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行政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12)4-0083-02
一、前言
工商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活動中面臨著不容忽視的環境問題。研究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活中遇到的若干問題與環境狀況有關;第二,行政管理的實踐活動離不開行政環境的影響。最近幾年工商行政管理執法部門在行政執法建設上取得了較大的進步,但是行政執法管理的環境狀況仍不盡如人意。筆者希望通過關注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的環境問題,引發對工商行政執法環境研究的重視,并試圖探尋對策。
1.人員水平欠佳
工商行政執法管理人員由于行政執法方面的專業知識掌握甚少,職業素質均偏低,無法承擔繁瑣的執法監督任務。不少執法人員甚至連最基礎的工商法規的知識均不了解,對違法情況錯誤定性、偏離處理,甚至越級處罰,進而無法保證工商市場行政執法監管職能的到位[1]。
2.不重視執法程序
執法程序不重視包括:部分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根深蒂固的“重事實,輕程序”觀念。對“先審批、后查處,先立案、后調查,先告知、后處懲處”等行政管理執法程序忽視。因時間的前后倒置常常造成辦案程序錯誤。應遵守《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不得缺失告知程序和實施未符合法律程序的行政強制措施。
3.執法難
目前,在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的過程中,重人情、執行難、干預多等問題比較突出。隨著現代通信聯絡的飛速發展,對案件的說法越來越多,規則機制在道德人情的攻勢下常常會做出讓步,導致行政干預過重的問題暫時得不到有效的解決。較難處理好環境優化、企業發展與強化監管執法力度之間的關系[2]。
三、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環境的解決對策
1.提高人員素質
將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是否參加過關于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試成績是否優異作為能否通過執法證年檢登記的一項重要指標系數,未參加過培訓或考試成績不合格的不給予年檢登記。此外,以文件的形式規定處級以上的領導干部上任前,須通過法律業務的培訓和考核,不達標者無法提拔[3]。
2.重視執法程序
加強隊伍人員素質建設,實現執法環境的提高的關鍵是:執法方法的創新。執法者在執法活動中應該改變舊方式的單純清管理、重懲罰,以罰代管的執法方式,取而代之以感性執法為主的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創新執法方法。其己經成為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導適應環境并力求創造性的改造環境以提升工商行政執法效率功能的最佳選擇;建立定期執法監督制度,由監督委員會人員定期執法檢查。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執法的公平、公正、合理、有效,才能真正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建立獎懲機制和相對應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錯案追究制度,從立案、偵查到執行,均由專人負責執行,出現錯誤案件,追查到底,決不姑息,獎罰分明。
3.克服執法難的困境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人員應加強與質監、衛生部門的密切配合,以此解決多頭監督的情況。其次,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部門應主動積極地向當地政府部門請示與匯報,相互加強溝通理解,正確處理好高效服務與認真執法之間的關系,使地方黨委、政府成為行政執法的堅強有力的后盾。實現政策與法律的完美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效能的有效發揮取決于法律自身與政策完善。在市場經濟法制社會框架中,應對工商行政監督管理進行法律上的確切定位,有效解決在工商行政監督管理執法過程中因法律配套性差、規定不完備,而造成的有法難依和無法可依和的問題。在立法環節方面,應當行政許可法與憲法的基礎上結合其他有關法規,制定出最合理的工商行政監督管理法;相對于法律適用的角度而言,法律的系統性、可操作性與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問題應當予以更多的關注。
四、結束語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環境的提升既是監督部門依法行政的需要,更是工商行政監督管理機構改革的現實需求。當前,關注并有效解決工商行政監督管理的執法效能中遇到的問題,迫切需要加強環境監督的研究,從全新的角度探討工商行政管理監督執法效能得以提高的途徑。對環境的監督機制作用的認識需要經歷一個過程,優化和建設環境更需要從慢到快,從政府各部門自身到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多方式、多渠道的廣泛參與。筆者認為,隨著理論與實踐的提升,隨著工商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與政府各級領導對環境問題的探索與環境研究重要性認識的增強,加之行政監督執法機關在環境建設中的不斷努力,影響工商行政監督管理執法效率的有害因素將會消失,工商行政監督管理執法部門的效能將不斷提高。
[1]天津市工商局.以服務意識和創新精神扎實開展法制宣傳工作[J].工商行政管理,2011(1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改進工作作風的要求,堅持為民、務實、清廉,以顯著改進工作作風、強化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要求,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為重點,健全行政執法權力運行監督體系,推進行政執法方式創新,切實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交通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公正執法、文明執法、陽光執法。
二、規范重點
本次專項行動在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基礎上,重點解決以下6個方面的問題:
1、執法主體和人員不合法、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等執法不規范問題;
2、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等執法不公正問題;
3、執法不公開、不透明問題;
4、執法人員工作方法簡單、態度粗暴等執法不文明問題;
5、亂收費、亂罰款等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的問題;
6、、瀆職侵權等違紀違法的問題。
三、主要任務
1、梳理行政執法依據,堅持依法執法。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要求,進一步梳理行政執法依據,完善行政職權目錄和行政執法流程圖,嚴格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制度。
2、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維護公正執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總結推廣自由裁量權電子化應用機制,實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同樣情形同等處理。
3、公開行政執法事項,推行陽光執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規公示和告知執法主體職權、裁量標準、執法結果等內容。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構建權責明晰、程序嚴密、運行公開、制約有效的行政執法陽光運行機制。
4、優化行政執法方式,促進文明執法。積極推行行政指導和全程說理式執法,綜合運用走訪約見、警示告誡、行政建議等方式開展工作,明確行政指導適用范圍、嚴格實施程序、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和考核評價機制。
5、嚴禁亂收亂罰,解決執法利益化。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不得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機關業務經費、執法人員福利待遇掛鉤。落實對基層行政執法財政保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實現規范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機關的投訴監督電話、地址和網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舉報制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法案件。
四、階段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2013年6月起,到年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
1、啟動實施階段(6月底7月初)。
建立專項行動工作網絡,研究制定并下發工作方案。
各執法單位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本單位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及具體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排查突出問題,重點排查本部門涉及復議、行政訴訟、以及其他群眾關注的行政執法案件,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自查自糾、健全完善制度;要積極創新規范行政執法的方式方法,大力培育規范執法的先進典型,建立并展示本單位的亮點特色。
2、監督檢查階段(7—8月份)。
局紀委、法規科組織開展對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集中檢查,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注重聽取行政執法相對人和社會各界代表意見,全面檢查系統內各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具體情況。舉行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等活動,深化規范執法專項行動。
3、總結提升階段(9月份)。
局紀委、法規科對各執法單位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各執法單位匯報規范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制度建設情況、亮點特色工作培育情況以及本單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典型案例,同時匯報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情況以及責任追究情況。
4、迎檢鞏固階段(10—12月份)。
局紀委、法規科牽頭總結系統內規范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接受省、市、縣綜合檢查考核。
各執法單位針對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專項行動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健全完善長效管理制度和機制,鞏固專項行動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系統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網絡。各單位要明確專項行動的分管領導及責任科室,責任科室科長為聯絡人。
2、科學組織實施。堅持正面引導,注重規范行為,著眼長效管理。堅持監察、法制組織協調和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相結合、規范執法與改進作風相結合、自查自糾與監督指導相結合、查處典型案件與推廣典型經驗相結合、解決突出問題與抓好基礎性工作相結合等,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摘 要 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實現法治中國建設的要求,同時也是交通行業本身不斷發展建設的需要,目前交通行政執法體制存在諸多影響行業發展的問題,迫切需要改革破除壁壘
關鍵詞 交通 執法體制 改革
行政執法涉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對維護社會秩序、懲治各類違法行為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長期以來受歷史遺留等客觀因素影響,我國的行政執法體制在職能配置、權責劃分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提出了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等要求。交通行業是服務社會的重要基礎性產業,行政管理面廣、執法門類較多,必將是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單位。為此,深化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對全面提升行業執法水平,促進交通工作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著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當前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背景
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全國各行各業全面深化改革,比較成型的的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場管理領域。城市管理將原來分屬于城建、環保、規劃、環衛、工商等部門執法職能和機構整合,組建相對獨立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文化市場管理將法律法規賦予文化、出版管理、版權保護、文物、廣播電視等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到一個部門。城市管理改革最早、涉及面最廣、暴露問題最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出臺規范性文件最多、要求比較明確、貫徹比較徹底。這些行業改革為交通行業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就交通行業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而言,事實上,從2002年開始,交通運輸部就將廣東省、重慶市等地作為全國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試點,至今已14年。通過改革,理順了體制、調整了職能、規范了隊伍,為執法體制改革提供了經驗借鑒,為規范執法樹立了形象。當然,改革過程中也存在弊端,暴露問題。近幾年,交通運輸部不斷加快全國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步伐,多省采取總結經驗教訓、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辦法逐步探索前進。
二、正確認識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
體制不順、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多頭執法等,長期以來,這些交通行業執法存在的問題一直被社會所詬病,導致這些現象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1.同一層級內行政執法權配置過于分散,導致執法主體過多。具體到公路路政執法隊伍,目前未經改革的現狀是大部分基層路政執法隊伍都有兩只。一支隊伍負責一級(含一級)以上的高等級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另一支經法律法規授權負責國省縣鄉的路政管理。兩支隊伍職能重疊,造成社會群眾無法區分,也是執法資源的巨大浪費。另外還有交通運政部門和鄉鎮交管所也在公路上的從事行政執法工作。陸上有路政、運政、交管三支隊伍,水上也海事、港口監督、航道等執法部門,這些都所屬交通執法隊伍,卻各行其政,所執行法律法規也存在交叉管理的問題,對交通執法形象造成了混亂、多頭管理、誰都管又誰都不管的局面。
除此之外,正是這樣的權利配置,從外表看行業隊伍雖龐大,但實質力量分散。基層單位在一線執法過程中遇到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往往以單一部門之力根本難以完成,需要多頭匯報、多方協調、引他山之石借助突擊式聯合整治來達到目的。但這種運動式執法耗時耗力,負面效應不斷,聯合整治一過問題又出現,難以根除,缺乏長效。
2.不同層級行政機關執法邊界不清,導致行業與行業之間職能交叉,協調不順。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同層級執法機關都可以行駛職權,容易造成相互推諉或者畫地為牢。“有利搶著干、無利沒人干”,管理弱化、以罰代管等不利問題就逐漸凸顯。比如說公路路政部門與公安交警部門,從《公路法》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條來看,其中職能交叉最為明顯的就是治超方面,兩部法律中對車輛超載、超寬、超高、超長分別做出了不同的規定,但消除違法行為,超出部分的貨物采取卸駁載的要求是一致的,兩部門都具有對上述違法行為的管理與處罰權。但在實際處罰過程中,只有路政部門在嚴格執行這一規定。兩只隊伍因執行的處罰標準不同,工作流程不同,沖突和矛盾也時有發生,所以導致有時工作上協調困難,相互不配合,給執法工作帶來了巨大困難。
交通是社會公益性基礎產業,服務面廣、層次深,問題的存在不僅是執法隊伍不硬、人心不齊,不穩定的因素,更使行業對外形象大打折扣。交通行政管理更科學、更規范,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將是必由之路,只有體制改革才能促進交通工作全面快速健康發展,使交通行業更好地為社會經濟建設服務。
三、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劍指何方
1.精簡執法機構、整合執法職能。在理清職責權限的基礎上,打破固有區域、部門限制,先行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通過再造執法組織架構,優化配置執法力量,實現執法效能最大化。此舉除了提高執法效率外,還能避免多部門管理推諉扯皮,執法標準、執法尺度的統一也能促進執法公平。
具體到公路部門而言,可以在總結城市管理、文化市場管理領域執法經驗基礎上,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將目前分散在各級交通運輸管理、公路管理、農村公路管理、道路運輸管理以及省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門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監督檢查等職能予以整合,交由各級新組建的綜合交通行政執法機構承擔。新組建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對外一支隊伍,統一機構名稱,規范機構設置,明確職責任務,并且充分結合各區域特點,做好權利“收放”,分而治之。省級主要負責政策、標準的制定和業務指導、監督及需統籌推動、區域聯動等任務的協調。市級明確部門間協作,做好執法人員培訓管理工作,將骨干力量充實到基層,將執法重心下移到基層,將經費保障下傾到基層。原執法部門以外的基層公路養護部門、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繼續承擔公路建造、養護、保暢等服務工作,不再承擔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執法工作。
2.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除了在機構設置方面,還要切實解決執法程序中存在的問題。省級機構應制定統一的行政程序法,覆蓋所有行政行為、構建完備的行政程序法律體系,使得所有的執法流程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要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民主法治意識逐漸提高的新情況,改變過去一度依賴強制手段的執法方式,廣泛推行行政指導等柔性執法方式,多運用說服教育、調節疏導等非強制手段,多提供政策指導、法律援助等技術支持,真正做到執法與服務結合、懲罰與教育并濟、打擊與保護并重,提高全社會對公路行政執法工作的認可度與滿意度。
3.從嚴隊伍管理,完善財政保障機制。目前我們認為,人員身份劃轉障礙是影響改革進程,決定改革是否徹底的重要因素。行政執法最終由執法人員落實,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執法質量,影響行政執法水平,進而影響執法體制改革的成效。
改革后執法隊伍可按照機構、人員編制不突破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市、縣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的人員編制分別由市、縣級機構編制部門在省機構編制部門下達的總量內,根據定編標準核定。對原執交通運輸部統一編發的行政執法證件的的路政、運政執法人員,依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的辦法,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并在后期實行崗位績效管理,只有解決了人員身份和待遇問題,隊伍內部公平公正,才能推進執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對未聘人員,要本著以人為本、和諧穩定的原則妥善安置。對未經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正式手續的人員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拓展服務網絡、推進體制創新等方式多渠道轉崗安置或清退,避免社會矛盾。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理念,按全市統一部署,以思想作風、制度建設為切入點,以推進林業項目、資金、資源、執法規范化管理為主要內容,以服務、法治、責任、效能和廉潔機關為目標,深入開展文明執法教育活動,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全面查找全市林業行政執法機關(指具有林業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下同)在執法理念、執法作風、執法行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不斷提升林業行政執法水平,努力為我市現代都市林業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目標原則
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文明執法教育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通過學習、整改,達到以下目標:
(一)端正執法理念,堅持執法為民。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必須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真正明確行政執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職責,執法就是服務,執法就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執法理念,堅決糾正以罰代管,執法就是管人、執法就是罰款、執法就是“創收”、執法就是“完成指標”等錯誤認識。
(二)改進執法作風,堅持文明執法。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要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執法,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堅決糾正執法過程中趾高氣揚、態度冷漠、敷衍塞責甚至言行粗暴、動輒訓斥等現象;堅決糾正吃拿卡要、、故意刁難,辦人情案、辦關系案等現象;堅決糾正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以及設置行政處罰“陷阱”等現象;堅決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現象。
(三)規范執法行為,積極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執法方式。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眾、強化服務。推行分類和動態的監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對人的守法記錄,實施遠距離、近距離或零距離管理,做到既嚴格執法、履行職責,又不執法擾民。要推進林業行政體制改革,規范行使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采用多種方式糾正違法行為、實現執法目的,應當采取對行政相對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建立健全以教育為主的預警執法、并聯審批、林業行政審批電子監察以及林業部門與檢察院在查處和預防瀆職等職務犯罪工作中加強聯系與協作等項制度,改進辦證窗口服務質量,推行網絡化行政執法方式,明確執法崗位、執法責任,解決好基層林業行政執法機構崗位不固定、責任不明確等問題,消除行政執法中的盲點和死角。
開展文明執法教育活動中必須堅持以下三個原則:
(一)堅持統籌兼顧,務求實效。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要把學習教育活動與依法行政、與廉政勤政、與加強林業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結合起來,提高針對性,突出實效性,做到學習教育和行政執法兩不誤、兩促進。
(二)堅持正面教育,邊學邊改。要樹立和宣傳先進典型,弘揚正氣,引導行政執法人員對照典型找差距,解決存在的問題。本著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的目的,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糾正錯誤的執法理念和行為,同時要掌握政策,不搞群眾運動,不搞人人過關。
(三)堅持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相結合。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相輔相成,通過文明執法實現嚴格執法,在嚴格執法中體現文明執法。開展文明執法教育活動不是要減輕執法力度和降低執法標準,而是要通過細致有效的工作、堅持不懈的努力、親民務實的作風來化解執法矛盾,從而達到堅持執法標準和提高執法效能的目的。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教育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市林業局文明執法教育活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區林業局、市林科站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按照上下級領導關系為主、指導關系為輔的組織方式,認真組織本部門、本單位文明執法教育活動的開展。
四、時間安排
這次文明執法教育活動從*年5月中旬開始至7月下旬結束,分為四個階段。
(一)學習動員階段(*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一是研究部署,制訂方案。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要認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二是思想發動,廣泛宣傳。各單位要召開動員會議,充分發揮簡報、局域網、電子屏等媒體的宣傳作用,營造良好的教育活動氛圍。三是學習討論,提高認識。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林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通過學習討論,充分認識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重要性,以端正執法目的,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四是形式多樣,增強效果。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可采取學習研討會、發出文明執法倡議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提高教育活動效果
(二)自我分析階段(*年6月6日至6月14日)。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要認真開展“查執法理念、比執法作風、看執法行為”的討論與交流活動,采取自查、群眾評議的方法,分析單位和個人存在的問題;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查找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組織行政相對人座談或者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廣泛收集社會各界對執法機關的意見和建議。每個林業行政執法單位和個人都要撰寫執法情況分析材料,重點檢查執法理念是否端正、執法作風是否文明、執法行為是否規范,認真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
(三)整改落實階段(*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緊緊圍繞端正執法理念、改進執法作風、規范執法行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認真加以整改。個人的整改措施要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基層林業行政執法單位的整改措施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整改措施確定后,要通過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布,自覺接受林業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要聯系本單位實際,有針對地組織依法行政知識考試,提高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對考試不及格者,要暫停林業行政執法資格,經再次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各林業行政執法單位要對經過審核確認具有林業行政執法資格的合格執法人員重新登記。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7月1日至20日)。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檢查組,對基層林業行政執法單位的教育活動情況檢查驗收,并將檢查驗收情況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領導。在市局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區林業局、市林科站要相應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職責,確定工作聯系人,機關各處室、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人,要把文明執法教育活動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關鍵詞:依法治林;保護生態;困境;途徑
中圖分類號:F326.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3)04002702
1引言
依法治林是實現林業建設和林業保護的基本途徑。森林資源是陸地生態環境的主體,是維持生態平衡的基礎性因素,隨著現代生產、生活用材量和資源利用量的增加,毀林開荒、放火燒山等破壞性因素的影響,林業建設的緊迫性更為突出,因此,在現代林業建設中,必須強化依法治林的力度,在提升林木覆蓋率的同時,實現森林生態保護效能。
2依法治林的困境
依法治林是進行林業建設的有效條件,尤其在現代林業遭到破壞并要求持續化發展的環境下,加強治理的強制性、規范性,則成為提升森林覆蓋率的基本途徑,但是,從森林資源現狀和支持依法治林的條件來看,依法治林工作要面對重重挑戰。
2.1森林資源破壞度高
森林資源在調節氣候、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降低噪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時,為人類生產生活提供木材資源支持,但是,在現代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刺激下,森林破壞現象越來越突出,進而引發一系列的環境問題、生態問題以及社會經濟問題。
其一,在工農業發展的基礎上,由于片面性的發展觀念影響,往往以環境代價為前提,這就造成亂砍濫伐、毀林燒山等,進而引發水土流失、森林銳減、生物滅絕、沙漠擴大、空氣污染、水質破壞等現象,而生態環境對人類生存具有對應性反作用,因此這就危害著經濟、社會的持續化發展。其二,森林資源受破壞的直接后果便是環境、生態危機,隨著森林覆蓋率降低、沙漠化的擴展,很多地區面臨著水土大量流失、綠洲變沙漠、干旱、水災等危機,據統計,全世界每天森林損失1100萬hm2,沙漠化土地為600萬hm2,全世界有1/3的土地受到侵蝕,淡水資源遠遠不足,100多個國家嚴重缺水,而在森林破壞作用下,全球溫室效應持續下降,進而引發海洋水位上升、水澇災害等。
2.2法制保障不足
隨著環境破壞的加劇,針對環保的制度越來越多,同時,其涉及領域越來越廣泛,這在一定程度上為依法治林工作的展開提供了有效條件,但是,就其制度內部細化和制度落實來看,仍存在很多問題。
一方面,細節性的規定缺失。在依法治林制度如《環境保護法》、《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等中,將宏觀性的治理方式、注意事項,以及對違規或是違法行為進行定位,但是,就如何進行細節性和具體性治理,并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和懲處措施,這就增強了治林工作的主觀性,進而引發不正當治理、過度懲罰等現象。其二,并沒有設置基層治理部門或是部門內部構成不合理。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層治理中,往往缺失森林防護觀念,將治理工作緊緊停留在口頭,并沒有設置專門性的治理機構以及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這就造成林業治理缺乏強制力;一些地方設置了管理機構,但是,內部人員結構不合理,專業性技能缺失,政治素質較低,等等,不能有效滿足林業治理要求。
2.3依法治林實施力度不夠
不同部門具有不同的權力和義務,如森林公安機關享有森林法授權和林業刑事偵破權,林政部門是林業綜合執法部門,林業工作站、檢疫站等具有自身職能等,但是,在實際權力執行中,由于管理者法制意識不強、法律工作范圍界定不清等,引起跨部門、跨職責工作,甚至出現部門利益相爭的情況,進而影響了執法的透明性和科學性。
2.4外界支持力量薄弱
要實現依法治林有效性,必須促使法制部門、執行部門以及管理對象形成合作關系,促使被管理者接受管理,但是,在現實執法中,往往出現收錢不辦事、隨意開罰單、民眾不配合等現象,究其原因,在于依法治林認識度不夠和治理方式不得力。
3走出困境、提升生態保護效能的途徑
3.1健全森林法律法規,進行制度細化
《森林法》是依法治林的權威性法律依據,其適應了我國國情的需要,工作中,要以其為根本指導,嚴格按照其規定進行執法。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依法治林工作出現很多新問題,尤其是《森林法》沒有涉及到的空白領域,這就造成執法過程中,無法可依,因此,必須以市場為導向,將發現的問題,進行制度性補充,并將執法方式、違法行為、處罰強度和方式等進行規定,以實現權威性制度的保障作用。
3.2完善林業管理機制,提供基礎保障
林業管理機制是保證依法治林的基礎因素。一方面,根據不同的治理范圍,要制定具體制度,以規定各個方位的不同職責和義務,如以林業產權制度,明晰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義務;對公益林、商品林進行制度規范,以宏觀指導林業工作方向;對重點林區進行權責規定,以有效解決國有森林資產所有權虛化問題等。另一方面,加強相關性機構設置,尤其是基層管理機構。嚴格按照行政處罰程序,建立相關性的執法機構,并對其部門職責進行定位,實現部門權力的獨立性,避免多個部門職責不清;同時,加強基層執法機構設置,并實現內部部門的優化組合,強化直接的聯系,以實現執法有效性和全面性;配備高素質、高能力和高技術的管理人才,以有效提升依法治林的質量。
3.3強化林業行政執法,提升執法力度
依法治林歸根要落實到行政執法上,因此,必須從各個方面強化林業行政執法力度。其一,進行執法制度性建設,為行政執法提供制度保障。林業行政機關要建立首問負責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務承諾制度、過錯追求制度等促使從業人員具備相應的制度支持與約束,進而實現規范化工作;制定統一性執法標準,并強化標準落實,以促使工作者依照標準執法,增強執法的科學性。其二,強化監督管理,提升行政執法的科學性和透明性。行政執法要取得實效,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監督保障,因此,必須建立監督制度,設置專門監督機構,加強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上級機關對執法部門的監督,并以調查問卷、訪談等方式,對下級部門進行實際管理,對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輔助解答,以有效提升執法科學性;在現實執法中,由于執法者思想素質落后,往往造成違法執政現象,這就要求強化從業者監督,在各級部門中,設置內部監督機構,并配置相應工作人員,以實現部門內部、部門之間的監督,進而提升行政執法工作的透明性。其三,改善執法方式,提升執法實效。執法方式有強制執法、行政處罰、行政獎勵等,而行政處罰往往是最常用的一種方式,其面向違規,而要實現其效果,必須對其進行規范化規定,同時,將行政獎勵、行政監督等方式進行綜合,以改變單一型的行政處罰方式帶來的不利影響。
3.4加強行政人員素質,提高業務水平
由于行政執法過程中,行政人員技能業務因素、法制因素和素質因素的影響,往往出現不規范執法、亂罰款、高罰款、輕懲罰等現象,這就影響了依法治林的實際效果,而行政執法,從根本上說,是行政執法者發揮作用的過程,因此,必須強化從業者的素質和業務水平。加強法制教育,提升執法者專業水平。一方面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制教育,促使其熟悉部門法律法規、執法權限、程序、范圍等,同時,以案例分析方式,對從業者違法執政行為進行分析,以促使從業者嚴格依法執政。另一方面,以培訓、教育等方式,提升從業者的專業技能和業務水平,并設定從業考核,堅持持證上崗、從業規范等,以實現專業型人才培養。其二,加強人文培訓與教育,強化從業者職業素質。林業行政工作者不僅要具備過硬的專業技能和法制意識,而且必須能夠樹立堅實的職業道德、人文素養,以抵御市場經濟條件下金錢的刺激,進而實現依法執政和科學執政。
3.5 開展法制教育宣傳,引動內外力量
實現依法治林需要領導者、執政者和民眾的協作,因此,必須加強層級性法制宣傳,提升民眾的環保意識。強化行政部門內部宣傳,將法制教育與林業工作、員工道德、基層建設等相結合,以保證宣傳的有效性;樹立依靠群眾的思想,充分利用媒體、廣告、節日、活動等,展開普法教育,以提升民眾的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促使民眾參與到植樹造林、愛林護林工作中。
4結語
在森林資源被破壞的環境下,空氣污染日益加劇、荒漠化面積大幅擴展、自然災害頻繁發生,這不僅危害了生態環境,而且危及著社會、經濟、人類的持續化發展,而依法治林作為提升森林覆蓋率的基本措施,其自身存在的問題也制約了林業行政執法的落實,因此,必須建立健全相關性的法律、制度,并強化行政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以提升依法治林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參考文獻:
[1]黃長軍.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的探討[J].科技致富向導,2011(21).
[2]袁德政.從大自然的嚴厲懲罰中及時醒悟過來[J].農業經濟問題,2010(3).
[3]于杰.關于我國森林資源產權制度改革的研究[D].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2011.
[4]高環.黑龍江省國有林區可持續發展的對策研究[D].哈爾濱:東北農業大學,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