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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范圍的問題。根據《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本制度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該制度在適用范圍上還存在一些問題:第一,未做出標準規定的小企業是否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根據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僅僅對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小企業規定了標準,對于其他未做出規定的小企業是否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制度中未作明確規定。第二,外商投資的小企業、金融行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小企業是否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協調問題。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正式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38項準則),于2007年1月1日正式首先在上市公司實施。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關內容的規定有一定的差異,比如《小企業會計制度》僅要求對日后事項期間涉及的報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銷售退回按照調整事項的會計處理做出規定,對于其他的發生于日后事項期間可能對小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的事項,僅要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不要求小企業調整尚未報出的報告年度的會計報表。
二、新企業會計準則下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完善建議及對策
向管理型轉變,有利于我國會計制度跟國際接軌,對促進小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小企業會計制度》也存在適用范圍不夠明確、與稅收法律制度的差異等問題。
(一)進一步明確和完善適用范圍
(1)《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適用對象需要擴大。對于以個人獨資及合伙形式設立的小規模企業,由于權益方面的特殊性,既無法適用《小企業會計制度》,又無法適用《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這類小企業的會計規范目前處于“真空”地帶,沒有適合自身的會計制度。因此,可以把它們納入《小企業會計制度》調整范圍,完善《小企業會計制度》體系。
(2)明確外商投資的小企業、金融行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小企業是否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對于外商投資的小企業、金融行業和股份公司的小企業是否需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強制性執行還是備選性執行等問題,《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都沒有明確。《小企業會計制度》應該進一步明確相關問題,才能更好地促進《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
(二)盡快明確《小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協調問題
有關專家指出,新準則所帶來的很多理念和做法與中國目前的會計規定和實務有相當大的差異,有的可以說是根本性的改變。如果在小企業中實行新準則,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要上一個新臺階,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挑戰,所以有些小企業呼吁能夠推出適合小企業的簡化會計準則體系。小企業究竟是適用通用的企業會計準則,還是應獨立制定適合小企業的簡化會計準則體系?當具體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關內容不一致的情況下,小企業應以制度優先還是準則優先?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對上述問題盡早作出明確規定。
(三)做好《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律制度的協同
(1)由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制定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由于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密切相關,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者相對較少,主要就是稅務部門及債權人,這便使小企業會計核算對外報告的職能處于從屬地位。另外,稅務部門是小企業會計信息最主要的外部使用者,所以,由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制定《小企業會計制度》是符合小企業會計信息的目標與特點的,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盡可能減少《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律制度的時間性差異。試圖找一條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相一致的捷徑是不現實的,只有盡可能減少時間性差異,并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在不違背會計核算一般原則和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原則的前提下,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能夠一致的盡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備選方法。
(3)改進《小企業會計制度》關于利潤表的編制要求?!缎∑髽I會計制度》中小企業利潤表的編制未考慮到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要求,仍然采用通用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內容,對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所要求提供的數據很少涉及。
(三)進一步改進《小企業會計制度》部分會計處理方法
對于《小企業會計制度》所存在的脫離小企業的實際或欠妥的部分會計處理方法,應在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使得《小企業會計制度》既能簡化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又更符合小企業的實際,以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貫徹和實施,更好地促進小企業的發展。
【關鍵詞】: 小企業;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對策與方案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B
一、問題的提出
財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頒布并于2005年1月1日開始在小企業范圍內執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在遵循一般會計核算原則的條件下,借鑒國際慣例,結合我國小企業的實際情況,以《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制定的。這次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實施充分體現了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及其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它健全和完善了企業會計核算體系,提高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加快了會計準則的國際協調?!缎∑髽I會計制度》在適用范圍、主要內容、會計科目、會計報表等方面都與《企業會計制度》有差異,它更具有清晰性、靈活性、指導性和針對性。它是我國會計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標志,對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財務報告條例》、規范小企業會計行為、促進小企業健康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但是,我們通過最近對制度實施情況的調查情況來看,由于種種原因,使得制度實施過程出現了相當多的問題,不同程度地阻礙了制度的順利實施,導致制度執行無法到位。正是基于這種認識,文章試就《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加以分析,并提出若干對策。
二、《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1. 制度執行的不完全確定性,導致制度執行過程中容易發生偏差
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小企業繼續執行原來的《企業會計制度》,這從《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來看,無可非議。雖然國家統一制定的會計制度具有強制性的特點。但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既可以按照《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據此而論,會計制度的強制性特點如果從整體上考慮,只要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了某一會計制度即可。另外從鼓勵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出發,也應該允許并鼓勵有條件的小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因此,符合小企業標準只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必要條件而已,即凡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規模必須符合小企業的標準,但并非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必須執行,如有條件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但問題是有的小企業本來會計基礎工作就比較薄弱,人員的素質也比較低下,原來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就沒有執行好,換句話說原來執行過程中就存在很多困難。加上這類小企業發展的態勢顯示近年內企業發展規模不會有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這類小企業如果轉換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也許更適合其企業自身的特點。其價值就在于整頓和規范小企業會計工作秩序,規范小企業的會計行為,促進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但這類小企業認為,只要不違反會計制度規定就可以了。既然允許何必再執行新的會計制度呢,如果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不僅要派員參加培訓,而且制度轉換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何必自己給自己找麻煩,這種認識帶有一定代表性。本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就是考慮了這類企業的實際,但部分小企業并沒有充分認識到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價值所在。所以《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中的不完全確定性,就會給部分對制度認識不足的企業開了綠燈,導致《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現實價值發生偏離。
2. 培訓工作缺位,導致小企業對制度理解和實施力度不夠
《小企業會計制度》頒布之后,為使廣大小企業會計人員充分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準確把握相關政策、規定和方法,確保該制度在企業中的貫徹實施,各地財政部門舉辦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培訓班,培訓的對象主要是小企業的會計或出納人員。通過培訓,使會計人員在短時間內有的放矢地學習,提綱挈領地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應該充分肯定這種通過有計劃有組織分期分批培訓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做法對確保《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小企業中的貫徹執行無疑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另外,這種培訓方法也是常規的做法,因為通常我國頒發新的會計制度都是需要組織企業的財會人員進行培訓的。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這種做法如果針對財會工作比較規范的大中型企業或上市公司而言,也許能達到比較好的培訓效果。如果針對小企業也許有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原因在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或執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影響因素是小企業領導者的態度。而領導者的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內容與實施價值的認識。事實上很多小企業的領導者對會計工作的職能一知半解。在調查中,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小企業的領導者對財會工作的認識只是停留在比較膚淺的認識上,他們比較關注的是盈利和稅收的指標,往往忽視會計制度本身的價值。所以舉辦《小企業會計制度》培訓班,其培訓對象不只是針對財會人員,也應該擴大到小企業領導者范圍,只有讓小企業的領導者真正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其加強經營管理價值所在時,才有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貫徹實施。
3. 小企業內在不利因素影響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
(1) 小企業會計機構設置過于簡單,會計人員配備不全、工作不固定,分工不明確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
由于小企業名目繁多,行業比較齊全,所有制形式多樣化,經營規模較小,缺乏相應的決策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發揮不了應有的決策作用,業主基本上支配了企業的所有的經營活動,缺乏正常的業務報告制度,導致企業的生產經營水平的好壞完全取決于業主個人的能力與水平。在調查中,我們發現不少小企業會計機構設置不規范,甚至個別企業不設置會計機構。即使是設置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分工也不明確,甚至是兼職,缺乏完善的內部牽制機制。所有這些都給《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2)小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在短期間內實施
眾所周知,會計基礎工作是做好會計核算的前提,它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格式的選擇或設計、填制、取得、審核、傳遞與保管程序,以及會計帳簿的設置、格式、登記、核對、結帳等等。在實際工作中,許多小企業都是貪圖便利,甚至看業主眼色行事,不少小企業從來就沒有認真思考過如何規范地做好這些會計基礎工作,而是得過且過,會計實操有一定隨意性,沒有嚴格執行會計制度。比如,原始憑證缺乏必要的審核程序,憑證、賬簿、表格在市面上隨意購買,相關政府部門硬性規定除外,很多做法都不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甚至個別小企業還沒有明確的成本核算方法與制度。不難設想在這樣的會計基礎工作上,要求小企業認真執行和快速推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也是非常困難的。
(3)小企業會計人員素質較低,也難于確?!缎∑髽I會計制度》準確無誤地實施
小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與大企業的會計人員相比,業務水平、文化層次不高,業務不精,素質普遍較低。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小企業的會計人員普遍存在兩種不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現象。一是學歷層次比較低,無學歷或改行從事會計工作的人數占絕大多數。二是年齡出現極端現象,呈現“一老一少”的局面。會計人員中的老者雖然有一定會計工作經驗的積累,開展一般性的業務沒有什么問題,但接受新知識能力比較差,對新制度消化慢,甚至出現消化不良的現象。會計人員中的新者,多為剛離開學校走向會計崗位的年輕人,雖然他們比較系統地學習會計專業知識,但在實操能力比較弱,特別是在從事會計工作過程中缺乏會計理論基礎扎實、能力強、業務熟的老會計的指導,導致在實踐中會計技能提高比較慢。上述兩種現象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約了小企業內部管理工作的開展,也制約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小企業的實施。在調查中,個別小企業會計人員表示,他們也認真地組織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顯然在這樣一支小企業會計隊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準確、無誤地貫徹《小企業會計制度》確有困難。即使《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小企業中能組織實施,但實施結果也必然大打折扣。
(4)小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素質較低,也不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快速實施
從會計的重要性原則來看,某項會計信息在會計報告中是被詳盡、充分的披露還是被簡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人們做出滿意的決策。某些對大企業或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能在小企業里顯得毫不意義。由于小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重合使得小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基本不存在,由于融資方式的獨特性,從而使小企業會計信息的使用者與大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別,小企業的股東、稅收部門、銀行是會計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這些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業的經營者,本身經營素質就比較低,大多對企業實行粗放經營,除了關心盈利指標外,并不要求企業會計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業會計信息不全面、不準確。這也給《小企業會計制
度》的貫徹執行增加了難度。
三、解決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中現存問題的對策與方案
1. 要為《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培訓工作確定新的培訓思路
目前,各地普遍是組織小企業會計人員系統學習《小企業會計制度》,我們不否定這種培訓對促進《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的作用,但效果仍不盡人意。究其原因,正如前所述,《小企業會計制度》在一些企業執行中受阻,更重要的是小企業業主的意識。雖然有個別小企業業主不愿意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但他們的認識更多的是停留在對《小企業會計制度》比較膚淺的認識上,即對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小企業有什么好處一知半解。為什么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更是迷惑不解。因此來自小企業主的障礙主要還是認識上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在提高小企業業主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自覺性上下功夫,一個比較有效的做法就是加強對小企業業主的培訓。即組織小企業業主系統學習《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對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和對小企業業主的培訓,要有所側重。對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重在業務上培訓,對小企業業主的培訓重要說明《小企業會計制度》執行的價值,即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對改善企業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小企業經濟效益有什么好處。如果采取雙管齊下的培訓方法,我們相信對《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無疑會起到更好促進作用。
2. 各級財政部門應組織相應的高素質人才咨詢隊伍,深入小企業會計部門第一線,幫助小企業正確選擇適宜的會計制度
如前所述,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小企業受到自身素質的限制,在選擇企業會計制度時,往往帶有很大的盲目性,連自己該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還是《企業會計制度》,自身都說不清楚,錯誤地認識只要不犯法,按規定執行會計制度就可以了,這是天大的誤會,當然也并不排除人為的裝糊涂。為此,各級財政部門(市縣鎮)應組織相應的高素質人才咨詢隊伍,深入小企業會計部門第一線,給小企業財會部門把把脈,幫助小企業正確選擇適宜的會計制度,特別對不適宜選擇《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應幫助其提高思想認識,勸其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必要時,強制性要求其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3. 消除小企業內在的不利因素,為《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創造有利的條件
(1)加強小企業會計基礎規范工作的建設,為進一步規范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礎
如前所述,小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差,不利于《小企業會計制度》在短期間內實施。因此,要加快《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小企業的實施,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規范小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因為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即使組織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也不容易到位或發生執行上的偏差。為此,小企業應以《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依據,針對小企業會計工作存在的問題,要設計合理的會計記錄程序,要完善嚴密的憑證制度,要建立嚴格的日常核對制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小企業規范組織與實施。
(2)重視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培養,加快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為《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證
小企業要適應時展的步伐,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解決小企業會計人員業務水平低,業務工作不適應的問題。為此小企業要自覺組織學習,小企業會計人員更應自覺學習,不斷充電。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使小企業會計人員有過硬的業務本領,具有扎實的會計知識、嫻熟的會計技能。只有這樣,才能使小企業的會計人員能夠從較高層次理解《小企業會計制度》,做到充分了解該制度的內容、理解、掌握制度中規定的會計核算方法和相關規定,用以指導、規范會計實務工作,提高會計業務能力,并提高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自覺性,為《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
(3)構建完善的控制環境,設置合理的會計機構,嚴格劃分不相容職務,設置適宜工作崗位,為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提供運行機制
控制環境直接影響到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其主要包括企業的經營管理觀念、方式及風格,組織結構,管理控制方法,內部審計及外部影響等等。構建良好的控制環境有利于小企業嚴格按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小企業會計發展需要的會計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并為小企業改善會計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因此,小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小企業會計機構,并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劃分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不相容職務,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根據小企業的特點,(下轉第49頁)
會計核算宜采用集中核算的方式,即由會計機構統一辦理;錢賬分管、出納不得兼任往來賬戶的核算工作;業務較少的企業一般可設會計主管兼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兼稽核、出納三個崗位。只有會計機構設置合理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問題,才能提供《小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良好運行機制。
(4)轉變小企業業主的觀念,為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清除不必在的障礙
如前所述,小企業業主對《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認識不到位,對會計工作重視不夠。目前很多小企業的業主的法律和管理意識不強,重銷售輕管理、重稅收輕會計現象非常嚴重。很多業主對會計方面的知識、政策、法規存在著很大的認識誤區。這已嚴重地阻礙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因此各政府部門一定要通過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宣傳,使小企業業主從根本上轉變觀念,引起他們對會計工作的高度重視,讓他們認識到不但要學會“賺錢”,更要學會怎么去“省錢”,統籌地“用錢”,使會計管理工作為更好地創造效益服務。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順利實施,促進會計工作的規范化。
綜上所述,《小企業會計制度》雖然頒布并實施一年多了,但由于制度執行的不完全確定性、培訓工作缺位、小企業內在不利因素的存在等原因,致使《小企業會計制度》貫徹執行難度較大。但一套新制度的執行,總會存在一些問題。只要我們本著科學、合理、審慎的態度,從不同層面采取有效措施,標本兼治,一定能起到顯著的效果。
參考文獻
[關鍵詞]核算原則 科目 資產現價 計提準備
一、《企業會計制度》體現了會計核算與市場價值的統一
1992年財政部頒布了《工業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又相繼出臺了《企業會計制度》。目前,國家大型企業《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已經停用,中小型企業兩種制度并存。因為我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創造的GDP占全國GDP總量的60%,上繳國稅占全國稅收金額的50%,全國有2/3的就業崗位在中小型企業,65%的專利、75%的技術創新、80%的新產品開發都在中小型企業。因此中小型企業對會計制度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國家經濟的基本面。
《企業會計制度》科目設置更趨合理,會計核算依據更注重與市場變化的一致性。在科目設置上,《工業企業會計制度》重于法律形式,《企業會計制度》則重于經濟交易實質。例如:企業長期待攤費用,按《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列入“遞延資產”科目,而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取消了這一科目,改為“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科目設置更趨合理。
科目設置的合理性是由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決定的,而這個基本原則的科學性,在于它符合了市場經濟交易的實質。譬如:企業在籌建時期所發生的費用,不可否認有部分屬于資產,也有一部分不屬于資產。如果按著《工業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列“遞延資產”科目使資產數額虛升,使本應該在會計當期攤銷的費用當作資產長期分攤。因此,將這類經濟交易劃為資產有失公允,而《企業會計制度》的核算原則就做了這樣的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由此看出《企業會計制度》核算更注重符合市場經濟交易的實質。
二、《企業會計制度》會計中期的設置,使會計報表及時地反映投資的市場價值的變化,使企業決策者能更好的管理過程預期
《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會計中期的概念,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豆I企業會計制度》沒有中期的概念,核算和報表只反映初始投資成本,不反映現市值的變化,投資者往往只能在報表的附注中了解市值的變化。因不是規范的要求,附注的數據往往不能準確的反映市場的價格,投資者無法根據會計報表的數據做好過程控制,因此,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镀髽I會計制度》設置了會計中期,作為一項規范要求,中期報表必須準確反映投資市場現值,把期末關口前移可有效的為決策者提供及時準確的數據,使決策者能更好的做好過程管理。
三、《企業會計制度》的計提準備制,使會計核算更符合市場的變化而更科學
1.短期投資計提跌價準備,使會計報表反映了短期投資值隨著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
投資者完成投資后其資產隨著市場的價格的起伏或增值或減值?!豆I企業會計制度》對短期投資只做初始成本的反映,不反映市場的變化。因此,會計報表與市場脫節,是計劃經濟思維的產物?!镀髽I會計制度》以計提投資跌價準備金的方式反映了這一市場變化,它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列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中期和期末的會計報表及時反映了市場的變化的曲線,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2.新增委托貸款科目及利息的計提減值準備,是我國經濟市場化的結果。
根據我國經濟市場化的進一步深化企業融資方式多種多樣,委托貸款是其中之一。在會計核算上《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委托貸款的內容,并規定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減值準備,沖減資產反映凈值,該科目本身就是市場經濟的產物。
3.《企業會計制度》完善了計提壞賬準備的外延,更符合市場經濟化的實際,使壞帳處理更加科學。
企業的壞賬按原有的會計制度,只限于應收款范疇。隨著經濟市場化的深入,企業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收取了預付款后無能力供貨成為經常發生的事。預付款回收無望也成為壞賬的原因之一?!镀髽I會計制度》根據市場這一現實將這類應付款轉入其他應收款,列入計提壞賬準備范圍。轉入其他應收款的預付帳款可以計提壞帳準備,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原來的按制度規定計提變為企業可以自行確定,確定的方法為按照以往經驗及債務單位的財務狀況,并在壞賬核算上取消了直接轉銷法。這樣通過會計制度的改變,使企業壞帳得以及時處理而能及時反映資產的凈值。
4.存貨計提跌價準備的規定反映了企業流動資產在市場中的真實性。
企業存貨在流動資產及全部資產中占有較大比重,其價值的準確反映直接關系到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價值的真實性?!豆I企業會計制度》對存貨只反映其初始成本,不反映其發生的毀損、陳舊或跌價減值?!镀髽I會計制度》則對存貨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減值作了反映。它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會計報表及時的反映了存貨在市場中的現值。
5.長期投資計提減值準備反映了投資回收效果。
為了使投資者了解投資的回收效果和真實價值,根據投資回收的情況《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長期投資計提減值準備。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四、《企業會計制度》對購建固定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更完善
對于購建固定資產借款發生利息的資本化,《工業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交付前可化為資產,之后即為費用。但是對經常遇到的資本化的準確分攤、資本化暫停都沒有明確規定,為會計核算帶來混亂。為了彌補這一缺陷《企業會計制度》制定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準確分攤計算方法,并明確規定了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且連續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含3個月),就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直至購建重新開始,這樣就使購建固定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更完善。
五、《企業會計制度》避免了債權人豁免債務的核算給企業信息失實提供的口實。
債權是企業的流動資產,其債權豁免債務應是資產核算范疇。以往的會計制度將債權人豁免的債務列入“營業外收入”,有可能成為部分企業粉飾企業經營業績、提供虛假信息的借口。為此,《企業會計制度》將其列入“資本公積”進行核算,為債權正本清源,從而避免了債權人豁免債務的核算給企業信息失實提供的口實。
六、《企業會計制度》制定了符合我國現實的資產處理及固定資產折舊的審批權限
《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是以國有企業為主的經濟體制制定的會計制度,國有資產的處理權在國家,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對于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具有積極意義。但是,目前全國中小型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并絕大多數是民營企業或是股份制企業,企業的資產屬于個人或股東,受物權法保護。所以《企業會計制度》依據這個現實將上述事項的批準權限改為,經股東大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符合物權法的要求,《企業會計制度》的頒布和落實體現了我國經濟市場化的進程。
七、《企業會計制度》核算內容涵蓋了市場經濟下企業新的交易內容
1.我國加入了WTO以后,企業的金融業務也逐步與國際接軌而趨于多種多樣,交易內容的增加要求會計核算內容與之相適應。于是《企業會計制度》應運而生增加了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資款、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易、專項應付款、外商投資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等企業形式所有者權益、建造合同收入、補貼收入、會計調整、外幣業務、關聯方交易等核算內容,這些都是《工業企業為會計制度》所沒有的,《企業會計制度》彌補了這一不足。
2.《企業會計制度》對長期投資的權益的核算更適應市場化的要求。《企業會計制度》使投資收益更加明確,完善了固定資產融資租賃業務的核算,調增應交稅金明細項目,調整了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明細項目,改變了收入確認方法和計量,調整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結轉并明確了涉及所得稅的核算。核算內容的進一步完善使制度對市場化的適應性大大增強。
參考文獻:
關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
1. 制度的實施范圍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0]25號),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均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但按照《暫行規定》的標準,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一部分(如投資型或高企業)屬小規模企業。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各類金融企業都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根據財政部《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財會[2001]62號)以及2002年5月20日的《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其中外商投資金融企業應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業可另行執行。這樣,《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實施實際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小企業范圍內了。問題的關鍵在于:這些小企業是否必須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強制性執行還是備選性執行?
在我國,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屬于行政法規性的規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規具有強制性的特點。據此而論,則凡符合小企業標準的就必須嚴格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我們認為,對小企業實行備選性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政策是合適的,即小企業既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也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因為會計制度的強制性特點可以從整體上考量,只要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了某一會計制度即可;目前許多小企業實際上已經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這些小企業就無需轉換會計制度;從鼓勵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出發,也應該允許并鼓勵有條件的小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此,則符合小企業標準只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必要條件而已,即凡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規模必須符合小企業的標準,但并非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就必須執行,如有條件也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當然,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小企業與內資小企業在執行會計制度上是否應該享有同等“國民待遇”,即同樣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也應予以考慮。另外,按財政部“除小企業和金融企業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設立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并編制財務報告”的規定,建議對新設立的小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業一樣實行備選性執行政策。
2. 企業規模變化產生的變更調整
由于企業的以及中小企業經營上的靈活性,據以判斷企業規模大小的職工人數、銷售額及資產總額等指標值在不同時期會發生變化,其中職工人數、資產總額在同一會計年度的不同時點都有可能變化,因此,嚴格對照劃分標準,許多中小企業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會計年度的不同時點都會發生企業規模歸屬的變化,年初屬中型企業的,年末可能變成了小企業;年初屬小企業的,年末也可能發展成中型企業。但如前所述,企業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據上一會計年度的指標數值對照標準值來判斷企業規模大小并據以確定能否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由此產生的問題是:當年末企業規模與年初相比發生變化時,原先執行的會計制度是否需要變更調整?具體而言:(1)當年初為中型企業,年度內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年末變成了小企業,則該企業年末時是否可以按《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調整?若可以調整,則涉及會計政策變更部分是否需要追溯調整?(2)當年初為小企業,若年度內執行的是《企業會計制度》,則年末不論企業規模是否變化都無需調整;若年度內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年末變成了中型企業,則年末是否必須按《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調整?
根據“一貫性”和“可比性”原則,企業的會計政策一經確定就應保持穩定,不應隨意變更,這樣,企業前后各會計期間的會計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如依據相關法規的要求或由于環境變化,使原先采用的會計政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受到時,才使企業有理由進行會計政策的變更。據此,我們認為,若原先已經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不管企業原先的規模大小,也不論此后企業規模如何變化,都應嚴格限制會計制度的變更;若原先是小企業并且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到了年末企業規模已經符合中型企業標準,在當年末也不宜按《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變更調整,但下一會計年度必須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考慮到制度轉換的規定性,建議可以規定下一年度企業無需采用追溯調整法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并進行調整。
3. 合并會計報表時不同會計制度的調整
由于界定小企業的對象強調的是主體,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因此,企業集團內各成員企業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規模的情況。最常見的是母公司為大中型企業,子公司中有的屬于小企業。為了控制行業風險而采取“防火墻”措施以及經營上的靈活性所需,越來越多的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采用了“集團綜合、法人分業”的經營模式,根據不同業務需要注冊子公司,由此產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為小企業的企業集團。由于中小企業標準的人為劃分,一大批中小企業徘徊在標準的臨界點周圍,一些投資型公司,資產總額較大,但因職工人數少而被界定為小企業,這就有可能產生母公司為小企業、而子公司卻為中型企業的企業集團。上述現象體現在會計制度的執行中,則表現為企業集團存在母子公司執行不同會計制度的情況。那么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企業集團應當如何統一會計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種觀點:
(1)若母公司為大中型企業,其子公司中的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母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對該等子公司的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子公司會計報表進行合并。
(2)若母子公司均為小,不論母公司執行的是《企業制度》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均以母公司的會計政策為統一標準,對執行的會計制度與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子公司會計報表進行合并。
(3)若母公司為小企業,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業(如中型企業),在母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下,非小企業的子公司與母公司執行的會計制度已經一致,因此,只需對子公司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個別會計報表進行調整即可;但在母公司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情況下,母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是按照母公司會計政策對子公司中執行不同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進行調整,還是按照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子公司會計政策調整母公司及其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其他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這是值得探討的,我們傾向于后一種觀點。
關于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特殊考慮
1. 謹慎性原則的適度運用
根據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通常,謹慎性原則需要通過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來實現。合理的會計估計是保證會計信息可靠和相關的前提,濫用會計估計勢必導致會計信息失去真實性、可靠性。《企業會計制度》要求企業計提八項減值準備和預計負債,就是充分體現了謹慎性原則。但對小企業而言,由于會計基礎相對薄弱,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有限,對可收回金額、可變現凈值或資產減值額等會計估計不但不能準確把握,還有可能成為調節利潤的工具,因此,為防止小企業濫用謹慎性原則,小企業會計制度應特別關注該原則的適度運用問題。我們建議,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取消八項減值準備,允許小企業對資產減值采取直接轉銷法核算;不計提和確認預計負債;若存在較大的減值和預計負債,則采用報表附注披露形式替代。
2. 會計處理與稅收制度的協調
不少小企業提出,為了簡化小企業的會計處理,避免繁瑣的納稅調整,小企業會計制度應與現行稅法一致,凡涉及稅務方面的事項,會計處理完全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執行。納稅調整真的能避免嗎?不是的。畢竟財務會計與稅法所遵循的原則和規范的對象是不同的。具體來講,有以下兩個情況要考慮。
(1)對于永久性差異,設想通過設置“稅后支出”和“稅后收益”之類的科目直接列支稅法不允許稅前抵扣的費用支出項目或直接確認稅法允許免稅的收入是不合適的,這并不能消除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的差異。因為對于稅法允許稅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標準的費用支出項目,如業務招待費、宣傳費等,在發生時并不能確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額可以稅前列支,直到年度終了才能確定。因此,發生時就不能直接計入“稅后支出”科目,即使當月計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分轉回,年度內始終處于變數之中,人為增加會計程序,使得主觀愿望想簡化、客觀結果卻復雜化。而對于一些如憑證手續等與稅法規定不符的收入和費用支出項目,企業執行中往往與稅法規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時仍存在納稅調整事項。另一方面,由于國家稅收政策不是一成不變的,相關的標準、等都可能發生變化,隸屬的稅務主管部門不同(國稅或地稅)、地區不同,稅收政策標準也不完全一樣,并且每年都會有政策變動或調整,因此,企業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稅法規定一致執行是不可能的,不論怎樣,納稅調整項目始終存在。
(2)對于時間性差異,在應付稅款法下,設想通過設置“稅后支出”和“稅后收益”科目達到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現實的,因為對于會計上快于稅法規定的時間或速度確認的費用支出項目(如開辦費),到后期會計上實際已無需確認或確認的費用支出金額小于稅法允許稅前抵扣的金額,因此,納稅調整仍不可避免。在納稅法下,則是通過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的確認與跨期攤配程序予以解決。
如此看來,試圖找一條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相一致的捷徑是不現實的。我們認為,小企業會計制度在協調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關系方面,無需考慮也不可能消除或減少永久性差異,只有盡可能減少(但不能消除)時間性差異并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才是明智選擇。
所謂盡可能減少時間性差異,是指在不違背會計核算一般原則和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原則的前提下,小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能夠一致的盡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備選。如:(1)取消八項減值準備和預計負債,實行資產報損和預計負債經稅務部門批準后據實入賬的方法,則消除了該時間性差異。(2)對于開辦費的攤銷期限,除一次性攤銷法外,可以增加與稅法規定一致即分五年攤銷的備選方法,由小企業視情況自行擇定。(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原先的行業會計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都有明確規定,但實際執行中大多數小企業偏向于采用稅法規定允許的標準,以避免納稅調整;《企業會計制度》則規定由企業根據相關因素自行確定?!缎∑髽I會計制度》可以與《企業會計制度》保持一致,即僅作原則性規定,使小企業具有能按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進行備選的余地。當然,為了防止小企業利用折舊政策調整賬面利潤,也可以對折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但應盡可能與稅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確認方面,《企業會計制度》與現行稅收法規存在不一致,若《小企業會計制度》能予以考慮,即可減少因收入確認時間不一致產生的時間性差異。
至于簡化時間性差異的會計程序,就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可以不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法兩種備選的模式,取消納稅影響法,則僅采用應付稅款法處理。
3. 會計科目的簡化與一致性
會計科目的設置應滿足企業對各項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的要求。根據小企業的界定標準,其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僅僅是職工人數較少、年銷售額較小或資產總額較小,這并不意味著小企業的各項活動與大中型企業有本質區別。如一個小企業也可能存在投資關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長期投資、投資收益等科目來核算該投資的事項。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中小企業標準的人為劃分,加之企業的及中小企業經營的靈活性,許多中小企業會出現規模大小的變化。因此,我們認為,對小企業會計科目的設置,總的原則應是:在《企業會計制度》的框架內,能與其保持一致的盡可能一致,確需簡化或取消的,也應盡量避免或減少企業因規模大小變化需變更適用會計制度時調整會計科目的困難,以及便于合并會計報表時不同會計政策的統一調整。
為此建議:(1)取消小企業一般不可能發生和發生頻度極少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待轉資產價值”、“已歸還投資”、“應付債券”、“委托貸款”、“未確認融資費用”等;(2)取消小企業因簡化或改變會計程序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八項資產減值準備涉及的八個科目以及“預計負債”、“遞延稅款”等科目;(3)合并一些小企業沒有必要劃分過細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如將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合并設“營業費用”科目核算,不單設“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業可能發生的與大中型企業同性質的交易或事項所對應的會計科目。
一、資產盤盈盤虧核算的主要變化
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比,資產盤盈盤虧核算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小企業會計制度》不設“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將發生的損溢分別計入有關科目;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經批準后凈損益計入“營業外支出”和“營業外收入”科目。二是與《企業會計準則》相比,資產盤盈盤虧核算的相同點是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固定資產盤盈除外),不同點在于查明原因后,《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要計入不同的會計科目,而不是全部計入“營業外支出”或“營業外收入”科目。
(一)現金盤盈盤虧 企業通常需對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盤點,盤點結果經常會出現盤盈或盤虧的狀況,在未查明原因,以及后期的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都不盡相同。
[例1]企業盤盈現金500元,經查原因不明,經批準予以轉銷。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現金 500
貸:營業外收入 5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庫存現金 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5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500
貸:營業外收入 500
《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做法相同。
[例2]企業盤虧現金100元,經查原因不明,經批準予以轉銷。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管理費用 100
貸:現金 1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貸:庫存現金 100
借:營業外支出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貸:庫存現金 100
借:管理費用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二)存貨盤盈盤虧 按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需定期對存貨進行盤點、核實庫存。盤點出現的盈虧以及后期的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都不盡相同。
[例3]企業盤盈原材料1000元。經查屬收發差錯,批準后予以轉銷。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材料 1000
貸:管理費用 1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原材料 1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原材料 1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貸:管理費用 1000
[例4]企業盤虧產成品2000元。經查屬管理不善,其中1500元應由責任人賠償。盤虧在產品800元,經查屬于非正常損失。本題不考慮增值稅。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管理費用 1500
營業外支出 800
其他應收款 500
貸:庫存商品 2000
生產成本 8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貸:庫存商品 2000
生產成本 800
借:營業外支出 2300
其他應收款 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貸:庫存商品 2000
生產成本 800
借:管理費用 1500
營業外支出 800
其他應收款 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三)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為保證企業財產安全,企業需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盤點出現的盈虧以及后期的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都不盡相同。
[例5]企業盤盈設備一臺,估計7成新,同類設備的市場價格為3000元。該企業所得稅率為25%,計提盈余公積的比例為10%。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固定資產 2100
貸:營業外收入 21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固定資產 2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固定資產 21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1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25
貸:應交稅費— 應交所得稅 525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7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417.5
盈余公積 157.5
[例6]企業盤虧設備一臺,原值4000元,估計折舊2800元。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營業外支出 1200
累計折舊 2800
貸:固定資產 4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200
累計折舊 2800
貸:固定資產 4000
借:營業外支出 12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200
《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做法相同。
二、資產減值損失核算的主要變化
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比,資產減值損失核算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短期投資、存貨項目,如果發生減值要事先計提減值準備,實際發生損失時同時沖減減值準備和資產賬面價值。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按歷史成本計量,當資產實際發生損失時沖減資產賬面價值。即《小企業會計制度》對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小企業會計準則》采用直接轉銷法。二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對應收款項等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
與《企業會計準則》相比,兩者對資產損失核算的相同點是都對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作了嚴格、明確的規定,不同點主要在于《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小企業會計準則》采用直接轉銷法;并且資產損失計入的會計科目也不一樣。
(一)短期投資 《小企業會計制度》對短期投資的期末計量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會計期末,小企業將持有的短期投資的總市價與其總成本進行比較,如總市價低于總成本的,按其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短期投資,其市價以后又恢復,應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的范圍內轉回,借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缎∑髽I會計準則》對短期投資采用成本計量,并且不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企業會計準則》沒有規定短期投資的內容,但大致對應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由于期末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額一方面計入當期損益,另一方面直接增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
[例7]企業持有的從A企業購入的、不準備長期持有的股票期末公允價值為95000元(賬面成本為100000元)。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投資收益 5000
貸: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5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不需賬務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00
(二)應收款項 《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按余額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實際確認壞賬時,同時沖減壞賬準備和應收款項。但對確認壞賬的條件沒有在制度中規定。
《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直接轉銷法,并在準則中規定了詳細的確認條件。《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十條規定:小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作為壞賬損失:一是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二是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三是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四是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五是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六是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應收及預付款項的壞賬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應收及預付款項。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壞賬核算備抵法,計提的壞賬準備同時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和“壞賬準備”科目,實際確認壞賬時,同時沖減壞賬準備和應收款項。
[例8]企業20Ⅹ1年末應收賬款余額100萬元,估計可以收回的凈額為98萬元;20Ⅹ2年2月,確認一項應收賬款5萬元不能收回。
《小企業會計制度》:20Ⅹ1年末:借:管理費用 20000
貸:壞賬準備 20000
20Ⅹ2年2月:借:壞賬準備 20000
貸:應收賬款 20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20Ⅹ1年末不需賬務處理;
20Ⅹ2年2月:借:營業外支出 20000
貸:應收賬款 20000
《企業會計準則》:20Ⅹ1年末: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00
貸:壞賬準備 20000
20Ⅹ2年2月:借:壞賬準備 20000
貸:應收賬款 20000
(三)存貨 《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期末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會計期末,小企業計算出存貨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其價值以后得以恢復,應轉回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轉回的存貨跌價準備應以原計提的金額為限?!缎∑髽I會計準則》不確認存貨減值損失。
《企業會計準則》對存貨期末計量方法、賬務處理與《小企業會計制度》基本相同;不同的在于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計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不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例9]企業年末某項存貨(庫存商品)余額50萬元,可孌現凈值為40萬元。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管理費用 10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100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不需賬務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借:資產減值損失 10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100000
(四)其他資產 《小企業會計制度》對上述三項資產以外的資產不確認減值損失?!缎∑髽I會計準則》除規定了應收款項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外,還對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規定了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如第二十六條規定:小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損失:一是被投資單位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二是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三是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四是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五是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
《企業會計準則》除對應收款項、存貨規定資產減值的條件及會計處理外,還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及符合《資產減值》準則范圍的資產發生減值的條件及會計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比如對符合符合《資產減值》準則范圍的資產發生減值時要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和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并且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能轉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