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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藥物是適應我國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目標是:2009年每個省(區、市)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30%的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實現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調整管理;保障基本藥物生產供應;合理制定基本藥物價格及零差率銷售;促進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加強基本藥物質量安全監管;健全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評估。
2009年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和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兩個部分。目前,已先期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藥、中成藥共307個藥品品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他部分)》是基層部分的擴展,將配合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盡快制定出臺。
基本藥物將全部納入政府定價范圍。基本藥物定價,既考慮企業有合理的利潤空間,鼓勵企業生產基本藥物,同時也要切實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縣(市、區),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
保證基本藥物及時、足量、保質供應,是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滿足廣大群眾基本用藥的重要環節。政府辦醫療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機構按《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以省為單位實行網上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由招標選擇的藥品生產企業、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或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統一配送。要確保招標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基本藥物保質保量,及時配送到每個醫療衛生機構。
實現基層醫療衛生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是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關鍵環節。各地將根據醫療衛生機構的診療范圍和確保服務功能,在目錄內配備藥品。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必須按規定比例使用基本藥物。同時,規范醫療衛生機構用藥行為,確保基本藥物的合理使用。要同步落實好基本藥物報銷政策。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降低個人自付比例,用經濟手段引導廣大群眾首先使用基本藥物。
答:十七大報告中,“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群眾基本用藥”。基本藥物制度是國際慣例,目前,世界上有160多個國家擁有正式的基本藥物目錄,有105個國家制定了或正在起草國家藥物政策。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最早來自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基本藥物政策,針對藥品市場更新換代加快和藥品巨大浪費的情況,WHO于1975年開始推薦一些國家制定基本藥物的做法,并將此做法作為該組織藥品政策的戰略任務。
我國要達到醫療低水平廣覆蓋的醫保政策,解決用藥安全、藥價高的問題,我國加速基本藥物制度對于民眾來說無疑是一項福音。歷史和現實決定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將成為國家藥品政策的核心。我國的基本做法將是:國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價廉的原則,制定基本藥物目錄;政府招標組織國家基本藥物的生產、采購和配送,并逐步規范同種藥品的名稱和價格,保證基本用藥,嚴格使用管理,降低藥品費用。筆者贊成這一做法。
2、此項制度的實施,將會對制藥工業和醫藥商業帶來什么樣的影響?醫藥市場將會有怎樣的變化?
答:按照國際慣例,基本藥物制定三個原則是:一是保證藥物的生產與供應,二是提高藥物的可獲得性,三是提高居民藥品的可支付性。
此項制度對于醫藥工商企業無疑帶來巨大影響:首選是目錄內產品數量與國際接軌,大大減少,從原有的2000余種降至400多種。這將使很多企業失去準入資格,事實上WHO推薦的基本藥物目錄有312種藥品,日本的基本藥物是200多種,泰國是80多種,而我國目前的中藥品種有1000多種,西藥品種有900多種,遠遠高出世界各國。
醫藥市場的格局將發生的變化是,沒有基本藥物品種的廠家、或者有品種沒有獲得定點生產資格的廠家,將逐步從這一市場被淘汰出局,獲得生產資格的將獲取長遠利益,同樣對于流通企業來說,馬太效應將更加明顯,獲得400多種目錄內品種經營資格的,將在醫療市場、第三終端和第四終端(失去醫療市場)獲得較大發展,否則路將越走越窄。總之,生產和流通企業的集中度都將因此而提升。
作為生產企業應該密切關注目錄制定和公布,現在開始就加強公關,是自己的產品進入目錄和成為定點生產企業。以在競爭中搶占先機。
3、據了解,之前有消息稱,一旦基本用藥制度建立后,可能將取消醫保用藥目錄,將其合并為一,您如何看待此舉,它對產業會產生何種影響?
答:這個目錄合并是合理的舉動,也是必然趨勢,但如果合二為一,我覺得400個品種可能不夠。我國現在各種用藥目錄不下十種,造成制定目錄的部門條塊利益分隔、用藥混亂,藥物濫用嚴重,這種局面必須改變。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通俗地講,就是國家通過制定一系列藥物政策、措施,讓普通老百姓能夠用得上、用得起最基本的藥物,以滿足大部分公眾的衛生保健需要。有的專家認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就是“以國家信譽向公眾舉薦基本藥物,以國家的力量保證這些基本藥物的可供應性、可獲得性和可支付性”。完善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不僅包括基本藥物的目錄管理,還包含了基本藥物生產供應、配備使用、價格體系、報銷支付及質量保障等相應的配套政策。可以預見,建立起完善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老百姓能從以下三個方面受益:
第一,城鄉居民能夠公平地獲得基本藥物,最大程度地使普通患者有藥可醫建立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就是要保障公眾能“公平獲得藥品”。而所謂“公平獲得”,意味著不只是讓有錢人才能看得起病,用得起藥;對于那些家庭經濟條件不好的人,也要保證他們患病時能有藥可醫,能負擔得起,能夠得到基本藥物的治療。即在疾病面前,人人不僅有平等獲得藥物救治的權利,而且有獲得藥物治療的機會、條件與可能。
第二,降低患者的用藥負擔,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看病貴”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國家對基本藥物實行最高零售定價,可以降低營銷費用。二是實行“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可以減少中間環節,降低配送費用。三是基本藥物的報銷比例要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老百姓可以獲得更多的實惠。四是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行零差率銷售藥品,藥價更便宜。
第三,促進合理用藥,在一定程度上改變濫用藥物的現象用藥不合理在我國目前的醫療衛生領域普遍存在,別說是大病了,就是一個小小的感冒,可能要花上幾百元、上千元的藥費,而且有的還不一定治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規定,今后在基本藥物使用環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須按規定比例使用,此舉可促進醫療機構優先合理使用藥品,規范用藥行為,遏制藥物濫用。
就城鄉居民的實際利益而言,藥價并不關鍵,關鍵的是藥品費用或者更全面的講是醫藥費用,醫藥費用的支付模式即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眾所周知,由于政府嚴重壓低醫療服務價格,國內醫療機構的主要補償資金來源是賣藥收益,基層醫療機構七成以上收入依靠賣藥。零差價意味著醫療機構失去了大部分補償資金來源,因此欲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必須建立新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基本藥物制度的設計者希望通過增加財政補償和適度提高醫療服務價格來實現對醫療機構的足額補償,彌補藥品收益喪失帶來的補償資金缺口。可是這樣的制度安排忽略了最為關鍵的兩點。
首先,不建立新的補償機制,基本藥物制度無從建立,這一點非常直觀,沒有替代性的補償資金來源,不可能取消醫療機構的藥品加價收益;關鍵問題是第二點,如果建立了新的補償機制,也就是說沒有賣藥收益醫療機構也完全能夠生存和發展,那何必還讓醫療機構賣藥?直接走向醫藥分開就可以了,把門診用藥零售業務全部交給社會藥店等專業藥品零售機構就可以了。醫藥分開本就是十七大確定的醫改目標,也為世界各國長期實踐證明是規范醫生藥品處方行為的根本性制度安排,凡是實施醫藥分開的國家均不存在藥價虛高和過度用藥嚴重的問題。
簡言之,不建立新的補償機制,不可能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建立了新的補償機制,沒有必要建立基本藥物制度。
其次,也是更為關鍵的一點,補償機制絕不僅僅是個醫療機構資金來源問題,更為根本的是醫療機構及其醫生的激勵機制,不同的收入獲得方式會誘導醫療機構及醫生采取根本不同的醫療服務行為。這是建立新的補償機制時應首要關注的,卻被現行基本藥物制度所忽視。這是其最大弊端。
鑒于大幅度提高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的不可行性,各地推行基本藥物制度的過程中,采取了通過增加財政補貼的方式來建立新的補償機制。為了確定財政補貼的標準和規模,各地又對公立基層醫療機構實施了“收支兩條線”制度和“定崗定編定工資標準”制度,以及由政府主導的所謂“績效工資制度”。“收支兩條線+定崗定編定工資標準”制度下的所謂“績效工資”制度實質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事業單位制度,最終形成的收入分配制度必然是“論資排輩的平均主義大鍋飯”制度。市場經濟體制下實施這樣的制度不但同樣導致傳統體制下的“人浮于事、庸者不能退、能者不能進、嚴重缺乏工作積極性”的弊端,還會帶來“成本難以控制”、“回扣行為”泛濫等弊端。
全民醫保體制下,醫保付費機制是引導醫療機構及醫生合理診療行為,保證醫療服務質量,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核心制度安排。但是,收支兩條線制度和醫保付費制度相互沖突,不能并用:醫保付費制度的要旨是通過合理設計醫保付費模式即醫療機構的收入獲取模式引導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促進合理診療和成本控制,它的邏輯是不同的醫保付費模式會導致不同的醫生收入獲得方式,從而會誘導醫生采取不同的診療行為。而“收支兩條線”的邏輯是醫療機構的支出(其中主要是醫生薪酬)和其業務收入不掛鉤。如果這樣,醫保付費機制還有什么作用?我們既然已經選擇了全民醫保制度,就只能也必須通過完善醫保付費制度來引導醫療機構及醫生診療行為規范并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同時實施“收支兩條線制度”,會完全瓦解醫保付費機制的作用。
此外,收支兩條線制度和與之配套的財政支付醫生工資,無助于抑制醫生收受藥品回扣的行為,無助于抑制醫生過度用藥行為,無助于消除以藥養醫體制。道理很簡單:在財政支付的工資之外,多用藥,從而拿到更多的藥品回扣,何樂而不為?所謂“只要財政能夠足額支付醫生工資,就能消除醫生收受回扣行為”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哪怕財政支付年薪一百萬元,在此之外如果還能拿到數額不菲的藥品回扣收入,又有幾個醫生能擋得住誘惑?一旦收受回扣行為大面積泛濫,基于法不責眾的心態和實情,法律法規能奈其何?這里的根本問題是財政直接支付醫生工資不改變醫保付費能力、不改變患者自費支付能力,從而沒有改變醫生多開藥的能力。
消除醫生收受回扣行為的有效措施是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和總額預付這些打包付費機制,因為在這樣的付費機制下,總的收費水平一定,過度用藥行為不但不能增加反而減少醫療機構及其醫生的純收入。因此,應該采取這些打包付費機制來消除回扣現象,而如前所述,收支兩條線制度會瓦解掉醫保付費機制的這些功能。
二、推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實際結果
基于降低財政支出負擔的考慮,以及基于防止出現基層醫療機構嚴重弱化從而加劇城鄉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困境的考量,同時也在基層醫療機構及其醫生的各種壓力下,地方政府會采取各種措施規避和消解上述基本藥物制度的弊端。筆者判斷,基本藥物制度最終的實施結果如下:
1. 在藥品使用方面,公立基層醫療機構的使用結構大致是3:4:3的格局,即國家版307種基本藥物占基層醫療機構總藥品使用量的20-30%,地方增補基本藥物使用比重在40%左右,非基本藥物使用比重占30%左右。之所以出現這種用藥格局原因在于,國家版基本藥物目錄和各地基層醫療機構以及患者的用藥習慣并不吻合,絕大多數地區反映,這307種藥品只占基層醫療機構傳統用藥的三分之一左右。各省份根據當地用藥習慣增補上百乃至數百種地方版基本藥物,并且這些藥品成為當地基層醫療機構主要用藥是很自然的事情;為了能夠方便城鄉居民就診,也為了實現將基本醫療服務下沉到基層的新醫改目標,充分考慮城鄉居民醫藥需求的個體差異和基層醫療機構特色醫療服務的差異性,允許基層醫療機構銷售一部分非基本藥物,即方便城鄉居民就近就診也有利于基層醫療機構發展,是實現“強基層、保基本、建機制”目標所必需的。
2. 基本藥物名義上實施零差價制度,實際上以返利回扣形式盈利或者直接以批零加價形式盈利。非基本藥物直接以合法加價形式盈利。
3. 所謂的“收支兩條線”制度表面上是收支兩條線,實際上則會演變成“財政定額補貼+自收自支”制度,醫療機構多收多支、少收少支、自付盈虧,表面上醫療機構收入也許會交到財政,然后財政全額返還。
從方便城鄉居民就診的角度,上述結果是一個次優結果。
三、實現“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目標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西藥房;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近年來,我國頻頻出現大型、中型醫院濫用抗菌藥物的現象,衛生部門為了盡早解決這一問題,以做好抗菌藥物的臨床應用和管理而頒布了一系列政策,開始在我國范圍內加強抗菌藥物的臨床管理及應用,以此來提高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1]。為了保障廣大患者的用藥安全,以及考察本院抗菌藥物使用分級情況,將西藥房作為示范對象,通過金額排序法、用藥頻度(DDDs)來對西藥房抗菌藥物的使用進行總結和分析[2]。本研究在2015年1月~2016年1月期間西藥房抗菌藥物使用中應用分級管理制度,以此觀察分級管理制度在我院西藥房抗菌藥物管理中的應用效果,詳細內容總結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擇我院2014年1月~2015年12月期間西藥房抗菌藥物使用及發放等數據,包括抗菌藥物品種、類型、規格、數量、金額等等,對所使用的抗菌藥物采取分級管理,并統計分析所有的數據資料。
1.2方法
將《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作為參考,分級管理我院所使用的抗菌藥物,通過金額排序法、用藥頻度(DDDs)來對抗菌藥物進行統計和分析[3]。用藥頻度=藥品年使用量/用藥頻度值。
2結果
2014年~2015年抗菌藥物分級情況見表1。2014年~2015年抗菌藥物用藥頻度排序情況見表2。西藥房中各個抗菌藥物的用藥金額正在逐年升高之中,但總藥品銷售比例正在逐漸下降之中,用藥額度前三位為頭孢菌素類抗菌藥物、青霉素類抗菌藥物、喹諾酮類抗菌藥物。經過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管理后,一線及三線抗菌藥物的用藥頻次正在逐漸下降之中,二線抗菌藥物的用藥頻次正在逐漸上升之中。
3討論
從我國衛生部門、中華醫學會等聯合頒布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中的相關規定來看,無論是從抗菌藥物的安全性、臨床療效,還是從抗菌藥物對細菌的耐藥性、價格等方面來考慮,都可以將目前本院所使用的抗菌藥物按照藥物分級管理標準將其分為三類[4]。第一種為一線藥物:其為非限制使用藥物,此類藥物經過長時間臨床應用之后,已經能夠確定其具有臨床療效高、不良反應少、經濟實惠合理等優點,且其對于細菌耐藥性的影響較低。第二種為二線藥物:其為限制使用藥物,此類藥物的臨床療效較高,但不良反應較多,藥物價格也較為昂貴,所以臨床使用時需要由臨床醫師簽字之后才能使用,譬如第3代頭孢菌素類藥物[5]。第三種為三線藥物:其為特殊使用藥物,此類藥物對于針對性患者的疾病有著較高的臨床療效,但其毒副作用顯著,價格也十分昂貴,需要有詳細藥品使用說明說、藥理檢驗、臨床檢驗合格標志,并在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醫生簽字下才能使用,譬如兩性霉素、萬古霉素等。另外,非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屬于西藥房感染患者的首選治療藥物,所以非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的用藥頻度會逐漸升高。從2014年開始,本院西藥房對抗菌藥物使用分級管理制度,但非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用藥頻度并沒有增多,而是逐漸開始減少,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用藥頻度開始逐年增多,特殊使用類抗菌藥物用藥頻度也開始減少。目前,抗菌藥物的分級管理制度已經成為西藥房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進一步明確其在抗菌藥物發放過程中的管理通透性,筆者選擇了以下幾種控制方法進行分析:①根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的具體條件,結合本院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將使用頻率最高的抗菌藥物分為三個級別,包括非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特殊使用類抗菌藥物,西藥房醫護人員在發放抗菌藥物的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醫生職稱規定能夠開具的抗菌藥物,也可將抗菌藥物處方范圍發放至各科室醫生手中[6]。②西藥房中的醫護人員需要學習并掌握抗菌藥物的應用原則,定期開展抗菌藥物分級管理會議,并邀請知名抗菌藥物學者來對這些內容進行深入講解,以此降低不合理用藥的發生率。③建立科學、有效的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強臨床藥師在發放藥物過程中對于處方的審核力度,嚴格把控一切與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的現象,如抗菌藥物使用劑量、使用途徑、聯合用藥等[7]。④藥劑科的醫護人員需要定期開展處方點評工作,在醫院醫療資源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成立一個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小組,由小組來對抗菌藥物處方的合理性進行審查,每月向相關負責人進行匯報,并總結出相應的控制處理方法[8]。總之,加強抗菌藥物處方的審查力度有助于降低廣譜抗菌藥物的使用頻度,能提高抗菌藥物的使用合理性,有助于降低抗菌藥物對細菌的耐藥性,能降低不合理抗菌藥物使用的發生率。綜上所述,在醫院實施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能推動抗菌藥物的合理使用,但與此同時也會出現一些十分明顯的問題,如部分臨床醫師會憑著自己對某一種疾病的用藥經驗來開具處方,或是臨床醫師因為用藥經驗的缺乏、專業知識的不穩固等原因導致聯合用藥方案不夠科學、合理等。所以,西藥房醫護人員一定要特別注重用藥處方的審核問題,根據抗菌藥物的分級管理制度來進行抗菌藥物的使用管理,此外,也可以制定一些可行性高的獎懲制度,這樣就能規范抗菌藥物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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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朝艷,李麗娟.循證醫學原理在社區藥房管理中的應用.中國基層醫藥,2014,(23):3660-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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