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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學生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并做好與學校、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7、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性能完好。
8、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幼兒園(章)
學生坐車安全責任書(一)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核準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二、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并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孩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接送車輛按規定停在指定區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為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坐車安全責任書(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校的交通安全管理,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主與學生家長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勤車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后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3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客貨混載,不乘客與學生混載,因車主及司機違章時一切后果由車主負責。
三、學校送隊上車后,車主要管理好乘車學生,車上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均由車主負責。
四、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早7:00前送到學校,晚4:00前接走學生)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自行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五、車主每日及時清點學生人數,因疏忽落下學生的,車主負責接送學生。
六、家長必須接送學生,學生上車前、下車后,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孩子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村民委員會: 車主:
學生坐車安全責任書(三)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班主任責任
1.學校沒有設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4.學校開校門時間: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長不要把學生提前送到學校。
二、學生家長責任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了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著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并保存好交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范事故的發生,更能在意外發生后有效維權。
三、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所乘坐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象應立即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3.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酒后駕駛。
4.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五、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代表(班主任):
____年級____班
學生:
家長:
20XX年12月5日
學生坐車安全責任書(四)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學生家長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教育部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則等基本安全常識。
2、學校必須定期召開安全教育形勢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掌握上級關于學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勢、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要搭乘其他農用車輛。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檢查人員發現非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必須制止自己未滿12周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要對未滿12周歲的孩子上學、下學全程負責。
2、家長教育并保證自己的孩子上學、下學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不違章違規。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緊密配合,堅決執行學校制定的關于學生乘車安全等有關規定。保證孩子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4.家長私自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如在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其他群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教師不負任何責任,由家長全部負責。
5、家長發現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或超員現象,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6、家長在為孩子選擇乘坐車輛時,一定要幫助孩子識別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都應具有交通部門簽發的營運合格證,并有行駛證,年檢合格證,車牌營運標識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都將視為非法車輛,家長要注意識別、叮囑孩子堅決不乘此類黑車。
7、對于專門乘坐接送學生的車輛的,家長應與車主簽訂有關協議,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擁擠車,不乘坐超速車,同時注意遵守乘車協議,在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凡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學生傷亡的,后果由學生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該經常性地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情況等,并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學生家長雙方對以上責任無異議后,簽字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
學校(公章)
校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9月2日
學生坐車安全責任書(五)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保證個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收集整理的乘車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參閱,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乘車安全責任書1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進行,防范乘車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現由我校(甲方)與________學生家長(乙方)簽定乘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按我校規定時間、
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點變更或新到同學的必須與學校及隨車教師達成協議后,有安排的情況下帶好第一次接送路線及站點。
3、如果沒有按我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到校上課。
4、如果家長沒有準時到乘車地點接送學生,校車將把學生帶回學校,請家長來校接學生回家。
5、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按時間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6、如家長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而又不需要校車帶回學校的,請家長直接找班主任和隨車教師協商。
7、學生早晨候車期間和晚上放學下車回家途中,家長要加強監管,防止意外發生或去網吧、走同學、與不三不四的人接觸玩耍等。
8、乘車期間不聽隨車教師的指揮違反規定的安全責任自負。
9、上下車不得擁擠,秩序、觀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
10、乘車學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學校規定乘車,其責任自負。
11、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不退任何費用并處以本期不能乘車。
12、乘車同學候車期間必須排隊、佩戴校卡、紅領巾,否則,隨車教師有權拒絕上車。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學期末。)
金華學校(甲方): 學生監護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學生家長:
乘車安全責任書2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著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向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小學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后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么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系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于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后方可離開,(消防安全責任書)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后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后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后系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___________(小沖、劉湖、鄭王家、范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學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__年9月1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3學生安全不僅關系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確保接送學生途中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學生遵守作息時間(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離校,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隨意留宿他家,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責任。
二、家長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騎車時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并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家長駕駛車輛順路接送別家孩子,如果出現此類現象,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該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五、家長在學到校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規定的區域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學生時間。
七、學生因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及離校必須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及時聯系。
責任人: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乘車安全責任書4一、安全教育
公司交通安全學習和教育分三個層次開展并落實:
1、公司每季度開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訓,針對培訓內容對所有準駕人員進行考核,簽訂責任書的駕駛人應準時參加,因工作等原因不公司能參加的,由各部門負責安全的責任人及時補課,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員。
2、各部門內部一個月開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員重視交通安全。
3、出車前各部門負責人對駕車人的情況應熟悉,作必要的出行前的紀律教育。
二、行車規范
1、駕駛人員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2、出車前要檢查用車狀況(制動、轉向、燈光、剎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行車時做到“八不”:不闖紅燈、不違章掉頭、不闖禁行線、不酒后開車、不違章超車、不超速行駛、不超載、不亂停車。
所有乘車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4、嚴禁把車輛交給未與公司簽訂責任書的人員駕駛。
5、未經單位領導安排,不得擅自動用車輛;
若私自出車發生事故,肇事者應付一切責任,賠償費和維修費以及由此引發的各種不良后果均有駕駛員本人負擔。
三、節假日準駕人員行車規范
1、為確保“節假日”期間的供水安全穩定,為提高公司員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素質,保證不出現安全事故,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安全隱患,要求各單位在“節假日”之前召開司機交通安全例會。
2、、“節假日”期間駕駛公司車輛人員必須是取得駕駛資格證兩年(含兩年)以上的準駕人員。
3、各單位保證“節假日”期間的車輛專車專用、專人專用。
四、車輛保養
1、出車后要做到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2、駕駛員每天必須對車輛進行清潔、檢查,隨時保持車輛外觀整潔和安全部件技術狀況良好,確保行車安全。
3、車輛維修必須向單位主管部門申報,確定維修項目后到指定修車廠維修。
五、事故處理
1、如遇交通事故應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匯報、瞞報、虛報者按責任書處罰規定處理。
2、駕駛人員行車中的交通事故屬甲方責任,公司視情況追究其責任。
3、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不逃逸、不漏報,并報公司主管部門解決。
六、處罰
1、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駕駛人員的行車安全負責。
2、行車中因甲方責任造成車輛損失和人員傷亡,試車輛損壞和人員傷亡程度,分別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①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個人承擔5%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個人承擔7%,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
②交通安全責任與年終評比和個人獎金掛鉤。凡發生交通事故,認定為甲方責任的按人員傷亡及車輛損壞程度分別采取:
a:造成人員死亡或傷殘的,扣罰部門主要負責人季度獎金,當事人年終獎金,部門不得參評先進集體,個人不得參評先進個人;
b:車輛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含),扣罰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當事人季度獎金20%,部門不得參評先進集體,個人不得參評先進個人;
c:部門在一年中發生兩次以上交通事故(甲方責任),并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扣發當事人獎金,部門不得參評先進集體,個人不得參評先進個人;
d: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并不得再駕駛公司車輛。
③正常行車,因路況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責任事故,公司免除其賠償責任。
④公司發現酒后駕車人員,扣發本年度所有獎金,一律停止駕駛公司機動車輛并記行政大過一次。
七、其它
1、交通安全納入季度考核年終考核,由辦公室參評。
2、京燕公司所有駕駛人員必須簽訂責任書,未簽訂人員不許駕駛公司車輛。
3、責任書實行逐級簽訂,層層貫徹落實的原則。
4、公司車輛主管部門是公司安全保衛部。
主管領導(簽字): 駕駛人(簽字):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范本(一)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東西,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反映,不要私自解決問題。
3、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途中不攔車、不追車、不爬車。
4、禁止使用、收藏、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學生在監護人不知的情況下在校外吃宿,校園內禁止追逐打鬧、聚眾喧嘩、惹事生非。
5、學生應穿學生裝或運動裝上學,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離校、不假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3、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禁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因騎摩托車、駕駛機動車輛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家長應如實向學校說明,如因未如實告之學校而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的。
三、學生家長安全職責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平時不與陌生人或社會不良青年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或沾染不良習氣;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教育子女不進游戲機室;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
3、父母應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5、要教育子女及時回家、準時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否則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告知家長或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的過程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購買學平險。
8、家長有責任、有義務接送子女上、放學,特別是小學低年級的學生(1-3年級)。上學時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到學校,放學時家長必須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接學生。日常學生上學、放學、節假日住校生離校返校,家長不愿接送的必須向學校遞交自愿承諾承擔學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的申請書,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班主任、值周教師要做好學生離校、返校登記工作,離校后、返校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學生,在行課期間請假。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寫請假條,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簽字(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簽字,做好記錄記載,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特殊情況請假,如:電話請假,班主任記錄好通話記錄,要求學生家長事后補請假條,并將學生情況及時通知給值周教師做登記。
10、寄宿制學生,在住校、行課期間請假。
(1)區鄉學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鄉(鎮)黨委政府出據的請假證明,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2)城區學校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寫請假條(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11、家長、監護人、家長(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年滿18周歲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防范能力;關心、愛護學生,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學生如出現未按時到校、擅自離校、生病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系。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范本(二)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并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游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斗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后,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游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并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后載有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游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斗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臺、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系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后,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 長(簽字):
學校與家長安全責任書范本(三)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周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墻,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墻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斗毆。如發現打架斗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游戲廳和網吧玩游戲,不看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范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一、 學校與家長簽訂汛期安全責任書和交通安全責任書。
二、 學生寫一份汛期防溺水的安全保證書和交通安全保證書
三、 開家長會號召家長參與到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事故的安全教育活動中,讓家長明確各自的責任,齊抓共管,讓孩子遠離危險。
四、 班級出一期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為主題的黑板報,提高學生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
五、 舉辦一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識演講比賽。讓學生了解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知識并掌握利用。
六、 學校在塘、壩、河、溪流等重要地段安排臨近教師雙休日和節假日到塘、壩、河、溪流等地巡邏。
家長簽名:
二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