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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全鎮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2.事故性質特別嚴重,超過職能部門應急處理能力的;
3.事故處理涉及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二、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進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和監督實施。
(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馮玉榮(鎮 長)
副組長:劉 俊(鎮組織委員)
成 員:徐晶(鎮農業助理)、熊武川(鎮政府辦主任)、劉佑濤(鎮財政所所長)、馮慶兵(鎮食安辦主任)、平錦宏(鎮安監辦副主任)、楊波(鎮衛生院院長)、朱紅如(**派出所所長)、尹必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支部副書記)、朱萬松(鎮獸醫站站長)、各村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二)應急小組下設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劉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馮慶兵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協助工作。
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1.貫徹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檢查督促各部門、各管理區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根據處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5.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鎮黨委、鎮政府、鎮應急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動態情況。
三、各有關部門職責
1.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食品安全的協調工作,依法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監管的各項制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市食安辦上報。
2.衛生院:具體負責全鎮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防控工作。主要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強化餐飲業和食堂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對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對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及時采取控制措施。
3.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和獸醫站: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負責農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嚴格執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幫助企業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質量認證并配合相關部門作好標識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查處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高劇毒農藥、獸藥和漁藥的違法行為。
4.工商: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負責做好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工商登記注冊;組織對食品經營主體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費環節的日常監管,對流通領域的食品監管實行商品準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批發店、超市嚴格建立進銷臺帳,進貨實行查驗商品辦法。包括對經營資格、食品質量、包裝標識、商標廣告等的監督檢查,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取締無照經營。
5.學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實學校食堂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普及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提高學生食品衛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識。學校校長是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食堂建設與管理、保障學生健康與衛生安全的責任。對不履行職責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內達不到衛生要求和無證經營的,要追究其責任。
四、信息報告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在上報市相關職能部門的同時,應在1小時之內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市食安辦。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同時,應向市政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報告。
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五、應急準備
(一)鎮衛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診療專業隊伍,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病例診斷、病人救治會診調查等工作。
(二)各相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應急隊伍,組織、配合醫療專業隊伍的應急處理。
(三)各職能部門、居委會、村委會要組織開展各項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識。
六、責任劃分
1.餐飲業食物中毒,由鎮衛生院牽頭,聯系市衛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2.學校食堂食物中毒,由相關學校牽頭,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3.流通環節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工商部門牽頭,鎮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4.初級農產品和農藥、水產品引起食物中毒,由鎮衛生院牽頭,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6.食品加工環節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鎮食安全辦牽頭,鎮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7、其它食物中毒,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相應負責。
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同時,要加強溝通協調,提高執法效率。
一、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樓朝輝
副組長:姚榮金 鄭可章
組員: 金文滏 張寶蓮 趙理水
朱柏烽 虞霞芳 各班主任
二、指導思想:
在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基礎上,堅持把安全工作的重點由事后處理轉移到預防為主的軌道,不斷加大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對確應不可抗力而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采取果斷有效的搶救或補救措施,盡可能減輕事故所造成的傷害。
三、應急工作目標
1. 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逐步實現科學化管理,使學校的安全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施。
2. 杜絕責任性事故,把一般事故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不發生學生傷害事故。
3. 對發生的安全事故盡可能減輕對師生所造成的傷害,減少因此引起的各種附帶損失。
四、事故應急處理辦法:
1、建立安全工作監督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學校、年級組、班級三級學校安全監督網絡,實現一體化安全工作監督管理,逐步實現從事后處理為主向事前預防為主的轉變。
2、凡在校園內或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生了學生傷害事故、各種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食物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等,即啟動本應急處理預案。
3、事故發生啟報人:一旦發生各類安全事故,與事故第一接觸的學校所有教職員工,均為事故啟報人。
4、事故啟報人應當在發現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時間內,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匯報事故情況,并及時設法保存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疫病疑案事例等必須進行現場隔離,拉起隔離帶,建立臨時隔離區。
如是在野外或校外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各種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食物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等的,在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同時,事故啟報人還必須同時向有關的急救中心報警。
5、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措施。
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啟報人的報告后,必須同時實行報告措施和處理措施,即向上級有關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內趕赴事故發生現場實行搶救,進一步保護事故現場。
報告措施:
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撥打交通安全報警電話122或消防火災報警電話119,并向教育局普教科和教育局領導匯報。
食物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食物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事故領導小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教育局普教科和教育局領導匯報,同時向縣防疫部門報警。
學生傷害事故:對造成一定學生傷害事故的,事故領導小組在向教育局普教科和教育局領導報告的同時,緊急呼叫急救中心。
處理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事故領導小組在趕赴事故發生現場后,立即保護事故現成,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急救中心救護車,同時做好受傷學生的應急處理工作如止血、簡單包扎、穩定受傷學生的情緒等。對可以組織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的,必須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如發生火災事故,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有秩序地疏散有關師生,并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消防救火工作。絕對禁止學生參加救火活動。
食物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事故領導小組在趕赴現場后,組織校醫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救治,如輸液、口服用藥等,并保存與事故發生相關的食物和食品,有關的餐飲用具、消毒器材、清洗用具等,供防疫部門檢查化驗用。同時,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將事故涉及人員送往醫院實行搶救。
對事故中的學生排泄物(如嘔吐物)由校醫取樣保存。
學校食堂師生用餐食物,必須由食堂保存樣品一份,保存時間一天。
對一些已離開學校,但有可能涉及食物和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生,必須由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內向家長通報有關情況,并建議家長及時將學生送往醫院檢查治療。
本措施中所指的有關人員指與事故發生的接觸人、學生所屬各班正副班主任、事故責任人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等。
6、事故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學校、幼兒園安全關系到學生健康成長、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是確保每個孩子接受良好教育,創造平安、穩定、和諧校園環境的必要前提。當前,一些學校安全意識談薄,安全責任不落實,防范監管不到位,安全投入和設施設備不足,宣傳教育培訓不全面、不深入,安全隱患依然存在。各鄉鎮、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必須汲取教訓,深刻反思,增強憂患意識,保持高度警覺,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靠實安保責任,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抓實抓好學校安全工作,堅決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加大力度,不留死角,全面徹底開展安全排查工作
各鄉鎮要迅速組織人員對轄區內各學校、幼兒園立即開展安全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抓住重點,全面展開。一是交通安全排查。重點是學校對廣大師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對接送師生的校車是否進行嚴格的安全監督,使用的校車是否符合安全標準,駕駛人員證照是否合格,是否存在師生乘坐黃包車、三迪車、摩托車、農用車等非載人車輛上下學的現象,路隊制度及教師護送制度執行情況等。二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排查。重點是學校食堂是否具備餐飲許可證件,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規定,與食堂經營人員是否簽訂安全責任書,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符合安全健康要求,是否執行食品原料采購記錄臺賬及食品留樣制度。三是冬季師生取暖安全排查。主要包括供暖設備是否符合相關安全標準,鍋爐工是否經過培訓合格具備資質,采用燃煤取暖的學校教室、辦公室、師生宿舍防一氧化碳中毒通風情況,對學生防煤氣中毒知識教育情況。四是消防安全排查。重點是校園內用電設備及線路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設備帶病運行及線路老化等現象,對學生宿舍使用電熱毯、電熱器的管理,消防設備的使用培訓,消防通道是否安全暢通,是否進行消防逃生演練,對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的情況。五是寄宿制學校和校外寄宿學生的安全管理。重點是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情況,夜間值班、巡查、考勤制度落實情況,校外寄宿生是否與房東、家長簽訂各項安全責任書、協議書。六是學校傳染病防治排查。重點排查是否執行晨檢制度、報告制度,是否制定突發傳染病應急預案等。七是正在建設的學校項目施工安全排查。重點是項目施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八是其他方面的排查,如學校大門、圍墻、廁所、安全護欄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三、明確思路,突出重點,全面落實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各鄉鎮、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安全防范措施,認真執行《縣學校安全管理若干規定》,進一步增強防范意識,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1、廣泛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按照“簡潔、易懂、實用、有效”的原則,通過開設安全教育課、設置安全宣傳展板、制作宣傳欄、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有效形式,對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教師和學生廣泛持續開展交通安全、日常生活安全、校內活動安全、自然災害避護安全、社會安全、意外安全等宣傳教育活動,使學校負責人、家長、學生及有關人員及時了解掌握各方面安全知識。通過安全知識的學習教育與普及,使廣大師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路、騎車、乘車安全;自覺注意日常生活安全,正確用電、用氣,杜絕觸電、中毒、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自覺注意校內安全,正確使用教學設備器械,確保體育活動、實驗活動、課外活動與野外活動安全;自覺做好自然災害防護,防溺水、防地震、防暴風雨、泥石流;自覺注意社會安全,防盜、防騙、防拐、防黃賭毒。同時,學習掌握安全事故發生后對自己和他人的應急處理與救護常識,及時報告老師與家長,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和110、119、120等應急電話。
2、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排查檢查。各鄉鎮負責人、學區校長要經常性深入到各完全小學和教學點,查隱患、堵漏洞,對校舍、用電線路、飲用水源、防洪排水溝渠、師生食堂等設施進行認真細致、全面徹底地排查,對于凡是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教室、宿舍、校門、圍墻、廁所等建筑物,要采取果斷措施關閉停用,對老化電線及時進行更換,對學校周圍的排水溝、防洪河堤等凡有危及學校和師生安全問題的,要積極向縣上相關部門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排除隱患。各學區在開學和學期中間都要對轄區內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時予以整治,防患于未然。
3、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各級各類學校要明確學校主要領導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學校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和完善門衛值班、來人來訪登記、學生出入登記、幼兒憑卡接送、巡邏巡查、校內外安全檢查、寄宿制學校寢室安全、消防安全、食堂衛生安全、學校用于接送教職工通勤車及校車安全、安全事故報告等各項管理制度。二是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隸屬關系,與學區、學校層層簽訂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并納入學年和學期總責任書考核范圍;學校與家長、學生、房東、管片民警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三是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制定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和交通、消防、地震、防汛、食品衛生、傳染性疾病等分項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使師生人人掌握自護自救知識。
4、全面推進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公安交警和公路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與標準,在學校周邊道路設置完善警示、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及交通安全設施,在學校門前的道路上施劃人行橫道線,有條件的要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二是完善校園及周邊安全設施,安裝必要的報警監控設備,硬化通校道路,安裝防護欄和照明路燈,消除安全隱患。三是公安交警部門應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在上學和放學時段以及學校組織大型外出活動時,安排民警或協管員維持學校門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5、加強對校內外住宿生的管理。一是學校要與家長、學生、房東、管片民警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明確學校監督、家長委托、學生自律、房東代管、管片民警監管的責任。二是建立學校、家長、學生、房東、管片民警經常聯系制度,隨時掌握租住學生安全狀況,加強溝通與交流,及時解決影響學生安全的問題。三是校外寄宿學生房東要切實發揮代管作用,全面掌握租住學生按時上下學、住宿、用電用氣、冬季取暖安全等情況,及時提醒規范使用,制止學生不良安全行為,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學校要堅持并完善行之有效的護路隊、路隊長、安全監督員等好的做法,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公安交警、運輸管理等部門要聯合開展經常性的學校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嚴厲依法打擊拖拉機、低速車、三輪車等不符合校車安全規定的非法車輛接送學生行為,確保學校周邊交通安全。
6、切實強化校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公安部門要與學校建立治安管理聯系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及時制止和處理侵害師生人身財物安全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加強校園周邊經營服務場所的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公安、文化部門要堅決取締中小學周邊200米之內設置的網吧,嚴格執行“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歌舞娛樂場所”等規定。
7、突出抓好幼兒園安全規范管理。一是由教育局對各類幼兒園重點是私立幼兒園開園資質、辦園條件、配套設施進行全面清理,對符合標準的,要進一步提高辦園水平;對基本符合標準的,要繼續整改完善,盡快達標;對不符合標準且差距較大的,要堅決予以取締。二是對各類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進行全面清理整頓,由公安交警、運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嚴格予以規范。
8、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學校食堂必須要有餐飲許可證,健全落實管理制度,人員管理要到位,原料采購、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規范,清洗消毒符合規定,嚴禁學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菜涼菜,嚴禁違規加工制作豆角,嚴禁食堂采購、儲存、使用亞硝酸鹽等,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9、強化冬季取暖管理。冬季取暖采用煤爐的學校,要制定相關措施,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室內取暖設施的安全可靠,保持室內通風,教室、學生宿舍及教室辦公室的爐火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火熄。同時,要對師生堅持開展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識教育,掌握防范方法及基本應急處理辦法。
10、認真防控各類傳染性疾病。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晨檢制度,對于晨檢體溫偏高的學生要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同時,要進一步加強了對學生的衛生教育和管理,保持教室和宿舍空氣流通和清潔衛生,防止引發各類傳染病流行。
11、建立和創新學校安全長效機制。要通過建立學校安全機構、層層落實責任,建立宣傳陣地、加強安全知識教育,建立預警機制、強化自我防范,實施家校警聯動、創建安全平臺,建立督查制度、排除安全隱患,加大經費投入、提供有力保障等長效措施,使學校安全工作自始至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監督,做到常抓不懈。
一、縣教育局成立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并在教育科設立工作辦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內食品安全工作機構,明確校長是學校食品藥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指定專人分管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員對校內食品藥品安全直接負責,并將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員年度工作計劃中考核內容實施獎懲制度。
二、建立各項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制度主要應包括:食堂、商店從業人員體檢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師生出售飯菜24小時留樣制度、學校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等8項制度。各友會校對制度的執行情況要經常性地開展監督檢查,減少或及時消除食品藥品安全隱患,防范校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積極開展學校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2010年安全工作計劃中食品藥品工作的教育,大力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的專題宣傳教育活動,倡計劃導健康消費,要求每學期開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
四、加強校內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必須完善各項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專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與承包者簽訂食品藥品安全責任狀,提出明確的食品藥品衛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學校突發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機制,制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預案。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建設活動,年內建成3個校內連鎖超市,26所學校放心店建設任務,其覆蓋面達到50%以上。積極推行蔬菜、肉品的定點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醫的學校,要開展規范藥房創建活動,做到藥品管理規范化,確保年內通過“規范藥房”的達標驗收。
七、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根據《縣重大食品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學校一旦出現食品藥品安全群體性突發事件,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準確、及時向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報送情況,決不允許遲報、漏報和瞞報,否則將嚴懲責任人。有關學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動信息每學期上報辦公室不少于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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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教育局成立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并在教育科設立工作辦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內食品安全工作機構,明確校長是學校食品藥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負有領導責任;指定專人分管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員對校內食品藥品安全直接負責,并將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員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實施獎懲制度。
二、建立各項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制度主要應包括:食堂、商店從業人員體檢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師生出售飯菜24小時留樣制度、學校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等8項制度。各校對制度的執行情況要經常性地開展監督檢查,減少或及時消除食品藥品安全隱患,防范校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積極開展學校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藥品安全教育工作計劃,大力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的專題宣傳教育活動,倡計劃導健康消費,要求每學期開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動不少于2次。
四、加強校內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必須完善各項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專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與承包者簽訂食品藥品安全責任狀,提出明確的食品藥品衛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學校突發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機制,制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預案。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建設活動,年內建成3個校內連鎖超市,26所學校放心店建設任務,其覆蓋面達到50%以上。積極推行蔬菜、肉品的定點配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