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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財務管理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已成為社會公眾討論的熱點。如何搞好農村義務教育的財務管理,合理有效的利用教育資源,實現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對農村義務教育的財務管理人員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文中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管理中的問題進行了簡要分析并提出解決對策,以拋磚引玉。
關鍵字 義務教育 農村 財務管理 應對措施
前言
九年義務教育是我國多年來施行的重要教育制度,義務教育的工作成效直接關系到祖國的興衰及民族的存亡。農村義務教育過程中財務管理出現的各種問題嚴重制約了義務教育工作的開展,改革農村中小學的財務管理制度,切實提高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率,實現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們必須要重點研究的問題。筆者針對實際情況,簡要分析了問題成因及改革對策。
1.農村義務教育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1.1 教育經費調整不便
農村中小學校中,有許多的學校所做預算不能切合實際情況,在進行預算編制時沒有按照規定的程序執行。因此,學校的預算執行出現了一些問題:獎金津貼及設備購置費使支出超出預算;某些學校的預算外資金的情況未反映在學校的賬冊之上;有一些學校自行進行預算調整而不經過審批;還有一些學校不經政府采購自行采購設備。在債權債務方面,許多學校出現了不經審批而自行舉債的現象。在財產物資管理方面,幾乎所有的學校都存在財務物資管理不善的現象:物資的采購、使用及保管責任不明確,且記錄混亂;固定資產的損壞及其處理沒有按規定程序進行,甚至未對此類賬務進行處理;未做好對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這些中小學的財務收支預算不可能一步到位,教育系統內部各校教師、學生流動頻繁,經費只能通過調整和追加來進行調整。
1.2 教育經費來源單一
當前,本市的中小學收入途徑比較單一,全部靠財政撥款,無法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中小學公用經費主要包括預算內公用經費(各級政府安排的免雜費資金,按定額撥付的預算內公用經費)、專項經費、學校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等保證中小學正常運轉,用于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預算內公用經費不能用于教職工人員工資及福利獎勵、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學校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專項經費,用于學校發展。
1.3 工作人員技能不足、監督不力
會計人員能力差,素質低。大多數會計人員都未經過專業系統的學習,雖然取得從業資格證,但會計業務處理能力良莠不齊。部分會計人員對為提高其能力而舉辦的會計培訓抱有怨言,不認真學習,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也不進行咨詢,隨便處理。另外,在大多數中學中,會計人員的工作量很大,經常要加班,還要承擔很大的風險責任,工作壓力大,且待遇不高,這些都會影響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學校的領導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絕大多數中小學的領導都把工作重心放在了教學工作和增資立項上而忽略了財管工作的監督,使財務管理遲遲不見起色。
2.農村義務教育財務管理中問題的解決措施
2.1 完善經費的管理制度
各級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如:中小學預算制度、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票據審批及管理制度、收支兩條線制度、收費許可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審計制度、民主理財制度。特別要強化實行農村中小學預算制度、陽關采購制度、資產管理制度,突出把好收、支、購、建、撥五個關鍵環節,真正使學校財務管理做到收有據,支有度,購有章,建有規,撥有法。
2.2 擴寬經費來源途徑
目前,我市現在農村中小學預算編制完全按照我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流程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
一上:是指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編報預算建議數。一下:是指縣級財政部門下達預算控制數。二上:是指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上報預算草案。二下:是指縣級財政部門批復預算。我市于2006年成立了教育財務核算中心,此項措施緊密結合財政四項改革,規范收費行為,提高了資金的使用率,從源頭上預防經濟違法、違規現象,構建規范、高效的財務管理體系,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2.3 強化工作人員技能、加強監督
各級各類學校財務人員素質的提高,是強化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的基礎。而夯實這一基礎的重要手段是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一是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業務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二是加強財經政策法規的學習,增強守法意識,尤其是加強《會計法》、《審計法》、《中小學財務制度》以及預算內外資金管理和新機制相關配套制度的學習。使財務人員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真正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節,逐步增強他們學法、守法的自覺性。光有整套制度不一定能解決目前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關鍵在于監督,核心在于依法理財和民主理財,以防有關規章制度變“空文”。一是要堅持領導監督,二是要堅持崗位監督;三是要堅持群眾監督,四是要堅持社會監督,從而形成全方位監督網絡,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3.總結
農村的義務教育的財務管理對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只有完善了中小學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科學的規范的行之有效的財務管理機制,才能保證教育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李舜楷.試論優化農村義務教育的財務管理.經濟師.2009.10(7):65-66.
關鍵詞:農村小學;學校管理;教學質量
加強農村小學學校管理,提高教學質量是提高我國當前義務教育水平的一項重點工作。因此,筆者認為,在當前背景下,對“農村小學學校管理與義務教育教學質量”這一課題進行相關的探討具有非常重要的實際意義。
一、當前我國農村小學的學校管理現狀
1.管理缺乏自主性
首先,管理標準過于細碎,對學生的一言一行、事事處處都有嚴格的規定,限制了教師的創造性工作;其次,過分看重程序的標準,管理模式機械化,難以適應新社會、新時代的要求;再次,當前的教育行政體制難以適應農村小學的實際需要,尤其是課程的開發沒有充分考慮地區的差異性,教師的培訓力度也不夠,不能對農村小學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
2.和外界缺乏交流
當前,我國的農村小學教育多數是處于一種閉門造車、關起門來辦學的狀態,缺乏相互的交流與借鑒,甚至連課程上規定的社會實踐課也因為出于學生的安全考慮而沒有進行,這些都導致了當前我國農村小學教育存在的封閉狀態。
3.教職員工、領導的素質偏低
當前,農村小學的領導對改革創新有一種害怕的心理,墨守成規、故步自封,有部分領導出于對整體利益的考慮也沒有進行大膽的改革;同時,由于領導沒有對教師隊伍做到政策留人、待遇留人以及環境留人,農村小學的教職人員隊伍也相對薄弱。
二、加強農村小學學校管理的措施探討
1.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
首先,要堅持依法治校,完善管理制度,讓農村小學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查,按照規范進行辦學,學校的管理制度要通過聽取民意、交流商量等民主的方式制定;其次,要加強教師的培養工作,建設一支具有高素質的教學隊伍,建立教師教學成長的記錄袋,對教師的培養過程進行詳細的記載;最后,要讓教師有充分展示自己的機會,組織全體教學進行公開課、優質課評比以及教學大比拼,讓青年教師學習有榜樣,干事有方向。
2.抓好課堂教學,保證教學質量
加強農村小學學校管理,必須要以提高課堂教學為中心,突出教學工作的重要地位。首先,課堂教學要堅決反對教學的隨意化、形式化,同時,也要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提倡學生的自主參與和探究性學習,提倡合作方式的學習。其次,也要積極開展教學交流會、師生座談會,對教師的教學進行常規的檢查、校本的研究以及骨干示范,提高農村小學教師的教學質量。再次,學校的管理者也要經常參加相關的教研活動,對農村小學的教材、教學方法進行科學的研究和設計,解決農村小學課堂存在的問題。
3.抓好學校的基礎和特色教育
小學教育作為教育的基礎,需要教育工作者按照科學的規律進行辦學,從本校的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上好規范課。同時,相關的教育工作者還應該用先進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做好相關的藝術教學,舉辦好梯隊建設,組織好相關的大型活動,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進而抓好農村小學的基礎教育與特色教育。
義務教育是基礎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居重要地位,農村義務教育是義務教育事業重中之重。作為經濟學上的公共產品,農村義務教育供給需政府主導。隨著《義務教育法》的制定和完善及農村綜合改革的推進,農村義務教育事業蓬勃發展。但是當前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仍存在供給主體責任不清、供給籌資渠道單一、供給數量不足、效率低下等問題。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要求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投入機制,保障農村義務教育有效供給。
關鍵詞:
義務教育;農村;公共產品;有效供給
中圖分類號:
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18-0155-01
1 農村義務教育的產品性質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這是2006年新修訂《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性質的界定,該法明確指出義務教育是一項免費的公益性事業,國家應在義務教育實施中發揮主導作用。
關于義務教育產品屬性問題,學界尚未形成共識,有“純公共產品”論,有“準公共產品”說。結合薩繆爾森公共產品理論,本文認為義務教育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純公共產品,具有一定競爭性和排他性。但由于其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國家強制無償地保障九年義務教育實施,這種特殊制度形成了農村義務教育的公共產品性質。農村義務教育接近純公共產品,具有外溢性,單靠市場自主提供會帶來許多問題。作為公共利益代言人,政府需在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中承擔主導責任,保障各項政策和經費投入,促進農村義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農村義務教育供給的政府責任集中體現為:提供法律保障;加大經費投入,提供充足資金;明確各主體責任,保證事權財權對等;引導多元參與,提高供給質量和效率。
2 農村義務教育供給的現狀及經濟學原因
農村義務教育是準公共產品,其供給應由政府主導并直接或間接參與。我國農村義務教育供給長期由農民自己負擔,各種教育費附加、教育集資和學雜費占相當比重,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遠不足,政府職責嚴重缺失。農村義務教育實現免費后農民徹底擺脫沉重負擔,政府通過財政預算保障義務教育投入。
2.1 農村義務教育供給瓶頸
隨著《義務教育法》重新修訂,各級政府在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的職能分工不斷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機制日益健全。義務教育供給由農民回歸政府。經費投入機制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轉向“國務院和地方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共同分擔”。有了國家財政的堅強后盾,農村義務教育迅速發展,但也面臨諸多困境,表現為:(1)供給主體責任不合理。我國農村義務教育大多由政府直接提供,市場參與有限。公辦學校基礎設施落后,民辦學校數量少收費高,農民負擔不起。政府和市場供給混亂造成資源浪費,損害社會公平。各級政府間事權不清、責任不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弱,縣鄉負擔過重。(2)供給籌資渠道單一。稅費改革后農村義務教育籌資幾乎全部依賴政府財政性支出和轉移支付,民間和私人投資力量微弱。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提出“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本世紀末達到4%”,但4%的宏偉目標直到2012年才首次實現,而且4%的教育經費遠未滿足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3)供給數量不足,效率低下。當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資源短缺,有效供給不足,管理水平、辦學條件和師資力量都與城市差距大。政府財政性教育經費總量投入不足,且在義務教育和非義務教育之間分配失衡,基金捐款等社會性資金貢獻率低,這些都導致農村義務教育供給數量嚴重不足。政府壟斷義務教育供給,公辦學校之間缺乏競爭和激勵,提供的教育產品質量低劣,造成資源配置低效。
2.2 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不足的經濟學分析
從經濟學角度分析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不足主要是探討公共選擇理論下政府失靈。公共選擇理論是關于非市場決策的經濟學研究,從“經濟人”前提假設出發,研究政治市場中選民、政治家和行政官僚的決策行為。
農村義務教育供給是政府決策過程,在這一公共選擇中,政府決策成敗直接關乎廣大農民利益。作為追求私利最大化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在農村義務教育投資和管理中相互推諉卸責,將義務教育供給的主導責任層層下移至基層政府,卻不為基層政府提供充分財政扶持。義務教育投資大、周期長、收益慢且溢出明顯,政府官員為了出政績、獲升遷并不關心農村義務教育事業,減少甚至非法挪用義務教育專項經費。新《義務教育法》修訂前,中央政府幾乎不承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各項支出由縣鄉直接承擔。2006年新法雖明確了各級政府共同分擔原則,但由于缺乏實施細則和有效監督,各級政府決策、執行和監督等各環節都存在失靈,造成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學校數量和質量嚴重滯后。政府失靈的另一表現是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失衡。農村義務教育缺乏強有力利益集團,無法與城市集團力量相抗衡,在博弈中處于弱勢,無法從“經濟人”決策者教育主管部門手中獲得充足教育資源,造成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失衡。
3 促進農村義務教育有效供給的對策
經過稅費改革,農民負擔大大減輕,普九事業取得重大突破。2001年實行“以縣為主”投資管理體制,2006年實行農村義務教育全免,新《義務教育法》修訂通過,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獲得各方支持。但由于歷史和現實原因,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仍存在諸多問題,亟需進一步完善。
3.1 明確劃分各級政府職責,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新《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規定是“以縣為主”,強調縣級政府對義務教育經費預算的管理,與以往縣級財政直接負擔經費籌集有很大不同,經費籌集責任逐漸上移,中央和省政府投資比重加大。但義務教育是全國性公共產品,“以縣為主”的地方投資和管理體制不能滿足農村義務教育長遠發展,需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農村義務教育管理和投資中的事權財權,劃分各自分擔的經費比重。中央和省級政府應做好整體統籌規劃,擴大財政性教育經費預算,單列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在資金籌集上承擔主導責任,縣級政府則負責具體資金管理和使用及學校具體教育事務的規劃,政府間相互協調、各司其職,共同保障全國農村義務教育有效供給。當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中有相當部分是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尤其是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實現的,因此要進一步規范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提供穩定來源。
3.2 積極統籌城鄉發展,優化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
長期以來城鄉分立的二元格局造成了城鄉之間差距拉大,城市基礎設施健全、公共服務水平高,農村各項公共事業和公共服務嚴重滯后,義務教育發展也遠落后于城市,農民基本需求無法滿足,這種差別國民待遇對農民而言極不公平。近年來國家提出城鄉一體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戰略,表明國家已深刻認識到城鄉發展的巨大差距。因此在義務教育供給中政府要積極統籌城鄉發展,合理配置城鄉義務教育資源,為農村地區義務教育發展提供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尤其要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投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發展整體水平,縮小城鄉差距。優化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要不斷加大農村義務教育生均經費投入,改善農村教師福利待遇,加強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教育教學環境等。但優化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不能僅加大資金投入,要利用城市優質教育要素反哺農村,以城鄉聯動造就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新局面。
3.3 正確引導市場社會參與,實現農村義務教育多元供給
農村義務教育是準公共產品,政府在其供給中發揮主導作用毋庸置疑,但正確引導市場和社會參與義務教育供給對于拓寬籌資渠道、改善資源配置方式、提高資源利用率意義重大。當前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多為公辦,民辦很少。公辦學校缺乏改善教育教學質量的積極性,部分民辦學校教學先進但由于缺乏規范管理,高收費讓許多農村家庭望而卻步。因此要改變當前政府壟斷義務教育供給模式,放寬市場準入門檻并加強監管,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合作,實現義務教育多元供給。義務教育私人供給需政府加以引導,在為其提供便利的同時確保義務教育公共性。社會組織具有志愿性公益性,參與義務教育供給更多考慮公共利益,但其獨立性規范性不強,政府要加強培育。農村義務教育供給要努力構建起政府、市場、社會和個人共同參與、多元合作的新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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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財政政策
近年來,我國城鄉義務教育的發展差異顯著,突出表現在辦學條件、經費投入、師資水平和教育質量等方面。這種差距加劇了城鄉義務教育發展的失衡,阻礙了義務教育目標的實現。2005年5月25日,教育部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把今后義務教育工作重心進一步落實到辦好每一所學校和關注每一個孩子健康成長上來,有效遏制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和校際之間教育差距擴大的勢頭,逐步實現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這表明我國義務教育政策將發生轉變,從忽視農村教育發展轉為優先向農村地區、弱勢群體傾斜;從集中優質資源打造重點學校、培育精英的教育轉向面向大多數人的教育,重視基礎教育的公共性、公平性。義務教育具有“公共產品”的特性,它作為一項公共支出,理應由國家承擔,政府提供。本文從財政的角度,提出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對策。
一、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必要性
(一)義務教育機會均等是實現社會公平的基本要求。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本組成部分,而義務教育的權利平等和機會均等,則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基礎。在現代社會里,人的基本教育權利,是人的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之一。作為政府提供的最低標準的合格規范教育,保障的是人的基本人權和發展權利。所以,為所有兒童提供平等的義務教育權利和機會,是實現社會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必須承擔的職責。為此,無論兒童出生于城市還是鄉村,政府都應該為各地區提供均衡的經費,使他們接受相同條件和水準的義務教育。
(二)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政策手段。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突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擴大,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必將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農村教育,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的水平如何,關系到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如果對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不足,必然造成農村文盲增多、勞動力素質下降,使其陷入“落后—貧困—教育水平低下—更落后”的不良循環。人力資本理論認為,教育投資就是生產投資,通過接受教育,人們的經濟決策效率得到了提高,人們的獲利能力也相應得到了提高。而且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如農村,初等教育的投資收益率是最高的。因此,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是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政策手段。
二、促進我國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財政政策
(一)加大政府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并明確政府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全部責任方。其一,中央政府要下決心壓縮其他開支,確保國家教育財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達到4%,并在2010年達到4.5%左右。各地政府也要嚴格按照新修改的《義務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投入要確實做到“三個增長”,年初看預算,年終查決算。人大要加強對同級人民政府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法律監督。其二,各級教育投入既要解決總量投入不足的問題,也要解決配置不均衡的問題,明確政府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全部責任方。在教育資源的分配中,要對農村義務教育給予更多的政策照顧和傾斜,真正縮小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投Adz的差距。
(二)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明確各級政府的財政分擔責任。我國現行的義務教育經費投入體制是實施“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投入以最困難的縣鄉兩級財政為主體。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在縣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相當部分縣鄉財政困難的情況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僅依靠縣鄉的財力是很難保證的,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必須在強化縣級政府作為管理主體的管理責任的同時,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財政分擔責任,加大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投入主體責任,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可以根據各級政府的現實財政能力,對東、中、西部三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的各項經費的初始來源和責任作出明確合理的分工,對教師工資、公用經費、危房改造等義務教育所需要的各項教育經費,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分別由各級政府財政來分擔。建議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承擔主要責任,對中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承擔部分責任;東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省級政府也應承擔本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部分經費。通過明確各級財政主體的投入責任,為農村地區義務教育的發展提供可靠的經費保障,真正將農村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體系。(三)同一區域內,以學生數為標準,實施城鄉義務教育均等化撥款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可以不區分城市和農村,以學生數為標準,實行義務教育均等化撥款制度。以北京為例,2001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財政局重新修訂了《北京市普通教育事業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新標準對滿足教學所必需的正常運行經費做了明確規定,不再分為城鎮、農村標準,實行統一的公用經費標準。市級財政還專門設立了農村義務教育專項資金,規定每年至少投入一億元重點支持農村小學布局調整、改善辦學條件、消除危房、信息化建設、教師培訓等項目,為“城鄉統一標準辦學”提供了資金支持和制度保證。
(四)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財政“低保”政策。確保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財政投入。國家義務教育財政“低保”是指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成國家規定教育目標所需的辦學條件的最低經費投入的保障,主要解決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義務教育辦學條件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要求。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了制定出臺各地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最低保障線,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的“基尼系數”等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措施。從義務教育均衡推進與政府財政能力的關系來看,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均衡僅依靠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是不可能實現的。中央政府對貧困地區義務教育的財政轉移支付,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在義務教育“低保”制度下,地方政府主要負責所轄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問題,尤其關注對本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全國范圍內的非均衡問題,負責協調、均衡義務教育階段投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地區,建立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預算,以預算的形式確保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財政投入。
[關鍵詞]城鄉義務教育;差距;均衡;對策
[作者簡介]桂麗,云南師范大學經濟學院講師,經濟學碩士,云南昆明650222
[中圖分類號]G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8)11―0177―03
義務教育是根據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近1.8億人,其實施程度、公平狀況和教育質量,關系到基本人權的保障和教育公平的實現。然而長期以來,我國城鄉義務教育差異顯著,突出表現在經費投入、師資水平、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等方面。這種差距加劇了城鄉義務教育發展的失衡,阻障了義務教育目標的實現。本文分析了當前我國城鄉義務教育的差距及其原因,并提出促進我國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對策。
一、我國城鄉義務教育的主要差距
從根本上講,教育均衡發展是通過合理配置辦學經費、設施和師資力量、生源等物力和人力資源,實現教育資源供給與需求的均衡。我國城鄉義務教育差距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經費投入上的差距
從我國1999-2004年中小學生均預算內教育經費配置情況看(表1),普通小學和普通初中的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城鄉差異比較明顯。城市普通小學的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從1999年的414.78元增加到2004年的1129.11元,農村普通小學的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從1999年的345.77元增加到2004年的1013.80元;城市普通初中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從1999年的639.63元增加到2004年的1246.07元,農村普通初中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從1999年的508.58元增加到2004年的1073.68元。整體上看,城鄉義務教育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都呈現上升趨勢,但是,城鄉生均教育經費差距顯著,1999~2004年,城市普通小學、初中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均高于農村。
(二)師資的差距
師資的數量、質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地區的教育水平。城鄉師資差距集中反映在數量、質量、穩定性三個方面。
1 數量:教師資源城鄉分布不均衡,偏遠農村地區教師缺編嚴重。從2002年的情況看,全國小學平均生師比為21.04:1,其中,城市小學生師比18.74:1,農村小學生師比為21.88:1。全國初中平均生師比19.29:1,其中,城市初中生師比為16.67:1,農村初中生師比為20.16:1。農村生師比高,教師缺乏,內部效益低。從學科分布看,農村教師結構性缺編的整體情況比城市嚴重,各科均缺編的學校幾乎占1/3以上,其中,以短線學科的教師最為緊缺,如專職音樂美體教師,計算機、英語等學科專任教師,各地普遍較缺。農村教師的結構性缺編,既加重了教師負擔,同時也不利于教學質量的提高。
2 質量:優質教師資源城鄉分布極不均衡,表現在義務教育學校的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師比例,城鄉差距較大。2004年,農村小學高級教師的比例為35.9%,農村初中一級及以上職務教師的比例為32.3%,分別比城市低8.9和14.5個百分點。另外,代課教師主要在農村。2001年,全國普通小學代課教師580814人,其中農村515394人,占88.74%。
3 穩定性:農村教師工作變動頻繁,穩定性較差。相對于城市教師,農村教師工作變動頻繁,優秀教師流失嚴重。據調查,高達42.36%的農村教師打算調動工作。農村教師的不合理流動,加劇了農村學校教師短缺的矛盾,降低了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使得優質教師資源在城鄉之間的分布更加不均衡。
(三)辦學條件的差距
學校的理科實驗、音體美、計算機等教學設備的配置水平,會直接影響到課程教學質量提高和學生基本技能的培養。目前,農村義務教育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過低,城鄉差距過大,已經成為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的突出問題。2004年,小學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城鄉之比為2.9:1;初中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城鄉之比為1.4:1。另外,農村學校危房問題也十分突出。2002年全國普通中學、小學校舍危房面積中農村校舍危房面積就占到總面積的49.86%和82.73%。以上因素,影響了農村學校辦學整體水平的提高。
二、影響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主要因素
造成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遺留的原因,也有人為的原因;既有外部條件因素,也有政策因素以及教育本身的因素。根據考察和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導致城鄉義務教育非均衡發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自然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
相對于城市,農村交通閉塞,經濟發展較為落后。農村教育作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子系統之一,其發展必然受環境和發展水平制約。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特別是新農村建設戰略的實施,城鄉分割局面逐漸打破。但在現實中消除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現象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二)現行義務教育投資管理體制不健全
我國現行的義務教育投資管理體制是實施“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這種教育投資體制存在諸多的不足和缺陷。首先,義務教育經費分擔主體責任不明、層次較低。一方面政府在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中所占的份額較低,家庭反而分擔了較大份額的義務教育經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分擔義務教育經費的比重過大,90%以上的義務教育經費由地方基層政府分擔,而省級和中央政府分擔的比重偏低。這種把發展基礎教育所需資金交由地方政府負責的做法,其結果只能使基礎教育的發展取決于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狀況,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力度降低。其次,我國現行義務教育經費投入體制,基本上是城市負責城市,農村負責農村,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投入以最困難的縣鄉兩級財政為主體,這樣,城鄉財政收入的差距必然造成城鄉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差距。最后,教育投資分配使用的監督保障機制不完善。我國在《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規中,雖然規定了教育經費要做到“三個增長”,強調要增加各級財政對教育的投人,并逐步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但并未建立相應的監督保障機制來確保教育投資“三個增長”的落實,沒有相應的監督機制約束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對教育經費的分配使用,以致他們常常受政治利益的驅動或短期行為的影響而將本應用在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轉移到城市義務教育或挪作他用。
(三)教育投入失衡
主要表現為:(1)政府及有關部門沒有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優先予以保障,在安排議事日程、調配資金時,首先和重點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的大項目、大工程,因教育投入總量不夠,教育行政部門在縮小城鄉教育差距方面統籌能力明顯不足。(2)教育行政部門沒有樹立起均衡發展的理念,對義務教育的基礎性地位缺乏充分的認識,在配置教育資源時,重城市、輕農村,重高中教育、輕義務教育,重錦上添花、輕雪中送炭,集全縣之力建設一中,卻未顧及村級小學的改造,有的地區還為了政績建設豪華型學校,進一步拉大了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的差距。
三、實現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對策
(一)加大政府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并明確政府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全部責任方
其一,中央政府要下決心壓縮其他開支,確保國家教育財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達到4%,并在2010年達到4.5%左右。各地政府也要嚴格按照新修改的《義務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投入要確實做到“三個增長”,年初看預算,年終查決算。人大要加強對同級人民政府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法律監督。其二,各級教育投入既要解決總量投入不足的問題,也要解決配置不均衡的問題,明確政府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全部責任方。在各級政府分擔教育經費的體制安排中,中央和省級財政應進一步有針對性地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進一步明確不同地區各級政府分擔的比例責任。
(二)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明確各級政府的財政分擔責任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在縣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相當部分縣鄉財政困難的情況下,義務教育經費僅依靠縣鄉的財力是很難保證的,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必須在強化縣級政府作為管理主體的管理責任的同時,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財政分擔責任,加大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投入主體責任,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可以根據各級政府的現實財政能力,對東、中、西部三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的各項經費的初始來源和責任作出明確合理的分工,對教師工資、公用經費、危房改造等義務教育所需要的各項教育經費,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分別由各級政府財政來分擔。建議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承擔主要責任,對中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承擔部分責任;東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省級政府也應承擔本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部分經費。通過明確各級財政主體的投入責任,為農村地區義務教育的發展提供可靠的經費保障,真正將農村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