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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使用初期 使用中期 使用后期 主動性管理
先進的、高精密的、智能化的醫療設備不但是醫療單位進行醫療、科研、教學及預防、保健等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也是醫院等級和醫療水平的一種標志。但是如何保證這些醫療設備的正常運轉,減少故障次數,延長其使用壽命,使醫療設備發揮其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醫院醫療設備管理面臨的最重要的課題。因此,研究和探討醫療設備的故障規律,加強對醫療設備的使用和維修的主動性管理,對我們的實際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導意義。
我院是一所三級乙等綜合性醫院,現有百萬元及以上醫療設備8臺,五十至一百萬元之間醫療設備19臺,十至五十萬元之間醫療設備22臺,一至十萬元之間醫療設備55臺,八百至一萬元之間醫療設備837臺(件)。我們采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對我院所有的醫療設備(含已報廢的部分儀器)的維修記錄進行統計、分析,發現每一臺設備在它的使用周期中,故障的發生有一定的規律可循。
一臺醫療設備它的終生周期(使用周期)大體可分為三個時期:使用初期、使用中期和使用后期。在這三個時期中設備的可靠性和可用度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且各有特征。
一、使用初期
從設備成品出廠到使用的初始階段,這一時間段稱之為使用初期,這一時期所發生的故障稱之為初期故障。其特征是故障率高且發生得快,而隨時間的推移,故障率下降漸趨平穩,可靠性和可用度漸高,亦趨平穩。
初期故障的主要原因是設計制造不良,安裝調試不妥,度不高,操作者對儀器性能掌握不夠等等。
在使用初期,從事醫療設備的管理者和維修人員要嚴格驗收和安裝調試,參照有關技術說明書,盡快熟悉儀器設備的性能和功用,掌握正確的操作步驟和程序,力爭設備高效率使用。現在醫療器械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很多廠商為在商品競爭市場中處于有利地位,都規定了一定時期的三包期(或三保期)。這是針對設備可能發生的早期故障而采取的保譽措施。高效使用可使儀器缺陷和隱患暴露在三包期(三保期)內,并將發生的問題及時反映給生產廠家,以進行保修,嚴重的還可調換、退貨,從而為醫院節約維修經費,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同時還可縮短初期故障期,為穩定期的來臨贏得時間,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使用中期
從初期結束(其標志是故障率明顯不再降低)到故障率明顯升高,這一時間段稱之為使用中期,這一時期所發生的故障稱之為中期故障。其特征是故障率低且平穩,可靠性和可用度高而穩定,設備運轉正常,產出與投入比高,醫學計量準確。所以使用中期也是儀器設備的穩定期。穩定期故障往往是隨機性的,常常發生在個別元部件的損壞和突然失效等,主要原因是由于操作疏忽和保養維護不善所致。
在使用中期,儀器正常穩定運轉,故障率低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計量準確帶來了具有影響的社會效益,當然,這兩個效益是相輔相成的。這時的主要矛盾是設備的正常運轉與維護保養和嚴格操作規程之間的矛盾。因此,要嚴格按規程操作,強化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作為設備維修人員,要自覺地進行巡視護養,不要因一時之逸,而費多時之功。實踐證明,這一時期的維護保養對儀器設備的壽命具有較大的影響。
三、使用后期
從穩定期結束(其標志是故障率明顯升高)到淘汰報廢,這一時間段稱之為使用后期,這一時期發生的故障稱之為后期故障。其特征是故障發生頻繁,故障率高且隨時間推移而上升,可靠性和可用度漸低直至喪失,設備的運轉不正常,投入與產出比漸低,醫學計量誤差漸大。所以,使用后期也是儀器設備的耗損期,主要是因為設備因長時間使用,其磨損、疲勞、老化和受自然環境力的損害嚴重,使儀器性能大大降低,引起故障率迅速上升。
在使用后期,作為維修工程人員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要掌握一定量的易損、易壞、易耗零部件,以隨時解決設備故障。作為醫院醫療設備的管理者和決策者,對服役后期設備要有總體評估,這一時期設備故障率增高,投入與產出比下降,經濟效益回落,另一方面,因部件(特別是機械部件)的長期磨損,使儀器醫學計量不準確,輕者造成診治質量不高,重者造成誤診誤治,從而大大降低社會效益。所以,應特別關注服役后期設備,適時進行處理,回收設備資金,投入再購置;對出現負效益或即將出現負效益的設備進行及時報廢,使醫院醫療設備的發展步入良性循環軌道上來,從而增強醫院的綜合活力,達到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從事醫療設備的管理者和維修人員,在掌握了儀器設備使用周期的特點后,應對設備使用和維修進行主動性管理。大多時間,醫院的設備維修都是等待維修,維修人員在接到報修后,才做與設備維修相關的工作,是一種應叫式維修服務。主動性管理則體現在醫療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預防性維修上,是一種積極的維修方式。儀器設備的定期維護和保養,應根據儀器設備的性能結構和特點,以及各類技術要求,對儀器設備進行全面檢查、調試、校驗、力爭達到和恢復儀器設備的最佳狀態。同時還將進行必要的進化、干燥、、減震、耐壓、絕緣試驗、抗老化處理等工作,從而發現排除故障隱患,以保障儀器的正常運行。
隨著醫院的現代化發展,醫療設備的采購量和使用頻率都大大增加,質量問題日益突出,給臨床診治工作帶來很大隱患。醫療設備管理者、維修和使用人員,要加強對儀器設備的主動管理,以降低設備故障率,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增大盈利率。使醫院設備管理走出一條新路來。
參 考 文 獻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10-6117-02
當前社會醫患關系較為緊張,各地醫療糾紛事件層出不窮,醫患沖突的新聞屢現媒體。媒體鏡頭中患方人員哭天搶地的景象頗能獲取人們的同情,這導致公眾頗為關注患方的訴求和心理感受,而往往忽略醫患糾紛事件對當事醫務人員心理造成的沖擊和傷害。本文作者作為一名在一家省級三甲醫院專職處理醫患糾紛的工作人員,根據自身工作經歷,從幾方面談談這個問題:
1 易受心理傷害的醫務人員類型特征
一般來講,任何一起醫患糾紛都會對當事醫生造成心理影響,但以下幾種類型醫生所受心理沖擊更大。一是剛從醫學院校畢業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大夫。這些人長期在學校相對單純平靜的環境中生活學習,人生經驗不足,對當前醫患關系緊張程度沒有切身體會,一旦遇到醫患沖突,往往思想壓力巨大,精神持續緊張不能放松。還有就是年齡較大,較有名望的資深老大夫。這些人從醫生涯的絕大部分時間可謂風平浪靜,榮譽不斷,對當前醫患緊張關系重視程度不夠,自我感覺良好,一旦遇到醫患糾紛特別是演化成肢體沖突和“堵門”、“扯條幅”等性質嚴重的沖突事件時,失落、沮喪和聲譽喪失的焦慮感交織,往往引起嚴重的心理失衡。再有就是處于更年期,擔負家庭重擔的中年女醫生。這類人往往既要工作,又要照顧好家庭,家內家外的壓力本來就大,再加上身處更年期,生理和心理的不適感一直存在,若遇醫患糾紛的沖擊,心理調適會遇到比別人更大的阻力,導致的心理傷害也更大。
2 醫務人員心理受傷害的一般表現
醫患沖突事件中的醫務人員,其心理所受傷害程度與沖突劇烈程度一般成正比。患方人員往往都有過激行為,比如在院內醫療場所糾纏醫生,對其侮辱謾罵,推搡圍攻;或者糾集社會人員,圍堵醫院大門,懸掛條幅,占據病房;或者對當事醫務人員跟蹤尾隨,威脅恐嚇;甚至對醫護人員進行人身傷害,名譽損害,以致演變成犯罪事件。在這種“煎熬”過程中,當事醫生身心備受摧殘,會隨著事態進展升級而不斷產生失望、沮喪、焦慮、憤怒、無助甚至絕望的負面心理,嚴重的心理創傷又會導致身體出現狀況,一些年事較高的醫生的基礎病會發作,比如血壓升高,心臟病發作,腦溢血等;年輕大夫血氣方剛,受環境刺激,在不良情緒支配下往往會做出極端行為,以致與患方發生肢體沖突,身體受到傷害。一些心理比較脆弱承受力差的醫生尤其是女醫生,甚至會產生悲觀厭世的心理。全國許多地方都發生過醫生因心理壓力過大而輕生的事件。即便是一般醫患糾紛,也往往導致醫患雙方互不信任,當事醫生在事件過去之后很長時間,心理陰影也不易消除,在以后的行醫過程中,大多會產生自我保護和消極保守的心理,極不利于事業的發展和技術的提高。
3 醫療機構避免當事醫生心理傷害所應采取的措施
本文作者根據自身工作經驗,針對以上問題摸索出了一些工作思路,認為醫療機構應針對此問題采取如下措施:首先,進行有針對性地教育宣講。一般的醫療安全講座偏重于醫生的職責和義務方面的教育。但本文作者認為,應加強關于醫生權利和人身名譽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講,提高醫務人員權利意識,增強其自信心,這是提高醫務人員心理承受力的重要舉措;其次,在具體的醫療糾紛中,醫院職能部門應負起相應職責。各醫療機構所設的醫患關系辦公室、醫患協調部及醫警辦等機構應承擔起應對醫患沖突的主要壓力,要保護好當事醫生,使其盡量不受或少受患方人員的直接沖擊。再次,無論醫患沖突程度多么劇烈、給醫院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有多大,無論患方勢力多么龐大,醫院領導都不能在沒有進行醫學鑒定程序以確定醫生責任的情況下屈從患方壓力,無原則地批評甚至處理當事醫生,這是防止造成醫生深層次心理創傷的根本性舉措。最后,醫患沖突事件結束后,即使需要依據相應法律法規對醫生過失行為作出處理,也要嚴格依法依規辦事,讓醫生做到心服口服,以免其心中“留疙瘩”,造成長期心理陰影。此外,醫院可視具體情況對受到患方沖擊的當事醫務人員進行心理輔導。必要時對身心、財產和名譽遭受患方不法侵害的醫務人員,醫院要鼓勵和支持其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為無辜的醫生討回公道。唯其如此,才能最大程度撫慰當事醫生因醫患糾紛所致的心理創傷。
【關鍵詞】 抗精神分裂癥藥物; 遵醫行為; 影響因素; 護理
中圖分類號 R749.3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4-6805(2013)31-0108-02
精神分裂癥是常見的精神科疾病,其病程較長,患者因為疾病的影響,多數需要長期服藥以維持病情的穩定,患者對治療遵醫行為好,能最大程度的降低疾病的復發,提高患者及其家人的生活質量,但部分患者服藥遵醫行為差[1]。本文回顧性分析2010年1月-2012年12月筆者所在醫院收治的290例精神分裂癥患者的臨床資料,分析影響服藥遵醫行為的相關因素,探討護理對策,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2010年1月-2012年12月筆者所在醫院收治的290例精神分裂癥患者作為研究對象,其中男151例,女139例,年齡14~65歲,平均(38.56±13.84)歲,病程1~22年,平均(7.23±2.23)年。所有患者均符合CCMD-3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標準,排除嚴重軀體疾病及家屬不能配合者,未合并其他精神疾患者,所有患者應用抗精神分裂癥藥物時間6個月以上。
1.2 藥物治療遵醫行為判斷標準
完全遵醫:患者自愿按時按量服藥;部分遵醫:患者在督促下能按時按量服藥;不遵醫:患者不愿服藥或拒絕服藥[2]。
1.3 方法
根據遵醫行為將所有患者分為觀察組和對照組,觀察組為完全遵醫患者80例,對照組為部分遵醫及不遵義患者210例。比較兩組患者在性別構成、年齡大小、文化程度高低、是否結婚、病程長短、掌握有關疾病知識程度、應用精神分裂癥藥物(傳統/新型藥物)、應用種類、是否合并藥物副反應、家屬支持、家庭經濟背景等方面上的差異。
1.4 統計學處理
所得數據采用SPSS 13.0統計學軟件進行處理,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x±s)表示,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字2檢驗,P
2 結果
290例患者完全遵醫80例(27.59%,80/290);部分遵醫及不遵醫210例(72.41%,330/290),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等11個變量是影響遵醫行為相關因素(P
3 討論
服藥遵醫性是指患者在執行醫療措施中行為程度,治療精神分裂癥的主要措施是以藥物治療,但精神分裂癥患者最顯著的特點是缺乏自知力,藥物治療的遵醫行為較差,從而影響治療過程,本文調查發現精神分裂癥服藥完全遵醫行為僅為27.59%,與文獻[3-4]報道的20.05%~56.80%一致。其影響因素復雜,本文采用Logistic多元回歸分析克服了單因素分析的片面性,結果顯示影響遵醫行為的危險因素包括缺少家屬支持、合并藥物不良反應、經濟收入差、疾病相關知識缺乏。(1)家屬支持不夠。精神分裂癥患者伴有社會功能下降,家屬需花費大量精力監管,尤其是疾病易反復發作,尚無根治措施,致使家屬逐漸失去信心,從而放棄積極配合治療[5]。(2)藥物副作用,所有抗精神病藥都有抑制腦功能的作用,對于病情嚴重的精神病患者,可以讓他們快速鎮靜下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損失;但對已經緩解或好轉的患者來說就會產生很多的副作用,患者服藥后會頭暈、嗜睡、乏力、口干、便秘、流涎、震顫或者不能靜坐,女患者服藥后出現泌乳,月經不調等,部分患者不能忍受這種副作用[6]。(3)經濟問題是成精神分裂癥治療中的敏感問題,影響著患者的知、信、行,精神分裂癥病是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低收群體體常常難以承受。(4)患者及家屬缺乏對疾病認知度。遵醫行為差發生率高(OR=2.97),由于對精神分裂癥的發生、發展、治療方案等缺乏認識,不但能掌握疾病控制、自我管理的相關知識與技能,常根據自我判斷或聽信他人傳言而隨意中斷治療,尤其以文化程度低、年齡大者明顯。
提高精神分裂癥藥物治療遵醫行為護理對策:(1)爭取家庭支持。做好家庭支持工作、向家屬和單位有關人員做好科普宣傳工作,使他們對精神疾病的特點有所了解,對患者的病情有正確的理解,關心、支持、尊重患者,增強支持有效性,督促患者按時服藥,從而提高患者用藥的遵醫行為[7]。(2)加強用藥監管。介紹可行的減輕副反應的常識,如飯前服藥、增加運動、控制飲食等;給予心理安慰與支持,告訴患者藥物副反應是可隨藥量減少而逐漸消失的,服用藥物后出現異常及時咨詢醫生,以調整服用方法,切不可中途斷藥而影響療效;囑咐家屬妥善保管藥物,避免患者亂服、超量服;在經費、病情允許的情況下,盡量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包括利培酮、奎的平等)減少藥物副反應[8]。(3)制訂診治方案要考慮到患者的經濟基礎,盡量降低治療費用,同時呼吁政府、社會對經濟條件差的患者在經濟上給予幫助[9]。(4)健康教育。采用集體小組討論、個別交談等方式定期開展健康教育,講解人生的意義和生命的價值,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宣傳醫療技術的科學性,使其堅信治療的有效性;發動同種疾病康復期的患者,介紹其治療的成功經驗,創造機會讓他們相互交流,盡快擺脫消極心理,增強治療信心與耐心[10]。
參考文獻
[1]趙靖平.精神藥物治療學[M].北京:人民軍醫出版社,2005:248.
[2]張玲.精神分裂癥治療依從性的研究進展[J].神經疾病與精神衛生,2007,7(5):404-407.
[3]陳汝蘭,鐘皓,梁潤娣.精神分裂癥患者用藥依從性調查及護理[J].齊魯護理雜志,2006,12(7):1257.
[4]徐春麗,陳素紅.精神病患者出院后停藥原因分析及護理措施[J].齊魯護理雜志,2008,14(9):115.
[5]周云.齊拉西酮與利培酮治療精神分裂癥患者依從性的對照研究[J].中國民康醫學,2009,21(6):596-597.
[6]李鑫,張煒,掌永莉,等.長期住院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社會支持狀況及護理[J].齊魯護理雜志,2009,15(13):10-11.
[6]付麗芳.淺談精神患者的用藥依從性[J].海峽藥學,2006,18(6):185.
[7]楊云秀.精神分裂癥藥物治療依從性的影響因素調查和護理對策[J].中國藥業,2011,20(9):49-50.
[8]胡小玲,歐陽東先,李曉紅.精神疾病患者用藥依從性現狀與分析[J].醫藥導報,2011,30(5):685-688.
[9]趙麗萍.對精神疾病患者穩定期的藥學服務[J].海峽藥學,2009,21(8):167-170.
一、完善醫療公共突發衛生事件處理的組織、協調、指揮能力
醫院要進一步強化面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以服務為先導,以人民滿意為目的的管理理念,轉變服務作風,改善服務條件,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應對突發事件水平和能力,建立相應的應對突發的責任制管理體系。
(一)醫院成立以院長負責制的應急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醫院醫療應對突發事件措施,建立科學的醫療應對突發事件體系,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責任落實到部門、科室和個人,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服務應急到位。
1、規范面對,迅速及時。醫院要嚴格執行《醫療應急機制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應對突發事件等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人員使用、設置、新應急技術開展、設備配置等要科學,各種醫療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及訓練完整有效;建立落實突發應對事件醫療的具體措施;在確保及時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新技術應用;要嚴格管理及時做到野外辦院,及時而且用得上。
2、健全機制,完善體系。醫院要健全醫療面對突發事件管理組織的同時,完善醫療面對突發事件體系,努力做到醫療面對突發事件控制無縫隙;醫院要按有關要求制定明確的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指標分析制度。
3、夯實基礎,持續完善。醫院要嚴格執行面對突發事件的基礎準備制度等各項核心制度,落實應急安全目標,突出應對加強危急重病人、手術病人重點人群的管理,應急醫務人員要不斷強化醫療救急的持續改進措施,逐漸建立有醫療隱患報告制度,醫護人員主動深入一線救急,提高質量,保障醫療的總體目標得到有效落實。
4、全力服務,加強協調。以醫療應急建設為載體,將“以人為本”、“團結協作”的服務理念落實在醫療應急隊伍服務的各個環節,樹立醫務人員文明、態度和藹行醫、因傷施治、盡心盡職等行為準則,堅決杜絕在崗非規范行為;醫院要不斷完善醫患溝通的內容、程序、技巧和方法,完善醫療機構應對突發事件術前、輸血、特殊藥品使用、醫技檢查結果互認等告知和準備制度,對于截肢、植入、器官移植等高風險及放棄治療的進行再挽救的認識。
(二)確保醫務人員時刻繃緊突發事件之弦,主動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醫療缺陷的發生面對突發事件要做到忙而不亂,醫院領導,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帶領職能科室人員落實好各項服務質量與應急。
二、應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案例及效果
醫院醫療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職能部門要組織全面醫療管理,做到反應迅速、指揮有力、組織協調順暢,指導、檢查和評價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嚴格定期分析,及時反饋,落實應對;建立職能部門聯席制度,當時就要完成一事一議制度;完善職能人員就地制度,在崗情況、手術及危重病人及時管理、運行病歷等迅速記錄,即時發現、及時解決;并及時時查找質量管理與配合不足,并提出改進措施;醫療職能部門要參加突發事件工作進行檢查,落實診療用品消毒等,加強對突發地點加強對保潔等容易被忽視的消毒,有效督導各項應急的落實,嚴格各種醫療應急行為的準入和規范,全面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
如出現禽流感或甲型H1N1,醫院醫務管理、護理管理、門急診應急管理、藥事管理等必須加強,職能部門負責人作為醫療質量管理的執行責任人,要加強應急法律、法規學習與培訓,做到內緊外松,提高自身應急執行能力,發揮質量管理與控制的中堅作用,督導各科室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應急管理的各項措施。
三、關鍵環節的管理、醫療不良事件報告、處理、糾偏
關鍵環節的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本科室的應急應對醫療質量與安全負全責。要建立健全本科室的質量與安全監督體系,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著力落實醫院醫療應急質量、醫患溝通等各項措施,醫療應急不良事件的報告、處理等,查找不足,及時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為患者提供優質應對突發事件滿意服務。
醫務人員的工作質量與安全負全責,要建立應對突發事件質量服務控制體系,加強管理的密切協作,建立健全無縫隙工作流程,圍繞應急病人需要,加強環節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措施,嚴格各種操作規范,開展臨床隨訪,及時為臨床提供準確、有效、快速的輔助應急檢查結果,提高應急服務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
四、結合衛生部門相關法律、法規內容要相符
在實際應對應急服務工作中,《醫療應急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制度》等醫護人員要全面提高醫療質量與安全責任意識,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宗旨意識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按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應急診療規范、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做好各項工作,落實好告知與溝通,同時要不斷學習和掌握新技術、新業務,發揚科室團隊協作精神,樹立尊重同行理念,努力提高醫療應急技術水平,保障應急醫療安全。
醫療機構要重視和完善《重大突發事件醫療危急處置預案》,建立醫療事件預防、報告、處置制度,健全醫務人員應急制度。
加強人員培訓。醫院要加強醫療應急處置專職人員培訓,定期組織培訓學習,提高醫療糾紛處置的能力和水平;同時,醫院要加強全院職工相關應急基礎知識的培訓和考核,納入到考核體系之中。
根據應急的人數、情緒、場地、態度、行為以及醫療不良結果的程度,采取醫療應急分級處置。
1、一級應急:一級以上醫療應急,當事醫務人員應當立即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報告。科室主任或護士長應當立即到位,及時了解情況并妥善處置,同時向職能科室報告,必要時職能科室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科室處置應急。
2、二級應急:據醫療機構診療、辦公場所,患方對醫療機構的診療過程提出應急。發生二級以上應急醫療,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報告后,在趕赴現場組織處理的同時向分管院長、院長匯報,分管院長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同時,醫院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醫院保衛部門要立即向轄區公安部門報告,請求公安部門協助處理;
二是向平時應急預案,必要時醫政部門醫療處置負責人趕赴現場協助處置,形成初步處理意見積極與患方溝通。總之分出輕重緩急來從容面對應急。
五、有分析、統計、總結
醫院要建立醫療質量與醫療應急分析、統計等激勵機制,完善醫院績效考核辦法,對于醫療和服務應急質量好、應急病人滿意度高的臨床和醫技科室及職能部門應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及時發現醫療和服務缺陷、及時報告,營造“應急質量是醫院生命線”的良好氛圍,建設一支執行力強、管理到位、穩定高效的應急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隊伍,必要時要認真進行總結報告。
第九條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實行逢疑必報的原則,醫療機構通過以下途徑獲知可能為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時,應當按照本規定報告:
(一)日常管理中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
(二)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直接向法院的;
(三)患者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其他法定鑒定的;
(四)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申請人民調解或其他第三方調解的;
(五)患者投訴醫療損害或其他提示存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情況。
一是對于不按照應急規定報告醫療機構人員,給予醫療機構通報批評。
二是醫療機構同一科室在應急程度、責任程度為主要責任以上的,責令該科室限期整改,并對此進行批評教育。
六、相關責任人
1、在應急工作中,,敷衍塞責,“責任程度為主要責任以上”的醫療責任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衛生行政部門可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2、按照第六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及損害人數,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分為三級:
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一)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二)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殘疾、器官組織損傷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
有以下情形之一并造成三級以上醫療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并視情節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其執業證書;對具以下情形之一并造成四級事故或未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在應急工作中,①發錯藥;②打錯針;③輸錯血;④拍錯片;⑤錯報或漏報輔助檢查結果;⑥開錯手術部位;⑦將手術器械或紗布等異物遺留在患者體內;⑧擅離職守;⑨不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無菌操作規程,造成感染等。
3、因工作作風懈怠、服務態度生硬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醫務人員,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處分。
4、因違反醫療管理規定,造成病歷、病理標本等丟失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因此引起醫療糾紛,導致不良影響或經濟賠償的,要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處分,并給予經濟處罰。
5、因違反醫療規章制度,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而造成病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病人身體健康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可根據國家、省、市、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及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有關規定,予以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科室負責人體現本崗位職責應急要求
醫療機構負責人,因應急制度不全、監督不嚴、措施不力等管理缺位原因引起的應急不當,對其負責人進行如下批評:
1、對發生應急不及時責任程度為完全責任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分管負責人給予警告處分;
2、對因醫療應急處置不利而造成社會影響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建議引咎辭職、免職或降職處理。
一、突發事件及其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影響公眾健康的自然災害、危害嚴重的中毒事件、影響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質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種危害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群體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等等。轄區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發;
2.發生動物間鼠疫,發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者多例死亡;
4.發生脊髓灰質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發生罕見或者已消滅的傳染病;
6.出現新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者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內發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職業病或者職業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5.醫源性感染暴發;
6.免疫接種、藥物預防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者死亡事件;
7.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泄漏等事件;
8.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9.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危害公眾健康的恐怖襲擊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丟失放射源和人員受超劑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災害引發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二、工作原則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防范突發事件發生的意識,按照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建立并實行對可能引發各類突發事件因素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統一指揮、屬地負責
在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衛生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發生突發事件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配合政府、街道辦事處、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減少損失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不失時機地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學、加強合作
開展突發事件防范和處置的相關研究工作。及時總結控制工作成效,溝通信息,推廣經驗,完善應急處理技術規范。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方法。科學、規范、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七)衛生局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局長擔任,負責領導、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由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科室、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
(八)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織。分設突發事件評估組、醫療救護技術指導組、預防控制技術指導組和檢測技術指導組。各組由相應的專家組成。
(九)衛生局組建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十)衛生局組建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設在衛生防病站。
四、參與突發事件處理的有關機構、組織職責
(十一)衛生局
1.負責草擬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并報政府批轉執行;
2.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控制突發事件的蔓延和繼續發生;
3.對醫療救治、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根據取得的經驗,不斷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組 織推動社會心理衛生、衛生科普知識宣傳、咨詢等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5.組織突發事件處置相關人員的培訓;
6.建立檢查制度。督導檢查本預案各項措施在平時或者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實施情況。
(十二)防病機構(含結防所)
1.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預警;
2.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做出事件的發展趨勢報告和評估;
3.負責核實疫情,提出疫點和疫區的劃定意見。參與對控制疫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疫點、疫區消毒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匯總、分析、評估疫情;
4.建立緊急控制物資儲備庫。儲備消殺藥品、檢測試劑、防護用品和相關器械等;
5.對突發事件預防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后,提出改進建議;
6.對醫療機構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評價。負責對在醫療機構外死亡的傳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7.具體落實對預防控制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培訓;
8.承擔社會心理衛生、衛生宣傳教育和預防醫學咨詢服務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它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10.承擔對應急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工作。
(十三)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1.參加突發事件的現場取證和違法事實的調查工作;
2.監督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或疫點、疫區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及有關衛生單位的消毒、隔離、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4.監督檢查醫務人員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5.監督檢查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中危害公眾健康,造成人員病、死、傷的報告情況;
6.監督檢查公共場所消毒;
7.監督傳染性疾病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環境的消毒的落實情況;
8.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
9.監督檢查學校、托幼機構和公共場所等預防控制工作;
10.依法進行其它監督檢查工作。
(十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和突發事件所涉及病例的報告;
2.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管理工作;
3.負責病房消毒、隔離工作;
4.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衛生處理;
5.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6.協同疾控機構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相關檢驗物、樣品采集等工作;
7.負責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8.進行疾病及有關防治科學知識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9.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設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門診、病房。
(xx)醫療衛生應急隊伍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備機動隊伍。由預防控制、醫療、衛生監督三部分組成。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各級醫療衛生等機構進行應急處理。
1.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檢驗、事件的分析、評估和上報;
2.協助和指導突發事件的現場救援、轉運和后續治療;
3.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十六)評估和技術指導組
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評估和技術指導組,下設突發事件評估組及醫療救護、預防控制和檢測三個技術指導組;承擔社會心理衛生教育和咨詢工作。
1.突發事件評估組: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和信息,為公共衛生政策和法規的實施提供咨詢;預測突發事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2.醫療救護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醫院的診斷、救治和醫療單位內醫務人員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負責重點病例的診斷。
3.預防控制技術指導小組:指導防止突發事件危害進一步蔓延應采取的預防措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統計報告、消毒隔離與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工作。
4.檢測技術指導小組:指導并開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發生的樣本采集、運送和病原學檢測等工作。
(十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心
1.突發事件發生時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織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現場采樣、疫點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發事件原因,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要求,及時報告。
(2)提出防治措施、進行應急處理;協助各醫療單位進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對密切接觸者或相關人員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負責疫點、疫區現場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對傳染病疫情和各類突發事件的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疫情和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報告,為政府采取預防與控制應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關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突出突發事件的預警功能。
(2)置備、儲存、保管突發事件所需應急設備、藥品器械,現場防護用品、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等等。
(3)對相關疾控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進行模擬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4)組織開展社會心理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突發事件應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