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公共醫療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公共衛生服務功能削弱大別山地區基本型鄉鎮衛生院———勝利鎮衛生院在2009年擁有衛生技術人員115人,其中113人都致力于醫療服務的開展,醫院的醫療設備如200~500mA醫用X線診斷機、心電圖機、呼吸機、心電監護儀等設備購置齊全,醫護人員對待病人有責任心、有耐心,在患者滿意度調查中得到了較高的評價,體現鄉鎮衛生院在醫療服務的提供上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衛生院將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都用于醫療服務的提供,而忽略了其公共衛生職能,造成公共衛生服務的開展情況一直不容樂觀。由于鄉鎮衛生院衛生資源和醫療技術的限制,以及農村居民生活環境的改變,形成了農村居民“小病就近,大病進城”的現象[3~4],導致鄉鎮衛生院處于一種尷尬的位置。為了換取生存空間,鄉鎮衛生院逐漸朝向單一服務模式發展,即只重視醫療,而忽略了公共衛生服務功能的提供。其次,由于農村地區衛生資源匱乏、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和運行機制,導致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也不能有效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不齊全勝利鎮衛生院在2009年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中小學生保健、精神病患者管理和傳染病控制等7個項目。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基本公共衛生主要涵蓋了11個方面的內容,包括了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以及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規范[5]。由此可見,勝利鎮衛生院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離國家規定標準尚有一定差距。2008年的第四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顯示,城鄉居民兩周患病的結構在過去的10年間發生了重大變化,慢性疾病已經成為影響居民健康的主要問題[6]。隨著國家對公共衛生事業的重視,基本公共衛生項目規范逐年在完善,但是實際開展情況卻不容樂觀。目前絕大多數鄉鎮衛生院廣泛開展的公共衛生項目僅局限于預防接種、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以及健康教育等方面[7],慢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居民健康檔案尚處于起步階段,甚至是空白水平,個別村衛生室為了達到考核指標,花費大量人力、財力建立了健康檔案,卻并沒有對其實施動態管理,導致居民健康檔案工作流于形式。
縣、鄉、村三級衛生機構未形成很好的協作關系勝利鎮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探索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模式,由于鄉鎮衛生院體制及運行機制的限制,目前仍處于“松散式”的縣鄉村一體化模式。“松散式”的縣鄉村一體化模式僅從規劃布局和業務統一等方面進行了一體化的“三制”、“四有”、“五統一”管理,但涉及鄉村兩級管理實質性的人員、財務和藥品等僅流于形式。鄉鎮衛生院是直接向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預防、保健、康復等服務的基層衛生機構,在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中起著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由于缺乏縣、鄉、村公共衛生職能協作發揮的機制,大多數鄉鎮衛生院與縣醫院和村衛生室關系松散,這對于農村地區衛生事業的開展有很大的限制。衛生人力資源不能滿足公共衛生服務需求勝利鎮衛生院在2009年的總人數為141人,預防保健人員有2人,占1.4%,這意味著全鎮每千人口平均只能分配0.03名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人員,不能保證鄉鎮衛生院應有的公共衛生服務功能。人才因素一直是制約我國農村地區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農村衛生服務的直接提供者主要是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工作人員,目前我國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隊伍不僅存在像勝利鎮那樣數量嚴重不足的情況,還存在學歷層次偏低、專業化水平較低、技術素質差、業務知識欠缺等問題[8],難以保障正在逐步擴展的公共衛生服務內容的全面開展。由于“重醫輕防”思想的存在,鄉鎮衛生院從事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往往是醫療部門的分流人員,或者是轉業、復原軍人等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且預防保健人員占總人數的比例較低[9]。
鄉鎮衛生院可以通過定期下鄉開展健康宣傳、免費醫療服務等途徑,在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意識的同時,擴大自己的影響力,增加對農村居民的吸引力,緩解自身所處的尷尬局面;同時,為保證鄉鎮衛生院能充分發揮其公共衛生服務功能,有必要將鄉鎮衛生院的防保工作和醫療業務分離開來,在衛生院內部設立相對獨立的部門負責防保工作,各項公共衛生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并建立健全各項考評管理制度。農村地區的衛生事業需要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相互協作,才能使所開展的衛生項目充分落實。建立鄉、村合作機制,鄉鎮衛生院提供鄉級衛生服務,并對村衛生室進行培訓和指導;村衛生室提供村級衛生服務,并配合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服務,這對加快城鄉衛生服務均等化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有效的衛生管理對鄉鎮衛生院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公共衛生事業的開展上,鄉鎮衛生院可嘗試成立公共衛生管理站[10],對各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開展進行組織、策劃、監督、改進等一系列的輔助工作,各項基本衛生信息的統計工作應安排專人負責,保證信息的采集工作能持續 、有效地開展。
各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應全面開展到位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慢性病患病率逐漸增加,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在生活和環境條件都受限制的廣大農村地區。因此,鄉鎮衛生院不應僅停留在預防保健、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等傳統的項目上,應逐步開展居民健康檔案、健康管理、重點疾病管理等更高層次的項目服務,并落到實處,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健康保障,逐步改善居民健康水平。新醫改要求將基本公共衛生逐步均等化作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5項重點改革之一著力推進,因此,鄉鎮衛生院應按國家規定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增強農村居民公共衛生服務可及性,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加快城鄉均等化步伐。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在衛生事業的發展中,人力資源建設是根本性問題,它起著決定性作用。鄉鎮衛生院應重視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通過開展各種培訓、脫產進修學習、繼續教育等手段,逐步提高衛生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通過與醫學院校等合作,采取“訂單式”的人才培養模式,招聘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從事衛生服務工作,增加年輕公共衛生人員的比例[11]。研究表明,對于公共衛生人員的配置,年長人員的公共衛生績差發生為年輕者的2.53倍,說明公共衛生人員的隊伍越年輕績效成績越好[12]。由于公共衛生工作受到的重視與關注比基本醫療工作要晚得多,隨著醫學模式和疾病譜的改變,年輕人可能對公共衛生事業更容易接受。所以,在公共衛生人員的配備上,可根據鄉鎮衛生院實際情況,盡量增加年輕人員的比例,他們對這種事務性管理工作的主動積極性更高,且更具有創新管理思維,更易在公共衛生工作固有的模式中有所突破。
關鍵詞:政府;公共教育;公共醫療;資源配置;行為失當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 policy, our country economy has made the very big progress, but the government caused in the public education and in the medical service resources deployment's behavior originally should improperly along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improved gradually the education and the medical condition's worsening, this was mainly the government too pays great attentio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educate and in the medical reform marketability leadership, according to the tradition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dual structure” reasons and so on disposition resources.
key word: Government; Public education; Public medical service; Resources deployment; The behavior is improper
前言
教育和醫療是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兩大民生問題,是人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是現代公民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有學者形象地把它們比作社會這輛高速奔跑的大車的兩個輪子,一個管公眾的生命安全,一個管公眾精神與靈魂的健康發育。如果基本醫療和教育得不到保障,很容易成為社會動蕩的導火索。
改革開放以前,盡管中國經濟的底子很薄、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不高,但在公共教育和公共醫療領域,人們少有微詞。單就公共醫療而言,70年代末,中國已成為擁有最全面醫療保障體系的國家之一,80%-85%的人口享有基本醫療保健。改革開放以后,中國經濟創造了連續二十多年高速增長的奇跡,科學技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在這個背景下,公共教育和醫療本應得到更快的發展和完善,但結果卻令人失望。據世界衛生組織2000年的評估,中國是世界上公共資源配置最不公平的國家之一。為什么經濟發展了、科技水平提高了,但公共教育和醫療的狀況卻惡化了?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深刻反思。政府在公共教育、醫療資源配置中行為失當導致公共教育和醫療狀況與經濟發展的脫節,究其原因,我認為主要有:
一、政府過于強調經濟發展,對教育和醫療有所忽視,導致公共教育和醫療投入不足
改革開放后,我們一直強調發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謀發展”,這里的“發展”本應是經濟社會全面的進步。但在實際工作中,各級政府往往把“發展是硬道理”理解為“經濟增長是硬道理”;更進一步,“經濟增長是硬道理”又往往被理解成,為了追求經濟盡快增長,其它一切都要讓步,包括生態環境、職工權益、教育和公共醫療。對于一味追求經濟發展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總是希望“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認為只要經濟持續增長、蛋糕越做越大,其它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但經濟增長不一定會帶來公共教育和醫療的改善,只有當經濟增長的成果為全社會各階層共享時,它們才會得到改善。在強調發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謀發展”中,盡管政府從未公開說過公共教育、醫療不重要,但從政府的財政支出結構看,它們不是政府關心的重點。
在教育資源的投入上,就世界范圍而言,公共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為4.9%,發達國家為5.1%,欠發達國家為4.1%。和國外相比,我國教育經費及其占GNP的比例很低。1991年至今,中國經濟平均增長9.7%左右,但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只有2.6%。早在1993年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就有規定:“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本世紀末達到4%。” 十多年過去了,中國在公共教育方面的投入一直沒有達到4%這個比例。
由于片面追求對經濟增長,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共教育和醫療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政府對教育和醫療的投入不足,教育和基本醫療經費增長跟不上規模快速增長和質量提高要求的問題日益嚴重。以九年義務教育為例,我國并沒有真正做到“免費教育”,因為投入不足,許多農村地區依然存在嚴重的“上學難”問題;而高等教育也同樣面臨經費困難,學校自身發展能力不足,導致高校“高收費”、“亂收費”現象相當普遍。醫療方面,同樣因政府投入不足,催生了醫療高收費亂收費,醫療成本更多地百姓擔負,遠遠超過居民收入增長的醫藥費用讓不少人無力求醫、覆蓋率極低的醫保制度使大部分群眾沒有享受到基本的醫療保健服務而使社會公平性失衡……
在公共醫療投入方面,從醫療衛生總費用這一國際指標來看, 1997-1998年低收入國家的公共醫療衛生支出占其財政支出的平均比例為1.26%,中等收入國家的平均比例為2.25%,而我國1996年的比例為2.36%,2000年下降到1.71%。這反映出我國公共衛生服務支出的增長速度與GDP增長比例是極不協調的,至少沒有保證趨勢上的一致性。這和國際上經濟發展的同時加大公共醫療衛生投入的普遍做法大相徑庭。與此同時,在醫療衛生總費用的構成中,居民個人的醫療衛生支出比重節節攀升。1980年居民個人醫療支出占醫療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不過23%;到2000年已高達60.6%。換句話說,過去這些年中國醫療衛生總費用的增長主要是由居民個人負擔的。
二、政府對公共教育和醫療的特殊性缺乏清醒認識,導致教育和醫療改革上的市場化導向
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主導作用,市場上的一切經濟行為都是按照價格機制運作。古典經濟學家認為,完全競爭的市場機制可以通過供求雙方的自發調節,使資源配置和社會生產達到最優狀態,即所謂的“帕累托最優”。但是,完全競爭市場在現實中是難以實現的,市場失靈不可避免。公共產品領域是市場失靈的一大表現。
公共產品所具有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決定了它難以由私人部門通過市場提供,必須由政府提供。按照薩繆爾遜的公共產品理論,教育、醫療都屬于公共產品。義務教育是純粹公共產品,就是高等教育,雖然有一定的競爭性和排他性,但同時,它又有著非常巨大的正外部效應,比如可以推動經濟增長、改善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促進社會物質與精神文明的提高等,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而公共醫療同樣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在實現社會公平、提高整體國民素質、增強綜合國力、促進人類文明的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種收益是不可分割的,也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教育和醫療的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政府必須在教育醫療的資源配置中起主導性作用。同時,還必須看到,醫療和教育不單是公共產品,而且涉及到公民的教育權和健康權,維系著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因而,政府在這些領域的資源配置功能就顯得格外重要和迫切。
遺憾的是,教育和醫療事業的特殊性,這些年并未得到我們的政府的重視,這導致我們這些年來教育改革、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基本走的是市場化道路。教育和醫療改革的商業化、市場化取向已經顯現出嚴重后果,帶來諸多社會矛盾。以醫療改革為例,20年來醫療體制改革的市場化策略,導致醫療衛生事業喪失了其公共品的本質,甚至淪為贏利的工具,一再暴漲的醫藥費用讓普通百姓承擔了過于高昂的醫療成本。和醫療市場化方式改革失敗一樣廣受詬病的,還有市場化征兆明顯、追逐經濟利益的沖動十分強烈的教育事業。中國教育產業化改革的結果是過高的教育成本幾乎完全由民眾自掏腰包,收費節節攀升,上學難的問題日益困擾著整個社會。把公共產品和準公共品的運作完全托付給市場機制,必然導致教育和醫療改革的失敗。
教育和醫療市場化改革的失敗,證明了以市場化方式配置公共教育和醫療資源行不通。政府必須充分認識到教育和醫療的特殊性,真正并有效發揮政府在公共教育和醫療中的主導作用,通過制度性的措施,強化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職能,對教育和醫療資源進行公正合理的配置,讓老百姓真正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
三、 政府擺脫不了“城鄉二元結構”思維定勢的局限,按城鄉分割的“雙軌”制配置資源,導致城鄉教育和醫療資源配置極不合理
在義務教育方面,本來,義務教育作為純粹公共產品,應該由政府免費提供,不應因地域或個人政治經濟地位的高低而有所不同。但是,實際情況并非如此。長期以來,國家財政只負擔城市義務教育經費,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主要由農村、農民自己負擔。義務教育投資體制改革后,把原來由鄉鎮負擔的農村義務教育投資責任收歸為“縣統籌”,但由于我國縣級財政不平衡,60%左右的縣級財政無力保證義務教育支出,農村義務教育進本還是農民自己負擔。
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在制度和管理上把城市與農村截然分開,形成社會經濟“城鄉二元結構”分治格局。長期以來,在“城鄉二元結構”、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下,形成了一種忽視地區和城鄉差別的“城市中心”的價值取向:國家的公共政策優先滿足甚至只體現城市人的利益。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在城鄉之間筑起了一道道資金、市場、技術、勞動力等壁壘。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我國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經濟格局雖然發生了明顯變化,城鄉市場分割的局面已經有較大改善,但在現實社會決策中,“城鄉二元結構”劃分的思維定勢并沒有多大的改變,其關鍵性體制因素并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城鄉二元結構”的思維定勢,導致城鄉教育和醫療資源配置上存在極大的差距。
在醫療資源配置上,據調查,占總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衛生資源配置,占總人口70%的農村人口享有20%的衛生資源配置,醫療衛生領域的高新技術、先進設備和優秀人才基本集中在大城市大醫院,5億城市人口享受到的國家公共衛生和醫療投入是8億農村人口的6倍,顯示出政府在公共醫療方面的投入表現出極其嚴重的城市偏好。從醫療衛生投入來看,1998年政府投入的醫療衛生費用為587.2億元,用于農村醫療衛生費用為92.5億元,僅占政府投入的15.9%;此外,20世紀80年代以來,農村合作醫療體制基本解體,絕大多數農民成為自費醫療群體,在沒有醫保、醫藥費用迅猛增長、農民和城市居民的實際收入差距為1:6的狀況下,看病就醫大大超過了農民承受能力。據衛生部基層衛生組織的有關資料顯示,農村36%的患病農民應就診而未去就診,65%的患病農民應住院而未去住院,有不少農民一旦有病只能聽天由命、自生自滅。
當然,政府在公共教育和公共醫療配置中行為失當導致的種種問題,目前已經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視,政府也正在著手進行一些政策的調整。雖然這樣的調整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只要政府走出指導思想的誤區,充分認識到公共教育和公共醫療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對其進行公平合理的資源配置,加上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建立起來的經濟基礎,我們完全可以在教育和醫療事業上再造輝煌,使人民群眾的教育權和健康權切實得到充分的保障。
參考文獻
[1]樊勇明,杜莉.公共經濟學.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2]教育部財務司編.中國教育經費統計年鑒.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
[3]世界銀行.2000/2001世界發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
[4]范柏乃,來雄祥.“中國教育投資與經濟增長互動關系的實證研究”.浙江大學學報.2005,(4).
[5]楊東平.教育產業化爭議辨析.南方周末.2004.10.13.
[6]徐印州.對我國公共衛生事業財政支出問題的思考.財政研究.2004,(5).
【關鍵詞】新城鎮化;公共醫療資源;公平
醫療資源配置包括醫療資源在城鄉之間、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之間、以及預防與治療之間的增量配置和存量配置。醫療資源配置決定著醫療衛生服務的效率。優化我國公共醫療資源配置,對實現病人有序分流,降低醫療費用,提高公共醫療服務可及性,推進城鄉一元化有重大理論與現實意義。
一、新城鎮化過程及其醫療資源配置的要求
(一)新城鎮化與醫療資源配置內涵。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城鎮人口比重連續上升。新城鎮化,就是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推動城市現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態化,農村城鎮化,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走科學發展,集約高效,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個性鮮明,城鄉一體,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建設路子。醫療資源配置在新城鎮理念下推行,是指政府如何使醫療資源公平且有效率地在不同地區、領域、部門、人群中分配,從而實現醫療資源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積極推進醫療資源配置均等化,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成本共擔、協同推進的公共醫療資源服務機制。
(二)新城鎮化對醫療資源配置的要求。新城鎮化發展強調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注重人與人的平等和相互尊重。這就要求醫療資源政策人性化、均等化。
醫療資源配置格局要與新城鎮化發展理念相結合。新城鎮發展,要求醫療資源配置要從人的視角出發,為人而配置,合理布局與配套集群發展;要求醫療資源要加強公共醫療服務管理,提高其服務質量,創造方便、舒適的公共醫療服務環境。
二、新城鎮化推進過程中醫療資源配置現狀及問題
(一)醫療資源政策。醫療資源政策是政府配置醫療資源,解決醫療資源配置問題,預防疾病,確保醫療服務領域公共產品的供應,確保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公平性,矯正醫療保健和醫療保險方面的市場缺陷。
改革開放前,城市以三級衛生防御網為主的衛生防疫體系,農村重點是三級醫療衛生網,即以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為中心。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城市衛生機構財政短缺,許多預防保健機構出現了重有償服務、輕無償服務的不良傾向。農村鄉鎮衛生院逐步調整為在鄉鎮財政補助下實行多種形式經營。
中國城鄉醫療資源政策,使得醫療資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并減少了政府的管制。但是,財政對公共衛生的支持不斷減弱,導致公共衛生服務的社會效益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滑坡,衛生資源配置出現了重城市和重醫療、輕農村和輕預防的傾向,衛生服務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醫療服務機構和人員缺乏提高服務質量的動機,醫療機構的條件長期得不到改善。
(二)新城鎮化推行過程中的醫療資源配置。在新城鎮化推行過程中,醫療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發展和完善。重慶市沙坪壩區近年來公共醫療政策有所調整。2014年,重慶市沙坪壩區醫保市級統籌政策將實施三大調整,包括特病參保人員住院“門檻費”、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特殊病種種類。此外,重慶市沙坪壩區,外地人可以在這里住院、看病,及時足額辦理醫療報銷。這一時期的醫療資源配置問題在于:醫療資源配置過程中,公平性較低;醫療資源配置重居民輕農民。
(三)新城鎮化推行過程中的醫療資源政策與配置的效益與公平性。新城鎮鎮的發展,依靠人民,為了人民,發展成果與人民共享。這就要求醫療資源配置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做到質與量的相對公平。從問卷調查與實地訪談中探知公共醫療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60份問卷調查中,有18.9%的人步行去醫院需要30分鐘左右的時間,這說明,有不少一部分人看病不夠方便,醫院覆蓋率低,醫療服務效率較低。
調查結果顯示,27.9%的人不了解當前醫療保險政策,8.4%的人沒有參加醫療保險。其中,沒有參加醫療保險的人群中,有15%的人是因為經濟條件不允許而未參加醫療保險。多數人參加了醫療保險,但清楚了解醫療保險政策的人不到50%,且了解醫療保險政策的群體大多是醫生職業。其中,有少數人沒有參加醫療保險。這說明,醫療保險政策還未深入人心,且醫療保險政策還不在全體社會成員的承受范圍內;醫療資源分配不均,效率不高。
從調查與訪談結果可見,醫療資源政策與配置的公平性較差,效益較低,導致其公平性和效益性較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三、新城鎮化推進過程中醫療資源配置問題的原因及對策
在醫療資源配置過程中,由于考慮經濟利益,及利益體之間的較量,會出現“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政府失靈”,公共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特別是城鄉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市場能調節醫療資源配置,但是市場也會失靈。醫院由于考慮經濟利益較多的原因,會降低對醫療資源配置政策的執行效率。城鄉群眾得不到對等的服務量。應樹立城鄉一元化發展理念,加強政府制度化管理和監督能力。
四、結語
健康、完善的公共醫療配置體系,公平、有效、人性化的公共醫療服務,對整個社會而言,是實現質量導向型的“人的城鎮化”的關鍵;對個體而言,無論出生在哪里,出生在什么樣的家庭,它都是實現個體的 “中國夢”的核心。在新城鎮推行過程中,醫療資源配置需要以人為主體,尊重個性需求,更加全面地滿足人的醫療需求,讓醫療真正地為人而服務,促進人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交易成本理論基于有限理性和投機行為的假定(威廉姆森,2004)76,其分析的核心問題在于公共服務外包過程中的機會主義行為。機會主義行為發生的可能性實質是合同風險,而合同風險是影響公共服務外包成敗的直接原因,即合同風險過高將導致公共服務外包失敗。可見,交易成本理論圍繞合同風險這一中心概念而展開,關于交易類型、服務屬性的分析實質上是判別合同風險的高低。同時,交易成本理論假定公共服務外包決策符合行為主義假設,即根據決策的后果選擇恰當的行為。交易成本理論用以區分交易類型、服務屬性的因素同質性很高,如資產專用性、測量難度、交易頻率等,其內在一致性為共同反映合同風險高低。Warner和Hefetz(2012)在分析地方政府服務外包的動因時發現,服務屬性、市場特征、財政壓力、合同管理與監管等因素之間存在密切的相關性。合同管理難度與服務屬性(資產專用性)相關性非常高,合同管理難度高的服務同時具有很高的資產專用性。公民利益相關度與合同管理難度、資產專用性也密切相關,與公民利益緊密相關的公共服務的合同管理難度、資產專用性也比較高。由于較高的同質性,資產專用性、測量難度等交易成本因素不是真正的外生變量,它們與合同風險之間存在內生性問題。根據交易成本理論的推演,合同風險是影響公共服務外包的直接動因,如果不能解決內生性問題,交易成本因素就很難有效解釋公共服務外包的動因。需要尋找更為合適的外生變量作為解釋變量,用以分析公共服務外包的動因。
二、理論模型的構建:制度與執行
(一)理論模型
直接影響合同風險的外生變量是公共服務外包的制度因素。制度經濟學認為,是否存在規范有效的合同管理、監管等相關制度,將直接影響公共服務外包的風險高低,制度缺失將導致服務外包因風險過高而失敗。相應地,制度的執行因素也會影響公共服務外包的合同風險。在公共服務供給系統中,系統結構作為公共服務供給的元系統,并不產生公共服務價值;公共服務價值的產生通過服務系統的運行實現(包國憲、王學軍,2011)。從這個意義上說,執行因素的影響比制度因素更為直接。公共服務外包屬于公共服務供給的一種模式,它具有兩個特征:權力特征和市場特征。公共服務外包并不是完全的市場化,政府仍然作為公共服務供給的責任主體,擁有一定的強制干預的權力。權力特征構成了公共服務外包監管制度的基礎,監管制度規定了行政權力的來源和行使方式,同時也保證政府責任實現的制度基礎。公共服務外包還具有鮮明的市場特征,即以協商、談判、合作、共識等市場機制為基礎保證公共服務供給(羅豪才、宋功德,2006;姜明安,2010)。合同是市場機制的核心,這就需要結合公共服務特征的專門性合同制度。分別從公共服務外包的權力特征和市場特征出發,制度因素可界定為監管制度和合同制度。監管制度是指在公共服務外包中政府對私營機構進行監管的制度。合同制度是指與政府和私營機構之間的公共服務外包合同相關的制度,如合同訂立、執行、終止的規則等。制度執行的因素主要是指政府能力,包括監管能力、專業能力等。政府能力對于服務外包的結果具有重要影響,就影響程度而言,政府能力甚至比政府組織形式更重要(KortandKlijn,2011)。根據上述分析,本文提出服務外包動因研究的概念模型(見圖1)。關鍵問題是監管制度、合同制度、政府能力三個變量是否影響服務外包的決策。三個變量都是通過一個“黑匣子”而影響服務外包決策,“黑匣子”揭示的正是合同風險這一內在因素。實證研究只關注是否影響服務外包決策,但并不關注如何產生影響的路徑問題。“黑匣子”的意義在于輔助分析幾個因素的影響。
(二)理論假設
根據理論模型,本文提出三個研究假設:假設1:監管制度對公共服務外包決策具有正向影響。公共服務外包并不改變政府的責任,服務生產由私營機構負責,但監管和擔保責任仍然由政府承擔。政府的監管責任能否實現,對公共服務外包的成敗具有重要影響。在公共服務外包決策時,政府須著重考慮服務外包之后的責任實現。由于信息不對稱和目標不一致性,私營機構的私利動機使其比任務導向的組織(政府、非營利組織)更具有機會行為的傾向,尤其當作為委托人的政府難以監管其行為與結果時(Wise,1990;BrownandPotoski,2003b)。因此,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以保證公共服務外包的公益性。委托理論深入分析委托人(政府)與人(私營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及由此而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完美的監管制度,能夠激勵私營機構披露其隱藏信息,使其做出委托人所希望的行為,從而降低合同失敗的風險(薩拉尼耶,2008)。反過來說,公共服務外包合同的失敗,其重要原因即在于監管制度缺陷及監管失效(WarnerandHefetz,2003;WarnerandBel,2008)。關于“逆服務外包”的研究發現,政府供給通常作為監管的替代或作為監管失敗的回應(BallardandWarner,2000),這意味著,監管制度完備則政府更傾向于服務外包,反之則更傾向于政府供給。假設2:合同制度對公共服務外包決策具有正向影響。公共服務外包需要經過合同來實現,利用合同制度,政府需要在公共服務外包中成為“精明的買主”、專業的購買機構、嚴密的監管者(DeHoog,1984;Dohahue,1989;凱特爾,2009)。合同制度的完備性無疑對合同風險具有重要影響。服務外包的合同制度包括服務承包商的遴選機制、簽約流程、協商談判機制等。遴選機制的功能在于選擇合格的服務承包商,這既關系到服務外包的成本節約,也關系到服務外包后的風險。極端情況下,劣跡斑斑的服務外包商必然給服務外包合同帶來極大的風險。對于公共服務外包的簽約流程,各國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制,如嚴格規定招投標的公開性、特定情形下強制采用競爭性招投標、嚴格約束非競爭性締約等(楊欣,2007)。簽約流程越嚴密,私營機構采取機會主義行為的可能性越小。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當內外部條件或環境發生變化時,需要對合同進行調整,這就需要合同具有良好的適應性。針對雙方的協商談判過程,必須設定嚴格的規則,以避免談判過程中的地位不對等、濫用優勢地位等問題,從而保證合同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假設3:政府能力對公共服務外包決策具有影響,但影響方向不確定。政府能力體現了合同管理中政府控制風險的能力,政府能力越強,合同風險越低;即使合同失敗,強大的政府能力也能夠保證服務供給的實現。政府的專業管理能力越強,越傾向于進行公共服務外包。政府的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內部組織協調能力等對公共服務外包決策具有正向影響(FeiockandKim,2000;MoonanddeLeon,2001)。政府的服務供給能力對服務外包具有正向影響,因為政府的服務供給能力強,意味著政府具有足夠的能力承擔合同失敗后的“兜底”或“網羅”責任(楊欣,2007)。政府能力不僅直接影響公共服務外包決策,還可能作為其他因素的中介變量而產生影響(劉波等,2010)。政府能力對服務外包決策的影響還可能是負向的,因為政府能力越強,意味著政府生產服務的成本越低,政府生產的責任越能得到保證。來自選民集團、工會等方面的政治壓力,會迫使政府選擇政府部門生產服務,而不是服務外包(Ferris,1986)。存在外部環境的影響時,政府能力越強,政府部門供給的可能性越大。政府的專業能力對“逆服務外包”或混合供給沒有顯著影響,這說明政府的專業能力越強,政府越傾向于維持穩定的外包或穩定的政府供給(HefetzandWarner,2004;WarnerandHefetz,2008)。這一結論在服務外包成熟化的發達國家成立,但在中國這樣的轉型國家中卻未必成立,轉型國家與發達國家在服務外包的適用上存在差異(Yang,etal,2013)。政治壓力能夠促進政府公共服務外包,同樣,也可能阻礙政府采用服務外包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務(Siegel,1999;HirschandOsborne,2000)。在中國,由于公共服務市場化的推動,公共服務外包的主要動因來自于政策和法律的強制力(陳菲,2006)。“服務型政府”建設和公共服務體制改革的政治壓力,也會迫使地方政府推行公共服務外包以保證公共服務供給(賈旭東,2011)。
三、實證檢驗
(一)數據來源
本文使用的數據來源于調查問卷。為了調查地方政府對醫療保險服務外包的認知及其實踐,本文設計了“大病醫療保險服務外包的治理機制研究”調研問卷。問卷采用便利抽樣的方式發放。2013年3—6月,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繼續教育學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能力建設中心的各級政府公務員培訓班中發放、回收問卷。由于醫療保險服務外包有關問題的判斷需要專業知識,為了保證調研的科學性,調研對象嚴格限定為政府社會保障及相關部門公務員。調研期間,共發放問卷548份,回收問卷474份,問卷回收率為86.5%;剔除填寫不完全、非社會保障及相關部門公務員填寫的問卷后,得到有效問卷408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74.5%。由于問卷調查采用了便利抽樣法而非嚴格的概率抽樣法,有必要說明樣本的代表性與局限性。從地域分布來看,調查對象來自山東、貴州、江蘇、廣東、北京、四川、河南、內蒙古等8個省份,南北、東中西部省份均有覆蓋。從單位級別來看,調查對象所在單位覆蓋中央(3.7%)、省(10.5%)、市(48.8%)、縣(33.8%)、鄉(3.2%),大致能夠代表各級政府公務員的認知。以參加培訓的公務員作為調查樣本,可能會存在抽樣偏差:首先,參加培訓的公務員可能對于公共服務外包等新事物的態度比較開放;其次,培訓課程可能會影響受培訓者的認知與態度;最后,調查對象的認知可能受地域特征的影響。但是,考慮到調查研究的可行性以及調研公務員認知的難度,調查問卷采集的數據仍具有自身的價值。
(二)描述性統計
在調查問卷中,調查對象需要對政府服務能力、政府監管能力、政府精算能力、政策法規等10項指標做出評價,描述性統計的結果如表2所示。在10項指標中,均值最低的是受益人保護制度,說明受益人保護制度很不完備。這與大病醫療保險服務外包實踐中暴露出的問題一致。受益人利益缺乏制度保障,導致濫用居民健康信息等違規行為。均值最高的是政府監管能力,其次是政府服務能力,這說明相對于醫療保險服務外包的其他影響因素,政府能力相對較強,但絕對值仍偏低(未達到3)。10項指標的均值都沒有達到3,說明中國醫療保險服務外包的制度和實踐整體情況仍有待于改進。測量指標總體(N=408)均值標準差外包(N=242)均值標準差未外包(N=166)均值標準差t檢驗政府服務能力2.811.1552.911.0372.661.2972.215**政府監管能力2.841.0353.000.9832.621.0713.653***政府精算能力2.560.9392.640.8932.450.9942.022**政策法規2.090.9882.331.0531.750.7686.068***監管體系1.990.8632.160.8711.730.7885.047***政府職責2.160.8612.360.8971.870.7155.874***受益人保護制度1.940.8152.090.8301.710.7394.748***承包商遴選機制2.250.9872.341.0072.110.9432.310**簽約流程2.270.8952.330.8782.170.9141.778*協商談判機制2.210.8882.280.9082.100.8502.002**注:*p<0.1,**p<0.05,***p<0.01。下同。在調研對象中,242人認同將大病醫療保險外包于商業保險機構,占總調研對象的59.31%。從表2可以發現,認同醫療保險服務外包的樣本中,政府服務能力等10項指標的評分普遍高于不認同醫療保險服務外包的樣本。為了客觀地分析外包的樣本與不外包的樣本在10項指標上的差異,進行獨立樣本t檢驗,結果見表2。從t檢驗結果可以看出,外包的樣本10項指標與未外包的樣本存在顯著差異,t值全部為正值,說明外包的樣本指標得分顯著高于未外包的樣本。均值差異最大的是政策法規體系,其次是政府職責,再次是監管體系,這說明已經外包的樣本在政策法規、政府職責和監管體系方面,明顯比未外包的樣本更加完備。由此可以推論,這10項指標與醫療保險服務外包決策正相關。
(三)主成分因子分析
政府服務能力等10項指標中,有些指標的相關性非常高。比如政府服務能力與政府監管能力的相關系數為0.680。為了減少變量數據,提取主要影響因素,進行主成分因子分析。先對數據進行KMO檢驗,以分析變量之間的同質性程度。檢驗結果KMO值為0.78,大于研究設定的標準0.6,表明變量間的同質性比較高,適合進行因子分析。主成分因子分析過程采用V旋轉,以使初始變量盡可能在一個主成分因子上載荷較高。旋轉后的前3個因子特征值累積占總方差的67.797%,說明這3個因子對初始變量的解釋力比較好。第1個因子在政策法規、監管體系、政府職責與受益人保護制度四個變量上的載荷為0.7以上,將其命名為監管制度因子;第2個因子在承包商遴選機制、簽約流程和協商談判機制三個變量上的載荷為0.7以上,將其命名為合同制度因子;第3個因子在政府服務能力、政府監管能力和政府精算能力三個變量上的載荷為0.7以上,將其命名為政府能力因子。采用Cronbachα系數進行信度檢驗,每一個因子的Cronbachα系數都在0.7以上,滿足研究要求的信度值,說明各個因子的內部一致性比較高。
(四)Logistics回歸
使用3個主成分因子作為自變量,分析其對公共服務外包決策的影響。因變量為地方政府是否選擇公共服務外包,在調研問卷中的問題為:“您所處的地方政府是否認同將大病醫療保險委托于商業保險?”調研對象的回答為二分變量,分別被定義為1(是)和0(否)。對于因變量為二分變量的回歸分析,通常使用Logistics回歸實現。回歸模型如下:其中,S指監管制度因子,C指合同制度因子,G指政府能力因子。使用SPSS20進行Logistics回歸,結果見表4。回歸模型的H-L擬合優度χ2值為5.798,p值為0.670,在給定的顯著性水平下不能拒絕原假設,說明回歸模型的擬合優度尚可接受。監管制度和政府能力兩項對政府選擇公共服務外包具有顯著影響(p值小于0.01),其系數均為正數,說明監管制度越完備,政府越傾向于將大病醫療保險外包給商業機構;能力越強,政府越傾向于外包。(五)回歸結果的分析與解釋監管制度完備,意味著政府進行公共服務外包的風險較低,服務外包的政府問責易于得到保證。假設1得到驗證。政府能力與選擇公共服務外包呈正相關,假設2得到驗證。這一研究結果說明,只有在政府能力比較強的情況下,政府進行公共服務外包之后,才能保證對商業機構的控制和問責。即使進行公共服務外包之后,政府仍然會保持自身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以保證在公共服務外包失敗時,政府仍然能夠保證服務供給;強化自身的監管和專業能力,對于保證公共服務外包良好的結果至關重要。這與國外學者的研究結論是一致的(WarnerandHefetz,2008)。中國最早開始醫療保險服務外包的廣東省湛江市,由于政府能力存在缺陷,導致服務外包之后出現損害參保人利益的現象(楊燕綏、李海明,2013)。這從反面佐證了政府能力對服務外包決策的影響。合同制度與政府的公共服務外包決策正相關,但相關性不顯著(p值為0.482),這說明合同制度的完備性對政府是否選擇公共服務外包影響不大。這可從公共服務外包的發展階段來解釋。政府對公共服務外包的管理,存在學習和經驗積累的過程(HefetzandWarner,2012)。在中國,由于服務外包仍處于起步階段,政府的角色定位仍然是行政管理者,其職能尚未實現向合同管理的轉變,因而合同制度在公共服務外包決策中的重要性,尚未得到政府的重視。政府更關注服務外包的成本、監管、政治風險等問題,對合同的管理仍然比較粗放。因此,合同制度是否完備,沒有影響到政府的公共服務外包決策。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關鍵詞] 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公共財政支出
[中圖分類號]F810.4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3-0461(2009)08-0044-05
安徽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基于民生視角構建安徽實施民生工程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研究》(2009sk143)。
一、楔 子
2009年1月21日,國務院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2009-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意見》和《實施方案》明確了我國今后3年的階段性工作目標: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可及性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居民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明顯緩解;突出加強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進一步突出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質、明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產品屬性,實現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建設核心價值取向。但限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非均衡性所導致的各地區明顯的財力差距,基本上依賴于政府財政支出的醫療衛生事業呈現較大水平的差異,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過程因而急需政府政策扶持、社會關注,更需要國家公共財政制度和財力的保障。
二、當前我國實現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約束條件
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是指在不損失效率的前提下,根據不同階段的不同標準,盡可能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向需求主體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和計劃生育等多方面內容。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我國的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呈現城市與農村之間各異、城市之間各異、農村之間各異的非均等化、非均衡化狀態。這些影響因素具體來看,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表現:
(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導致的地區間財力差異明顯
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其財力基礎較為雄厚,受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規律的影響,作為上層建筑的醫療保障制度也因此相對健全和完善。進一步看,在財政支出水平較高的省份其醫療衛生支出規模較大,財力保障水平較高;而在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醫療衛生費用同等條件下整體不足。這使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支出支撐的各地醫療機構在提供醫療服務的能力方面出現出不同的態勢,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能力也因此受到影響。
說明:“占比”指醫療衛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平均”指全國平均水平,尾數經過四舍五入處理。
數據來源: 2007年中國統計年鑒。本表數據為預算執行數。
表1的數據說明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因其財政收入、支出規模較大,其醫療衛生支出總額較大,醫療衛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整體上比經濟較為落后的地區較高。以首都周圍的五省市為例,北京市的財政支出總額是明顯高于其他省市,所有它的醫療衛生支出總額也高于其他地區,其在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設施投入方面也會超過其他周圍的省份。就全國范圍來看,全國31個省市區的平均醫療衛生支出為415,359.04萬元,能超過此平均數的省份全國只有12個,即是說其他19省份的醫療衛生支出并沒有達到全國平均水平。而這19個省份中除了個別省市(天津和重慶,排除原因為區域面積較小或人口基數較少)之外,絕大多數省份總體經濟實力或者財政支出水平與之前的12省份有明顯差距。就區域經濟發展差距上看,我國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在全國范圍內無疑是最高的,而西部地區則相對落后。這樣的事實造就了東部沿海省市的財政支出水平基本上都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醫療衛生支出水平也基本上與此保持一致;西部大多數省份的經濟實力和財政支出水平基本上處于全國的下游水平,因此其醫療衛生支出規模也較大多數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由此可見,從橫向看,地區間經濟發展差異所導致的各省財力差異使得各地在安排醫療衛生支出項目上差距明顯,這將使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支出的醫療衛生機構在發展過程中的資金投入上出現不均衡;從縱向上看,由于我國統計資料的欠缺,我們不可能找出各地城鄉經濟發展差距的具體數據,所以我們只能根據橫向統計數據來推測縱向差距,即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距明顯且我國長期以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現狀沒有得到有效改變,使我國各地的醫療衛生支出呈現縱向差別。兩者的同時存在必然使各地的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水平、質量高低不等――直接引致了我國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非均等化狀態。
(二)居民收入差距明顯的既存事實
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決定著社會個體的生產、消費和收入水平。受我國經濟發展不均衡這種外部環境的影響,我國居民收入水平也呈現一種較大水平差異的非均衡狀態,突出表現為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的擴大。
通過比較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我們可以看出:從改革開放至2006年,我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了34倍,而同期農村居民增長26倍;1978年,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之比為2.57∶1,進入21世紀以來,城鄉居民家庭收入差距開始拉大,2000年的比值為2.78∶1,與改革開放初期沒有明顯的差距;但在2006年,該數字變為3.27∶1。農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但在基數方面而且在增速方面都有相當差距,二者的差距類似于“剪刀口”的形態發展。城鎮居民可能在一般情況下能支付或承擔醫療衛生支出,但農村居民的境況卻未必與他們保持一致。在2003年,我國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22元,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1,943.3元,而當年平均一次住院成本為2,236元,一次住院成本高于年均消費支出但小于人均收入,說明當期農村居民還能承受住院負擔。但到2006年,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和人均一次住院成本分別為3,587.0、2,829.0和4,668.9元。即是說,如果發生住院事項,農村居民的全年可支配收入將不能支付一次住院費用!農村居民實則有“應住院,但不敢住院”的嫌疑。因此,農村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能力上還有所欠缺,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非均等化狀態也因此凸現。這實際上收入差距明顯導致的一個直接后果。
(三)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引致的城鄉二元醫療衛生結構凸顯
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所引致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非均等化是我們經濟發展水平橫向比較的結果,從縱向上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所導致的城鄉二元醫療衛生結構則是我國實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原因。受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作為上層建筑的醫療衛生服務也出現了分化:城鎮的優勢醫療衛生資源處于“集約化”狀態――集中在地理位置較好、經濟較發達的城鎮,而農村地區則呈現“空心化”狀態――醫療人才流失嚴重、醫療衛生服務相對較差,城鄉二元醫療衛生結構凸顯。“集約化”和“空心化”也實際上成為城鄉二元醫療衛生結構的表現特征。對城鄉二元醫療衛生結構凸顯的分析渠道可以通過比較城鄉衛生費用和城鄉居民醫療保健支出來實現。就城鄉衛生費用而言,2000年可以是一條分界線:之前城市與農村之間的衛生費用差距不明顯,但之后兩者的差距開始逐漸拉大。2000年,城市衛生費用是農村衛生費用的1.33倍;到2006年,這個數字變為 2.01,具體數據見表3。城鄉衛生費用差距的直接后果是導致城鄉在醫療衛生服務設施、質量、資源配置等方面的差距逐漸顯現出來,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尤其是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方面與城市之間的差距越發明顯。城鎮對優勢醫療衛生資源的集約程度越來越高,相比較而言,農村的空心化也就越嚴重。城鄉這種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非均等化狀態也就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更加顯性化。盡管受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制度效應的影響,我國城鄉人均衛生費用在2003年之后的差距也基本上沒有實質意義上的改變,但這也改變不了我國城鄉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非均等化狀態得不到根本改善的態勢。
城鄉二元醫療衛生結構凸顯的另一個分析方法就是對城鄉居民醫療保健支出進行比較分析。表4的數據表明:從醫療保健支出占消費性支持的比例來看,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沒有十分明顯的差別;但從人均醫療保健支出這個角度看,城鎮居民在這方面的支出遠遠超過農村居民,前者是后者的3.33倍。居民醫療保健支出的差距使得城鄉居民在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時所能承擔服務成本能力大小各異。
限于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均衡的事實、居民收入差距明顯以及城鄉二元醫療衛生結構等方面的事實原因,我國的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面臨著諸多限制性條件。這亟需公共財政的支持,也亟待政府職能的歸位,讓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回歸其本身的“公益性”。
三、公共財政支持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理由
公共產品是指具有受益上的非排他性和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的產品,“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是其兩個基本特征,也是它區別其他一切非公共產品的本質屬性。“非排他性”是指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不能為某個人或某些人所專有,要將一些人排斥在消費過程之外,不讓他們享受這一產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非競爭性”指一部分人對某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該產品的消費,一些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不會影響其他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我國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是指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態相匹配,國家、社會、個人都能接受的成本低、效果好的醫療衛生服務。因此,普通居民在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既不會影響也不能阻止他人消費此項服務,蘊含公共產品“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本質屬性。由此可見,將均等化的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視為公共產品是不容置疑的,符合經濟學原理。將均等化的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視為公共產品說明公共財政在保障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方面有可能和需要,并不能說明公共財政就必然要承擔這部分支出責任。眾所周知,不管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是公共提供還是私人提供,公共產品的供給成本都應由政府承擔相應責任。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看到兩個理論問題:一是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經濟效益并不能從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投資中得到直接體現,相反其正外部性、社會效益卻能充分體現出來;二是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投資規模較大、收益不明確,個人投資的預期收益不明確。因此,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過程私人投資的目的性不明確、收益不能保障,不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人”假設條件。所以,我國的公共財政在這項公共產品成本支出上應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據此可以說明我國公共財政支持基本公共醫療衛生均等化的必要性存在。
20世紀80年代,為緩解“看病難、住院難、手術難”等醫患矛盾,我國曾一度對衛生醫療機構實行放權、讓利、搞活,實行鼓勵創收和自我發展的政策,以增加醫療服務供給。雖然尤其積極作用,但也面臨著政府投入不足、醫藥費用迅速上漲的負面效應,尤其是前者。如我國衛生總費用和財政支出總額分別由1980年的143.2億元和1,122.09億元增至2006年的9,843.3億元和40,422.73億元,增長了68倍和36倍;同期政府和社會投入比例由78.8%下降到50.7%,個人支出則由21.2%增加到49.3%。財政支出的大幅度增長按照社會發展規律會使社會性支出也因此而增長,但事實卻相反,這說明隨著我國整體經濟實力的增強,國家財政對于醫療衛生支出的比重實際上呈現出下降的狀態,國家在醫療衛生制度建設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實為下降。這種態勢既不符合我國當前建設公共財政和民生財政的理念,也不符合我國建設公平和諧社會的要求。改革開放30年以來,伴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財政收入水平明顯的提高,我國政府當前從某種程度上講有實力實施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過程。這說明公共財政支持基本公共醫療衛生均等化的充分性和可行性均存在。
公共財政支持基本公共醫療衛生均等化的充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均存在,再結合當前我國實現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條件限制,我國的公共財政支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過程的時機已經成熟。
四、公共財政支持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路徑解釋
(一)強化民生財政理念
民生財政是以提供與人民群眾生存所必需的公共服務為己任的財政理念,它要求一國用于教育、醫療衛生、社保和就業、環保、公共安全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到相當大的比例,甚至處于主導地位。從財政理念發展角度看,民生財政是對公共財政理念的進一步拓展。近年來,我國的民生財政建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進步,最突出的事例就是關乎民生的財政支出增長規模和增長比例均呈現大幅上漲的趨勢。十五期間,中央財政用于教育支出、醫療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和文化體育事業支出五年累計規模分別達到2.43萬億元、6,294億元、1.95萬億元和3,104億元,比前五年分別增長1.26倍、1.27、1.41和1.3倍。根據2008年中央財政支出安排情況,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環境保護支出規模分別達到1,561.76億元、2,761.61億元、831.58億元和1,027.51億元;增速分別達到45.1%、24.2%、 25.2%和31.4%。但由于我國區域經濟不均衡發展的繼續存在,繼續強化民生財政理念也勢在必行,尤其是在當前我國實施基本公共醫療衛生均等化的過程中。由于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收入支出水平等條件的限制,我國各地的醫療衛生支出規模、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能力和質量還有很大的差別,因此中央財政應加強對醫療衛生的支出,同時加強作為實現地區間公共服務均等化有效手段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以增強了財力薄弱地區基層財政的保障能力,加快了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地方政府在實施民生工程時也應與時俱進、因勢利導,促進各級財政支出中用于醫療衛生支出的規模和增長速度,使各地的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能夠得到財力保障。
(二)調整公共財政支出的使用方向
調整財政資金的使用方向就是在保障基本財政開支項目的前提下,通過增加相關方面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將更多的有效財政資金投向老少邊窮地區和社會各類弱勢群體。老少邊窮地區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在現代化進程中處于邊緣化境地;而社會各類弱勢群體則是在市場經濟競爭背景下、優勝劣汰所產生的特殊群體。老少邊窮地區由于其經濟發展水平與其他地區有著明顯差距,所以不論是政府財政支出水平還是居民個人的消費支出水平都比較低。對此,在建設民生財政建設過程中,各級政府在編制當年政府預算時也適時予以高度重視。對于中央財政而言,加大對財政較為困難的老工業基地和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因為老少邊窮地區大都處于老工業基地和中西部地區,加大這這些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實質上是增加這些地區的財政收入,使其有基本的財政能力來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對于地方財政而言,提高民生類財政支出尤其是增加醫療衛生支出是實現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有效手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機制在我國正式確立之后,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我國社會的弱勢群體規模較改革開放初期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并且弱勢群體的構成也逐漸多樣性。如城鎮廣大下崗失業人員以及享受城鎮低保、農村低保的群體。不能忽略的問題是,我國弱勢群體的收入水平普遍較低,家庭經濟負擔也相對較高。因此這部分人群在享受醫療衛生服務尤其是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能力方面與整個社會有較為明顯的差距。增加弱勢群體的醫療衛生支出,并對此實施專項財政資金補貼勢在必行。
(三)強化醫療衛生支出的使用策略
強化醫療衛生支出的使用策略實質上就是我國醫療衛生資金的支出重點由“重治療”轉向“重預防”。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醫療體制改革使得部分醫院的趨利性增強,對醫院有著明顯經濟效益的臨床醫療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據有關統計,我國目前的醫療衛生資源中,有90%集中于疾病的臨床治療),而對能有效降低疾病發病率和死亡率,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的早期預防、早期診斷則未予以高度重視,致使我國上世紀五十年代制定的“預防為主”的醫療衛生方針政策難以有效實施。而現實生活中我國死亡人口里80%是死于慢性病(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等),這促使中國的醫藥衛生體制從“重治療”向“重預防”轉變,醫療衛生支出的支出重點也由“重治療”轉向“重預防”。
醫療衛生支出的支出重點轉向“重預防”,勢必要求政府的醫療衛生支出重點支持公民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識,支持定期體檢制度建設,支持參與疾病早期預防早期診斷的社區(基層)醫療制度建設,支持傳統疾病控制。一改以前我國“重疾病治療和傳染病、職業病、寄生蟲病等重點疾病預防,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的醫療衛生支出模式。
(四)實施相關配套改革
一是適時改革相關稅種。改革相關稅種實則使稅收政策配合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就個人而言,完善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如扣除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相關費用支出,可以適當提高社會個體稅后收入,縮小居民間收入水平差距,為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提供個體行為支持。就整個社會而言,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對產業結構優化的影響力來支持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具體來講,對居民健康危害性較大,尤其是對能導致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行業實施重稅政策;對能提高居民健康體質、生活質量的行業實施輕稅政策。二是適時改革當前的財政支出結構,突出醫療衛生支出,壓縮與基本財政支出項目無關的非民生財政支出項目規模。
[參考文獻]
[1]陳共.財政學[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2]馬國強.中國稅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
Restriction of Equalizing Basic Medical Care & Health Services and Public Finance Expenditure
Luo Mingling,Chu Deyin
(School of Public and Taxation,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Dalian 116025,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