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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交通運輸行業領域事故隱患,突出全面覆蓋、徹底治理、完善制度三個環節,確保排查覆蓋面達100%,限期內整改率達100%。基本建成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體系,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為黨的十勝利召開營造更加良好的交通運輸安全環境。
二、排查治理范圍
全區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交通運輸行業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包括:1.內河水上轄區;2.交通所轄道路基礎設施;3.交通所轄航道基礎設施;4.公路、水運在建工程;5.客運企業;6.危險品運輸企業;7.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雷電、暴雪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8.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內部安全;9.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三、排查治理內容及重點
在上半年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局《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確定的22項排查治理內容,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要特別突出道路客運、危險品運輸、交通在建工程、內河水上運輸等重點方面,抓好三個層面的深入排查:一是抓好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規范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的排查,主要包括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全員安全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二是抓好對交通運輸工具和施工機械技術狀況的排查,要逐車逐船、逐臺機械開展“拉網式”排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登記造冊,建立專項整改臺賬,嚴禁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營要求的車船機械進入運輸市場和施工現場,做到不安全不發車、不行船、不施工;三是抓好對交通從業人員的排查,運管、海事、質監等部門要對轄區客貨運輸、船舶機駕和工程施工從業人員組織全面資質清查,進一步強化上崗資格管理和在崗繼續教育,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整體素質。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力度,根據市交通運輸系統集中開展“四項排查”行動的統一安排,局成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專門工作小組。
(一)綜合督查組
1.安全生產指導督查組:
組長:
成員:
2.汽運集團、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產督查組:
組長:
成員:
3.危貨運輸安全督查組:
組長:
成員:
安全生產指導督查組負責全系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將客運車隊和車站、危險品運輸企業、交通大橋和特大橋施工、危橋監護和改造、水上轄區“三客一危”監管、路航重要設施、單位內部消防作為必查方面,采取隨機抽查、暗訪檢查等方式,深入基層、生產一線,進行實地督促檢查。汽運集團、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產督查組、危貨運輸安全督查組要對發生過事故的單位或隱患未予整改的單位強化督查和抽查,要采取督查表式,認真逐項進行督查,并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及時報送局安委辦。
(二)專項督查組
1.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組:由區地方海事處組織實施。主要職責為:切實履行對危險品船、農用自備船、風景區游覽船、超大件運輸船等重點船舶和航行密集區的監管職責,繼續組織開展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船證不符、人證不符、“三無”船舶、超載船舶和超航區、超航線、私渡等違法違章行為。進一步規范通航水域橋梁航行警告警示標志的設置,做好洪水和臺風等復雜水情、氣候時期的防堵保暢預防預控工作。
2.道路運輸企業、內河港口企業安全督查組:由區運輸管理處組織實施。主要職責為:大力推行運輸企業每日自查、行業單位每周抽查、主管部門每月督查“三級聯動”安全檢查機制,督促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有效壓降道路運輸、內河港口安全事故的發生。
3.道路基礎設施安全督查組:由區公路管理站組織實施。主要職責為:開展道路、橋梁隱患排查和綜合治理,加大路政執法力度。對所轄公路實行精細化養護,及時清除路基、路面“病害”,及時搶修受損公路,做到全區干線公路的路面平整度、抗滑性能、排水功能、行車視距、標志標線、安全防護等主要安全技術指標達到優良等級。
4.航道基礎設施安全督查組:由區航道管理處組織實施。主要職責為:著力抓好航道通行環境的隱患排查治理,加大對航道淺灘險段疏浚改造投入。認真查處侵占航產航權的行為,定期組織清障掃床,及時清除網籪、壩埂、沉石等礙航物。
5.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督查組:由區交通工程質監站牽頭組織實施。主要職責為: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不規范的行為,嚴格執行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許可證制度,加強交通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監督,制定和落實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高大橋梁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嚴格規定承建單位在施工現場和未交付路段設置齊全醒目、耐久性與視認性好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隔離防護設施,突出抓好對大橋、特大橋、施工便道橋梁的安全監督管理。
6.單位內部安全生產督查組: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圍繞內部治安“人防、技防、設施防”和消防安全等重點組織實施。
專項督查組的人員組成及督查時間安排由牽頭組織實施單位具體落實,督查方案于8月30日前報局安委辦。
五、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12年10月底結束,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一)工作部署階段(8月31日前)。各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各自實際,迅速制定本行業、本單位工作方案,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再部署,并將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傳達到轄區內所有相關單位。
(二)自查自改階段(9月30日前)。各單位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制定自改計劃并落實整改,自查自改情況形成書面自查報告,主要包括自查工作的開展情況、自查的主要內容、查出的主要隱患和問題等,對暫時無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自查報告和《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附件1)于9月25日前報局安委辦。
(三)檢查督導階段(10月31日前)。各單位對本系統基層單位部署并實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局綜合督查組對相關重點行業、企業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四)總結提升階段(11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各單位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整改驗收和“回頭看”,工作總結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報局安委辦。局將結合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和平安示范點考評驗收,由局領導帶隊對各單位開展督查,督查結果將與年終考核評比一并予以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今年是黨的十召開之年,加之下半年重大活動、重大節日頻繁,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重大事故發生,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領導要認清形勢,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隱患排查治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將排查治理工作貫穿于今年安全管理的始終,滲透到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重要議題,做到與其他工作同步計劃、同步部署、同步落實。各單位也要建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按照統一部署要求,抓好序時進度,抓好工作節點,做到上下銜接,條塊聯動,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強勢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規范化管理,提高營運能力,保障端午節黃金周市民和游客的交通出行,提高服務質量,營造安全、優質、快捷的道路運輸環境,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塑造我市道路運輸行業良好形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交通運輸行業端午節黃金周運力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我市端午節黃金周交通運輸行業運力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領導。
三、時間安排
端午黃金周期間(2016年6月9日-10月11日)
四、運力保障
(一)建立出租車運力保障機制
1.加強對出租車司機運營時間的監管。督促各出租車企業建立經營時間管理巡查制度,每天早上7:00-9:00、晚17:00-19:00客流高峰期間,全市所有出租車都要積極參與營運工作,不得在此期間進行交接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停運。
2.出租車運力保障安排
(1)日常運力保障:市出租車協會負責做好全市的出租車運力調度和保障工作。將機場、火車站劃為運力監控重點區域,利用GPS監控系統動態監控區域內的出租車總量及空車數量,在重點監控區域內運力不足時通過監控系統引導周邊區域出租車前往該區域營運。做好酒店區域的運力保障工作,在亞龍灣和海棠灣等區域開展出租車運力智能引導和調度試點工作,在酒店劃定出租車專用停車泊位,當泊位所在區域無車排隊時,通過監控系統引導車輛前往排隊候客,在酒店大堂設置自助召車終端,引導客人通過電話、微信公眾平臺、自助召車終端等多種渠道接受出租車電召服務。
(2)夜間運力應急保障:全市所有出租車按照尾數分成7組,每組一天輪流執行夜間機場和火車站的運力保障任務。在每日22:00-航班結束期間,如果機場和火車站出現運力不足的情況,市出租車協會應該通過GPS監控系統向出租車信息,要求執行保障任務的車輛前往機場和火車站執行保障任務,出租車在執行夜間營運保障任務期間不得停運,并保證隨時接受調度任務。
(3)200輛電召出租車作為應急運力,分別停放在亞龍灣、海棠灣、機場、大東海等區域開展“電話召車”服務,對于客人提前1個小時的預約用車需求應該100%保證滿足。
(4)機場和火車站的應急保障:天行集團協助市出租車協會做好機場運力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出租車進入機場運營,如果所有的出租車運力均不能滿足需要時,調度市旅游景點專線客車及時輸送客人;聯弘公司、道路公司、飛馬公司、金路公司、廣達公司5家公司協助市出租車協會做好火車站運力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出租車進入火車站運營,如果所有出租車運力均不能滿足需要時,由聯弘客運汽車有限公司負責調度市旅游景點專線客車及時輸送客人。
(5)各出租車企業須安排專人現場值班,及時掌握運力情況。所有參加運力保障工作的車輛均由協會安排人員進行登記。
(二)建立公交運力保障機制
1.市區公交車運力保障
各經營市區公交線路的企業要科學合理編排公交班次,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班次發班,教育駕駛員遵章行駛,嚴格按照規定上下客;督促各公交企業要確保各公交線路所配置的運力全部投入運營;因特殊情況,造成市區公交車輛無法正常營運,公交運力不能滿足市民、游客出行需求時,由廣達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負責調配公交車輛到市區運營。
2.延伸調整公交線路
端午節黃金周期間,部分路段、景點游客較多,通過合理調整公交運力、延伸公交線路,來解決市民的出行問題。
3.機場公交車運力保障
機場公交運力出現不足時,由公司負責調度車輛及時輸送客人。
4.火車站區域公交車運力保障
火車站區域公交運力出現不足時,由市公司負責合理調配公交車輛及時輸送客人。
(三)建立班線運力保障機制
1.建立班線加班應急運力信息庫,提前做好應急運力儲備。參加市縣際和市縣內班線客運加班運力的儲備車輛,應按照《省班車客運加班管理辦法(試行)》(瓊道運發[2016]195號)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符合條件的方可納入加班車輛信息庫。客運科組織安排車輛輸送旅客,嚴禁擅自組織社會運力加班。
2.規范省際班線應急加班管理。各班線客運企業應將其符合條件的省際、市縣際班線車及其駕駛員建立信息庫,并報我處客運科審核備案,客運科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安排符合條件的車輛加班。
3.建立班線應急運力調派制度。市縣際班線加班嚴格按照《省班車客運加班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組織管理和調派。
(四)建立應急運力儲備機制
由銀亞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北京首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天行客運集團有限公司、海汽平海旅游運輸有限公司和中青出租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分別安排5輛旅游大巴車作為應急運力儲備。
(五)設立臨時調度點
1.成立機場、火車站臨時調度小組
2.臨時調度小組根據實際人流量情況,合理調派車輛,確保區域有車可乘。
3.由運管處處長負責端午黃金周期間全市出租車、公交車、班線車運力統籌調度。
五、優質服務活動
(一)公交車、出租車優質服務
為給廣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適、優質、便捷”的公交、出租車出行環境,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組織各公交、出租車企業在端午節黃金周期間開展優質服務活動,具體如下:
1.車容車貌方面:各企業在節前全面清洗所有參運車輛,確保車輛車輛外觀整潔,車廂內干凈無異味。
2.文明行車、文明用語:駕駛員行車途中不閑談、不吸煙、不嚼檳榔、不吃東西、不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司乘人員務必注意待客熱情、著裝規范、語言文明。
3.公交車廂優質服務活動:端午節期間,公交車上司乘人員必須披掛綬帶,積極開展維護乘車秩序、引導乘客為老弱病殘孕讓座、為乘客解決乘車難題等服務。
4.設點開展優質服務活動:各公交、出租車企業抽調人員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總站等區域,設點開展為乘客提供乘車咨詢、為乘客攔車、為乘客提拿行李等優質服務活動。活動宣傳資料由出租車協會統一印制,設點優質服務活動的桌椅由出租車協會統一提供。出租車優質服務活動由出租車協會統一安排,公交企業優質服務活動人員及時間、地點詳見附件。各企業要保障至少工作人員2名到每個優質服務點開展活動。
(二)汽車站優質服務
各班線車企業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為公眾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具體如下:
1.各班線運輸企業在端午節前要對所屬車輛和車站環境衛生進行一次集中整治,做到車容車貌、車內衛生、站內環境干凈整潔,給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環境。
2.客運從業人員要著裝整潔、使用文明用語、提供微笑服務,為廣大旅客提供優質服務,樹立交通行業良好形象。
3.客運站要采取增設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提前預售票、聯網售票等多種措施,并及時春運運輸動態信息,為旅客購票提供便利條件。
4.各班線企業要在端午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配合投訴中心做好旅客投訴處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客運企業要高度重視端午節黃金周運力保障工作,確保責任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車輛保障到位,司乘人員要統一著裝,配帶領帶。
(二)各公交企業要確保所有公交車輛嚴格按照規定線路、班次及首末班發車時間運營,不串線、不滯站、不甩站、不拒載,依次進入港灣或站點上下客,若有違反,將嚴格按照《市公交車企業考核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治理公路超限運輸辦法》,堅持“抓治超就是促經濟發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始終把治超工作作為保護公路建設成果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生命線工程、堅持“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加強部門聯動和區域聯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進一步加強治超工作力度,有效解決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轄區交通運輸工作快速、高效、安全、綠色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治理行動,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不斷細化和完善治超長效機制,切實加強綜合治超力度,使治超工作向長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的方向發展。
(一)進一步落實區縣政府治超主體責任,健全綜合治理機制。
(二)完善源頭治理機制,貨物裝載源頭得到有效監控,源頭裝載行為基本規范,砂石料源頭監管難的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三)深化聯動治超機制,有效整合交通系統內部資源,多管齊下,互補互促,形成強大的治超合力。
(四)保持路面高壓態勢,有效遏制車輛超限運輸。
(五)大件運輸車輛管理程序規范,責任細化,橋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政策法規宣傳到位,輿論氛圍良好,執法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通過上述具體工作目標,確保源頭監管覆蓋率達100%,砂石場料監管覆蓋率達90%,干線公路車輛超限超載律穩定控制在3%以內,農村公路車輛超限超載率穩定控制在4%以內,貨物源頭裝載超限超載率穩定控制在2%以內。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本次治超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區春雷治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副區長
副組長: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組員: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區文明辦主任
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公安分局副局長
交警大隊副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
四、工作任務
從干線和農村公路管控、貨物裝載源頭監管、運輸車輛查處等方面同時開展治理行動,全方位遏制超限運輸反彈勢頭,建立長效機制,具體工作任務分工如下: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交通運輸局)負責:
1、健全完善治超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確保經費、人員落實到位,制度完善,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2、召開治超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本部門治超工作方案;
3、全面做好治理工作的協調指導,同時,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轄區的治超工作;
4、配備充足執法力量和檢測設備,對轄區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運輸、源頭站場等方面進行細致檢查,確保控制車輛超限反彈趨勢。重點開展干線道路超限超載車輛的集中整治活動,特別是雁翔路、魚斗路、馬鳴路等干線公路集中開展打擊活動。對超限超載現象嚴重的農村公路設置限制通行設施,按照“四班三運轉”的要求和“堵住源頭、卡住關口”的方針,全天在轄區道路進行巡查值守,采取“堵、疏、勸”的工作方式,控制超載率,保護穩定農村公路。
5、充分發揮監管手段,將監管“關口”前移,主動聯系走訪轄區重點源頭企業,積極宣傳解釋有關治超政策,督促各企業規范源頭裝載行為,加強對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
6、聯系公安、交警和新聞媒體,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一次大型綜合治超行動,嚴厲打擊車輛超限行為,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宣傳部負責:
1、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強化治超的宣傳工作,制定宣傳方案,加大正面宣傳力度;
2、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在轄區各路段設置治超宣傳標語、橫幅,印制宣傳材料,使從事運輸的企業和個人充分了解強化治超的政策和意義;
3、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力度,定期在各級新聞媒體進行廣泛的宣傳、報道,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公安、交警部門負責:
1、配備足夠的警力,按照每班至少配備1名治安干警,1名交通干警的數量,配合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2、由公安部門牽頭,負責集中開展非法改裝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扣留非法改裝車輛,暫扣車輛行駛證和駕駛員駕駛證;
3、公安部門要加強危險品運輸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確保危險品運輸車輛不超載。交警部門要引導危險品車輛按規定行駛,確保安全、平穩的運輸秩序;
4、對超限運輸車輛蓄意堵塞交通事件及時處理,嚴厲打擊強行闖卡,毆打治超工作人員等暴力抗法行為,妥善處理治理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各類治安問題,維持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凈化治超執法環境。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日至3月15日)
一是成立領導小組,對治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專項治理工作計劃,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為全面開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打好基礎。二是采取多種手法,開展形式多樣的正面宣傳工作,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治理階段(3月16日至4月15日)
正式啟動“春雷行動”,采取多種治理手段,重點對轄區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載車輛依法強制管理,對非法改裝車輛進行嚴厲打擊,全方位強化治超工作,實現省市統一目標,掀起新一輪的治超。
(三)總結完善階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治理行動結束后,將進行認真總結,根據超限車輛運輸特點,目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積極探索有效的長效治理措施,進一步鞏固完善。
六、有關要求
(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治理行動的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領導,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各項治理任務的全面完成。
(二)各執法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參照本實施方案和市級有關部門有關規定,制訂本部門的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確保治理活動的每個環節,每個程序銜接良好,有條不紊。進一步完善強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力爭在第一時間處理可能出現的交通擁堵、群眾上訪和聚眾鬧事等事件,確保社會穩定。
(三)各部門執法人員在治理工作中要嚴格執法紀律,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堅決杜絕執法過程中的各種不正之風,不能因工作不當引發矛盾,影響社會穩定。
一、工作目標
全市所有油罐車、加油站于年月日前完成油氣排放污染治理任務,確保汽油油氣排放達到相應標準要求。
二、工作步驟
(一)準備工作階段(年月—年月日)
1.調查摸底(年—月)。對我市油罐車和加油站進行全面排查,掌握我市油罐車和加油站的數量、分布狀況、油氣回收治理開展情況等。
2.方案編制與實施計劃上報(年月日—年月日)。年月制訂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方案。年月日之前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銷售分公司、中化道達爾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發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治理任務的加油站上報油氣回收治理計劃,向市環保局(電子稿和書面稿)和貿易糧食局、交通局、質監局等其他部門備案(電子稿)。年4月日前根據各加油站上報的治理計劃,市環保局會同貿易糧食局、交通局等有關部門進行全市統籌安排,制訂全市油氣治理計劃。
(二)治理改造階段(年月日—年月日)
1.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在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必須有油氣回收治理工程方案,建設時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安裝油氣回收處理裝置或設施;新增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裝置或設施。經綜合驗收合格后,相關部門方可發放加油站的營運證、油罐車的道路運輸證。
2.全面啟動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已建成營運的加油站、油罐車按照市環保局、貿易糧食局、交通局等部門制訂的全市油氣治理計劃開展治理工作。市環保局、貿易糧食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督促、指導加油站和油罐車開展油氣回收治理。
(三)試運行階段。完成油氣回收工作的單位進行為期半個月的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發現設施運行不正常的需調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監測驗收階段(年月—月)
1.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完成后,業主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油氣排放進行檢測,油罐車的驗收檢測,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由業主委托經相關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
2.檢測完成后,加油站業主向市環保局提出驗收申請,提交的材料包括油氣回收改造工程備案材料、驗收申請材料及檢測報告。油罐車主須提交治理方案、設計施工圖紙、檢測報告、車輛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原件或復印件。
3.市環保局、貿易糧食局、公安局、安全監管局、質監局等部門要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及檢測規范對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行驗收。油罐車、加油站排放驗收應該嚴格按照《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2007)、《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07)、國家《儲油庫、加油站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驗收檢測技術規范》(HJ/T431-2008)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油氣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實施日常監管。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氣排放治理要求
1.距離民宅等敏感建筑50米以內的加油站均需預留油氣后處理裝置接口;汽油年銷售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應預留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的接口和油氣后處理裝置接口;治理后仍不達標或影響居民生活的加油站必須加裝油氣后處理系統。
2.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裝置或設施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相關認證機構的認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程序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與施工單位組織實施;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不得發包或轉包給不具有資質、資格的單位或個人。
(二)油氣治理改造安全要求
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改造工作應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落實主體責任,要切實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三)其他要求
1.油氣綜合治理改造工程應在不影響本地區油品穩定有序供應的前提下,有計劃分批組織實施,并確保按時保質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當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影響。
2.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不得影響稅務、計量、消防、車輛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稅務、計量、消防(包括安全距離)、建設、規劃、安全運輸、安全生產等問題的,按現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3.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銷售分公司、中化道達爾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發展有限公司要按照要求制定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計劃,落實資金,成立專門機構負責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其他加油站自行制定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計劃。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計劃上報市環保局和貿易糧食局備案。
4.業主單位每個月的日前將上月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改造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下步工作計劃報市環保局;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完工后,業主單位應及時向有資質的機構申請檢測。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系統性強、協調部門多、工作難度大,需形成市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合作的機制。由市環保局牽頭,成立工作聯審小組。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分工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牽頭開展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油氣回收綜合治理的環保審查驗收及監管工作。
市貿易糧食局負責督促加油站經營單位按照全市統一計劃有序開展治理改造工作,嚴格成品油經營單位資質年度檢查,及時配合市環保局協調處理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市公安局消防大隊負責對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的消防監管。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管,配合相關部門督促加油站、油罐車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對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程中的改、擴建項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三同時”管理。
市質監局負責對改造后的加油站、油罐車及相關計量器具進行檢測、鑒定,確保不因改造影響罐體安全性能,對涉及貿易結算、安全防護的計量器具依據相關規定和標準進行強制檢定。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對油罐車實施油氣回收工程改造,負責油罐車道路運輸證審核,對未按要求完成油氣回收治理任務的不予通過油罐車年度審查。
市財政局負責油氣回收治理獎勵資金的撥付。
(二)政策保障
為推動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對提前完成治理任務并經檢測驗收合格且符合獎勵條件的油品經營單位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市(環發〔〕4號)獎勵標準(一支油槍補助6000元,一輛油罐車補助1.5萬元);對油氣回收綜合項目評估不合格的,責令業主限期整改;對未按全市統一要求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改造的加油站,市貿易糧食局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完成;對未按統一要求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改造的油罐車或經質監部門檢驗不合格的油罐車,收回道路運輸許可證。
(三)宣傳保障
加大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媒體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廣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氣回收綜合治理的工作意義、內容和進展情況,配合推進整治工作,督促各加油站、油罐車所屬單位按規定開展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提出的“安全生產基礎落實年”工作要求,進一步強化兩個主體責任,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現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防止和減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為“保增長、重民生、促穩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
1.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
2.文化娛樂場所、網吧、醫院、學校、賓館、飯店、宗教活動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等人員密集場所;
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20*、2009年度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單位;
4.各部門相關的重點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規章制度、設備設施、事故防控、安全臺帳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要求,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條件的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組織)要基本實現網上自主上報隱患排查治理報表;沒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按時向街道安監所書面上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二)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隱患排查面要達到100%,一般隱患整改率要達到95%以上。
(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部門(安監所、派出所、城區建設辦、*交管站、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等)打擊“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下同)深入開展,影響安全的非法生產經營現象得到明顯改觀。
(四)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有效推進,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大辦和有關單位要按照《慈溪市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暫行辦法》(慈政辦發〔2009〕14號)的規定,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年度整改率不低于95%;確實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100%落實相應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四、工作分工
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大辦和有關單位要結合隱患排查范圍內行業(領域)特點,圍繞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的工作目標,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指導意見。分工如下:
(一)街道辦事處:
1.負責制定本街道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2.全面組織本街道范圍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除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外)和20*、2009年度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單位及本地區確定的重點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單位有關人員培訓,明確隱患排查治理要求和責任,及時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網上或書面報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并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帳;
3.負責定期報送本地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4.配合市級有關部門開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大辦及有關部門:
1.負責制定本村(企業、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意見,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2.按照街道辦事處的要求,全面組織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及本部門確定的重點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單位有關人員培訓,明確隱患排查治理要求和責任,及時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書面報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并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帳。
3.負責定期報送本村(社區)、企業、有關部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鎮安監所)。
重點行業(領域)分工如下:
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街道安監所牽頭組織實施。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等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牽頭組織實施。
道路交通設施及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管站牽頭組織實施。
特種設備、民爆器材經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經濟發展辦(工業線)牽頭組織實施。
重點建設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區建設辦牽頭組織實施。
水利工程建設、農機、漁業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經濟發展辦(農業線)牽頭組織實施。
學校、醫院、網吧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實施。
宗教活動場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實施。
電力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區供電所牽頭組織實施。
五、實施步驟
按照市安委會的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全街道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4月15日前)
1.街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作為街道“安全生產年”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經發辦,制訂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2.各村(社區)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健全組織,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再動員、再部署。
3.各村、企事業單位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制訂工作方案和指導意見,確定本村、本部門重點單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二)實施階段(2009年4月16日至10月底)
1.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單位進行全面隱患排查治理。堅持邊查邊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街道安監所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除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外)和20*、2009年度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單位及本街道確定的重點單位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督查指導,每年不少于兩次;對本街道范圍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施監督檢查。
3.各村(社區)及有關部門對監管企業、下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指導,每年不少于兩次。
4.街道安監所要做好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報送,督促協調各村及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并加強督查指導。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11月至12月底)
請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大辦、有關部門于11月1日前將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街道安監所,街道排查治理辦公室要做好相關準備,迎接市排查治理辦公室的考核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務必高度重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在分管范圍內精心組織,認真分析、及時研究和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工作進展迅速有效;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全面、科學、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保障。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大辦、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切實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治,集中攻堅整改,著力解決一批老大難問題,嚴密防范較大及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要把深化隱患排查治理與落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結合起來,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并結合《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評估分級標準>開展規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安監管綜〔2009〕23號)要求,積極推行生產經營單位動態分級分類管理,切實改善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中介機構和安全生產專家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