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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意義
近年來,我國在“三農”(農業、農村、農民)方面的難題日益顯現,農民增收緩慢,城鄉人均收入差距擴大?!叭r”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瓶頸。發展農村生產力、推進農業經濟建設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目標和任務。制度是影響整個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建設新農村,必須要有新農業經濟制度,而在制度創新中,會計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地位。因此,以“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基本背景,研究我國農業企業會計制度的演變,探討未來農業企業會計制度的變化趨勢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研究背景
在我國經濟市場化之后,特別是加入WTO以后,為了進一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全面推進我國會計制度與國際慣例的協調和接軌,上世紀90年代末和本世紀初開始了新一輪的改革,其中就包括許多對于農業會計制度的改革。
2000年6月了《企業會計制度》、2004年4月頒布了《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生物資產和農產品》和《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自2005年開始,農業企業執行以《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構成的新會計制度體系。新會計制度框架下的農業企業會計科目既體現了與國際的接軌,又滿足了當前中國的現實需要。
《小企業會計制度》2004年4月22日正式,并于2005年1月1口起執行。由于農業大部份屬于小企業,因此《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各農業企業執行,這是完善我國企業會計制度體系、提高農業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又一重大舉措。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企業會計基本準則及38項具體會計準則,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基本建成,逐步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實現了會計語言的國際化。特別是《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的頒布,為規范農業企業會計核算、提高農業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提供了保障,對我國農業企業的會計處理實現了重大突破。
三、演變的動因和效果分析
1.經濟全球化要求會計制度全球化。隨著對外改革開放程度的擴大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國際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己經對中國的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中國也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國際經濟全球化和一體化的進程,成為全球經濟發展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由于會計是國際通用的一種商業語言,其國際化的進程與經濟國際化或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是亦步亦趨的,這種情況必然會對中國會計制度變遷產生重要的影響,以保證會計制度的國際化,解決會計信息交流困難對國際貿易和跨國投資所造成的無形障礙,鞏固和擴大對外開放的成果。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已經在會計法規體系建設和完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會計準則》、《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一直在努力與國際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管理相協調,特別是在2001年2月又了新《企業會計制度》,以適應加入WTO的需要。但由于受文化、社會、經濟、環境、金融體制以及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影響,我國當前的會計法規體系與核算方法同國際會計慣例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2.我國會計改革目標會計標準體系的構建和完善,要求制定農業企業會計專業核算辦法作為《企業會計制度》的重要補充。
從我國會計改革的目標來看,我國會計標準體系構架是要通過改革,建立起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包括政府會計、非營利組織會計和企業會計三大組成部分組成的中國會計標準體系。從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構架考慮,是要通過改革,建立起我國企業會計標準的三個層次:一是企業會計準則;二是企業會計制度;三是若干會計暫行規定及專業核算辦法。會計暫行規定及專業核算辦法是針對某些特定業務和特殊行業(如石油天然氣、農業、交通運輸、旅游業、房地產開發等)的特點所科出的會計規范。由此可見,從我國會計改革的總體構想看,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是我國會計構架的有機組成部分,不可或缺。制定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是我國會計改革深化的要求。
總之,按照辯證唯物主義的原理,任何事物的發展變化都是由內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所決定的,其中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同樣,會計制度變遷的動力也來自于內動力和外動力兩方面,內動力與外動力共同作用,推動了會計制度的變遷。具體來說,會計制度變遷的內動力是會計制度變遷的根據,是指會計制度與社會經濟環境發展變化的內在矛盾,是主體追求利益(利己、利他、利公)的一種力量,如技術變遷可視為會計制度變遷的內在因素,為了提高產品的質量,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新的科學技術不斷地被用于改變企業生產經營與管理時,會使會計實務變得更為豐富,誘導會計制度的改變;變遷的外動力是會計制度變遷的條件,指變遷主體從自身利益出發,不斷進行新、舊制度的成本一效益的計算與比較,從而做出是否變遷以及怎樣變遷的選擇。各個主體出于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目標,都會趨向于高效率的會計制度。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社會經濟環境發生了變化,完善與發展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已經成為我國當前會計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參考文獻:
會計人員會計精神有待提高。水電施工行業施工場所大多遠離城市,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受惡劣的施工環境影響,導致該行業會計崗位競爭不強,會計人員進入門檻較低,會計人員之間缺乏有效的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一些會計人員沒有真確的價值觀,缺乏主動學習精神和上進心,會計專業知識更新滯后,專業技能不強,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在實際工作中,安于現狀,會計工作缺乏一種向上的、積極會計創新精神。
會計制度文化方面,企業往往偏重于會計制度的建設和各種會計法規的學習,而忽視各種會計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沒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宣傳和推廣上,往往僅限于財務人員,企業其它人員參與的力度不夠,從而影響企業會計制度執行效果。
企業會計監督的獨立性不能有效保證。會計作為一項社會經濟活動,其主要職能是反映和監督。反映是指會計通過一定的方法對經濟活動的過程加以記錄和反映。監督是指會計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控制和評價。其中,合法性是指企業會計工作對會計法規的遵循,它是政府監控的對象。有效性是指企業經營的效果和效益,它是投資者和相關利益主體關注的對象。決定企業會計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主要因素是會計主體是否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監督權的獨立性是會計功能發揮的前提和基礎。
會計機構尤其是施工項目上不健全,辦公條件簡陋,會計人員薪酬水平不高等也是水電施工行業與其它行業相比需要提高的地方。有些施工項目會計機構就設置1個會計人員;有的還一人多崗,從事一些非本職工作崗位的事務。會計辦公場所投入較少,會計人員在施工企業的地位普遍不高,會計監督職能的獨立性缺乏必要的物質條件。
加強企業會計文化建設
強化企業會計精神文化建設,努力提高企業會計人員的思想觀念、道德情操,幫組會計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會計精神文化是會計文化的實質和靈魂。企業可以通過聘請專家授課、定期集中地進行思想政治學習、觀看一些思想教育影片等形式加強企業精神文化建設。企業應該把會計精神文化建設作為企業會計文化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始終不能防松。
在會計制度文化方面,通過完善和健全企業會計制度,為企業員工的行為建立正確的行為規范。企業可以通過財務激勵制度提高員工工作激情和上進心;通過會計制度和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提高員工的凝聚力。在會計制度執行方面,企業要加大執行和監督力度。企業可以通過加大會計制度宣傳、定期檢查等形式,加大會計制度的執行力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因此,在會計制度文化方面企業應該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會計制度的執行上。
關鍵詞:我國保險;保險會計制度;改革;會計準則
In wants the abstract: Our country insured the accounting system to pass through in the past's two several years from the series to the minute, from the minute to the series process, has experienced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Accounting system", "Insurance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Insurance company Accounting system" and "Finance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4 times. Each time's accounting system has its unique individuality and consummates day by day. Now, insures the accounting system reform the inevitable trend is the establishment insures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 word: Our country insurance; Insures the accounting system; Reform; Accounting standards
前言
2001年11月27日,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股份制上市企業施行。2003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順利地拉開了在海外股份上市的序幕,新《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正式開始實行。本文通過不同時期的不同會計制度的比較與分析,以求對我國的保險會計制度研究有所啟示,進而為建立保險會計準則提供參考。
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時期(1982~1993)
1978年以前,我國的金融體系基本上是中國人民銀行一統天下的格局,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立出來,相繼在1984年2月頒布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由于當時我國的經濟體制還是計劃體制,而且保險公司發展還處于“拓荒”階段,許多保險企業獨有的特性尚未發揮出來,財會制度上缺乏相應細化的規定。因此,1989年12月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對此制度進行了修訂,重新頒布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并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會計制度,其實用性和規范性均增強了。從總的來看,這個時期的會計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
1 財務管理實行計劃管理原則。由于計劃經濟的影響,保險公司在財務會計制度上實行統一計劃、分戶經營、以收抵支、按盈提獎的財務管理體制。突出財務計劃的作用,利用定額進行財務計劃的編制,用以評價企業財務活動;公司收人大部分上交國家財政,成本開支范圍由國家規定,盈利全部上交國家,虧損由國家彌補;資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制度,將資金劃分為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和專項資金。資金主要由國家有計劃地劃撥,僅以專用基金形式給予企業一點財務權力。
2 會計制度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為了保證會計制度的統一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會計制度由總公司統一制定,各級保險公司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各級公司不得自行變更或修訂制度,但可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給總公司,由總公司負責修訂。
3 在核算體制上按照不同性質的保險業務,分別確定會計核算體制,如按國內財產險、涉外財產險、出口信用險和人壽保險業務分別單獨核算。其中國內財產險業務、人壽保險業務一般由各級公司獨立建帳、獨立核算、分級管理、自計盈虧或自負盈虧;涉外財產險與出口信用險一般由總、分公司以下單獨建帳、分級管理,總公司統一核算盈虧,分公司自計盈虧。
4 會計恒等式采用“資金平衡理論”,即“資金占用總額=資金來源總額”。保險企業的資金,從占用的角度看可分為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指占用在企業固定資產上的資金,它包括辦公用房、職工宿舍、機具設備、交通工具等,流動資金是指占用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它包括貨幣資金、結算資金(如應收及暫付款、預付賠款等)、各項支出(如賠款支出、手續費支出、業務費等)。保險企業的資金來源,按不同渠道分為自有及內部形成的資金(比如國家撥給的資本金、固定基金、內部形成且有專門用途的準備金、專用基金)、借入資金、結算資金(如應付及暫收款、應付手續費等)、業務經營收入(如保費收入、利息收入、迫償款收入及投資收入等)。
5 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資產負債共同類和損益類。另外,鑒于當時的核算體制是按四大險種分別核算,因此,設置國內、涉外、信用、壽險四套會計科目,分別核算不同險種的業務。由于四類業務的財務活動有很多共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因此四套科目中大部分科目是四類業務通用的,少部分是專用的。
6 記帳方法允許從資金收付記帳法、借貸記帳法中任選一種。
7 在貨幣計價上國內業務(包括財產險與壽險業務)以人民幣為記帳符號;涉外財產險、信用險業務則采用外幣分帳制,直接以原幣入帳,年終時將外幣業務損益按決算日牌價折算為人民幣核算。
二、《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時期(1993~1998)
隨著黨的“十四大”召開,以上這種計劃體制下會計制度已不能適應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提出的“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新要求。因此,1993年,財政部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對我國所有的會計制度進行了全面而徹底的改革,財務會計改革進行了模式性的轉換。1993年2月24日,財政部結合保險行業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在《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頒布了《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這次改革是一項重大的舉措,其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首次確立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會計要素體系,并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出了基本規定,規范了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則,實行了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原則,提高了企業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 在核算體制上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
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區別為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算,也可將分出業務并入直接業務核算。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
3 建立了資本金核算體系。制度拋棄了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資金來源總額=資金占用總額”的平衡公式,采用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恒等式,明確了產權關系,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一套資本金核算體系。
4 建立了資本金制度,實行資本保全原則。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企業經營期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資本保全原則,企業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轉讓、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損益以及計提折舊不再增減資本金,而是直接計人當期損益。這與以前企業收入中大部分上交國家財政、資金隨意增減相比有利于企業的自我積累和發展壯大。另外,改革了資金管理辦法,取消了??顚S弥贫?。實行企業資金統一管理和統籌運用,以促進企業提高資金運用效益。
5 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和損益類,并分別對保險企業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作出了明確規定,規范了各類科目的設計,并從保險企業“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角度出發,細化了資產流動程度、風險程度和財務損益的科目。
6 擴大了保險企業使用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自主權。制度規定“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合并某些會計科目”?!捌髽I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決定”。
7 采用了國際通用的借貸記帳法和國際通行的會計報表體系。制度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規定保險企業對外報表為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利潤分配表,并對這些報表的作用、報表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作了具體說明,使財務信息成為國際通用商業語言。
8 規范了保險企業基本業務的會計核算標準和損益的計算。制度對資金的籌集與積累、非人身險業務、人身險業務、再保險業務、拆借、貸款和投資業務、固定資產、貨幣資金及結算款項、費用、營業外收支、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業務的會計核算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9 體現了一定程度的會計穩健原則。制度規定保險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計提壞帳準備、貸款呆賬準備、投資風險準備,允許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
10 對有外匯業務的企業規定即可采用外匯分帳制,也可采用外匯統帳制。采用外匯分帳制的企業,應設置“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帳務間的聯系均通過“外幣兌換”科目。
三、《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時期(1998~2001)
1993年制定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了6年,它對于促進保險企業的發展,促進企業間有序競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內保險市場不斷發展和壯大,保險行業發生了許多新變化,特別是1995年10月,我國頒布實施了《保險法》,國家加大了對保險行業的監管力度,并于1998年成立了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此后,保險監管部門出臺了《保險管理暫行規定》等配套的政策法規,保險公司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由多業經營轉向分業經營;另外,保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發生了重大轉變,改變了過去放開經營的做法。這些新變化和新情況客觀上要求會計制度與之相適應,作出新的規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財政部對原制度進行了修改,頒布了《保險公司會計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1 改變了會計制度名稱。制度考慮到當時保險企業都已是公司制企業,因此將《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改名為《保險公司會計制度》,這樣更加符合我國保險公司實際情況。
2 完善了保險業務損益結算辦法。制度規定除長期工程險、再保險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外,其他各類保險應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與原制度比較,本制度作了如下調整:(1)原制度只明確了信用險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本制度明確了長期工程險等長期性財產保險業務以及再保險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2)前者規定業務年度為三年,后者沒有規定業務年度的具體年限,其具體年限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業務性質確定。
3 重新確定了保險業務的分類,并實行按險種分類核算。制度根據保險分業經營的原則,對保險業務的分類進行了調整,將保險業務分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和再保險公司的業務三大類。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等;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普通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等;再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分入保險業務和分出保險業務。在具體業務分類上,修改了原制度在具體業務劃分上存在的交叉情況,明確規定財產保險公司不得再經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將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劃入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另外,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對保險業務進一步分類核算。
4 增加了確認保費收入的原則。關于保費收入的確認,我國原制度規定,非人身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和分保業務規定保費的收入入帳時點,確認原則不統一,也不盡合理。本制度對保險業務規定了統一的保費收入確認原則,明確規定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第二,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第三,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5 調整了貸款和股權投資業務的會計處理。按照《保險法》及其他有關保險監管法規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從事除保戶質押貸款以外的其他貸款業務,不得買賣股票和進行股權投資。根據上述規定,新會計制度相應取消了除保戶質押貸款以外的其他各類貸款業務的會計處理,取消了股票投資及其他股權投資業務的會計處理。
6 增加了存出資本保證金和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的會計處理。按《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成立后,應按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保證金,存入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于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根據該規定,本制度相應增加了存出資本保證金的會計處理;另外,《保險法》規定,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支持保險公司穩健經營,保險公司應當對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按當年自留保費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根據該規定,本制度相應增加了提存保險保障基金的會計處理。
7 增加了抵債物資的會計處理,修改了長期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制度將原“遞延資產”科目改為“長期待攤費用”科目。這是因為“遞延資產”實際上是不能全部計人當期損益而在以后會計年度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它并不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作為一項資產。
8 規范了會計報表體系。本制度將原“損益表”名稱改為“利潤表”,將原按保險業務設置的損益表改為按保險公司設置利潤表,并對各報表的指標項目作了相應調整;用現金流量表取代財務狀況變動表,確立了現金流量表在保險財務報表中至尊的地位。
四、《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時期(2001至今)
2001年,繼新《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頒布實施之后,財政部又了《企業會計制度》,保險公司又面臨一次重大變革。因此,2001年11月27日,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該制度以《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借鑒國際會計慣例,充分考慮了股份制改革的必然趨勢特別是上市企業的基本要求,集銀行、證券、保險等會計制度于一體,分別對6個會計要素以及有關金融業務和財務會計報告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這次改革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又一重大舉措,其主要內容有:
1 實現了會計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關的確認和計量。會計要素是企業對外提供財務信息的基本框架,雖然1993年會計制度改革對會計要素作出了基本規定,但是,仍然只規定會計記錄和報告,并沒有完全解決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問題,這種會計制度本質上是規范簿記的內容。這次新制度對6個會計要素進行了嚴格界定,并對其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全過程作出規定,和原制度相比較,更加全面、嚴謹、規范,使其反映的會計信息更加符合事實。
2 在某些會計原則和會計處理方法上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相協調。隨著我國加入WTO,外資保險公司紛紛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它要求國內保險公司的會計標準要與國際慣例相協調,采用國際保險業的通行做法。這次新制度所規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確認、計量標準,與國際會計準則中所規定的基本相同。比如,各項準備金的提取采取了國際通用的辦法;短期投資期末計價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在固定資產折舊政策上,允許企業按照資產的使用情況計提折舊。
3 首次將國際上普遍遵循的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納入新制度。實質重于形式是指經濟實質重于具體表現形式,它要求“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例如,對于保費收入的確認,強調的是“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這一經濟實質,并不以“保險合同成立”這一法律形式作為唯一標準。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體現了對經濟實質的尊重,能夠保證會計核算信息與客觀經濟事實相符。
4 謹慎性原則體現更充分。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它本身屬于一種負債經營,其業務對象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從而也就決定了保險行業在處理會計信息的方法上必須更加穩健保守。這次新制度無論是會計要素的確認,還是會計方法的處理以及會計信息的披露,可以說將謹慎性原則體現得淋漓盡致。比如,新制度將虛擬資產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明確規定開辦費不得列入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注重資產質量,要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它包括壞帳準備、貸款損失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等八項準備;此外,對利息收入明確規定了嚴格的確認條件,對于逾期貸款,縮短了應收利息轉表外核算的天數,由一年縮短為90天。
5 增加了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完善了會計信息披露。新制度在原來提供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分配表的基礎上增加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充分考慮了上市公司投資者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此外。對會計報表附注進行了詳細、嚴密的規范,提高了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含量和可理解性。
6 明確了新業務和疑難問題的處理方法。隨著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所得稅會計的重要性日漸突出,過去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很少涉及,在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上,也只局限于應付稅款法。而這次新制度在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上分別確定可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并詳細地列示了其計算方法。此外,新制度對于實務工作中新出現、以及在以往會計制度尚未規范的一些疑難業務比如或有事項、會計調整、關聯方關系以及交易、證券投資基金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7 明確了會計政策的審批權限。新制度規定,在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前提下,保險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財產損失處理的批準權限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不再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和批準,改變了過去會計政策和稅收政策批準權限混淆不清的現象,賦予了保險公司更大的自主權。
綜上所述,我國的保險會計制度隨著保險業的發展,保險市場的開放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在不斷完善,但是同時也要看到,任何一種建立完備制度的企業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基礎的不嚴密性,其體系就不可能完備,加之外部環境的變化,會計制度本身當然也是不可能完全沒有漏洞。雖然,新制度的頒布和舊制度相比,更加注重了保險企業的風險問題,謹慎性原則得到了較多的運用。但是,新制度只就保險公司財務會計事項做了原則性規定,財會制度相關內容不全并過于寬泛,而且,新制度集銀行、證券、保險等會計制度于一體,沒有體現保險行業的特色。此外,2002年,為了履行我國入市承諾,加強保險監管,新《保險法》又重新頒布,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保險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組織形式、保險條款費率監管等方面又發生新的變化,比如,在財壽險分業經營上新《保險法》規定,財產保險公司和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同時經營意外傷害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因而保險會計制度又面臨新的調整。筆者認為,保險公司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需要單獨有一個統一的、科學合理的會計準則,制定保險會計準則是符合保險會計規范的發展趨勢,它不是保險企業會計制度細枝末節的修改,而是在系統地把握保險會計個性、保險會計規范發展與變革趨勢以及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因此,當務之急,財政部應在現有的新制度基礎上盡快出臺保險行業會計準則。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保險企業會計制度[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
[2]財政部。保險公司會計制度[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經濟環境發生的變化,我國財務部根據《會計法》等有關的法律出臺了《醫院會計制度》以及《醫院財務制度》,新頒布了《醫院會計制度》,雖然新出臺的《醫院會計制度》已與企業會計相接近,但是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一定差異。主要闡述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之間的差異。
關鍵詞:
財務會計;醫院會計;差異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02012701
1醫院會計的含義與企業會計的含義不同
醫院會計是指為了能夠更好的開展醫院業務,有效地控制醫療成本,醫院財務能夠公平的分配,就要對醫院的經濟活動進行記錄、核對、反映和監督。醫院會計能力的高低不僅直接影響醫院經濟運行的好壞,而且還影響著醫院的業務工作。企業會計是指核算和監督企業的資金運用、資本來源,企業的成本和費用,以及經營所得的財務成果,借以分析得失,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管理活動。根據企業的性質劃分,分為商業企業會計、工業企業會計、農業企業會計、施工企業會計計和交通運輸企業會計等。根據會計內容和側重面劃分,有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企業會計是會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企業為主體,以其經營資金運動動為對象,旨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一種管理活動。與醫院相比,企業的成立是以獲取利潤為目的的;因此,作為企業會計,就要為企業獲取更大的利潤服務。
2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的會計核算要素不同
醫院會計的會計核算要素主要包括資產、負債、凈產值、收入以及費用五個要素。而企業會計的會計要素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個要素。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之間差別在于醫院惡化企業是分別屬于不同的所有者,企業是由很多的投資者共同出資創辦的,而企業的經營目的就是要獲取更多的經濟利潤,企業經營所獲得的經濟利潤要根據出資人的出資額分配企業經營所得的經濟利潤,于是,對于經濟利潤的計算是企業會計核算的重點,也是最關鍵的。企業會計的核算就是以這個為中心展開的會計核算。而醫院會計的核算主要對公立醫院的核算,對于公立醫院來說,它的投資人是國家以及地方各級政府,公立醫院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相比較于企業會計核算中的經濟利潤,采取的是結余科目,結余科目是凈資產內容中的一種。醫院會計設立了“待沖基金”科目,他主要是用來核算國家投入醫療的專項財政補助,用于醫療的成本,科學研究項目收入構建不動資產、無形資產、或者是購進醫療衛生用品等,等待計提資產折舊、攤銷或者是領用發出庫存物資是予以沖減的資金,以便滿足預算管理的需要。在以前的醫院會計制度核算的方法下,用財政資金購買資產時形成支出。而反應的是預算支出,無法對資金計提折舊。醫院會計新制定的核算方法,把計提折舊存到“待沖基金”中,只有在資金被撤銷時才能使用,不再把這部分加入到成本當中,變成了待沖基金。醫院會計采取這樣的方法,醫院就能夠區別出資金是由財政資本形成的,還是由非財政資本形成的,利用“待沖基金”不僅能對財政資本形成的管理,還能夠體現出預算信息。
3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對收入核算的內容不一樣
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是不同的主體,他們的工作活動也不一樣,因此,他們的收入也有本質上的區別。對于企業會計制度來說,收入主要是企業在商品的售出,提供勞力以及讓渡資金的使用權等活動中所獲得的經濟效益的總收入,它主要包括主要的業務收入和除業務以外的其它收入。而醫院會計的核算收入主要是醫療收入、國家或者是地方財政給予的補助、科教研究收入、以及其它項目的收入。為了為醫院管理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把醫療收入、科教研究收入等進行了分類管理,科教研究也進行了收入和支出管理。
4企業會計設置了資金減值科目核算資金可能出現的減值
這種方法規定企業應該制定一個時間表或者是在年末的時候,要全面的核查企業中各項的資金,在進行核查的時候一定要小心、慎重,對各項資本可能出現的問題或者是損失要進行合理的推測,要對可能出現的資金的損失進行資產減值準備。各個企業要對計提各項資金減值的準備,雖然好做好資金減值準備,但是進行計提秘密準備。如果發現企業存在計提秘密準備的,就把計提秘密準備當成是重大的會計錯誤,并還要采取的一定的方法改正這種差錯,在會計報表標注中還要說明出現事項的性質、調整的資金數,以及對企業財務的影響,對企業經營成果的影響。這是企業會計的規定,而醫院會計制度,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對資金可能出現的損失規定計提減值的準備。
5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的會計制度不同
我國企業會計現在執行的會計制度主要是《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鞋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法》是我國會計的基本法,其它法律規定的內容不得與它相抵抗。《企業會計準則》是對會計工作內容的規定,會計工作的內容以《企業會計準則》為準繩,這一準則有利于會計目標的實現。對于我國而言,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對于會計核算的規定?!镀髽I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主要是用來衡量和指導特定行業會計核算方法的具體規定和便準。明確規定了各個行業應用的會計科目以及報表。只能選擇一種使用,不能對其交叉使用。對于醫院會計的制度主要采用的權責發生制基礎。
6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在壞賬核算方法上存在差別
醫院規定了在一年結束的時候,要全面的檢查醫院的醫療款項,計提壞賬準備。對于時間過長的,無法收回的醫療款,依照有關規定批準后,確認無法收回的醫療款項,記為“壞賬準備”。對于已經轉銷的以后又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的資金額計入該賬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借記“人行存款”等。它們屬于直接轉銷發。企業會計也規定了計提壞賬準備,但企業會計對其采用的是備抵法。備抵法是指把可能收到的款項壞賬考慮在內,按照一定的時期,估計壞賬可能出項的損失,把它計入所用費用,與此同時,建立一個應收款項的準備賬戶“壞賬準備”科目,突出應收款項的可變化的凈產值。備抵法的有點是能夠把不能回收的資金及時當成壞賬損失處理計入費用,防止企業出現虛假利潤;在企業的會計報表上顯示應收資金的凈產值,能夠使報表使用者了解真實的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財務情況;也有利于企業資本的周轉,提升資金額的使用率以及經濟效益。雖然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都有解決計提壞賬的準備,但是它們的核算方法是不同的,存在著很大的差別。7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在資金流量表的反映是不同的
對于以前的醫院會計報表來講,是沒有現金流量表的,新的《醫院會計制度》中重視了資金流量的管理。企業的會計報表中資金流量主要包括包括三部分:現金流量用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現金流量。醫院會計的現金流量與企業會計的現金流量所屬的主體的不一樣,對于資金流量的表現方式也是不相同的。
8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的注冊會計師的方式不一樣
通常情況下注冊會計師不會對醫院的財務報表進行審核,如果有需要也需要根據其他部門的對醫院財務進行審計,對醫院審查的內容主要是財務的收入和支出。新的《醫院會計制度》明確規定;醫院對外公開的年度財務表要有注冊會計師的審核。有會計師審計醫院的財務表,有利于醫院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能夠更真實的反映醫院財務狀況。企業會計中沒有規定報表一定要會計師審計,但是有關法律的規定也表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在企業中也占有很大的比重。雖然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在注冊會計師審核財務報表中很接近,但是由于它們所屬的主體的不同,它們之間是有差別的。
9總結
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經濟環境發生的變化,醫院會計與企業會計也在不斷地完善自己,能夠更好的服務與各自的主體。醫院會計的改變能夠更好的、精準的地體現出醫院的真實狀況,為醫院的醫療業的良好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雖然醫院會計在不斷的發展與完善,但是與企業會計相比,還會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參考文獻
[1]趙美蘭.淺論會計管理模式的選擇[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09,(8).
[2]王德江.民營企業會計管理模式探討[J].醫院會計研究,2008,(8).
1978年以前,我國的金融體系基本上是中國人民銀行一統天下的格局,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立出來,相繼在1984年2月頒布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由于當時我國的經濟體制還是計劃體制,而且保險公司發展還處于“拓荒”階段,許多保險企業獨有的特性尚未發揮出來,財會制度上缺乏相應細化的規定。因此,1989年12月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對此制度進行了修訂,重新頒布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并于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會計制度,其實用性和規范性均增強了。從總的來看,這個時期的會計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
1財務管理實行計劃管理原則。由于計劃經濟的影響,保險公司在財務會計制度上實行統一計劃、分戶經營、以收抵支、按盈提獎的財務管理體制。突出財務計劃的作用,利用定額進行財務計劃的編制,用以評價企業財務活動;公司收人大部分上交國家財政,成本開支范圍由國家規定,盈利全部上交國家,虧損由國家彌補;資金管理實行??顚S弥贫?,將資金劃分為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和專項資金。資金主要由國家有計劃地劃撥,僅以專用基金形式給予企業一點財務權力。
2會計制度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為了保證會計制度的統一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會計制度由總公司統一制定,各級保險公司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各級公司不得自行變更或修訂制度,但可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給總公司,由總公司負責修訂。
3在核算體制上按照不同性質的保險業務,分別確定會計核算體制,如按國內財產險、涉外財產險、出口信用險和人壽保險業務分別單獨核算。其中國內財產險業務、人壽保險業務一般由各級公司獨立建帳、獨立核算、分級管理、自計盈虧或自負盈虧;涉外財產險與出口信用險一般由總、分公司以下單獨建帳、分級管理,總公司統一核算盈虧,分公司自計盈虧。
4會計恒等式采用“資金平衡理論”,即“資金占用總額=資金來源總額”。保險企業的資金,從占用的角度看可分為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指占用在企業固定資產上的資金,它包括辦公用房、職工宿舍、機具設備、交通工具等,流動資金是指占用在流動資產上的資金,它包括貨幣資金、結算資金(如應收及暫付款、預付賠款等)、各項支出(如賠款支出、手續費支出、業務費等)。保險企業的資金來源,按不同渠道分為自有及內部形成的資金(比如國家撥給的資本金、固定基金、內部形成且有專門用途的準備金、專用基金)、借入資金、結算資金(如應付及暫收款、應付手續費等)、業務經營收入(如保費收入、利息收入、迫償款收入及投資收入等)。
5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資產負債共同類和損益類。另外,鑒于當時的核算體制是按四大險種分別核算,因此,設置國內、涉外、信用、壽險四套會計科目,分別核算不同險種的業務。由于四類業務的財務活動有很多共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因此四套科目中大部分科目是四類業務通用的,少部分是專用的。
6記帳方法允許從資金收付記帳法、借貸記帳法中任選一種。
7在貨幣計價上國內業務(包括財產險與壽險業務)以人民幣為記帳符號;涉外財產險、信用險業務則采用外幣分帳制,直接以原幣入帳,年終時將外幣業務損益按決算日牌價折算為人民幣核算。
二、《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時期(1993~1998)
隨著黨的“十四大”召開,以上這種計劃體制下會計制度已不能適應黨的“十四大”報告中提出的“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新要求。因此,1993年,財政部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對我國所有的會計制度進行了全面而徹底的改革,財務會計改革進行了模式性的轉換。1993年2月24日,財政部結合保險行業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在《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頒布了《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這次改革是一項重大的舉措,其重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首次確立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會計要素體系,并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出了基本規定,規范了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則,實行了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原則,提高了企業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在核算體制上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
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區別為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算,也可將分出業務并入直接業務核算。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
3建立了資本金核算體系。制度拋棄了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資金來源總額=資金占用總額”的平衡公式,采用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恒等式,明確了產權關系,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一套資本金核算體系。
4建立了資本金制度,實行資本保全原則。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企業經營期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資本保全原則,企業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轉讓、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損益以及計提折舊不再增減資本金,而是直接計人當期損益。這與以前企業收入中大部分上交國家財政、資金隨意增減相比有利于企業的自我積累和發展壯大。另外,改革了資金管理辦法,取消了專款專用制度。實行企業資金統一管理和統籌運用,以促進企業提高資金運用效益。
5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和損益類,并分別對保險企業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作出了明確規定,規范了各類科目的設計,并從保險企業“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角度出發,細化了資產流動程度、風險程度和財務損益的科目。
6擴大了保險企業使用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自。制度規定“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合并某些會計科目”。“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決定”。
7采用了國際通用的借貸記帳法和國際通行的會計報表體系。制度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規定保險企業對外報表為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利潤分配表,并對這些報表的作用、報表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作了具體說明,使財務信息成為國際通用商業語言。
8規范了保險企業基本業務的會計核算標準和損益的計算。制度對資金的籌集與積累、非人身險業務、人身險業務、再保險業務、拆借、貸款和投資業務、固定資產、貨幣資金及結算款項、費用、營業外收支、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業務的會計核算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9體現了一定程度的會計穩健原則。制度規定保險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計提壞帳準備、貸款呆賬準備、投資風險準備,允許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
10對有外匯業務的企業規定即可采用外匯分帳制,也可采用外匯統帳制。采用外匯分帳制的企業,應設置“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帳務間的聯系均通過“外幣兌換”科目。
三、《保險公司會計制度》時期(1998~2001)
1993年制定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了6年,它對于促進保險企業的發展,促進企業間有序競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內保險市場不斷發展和壯大,保險行業發生了許多新變化,特別是1995年10月,我國頒布實施了《保險法》,國家加大了對保險行業的監管力度,并于1998年成立了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此后,保險監管部門出臺了《保險管理暫行規定》等配套的政策法規,保險公司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由多業經營轉向分業經營;另外,保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發生了重大轉變,改變了過去放開經營的做法。這些新變化和新情況客觀上要求會計制度與之相適應,作出新的規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財政部對原制度進行了修改,頒布了《保險公司會計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1改變了會計制度名稱。制度考慮到當時保險企業都已是公司制企業,因此將《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改名為《保險公司會計制度》,這樣更加符合我國保險公司實際情況。
2完善了保險業務損益結算辦法。制度規定除長期工程險、再保險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外,其他各類保險應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與原制度比較,本制度作了如下調整:(1)原制度只明確了信用險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本制度明確了長期工程險等長期性財產保險業務以及再保險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2)前者規定業務年度為三年,后者沒有規定業務年度的具體年限,其具體年限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業務性質確定。
3重新確定了保險業務的分類,并實行按險種分類核算。制度根據保險分業經營的原則,對保險業務的分類進行了調整,將保險業務分為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和再保險公司的業務三大類。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等;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普通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等;再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分入保險業務和分出保險業務。在具體業務分類上,修改了原制度在具體業務劃分上存在的交叉情況,明確規定財產保險公司不得再經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將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劃入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另外,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對保險業務進一步分類核算。
4增加了確認保費收入的原則。關于保費收入的確認,我國原制度規定,非人身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和分保業務規定保費的收入入帳時點,確認原則不統一,也不盡合理。本制度對保險業務規定了統一的保費收入確認原則,明確規定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第一,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保險責任;第二,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第三,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5調整了貸款和股權投資業務的會計處理。按照《保險法》及其他有關保險監管法規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從事除保戶質押貸款以外的其他貸款業務,不得買賣股票和進行股權投資。根據上述規定,新會計制度相應取消了除保戶質押貸款以外的其他各類貸款業務的會計處理,取消了股票投資及其他股權投資業務的會計處理。
6增加了存出資本保證金和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的會計處理。按《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成立后,應按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保證金,存入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于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根據該規定,本制度相應增加了存出資本保證金的會計處理;另外,《保險法》規定,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支持保險公司穩健經營,保險公司應當對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按當年自留保費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根據該規定,本制度相應增加了提存保險保障基金的會計處理。
7增加了抵債物資的會計處理,修改了長期待攤費用的會計處理。制度將原“遞延資產”科目改為“長期待攤費用”科目。這是因為“遞延資產”實際上是不能全部計人當期損益而在以后會計年度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它并不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作為一項資產。
8規范了會計報表體系。本制度將原“損益表”名稱改為“利潤表”,將原按保險業務設置的損益表改為按保險公司設置利潤表,并對各報表的指標項目作了相應調整;用現金流量表取代財務狀況變動表,確立了現金流量表在保險財務報表中至尊的地位。
四、《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時期(2001至今)
2001年,繼新《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頒布實施之后,財政部又了《企業會計制度》,保險公司又面臨一次重大變革。因此,2001年11月27日,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該制度以《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借鑒國際會計慣例,充分考慮了股份制改革的必然趨勢特別是上市企業的基本要求,集銀行、證券、保險等會計制度于一體,分別對6個會計要素以及有關金融業務和財務會計報告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這次改革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又一重大舉措,其主要內容有:
1實現了會計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關的確認和計量。會計要素是企業對外提供財務信息的基本框架,雖然1993年會計制度改革對會計要素作出了基本規定,但是,仍然只規定會計記錄和報告,并沒有完全解決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問題,這種會計制度本質上是規范簿記的內容。這次新制度對6個會計要素進行了嚴格界定,并對其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全過程作出規定,和原制度相比較,更加全面、嚴謹、規范,使其反映的會計信息更加符合事實。
2在某些會計原則和會計處理方法上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相協調。隨著我國加入WTO,外資保險公司紛紛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它要求國內保險公司的會計標準要與國際慣例相協調,采用國際保險業的通行做法。這次新制度所規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確認、計量標準,與國際會計準則中所規定的基本相同。比如,各項準備金的提取采取了國際通用的辦法;短期投資期末計價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在固定資產折舊政策上,允許企業按照資產的使用情況計提折舊。
3首次將國際上普遍遵循的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納入新制度。實質重于形式是指經濟實質重于具體表現形式,它要求“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例如,對于保費收入的確認,強調的是“保險合同成立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這一經濟實質,并不以“保險合同成立”這一法律形式作為唯一標準。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體現了對經濟實質的尊重,能夠保證會計核算信息與客觀經濟事實相符。
4謹慎性原則體現更充分。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它本身屬于一種負債經營,其業務對象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從而也就決定了保險行業在處理會計信息的方法上必須更加穩健保守。這次新制度無論是會計要素的確認,還是會計方法的處理以及會計信息的披露,可以說將謹慎性原則體現得淋漓盡致。比如,新制度將虛擬資產排除在資產負債表之外,明確規定開辦費不得列入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注重資產質量,要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它包括壞帳準備、貸款損失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等八項準備;此外,對利息收入明確規定了嚴格的確認條件,對于逾期貸款,縮短了應收利息轉表外核算的天數,由一年縮短為90天。
5增加了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完善了會計信息披露。新制度在原來提供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分配表的基礎上增加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充分考慮了上市公司投資者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此外。對會計報表附注進行了詳細、嚴密的規范,提高了財務會計報告的信息含量和可理解性。
6明確了新業務和疑難問題的處理方法。隨著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所得稅會計的重要性日漸突出,過去保險公司會計制度很少涉及,在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上,也只局限于應付稅款法。而這次新制度在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上分別確定可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并詳細地列示了其計算方法。此外,新制度對于實務工作中新出現、以及在以往會計制度尚未規范的一些疑難業務比如或有事項、會計調整、關聯方關系以及交易、證券投資基金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