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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團員組織關系轉接證明遺失的,可以找到原辦理團員證的經辦老師,寫一份遺失證明,重新補辦;申請是否可重新填寫,需要咨詢相關的負責人;
二,以下是某校的補辦程序,供參考:
1、需要出具團關系轉接介紹信的同學,請下載附件1,填寫好交學院團委統一辦理。一般情況下,升學、考取公務員、參軍、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需要辦理此手續,請認真按照調檔函等說明填寫相關信息。如單位無要求請酌情處理。
2、需要補辦團員證的同學請到學院團委登記,并繳納個人一寸照片一張及工本費五元。
3、各班統一將本班團員證收齊,填寫團員證中轉出部分須填內容,格式為:2014年6月28日,因畢業,組織關系轉出,團費交至2014年7月。若有的學生組織關系轉入章沒有蓋的,需在轉入欄填寫其入學時間。
幾點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畢業階段,各項工作比較繁忙,為保證效率,請嚴格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非規定時間段不辦理相關工作,后果自負。
6月17日上午9:00-11:00上交附件1申請材料
6月17日下午14:00-16:00收取補辦團員證材料
6月20日下午14:00-16:00以班為單位帶著收好的團員證(須填寫內容可本人填寫或班級統一填寫)到學院團委蓋章轉出同時領取介紹信和補辦的團員證。
該同志理論知識深厚,專業知識嫻熟。他精準掌握小學語文課程標準,對小學語文各學段教材教學目標重點、難點認知清晰,準確把握教材,處理運用深淺結合,科學規范,具有過硬教學研功底。
該同志善于創新鄉鎮語文學科教研新路子。任現職以來,帶領我鎮中小學業務主任組織開展業務教學教研活動,有效的指導和參與學科教研活動,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同志提出以統編教材普及使用為抓手,開展錘煉語文課堂基本功大練兵活動,帶領全鎮小學語文教師認真研讀小學語文教材,熟練掌握小學階段語文教材內容,形成了完整的學科知識體系和相應的教學方法。他是我鎮小學語文教學教研旗手。
非常注重加強業務進修和學科專業的學習,多次參加市縣學科培訓。不斷提升自己的學科教學能力和教研能力,對小學學科學術新動態,教學新觀點,課堂新理念,積極學習研討,始終站在小學語文學科的前沿,厚積薄發,逐步完成了由經驗型教研員到科研型教研員的轉化。他積極撰寫的教研論文《語文教學的沉淀與積累》一文在《未來教育家》期刊上發表。
【關鍵詞】公證;保全證據;證明材料;取得方式;合法性
保全證據公證是指在訴訟保全證據以外,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與申請人權益有關的,日后可能滅失或難以取得的證據加以驗證提取,以保證它的真實性和證明力的活動。我國公證制度的特色在于國家特設專職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司法證明權。公證處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引起民事權益的法律行為、材料等,按法定程序審查后而加以證明。公證書簽發前有法定的審查手續,是經過國家公證機構公證的文件,在國內具有很強的公信力。又由于公證保全的證據往往是用于未來某一時間,而被保全之證據本身都具有不可重復和再現的性質,故取證時往往又不能與所涉事項的相對人打交道,甚至無特定的相對人,故公證機關辦理此項公證業務,必須持慎之又慎的態度。
《公證程序規則》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辦理保全證據公證,承辦公證員發現當事人是采用法律、法規禁止的方式取得證據的,應當不予辦理公證。《辦理保全證據公證的指導意見》第六條規定,公證機構受理條件之一:申請人取得證據的方式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依據公證程序規則及該意見,在辦理公證的時候要特別注意保全證據公證的證據取得方式必須合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若干規定》規定,只有經過合法收集的證據材料才能作為證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我國民訴法確立了“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舉證規則。雖然有幾種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但一般民事案件,主要以一般舉證規則進行舉證。而舉證過程中證據的取得方式爭議頗多,尤其在當今社會,隨著審判制度的細化,當前社會上對一些特殊取證行為的泛濫,而“偷拍偷錄”、“陷阱取證”等取證行為都取得了有限的認同。在保全事項上,辦理公證保全的比例越來越大。主要表形為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視聽材料、電子數據,以及現場情況、行為過程等證據保全公證,在實踐當中,保全證據公證往往是幾類的綜合體,近年來的保全證據多集中體現在知識產權侵權的證據保全、網絡證據保全等新型內容的保全證據類公證。以上諸類保全證據公證中,有時很難判斷證明材料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而取證方式的合法性又決定了保全公證的辦理及最終效力等問題,因此對各類保全證據公證事項如何才能確保證明材料取得方式合法,確保公證書的運用,本人現就其中幾類公證保全淺談幾點個人意見。
一、保全證人證言、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證明材料取得方式的合法性
(一)保全證人證言時,證明材料的取得
可以由證人在公證人員面前親筆書寫證言,或者由使用證人證言的當事人在公證人員面前對證人進行詢問并作出記錄,必要時也可以由公證人員對證人進行詢問,公證人員可以酌情采用錄像、錄音等方式保全證人證言形成的過程,這一過程中要確保證人的主體是否合格,證人能否正當表達自己的意志,證人是否自愿,是否被引誘,脅迫等,通常能確保這些情形,一般及可認為取得方式是合法的。
(二)書證、物證有時也會“欺騙眼睛”
人們一直以為書證、物證都不會“欺騙你的眼睛”,于是就盲目地相信書證、物證。常常對此不作審查,但實踐中我們發現,書證物證也是會存在多種問題的,所以書證、物證保全應考慮是否遵守以下規則,以確保他的合法性:第一,對于各種書證、物證,應當盡量采用提取原書證、物證的方法進行保全。只有在確實無法或不便提取原物時,才可以使用其他方法進行保全。第二,對于各種書證、實物證據,無論如何進行保全,都應當在原處拍照。客觀地反映該實物證據的原始狀態和特征,以及與案件事實的原始性聯系。第三,取證人員在提取每件書證、物證的時候,都應當記錄其特征,注明提取的日期和場所、提取人的姓名、書證、物證的基本特征或主要特征。第四,書證、物證的每個保管、交接環節都應當有專人負責。每個保管人都應當把自己的姓名和接管該書證、物證的日期流轉情況標在標簽上,并且在有關的移交文書上簽名或蓋章。每件書證、物證的所有保管環節構成一個完整的鏈條,不應有間斷或短缺。這樣方可確保其在取證、保管環接上的合法性,從而也就確保了取得方式的合法性。
(三)保全視聽資料當中,取得方式合法性問題
視聽資料有著無可比擬的優越性,它具有高度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動態連續性,信息量大、便于保存等優點,而其最大的缺點是容易被篡改、偽造,人們可以利用各種最先進的設備,進行剪接或其他的“技術處理”,以至使事情變得面目全非。又由于其取證的隱蔽性,因而在取證過程中在取證場所、取證設備是否合法性等都可能會存在多種違法問題,極可能導致其效力被否定。因此實踐中,對視聽資料的取得方式必須要注意是否遵循以下原則:第一,視聽資料的設備是否合法,例如一些間諜器材,本身法律禁止銷售,通過此類設備取得的視聽資料當然不能進行保全。第二,要審查視聽資料取證場所是否合法,例如婚姻當事人取證“第三者”問題,跑到第三者的家中,或在旅店內安設照相、攝相設備,取得的證據不能采用,但當事人在自己家中安設的攝相設備卻是可以作為證據材料使用的。第三、是否存在剪接或技術處理,此類證據的易修改性,決定了公證人員在審查此類證據時,必須要注意到視聽資料是否為原始資料,從錄制設備中轉入備份盤中是否被處理,以及錄制設備中與備份盤中的視聽資料是否一致等,因為如果存在被處理痕跡,便為不合法方式取得,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二、對行為過程的保全,證明材料取得方式的合法性
根據《公證法》之規定,公證活動應當堅持合法原則。公證的合法原則既要求程序的合法,也要求證明對象的合法。在辦理保全證據公證活動中,公證的證明對象就是申請人保全證據的行為過程。在保全過程中,申請人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需要對自己行為本身進行保全,并進行公證證明。公證員首先必須要對申請人保全證據行為的合法性作出判斷。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實踐中,由于有些證據客觀上存在滅失的可能性,當事人會向公證機構提出公證保全證據的要求。在公證保全證據活動中,雖然有公證機構介入并證明申請人的保全證據行為,但這種行為措施不可避免地要與利害關系人的利益發生沖突。那么保全證據行為合法性界限呢?本人認為判斷保全證據行為合法性,首先要考慮六個基本的點:第一是保全證據的措施是否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比如,申請人不得采用私拆他人信件手段收集證據,因為這些行為因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而無效;第二是保全證據的措施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不得未經許可,進入其個人空間實施保全證據;第三,取證方法應當采用公正公平的方法;第四,取證方法應當恰當適度,不得明顯超過合理界限;第五,要衡量是否有利于加強對權利人的保護;第六,取證方式要衡量是否會違背公序良俗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三、保全知識產權類侵權案件,證明材料取得方式的合法性
隨著我國知識產權法律的日趨完備,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日益加強,涉及知識產權類案件的增多,尤其證據保全公證的優勢表現為靈活、方便、快捷、適用領域廣等特點。在民事訴訟法雖然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但由于法院對保全證據有嚴格的申請程序和條件而被拒之門外。當事人最好的取證方式便是公證。因此證據保全公證領域也已經從實物證據保全延伸到知識產權證據保全。知識產權侵權公證的業務比例份額越來越大。但在公證過程中,一些知識產權權利主體通過訴訟為達到保護知識產權之目的,往往會以本文前方提到過的“陷阱取證”方式,即取得侵權產品,同時對侵權人侵權行為進行保全,這就涉及到一個取證方式、證明材料合法性的問題。本人結合工作實踐認為提出我們辦理此類公證中判斷是否合法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被保全的證據內容是否完整,不能斷章取義
通常,證據保全的內容完整性由當事人自己掌握,但公證員有必要提醒當事人,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必須具有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三個特征,收集證據應謹小慎微,考慮到待證事實的方方面面,雖然是真實意思,但當掐頭去尾,就喪失了其公證合法性。
(二)保全證據的方式是否得當
由于知識產權的多樣性,單就著作權作品種類就有眾多,包括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九項內容,這就要求當事人在提供證明材料時必須符合知識產權產品的自身特點,不能用專利型產品的特點要求著作權類作品,也不能以著作權作品的特點去要求商業秘密權,因而在作保全公證時,應區別情況,例如對發明專利侵權產品購買時,一定程充可以采用引誘方式,要求購買某侵權產品,而對于著作權作品時,以現階段網絡上出現的論文,不能要求者,將某著作權作品引入該論文,這便是一種設計侵權,對于前者本人認為是符合保全證據方式的,但對于后者本人認為是不合適的,因為他體現于申請人的個人意志。兩者取得方式的不同則最終會倒致兩者在合法性問題的截然相反。
(三)被保全的證據來源合法性
公證員在審查證據來源時,應審查當事人是否依法收集證據,有無以引誘、欺騙、威脅或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正確判斷證據來源的合法性。
四、保全“網絡類”案件,證明材料取得方式的合法性
隨著Internet在我國的日益普及,網絡已成為人們日常交際的必要手段,例如常見的經濟活動中的訂立合同也是通過網絡完成、又由于網絡的隱蔽性、媒體性、大眾性、極易滅失性等特點,網絡侵權也不斷泛濫,對于網絡類的證據保全也越來越多,在訴前或采取相應措施前,采用公證保全方式對侵權行為進行取證就成為最有效的取證方式之一。本人結合工作實踐認為辦理上述公證事項在采集證據時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證過程由當事人或專業技術人員操作完成,確保公證主體適格,是保證證明材料取得方式合法的前提
操作主體的適格性,決定了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辦理網絡類侵權類保全證據公證在采集證據時,應請申請人或申請人所委托的人進行電腦操作。本人建議整個取證過程應由當事人自行操作完成,公證員僅對當事人的操作過程及內容進行證明,否則會嚴重的影響公證書的效力,甚至會給公證員帶來風險。
(二)取證過程盡量選擇在公證處或公證處指定場所進行取證,是保證證明材料取得方式合法的客觀條件
本人建議在采集證據時,要利用電腦直接連接入Internet網瀏覽取證,不要通過已下載的文件。并且上網地點盡可能要選擇在公證處進行,不要到申請人指定處所進行上網。因為在申請人處進行上網的時候,申請人可能通過對自己電腦的設置,使網絡地址發生改變,當打開電腦輸入網址時極有可能瀏覽的是在申請人技術處理過的網站。而使用公證處的電腦瀏覽Internet網進行取證,可避免申請人進行技術處理,這一方面可以確保取得方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公證人員責任問題。
(三)證據的固定方式、過程應符合電子類證據的特點,確保其不被替換或更改,是保證證明材料取得方式合法的必然要求
辦理“網絡類”侵權案件,采集的證據為電子類證據,這就對證據的固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首先應充分認識到電子證據的相關技術特點與特性,必要時應及時咨詢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意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要求與經驗,做出恰當的判斷。常見的電子證據類型有:網頁頁面、多媒體文件、程序文件。常用的電子證據的固定方式有兩種:打印和下載復制。網頁頁面必須采取實時打印方式,同時可進行下載保存進行固定。多媒體文件和程序文件通常采取實時下載復制的方式進行固定保存,即把作為電子證據的數據,當場通過復制到存儲設備中保存。這里本人建議,在使用存儲設備中進行電子證據的固定采集時,必須事先對該存儲設備進行殺毒、排除性檢查,該數據在該存儲設備中未保存過,沒有篡改過的替代文件。
綜上,證據有訴訟之王,保全證據公證是對證據的又一次升化,因為它的效力又高于一般證據,保全公證是對證據的一次升華過程,作為公證人員,必須對這次升華過程的前提即證明材料及其取得方式作出準確的判斷,才能作出對當事人負責,對公證工作負責的公證文書,這便本人對保全證據公證的中的一些問題粗淺意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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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高班的,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一個文明的》。
愛默生曾經說過這樣的一句話,生命是短促的,然而盡管如此,人們還是有時間來講究禮儀。同學們,禮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也是最容易忽視的事情,但她確實最珍貴的事情!
在這里我不想過多的舉偉人、名人的例子,因為這樣會讓大家產生一種錯覺,認為文明禮儀只有偉人、名人才有資格去講究,那么我們將無須為自己或多或少的不文明言行而感到愧疚,或者認為即使踐行了文明的要求也并不能因之成為偉人、名人。但是實際上我們不但需要有講道德的大人物,我們更需要的是一群講道德的民眾。
還記得中央電視臺的公益廣告嗎?一個晨練的青年,一邊跑步鍛煉身體,一邊幫孩子拿下了步小心打到樹上的羽毛球,還把路邊的垃圾扔進了垃圾箱,幫一位費力上坡的三輪車老人推車。早晨跑了一路,好事做了一路,快樂了別人也滿意了自己。
有的同學會說別扯的太遠了,我們還是學生呢!可是我們終將會成為中國未來的民眾,那么我們現在又是怎樣做的呢?請大家跟我一起捫心自問,在家里有沒有對家人冷漠、自私,一切以自我為中心,不與父母溝通,不理解家長的辛苦,不珍惜家長的勞動,不分擔家庭的勞動,一味索取不知奉獻;在學校有沒有不聽從老師的教誨,說一些時髦的臟話,穿一些奇特的衣服,留著時尚的發型,不知道認真學習,在校園內大聲喧嘩、亂扔垃圾。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成長,影響著我們成為中國未來民眾的形象。這與中國在國際地位上的冉冉上升的形象是及其不符的。這些現象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自古以來“禮儀之邦”的美稱會不會斷送在我們青少年的手中?
1、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辦理;
2、帶好所需材料;其中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3、機動車駕駛人攜帶上述材料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駕駛人信息發生變化換證手續,符合規定,手續齊備的,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