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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使醫院開展的合理化建議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鼓勵全院職工立足本職崗位,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提高醫院管理水平,促進醫院各項業務的發展。根據醫院“人人參與,群策群力”的精神,并結合醫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合理化建議,以醫院年度主要工作目標為中心,圍繞醫院各項工作的質量改進和成本控制、流程改造、服務改進、創收增效等方面內容進行,內容要求具有進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三條
醫院設立合理化建議工作小組,院長直接領導,由院辦公室、醫務科、財務科、護理部、后勤保障科等科室人員組成,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院辦,負責合理化建議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制度制訂、征集整理、總結評優、考核、協調和解決合理化建議工作存在問題等工作。
第四條
合理化建議工作小組下設評議工作組、負責調研建議的效益性、可行性,提出建議是否實施及建議執行部門意見,并將評議意見反饋給建議人,具體工作由院辦牽頭。
效益評估工作組由財務科負責,具體負責檢查建議落實情況及產生的效益評估工作,負責每季度向工作小組匯報評估情況,并提出獎勵建議。
第三章
征集評議
第五條
合理化建議和征集方式采取網上征集、書面征集二種,建議可以是個人或集體名義提出,所有建議必須有署名。征集點有:醫院門診大廳設有院長信箱,建議者自行填寫后放入箱內,也可直接交到院辦公室。
第六條
建立評議反饋制度,及時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評議,并將每一條建議的意見反饋給建議人,具體流程如下:
一、建議評議:評議工作組從效益性(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和可行性等方面進行評議,效益性、可行性雙高項目優先采納;其次是可行性高、效益一般項目;第三是效益高、可行性一般的項目;效益、可行性雙低項目或建議沒有具體操作方案的一般不予采用,或重新調整后重審,屬于以下幾種情況的不作建議:
1)抱怨、投訴;
2)夸夸其談,無實質內容;
3)只提出現象而無具體實施方案;
4)所提事項已經在實行或正在改善;
5)其他人已提過重復的;
6)針對個人及私生活的;
7)無署名的;
二、提出意見:評議工作組提出采納與否及具體落實實施部門的意見,對建議的采納與否具體分為采納、繼續調研、暫緩采納、不采納、不作建議、轉相關部門六類。
采納指效益性和可行
性較高并在近期可實行的建議;繼續調研指建議較為復雜短期內不能確認的建議;暫緩采納指建議較好但目前實施條件尚未成熟的建議;不采納指效益性和可行性較低的建議;不作建議指符合項目評議不作建議的幾種情況中其中一種的建議;轉相關部門指職工對本科室提出的建議和建議簡單但對相關部門起提醒、參考作用,如提報道、文件中有錯別字等。
三、反饋:評議工作組應于半個月內將是否實施的意見予以反饋,建議難度大調研時間長的一個月內反潰并通知執行部門實施。
1、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的有關規定,根據需要可實行上下班簽到(不定期抽查),做到正常出勤,嚴格考核。
2、遲到、早退罰款 50 元/次,曠工罰款200元/次,從當月的附表工資中扣除。
3、設立干部職工去向公開牌。鎮屬干部應當面或電話向組長及辦公室報告去向,并由辦公室在去向牌上公布。沒有報告的,視為曠工。提供虛假報告的,當月附表工資為零,并影響年終獎一個月。發生兩次者,取消中心組工作權利。發生三次及以上者,調離本鎮。組長及辦公室有包庇行為的,一并處理。
4、正常在機關上下班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中心工作或其他分組工作由各組組長負責,并由辦公室進行每月匯總并于下個月10號以前張榜公布,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1、成立鎮學習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習規劃,安排學習內容,檢查學習情況。凡黨委、政府召開且必須由機關工作人員參加的各類會議及組織的各項學習均實行點名考勤,分月統計,因故不能按時到會者須提前向組長請假,未經請假,擅自缺席或遲到的,按考勤制度處罰。全年無故曠會2次以上者,取消年終考核評優資格;無故曠會4次以上者,取消年終考核稱職資格。
2、干部、職工學習堅持自學為主,集中為輔的原則。機關集中學習原則上每周一次,時間定為每周一上午。若遇特殊情況而變動時間的,辦公室應提前1天出通知。參加各類會議和集中學習,都要專心聽,認真學,重要的會議和學習都要作記錄。手機要調成振動、靜音或關機狀態,每響鈴一次,罰款50元,接電話盡量到會場外。
3、鼓勵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各種形式的學習,除組織人事部門安排的專門調訓外,凡獲得組織人事部門承認學歷大專文憑的憑有關依據獎勵600元;獲本科文憑的獎勵800元;獲本科以上文憑的獎勵1000元。除此以外不再報銷任何費用。
4、被處罰情況每月公布一次,時間不遲于下個月10號。沒有被處罰人員則公布本月無違反學習、會議紀律情況。
1、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任務,做到年初有計劃,日常有成效,年中有小結,年底有總結。
2、積極參加鄉里統一安排的中心工作和突擊任務,并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堅決服從組織和領導安排,一般工作人員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除一個月附表工資,并影響一個月年終獎;第二次不服從安排的,自動脫離中心組工作;第三次不服從安排的,調離本鎮。班子成員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扣除200元/次,從當月附表工資中扣除。
4、干部職工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協調。不推諉、不搪塞、不亂表態。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多提合理化建議。
5、干部職工上班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看電影、打游戲、炒股、干私活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任何時候不得在辦公樓打牌、賭博。否則當月附表工資為零。
6、任何干部職工在鎮政府機關院內必須佩帶崗位胸牌,否則按50元/次進行處罰,從當月附表工資或年終獎中扣除。
7、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特殊情況下不能超過3小時。停機不能超過24小時。領導打電話不接,過后又沒有及時回復的,按50元/次進行處罰,從當月附表工資或年終獎中扣除。
1、政府公章由黨政辦公室保管、使用,并對公章使用情況做好登記。
2、公章管理實行登記與審批相結合制度。凡是以政府名義簽訂合同、協議,頒發獎狀、榮譽證書等重要事項用印必須請示鎮黨委書記、鎮長批準同意后方能用印;一般事項(如戶口遷移、有關證明、民政救濟、
計生文書、報表;各種上行報告、各村、部門單位向上呈報的請示報告等)用印,經各分管領導同意批準后,由黨政辦主任審核同意,方可用印。凡可用黨政辦公印章的情況下,優先使用黨政辦室公印章。3、印章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用印制度,對不符合用印規定的,有權拒絕用印。
4、政府公章原則上不準帶離辦公室。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請示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同意后,填寫《公章外借使用登記表》,經黨政辦主任審核方可帶走。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5、發現一起違反公章管理制度的,處罰分管辦公室領導、黨政辦主任及相關責任人200元,從當月附表工資或年終獎中扣除。
1、各項財政性資金收支,非財政預算外收支等必須按有關規定實行分類預算管理和政府調控制度。
2、因公出差或開會按上級文件規定報銷差旅費(已由召集開會的單位全額列支的不能再報銷),上級安排須憑上級文件方可報銷。各種公費培訓、外出參觀、考察、學習一律要經書記批準,方能外出和報銷差旅費。
3、報銷發票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和書記、鎮長審批。重大資金的調度使用須經黨政領導集體研究同意才能開支。每月10日前,必須完成上月發票簽字程序,過期不再報銷。每月15日前,出納與財政所必須結清上月賬務,否則處罰責任人20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
4、財務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及時準確地做好財務收支、結算、報表工作。根據領導安排及時扣除違規干部職工的罰款,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能扣除的由責任人員代繳。
5、看望患病或受傷住院的干部、職工和老干部、老黨員,每人次開支不超過 500元,干部、職工直系親屬病故其開支每人次不超過 1000元。
1、所有招待餐原則上一律在鎮食堂安排,黨政班子成員才能安排招待餐,因特殊情況需在外就餐的必須經鎮長批準。
2、招待標準。凡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及工作人員,沒有隸屬關系而來我鎮聯系工作的其他單位的領導及工作人員,確需招待就餐的由分管領導安排,招待標準控制在30元/人內。凡未經鎮長同意在外用餐的,均由招待者自負,一律不予報銷。來鎮辦事的村干部3人以上可以安排就餐,需招待就餐的由分管領導安排,招待標準控制在20元/人以內。(上述招待標準不包括煙酒。)凡是超出招待標準所產生的費用由后勤人員負責,財政一律不予報銷。
3、上級來人到我鎮執行階段性工作任務2天以上,只招待兩餐,其余吃工作餐。本鎮各種會議除黨代會、人代會和年終總結會按有關預算核定標準開餐外,其他會議原則上中午在鎮食堂開工作餐,因故未能開餐的,對參會的村干部按每人次20元的標準發放誤餐補助。
4、外出采購由各組組長到黨政辦報計劃,分管機關事務的領導審核后報鎮長審批。
5、干部職工因公需安排住宿由鎮長審批。
6、以上規定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沖突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1、書記、鎮長可以單獨派車,其他班子成員因公可以派車,需鎮長審批,一般干部原則上不單獨派車,特殊情況下由分管領導報鎮長審批。
2、嚴格控制租車,確需因公租車必須經鎮長同意。
3、按照“誰用車,誰負責”的原則,由用車申請人全額墊付用車的加油及過路過橋費用。
4、落實車輛管護責任,日常管理工作由駕駛員負責。
1、干部、職工有事須向組長請假,三天以上(其中病假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由鎮長批假。黨政領導向書記請假。請假須寫請假條,特殊情況可以事后補請假條,沒有補請假條的視為曠工,并寫明請假天數、理由,由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交辦公室考勤和存查并于下月10號以前張榜公布。
2、實行輪流值班制。值班期間須24小時在崗,因故不能參加值班的可與人換班。未換班,輪流值班又不到崗的,每個工作日作曠工兩天論處。
3、工作人員全年累計請事假15天(含15天)公休假除外,病假30天(含30天)或超假3天,或曠工3天取消年終評優資格,扣除一個月的補助工資并影響一個月年終獎金。曠工或因公出差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5天,不滿15天的,或全年累計曠工15天,除扣除半年(6個月)的補助工資和獎金外,年終考核為不稱職,同時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予以辭退。病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者按實際天數扣除其他補助和獎金,只發放相應基本工資和生活補助,并取消年度評優資格。特殊情況,集體研究。
4、機關工作人員休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傷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但須堅持報告審批制度。
5、以上規定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沖突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1、首問責任制是指服務對象(單位或群眾)來電話或來訪時,由所問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員負責接待、對詢問事項負責辦理或協助辦理的責任制度。
2、 對來訪人和來電話所反映的屬于責任人本職工作范圍的事項,若手續完備,應立即辦理或解決,若手續不完備,應書面一次性告之其辦事機關的全部辦理要求和所需的文書材料,不要讓群眾多跑或白跑。當時不能辦理或解決的,應向反映人講明辦理或解決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答復。
3、 對來訪人或電話所反映不屬于責任人本職工作范圍,而屬于鎮屬其他部門工作范圍的事項,應轉交給相關單位負責辦理(必須交辦到責任站所長或分管領導手中)。
4、 對來訪人或來電話所反映屬本鎮工作范圍外的事項,應向反映人說明情況,并向反映人指明向哪個部門反映或投訴。
5、 首問責任人因未履行首問責任,或因回避、扣壓或忘記向主辦人交待清楚,一經舉報核實,當月附表工資為零,并影響一個月年終獎金。發生兩次者,取消中心組工作權利。發生三次及以上者,調離本鎮。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還要給予組織紀律處分。
1、獎勵
(1)、凡本鎮干部職工為本鎮工作發表文章在中央、省、懷化市及洪江市級媒體的,分別按稿費金額的10、5、3、1倍給予獎勵。沒有稿費的,分別按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篇的標準進行獎勵,專題報道及頭版的,再加倍獎勵。獎勵由本人提供依據,報辦公室統一登記,年終統一發放。
(2)、對
招商引資和為鎮級財政增加可用財力的有功人員按有關政策實行“一事一議”獎勵。2、處罰
(1)、對因工作不負責任而影響全鎮工作的行為人,視情節處以500-1000元罰款。
(2)、因違法違紀受到法紀處分的,根據處分結果視情節處以1000-5000元罰款。
(3)、鎮機關干部在工作期間、工作場所或公眾場所吵鬧,影響他人正常工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對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罰款。
(4)、對不安心本職工作崗位(含分組駐村工作崗位),從事本職工作崗位外的事務而影響本職工作正常有效開展或從事與公職身份不符的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人,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法紀處分、組織處理和經濟制裁。
一、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組織決定,聽從工作安排。
2、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上班和下班。
3、支行機關人員,要求每天早8點準時到二樓會議室點名。
4、基層營業單位,必須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制度。
5、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串崗、聊天和大聲喧嘩。
6、營業期間不準吃零食、打瞌睡,不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
7、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8、聽到辦公電話鈴聲時,應主動接聽,以文明禮貌用語對答,并耐心細致地回答或解決對方提出的問題。
9、在全行實行“首問責任制”,第一個面對客戶的員工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對該客戶的業務辦理全程負責,并記錄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戶和所辦理的事項和結果記錄在案,以備客戶監督。
10、按時參加支行通知的各項工作會議,不準無故缺席和遲到、早退。
11、會議期間必須關掉手機和呼機,不準隨意走動,專心致志開會,自覺遵守會場紀律。
12、積極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推拖和延誤。
二、儀容儀表:
1、上班期間必須身著工作裝,佩戴工號牌,并按支行通知統一更換季節工作裝。
2、著裝要整潔,談吐要文明,舉止要大方,修飾要得體,不許留怪發,男士不蓄長發。
3、接待客戶要面帶微笑,主動熱情,耐心周到。
4、全行員工無論何時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損害農行整體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與農行利益相違背的事情。
三、環境衛生:
(一)營業場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掃、班后清理,從不間斷。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掃除。
2、營業廳前行名、行牌,經常擦拭干凈,保持清新醒目。宣傳條幅懸掛整齊,定期更換。每天班前要清洗門窗、清掃地面,保持清潔衛生。
3、營業廳內整齊清潔,物品放置統一有序。要求地面無紙屑、無果皮、無痰跡、無灰塵,墻壁清潔衛生。
4、營業柜臺整潔無灰塵,柜臺玻璃明亮潔凈,便民設施齊全完好,擺放到位。
5、辦公桌上保持整齊有序,辦公用品設施整齊劃一,不準擺設與辦公無關的物品,室內不準堆放私人雜物。
6、大堂經理或導儲員要時時清理營業廳環境衛生,為客戶提供清新整潔的辦公環境。
7、各營業網點其它場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潔,為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支行機關
1、劃清責
任區,明確責任人,保證支行機關干凈整潔。
2、機關大院內、門前、門洞保持干凈衛生。每早8點前整理完畢。
3、廁所內要經常沖洗,保持清新無味。每晚7點清掃干凈。
4、樓道、樓梯及辦公室,由當天值日部室打掃,保持清潔衛生。
5、灶房、餐廳保證無蠅、無鼠、無灰塵、無病菌,確保全行員工有一個健康的就餐環境。
6、自行車、摩托車全部整齊放入車棚,不準隨便停放在大院和門洞內。
7、機關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外來車輛由門衛人員安排車位,要規劃有序。
8、垃圾要與環衛隊達成協議,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9、機關職工住宿區,由辦公室安排責任人,要保持清潔衛生。
四、出勤規定:
1、工作人員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請假應在事前由本人親自填寫請假條,按規定程序報批,批準后留存主任處或辦公室備案。
3、病假憑有效證明可準予病假(可出具證明的醫院是縣級以上醫院(含縣級))。
4、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審批權限:一般職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本單位領導批準,3天以上由單位主任簽注意見后報支行分管行長批準;副主任請假,2天以內的由本單位主任批準,2天以上由本單位主任簽注意見后報支行分管行長批準;主任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行長批準,超過3天由分管行長簽注意見后,報行長批準。
6、銷假:假期滿后,應及時到主任處或辦公室銷假,并嚴格記錄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7、基層各單位務必在次月3日前將本單位的考勤情況報回支行辦公室備案。
五、處罰辦法: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規范工作行為,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順利執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紀的良好風氣,維護全行整體形象,對違規違章行為決不姑息,嚴肅處理。
1、成立監督檢查組,由分管行長牽頭,綜合辦公室負責。要認真履行督促、檢查、登記、考核和處罰職責。
2、對違反《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及運城分行《營業機構規范服務細則》等有關條款者,情節輕微,負面影響不大的罰款5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和保證,給予行政警告一次,記入不良檔案;對當年累計達3次或情節嚴重,影響較壞的,令其下崗待業,停發工資;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機關里滋事、打鬧的一律開出公職。
3、上班遲到、早退或缺崗、離崗的給予批評教育,發現一次罰款10元;每月累計發現3次以上的要寫出書面檢查,并通報批評,記入不良檔案。
4、受到顧客舉報或投訴一次的,扣發全年效益工資,累計兩次以上的立即下崗直至除名。
5、不能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的,調離原工作崗位直至下崗。
6、工作期間,不能嚴格執行工作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如串崗、玩電腦、干私活、吃零食、舉止不文雅、談吐不文明、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項,發現一次,批評教育,罰款10-30元;累計3
次以上的扣發一個月效益工資;對履教不改的,一律辭退。
7、職工曠工按實際曠工日扣除日工資,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給予除名。
8、不按規定著裝或不戴工號牌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9、環境衛生,達不到要求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對責任領導罰款50元。
10、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停放,不能嚴格執行的對當事人罰款10—30元,對管理責任人罰款50元。
11、屬督查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管理有漏洞責任的,對分管行長和辦公室主任分別罰款100元。
12、對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金融規章,以及本行各項基本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的行為,除以上處罰外,并嚴格執行農銀發(2001)153號《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措施:
1、此項工作由分管行長牽頭,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辦公室每月至少到各營業網點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進行通報。
3、開展“評優選差”活動。年度終了,支行根據工作記錄評出作風過硬,舉止文明,遵規守紀的員工,予以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有違規違紀行為記錄者按次數進行排隊,實行“末位淘汰”,作為下崗分流對象。
4、聘請社會監督聯絡員,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設置舉報投訴意見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為不斷提高我院醫院管理水平,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改善醫療服務,提高運行績效,促進醫院健康的可持續發展,2005年1月醫院成立了醫療質量督查小組,針對醫院出現的問題,進行督查整改。
一、組成部分:醫療督查小組由由院務會、后勤辦公室、醫保辦公室和保衛科組成。
二、督查方式:質量督查小組采用流動負責制(每次由小組成員輪流作召集人)每月不定期的對醫院的各科各室進行督查,并做好督查記錄;每次督查結果應有督查小組成員、科室負責人和被督查當事人的簽字。
三、督查內容:
(一)醫護質量
1、病歷督查以南川市第三人民醫院病歷質量考核表為標準。
2、處方書寫是否規范,門診日志登記是否齊全,傳染病登記是否完整、及時上報。
3、是否有病人投訴醫療差錯、糾紛、服務質量。
4、督查醫護各項規章制度的具體實施情況。
5、儀容儀表:醫生護士工作時應衣帽整潔、不戴戒指、吊耳環、手鏈、不留長指甲、不彩繪指甲、不穿拖鞋,裙擺及大衣不得超過工作服的長度;護士工作時發不過肩。
6、護理質量標準:
(1)護理技術操作質量標準:合格率90-95%。
(2)護理文件書寫質量標準:合格率90-95%
(3)臨床護理質量標準:①護理計劃合格率?80%。②模式病房開展率20-30%。③特級、一級護理合格率95%。④急救物品完好率100%。⑤基礎護理合格率90-95%。⑥褥瘡發生率0%。⑦無菌物品無菌率100%。⑧護理缺陷發生率:標準值,嚴重差錯?2件/年,缺陷自理正確率?98%,年護理事故發生率次數為0。
(二)學習記錄
1、科室學習記錄本:每次學習應有記錄。
2、科室醫生、護士學習記錄本:每次學習應有記錄。
3、對科室醫生、護士抽查提問學習內容。
4、抽查提問科室主任每次學習內容的具體執行情況。
(三)消防安全及設施設備
1、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效。
2、是否會使用消防設備。
3、是否對病人講解病房內嚴禁用火、用電取暖、煮飯,具體抽查住院病人。
4、病房內是否有住院須知。
5、督查各科室用的電爐、烤火爐、空調,人離開時是否關閉。
6、是否對所使用的設備進行日常保養(設備的清潔衛生打掃、出現故障是否及時上報)。
(四)清潔衛生、勞動紀錄
1、督查病房、公共地段是否清潔(標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督查科室辦公室是否清潔,有無亂扔果皮、剩菜剩飯現象。
3、是否有遲到、早退現象(上班時間15分鐘后到達為遲到,下班時間15分鐘前離開為早退,)。
4、是否按時交接班(交班者未提出異議屬按時交接班)。
5、上班時間是否有吃食物現象(早晨、中午、晚上就餐時間除外)。
6、上班時間是否有干私活現象(當班者不許帶孩子同時輸液)。
7、上班時間是否有賭博、玩游戲等現象。
8、值班是否有帶帶家屬、帶小孩、寵物的現象。
(五)財經制度
1、財務人員是否有未經領導同意就私自借公款與他人。
2、是否有醫護人員私自收費現象。
四、獎懲條例(試行)
(一)獎勵條例
1、科室:對全年督查各項工作位居前列者(包括業務收入),將作為評選先進科室的優先條件之一,榮獲年終先進科室,醫院給予獎勵現金500元;每一季度督查后,將評選優勝科室,榮獲第一者醫院給予獎勵現金200元。
2、中層干部:每次督查結果將作為考核中層干部的條件之一,合格者將作為評優秀干部的優先條件,榮獲年終優秀干部者,醫院給予獎勵現金200元。
3、職工:每季度將評選先進個人,先由科室民主選舉(按細則為標準)經督查組及中干會討論通過后,醫院獎勵現金50元;獲季度先進個人,將優先參加年終的先進個人的評選,被評選為年終先進個人者,醫院獎勵現金300元。
(二)處罰條例
1、對督查中督查組發現科室有違規違紀現象的將取消該科室年終先進科室的評選資格。
2、如發現科室有嚴重違規違紀現象和影響醫療質量以及有損醫院對外品牌形象的,第一次對中層干部批評教育;第二次出現則扣發中層干部當月職務津貼;第三次出現則就地免去中層干部該職務并取消年終優秀干部的評選資格。
3、凡出現醫護質量問題的,醫院將處以當事人現金50元處罰;引起患者投訴的,醫院將處以當事人現金100元處罰;引起糾紛及醫療事故者,經督查組查證屬實后,按醫院的另行規定執行。
4、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不愛護設施設備的,醫院將處以當事人現金100元處罰;故意損壞設施設備的,當事人應按原價賠償并且醫院將處以當事人現金200元處罰;出現重大消防安全事故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違反勞動紀錄者(以勞動細則為標準),第一次發現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處以50元處罰;第二次發現者待崗上班2個月發生活費160元;第三次發現者給予下崗處理。
6、當班者脫崗的,醫院將處以當事人下崗處理。
7、私自收費的,醫院將處以當事人私自收費金額2倍的處罰并待崗2個月,在年終考核中以不合格處理。
8、科室集體私自收費的,處以科室私自收費金額10倍的處罰,在年終考核中科室全體人員將以不合格處理。
醫療督查小組目前收到的成效
通過督查小組這半年的運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成效如下:
1、醫護質量得到進一步的提升,病歷的書寫以前更為規范,甲級病歷在90%以上,無丙級病歷出現;護理質量(包括技術操作和護理書寫)質量達到95%;病人對醫院醫護質量的滿意率在不斷提高,至目前未接到一例病人的投訴,無一例醫療差錯事故發生。
2、各種資料、學習記錄、消毒記錄保存完好,各科一月來學習的資料清晰地記錄在案。
3、在就醫環境上:醫院公共地段以及各科室醫生辦公室、護士辦公室、治療室、病房干凈整潔有序,并提供優質溫馨的人性化服務。與以前對比有著明顯的提高,深受廣大患者的好評。
4、各部位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對各種能源的使用嚴格按照操作規范進行。通過督查使醫務人員和就醫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半年無一例安全事故發生。
5、對醫德醫風好、病歷書寫達標、護理質量提高、各種資料保存完好、提供良好就醫環境、無消防安全事故發生的科室和個人,醫院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的獎勵。
第一條請假手續
街道職工請半天以上各種假,均由本人出具假條,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假,假條按規定簽署意見后送黨政辦公室備查,否則按曠工論處,請年休假、探親假、產假、婚假等政策規定假的人員須個人提前三天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條審批權限
副職以上領導請假按《市領導干部請銷假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他職工2小時以內臨時性請假由本人口頭向其科室負責人請示批準;請半天以上一日以內假,由分管領導審批;請一日以上假,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審批,并報告街道黨工委書記。
第三條休假原則
(一)各科室應視工作情況妥善安排年休假、探親假,不得因休假而妨礙工作的開展。
(二)休假者如遇特殊情況需延假的,應提前向分管領導報告,上班后應提交有關證明,否則視為曠工。
(三)年休假和探親假期間,如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休假的假期,可按規定順延休假天數或沖抵請假天數。
(四)街道組織的集體活動,全體職工都必須準時參加,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者,由本人向活動主持人請假,不假不到者視為曠工。
(五)休假者假滿回到工作崗位后,應及時到準假人和黨政辦公室銷假。
第四條具體規定
(一)事假
1、請事假者,應出具假條申請。請假一日由分管領導批準后報黨政辦公室備案,一日以上由辦事處主任批準,報黨政辦公室備案。
2、請事假一天沖抵年休假一天,有年休假,應先使用年休假,年休假使用完后才能請事假。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審查處理。
3、請事假沒超過10天的全額發放目標考核獎;事假超過10天的在年休假里扣除;除年休假外,請假在11天到20天的從本人當年目標考核獎中每天扣50元;請假在21天到30天的從本人當年目標考核獎中每天扣100元;請假在31天到50天的直接扣除本人當年目標考核獎的一半;請假在51天以上的全額扣除本人當年目標考核獎。
(二)病假
1、請病假者,出具請假條,分管領導批準,附醫院證明,交黨政辦公室備案(急診手續也可銷假時補交)。
2、市內門診看病,不計病假。
3、請病假2天及其以上的,以醫院證明為準,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凡弄虛作假休病假者,按曠工處理。請病假3天,沖抵年休假1天,以此類推。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處理。
4、工作人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15天以上的;滿10年不滿20年的工作人員,請病事假累計30天以上的;滿2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請病事假累計45天以上的,街道年度考核不予評先評優。
(三)探親假
凡工作滿一年的未婚職工,其父母不在本市居住的,每年有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不含路途),如兩年探望一次,則假期為45天;工作滿一年的已婚職工,其配偶不在本市居住的,每年有一次探親假,假期30天(不含路途);家住本市的已婚職工探望異地居住生父母的,以戶口居住地為準每四年給一次假,假期20天(不含路途)。四年一次探父母者,可分多次使用(給一次途中時間),但必須在四年之內,不能下轉。不能作補休零用。請探親假者需提供配偶或父母異地工作或居住證明。
(四)年休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州、市政府關于認真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制度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單位實際,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視職工年休假制度的落實,充分認識落實職工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意義。
1、街道從關心職工身心健康,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出發,各科室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街道鼓勵干部休假。
2、街道領導、各科室負責人除帶頭休假外,應合理安排好科室干部的休假時間。
3、各科室負責人應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將科室干部職工當年的帶薪年休假計劃,報街道黨政辦備案。
4、每年的8月30日前,干部的帶薪休假應達到當年帶薪年休假應休天數的三分之二。
5、干部職工當年的帶薪年休假,原則上(工傷、產假等除外)不準跨年補休。當年未休完帶薪年休假者,帶薪年休假作廢處理。
6、確因工作需要,干部職工當年和次年都無法安排帶薪年休假的,街道按照本人意愿、領導集體研究確定其他方式解決。
7、干部職工如當年有帶薪年休假未休完者,不得請事假。
二、享受年休假人員范圍:街道機關行政和事業在編工作人員,均可休假。
三、年休假標準:
參加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參加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參加上作已滿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州關愛關心干部增加每年休假3天;
休假時間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平時事假按年休假處理。
四、年休假申請程序。
只要不影響日常工作,不影響值班,就可以申請休假。一般情況下,一個科室內同時休假的人員不能超過一半(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不能同時休假;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不能同時休假)。
街道機關年休假,在本人年初申報休假計劃的基礎上,確認休假前3天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分別由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辦事處主任批準同意,到黨政辦辦理年休假通知單。本人即可按通知單的要求進行休假。
領導班子成員休假由街道黨工委書記審批。
(五)婚假
職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符合結婚條件要求的,給予婚假5天,符合晚婚條件,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5天。
(六)產假和節育假
1、凡符合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由計生小組報有關機關審批,發給準生證的,只要符合政策生育,不管是第一個孩子還是第二個孩子,女方的生育假均有158天(國家規定的98天+延長的60天),男方的護理假有20,母乳喂養增加30天。產假均含節假日。
2、女職工安環從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結扎的休息21天,第一次人流休息15天,再次人流的均為病假;男職工結扎的休息7天,采取節育措施需休息的時間以醫院證明為準。
3、孕婦在預產期前可安排15天的產前休息,此休息期間應算為產假,超過預產期沒有分娩的,不得繼續享受產前休假。
4、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一小時(往返時間在內),也可兩次合并使用。
(七)喪假
1、職工料理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及子女喪事者,給予7個工作日的假期(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必須的往返路途時間),往返中的一切費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