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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著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嘩或閑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員工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不及時清理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后方能離店。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愿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副總經理;2、安全部經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經理;6、前廳部經理;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采取下列措施:
1、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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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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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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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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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
酒店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并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后,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1、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并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筑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并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后離開現場。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人事部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員工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酒店,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經總經理批準。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儀表不整潔;
a留長發;
b手臟;
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褲腳卷起;
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訓課曠課;
8、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進入酒店舞廳、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場所;
10、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培訓或工作需要例外);
11、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2、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廁所;
14、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使用客用電梯(經同意例外)、客用設備;
16、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8、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9、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打卡和替別人打卡;
2、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隱瞞事故;
5、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上班時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違反安全規定;
10、在酒店內喝酒;
11、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在除了員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不報告財產短缺;
17、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不遵守消防規定;
19、損壞公物;
20、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丙類失職
1、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
2、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4、作不道理交易;
5、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6、私換外匯;
7、調戲或欺侮他人;
9、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0、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11、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12、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13、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故意損壞告示欄或公共財物或他人物品;
15、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清潔浴室程序:
1.進入浴室,開亮浴室燈,留意有無壞燈泡,然後清倒垃圾,將垃圾桶放在浴室門口待清洗,從車上取下清潔籃放在浴室中央,倒少許康潔在馬桶內。
2.打開洗手盆熱水龍頭,放適量萬能清潔劑,用百潔布分別清潔水杯及煙灰缸、皂碟,然後倒放在洗手盆旁雲石臺上,下面放一塊抹布。
3.將杯子放在左手的杯布上,右手拿著杯布的另一端,將其推進杯內,以右手姆指配合左手杯布,順時針方向轉動,直至杯子內外完全乾淨。
4.把杯子對著燈光照射,看水杯是否清潔。
5.用清潔布以同樣手法將皂碟及煙缸抹幹。
6.用百潔布沾洗手盆內清潔劑水,擦抹雲石臺四周,特別注意邊角處。
7.繼續清潔面盆及不鏽缸水龍頭。
8.關閉浴缸活塞,放少量熱水及清潔劑倒入浴缸,用百潔布沾清潔劑水擦洗浴缸內外、不銹鋼、牆壁及浴簾。放掉清潔劑水,開熱水龍頭,沖洗牆壁及浴缸,注意清潔浴缸活塞不得留有毛髮。
9.清潔淋浴間,用百潔布沾清潔劑水擦洗牆壁及地面,用一條半濕的清潔布把玻璃擦光亮,特別注意底部不得有水漬.
10.用馬桶刷,清潔馬桶內壁,坐板及蓋板外側及底座。
11.特別注意出水口及u型下水口處有無水漬,用清潔布將馬桶外側,底座及蓋板擦幹。
1.清潔垃圾桶內外側,並用塵布抹幹。
2.用備用的毛巾擦幹浴室洗手盆、雲石臺、浴缸及牆壁(不得使用客用毛巾)。
3.更換毛巾。
4.補充客用品。
5.用一條半濕的清潔布把鏡子擦光亮,特別注意底部不得有水漬。
6.用抹布順時針方向環繞浴室各處除塵。
7.用清潔布擦乾淨浴室地,注意邊角及雲石臺下。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治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治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治理層、職能治理、項目治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治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治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治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治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
適用范圍
治理層系列
1.總經理2.副總經理
職能治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治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治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26le;1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80(含)--90分
%26le;0.8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含)--80分
%26le;0.5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分以下
%26le;0.3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治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治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治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表3
職務
總經理
副總經理
部門經理
項目經理
職務津貼
1000
800
600
700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系
考核成績
薪級調整幅度
薪級計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調1~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6divide;2%26divide;10
80(含)~90分
上調0.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6divide;2%26divide;10
60(含)~80分
工資保持不變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6divide;2%26divide;10
60分以下
下調0.5~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6divide;2%26divide;10
六.關于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非凡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治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治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假如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天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6divide;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治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予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非凡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保證順利完各項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產制度、衛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各部門每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產計劃、產品質量、員培訓議
第五條:公司每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議
第六條:衛管理制度
1.產操作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做各自崗位衛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堆放必須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公司統安排做公司環境衛工作保證廠容廠貌整潔
5.食堂衛、飲食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毒
第七條:公司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關事宜
第八條: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能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第十條:說任何利于公司損公司形象 第十條:作任何害公司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入廠物品員必須填寫入廠證同意核準進
第十三條:宿舍嚴禁聲喧嘩免影響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規定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間準遲、早退發現遲、早退視間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啟示批準同意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影響公司產前提由所部門負責批準公司認休假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擅自操作崗位擅自操作崗位造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員責任報告潛安全素便及發現、排除
第二十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品等確認火、電、氣安全關門窗、門鎖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業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勞、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安全、衛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爭議處理權利
第六章:員工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工作任務各項產指標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家律規公司規章制度義務
第三十條:執行勞規程按規定操作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義務提高勞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物業轄區的管理人員,無論其工作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一、接待來信來訪來電投訴制度
為了實現“管理無盲點,服務無挑剔,業主無怨言”的管理目標,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嚴格認真對待業主(住戶)反饋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首問責任制”,公司每一位員工,無論其部門分工,均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任何來訪來電、投訴,統一傳遞到辦公室。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或能夠給予解決的,應當場予以解決;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或不能予以解決的,不得任何理由推托、回避,應將業主(住戶)反應的問題當場予以接待,而后轉告相應部門。第一接待人負責跟蹤這項服務建議處理的情況直至客戶滿意為止。
接待服務建議時應對處理時間做出適當的承諾,盡量在最短的承諾時間內處理完畢,因故未能在承諾時間內處理的應及時通知對方,爭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現同一件事情有兩次推遲處理的情況。承諾時間最好控制在1
~
2天,一般不超過一周,特殊情況除外。處理完畢后,由處理人與對方交代清楚,需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的應該留簽字記錄,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收集來自業主(住戶)關于小區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
3、公司員工接聽所有來電時,第一句必須為:“您好,靖宇縣建筑公司物業”。
4、受理投訴時,必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推諉、無理拒絕,并做到一視同仁。
5、當被投訴者受理投訴時,受理者必須如實記錄,不得提出回避。
6、對投訴內容要認真記錄,及時派人處理或向主管匯報并在24小時內予以解決或答復,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7、凡由市政設施如水、電、氣、道路、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住戶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同市政有關部門辦理交涉,盡早為業主排憂解難,決不允許推托了事.
8、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為業主提供滿意的管理服務,減小投訴,把矛盾消滅在投訴之前。
9、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復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并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復發生。
10、對投訴要記錄,投訴資料要存檔。
二、員工文明服務要求
1、熱愛本職工作:
①要樹立干好服務工作的職業志向,熱愛本職工作。
②刻苦學習,不斷完善和提高管理和專業技術水平。
③待業主如親人,熱情服務,盡職盡責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儀態端莊:衣著打扮端莊、整潔,給業主有一個美的感覺,使人感到親切、和藹。
②語言謙遜:在接待業主過程中,語言要力求文雅、謙恭準確,務必做到“四個不講”即:“不講低級庸俗的口頭語、不講臟話、不講諷刺挖苦話、不講與管理無關的閑話”。不能取笑人、不能訓斥人、不報復人。
③主動熱情:在服務過程中要做到:“三個一樣”即:“對待生人與熟人一個樣,大人與小孩一個樣,忙時閑時一個樣”。
④優質服務:對業主負責就是對公司負責,處處應多為業主著想,為業主提供各種便民服務。
⑤講誠信:誠信無欺是公司每一位員工應有的工作作風,也是我們經營管理中職業道德的一個重要內容,為此在工作中要實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嚴守信用。
三、員工廉潔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守法紀。
3、不以權謀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業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時間干私活,不用公司通訊設備進行私人活動和聊天等。
5、業余時間,不利用公司機具、材料向業主承攬私活。
6、不亂收費或收費不開收據。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質,對流動、外來人員進行敲詐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業主,賺取物價差額。
9、維護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機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關系請、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賄賂、好處,要潔身自好。
13、節約用水、用電,不浪費公司用品,堅持勤儉節約。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業網點提供優惠服務和物價。
15、不在報銷憑據中作假、謊報、多報。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業主對公司的信任,私下向業主推銷產品,賺取外快。
五、對外服務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細心、周到,要體現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紀律:上班時間根據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到公司簽到;上班時必須佩戴工作證,以便接受業主、住戶監督。
3、服務質量:根據客戶的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以保證業主、住戶滿意。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四不準原則:不喝業主的水,不抽業主的煙,不吃業主的飯,不接業主的禮品。
4、工作檢查:公司將不定期的進行工作檢查,聽取業主、住戶反映,如業主、住戶反映該工作人員不能勝任時,公司通過核實后,將作辭退處理。
5、工作人員如損壞住戶財產,視損壞程度,扣獎金或照價賠償。
6、凡業主、住戶付給服務費一律交公司,并開具發票,若私自收取小費者,一經發現,扣工資或獎金,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7、管理要分工劃分區域,落實到人頭,包干管理,作為年末考核標準。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議(如繪制水暖電布置圖),并如實反映各施工維修情況。
9、建立小區實際規劃圖。
10、對小區外網管線井,重新繪出平面圖,給維修施工做好基礎和參考。
附:物業管理區劃為以下三個區
1、鼎盛十一棟
2、新興十棟(建設局前一棟)
3、沿江七棟
物業人員表:
副經理:馮聚恒
科長:祖洪剛
科員:隨廣東
董存會
后勤:張苓
張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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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 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 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 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 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 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 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第十二條 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