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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商業銀行 綠色信貸 發展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近年來,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了各國關注的焦點問題,各國希望通過共同努力,緩解環境問題給人們帶來的不良影響。環境問題的解決不能僅僅依靠行政手段,同時需要依靠經濟手段。在此背景下,“綠色信貸”的理念應運而生。“綠色信貸”在國外通常被稱為“綠色金融”或“可持續發展金融”,是指銀行控制對環境可能產生影響的項目貸款,支持保護環境項目貸款以及制定與之相適應的信貸政策和管理措施。綠色信貸的實質在于正確處理金融信貸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伴隨著赤道原則在國際金融市場中的廣泛實踐,我國于 2007 年首次明確提出“綠色信貸”這一概念,并出臺有關綠色信貸政策,要求利用優惠的信貸政策和手段支持環保、節能項目或企業,對違反環保和節能相關法律法規的項目或企業采取信貸處罰措施,希望通過金融杠桿實現環保調控。商業信貸是商業銀行資金運營的重要途徑,綠色信貸是我國商業銀行支持發展低碳經濟的主要方式。從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業務的狀況來看,雖然在國家相關部門各類政策的積極引導下,綠色信貸業務獲得長足發展,但由于一些制約因素的影響,發展中也暴露出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和完善。
1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現狀考察
2007年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獲得長足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綠色信貸產品業務體系。如建設銀行,近年來深入貫徹“綠色信貸”的經營理念,加大對環保產業的支持力度,致力于將具有節能減排特征的行業都納入綠色信貸鼓勵類行業范疇,并加強與政府環保部門的業務合作,系統性地開發出了“環保益民”金融服務方案,不斷拓展環保領域的新商機。不過,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業務發展仍然面臨不少問題:(1)相關法律政策不完善。雖然國家出臺了一些指導綠色信貸的政策,但是缺乏統一可操作的實施細則,缺少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導致商業銀行還存在選擇空間,缺少剛性約束。(2)銀行環保信息來源有限。目前商業銀行對于環保信息的了解渠道主要是環保部門和企業自身對環保信息的披露,環保部門提供的環保信息是銀行決定是否向企業貸款的主要依據,但畢竟有限,存在遺漏和滯后的情況,而企業對于環保信息的披露總會有所保留,并不能反映企業真實的環保狀況,影響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政策實施。(3)缺乏綠色信貸專業人才。國外開展綠色信貸,信貸員多具有專業背景,且與環境專家配合密切,而國內綠色信貸員多缺少專業背景,對綠色信貸的流程、環保政策法規等了解不透徹,對企業的環境評估缺乏專業性分析,也無法和環保部門的專家進行溝通和配合,難以有效開展綠色信貸工作。(4)缺乏有效的綠色信貸激勵機制。良好的激勵機制有助于推動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由于目前激勵機制不完善,銀行和企業參與綠色信貸業務的意愿不足,缺乏主動性,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
2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業務的對策
(1)完善我國綠色信貸方面的法律法規。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離不開良好的法律保障。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一方面,需要對已出臺的有關綠色信貸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完善,在《商業銀行法》中進一步完善銀行的社會責任,明確商業銀行對企業環境污染的連帶責任,以保證貸款的企業或項目符合環保標準;一方面需要制定綠色信貸的監管條例、綠色信貸的具體實施細節,制定綠色信貸審批標準的法律文件等。只有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金融法律體系,綠色信貸業務才能發揮好資金調配功能,更好地為我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2)加強環保信息系統建設,完善信息溝通機制。要促進綠色信貸業務開展,此項舉措至為關鍵。一是環保部門要深入企業,加強對企業環境信息的了解,建立環保信息庫,同時,加強與銀行之間的溝通,及時傳遞環境執法信息。二是商業銀行應完善社會信息網絡,加強與銀行、行業協會、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聯系,建立多方位的環保信息溝通系統。三是商業銀行要加強信息披露,及時向外披露執行綠色信貸的有關信息和數據,強化社會對商業銀行的監督。
(3)實施有效的激勵政策,營造綠色金融環境。國家要加強宣傳,使綠色環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一方面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低碳環保企業發展,一方面國家應對提供綠色信貸業務的商業銀行給予財政補貼,以降低銀行的風險負擔,促進銀行參與綠色信貸的積極性。在商業銀行系統內部,要采取富有激勵性的措施,激發各個銀行和業務人員發展綠色信貸業務的積極性。如對執行綠色信貸取得顯著成績的銀行和業務人員予以獎勵,對違反綠色信貸政策提供貸款融資的銀行和業務人員追究責任。
(4)調整內部組織結構,重視專業人才培養。綠色信貸是一項新興業務,其專業性較強,商業銀行應在內部專門設置有關綠色信貸的部門和崗位,為開展綠色信貸奠定良好的組織基礎。綠色信貸對人員素質要求較高,為了扭轉目前綠色信貸人才匱乏的局面,商業銀行要加強對員工綠色信貸業務方面的專業培訓,增強風險識別和判斷能力,使他們能夠對綠色信貸有專業性的理解和應用。同時,也有重視人才的引進,尤其是兼具金融、環保和法律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優化綠色信貸隊伍結構。此外,還可嘗試利用外部支援,如建立專家咨詢制度,聘請環保方面的專家來解決專業問題,降低環境風險。
參考文獻
關鍵詞:商業銀行 赤道原則 企業社會責任
一、引言
赤道原則是目前得到各國銀行界普遍認可的可持續金融的行動指南,是一套基于國際金融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政策和指南創建的、由國際主要金融機構參與起草、旨在評判和管理國際項目融資中的環境和社會風險問題的自愿性金融行業準則。該準則提倡金融機構在項目融資中應對該項目的運行可能帶來的環境和社會問題盡到審慎性核查義務,只對申請人能夠證明項目運行對環境和社會負責的進行融資。其出現與始于上世紀7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密切相關。伴隨著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進行和深人,越來越多的非政府組織意識到,除了企業自身的缺乏社會責任的行為會造成環境和社會問題外,給這些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金融機構也是很重要的幕后推手。因為既然金融機構給企業提供了資金,就意味著金融機構對該企業行為和項目的認可。所以,能夠動員起巨額資金的大型跨國金融機構理應承擔起更多更大的社會責任。在此大背景下,2002年10月,在倫敦召開了一個由荷蘭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主持、9家商業銀行參加的會議,主要議題就是討論項目融資中的環境和社會影響問題,以及這些問題可能對銀行聲譽和利益產生的影響。隨后設立的工作組經過多次討論,決定在世界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的政策、特別是國際金融公司保障政策的基礎上創建一套旨在管理與項目融資有關的環境和社會問題的指南。這套指南由花旗銀行、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和西德意志州立銀行等4家國際領先銀行起草,并于2003年6月由10家國際領先銀行率先宣布實行。這套指南就是赤道原則。2006年,在廣泛征詢各方意見后,赤道原則經歷了一次較大的修訂,并于2006年7月開始實施。現今,赤道原則事實上已成為國際項目融資中的行業標準和國際慣例。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主要金融機構成為接受赤道原則的“赤道銀行”或“赤道金融機構”,我國的興業銀行也于2008年10月率先宣布接受赤道原則,從而成為國內首家赤道銀行。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用赤道原則的優勢
(一)低碳經濟的大背景
對當前的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而言,節能減排、綠色經濟、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理念已為社會各界普遍接受和認可。整個社會已經有了相對成熟的環境保護意識。這對我國的商業銀行接受赤道原則而言,是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商業銀行的實力
我國的商業銀行經過這些年的發展,整體實力得到了極大的提升,經營理念也曰益成熟和國際化。國內的商業銀行如果想在激烈的國際金融業競爭中取得更大的進步、在國際金融界得到更廣泛的認可和接受,加快“走出去”的進程,在融資過程中接受赤道原則是一個很現實的選擇。同時,國內商業銀行的客戶群更加多樣化,有很多涉外客戶。因此,在融資過程中按照國際慣例運作將有助于進一步提升我國商業銀行在競爭中的地位。而且,目前很多商業銀行已引入大型跨國金融機構作為戰略投資者,這其中有一些早已是接受赤道原則的赤道金融機構,如花旗銀行、匯豐銀行等,有相當成熟的經驗和制度設計可供借鑒。對引入赤道金融機構的國內商業銀行來說,有可能爭取到他們對本行在赤道原則實施等各方面的支持。
(三)對國內各種形勢政策的了解
雖然與外資金融機構相比,國內商業銀行在赤道原則的研究方面顯得相對滯后,但相對于在國內經營的外資金融機構,國內商業銀行對所處地區的經濟形勢、政府政策、法律法規的了解和認知更為深刻準確,享有“地利”之便。在對項目融資進行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時更易與當地實際需要相結合,并且在國家倡導節能減排的大環境下,更容易獲得當地政府的積極配合與政策支持。
三、我國商業銀行應用赤道原則存在的問題
(一)商業銀行外部環境存在的問題
1 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仍是各項工作的重點。如何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仍是一個難題。國內商業銀行如果接受了赤道原則,就有可能會導致一些涉及國計民生的項目由于環境和社會因素的評估不符合赤道原則的嚴格審批條件而難以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或者可能會加大項目的成本以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不良影響。這對國內金融機構的發展、對國民經濟的運行而言,都將是一個兩難選擇。
2 地方政府的配合。我國尚屬于發展中國家,這一時期對各地方政府而言,工作重點無疑是千方百計地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政績的考核指標大多也與經濟發展有關。如前所述,如果一些地方政府準備引進的項目由于在環境和社會因素的評估方面不達標、商業銀行拒絕提供資金支持、從而可能影響到當地經濟的發展,那么在我國現行體制下就不排除地方政府在地方保護主義的作用下,向商業銀行施加壓力,試圖通過行政方式來改變商業銀行的決策,這勢必會影響赤道原則規范作用的發揮。因此,各商業銀行在落實赤道原則時不得不考慮的一個問題就是目前仍較為盛行的地方保護主義。
3 來自外部的監督與壓力。對于接受赤道原則的赤道銀行來說,宣布接受赤道原則就意味著要自覺接受來自銀行外部的社會力量的監督。這種社會力量包括各種媒體和民間組織。目前全球的非政府組織發展迅速,在國內也有同樣的趨勢。這些組織對各國的經濟和社會運行正在發揮越來越大的影響力。其中就包括各種關心勞工權益問題、環境保護問題的團體,還有專門對銀行業進行監督的民間組織。這些組織和機構雖然在理念、機制、政治傾向上存在各種差異,但國外的實踐和國內的現實都表明,民間組織的監督和輿論對項目融資的影響巨大。當國內商業銀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則之后,這些組織和機構的目光必將更多地放在國內商業銀行項目融資的過程上。如何更好地應對外部力量的監督、處理好與媒體之間的關系是國內商業銀行在準備接受赤道原則時必須給予充分重視的問題。
4 在我國目前眾多涉及污染項目的企業中,中小企業為數眾多。這些企業大多數不能滿足銀行的信貸要求及資本市場的融資要求,其發展中所需資金更多的是來自民間資本或自籌資金。因此對這些游離在正規金融以外、很少與商業銀行發生融資關系的涉及環保和社會問題的中小企業而言,商業銀行很難通過赤道原則的應用發揮相關的制約作用。
5 國內相關環境社會標準與國際金融公司的《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績效標準》及《行業特定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存在一定差距。對于接受赤道原則的銀行來說,在項目融資過程中不僅要按照國內的環境和社會方面的法律法規辦事,而且要和借款人共同參照國際
金融公司的兩個重要文件進行項目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評估。目前,由于我國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國內的相關標準與國際金融公司的標準和指南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具體規定相對滯后,比如在國內廣為各界詬病的拆遷問題、勞動安全問題等。這種差距帶來的問題就是在就具體項目進行環境和社會因素評估時,對已達到我國標準但未達到國際標準的項目融資如何處理,或是第三方在論證和監督時可能會由于找不到相對應的國內規范而產生不同的認識,進而影響到具體項目的評估和資金運作。
(二)商業銀行自身存在的問題
1 赤道原則的本土化不夠。目前我國相關部門雖然已經出臺了很多有關綠色信貸的原則,但國內的商業銀行還未能將其與赤道原則的準則相結合制定出適用于國內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實施細則,且各行標準差異較大,尚未形成統一的涉及環境保護和社會問題項目融資的監管措施,標準不完善。
2 國內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對于接受赤道原則的商業銀行而言,較高的風險管理水平是實施赤道原則的基礎。而目前國內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與西方同行存在較大差距。如何根據國內相關節能減排和綠色信貸的指導原則、赤道原則和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人政策等對擬融資項目進行風險程度的劃分、對不同風險的項目進行分類管理、對存在潛在風險的項目和企業進行跟蹤監督、加強授信過程中和貸款使用過程中的風險控制、制定合理的風險控制程序等等,是接受赤道原則的銀行必須要做的基礎工作。
3 國內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意識仍有待提高。在我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商業銀行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并在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取得了迅速的發展。然而在成功的同時,商業銀行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卻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一些重要經營行為如信貸資金流向、信貸規模控制等,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國家調控政策有相當大的偏差,使得商業銀行給社會公眾留下了只注重自身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整體效益的印象。而對社會責任的漠視將不利于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長期以來,我國銀行界對環境和社會問題的重視不夠,有些銀行和銀行高層將其歸結為環保部門及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事情,與銀行的經營和發展無關,或是把履行社會責任看成是一種慈善行為。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銀行界應該認識到,關注環境與社會問題既是銀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與銀行業務、銀行發展密切相關的活動。赤道原則恰恰是世界先進金融機構在探尋如何更好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過程中形成的為各界廣泛認可的金融機構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
4 專職與兼職人員的儲備缺乏。赤道銀行在對項目進行社會與環境風險
評估時,會涉及諸如社會學、環境學、經濟學、金融學等多個學科、多個領域,專業性很強。所以在實施赤道原則的過程中,一方面需要熟悉環境與社會風險評估及授信審查的復合型人才作為專職人員,另一方面,還需要一些社會專業人士如環境與社會問題專家充當兼職人員,指導和輔助銀行開展相關工作。而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對赤道原則總體上仍處于認知階段,尚缺少深入細致的研究,銀行業內普遍缺乏熟知赤道原則的專職和兼職人員的培訓和儲備,信貸人員也缺少環保方面的專門知識及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這會嚴重制約銀行對項目的篩選及項目環境社會影響的評估;加上銀行內部相關的機構設置、規章制度、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這些都會制約我國商業銀行對赤道原則應用。
5 主要利益相關者的認識。由于國內缺少赤道原則的實踐經驗,與商業銀行有關的利益各方對赤道原則、國際金融公司的《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績效標準》及《行業特定環境、健康和安全指南》的認知度有限。而接受赤道原則之后,商業銀行勢必要在項目融資過程中嚴格遵照執行。如果商業銀行和借款人、投資者等主要利益相關者的溝通機制不健全,沒有在前期做好宣傳工作,使借款人和投資者充分意識到接受赤道原則的重要性,就有可能在以后的經營過程中出現借款人由于不愿經歷繁復嚴格的環境和社會因素評估而“用腳投票”離開,使得銀行客戶流失;同時也要面對投資者對銀行經營效果的擔心。
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無疑是當前世界經濟的熱點。而節能減排,也是中國緩解能源約束、減輕環境壓力、保障經濟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十一五”以來,國家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家環保部等多部委一直在致力于推動“綠色信貸”,并進一步將綠色概念推廣到了“綠色財稅、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領域。在政府層面,2007年7月,原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央行、銀監會,了《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11月,銀監會吸取“赤道原則”的部分理念,印發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指導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防范高耗能、高污染風險,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2008年1月24日,原國家環保總局和國際金融公司在京簽署合作協議,決定雙方將共同制定一批針對中國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綠色信貸指南。這樣的經濟大背景下以及各種有關綠色信貸政策的出臺,使得國內商業銀行接受赤道原則有了良好的經濟大環境。商業銀行有可能在國內相關政策的指導下,通過與赤道原則的結合,提高赤道原則的可操作性,積極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通過信貸環節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信貸投放,積極支持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為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同時,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2006年12月“人世”過渡期的終止,國內商業銀行要直面來自于外資金融機構的全面競爭。這對提升國內商業銀行的經濟實力、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而言,是難得的歷史機遇。為了在國際競爭中取得地位和優勢,就必須接受國際金融業的共同游戲規則,赤道原則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我國的商業銀行在項目融資決策中沒有盡到相應的環保和社會職責,將會招致社會各界的不滿。相反,我國商業銀行如果接受了赤道原則,并切實做好其本土化的工作,將會擴大自己在國際上的影響、有利于國內銀行加強全面風險管理和金融風險評級、有利于國內銀行獲得或保持良好聲譽,保護或增加市場份額,更好更快地融人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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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信貸,可持續發展,環境風險管理論文本科論文畢業論文
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變以往過度透支環境和能源的粗放發展模式,“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資金是經濟活動的血液,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社會資金融通樞紐的銀行業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調整,把履行企業的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統一起來,努力推進生態文明,為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經濟增長做出貢獻。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推出的“綠色信貸政策”,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確立環境準入門檻,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來源,正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為此,有必要從理論上對我國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
一、綠色信貸及綠色信貸產品
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制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并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鄧聿文,2007)。國際上普遍認同的綠色信貸規范是2006年7月重新修訂的赤道原則,該原則適用于項目資本成本超過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項目,這也將是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標準的藍本。畢業論文
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采取“三重底線”的方法管理其業務,即商業銀行開展業務不僅要滿足合作伙伴(客戶、股東、員工、供貨商、社會)的需要,同時還要意識到自身的行為必須對社會以及生態環境負責。從國際經驗來看,綠色信貸產品一般包括(UNEPFI,2007):
1.住房抵押貸款(homemortgage)。如花旗集團旗下的FannieMae于2004年針對中低收入顧客推出的結構化節能抵押產品(EnergyEfficientMortgage),將省電等節能指標納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評分體系;再如英國聯合金融服務社(CFS)自2000年推出生態家庭貸款(Eco-homeloan)以后,每年為所有房屋購買交易提供免費家用能源評估及二氧化碳抵銷服務,僅2005年,就成功地抵銷了5萬噸二氧化碳排放。
2.商業建筑貸款(commercialbuildingloan)。如美國新資源銀行(NewResourceBank)向綠色項目中商業或多用居住單元提供0.125%的貸款折扣優惠;美國富國銀行(WellsFargo)為LEED認證的節能商業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貸款和再融資,開發商不必為“綠色”商業建筑物支付初始的保險費。
3.房屋凈值貸款(homeequityloan)。如花旗集團與夏普(Sharp)電氣公司簽訂聯合營銷協議,向購置民用太陽能技術的客戶提供便捷的融資;美洲銀行則是根據環保房屋凈值貸款申請人使用VISA卡消費金額,按一定比例捐獻給環保非政府組織。畢業論文
4.汽車貸款(autoloan)。如加拿大VanCity銀行的清潔空氣汽車貸款(CleanAirAutoLoan),向所有低排放的車型提供優惠利率;再如澳大利亞MECU銀行的goGreen汽車貸款,是世界公認的成功的綠色金融產品,也是澳大利亞第一個要求貸款者種樹以吸收私家汽車排放的貸款,此項貸款產品自推出以來,該銀行的車貸增長了45%。
5.運輸貸款(FleetLoan)。如美洲銀行的小企業管理快速貸款(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Expressloans),以快速審批流程,向貨車公司提供無抵押兼優惠條款,支持其投資節油技術,幫助其購買節油率達15%的SmartWay升級套裝(SmartWayUpgradekits)。
6.綠色信用卡。如歐洲的Rabobank推出的氣候信用卡(ClimateCreditCard),該銀行每年按信用卡購買能源密集型產品或服務的金額捐獻一定的比例給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WWF);再如英國巴克萊銀行的信用卡(BarclayBreatheCard),向該卡用戶購買綠色產品和服務提供折扣及較低的借款利率,卡利潤的50%用于世界范圍內的碳減排項目。
7.項目融資(Projectfinancing)。對綠色項目給予貸款優惠,如愛爾蘭銀行對“轉廢為能項目(energy-from-wasteproject)”的融資,給予長達25年的貸款支持,只須與當地政府簽訂廢物處理合同并承諾支持合同范圍外廢物的處理。
二、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已是大勢所趨
1.推行綠色信貸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商業銀行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中介角色,決定了其在可持續發展中的特殊地位(UNEP,1997;EuropeanCommissionDGXI,1998)。商業銀行根據持續期、規模、剩余額度和風險等要素進行資金的配置,其高效的審貸體系使其在風險衡量和定價方面具有突出優勢,因而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通過差異化定價引導資金投向有利于環保的產業、企業和項目,可有效地促進可持續發展。尤其是以幫助企業提高經濟和環境效益為重點,使企業努力達到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而自覺地進行無害環境的實踐,增強控制風險的能力,創造條件積極推行綠色信貸,進一步降低資源消耗和減少污染,畢業論文提高清潔生產水平,也有利于商業銀行擺脫過去長期困擾的貸款“呆賬”、“死賬”的陰影。
2.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商業銀行管理環境風險。
據全球金融界估計,1970-1979年氣候天災水災給金融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大約為500億美元,1988-1997年更暴增為3000億美元(UNEP,2000)。這些數據揭示,環境破壞不僅直接增加了銀行業的經營風險,甚至可能危及銀行業的可持續經營和生存。在我國,“一些地區建設項目和企業的環境違法現象較為突出,因污染企業關停帶來的信貸風險加大,已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安全。”由于各國政府對企業污染環境責任的追究日益嚴格,銀行業若不加強其環境風險管理,一旦發生給予貸款的企業發生污染事件時,不但影響銀行的社會形象,也將損及其債權的收回。推行綠色信貸,把環境和社會責任標準融入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活動中,對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評估和監控,就為商業銀行通過保險和衍生金融市場等轉移環境風險提供了可行的路徑。
3.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
推行包括綠色信貸在內的綠色金融服務(或產品)的收益具體表現在:擴大市場份額;利潤增長;吸引顧客并獲得顧客忠誠;高員工滿意度及保留率;聲譽收益(提升品牌形象);媒體的正面關注;環保意識和收益;獲得更多的經營許可;鞏固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合作關系等(UNEPFI,2007)。實證研究亦表明,環境績效與財務績效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商業銀行獲得競爭優勢。Feldmaneta1.(1997)、Schalteggeretal.(2000)、Repettoetal(2000)檢驗了企業環境管理投資與其金融利益相關者(如銀行、保險公司、投資者)績效之間的關系,發現企業的環境管理戰略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正向相關關系。可持續資產管理公司(SustainableAssetManagement,SAM)對58個產業的2006年可持續年報披露的可持續風險與機會進行分析亦支持了這一觀點。SAM提出,商業銀行從環境生態或社會議題的風險與機會(如氣候變遷對企業的影響)作為切入點,將極大地增強競爭優勢。
4.推行綠色信貸是商業銀行應對利益相關者環境關注的重要舉措。
商業銀行將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決策,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越來越嚴格的環境政策和環保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及來自利益相關者——如NGO、股東和員工的壓力。例如,美國銀行之所以成為最早考慮環境政策、特別是與信貸風險相關的環境政策的銀行,是由于1980年美國政府提出了“全面環境響應、補償和負債法案”(CERCLA,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Response,CompensationandLiabilityAct)。根據該法案,銀行必須對客戶造成的環境污染負責,并支付修復成本。法案頒布實施以來,一些銀行甚至因此而破產。
5.推行綠色信貸已成為國際銀行業的營運規范。
20世紀90年代早期,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計劃項目(UnitedNationsEnvironmentalProgramFinanceInitiative,UNEPFI)就發表了銀行業《金融業環境暨可持續發展宣言》(StatementbyFinancialInstitutionsontheEnvironment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強調要把環境因素納入標準的風險評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標就是要求銀行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考慮環境因素,并且鼓勵民間部門投資于有益環境的技術與服務。而世界銀行集團的國際金融公司倡導的赤道原則(EquatorPrinciples)更是為項目融資中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提供了一個框架,包括不同類型項目的風險分類,還列示了與環境評估流程、監控和后續指導相關的議題。目前,已有包括花旗、渣打、匯豐等在內的56家金融機構成為赤道原則金融機構(EquatorPrinciplesFinancialInstitutions,以下簡稱“EPFIs”),這些金融機構遍布全球,占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的90%以上。
三、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內在要求
為應對信貸中可能面臨的環境風險,商業銀行將環境標準納入其整體信貸戰略及貸款項目評估之中,并發展出風險管理體系,強調客戶的環境風險和銀行責任,作為綠色信貸盡職調查(duediligence)的基礎。相對于傳統的貸款管理,綠色信貸管理的特殊之處或內在要求在于把環境與社會責任融入到商業銀行的貸款政策、貸款文化和貸款管理流程之中。
(一)實施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制定相應的環境信貸政策
環境信貸政策通常由商業銀行高級管理層制定,并作為銀行員工及顧客的工具和指導信號長期存在。完善的環境信貸政策將有助于:①為員工及顧客提供商業銀行關于環境風險及有關環境議題的清晰指南;②向員工及顧客闡明商業銀行如何通過特定的程序、畢業論文承擔哪些責任來實現其經營目標;③確保與環境風險相關的貸款以一貫且公平的方式承做;④為與環境風險相關的銀行業績的評價提供明晰的標準。
很顯然,銀行環境信貸政策應具有可操作性及成本效率,同時還應考慮環境風險敞口、人力資源限制和市場限制,并對以下問題作出回答:銀行現有的貸款及投資組合在哪些領域暴露于環境風險之下?不同類型、不同地區、不同行業貸款的風險敞口是否具有較大的差異?環境風險管理需要哪些人力資源、需要對他們進行哪些培訓?銀行環境信貸的主要競爭者有哪些?環境信貸產品價格及質量層面的競爭程度如何?環境風險調查及轉移成本是否影響到商業銀行的競爭地位?哪些細分市場的顧客對交易成本的增加更為敏感?等等。
(二)實施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進行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
一般而言,環境及社會風險可分為三類:①直接風險(directrisk),指的是銀行因清理被其借款人污染土地所蒙受的直接法律責任(如借款人破產)。②間接風險(indirectrisk),反映了借款人的環境負債可能影響其償付貸款能力而造成的風險。由于政府環境管制日益嚴格,企業必須在環保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以滿足政策要求,從而可能影響借款人的現金流繼而影響其償貸能力。如果貸款企業不遵守環保政策,就會面臨罰款、支付治理成本、暫時或永久停業。③名譽風險,反映的是銀行因與環境問題投資關聯而遭受的名譽損失(Thompson,1998)。勿庸置疑,聲譽與形象是銀行最重要的“資產”,隨著政府、監管部門、非政府組織和媒體對銀行信貸政策關注程度的日漸提高,銀行在貸款項目環境風險審查上有失謹慎而導致的環境及社會影響將會對銀行的聲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繼而影響銀行的市場價值和業務開展。
實踐證明,有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有助于減少不良資產的數量繼而改進銀行的經營績效。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作為商業銀行辨識、評價、控制、轉移和監測環境及社會風險的過程,不僅適用于單筆貸款,而且適用于集合貸款和投資組合。其目的在于使可預見的環境風險敞口最小化的同時,對不可預見的環境風險提供足夠的保護。商業銀行對環境風險進行評估時,必須重點關注環境風險發生的概率、環境風險的級數(嚴重程度)、環境風險影響的持續期、環境風險的敏感性和不可逆轉性、環境風險和收益的社會影響(即特定的環境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是否有助于環境風險和收益的均衡分享)、是否符合相關立法特別是環保法的要求等因素。
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流程可分為環境及社會風險識別、環境及社會風險評估、環境風險控制及轉移、環境風險監測等。相對于傳統的貸款管理,綠色信貸管理的特殊之處主要體現在:
1.貸款項目按環境與社會標準進行分類過濾。
根據赤道原則,貸款項目發起時,EPFIs應當參照IFC的環境與社會標準將貸款項目分為A、B、C三類,分別代表環境或社會層面的高、中、低風險。A級及B級的貸款申請者必須完成社會及環境評估,且在與當地利益相關者磋商后,須備妥環境管理企劃書,說明如何減少或監測項目在環境與社會方面的風險。
商業銀行在具體操作中,為了提高審貸效率,往往會結合具體情況,按貸款項目環境風險高低進行分類(如加拿大皇家銀行將貸款劃分為三類,參見表1),不同環境風險類別的授信項目,其風險識別和評估、內部研究及外部專家認證亦有所不同。如果貸款項目落入表內所列的范疇,則貸款申請將提交至地區分行或總行,視具體情況請外部咨詢人員進行評估。對于I類項目,銀行有選擇地請外部專家進行環境風險評估;II類項目需請外部專家提出行業的具體風險;III類項目則需請資深外部專家對項目進行調查。
2.貸款項目進行環境及社會評估。
根據赤道原則,貸款項目的環境及社會評估應針對以下項目:社會及環境條件基準評估;更符合環保及社會責任的可行替代方案的考慮;東道國法律法規及適用的國際協定及協議的要求;人權和社會健康、安全及保障的保護(包括風險、影響及保障個人使用項目安全的管理);文化遺產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包括變更自然或重要居住地或法定保護區域中的瀕危物種與敏感性的生態系統);可再生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管理和使用(包括通過恰當的獨立認證體系認證的可持續資源管理);危險物質的使用和管理;重大災害評估與管理;勞工問題(包括四項核心勞工標準)、職業健康和安全;防火與生命安全;社會經濟影響;土地的取得和非自愿安置;對社區和弱勢群體的影響;對原住民及其特有文化體系和價值觀的影響;現有項目、建議項目及未來預期項目累計影響;項目設計、評估及執行中受影響方的協商和參與;能源的有效生產、運輸及使用;污染預防、減廢、污染控制、固體廢棄物與化學廢棄物的處理。商業銀行根據這些項目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繼續貸款提交、貸款審批或貸款發放。圖1為加拿大商業發展銀行(BDC)的環境評估決策樹。畢業論文
3.借助環境保險及金融衍生品轉移貸款風險。
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深化,保險市場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為環境風險的轉移提供了有利條件。商業銀行通常可以通過以下保險政策實施風險保護:一是要求顧客考察使其免于環境責任的保險;二是要求顧客以銀行為受益人,購買環境責任險;三是以第一方保險將商業銀行全部貸款組合的環境風險轉移至保險公司;四是要求環境顧問掌握專業保險賠付知識。除保險市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亦為包括環境風險在內的信用風險的轉移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4.進行動態的環境風險監控。
由于在貸款持續期間或投資期間,環境風險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加之借款人有可能違反環保法規及貸款約定,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對貸款的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動態監控。貸款環境風險監控對象包括單筆貸款和整體貸款組合,監控方法包括口頭詢問、信息披露以及對項目或場地的實地考察等。
四、我國銀行業推行綠色信貸的相關舉措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已經意識到了環境蘊含的機遇和風險,以及銀行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例如,上海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已加合國環境署金融計劃項目(UNEPFI);興業銀行因在能效融資產品開發和推廣方面的優秀表現,榮獲英國《金融時報》和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舉辦的2007年度可持續銀行獎評選活動中“年度可持續發展交易獎”,成為首次獲此殊榮的中國商業銀行。然而,也必須看到,盡管有關政府部門初步制定了綠色信貸的實施指導意見,但我國銀行業在實施綠色信貸方面仍有待于更新知識、積累經驗。特別是,在某種程度上,我國的環境惡化與個別地方政府官員腐敗、法規執行不力、缺乏公眾透明度等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如何踐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推廣綠色信貸,推動經濟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仍然面臨著諸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的順利推廣、實施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為實施綠色信貸做好充分的準備
從國際經驗來看,畢業論文商業銀行要發展成為可持續銀行一般需經過四個階段:防御階段、預防階段、進攻階段以及可持續銀行階段(Jeucken,2001)。我國商業銀行絕大多數還處于防御階段,對環境風險的認識還有待加強。而要從防御階段逐步推進至可持續銀行階段,我國商業銀行至少要就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做好準備:一是戰略準備,要把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提升到銀行的戰略層面,確定環境目標,確立標竿和報告制度,明確決策者必要的溝通職能。二是政策準備,要結合實際制定商業銀行的環境信貸政策,編制環境風險管理方案,用以指導信貸活動及其他業務。三是人才準備(包括內部人才準備和外部人才準備),由于環境風險評估的專業性強,我國商業銀行能夠擔當此重任的內部人才并沒有特別儲備,因而需要加大引進此類人才的力度;外部人才準備則是需要對貸款項目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評估的外部咨詢公司或行業環保專家。四是組織機構準備,從職能和公司治理方面為綠色信貸提供支持。Ganzi&Tanner(1997)調查顯示,許多銀行均設立了環境部門,并開發了環境友好產品,如英國合作金融服務(CFS)設立了道德政策部門(EthicalPolicyUnit),并賦予該部門業務否決權;再如瑞士信貸銀行建立了環境執行委員會(EnvironmentalExecutiveBoard),由董事會直接領導,監督、記錄綠色信貸業務,并就與環境相關的議題提出戰略對策建議。五是產品準備,綠色信貸產品的設計不僅要融入環境及社會責任理念,而且要吸取傳統信貸產品的成功經驗,如彈性、友好度、便于個人管理、捆綁或低風險等等,這些特征均應成為綠色信貸產品設計的核心,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顧客。
(二)商業銀行與政府監管部門共同著力,構建綠色信貸激勵機制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在一股獨大的情況下,由于國資部門仍未完全實現公司化,股東本身對于長期利益以及短期利益的關注存在一定的矛盾。加之各銀行均實行分行制,管理鏈條較長,且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并未將環保績效納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為了完成考核指標而無視總行關于實施綠色信貸要求的可能。2007年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就顯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業的中長期貸款占比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業累計完成投資額同比增長24.1%,均呈逐季加快趨勢。基于這一背景,銀行業內部必須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實施綠色信貸提供動力。在這里面,不僅要有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的措施,而且還要有對切實執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獎勵的政策。另外,綠色信貸評估涉及面廣,評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從短期來看,銀行對企業豎立綠色屏障時,也就意味著有可能喪失部分優質客源。然而,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貸政策要求支持對環境有益的項目,通常的辦法就是降低利率、優惠貸款,加之從現有的經濟利益角度來考量,綠色信貸所支持的項目,有相當一部分是經濟效益并不太好的項目,如風電和垃圾發電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商業銀行的盈利。鑒于此,應該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如減免稅收、財政貼息等財政政策,以調動并確保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畢業論文
(三)規范地方政府行為,為綠色信貸的推行掃清地方保護主義障礙
據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數據,2003-2005年間,由于地方政府的縱容和袒護,全國70000宗環保違法案件僅有500件得到處理,僅為全部案件的0.71%(EconomyandLieberthal,2007)。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始終存在很強的地方保護主義色彩,以各種方式對銀行進行信貸資源的爭奪并試圖轉嫁改革成本。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無視國家的環保政策,以各種名目、各種形式干預商業銀行的業務,進而導致商業銀行經營行為扭曲。從國際經驗來看,政府部門行為的調整和約束、銀行與各級政府的共識是信貸政策有效支持環境保護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國中央政府有必要將環保指標納入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或是加大環保指標在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規定等形式隔絕地方政府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干預。同時,可以考慮由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促成商業銀行與各級地方政府就共同環保事項或流域性事務進行結盟或簽署環保協議,形成書面契約約束。
(四)加強與環境利益相關者的聯系與互動,營造良好的綠色信貸實施環境
首先,環保部門應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畢業論文與金融部門形成信息溝通機制。商業銀行可以借助環保部門的力量,加強貸款風險管理,補充銀行信用信息數據庫,強化“以法治貸”意識;同時,環保部門也可借助商業銀行的力量,強化環境監督管理,嚴格信貸環保要求,促進污染減排。目前,我國環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統一管理與機制,加上環保專業性強,銀行信息搜集成本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信貸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盡快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
[關鍵詞]綠色信貸;社會責任;商業銀行
[中圖分類號] F063.1;F832.3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09)06-0070-04
在人類社會財富不斷積累的同時,環境污染、資源枯竭、生態失衡等問題日趨嚴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成為經濟和社會生活的主題。環境問題已影響到經濟運行質量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作為經濟系統核心組成的銀行業之發展勢必受到環境問題的影響,以“綠色信貸”為主題的銀行業改革與創新成為歷史必然。“綠色信貸”強調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通過有意識的行為引導社會資金流向,促使企業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生態平衡、節約自然資源,拋棄盲目數量型擴張、嚴重依賴和消耗資源的經濟發展模式,在全社會形成科學、和諧的可持續性發展機制。[1]該理念強調和維護人類社會的長期利益及長遠發展,把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統籌協調考慮,為當今商業銀行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實施綠色信貸履行社會責任對商業銀行經營之影響分析
商業銀行實行綠色信貸履行社會責任既是社會公眾的期望,也是自身發展的必需。短期看可能會增加成本,但從長遠來看,商業銀行將是其負責任行為的最大受益者。
1.從短期看增加了成本
成本問題是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最大阻礙。企業經營的出發點是利潤最大化,即實現MR=MC(見圖1),對商業銀行來說將提供q量的信貸。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分為兩種:其一,若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為固定值,則銀行的邊際成本MC不變,銀行為實現利潤最大化,仍將提供q量的信貸。在固定成本增加的情況下仍提供原來數量的信貸產品,銀行可能會因單位產品負擔更多的固定成本而加大經營風險;其二,若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為可變成本,則銀行的邊際成本線會上升至MC′(見圖1),上升的幅度為增加的可變成本。為實現利潤最大化,銀行不得不提供Q量的信貸產品。銀行在成本增加時若不能達到提供Q量信貸產品的能力和規模,將無法實現利潤最大化,企業競爭力減弱。
短期內,若不能在增加成本后達到利潤最大化時的生產規模,理性企業會選擇不履行社會責任。[2]商業銀行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的企業實體,其優質客戶通常是現金流動性強、有實體抵押、經營效益好的企業。銀行甄別企業客戶是否有污染環境的行跡,需要付出額外成本,節能減排融資項目期限長、管理成本高,若外部約束不嚴,本著壓縮成本的原則,銀行必然不會對企業非盈利因素進行考核。
2.從長期看商業銀行福利增加
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所帶來的福利增加是通過外部經濟的傳導作用實現的。首先,銀行增加的成本可以長期分攤,結賬時不必占用太多的當期成本,減少成本壓力;其次,銀行承擔社會責任也會提高競爭力。市場競爭中,很多銀行在體制、技術、服務、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加大革新力度,以不斷的金融創新為手段,努力降低風險,提高服務水平和盈利能力,以提升競爭力。而銀行的形象、品牌、信譽也是銀行競爭力的重要方面,承擔社會責任是支撐這些軟實力不可或缺的因素。銀行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自身構建差異化競爭優勢平臺,幫助銀行擴大市場占有率并實現可持續發展;再次,企業對銀行提供的信貸產品需求的增加將推動銀行的可持續發展,這是銀行承擔社會責任的最大福利所在(見圖2)。銀行承擔社會責任,對社會造成正外部性影響,邊際社會收益MSB大于邊際收益MR,即MSB曲線在MR曲線之上。銀行沒有實施綠色信貸時,依照利潤最大化原則提供Q量的信貸產品,實施綠色信貸承擔社會責任后,企業對銀行認可度提高,對銀行信貸產品的需求也會提高,由Q增加到Q*點(見圖2),銀行的盈利能力得以提升,銀行增加的福利用ABC三點圍成的三角形區域表示。
二、明確綠色信貸戰略地位,認清實施現狀及存在問題
1.綠色信貸的戰略地位
綠色信貸作為一項重要的環境經濟政策,不僅是環保部門從生產源頭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也是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
(1)開展綠色信貸,承擔社會責任。商業銀行對環境的影響在其客戶的生產和實踐中得到延伸和體現。貸款給“雙高”(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支持其生產經營,會增加污染物的產生,而對清潔生產企業予以支持,則結果相反。銀行雖只對社會和自然環境產生非直接影響,但若能對這種影響進行積極管理,則一定能有效支持經濟、社會和自然的可持續協調發展。
(2)開展綠色信貸,拓展盈利空間。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生物多樣性、清潔生產、可持續供應鏈融資等項目已成為全球新的經濟增長點。在這些領域進行信貸、融資,是商業銀行必須把握的發展機遇。“赤道原則”是管理項目融資信貸中環境與社會問題的一套自發性指導原則。簽署承諾的銀行提供的融資項目將以對社會負責任的方式進行,并體現良好的環境管理操作實踐。日本瑞穗實業銀行業務排名從2003年日本第18名上升到2006年的第3名,就是采納“赤道原則”,積極開展新型環保融資信貸項目的結果。
(3)開展綠色信貸,防范經營風險。風險一方面來自于貸款企業,企業因污染被處罰,失去生產能力,或由于被強制治污改造造成生產成本增加,銀行會面臨信貸違約風險,擔保物也會因遭到企業生產污染而貶值,如土地被污染;另一方面銀行可能在聲譽方面遭遇風險。銀行忽視環境因素進行不當的貸款和投資,會使企業形象受損,[3]花旗銀行因支持導致亞馬遜流域森林被砍伐的項目,曾遭到公眾和環保團體的質疑和抨擊。
2.綠色信貸實施現狀
2007年,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標志綠色信貸啟動。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提出建立信貸“環保一票否決制”,對不符合環保政策的項目不發放貸款,對列入“區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區的企業和項目,在解限前暫停一切形式的信貸支持要求。初步形成了客戶環保風險數據庫,現有貸款余額的近6萬法人客戶中,約4.7萬戶錄入了環保信息標識。然而,綠色信貸目前只是取得局部性、階段性成果,與預期目標相比有很大距離。貸款操作上,許多銀行主要考查企業財務指標及經營狀況,對企業是否造成環境污染幾乎不納入考慮范圍。商業銀行受利益驅動只考慮如何把資金貸出去,獲得高收益,很多“雙高”企業的成長資金多數來自銀行。這一方面由于綠色信貸剛剛起步,面臨著認識、基礎和信息等多重制約;另一方面因為“雙高”行業得到一些地方保護還有利可圖,有些是短期暴利行業,難以馬上削減信貸規模。
3.存在問題
目前綠色信貸離預期目標距離不小,問題很多:一是信息溝通機制和有效性有待完善。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的企業環境違法信息針對性不強、時效性不夠,不能適應銀行審查信貸申請的具體需要,影響綠色信貸執行效果。商業銀行不能提供使用環境信息的反饋情況,沒有做到數據共享;二是缺乏綠色信貸專門人員、機構及制度,信貸工作人員對環保法律法規、政策了解不足,制約綠色信貸深入發展;三是綠色信貸的標準不明確,缺少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環境風險評級標準,商業銀行難以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及內部實施細則,降低了綠色信貸措施的可操作性;四是缺少推進綠色信貸的激勵機制,對環境保護做得好的企業和銀行缺少鼓勵性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銀行支持環保項目。
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1.國外商業銀行在推行綠色信貸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
在當代西方國家商業銀行中廣泛關注社會責任問題,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將社會責任列入戰略目標管理,每年對外公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一些著名商業銀行在推行綠色信貸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見表1:
加入國際社會責任機構,約束自身經營活動,成為國際大銀行的發展趨勢。2003年6月來自7個國家的十大銀行在華盛頓宣布加入“赤道原則”。采納該原則的銀行必須承諾其貸款只能投向能夠滿足具體環境保護要求的發展項目,[4]這些商業銀行把該原則應用于全球所有行業的貸款項目,借款人必須通過有關環保評估才能獲得項目貸款。
2.國外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的經驗――以美國為例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美國商業銀行改變了以往以股東利益為導向的公司治理結構模式,逐漸接受了“相關利益人理論”,即要兼顧顧客、雇員、社區等不同參與主體的利益。在美國,商業銀行在環境保護等社會公益事業中承擔社會責任是法律明文規定的。[4]作為綠色金融的先行者,美國在發展環保經濟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在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提高經濟效益領域取得明顯成效。制定多部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法律法規,重點規范政府、企業和銀行的行為并調節三方關系。銀行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承擔相應的環境責任,必須對客戶造成的環境污染負責,并支付修復成本。除了以法律形式強制市場主體關注環境保護,美國政府同時實施了積極的支持和鼓勵政策,刺激和促進綠色金融產業發展,稅收政策是一項重要措施。同時各銀行也注意完善自身的信息技術系統,做到與環境監管部門數據共享,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花旗銀行是最早簽署聯合國環境聲明和履行赤道原則的銀行之一,其內部建立了多方參與的環境事務管理機制。
四、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進綠色信貸
環境是經濟增長的內生變量,發展保護環境的綠色產業,按照國家環保要求,切斷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和項目的資金供給,是商業銀行應盡的社會責任,更是確保銀行資金安全的重要保障。履行社會責任可以提升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和社會形象,構建社會公信力與美譽度,有助于提高經濟利益。[5]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推進綠色信貸要做到以下幾點:
1.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構建重視社會責任的文化價值觀
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經驗,結合實際,規范我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真正實行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離,清晰界定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黨委會的職責范圍和相互關系,規范和清晰界定董事長、行長的職責和授權范圍,構建責權明晰、相互制約、協調暢通的良好公司治理結構,[4]這是商業銀行自身健康發展并能夠承擔社會責任的前提。同時,要加強教育和培訓,不斷培育全行認可的社會責任文化價值觀。企業文化中應融入公益責任,倡導企業回饋社會的經營理念:一要制定具體的道德規范或行為標準,讓員工對行為正確與否有清楚認識;二要加強培訓和教育,向員工灌輸企業文化精神或道德行為準則;三要發揮領導的模范帶頭作用,以實際行動感染員工,在整個組織中形成良好的道德風尚;四要建立激勵機制,以多種獎勵手段鼓舞管理層和員工為社會多做貢獻。
2.嚴格控制對“雙高”行業信貸投放,支持綠色能源項目建設
銀行要支持企業通過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推進環保項目和循環經濟項目,如環境整治、清潔能源和廢舊循環利用等,體現銀行社會責任感,具體措施包括:
(1)圍繞環保要求制定信貸政策。將新能源和環保行業列為對公授信支持的行業,將信貸資源優先配置到符合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要求、從事環保型產品加工和再利用的龍頭企業。大力支持節能減排綠色企業,如城市污水治理、清潔能源、廢舊循環經濟等。
(2)嚴格控制“雙高”產能過剩企業信貸。在項目評估和信貸審查審批階段都要將環保方案是否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項目和企業生產是否會對環境造成污染作為項目評判的重要標準。[6]對小火電、小水泥、小煤礦等項目,堅決不給予授信支持。
(3)配合國家環保政策,把好資金流動關口。采用綠、藍、黃、紅、黑標志對企業進行分類。[5]支持綠、藍企業,以低息貸款形式安排治污補貼資金予以扶持,并在新聞媒體中公布;對黃、紅、黑企業,配合環境監管部門,限制或取消貸款。
3.構建綠色長效機制,推進制度建設、加強過程管理
較之國際先進、成熟模式運行的綠色信貸銀行,我國銀行綠色之路剛剛起步,需從長計議,加強綠色信貸全過程管理,形成貸前、貸中、貸后的傳導和控制機制。首先,要加強信貸政策前瞻性研究,在明確綠色信貸成為部分企業經營風險因素的同時,應關注綠色信貸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為信貸業務提供的市場機會;其次,在授信營銷和管理中,加強與環保部門信息溝通,把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中的環保信息作為貸前、貸中、貸后檢查管理的重要標準,在信貸政策、程序、標準、方法、理念上引入國際銀行業成熟的整套體系,建立可操作的信貸細則,推進環保審查;再次,持續監控,加強行業風險預警。隨著國家對“雙高”行業調控的深入和各家銀行信貸結構的調整,相關行業及其上下游企業的潛在風險會逐漸暴露。[6]應采取壓縮措施,每年按一定比例淘汰污染行業,防范企業和建設項目因環保問題發生變化給銀行帶來的信貸風險。
4.與環境利益相關者聯動,營造良好綠色信貸實施環境
首先,加強對客戶的綠色教育,幫助客戶企業建立環境管理支持系統。企業經理人不關心環保,導致商業銀行利益受損,不僅由于企業盈利要求的限制,也源于企業缺乏環境管理支持體系、相關技術信息、員工環保培訓和教育方面落后。銀行可邀請企業參加“綠色”研討會、產業論壇、專家講座等活動以克服企業認知及知識上的障礙。
其次,實行綠色信息披露,借助市場力量加強社會監督。一方面,商業銀行應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定期披露綠色信貸執行情況,接受公眾、環境組織、金融機構的監督;另一方面,銀行應盡快啟動可持續報告制度,按年度各項環境績效及社會績效指標,通過社會監督促使自身努力承擔社會責任,[7]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這方面的經驗值得學習與借鑒。
5.以人為本,信貸人員“綠化”、專業化
商業銀行應設置專門機構由專業人員承擔綠色信貸審核和管理業務。加強對信貸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他們對環境問題的理解和認識程度。英國巴克萊銀行通過吸引和留住年輕專業人才,引進外部咨詢公司或行業環保專家,建立銀行內部環境風險評估人才儲備庫。國內銀行應借鑒國外做法,使信貸人員逐步熟悉國際綠色信貸模式,專門培訓信貸人員的環保專業知識,開展行業講座,使各級授信人員積累防范“雙高”行業風險的專業知識,提高風險識別和判斷能力。以授信審批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經驗為基礎,建立專門的授信評審工作室,適當集中節能減排項目的審批權限,建立風險經理制度,細化貸后管理操作,實現全程、及時跟蹤。[8]對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應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業內知名學者組成專家團評判項目可行性,準確實施綠色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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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麗艷.民生銀行:建立綠色信貸長效機制[EB/OL].中國民生銀行網站省略/news/gb_mtgz/2008-9/26/14_25_29_747.shtml2008-9-26 .
Green Credit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An Analysis Based on Commercial Banks
Ma Ping1,2,Jiang Haifeng2
(1.Social Science Department, Shenyang Institute of Chemical Technology ,Shenyang 110142, China;2.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136, China)
[關鍵詞]低碳經濟;金融支持;信貸結構
[中圖分類號]F83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2880(2011)03-0111-03
一、問題的提出
2003年的《英國能源白皮書》最早提出低碳經濟的概念,低碳經濟隨之引起了國際關注。其要點是提高能效、采用可再生能源以及采用CCS。低碳經濟的內容主要包括低碳產品、低碳技術、低碳能源的開發利用等。低碳技術則涉及電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行業,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潔高效利用、油氣資源開發等領域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新技術。
對于低碳經濟,我國學者莊貴陽認為,低碳經濟實質是高能源效率和清潔能源結構問題,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且圍繞低碳經濟的能源和產業新技術開發應用有助于我國改變傳統的社會經濟發展模式,有利于緩解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之間的尖銳矛盾,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付允等在對前人觀點研究的基礎上認為,低碳經濟是在不影響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前提下,通過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最大限度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從而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實現經濟和社會的清潔發展與可持續發展。
低碳經濟,簡言之就是排放二氧化碳比較少的經濟,實質是立足于經濟結構調整,發展低碳化產業,促進低碳化消費,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基礎的綠色經濟,即在發展中排放最少的溫室氣體,同時獲得整個社會最大的產出,達到經濟發展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多贏,實現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的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人類消費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基本途徑是發展低碳能源技術,建立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和低碳社會消費模式。
未來中國將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努力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發展現代服務業,減少國民經濟發展對工業增長的過度依賴,并積極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促進外貿方式的轉變,限制資源型產品的出口,加速產業結構的調整。同時,要提高市場準入標準,逐步淘汰落后產能,加快企業兼并重組,提高集約化生產水平,有效降低單位GDP碳排放的強度,實現低碳發展。
金融支持往往對地方經濟發展有很大的促進和引導作用,甚至決定著地方經濟發展的戰略和方向。銀行的信貸結構更應該與國家當前的政策和發展規劃相一致,在低碳經濟和綠色投資的背景下,銀行信貸應積極發揮其金融支持的引導和促進作用,引導地方經濟向著低碳的方向發展,加強低碳行業的貸款力度和金融支持。這就需要商業銀行對其現有的信貸模式做出調整,更加適應當前發展戰略。
二、金融支持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一)銀行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
我國是一個以間接融資為主導的金融體系,銀行業占全部金融業資產的90%以上。如2002年我國存款余額為17萬億元,2008年增長到46.6萬億元,6年平均增長18.2%,這在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由于社會資金向銀行集中,銀行就成了國民經濟的“資金池”或“儲水池”。在我國30多年經濟增長過程中,資本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高達55%,大資金帶動大增長是我國經濟增長的基本模式。過去我國新增貸款占GDP的比重基本上在15%~20%之間波動,2009年一季度,我國新增貸款占GDP的比重已高達70%,創歷史新高,說明貸款已成為抵御經濟衰退、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
從企業融資情況看,盡管近年來直接融資有所發展,股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產品不斷創新,但金融危機以來,資本市場低迷,直接融資緩慢,出現了IPO距前次中斷了9個月的現象,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需求越來越依靠商業銀行。銀行貸款在企業融資總量中的比重不斷提高,過去6年貸款占企業融資總額的比重高達94.7%,貸款在滿足企業資金需求,推動企業發展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固定資產投資看,當前很多項目融資是“政府搭臺,銀行唱戲”。在4萬億元的項目規劃中雖然有政府財政資金鋪路,但只是一個引子,接著滾滾而來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按照規劃,4萬億元的投資計劃中中央資金僅占30%,地方及銀行貸款占70%。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經濟不景氣,財政收入下滑,作為第二財政的土地出讓金大幅度下滑的形勢下,毫無疑問,又把落實項目資金的責任推給了商業銀行。國務院降低了部分行業的項目資本金,有的已降到20%,也就是說80%的資金可以向銀行貸款。事實上,有的地方連20%~30%的項目資金也拿不出來。有專家提出可以搞資本金貸款,也就是說項目資本金也可以讓銀行貸款,即政府規劃項目的全部資金都由銀行來承擔,銀行已真正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動力。
2009年前5個月,固定資產投資中國內貸款的速度不斷加快,由年初的24%提升到了34%,提高了10個百分點。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城鎮固定資產投資中,國內貸款大約占20%的比重。如果按人民銀行的統計,1—5月中長期貸款新增2.8萬億元,超過了同期城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0%,5月份新增中長期貸款占全部新增貸款的67.6%,如果加上對各類重點戰略性客戶的授信,貸款在投資中的比重將會更大。
(二)銀行信貸投放對地方經濟發展的影響
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為例。2008年以來,區內各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適度寬松貨幣政策,加大金融對地方經濟的支持力度。年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2826.53億元,增長12.5%,其中,短期貸款1203.84億元,增長7.3%;中長期貸款1431.85億元,增長18.8%。農村信用社貸款余額301.62億元,增長34.2%。個人消費貸款余額216.95億元,增長11.5%。個人住房貸款余額173.17億元,增長10.3%。
銀行業信貸快速增長對新疆經濟增長的快速恢復起到了有力支撐,初步核算2008年,全區實現生產總值(GDP)4203.41億元,比上年增長11.0%,連續6年保持兩位數增長。分產業看,第一產業增加值691.10億元,增長6.4%;第二產業增加值2086.74億元,增長13.9%;第三產業增加值1425.57億元,增長9.7%。三次產業比例為16.4∶49.7∶33.9。人均生產總值19893元,增長8.9%,以當年平均匯率折算,人均GDP達到2864美元。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259.97億元,比上年增長22.1%。分城鄉看,城鎮固定資產投資2025.64億元,增長22.1%;農村固定資產投資234.33億元,增長22.3%;房地產開發投資228.63億元,增長35.8%。分產業看,第一產業投資151.09億元,增長2.3%;第二產業投資1142.19億元,增長19.8%;第三產業投資966.69億元,增長28.9%。三次產業的投資結構為6.7∶50.5∶42.8。
由此可以看出,銀行的信貸投放對地方經濟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銀行信貸投放量決定著國民生產總值和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量,經濟的繁榮與否依賴于銀行信貸投放量的大小。
劉丹:低碳經濟下的銀行信貸結構調整三、銀行信貸結構調整措施
發展低碳經濟的當務之急是要從源頭減少碳排放。如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產業升級,減少能耗,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水平。在保證GDP穩步增長的同時,可以提高第三產業比例,減少第二產業的比例,尤其是像冶金、電力、水泥生產、建材、紡織印染、造紙等能源消費密集型產業,需要壓縮產能,優化結構。
信貸結構的表面形態是信貸資產總量的分布構成,是信貸總量變動的結構基礎和支撐,其內在形態是信貸資產總量中各品種、客戶、行業、區域、期限等多層次的有序組合。當社會經濟發生較大變化或商業銀行自身經營管理要求或目標發生重大調整時,原先的信貸資產分布構成就會發生相互更替,一些主要品種、主要客戶、主要行業就會變為次要品種、次要客戶、次要行業。這種變化推動著信貸結構的調整與優化。
商業銀行在信貸結構調整中的主導作用是不容置疑的,目前工作的重點是實現發展低碳經濟,依據這個目標來不斷地調整信貸結構,使信貸結構不斷優化。
(一)完善低碳金融、綠色信貸的政策
調整銀行的信貸結構適應低碳經濟發展的需求,首先要從信貸制度和政策上鼓勵和監督信貸行為,中央銀行應根據目前產業結構調整的形勢,建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通道。以法規條例的形式,制定商業銀行綠色信貸考核指標體系,開發一系列指標對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效益進行評價。利用貨幣政策調控各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和綠色信貸投資規模,建立綠色信貸協議,要求各商業銀行根據協議,制定階段性綠色信貸投放目標。
信貸政策導向應遵循以下幾點:1.對符合低碳經濟發展的鼓勵類項目,銀行應按照信貸原則繼續提供信貸資金支持,還可考慮加大信貸投放力度,促進低碳項目發展。2.對限制類的新建項目不予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改造升級,金融機構繼續給予支持,但應逐步減少對其支持力度。 3.對淘汰類項目,不符合低碳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的高污染、高耗能、高度依賴傳統能源的企業或項目,停止信貸資金發放。
(二)采取差別化信貸服務
金融機構要改變順周期的信貸投放原則,做到“區別對待,擇優扶持,保證重點,適時調節”,確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低碳產業項目得到資金支持。針對低碳企業貸款需求的特點,創新信貸服務品種,簡化貸款手續,采取差別化服務的信貸措施,建立新形勢下適應低碳企業發展的服務機制,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當前是產業結構調整的最佳時期,從長遠看,國民經濟支柱產業、新興產業、環保產業、節能減排產業、高科技產業、高附加值產業等是發展方向,一些傳統產業、低端產業、“兩高一資”產業和一些對外依賴性強的產業可能受到較大沖擊,現在各家銀行都在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實施戰略轉型。如果對產業的發展趨勢研究不夠,把握不準,在激烈競爭環境下,就會增加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出現壞賬和不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