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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加大打擊違法供氣行為,規范石油液化氣的充裝、運輸、儲存、經營和使用,落實氣瓶充裝、運輸、經營、使用、檢驗單位的安全責任,特別是石油液化氣充裝和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有效遏制和減少石油液化氣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整治范圍和內容
整治范圍:全縣范圍內從事石油液化氣充裝、運輸、儲存、經營、使用、氣瓶檢驗的單位(個人)。
整治內容:打擊違法存放鋼瓶、無證經營或銷售瓶裝液化氣、利用鋼瓶轉充液化氣、非法倒賣營運液化氣等行為;查處液化氣經營企業向非法經營者提供經營性液化氣,以及充裝或使用不合格鋼瓶、超期未檢測鋼瓶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原則
按照“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綜合執法”原則,分階段解決石油液化氣安全生產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四、組織領導
成立縣石油液化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目標辦、安監局、住建委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委市政園林管理局,具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瓶裝液化氣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組織縣級聯合執法隊查處違規向非法經營者提供經營性液化氣行為,以及充裝或使用不合格鋼瓶、超期未檢測鋼瓶等違法違規行為;督查各鄉鎮(開發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并及時將有關重大問題報縣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各鄉鎮(開發區)負責在本轄區內開展石油液化氣安全宣傳活動,以及隱患排查和氣瓶安全檢查;督促轄區內所有使用石油液化氣瓶的單位和經營性場所簽訂《石油液化氣氣瓶安全協議書》。
縣住建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液化氣儲罐站、供應站安全規范化管理,依法查處液化氣經營企業違法充裝行為,引導企業合理設置供應站(點)。
縣質監部門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負責加強對民用石油液化氣充裝環節的安全監察,嚴肅查處充裝報廢、改裝、超期未檢氣瓶及非自有產權氣瓶的違法行為;督促充裝單位加快“螺絲瓶”更新報廢速度,實施定點檢驗和定點報廢。
縣安監部門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支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石油液化氣專項綜合整治工作。
縣工商部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未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而擅自從事瓶裝石油液化氣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打擊力度。
縣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查處非法儲存、銷售液化氣等涉及治安防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縣交運部門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對瓶裝石油液化氣運輸車輛的監管力度,加強道路運輸環節的執法檢查,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對報廢氣瓶和其他不合格瓶裝石油液化氣的非法轉運。
五、整治時間和步驟
6月20日起至9月30日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和宣傳階段。
1、研究制定全縣石油液化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全縣石油液化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通過各種形式廣泛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
2、各鄉鎮(開發區)、縣直相關部門根據全縣統一要求,制定本部門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抓好動員部署;各鄉鎮(開發區)要組織各村全面摸排登記轄區的非法站(點)。
(二)全面開展專項治理階段。
1、各職能部門組織力量,指導、檢查、監督液化氣企業按照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查處各類石油液化氣的安全生產隱患。
2、縣級聯合執法隊伍要統一行動,分區域、分片進行拉網式清查,重點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違法存放鋼瓶、經營或銷售瓶裝液化氣、利用鋼瓶轉充液化氣、非法運輸和倒賣等行為及液化氣經營企業的違法行為。
(三)檢查總結階段。
1、各鄉鎮(開發區)、縣直相關部門要對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驗收,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做法及存在問題,并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及驗收情況,以書面材料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待匯總后報送縣政府。
2、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鞏固階段性成果,積極探索液化氣市場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研究出臺長效管理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開發區)、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職責,結合本轄區、本部門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責任制,加強工作領導和協調,促進本轄區、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扎實開展。各鄉鎮(開發區)、相關職能部門要指定專人將本轄區、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收集匯總并上報。
(二)強化監管,各負其責。采取以企業日常自查為主,各監管部門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液化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供氣直銷系統,不斷提高安全服務水平。對檢查中發現液化氣經營企業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規范和強制性條款要求的,各監管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并實施責任跟蹤。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液化氣經營企業違法充裝等行為,發現一起,處罰一起;情節嚴重的,予以暫扣經營或充裝許可證,直至停產、停業整頓。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嚴監管、除隱患、防事故、保安全”為主線,以“注重預防、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以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查處和糾正船舶違法違章行為,規范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保持我縣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的良好局面。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水上交通安全生產隱患,全面摸清轄區管理薄弱環節,明確行業管理職責及責任,確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全覆蓋。進一步提升執法水平,創新監管方式,夯實安全基礎,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堅決防止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責任事故的發生,全面完成省政府、州政府安全目標任務。
為保證水上安全專項整治的有序開展,成立縣水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督促全縣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孔祥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時富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從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教育局等抽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對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聯系電話::6212210,13985098469;聯系人:馮時富(縣交通局地方海事處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兩個督查組:
第一督查組:
組 長:張 甲 縣農業局副局長
副組長:馮時富 縣交通局地方海事處處長
成 員:從安監、公安、交通、水務、農業、供電等部門抽人組成,負責開展漁船、養殖網箱、水上休閑垂釣棚(含網箱上管理棚)等整治督查檢查。
第二督查組:
組 長:孔祥華 縣交通局副局長
副組長:潘和華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 員:從安監、公安、交通、文體廣電旅游局、市監、工科等部門抽人組成,負責開展客貨運輸船舶、鄉鎮渡口渡船、鄉鎮自用船舶、水上餐飲、加油站點等整治督查檢查。
(一)整治重點
專項整治要突出漁船、養殖網箱、水上休閑垂釣棚(含養殖網箱上的管理棚)、客貨運輸船舶、鄉鎮渡口渡船、鄉鎮自用船等重點船舶、水上設施的隱患排查和治理,明確管理職責,開展“打非治違”,消除事故隱患。
(二)主要內容
1.漁船、養殖網箱、水上休閑垂釣棚(含養殖網箱上的管理棚)整治
漁政部門負責漁船、養殖網箱、航道水域外水上休閑垂釣棚的行業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航道水域內水上休閑垂釣棚的管理。整治工作由漁政管理部門牽頭,安監、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門配合,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督促檢查漁業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是否落實;打擊漁業船舶非法從事水上運輸行為、漁船無證作業行為、非法捕撈行為;按照水產養殖
規劃商交通(海事航務航道)部門劃定水產養殖區,清理取締非法設置及礙航的網箱網具;對水上休閑垂釣棚(含養殖網箱上的管理棚)進行檢丈登記發證;加強漁業港口水域安全管理等。2.客貨運輸船舶、鄉鎮渡口渡船、鄉鎮自用船舶整治
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安監、公安、水務、市監、文體廣電旅游、工科等部門配合,負責清理整治打擊水路運輸市場非法違法違規規章行為,做好水運企業及港口碼頭源頭安全管理等。重點查處自用船、漁船、貨船等非客船非法載客航行,客、貨運輸船舶的違法超員超載、人畜混載航行;低質量船舶無證航行、違規運輸危貨行為;船舶未持有有效證書、配員不足航行行為;夜航、超禁(航)水位、惡劣氣候等冒險航行行為;私設渡口渡運的行為;企業(業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從事水上超市、水上餐廳等的水上設施進行檢驗登記發證。對非法從事船舶、水上設施建造的廠(點),由市監局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次專項整治從即日起至8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專項整治宣傳發動,主要宣傳整治工作的意義、整治要求、整治對象等。各涉水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于4月20日前將整治實施方案報縣專項整治辦公室。
(二)開展整治階段。4月21日起至7月31日。對清理整治內容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發證,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進行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技術條件的予以取締。
(三)總結提高階段。從8月1日至31日。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查找不足并全面完成專項整治工作,將整治內容納入日常安全管理,確保全縣水上交通安全持續穩定。
各涉水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強對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制定細化本轄區本行業整治方案,明確部門工作任務、職責及措施。交通(海事)、安監、公安、市監、農業(漁政)、水務、文體廣電旅游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整治結束后要及時對活動進行總結,將整治內容納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水上安全監管機制常態化,保障庫區水域各種安全要素“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確保全縣水上安全的持續穩定。
治安亂點清除行動專班:
一、建立機構,明確職責。成立了治安亂點清除行動專班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總體要求,工作目標、組織領導、主要任務、行動步驟、主要措施。
二、召開了各鄉鎮政法書記、所出所長、縣治安大隊長參加的工作會議,對治安亂點清除行動工作作了安排布置。
三、工作取得的成效
1、成立了公安局副局長 為組長,治安大隊長、各派出所長為成員的治安亂點排查領導小組。經排查,在全縣排查出治安亂點24個,每一個治安亂點明確4名干警進行整治。
2、向各派出所下達了硬性目標任務,收繳管制刀具、非法槍支,明確了整治期間必須查處的案件任務數,在全縣收繳了管制刀具50多把。
3、積極開展整治行動,通過整治, 派出所在胡家坪取締了一家利用賭博機進行賭博的場所,收繳賭博游戲機21臺,并突擊檢查公共娛樂場所、休閑按摩中心,洗浴中心等38家,查處人員4人。
4、目前,整治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
護校行動專班
一、建立機構,明確職責
護校專班于2013年9月5日成立了“護校行動專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教育局長 任主任,縣公安局副局長楊成、縣安監局長 、縣公安局副政委 任副主任,縣城城區各中小學校長、各鄉鎮派出所所長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及協調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
護校專班于2013年9月5日制定了XX縣“護校行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了總體要求,工作目標、組織領導、主要任務、行動步驟、主要措施。
三、召開全縣校長工作會議,布置安排整治工作任務。
2013年9月11日,在縣教育局四樓召開了XX縣教育系統集中深化安全大檢查“護校行動專班”工作調度會,縣直學校校長及片區以上分管副校長參加。
縣安監局副局長 安排布置學校安全工作:
1、安排布置迎國檢工作。要建立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學校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各項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正確放置消防滅器。
2、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
3、學校食品衛生安全。
4、體育運動場所及體育器材的安全。
5、實驗室藥品的安全。
6、學生交通安全。
7、制定方案并建立臺帳。
8、安全教育的問題。
縣公安局副政委 安排布置“護校行動”專班工作如下
1“平安建設XX”測評工作的安排。
2護校行的問題。
A、校園內部治理。
B、校園周邊的治理
1、開展隱患排查,找出問題學生。
2、排查校園200米內網吧、麻將、游戲室的問題。
3、排查校園周邊重點高危人群。
4、排查學生帶管制刀具、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C、開展清理校園周邊治安行動。
D、開展學生護送行動。
E、大力開展查處行動。
F、開展學校內部管理的行動。
四工作進展
1、2013年9月6日,專班下發了《關于開展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宣傳方案》,并制作了宣傳卡片,以學校為載體,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宣傳”活動,由學生帶回家經家長簽閱后帶回學校。
2、其它工作正在推進之中。
建議:
“護校行動專班”要加強對各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工作的指導,組織、協調全縣學校的護校行動工作,督促檢查各校的工作進度。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教育為主、嚴格執法的要求,圍繞茶葉種植、加工、營銷各個環節,開展茶葉質量安全綜合整治。
二、工作目標
通過綜合整治,嚴厲打擊使用禁用農藥、摻雜使假、假冒偽劣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提升我區茶葉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茶葉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三、整治重點
(一)整治對象:全區所有從事茶葉農資經銷、茶葉生產種植、茶葉加工及銷售的單位和個人。
(二)整治內容:
1.經營主體。對各類茶葉經營主體開展清理檢查,審核主體資格,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對不具備法定條件的經營主體,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對違法經營的,堅決吊銷其營業執照。
2.加工環節。對全區茶葉加工企業開展定期和不定期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摻雜使假、衛生條件不達標等行為。對于摻雜使假的企業,除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外,區經信、電力部門對茶葉加工企業依規按程序進行停電處理,企業不得享受各級扶持政策。
3.營銷環節。重點查處新茶舊茶混合包裝、假冒商標、虛假宣傳、儲存假冒偽劣茶葉產品等行為。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建立茶葉市場日常巡查、舉報投訴、抽樣監測、定期通報等制度。
4.種植環節。加強農藥銷售市場監管,禁止農資經銷商銷售禁用限用農藥。加強宣傳教育,禁止茶農購買和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農藥進入茶園。
四、工作步驟
全區茶葉質量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從2016年3月1日起至10月初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3月1日-4月30日)。區政府制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全區茶葉質量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動員會議。各產茶鄉鎮召開會議安排部署,與各茶葉加工廠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各產茶鄉鎮為所有茶業從業人員發放公開信,并在重點區域張貼宣傳標語。2.綜合整治階段(5月1日-9月30日)。各產茶鄉鎮及區直有關部門組織專班,到茶園、進廠房、入市場,依法從重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在媒體網絡上公開曝光。區政府根據情況,組織力量集中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自2016年3月開始,全區設立茶葉摻雜使假舉報獎勵制度,對于查證屬實的,一次性給予1000元的現金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密,由區食藥監管局負責制定兌現辦法。
3.鞏固總結階段(10月初)。總結經驗,建立長效監督執法機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全區成立以常務副區長劉傳鋼為組長,副區長饒玉梅、黃光學為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公安分局、區農業局、區食藥局、區質監局、區工商局、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廣電局、區供電公司以及產茶鄉鎮政府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區農業局(聯系方式:0717-7821345),負責茶葉質量安全綜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各產茶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次綜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履行屬地責任,對轄區內綜合整治工作負總責。
2.明確職責。按照部門負責、協調聯動、屬地為主的要求,區、鄉(鎮)、村三級動員,按照要求開展綜合整治工作。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
各產茶鄉鎮政府:負責轄區內茶葉質量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組織村組干部、黨員、中心戶、網格員等力量開展宣傳教育,確保公開信的發放率達到100%,群眾知曉率達到100%;負責配合區直有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行為;負責組織專門力量開展監督檢查。區公安分局:負責維持綜合整治活動秩序,嚴厲打擊阻礙執法行為。負責對制茶企業發生的治安案件做到100%查處。
區食藥監管局:負責牽頭開展執法檢查。負責對茶葉變質、食品添加等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與法定食品檢測機構研究確定茶葉非法加糖的檢測和判定標準,加大產品抽檢頻次,提高檢測效率。負責指導茶葉生產單位改進生產條件、優化衛生防護、做好產銷記錄,保障產品質量;負責督促茶葉經銷單位嚴格進貨查驗,強化對加糖茶葉的篩查,做好經營臺賬,實現產品可追溯。負責受理摻雜使假的舉報投訴,核實兌現相關獎勵。
區農業局:負責茶葉投入品(特別是國家禁用農藥)及重金屬的監測監管;負責指導抓好茶葉標準化基地建設。負責編印《茶葉質量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簡報》。
區工商局:負責對商標使用、假冒偽劣、銷售欺詐、虛假宣傳及主體資格等行為的查處;負責組織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文明誠信企業、文明誠信市場評選等活動;負責組織開展茶葉質量專項監測行動。
區質監局:負責對茶葉標準、茶葉包裝等方面問題的查處;負責指導茶葉加工企業嚴格按標準明確的栽培技術、采摘技術、加工要求、成品茶質量、包裝檢驗要求組織生產,嚴格質量等級,以標準占領市場,確保各項標準有效實施;負責查驗茶葉生產單位產品包裝物進貨來源,從源頭把關茶葉包裝物質量。
區經信局:負責協調電力部門對摻雜使假等違法違規企業進行停電處理。
區供電公司:負責對摻雜使假等違法違規企業進行停電。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落實《區開展城鄉衛生大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和深入開展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為抓手,以創建文明城區、鄉、村和適宜創業發展的生活居住環境為目標,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全面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大整治,進一步加大城鄉環境建設力度,創新城鄉環境衛生管理機制,統籌兼顧,標本兼治,著力解決城鄉環境臟亂差的問題,大打一場城鄉環境衛生翻身仗,努力塑造清滯衛生、環境優美、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促進我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整治目標
(一)總體目標:通過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大整治活動和不斷深化宣傳、教育、建設和管理,達到:全鄉人民文明素質明顯提高,養成講衛生、守秩序的良好習慣,人人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城鄉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不斷完善,機構健全、運行高效、責任落實、管理到位;環境建設投入不斷加大,環境衛生設施逐步配套完善;城鄉環境整潔、有序、優美,路凈、水清、氣新、墻潔、燈明、樹綠、花香、景美。展現宜居、魅力的新形象。
(二)春節前目標:經過二個多月時間的集中整治,城鄉各個角落長期堆積的垃圾全面清運處理,衛生死角徹底清除;群眾的文明素質、衛生意識有所提高,亂扔廢物、亂倒垃圾、亂燒垃圾的現象得到遏制和糾正;日常清掃、保潔、轉運、無害化處理落實到位,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明顯改觀,為全鄉人民和回鄉省親的鄉親歡度新春度佳節,營造干凈、整潔、舒適、祥和的環境。
三、整治要求
(一)集鎮的主要干道、居民區的主次干道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要按照《區環衛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政綜[]209號),不折不扣認真組織實施到位。各村要監督環衛作業服務人員,認真履行環衛作業服務承包合同的義務,確保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的質量。
(二)各村要按照省、市、區、鄉關于開展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的通知要求,認真抓好落實,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制定一整套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各村要按照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的工作目標,制定完善《村民環境衛生公約》、《村莊環境衛生保持制度》、《保潔員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員職責》、《公廁垃圾收集池等環衛設施管理規定》等村規民約,建立健全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長效機制。
2、組建一支農村專職保潔隊伍。各行政村要招聘身體健康、勝任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保潔員。保潔員數量根據村域面積和人口數量確定,原則上每千人人口聘用保潔員不少于2人。每個村應與保潔員簽訂工作責任狀,明確工作責任范圍、工作標準、工作時間(每天清掃保潔時間一般不少于12小時)、工作報酬等,并為保潔員配備必需的保潔工具、運輸車輛及防護用品。
3、建設一批垃圾收集轉運處理等設施。各村要根據實際需要,建設一批垃圾收集點、垃圾收集池、垃圾轉運站。垃圾收集點每5-10戶建一個,服務半徑50米左右;每個行政村原則上在交通便捷的位置設立3-5個垃圾收集池。
4、建立一個合適的垃圾處理運作模式。根據我鄉的實際,目前各村以行政為單元,按照“統一收集、應地分類、綜合處理”的模式。禁止垃圾亂堆亂倒的現象發生,待焚燒爐建成后,統一處理。
四、時間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年12月10日-12月20日)廣泛宣傳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動員全鄉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監督城鄉環境大整治工作,不斷提高整治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各村要結合各自的實際,研究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集中突擊整治階段(年12月21日-年月28日)。各村開展城鄉環境衛生集中整治,全面清理長期堆積的垃圾,徹底消除衛生死角;各村主次干道、居民區按照《區環衛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全面推行市場化運作;村成立完善保潔隊伍,認真落實清掃保潔制度,確保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
第三階段:建章立制,鞏固提高階段(年月日-11月30日)。各村按照整治要求,認真抓好保潔制度的制定完善、保潔隊伍的配齊配足、環衛設施的建設、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落實,督查考評制度的建立完善,形成城鄉環境衛生管理的長效機制。
第四階段:考核評比階段(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每月督查考評的基礎上,由區政府組織配合考核驗收小組,對各鄉鎮、村開展城鄉環境衛生大整治的情況進行綜合考核驗收,考核驗收結果計入績效評估成績,并評出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先進鄉鎮、村若干名,予以通報表彰。
五、經費保障
農村村莊垃圾整治經費按照“民辦公助、分級負責”的形式進行籌措。一是人口在1700人(含1700人以下)的村莊,由市、區兩級財政每個月分別補助500元清掃、清運費用;人口超過1700人的村莊每超過100人,市、區每年分別增補150元。市、區補助款主要用于各村垃圾清掃、清運補貼,按照以獎代補的原則,定期組織考評、驗收,合格的給予撥付補助款。二是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垃圾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綜[]10號)精神,各村按照“一事一議”規定,按每人每月征收1元垃圾處理費標準向屬地住戶片收農村垃圾處理費。鄉鎮企業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政綜175號)要求,征收垃圾處理費。三是各鄉鎮、村要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家、個體經營戶,捐款捐物扶助農村垃圾整治工作,支持農村公益事業。年新列入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的10個村,新建垃圾收集池的,按原則規定給予補助。
六、具體措施
1、健全組織,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領導,協調和督促,形成合力,推動城鄉環境衛生大整治活動的順利開展,鄉政府決定成立環境衛生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協調日常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視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領導機構,認真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2、廣泛宣傳,營造氣氛。各村要加強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以及印發宣傳單等載體,積極宣傳城鄉環境衛生大整治的目的、意義,結合開展創建文明村,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培養群眾樹立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自覺遵守衛生管理、門前三包制度,自覺做好房前屋后的衛生保潔和綠化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