展的目標,又實現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和環境的和諧,使人類社會能夠延續下去,永遠得到發展。可持續發展是從更高、更深的層次上看待環境和發展的問題,是當代人類對自身莊嚴責任的深刻認識。
1 現行管理體制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1.1 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的運政管理機構都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各種經費開支都來自于運管費的征收,所以,維持機構正常運轉的經費只有運管費和罰款返還。根據交通部、財政部的《公路運輸管理費征收和使用規定》,運管費的使用范圍涵蓋了運管機構的所有開支范圍,并須按比例上繳。然而在運管費的收繳工作方面卻存在著許多的實際困難:有些經營業戶法律意識淡薄,經常存在偷、逃費的現象。
1.2 由于長期以來運政部門多數分屬地方各級政府管理,但不占政府財政預算,因而成為一些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安排人員的好去處,以至于人員冗雜,素質偏低,表面上許多人員手里擁有各種文憑和證件,實際上真正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員少之又少,有些執法人員甚至連最基本的文件、文書都無法制作完成,又怎么能夠自如地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開展工作。
1.3 長期以來,運管工作主要依靠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進行管理,難以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的道路運輸市場格局,人為設置障礙,致使跨區域的客貨運輸不協調、不統一。例如道路運輸證年審時間、收罰執行標準上的不統一等,這一切都給道路運輸經營者帶來極大的不便。特別是運政部門在著裝上的不統一,很容易引起運輸業戶的誤解,而曾一度的卸裝問題更是給運管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執法工作難以開展。《道路運輸條例》為道路運輸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然而在實際的執法過程中由于存在各種因素,執行力度很難到位,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仍然任重而道遠。
1.4 根據《道條》賦予的運政部門職責是對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實施管理,行使著法律所賦予的行政許可、管理、運輸安全的監管職權,然而實際上這些管理職權由于體制管理問題卻并未能真正履行到位。
2 道路運輸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
2.1 制定和完善促進公路運輸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政策體系。相對于發達國家而言,我國公路運輸業的法律法規貧乏、層次低、體系不健全的局面長期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觀,就是與國內其他運輸方式相比,也相對滯后。目前出臺的《公路法》,僅僅適用于公路基礎設施,而鐵路、民航、水運都有關于營運的法律。在行政性條例方面,全國許多省、區、直轄市都出臺了公路運輸管理條例,但全國性的條例至今還未出臺,這種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公路運輸業的發展,使各級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在利用法律手段解決實際問題時缺乏高層次的法律依據。所以建議國家,盡快啟動道路公路運輸業的立法程序,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公路運輸業法律匱乏、層次低的局面。為此提出以下建議:首先,頒布《公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運輸車輛管理條例》,在時機成熟后,出臺《公路運輸法》和《車輛法》;其次,交通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述法規條例以及WTO條款,清理現有條例、規定和辦法,制定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規定,形成可操作性的具體措施。
2.2 完善公路運輸市場進入和退出機制。交通部可以借鑒日本等國的一些做法,對車輛、資金、場地、人員提出相應的數量要求,車輛沒有達到一定數量的,不能進入公路運輸市場,資金、場站、人員要求達不到相應要求的,也不能進入市場,做到嚴格限制。在建立準入機制的基礎上,要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對資質達不到要求、發生嚴重違法行為和特大、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公路運輸經營者,要責令其退出市場,收回有關公路運輸經營證照,應盡快建立和完善公路運輸年審管理辦法和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對公路運輸經營者一年的經營行為、資質等進行審驗和考核,不合格者,要按照市場退出機制的要求,責令其停業整頓或取消其經營資格,從而建立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
2.3 加強公路運輸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加強公路運輸生態環境建設,切實做好公路建設項目的環境評價工作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實施工作,避免和減少不利影響,制定符合《土地法》要求的激勵政策,保護生態環境,控制和減輕公路運輸對環境的污染。在公路的規劃、設計、建設及營運的各個環節,都應珍惜國土資源,努力減少耕地占用、植被破壞、水源污染等負面影響;充分利用荒地減少水土流失;公路建設中應盡量恢復公路沿線的植被,并通過公路沿線的綠化,建設具有與地方自然環境相協調的公路綠化走廊。結合各地氣候、地理地質條件,本著從實際出發的要求,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相關技術規范中,允許有一定的選擇范圍,避免過度剛性,以減少對土地資源不必要的占用。
2.4 加強從業人員素質教育。加大公路運輸人才培養力度,建立交通運輸重點崗位資格認證制度,加強對公路運輸管理干部、技術干部和全行業職工的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公路運輸職工的整體素質。對重要專業崗位實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對公 路運輸行業責任重大、專業性強、關系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專業崗位,實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保證從業人員的素質符合規定的標準。開展公路運輸行業人員的繼續教育,繼續教育與崗位任職培訓和考試共同構成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教育體系,因此確定行業繼續教育的目標,以新技術、新工藝為基本培訓內容,加快從業人員的知識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