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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記者 麥婉華 譚海清
在三亞灣的海灘上,每到晚上老人唱歌、跳廣場舞,可謂熱鬧非凡;公交車上,老人免費卡的刷卡聲絡繹不絕;市場上,老人買菜的人數越來越多……這就是冬天三亞常見的景象。
據悉,每到冬天“候鳥”老人就從寒冷地區來到海南,等天氣回暖之后,再返回原居住地。因此,外來休閑度假人數季節性落差成為三亞的一大特點。據海南省老齡辦統計,每年冬季高峰時,全國各地到海南休閑、養生、養老的“候鳥”老人有45萬人左右,僅三亞灣在冬季每日接待市民、游客和“候鳥”就高達15萬人。
然而,隨著“候鳥”老人的增多,三亞的市民受到了影響,城市管理也受到了挑戰。三亞因“候鳥”老人驟增而物價、房租大幅度上漲;某些“候鳥”老人的不文明行為困擾著三亞本地市民。近日,三亞城管對某“候鳥”老人的不文明現象進行處罰時受到質疑,但最后卻以“候鳥”老人被爆說謊告終。這些事情都被媒體與社會所高度關注。
由此,2015年12月16日,三亞市天涯區在儋州村社區道德講堂召開文明行為大討論座談會。其中,“候鳥”老人代表、市民代表共18人參與討論,并邀請了城市管理工作人員、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嘉賓參加。居民、“候鳥”老人、志愿者、社區服務人員、居民等30余人參與旁聽。
的本地人和“候鳥”
卓德雄是來自三亞市天涯區金雞嶺社區的工作人員。他從小在三亞長大,見證著三亞的發展。他說:“三亞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氣候和潔凈的空氣等條件,吸引了大量國內外游客、‘候鳥’前來休閑度假。大家來了,我們很歡迎,都是一家人。”
但同時,卓德雄認為,不少的外來游客或者‘候鳥’文明意識、公德意識淡薄,對自身的不文明行為已經呈現出習慣性、普遍性的特點?!皣袊?,家有家規,任何人都要守規矩?!彼e了一些不文明的例子。例如,某些“候鳥”對城市管理工作很不配合,隨地小便、隨意踐踏草坪、亂停亂放、釣魚等。
市民代表王于搡則從自己的所見所聞談近幾年三亞對不文明行為的管理帶來的改變。“關于城市中電動車的規范管理方面,如今在各個交通路口除了交警外,還有不少志愿者參與引導規范電動車輛的行駛,避免電動車亂行亂闖行為。這樣保障了交通的順暢及司機、行人的安全?!?/p>
但她也表示,三亞的不文明現象雖然不斷減少,但許多不文明行為仍不同程度存在。市民代表楊興日舉例,很多“候鳥”在公園的草坪上鋪報紙聚餐,吃完之后社區人員勸說他們把垃圾帶走,他們覺得這些是環衛工人和保潔人員的工作,不應該由他們自己來做。
作為三亞市天涯區儋州村社區管理人員的羊其光表示,以上不文明行為的事例,給社區的管理服務工作帶來較大壓力。
“一方面是‘候鳥’人口驟增的管理壓力。儋州村社區常住人口為8―9千人。但在旅游旺季時,服務對象最多達4萬人。另一方面是對秩序維護的壓力。每年過年,三亞市廣大機關及社區干部、職工都放棄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堅守在三亞灣、海虹廣場等地維持秩序,為游客、‘候鳥’、市民提供服務。年夜飯基本是在崗位吃盒飯,看了很心酸!”羊其光說。
他認為,不管是本地市民、“候鳥”還是游客,都應該開放心態,互相包容。另外,還應有共同擔當的心態,要有“三亞是我家、發展靠大家”的意識,共同呵護生活的家園。
“候鳥”老人可作為志愿者
不少“候鳥”代表聽完本地市民的發言后,也對不文明行為帶來的城市管理壓力表示理解。“候鳥”代表羅彩芳說,有時候自己看到其他“候鳥”老人做一些不文明行為,也會覺得蒙羞。她建議,作為“候鳥”老人應該自尊、自愛、自強,給本地人、年輕人做個好示范,發揮榜樣的力量。
“候鳥”代表王玉林則認為,一些不文明行為確實讓人頭痛,但三亞是文明行為與不文明行為并存的,關鍵不是在于針對哪一類人。
“來到三亞,這邊的人有一句調侃的話:‘在三亞垃圾桶可干凈了,因為大家都不把垃圾扔進垃圾桶里?!襾淼饺齺啎r,一些本地人也會亂扔垃圾、隨地吐檳榔等。所以說,不文明行為不是在于‘候鳥’還是本地人,而是在于個人本身的素質。當然,在三亞也有很多好的文明行為,例如讓座、禮貌待人等?!蓖跤窳终f。
曾經去過新加坡、香港等地的“候鳥”代表吳春生則認為可以參考它們的理念?!爸袊欠ㄖ紊鐣?,三亞也不例外。例如新加坡、香港等地,他們在社會管理方面是非常嚴格的,吐痰等不文明現象處罰極重。所以,三亞市也可效仿,要嚴格,且不能半途而廢。”
吳春生補充說,從執法角度,三亞可以發動一些“候鳥”志愿者,讓“候鳥”參與管理。這樣能補充城市管理者的壓力,而且能讓“候鳥”參與其中,增強其文明意識。并且,三亞可以制定類似《候鳥行為準則》等法律法規,讓“候鳥”有法可依。
“候鳥”代表何本善則建議,不論是外地人還是本地人,都得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文明出行,不能有“別人不文明,那我也可以不文明的想法”。他還認為,在大眾普遍文明程度不高的情況下,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方式加大文明行為的宣傳力度。城市管理人員則要文明執法,要講道理,耐心解釋,不能有對立的想法。
城市管理應一視同仁、嚴格執法
市民代表與“候鳥”代表的暢所欲言與意見建議給城管工作人員不少啟發。城管工作人員代表尹文進認為,隨著三亞的發展,市委市政府、市民以及游客對城管的工作標準和要求越來越高,文明旅游也成為對市民游客素質和一個地方旅游形象的重大考驗。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任何人都要守規矩。我覺得這句話是很對的。因為無規矩不成方圓。其實,天涯區人民政府早前已出臺關于加強三亞灣沙灘綠地管理的‘二十五條禁令’,以此加強對各類不文明現象的管理力度?!币倪M說。
2015年初,天涯區出臺了三亞灣管理二十五條禁令,實行定人員、定崗位、定片區,實現管理制度化、機制化,并嚴格落實管理責任制,通過常態化管理徹底解決三亞灣亂象問題。二十五條禁令明確規定:禁止在三亞灣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沙灘綠地點燃篝火、從事燒烤,禁止在沙灘綠地上搭設帳篷、地鋪、遮陽傘和懸掛吊床,禁止房車、貨車、客運車在三亞灣公共停車場停放等多種不文明行為。
但在城管這一崗位上,尹文進坦言也受到很多不理解?!拔覀兤鋵嵍际潜局徽f二勸三教育的執法理念與市民游客進行溝通,但仍然有市民游客對我們的工作不理解,甚至不配合。因此,我們需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讓市民、‘候鳥’和游客都必須一同遵守法律法規。同時我們會加大宣傳力度,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基礎上共同呵護三亞灣?!?/p>
而一線城管工作人員代表文理認為,盡管大家來自五湖四海,文化習慣上存在一定的地域差異。但無論是外地‘候鳥’,還是本地市民,作為執法者都會一視同仁?!拔液臀业耐聜兠刻於甲鲋@樣的努力:希望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和微笑執法三結合。做到道之以法,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對待?!?/p>
另外一名城管工作人員龍明榮則對“候鳥”代表的建議表示認同。他說,如今的三亞灣有意建立一支“候鳥”老人志愿者服務隊,讓他們積極參與到執法管理中來。
據悉,文明行為大討論座談會結束后,部分“候鳥”老人組織起來,成立了“候鳥”志愿者服務隊。截至目前,志愿者已達3000多人。2015年12月22日,“候鳥”志愿者在三亞灣沿岸進行垃圾清理、自我管理。今后,他們將會在各個服務點輪流坐班,或清理垃圾、或對不文明現象進行勸導,同時為市民游客提供服務。
三亞將成立城管110熱線
律師代表鄧振海在聽了多名代表發言后,他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文明。他表示,當今社會處處皆法律,希望大家不要一有輿情就挑起外地人、本地人的矛盾。大家的關注點應聚焦在事情本身,單看事情是不是違法或是不文明,這樣才真實、客觀。他呼吁,人人要守法,執法者要文明執法,政府要嚴格依法管理城市,這樣文明之花才能綻放于三亞。
最后,一直在文明行為大討論座談會上旁聽的三亞市天涯區區委書記張可對各位代表的講話做出了總結。他倡導,要將法律法規加大宣傳,建立“候鳥”文明準則、市民文明準則、在三亞灣的行為準則等;另外,他認為可以進一步增強‘門前三包’(“一包”門前市容整潔,“二包”門前環境衛生整潔,“三包”門前責任區內的設施、設備),讓市民、“候鳥”自覺加入城市管理中。
張可提出,天涯區為加強管理正籌劃成立“城管110”,24小時為市民和游客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務。“城管110就像公安110一樣,只要有城市治理管理的問題發生,城管就會立即前往依法處理。另外,城管110還會對市民、‘候鳥’提供服務的功能?,F在城管部門已成立了‘投訴中心’,將24小時為群眾提供便捷的投訴處理平臺,希望市民、‘候鳥’積極參與三亞的城市管理。”
,全市城管系統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創建全國法治城市、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堅持以建設和諧城管、法治城管為統攬,積極推進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統法制建設水平,為扎實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創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
一、城管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落實
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創建法治城市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調整充實了市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切實加強了對依法治市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領導。及時制定并印發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點》、《全市城管系統開展創建全國法治城市活動的工作方案》、《市城管局依法治市工作計劃》、《創建法治城市工作專項目標分解表》等文件,明確了目標責任。采取工作督查,檢查調研,報送信息、報表等形式加強考核檢查,切實督促各級城管部門履職盡責、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全系統城管執法觀念、思路、方式不斷轉變,城管法規適用率得到提高。
二、法制監督深入開展
(一)認真開展了行政權力清理工作。按照創建法治政府和建設規范化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積極指導各區(市)縣局開展了行政權力清理工作。對市局的行政權力進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處罰權299項,行政強制權5項,行政審批權5項、其他行政權力11項,并繪制了流程圖,報市政府法制辦審查完畢,正在上網公布中。
(二)依法開展行政審批和收費工作。進一步梳理和公布了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流程,嚴格按法律法規規定開展許可和收費工作。1-12月市局依法辦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等事項1314起(其中占道許可145起,挖掘許可437起,建渣處置許可101起,市政設施賠償314件,辦理建筑車輛運輸專用證300件,實施洗車備案17件)。1-12月市局完成行政收費873.6萬元。收取中心城區生活垃圾處置費1.24億元。
(三)城管行政處罰行為進一步規范。嚴格落實一般程序處罰案件“五分離”制度和行政處罰與行政監督月報等制度,推進執法過程文書化,執法結果案件化,執法效果最大化,確保行政執法案件合法合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理順了火車北站分局的執法體制。截止12月,市局和中心城區執法局共制止糾正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542183起,實施一般程序處罰825件,簡易程序處罰21件,警告321315件,執行罰款364.141萬元,實行強制措施16起,拆除違建326493.56平方米。實施城市房屋行政強制拆遷7件。備案一般程序處罰案件決定書365件。
(四)案件質量評查活動廣泛開展。年初,指導各區(市)縣城管局參加區(市)縣政府法制辦組織的案件質量評查,均取得好成績。12月31日,召開了全系統行政處罰案件質量評查會,參評案件質量有較大提高。據不完全統計,全年全系統共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31次,評查簡易程序案卷116個,一般程序案卷289個。市局和各單位充分運用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和通報,進一步規范了案件辦理工作。
(五)規范性文件清理和審查工作順利開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認真清理了市局1990年以來制定的規范性文件42件,其中擬廢止的有10件;擬失效的10件;繼續有效的22件,已獲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并公布。協助市政府清理涉及城管工作的規范性文件42件。認真執行《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辦法》,審查并修改了《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線檢查井蓋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代擬稿)》、《關于集中整治中心城區違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銷售點的通告》、《關于核發〈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運輸專用證〉的通告》、《關于清理整治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公路、道路兩側戶外廣告的通告》、《新津縣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草案6件。按規定向市政府法制辦備案。
(六)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統認真宣傳貫徹《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實施意見》,指導各區(市)縣局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對市局清理出的299項行政處罰項目的自由裁量權進行了細化。已初步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規范城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暫行辦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復議工作順利開展。今年以來市局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起。(楊秀英不服青羊區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的復議申請),已辦結。全年沒有以市局為對象的復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八)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得到健全。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制度。按規定開展了行政執法證件驗證、換證工作,驗證492人,換證659人。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對中心城區城管系統申領執法證的情況進行了核查。
(九)積極為清理整治違法設置戶外廣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參與起草和審查了清理整治違法設置戶外廣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動召開廣告 公司代表座談會2次,聽取意見,宣傳法規,化解矛盾。牽頭撰寫了《關于戶外廣告管理有關問題的報告》、《關于對杭州市戶外廣告管理模式學習借鑒意見的報告》,會同市政府法制辦對戶外廣告管理中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了依據。3次派人參與處理廣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訪事件。會同市委宣傳部撰寫了《規范管理戶外廣告,扮靚城市提升品位》的新聞通稿,營造了有利的輿論氛圍。組織法律顧問對中心城區和出入城通道沿線戶外廣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見,促進了依法整治戶外廣告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向市人大提出了關于對《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適用范圍等問題進行立法解釋的請示。指導各區(市)縣依法查處違法設置戶外廣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傳培訓廣泛開展
(一)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大力推行“敬禮、告知、執法三步走”執法模式,堅持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宣傳城管法規。圍繞創建全國法治城市和建設法治政府、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中心工作,積極開展依法行政宣傳。繼續深化城管行政執法服務進社區、入校園、到鄉村等宣傳活動。深入開展了“媽媽城管文明勸導”、“門前雙五包”等活動。5月-9月在全系統組織了“四川省建設系統法律法規知識電視大賽”預賽,9月25日選拔出三名同志代表城管系統參加了建國60周年全省建設系統法律法規知識網絡競賽,榮獲先進單位一等獎,一名同志獲個人一等獎。5月14日和11月23日兩次到市人民廣播電臺開展《行風面對面》熱線直播節目,宣傳城管法規,收到了很好效果。7月-10月在全系統掀起了學習宣傳新頒布的《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熱潮,印發《條例》宣傳資料10萬余份。9月29日在全市開展了《條例》街頭宣傳日活動。國慶期間,在全市開展了宣傳貫徹《條例》的專項宣傳、執法活動,其間,各區(市)縣局共設立《條例》宣傳點103個,出動執法車輛210輛,發放宣傳材料10萬余份,接受群眾咨詢5600余人次,糾正違法行為共計48270起。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全系統開展了以宣傳貫徹《條例》為重點的“12·4”城管法制宣傳系列活動。據不完全統計,全系統全年開展城管法制宣傳200余次,發放城管法制宣傳資料40余萬份,受教育群眾達300萬人次,較大提升了群眾的城管法律意識。繼續加強同媒體的合作,加強城管法規和城管工作宣傳。9月19日利用《日報》半版的篇幅刊登了《適用范圍擴至“大”內容具體到罰款金額》的文章,全面解析了新頒布的《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1月8日在《商報》上刊登了《四川省城市管理處罰權可望收歸一個部門》的報道,宣傳了我局正在代省法制辦起草《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代擬稿)》。第一時間在市局網站上更新城管法律法規宣傳內容,努力營造和諧的法制環境。
(二)法制培訓工作成效顯著。6月-11月在全系統開展了為期半年的第三屆城管法規知識學習競賽活動,重點學習《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和《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11月13日組織了全系統決賽,有4000余人次參加了整個活動,較好地推動了全系統學法用法工作。積極開展城管人員法制培訓工作,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為重點,組織專題講座、培訓會等35場次,培訓城管人員4500余人次。9月18日舉行了“全市城管系統學習貫徹《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培訓會”,市局機關全體人員、直屬單位和各區(市)縣城管系統主要負責同志等260余人參加了培訓會。市局通過提供培訓資料,幫助聯系授課老師,直接派人講課等形式,先后幫助新都、雙流、金牛、武侯、彭州等12個區(市)縣培訓城管人員2500余人次。組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職工288人參加了“五五”普法考試,考試合格率達100%。
四、立法和調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協助有關部門完成了《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制定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對市局列入市立法計劃的修訂《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費管理辦法》、《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制定《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線檢查井蓋監督管理規定》、《市城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規定》、《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等法規、規章的工作下達了專項目標,已圓滿完成目標任務。認真辦理相關部門立法征求意見稿20件,為市政府立法提供了合理化建議。辦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涉及立法的建議、提案7件。積極開展法制調研工作,參與了《郊區(市)縣城市管理問題調查與研究》的調研工作,撰寫了《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執法難題》、《京、寧、杭城市管理工作考察報告》等調研文章。其中《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執法難題》在“蔚藍青島,和諧城管”全國城管執法論壇上做大會交流,受到與會專家學者的好評??偨Y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經驗,代省政府法制辦起草了《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代擬稿)并參與了修改工作。
五、法制指導服務扎實有效
各區(市)縣城管法制機構繼續深化提升基層執法質量活動,建立完善工作機制,繼續加強各級城管機構同法制辦、公安、 法院、工商等部門的聯系,加強對基層的法制指導服務,努力提高城管人員管理、執法水平。市局法制機構進一步加強對區(市)縣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導服務。先后指導青羊、崇州、青白江、龍泉驛區、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訂完善執法文書、查處違法廣告和開展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委托執法等工作。進一步統一了郊區(市)縣執法文書。全年,市局法制機構通過專題培訓,現場授課,會議交流,工作指導、電話解答等形式,為區(市)縣城管機構提供法律適用、案件查處、文書制作、政策咨詢等服務350余次,提供處罰手冊、法規匯編和新出臺的《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資料7.8萬冊,執法文書多冊。
各級城管法制機構堅持重大決策實行法律論證制度,積極為重大決策、重大事項提供法律論證服務。市局法制機構重點指導法律顧問單位,為戶外廣告拍賣、整治,數字化城管系統建設,垃圾處置場建設等提供法律服務。繼續開展法律顧問坐班咨詢,做好城管法律問題研究解答,全年,兩家法律顧問單位提交法律意見書共計94份;為城管執法系統解答法律問題280余個。
全系統的法制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法制監督有待進一步加強,特別要加強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的審查、備案、統計等工作。廣告管理和違法建設查處的法制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深入基層調查研究還應加強。全系統依法行政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各級法制機構的力量還很薄弱等。
工作思路
,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為指導,圍繞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創建法治城市、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廣大群眾的城管法制意識和城管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為目標,堅持以建設和諧城管、法治城管為統攬,繼續夯實基礎,完善機制,加強法制監督,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培訓,強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統法制建設水平,為創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強法制監督。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實行行政執法資格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強案件核審、備案、月報表等工作;繼續開展提升基層執法質量活動,廣泛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逐步規范城管處罰自由裁量工作,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積極推進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作;加強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推進行政調解工作;完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
二、加強法制宣傳培訓工作。廣泛開展城管法制宣傳活動,提高廣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識。以《市容條例》、《廣告條例》為重點,強化城管法規培訓。開展城管系統第四屆法規知識學習競賽活動,努力提高城管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打造作風硬、紀律嚴、業務精的城管隊伍。
一是加強學習。社會形勢在不斷改變、城管事業在不斷發展,為了使同志們跟上形勢,加強學習是必要的。只有不斷學習新的政治思想知識、法律法規知識,才能適應快速發展的城管工作。為此,中隊建立了2011年度業務學習、政治學習、軍事訓練、黨風廉政建設等計劃,并嚴格按照計劃實施,做到有計劃、有總結、有個人心得體會。2011年度,中隊已支部業務學習28次,政治學習20次。2011年,新中隊邀請區城管局案審科科長給全體隊員進行了法律法規知識、心理學知識、工作實踐等方面的專題講座。中隊通過舉行案件交流會、疑難問題專題研討會等學習方式,全面提高隊員的辦案水平和應對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是加強教育。為了提高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把優秀基層隊員吸引到黨支部周圍來,中隊積極發揮黨支部力量,對2名比較優秀的隊員進行了考察,并成功地發展成了黨員,為黨增加了新的血液。對于個別思想不穩定、工作不踏實的隊員,及時予以談心、教育,必要時給與幫助,使其放下包袱,安心工作。為了更好的教育、激勵隊員,中隊于11年清明之際,帶領全體黨員同志到四明山祭掃革命烈士,深情緬懷革命先烈,學習英雄的先進事跡和大無畏精神。此外中隊還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整肅了隊容風紀,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是提高工作積極性。為了更好的調動隊員的積極性,防止工作的單調和枯燥,中隊開展了各類崗位競賽和文體活動,如籃球比賽、羽毛球比賽、登山比賽等等。為了激發隊員們的工作熱情,中隊專門設立了“委屈獎”、“文明獎”、“進步獎”等獎勵措施,對表現優秀的隊員予以表彰,目前已經有6人次獲得單項獎獎勵,有4人次因表現突出,予以崗位提升。陸海國同志被評為XX年度新“十佳優秀青年員工”;張波同志獲區政法委“見義勇為”獎勵。2011年初,虞和能同志被評為XX年度北侖區先進個人;在此次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過程中,虞和能同志和何喬柱同志分別被評為區城管局文明城市創建先進個人。中隊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競賽活動,形成了人人爭創先進,人人爭做標兵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銳意進取,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破解難題,圓滿完成上級各項任務。
從XX年至今,在“城市管理向鄉鎮延伸”、“中提升”、“城鄉聯動”、“城鄉一體化”、“新農村建設”、“城管聯社區”等一系列活動中,新城管中隊主要圍繞高塘片綜合治理、國際女排賽事、國家衛生城市復查等重大工作項目,從轄區實際情況出發,積極探索,努力尋求破解轄區管理難題,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實際的工作方案,并形成了一套獨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一是促成了高塘片區綜合管理體制創新。高塘區域有高塘、大同等8個行政村,本地村民7000余人。區域緊鄰大港工業城和保稅南區,周邊經濟區塊迅速崛起,區域內的非公企業數量快速增長。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外來務工人員的大量涌入,據初步統計,生活在高塘區域的外來務工人員已有近3萬人。他們的到來既成為了區域經濟建設的生力軍,但也帶來了城市管理諸多的問題:占道經營、馬路市場、違章搭建等。因此,為了進一步鞏固XX年5月18日城管進駐高塘社區開展工作成果,深入貫徹區委、區府“城鄉一體化”、建設新農村精神,從以下幾方面因地制宜開展11年工作:
1、“嚴堵巧疏”規范攤販
流動攤販一直以來都是城管部門備受老百姓投訴的熱點和社會的焦點問題,也是當前困擾城管提升工作實效的難題之一。因此,高塘城管將治理流動攤販作為11年工作的重點和突破點。首先,借著流動攤販定點市場即將運行之際,對轄區內重點對象是長期在黃山西路申洲公司宿舍門口以及高塘街上設攤的人員進行有關信息登記,初步掌握有53
戶設攤人員。同時,深入到這些攤販當中廣泛征求意見及建議,注重傾聽他們的聲音,給市場的管理者高塘村領導提供市場配套設施及定價參考信息并協助高塘村進行攤位的招投標工作。在1月10日市場一期攤位招投標結束后,著手開展針對高塘夜宵城周邊的流動攤販整治、勸導。一方面安排高強度的巡查,分別在1月10日至16日、2月28日至3月26日、5月12日至5月31日安排隊員從7點開始上班直至晚上9點30分連續巡查整治,在這段期間每一位隊員加班都有240多個小時。另一方面,集中全隊12人開展不定期的整治35次,暫扣經營工具117件,共處罰款8650元。在城管的嚴堵巧疏下,黃山西路的流動設攤問題得到了有效控制。其次,針對富春江路沿線及天目山路的流動設攤問題,高塘城管本著“方便群眾,規范經營”的工作思路進行引導。熟悉高塘區域的人都知道,天目山路附近的大樹村、妙齡村、大同村租住著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但很多房東卻明令租房者不能生火做飯,因此很多人被迫選擇流動攤販提供的食物,也因此造成該處攤販滋生,給附近生活的群眾出行帶來了不便。因此,城管部門主動走訪相關村,共同探討兩宜之計。最后經討論決定在富春江路西側的天目山路上靠路兩邊設攤,這樣一來既滿足了廣大務工人員的低消費需求,也解決了群眾出行難,亂設攤等問題。
2、服務延伸到農村,為新農村建設保駕護航
高塘街是一條村級商業街,但卻承擔著高塘區域近3萬多人的休閑、購物等活動。因此,高塘城管主動將高塘街納入到日常管理當中,派駐6名隊員進行定時定點管理,對流動設攤、跨門經營、占道設攤以及燈箱廣告的亂設置進行監管,較大改觀了高塘街的臟、亂、差局面,得到了高塘村領導以及附近群眾的一致好評。走訪相關村,得知老鎮大路沿線的山里經常有人傾倒渣土。于是,加強對渣土車輛的查處、追蹤,共查處亂倒渣土4起,查扣車輛6車次,處罰罰款6800元,有效降低了轄區內渣土亂倒行為的發生,維護了相關村的利益。按照城管局及街道指示,做好轄區城市管理工作,并協助相關村做好全國文明城市復查工作。
中隊通過對農村村容村貌、農村周邊環境治理、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維護、農村法律法規宣傳等手段,扎實開展城鄉執法聯動的工作,使高塘片的村容村貌發生了有效改變,終于促成了高塘片綜合整治體制創新,等到了政府的肯定,贏得了群眾的贊譽。
二是老城區綜合治理初見成效。新中隊轄區內,由于老城區多,城鄉結合部多,城中村多,基礎設施薄弱,外來人口集中,因此區域內無證攤販容易出沒、占道經營、跨門經營現象十分嚴重,違章建筑現象也是此起彼伏,日常管理工作相當難做。其中以新大路、東河塘路、鎮小路、老菜場、福泉路以及駱霞線周邊尤為突出。中隊通過開展有序整治和突擊整治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聯合工商、交警、安檢、衛生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的手段規范了老城區的經營秩序,確保了菜場周邊良好秩序,交通暢通;通過對違章建筑的大力度查處,有效遏制了違章建筑的勢頭。
1、完善制度,有序整治和突擊整治相結合
新老城區的管理一直是新中隊管理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如何管理老城區一直困擾著中隊的每一位隊員,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和跨門經營是老城區管理的工作重點。為了解決老城區的這些問題,中隊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為了更直觀、更全面地了解新中隊管轄區域尤其是老城區的具體地理位置和管理范圍,11年1月份,中隊完成了轄區電子地圖的制作。
其次,中隊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為了有效遏制無證流動攤販、制止占道經營和跨門經營,中隊專門制定了高峰崗、錯時上班、延時下班等制度,還聯合交警大隊配備了4名協警。每天早上6點開始,就有隊員對老城區的幾條重要路段進行定點定崗管理,中午用餐時間進行輪崗,確保了從早上6點到晚上6點都有隊員定崗管理。從2011年2月份開始,新中隊實行夜巡制度。保證每晚三名隊員進行夜巡,時間為每天18:00至21:00,主要任務是對轄區重點路段的無照設攤進行取締,并進行長效管理。
第三,中隊開展了大規模的有序整治與突擊整治。整治的重點是新大路、鎮小路、東河塘路、老街、橫河路、福泉路、小山村周邊、里洋菜場、鳳陽二路蔬菜拷場等,對無照經營、跨門經營、占道經營等違章行為進行糾察和取締,對無照經營、占道經營物品一律予以暫扣;6月份,對嵩山路美食一條街上屢教不改的三家龍蝦店的跨門經營行為進行了查處,解決了跨門經營和噪音擾民問題。新中隊每個月定期、不定期對轄區內的學校周邊開展環境衛生專項整治,支部力量對轄區內學校的師生們作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有效維護了校園周邊的環境秩序;中隊在每次重要節假日期間,尤其是國慶節、春節,都要對嵩山路客運中心周邊市容環境進行專項集中治理,給廣大市民的一個良好的出行環境。
2、聯合整治,事半功倍
對老城區的管理不單單是城管一家的事情,方方面面涉及到多個部門。為了多個問題一齊解決,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城管中隊通過聯合工商、交警、安檢、衛生等部門開展了聯合整治,從而對老城區的不良來經營秩序進行規范。11年5月新中隊聯合工商部門對轄區內幾乎所有的店面進行宣傳和規范教育;對新大路夜市、鎮小路、備跟路、東河塘路老菜場周邊進行聯合整治和市容秩序的監管,規范了新大路夜市的經營時間和經營范圍;聯合工商整治姚江路酒吧一條街,對12家無照、占道的酒店進行限期整改;聯合工商在轄區內開展燃氣無證經營調查摸底、安全檢查工作;5月18日聯合工商對整個新街道60多家代充煤氣點進行整改;9月26日聯合工商安檢,協助燃氣辦對轄區內的燃氣安全進行檢查,查處2家;聯合工商、交警等對鳳陽二路蔬菜拷場進行了多次整頓,規范了經營時間;配合衛生、工商、安監等部門,對轄區內的沿海、貝、隆順、小山等菜場的近二十個豆制品銷售點進行清查,并做好登記工作,對東河塘路上兩家無證豆制品攤點予以取締;配合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門,對轄區內的所有非法游戲機經營場所及無證網吧進行清查。聯合交警等部門,在早、晚高峰時段對
重要路段進行進行管理,疏通道路;配合交警、派出所整治摩的、殘的;配合交警對珠江路停車場、英子杰停車場、金光糧油集卡車停車場等進行整治。
通過以上措施,不但有效遏制了流動攤販的大量出現,跨門經營和占道經營現象也大有改觀,而且疏通鎮小路、老街、東河塘路的交通,有效緩解了上下班高峰時段的交通壓力,老城區的管理模式初見成效。
3、大力宣傳,加強巡查,違章搭建勢頭減弱
由于新街道城中村多而分散,比較適合外來務工人員居住,而且隨著外來人員的不斷增加,房租也相應漲價,為了有更多的房屋來出租牟利,部分村民抱著僥幸心理在位置偏僻的地段進行違章搭建,也有一些外來人員在城郊野外搭棚居住,因此,違章搭建很難發現。為了有效查控制和查處違章搭建,新中隊在新街道的領導下,城管中隊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努力:
首先,加大了巡查力度,擴大了巡查范圍,伸展了巡查時間。特別注重對違章搭建易發地段以及節假日的巡查。對于已建的違章搭建加大了拆除的力度。對于新發現的違章搭建,特別是在偏僻地段,力求將違章搭建在建造期間及時制止、拆除,并在日常巡查中加強監管,嚴防死灰復燃。
新城管中隊在新街道的領導下,積極配合街道的中心工作,及時協助做好大型工程建設項目中有阻礙的違章搭建的處理工作,如疏港公路、北侖港東塘棉場的征用建設等。11年1月份,中隊對大同村位于通途路南側土地上的在建搭建物進行“責令限期拆除”,限期到后未自行拆除,中隊支部人員。2月份,中隊對已經搭建3年多的恒山西路兩側許胡村地段15戶,18間,面積為1088.07平方米的違章搭建物當事人發放“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 4月9日對上述地段未自行拆除的8戶進行。3月20日,為完成全市推進縣(市)區重大項目現場會的保障工作,拆除駱霞線沿線違章搭建的棚屋18間,占地面積200多平方米;取締露天自行車修理攤2個。6月份對富春江路與黃山西路交叉口3戶,老鎮大路沿線8戶違章搭建當事人發放整改通知書,并于12日支部人員拆除,共計面積280多平方米。7月23日,拆除大路村違章建筑7間,面積約120平方米。7月25日,對大港工業城內大量土地改變使用性質,建造違章建筑的情況進行調查,并發放限期改正通知書。7月29日,對保稅區內無證土地上5戶違章搭建進行調查,責令限期拆除。8月1日,對千丈村征而未拆的民宅和違章建筑進行拆除。2011年度,新中隊在街道的領導下,順利拆除了東河路、福泉路、鳳洋一路、里仁花園周邊、高鳳路、高塘片、高鳳新村、星陽新村、東河路、五臺山路周邊、駱亞線、長白山路周邊、大路村等違章建筑共260余戶,面積達5000多平方米。下發各類通知書100多份,要求整改違章建筑面積共XX多平方米。
其次,中隊在拆違過程中做到“邊拆除,邊宣傳”,群眾的舉報是查處違章搭建有效途徑。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提高,不但懂得了如何保護自身的權益,土地保護意識也有了明顯的提高。城管中隊利用拆違過程向市民積極宣傳城管的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入地保護意識,宣傳舉報投訴途徑等,使得群眾一發現違章搭建,就向城管部門舉報,有效遏制了違章搭建的勢態。
中隊對違章搭建的高壓態勢,群眾舉報意識的不斷提高,雙管齊下,違章搭建行為得到了有效控制,城鄉結合部的市容市貌得到明顯改善。
三是圓滿完成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任務。2011年,新城管中隊在新街道和區城管局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目標,深入分析隊伍現狀和轄區實情,通過深入群眾宣傳教育和有序整治等手段,全體隊員加班加點,圓滿完成了工作任務,達到了創建目標。
為了更好的宣傳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意義,5月份,中隊全體隊員參加了大隊“創文明城市、迎綠色奧運”城管系統志愿者在行動活動,全體隊員自愿加班,對轄區各個路段的亂張貼、亂停放、占道經營和跨門經營、無照經營進行全力整治,共取締20家。在此次創建活動過程中,新中隊全體隊員走上街頭,向轄區內的店面、流動攤販、其他經營戶、以及行人發放告市民書、溫馨提示以及各類倡議書等宣傳資料,共計5000余份;新中隊全體隊員加班達1000余人次;開展有序整治共計150多次;取締的馬路市場有:黃山西路、天目山路、橫河路和進港路交叉口、鎮小路、嵩山橋、高鳳路與嵩山路交叉口等的馬路市場;通過與交警、工商聯合執法,對新大路夜市、鳳洋二路蔬菜拷場、各個停車場點、以及街道所屬60多家煤氣代充點進行了教育整頓,并且規范了新大路夜市和鳳洋二路蔬菜拷場的經營時間。為了萬無一失,中隊的工作做得相當細致,對轄區內各條道路指示牌上的文字進行查漏補缺。
四、執法數據
截至2011年10月份,新中隊共處理各類違法違章行為500多起,作出行政處罰170多起,暫扣物品250多件,發放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150多份,勸離人行道違章停車兩百余次,參加各類應急活動300余人次,累計辦理一般程序71個,累計罰款15080元,辦結簡易程序案件一共265起,累計罰款10740元,2011年共計罰款25820元。拆除違章建筑共260余戶,面積5000多平方米,下發各類整改通知書100多份,要求整改違章建筑面積共XX多平方米。此外,2011年度新城管中隊完成了對轄區范圍內破爛王的集中統計工作,經過統計,新街道轄區內破爛王總數為235戶,占地面積約9000平方米,并將其登記造冊,以便日后管理。
三、規范程序,落實責任,營造優質服務環境,體現親民、務實、嚴謹的工作作風,打造群眾滿意中隊。
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中隊在創建活動中,嚴格規范隊員行為、規范執法管理程序,嚴格實行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崗位責任制、失職追究制、嚴格執行雙“四條禁令”等制度,對待群眾的來電、來信、來訪,做到樁樁有落實,件件有回復。
新中隊組隊不久便與紫荊社區、百合社區、高塘社區、新小學建立了文明共建的關系。中隊對結對社區的外來務工群眾進行城市化意識教育、在新小學建立了“少年城管學?!?。通過聯合社區、物業成功創建了嵩山路“美食一條街”。城管聯社區是2011年度新城管工作的一大創新。為了較好的解決社區居民的投訴問題,城管隊員已經正式走進社區,城管聯社區各項工作已經落實,各類制度已經上墻,2名城管執法隊員已經在聯合社區正式掛牌上崗。自掛牌以來,聯社區執法隊員已接社區投訴共計50余次,處理的重點為環境衛生、占道堆物、助人為樂、為民解憂等。聯社區執法隊員利用空余時間走進社區進行城管法律法規知識宣講,對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期間多次到社區進行義務勞動,幫助社區搞好周邊環境衛生,此外,聯社區執法隊員還多次當場調節群眾糾紛,并進行事后溝通,使每一起投訴得到合理妥善的解決。為了更好地傾聽群眾的心聲,中隊專門支部隊員參加各個社區得“民情交流會”,征求對城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社區群眾以及轄區單位匯報城管工作情況,零距離傾聽民聲、了解民意,加強相互間的溝通和了解。另外,中隊還派隊員到其他社區宣傳法律知識、慰問困難群眾、協調社區環境衛生等,并且定期或不定期隊對松花江中學周邊、新小學周邊、長江中學周邊、淮河小學周邊的占道經營、跨門經營行為進行重點查處,實現長效管理。
此外,中隊下一步將走進農村,對村道進行長效管理。城市道路無證攤販已經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一些小攤小販已經轉戰到了農村,有些村道已經成了無證攤販的聚集點,以致交通擁堵現象十分嚴重。在村干部的迫切要求下,目前,中隊已經在村和沿海村進行試點,每天派三名隊員進行管理。
回顧2011年,在新街道的正確領導和關心下,新城管中隊全體同志經過不懈努力,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得到了明顯的提高,不但圓滿完成了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任務,而
且還破解了一個個管理的難題。2011年即將開始,新城管中隊全體同志將一如既往地不斷摸索、完善,不斷學習先進單位的有效經驗,用更加科學的方式為人民服務,力爭使新城管中隊成為親民、愛民的一流城管基層支部。
存在問題
1、越權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其職責是對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擺攤、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的現象進行整頓治理。然而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由于其他管理部門推卸責任,城管部門卻要承擔許多原本不屬于城管管理范圍的工作。以鳳洋二路蔬菜拷場為例,鳳洋二路蔬菜拷場是糧貿局設定的,各經營戶屬于合法經營,由于經營戶裝卸貨物、停放車輛等問題經常導致交通堵塞,不是無證設攤導致的交通堵塞理應由交警管理,但是卻讓城管管理,屬越權管理。再以城中村為例,由于城市道路上有城管嚴格管理,一些小攤小販把陣地轉移到了村道里。城管管理的范圍是“城市道路”,村道屬于村級管轄,然而城管也被要求對村道里的無證設攤進行管理,屬越權管理,在管理過程中往往容易同當事人發生沖突,隊員由于缺乏管理和執法依據,公安部門在處理這類事件時,只能當作民事糾紛處理,因為這不屬于城市管理范疇,我們不能提供公安部門要求的執法依據。政府要我們管,法律不允許我們管,城管正處于
2、得不到相關部門支持,隊員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面對暴力抗法,城管只有三種選擇:一是打110報警;二是跑,被動放棄執法;三是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當遇到暴力抗法時,城管隊員卻束手無策,沒有能保障自身安全的力量,也往往得不到公安部門的支持。
3、單兵作戰。相關職能部門批后監管失控,只批不管導致城管部門不該管的也要管,從而大大增加了工作量。以新大路夜市為例,夜市攤點是經過工商部門審批的,但是經營戶卻改變經營范圍,做起了食品夜宵等生意。改變經營范圍理應由工商部門管理,但是工商部門卻只批不管,讓城管管理不但超越了城管的管理權限,也大大增加了城管的工作量,城管隊員對此也只能反復警告教育,治標不治本,卻助長了經營戶的囂張氣焰,適得其反。此外,城管部門需要聯合執法時,往往得不到有關部門的支持與合作,單兵作戰,一旦超越了管理權限,不但得不到政府和群眾的理解,就連自身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2011年工作思路
1、總結經驗,在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基礎上更上一層樓。
2、加強行政執法效能,提高隊伍整體形象。
3、協助做好鳳洋二路蔬菜拷場、新大路夜市搬遷工作。
4、加大征而未用的土地、集體土地、國有土地上違章建筑的查處力度。
5、繼續對新大路、鎮小路、福泉路、橫河路、老街、老菜場、高塘片等主要路段、重點區域進行重點管理和整治。
6、高塘片區在天目山路與富春江路交叉口區域將設攤販定點市場。
關鍵字:園林執法;不足;經驗;建議
1 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愛綠護綠的意識不夠
雖然市民的愛綠意識有了明顯提高,但存在對相關園林法律制度的缺乏了解,保護環境的自覺性不強,愛綠護綠的法律意識淡薄的單位和個人,對園林綠化法規知識知之甚少,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有時甚至“知法犯法”,只顧眼前和自身利益,私自破壞周邊綠化現象時有發生。
1.2 行政執法工作力度不夠,執法效果不佳
盡管園林綠化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體系已日趨完善,能夠做到有法、有規定可依,但在實際執法工作當中,仍存在許多不足,比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力度較弱,致使園林執法人員對違法涉綠案件的當事人下發了整改通知書,但因缺乏相應的強制力保障,讓執法隊員在具體執法中仍感到有些“底氣不足”。
1.3 園林綠化管理與執法部門執法缺乏有效聯動
當下,園林執法部門基本為園林主管單位的下屬單位,如在違法涉綠工作過程中,需要市交警大隊、公安等部門配合時,請示、報備等中間手續比較繁瑣,執法辦案時間被延誤。此外,在聯動執法中,因為缺乏有效聯系機制,各單位之間聯動配合,致使出現“配合得力,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地解決,若聯動配合中,有任何一方配合不到位,問題就很容易被擱置”的尷尬局面。
2 原因分析
2.1 法律法規宣傳還不到位
由于對園林綠化法規的宣傳力度不夠,民眾愛護綠地成果的良好意識和習慣沒有達到一定的高度,致使移植砍伐樹木為城市建設讓路,小區公共綠地改頭換面成為停車場等社會問題時有發生,城市綠地被重復建設,原有的綠化成果難以長時間被保持。
2.2 城市園林法規不完善
園林執法工作雖然有法可依,但有部分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過于籠統,具體執法工作中容易出現自由裁量度太大,因缺乏強制力保障,不能及時得到制止和處理發生的違法涉綠行為,對拒不執行者震懾力較弱,從而加大了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的管理難度,不利于園林綠化成果的保護。
2.3 日常巡查的覆蓋面有限、執法領域不廣
在具體的城市園林綠化監管工作中,執法隊員的日常工作主要集中在城市主要道路、路段、公園及小游園等巡查方便的地段,而對于一些較為擁堵的小巷、小路,巡查較為困難,監督檢查工作不夠到位。此外,由于人力、物力的局限性以及城市綠化案件發生的偶然性和當事人的難以確定性,園林執法通常依靠群眾舉報投訴和相關單位的協作通報等進行查處,導致城市綠化執法的執法工作較為滯后,執法覆蓋面有限。
3 解決途徑
3.1 加大法制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要加大園林綠化法規的宣傳力度。依托“12?4法治宣傳日等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同時借助電視、廣播、微信朋友圈、微信公眾平臺等媒介廣泛宣傳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知識,及時曝光毀綠損綠、惡意侵占綠地等情節較為嚴重的案件,形成良好輿論氛圍,為打擊涉綠違法行為保駕護航。
3.2 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園林法規體系
健全城市綠化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建立更加完善的現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規、規章框架,不斷創新園林執法思路,完善園林執法手段,達到園林執法全面、準確、有效、合法的新局面。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決、以權代法等執法工作中容易滋生的問題及時進行嚴懲,保證執法體系的健康有序。
3.3 建立部門聯合長效管理體制
加強與城管、公安、社區中心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成立專門的聯動小組,對屬地管理及時進行明確劃分,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動,建立案件核查機制,對違法涉綠行為及時做出反應,大幅縮減綠化執法處罰的辦結時間,提高綠化執法工作的效力。
3.4 開展專業培訓,提高執法效能
要加大對園林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力度,有效結合執法工作與學習培訓,做到活用活學,不斷增強執法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形成運用法律手段開展園林執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4 總結和展望
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增強,關注園林綠化的公眾人數逐年增加,對園林執法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園林執法工作中,更應明確園林執法管理責任,積極探索出與當前經濟發展趨勢相適應的園林管理“新“模式和”新”體系,依法建綠、依法護綠,真正做到工作“零”失誤,避免因工作失誤引起的不必要損失和糾紛,更好地保護園林綠化成果,推進城市生態文明的建設步伐。
參考文獻
1.1目的
做好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確保在星沙范圍內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時,能夠嚴密組織、協同作戰,及時有效地調集社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最大程度地減少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對供水突發事件作出快速反應,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城鎮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實行分級管理。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為主的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機構的作用。
(3)健全防范體系。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發生的供水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已發生的供水突發事件迅速處置,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長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星沙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供水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外河、內河、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5)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性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6)調度、自控、營業等城鎮供水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7)傳染性疾病暴發;
(8)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9)供水水源嚴重污染、供水水質出現問題,影響城市正常供水。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供水應急指揮部
區管委會成立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由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擔任指揮長,星沙供水公司經理擔任副指揮長,區建設發展局、產業環保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消防大隊、總值班室,縣城管局、發改局、交通局、衛生局、水利局、公安局、安監局、民政局、電信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2.2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指導和協調星沙范圍內供水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2)擬定、修改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研究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4)負責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5)指導建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6)完成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辦公室: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
區總值班室:接收、、上報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預警信息,指導和督查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區產業環保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的環境污染監測及排查工作。
區人力資源局:依法協助做好供水突發事件因工傷亡人員的有關善后工作。
區社會事業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社會救助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區、縣消防大隊:協助停水后的城鎮緊急供水工作。
縣城管局:接收城鎮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預警信息,組織協調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突發事件調查工作。
縣電力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電力保障工作。
縣環保局:協助供水突發事件的環境污染監測及排查工作,做好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協調供水突發事件醫療救援物質的交通運輸。
縣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開展供水突發事件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縣水利局:負責對水污染事故進行供水水源緊急調度,盡快消除水污染影響,在非正常供水情況下,負責統一調配城鎮自備水源。
縣公安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安全保衛、交通疏導、人員疏散等工作。
縣安監局:參與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置。
縣電信局:保障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通信暢通。
2.4區供水應急辦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供水應急辦),辦公室設在星沙供水公司,由星沙供水公司經理易美奇兼任主任。
2.5區供水應急辦職責
(1)貫徹落實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組織編制和實施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日常監管工作及供水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
(3)檢查督促區縣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技術機構的供水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工作情況,研究、協調解決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4)向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辦、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送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根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相關的通訊、交通、物資等保障。
(6)完成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6專家組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咨詢機構。專家組由供水工程、衛生防疫、水質檢驗、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7專家組主要職責
(1)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
(2)參與供水突發事件評估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3)受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派,對事故發生地實施技術支援。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監測系統與日常監管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制定供水安全狀況調查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供水質量安全監測信息。
區產業、縣城管、衛生、安監、水利、星沙供水公司等部門(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供水水源、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日常監管,建立健全供水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對可能發生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及時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
3.2預警預防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對有關可能導致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應密切關注,及時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單位)。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研究防控措施。事態嚴重時及時報告區管委會,并向區縣有關部門(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和專家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預警級別
3.3.1預警分級
供水突發事件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1)一般供水突發事件(Ⅳ級):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1萬戶以下城市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2)較大供水突發事件(Ⅲ級):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萬戶以上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3)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Ⅱ級):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2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4)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3.3.2預警確定和
Ⅳ級預警由區管委會確定和,并報告市人民政府,Ⅰ、Ⅱ、Ⅲ級預警由區管委會報請上級政府確定和。
4.應急響應
4.1事發單位報告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或相關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或區應急辦,30分鐘內口頭報告,2小時內簡要書面報告。
報告供水突發事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供水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供水突發事件的簡要經過;供水突發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時間。
4.2啟動應急響應
(1)接到供水突發事件信息后,區供水應急辦立即核實其真實性,無法核實其真實性的應在30分鐘內指令相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
(2)事故一經確認,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區管委會報告,由區管委會視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或報請市政府處理。高級別應急響應啟動時,低級別應急響應同時啟動。
(3)區供水應急辦迅速通知專家組和專業搶險隊做好集結準備,并根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令趕赴事故現場。
4.3指揮和協調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揮或指導現場救援工作,所有參與單位應當按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各項處置工作。
當供水應急力量不足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可向區管委會提出支援申請,經批準后,由區應急辦通知被調用單位,組織實施支援。應急支援力量應服從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度。
4.4緊急處置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做好先期緊急處置工作。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水污染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
跡、物證。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故發生的級別,由現場指揮部確定社會力量的動員范圍,按規定的組織程序、決策程序進行動員。
4.6事件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按國家相關程序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對已發生的供水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分析、檢測和后果評估。
4.7新聞報道
區管委會辦公室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對供水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等應符合中辦發〔2003〕22號文件和《關
于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
4.8應急結束
Ⅰ、Ⅱ、Ⅲ級應急狀態的結束由區管委會報請上級政府決定并,Ⅳ級應急狀態的結束由區管委會決定并。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5.1.1應急結束后,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
(1)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3)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進行調查,形成調查報告,并報送區管委會和應急辦。
供水突發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查明的事實;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得出事故結論;提供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1.2區管委會對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依法征用的物資、勞務等予以補償。具體由受損單位或個人報告,經有關征用部門證明、區應急辦和財政部門審核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后,報區管委會審批。
5.2社會救助
由區社會事業局歸口管理。
5.3保險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定專人負責為事件影響人員及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保險和銜接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醫療衛生保障
供水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害的,縣衛生局應組織醫療衛生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6.2隊伍保障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單位)的專業人員、專家參加城鎮供水突發事件處置。
6.3技術保障
供水突發事件技術鑒定工作應由有資質的安監檢測機構承擔。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安監檢測機構受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或區應急辦委托,立即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供水突發事件定性提供科學依
據。
6.4物資財力保障
區消防大隊、縣藥監局、星沙供水公司應保障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儲備;區財政局負責保障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
6.5通訊保障
應急響應期間,區供水應急辦應安排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通知縣電信局、移動公司根據有關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臨時緊急措施加以解決。
7.監督管理
7.1宣傳與培訓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加強對供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并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工作。
7.2預案演練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組織開展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7.3獎勵與責任
區管委會對在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