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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關鍵詞:農村;公共管理;普法“普法下鄉”
很早就成為了我國法制宣傳教育的主題,在農村深入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才能快速推進農村公共管理的發展,這也是促進農村教育、經濟、文化快速發展的有效途徑,只有全民參與,自主參與,才會有更好的成效。
1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定義
農村公共管理是指對農村的一些公共事務進行管理,例如:不斷加強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義務教育、養老保險等公共事業。農村公共管理普法是指在農村深入普及法律知識,進而不斷加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讓農民懂法、守法,學會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穩定發展,改善農村生活條件,進一步加快農村公共管理的發展[1]。
2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重要性
在我國,農業比重大,農村人口占我國總人口的絕大部分,因此改進公共管理是農村工作的當務之急,法制化是公共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一句話,農村公共管理普法是農村公共管理發展的迫切需要,是農村經濟和教育發展的首要保障,也是農民的迫切要求[2]。所以說,農村公共管理對農村的發展以及對國家的發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3農村公共管理存在的問題
3.1村民自身原因
一方面是村民對普法思想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高,長時間受到封建思想觀念的束縛,深信權大于法,不到迫不得已絕不會向法律尋求幫助,這也限制了農村公共管理法制的發展,也使普法的進行效率很低。另一方面,村干部自身文化素養和思想道德素質不夠高,對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理解不深,在普法宣傳方面投入不大,普法過程中對普法人員要求不嚴,普法的起點不高,有時候還幼稚的覺得如果村民懂法會給自己帶來麻煩,進一步讓村民對法律心生無奈[3]。
3.2普法機構原因
1)農村普法覆蓋不全面,存有死角盲點。農村的普法僅限在開會時學習或者村委會辦宣傳欄,但是他們忽略的問題是,村民每天為著生活奔波,很少有人自覺去看,所以說村民沒機會接受法制教育。2)普法力量不足,形式單一。因為司法所人員少,所以很多時候他們疲于應付,又因為自身文化素質的限制,農村普法大多采取貼橫幅,寫標語,宣傳櫥窗,黑板報,法制講座等,很多村民接受教育少,有些看不懂,心有余而力不足。3)執法水平不高,普法與執法脫節。經過長期以來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的進行,鄉村干部執法觀念不強,沒有依法辦事,久而久之,那些法制成為了他們眼中治理老百姓的手段,村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只能忍氣吞聲,但是村干部的威信也是不斷地降低。這一系列的問題的存在,導致農村公共管理普法進程停滯不前。
4改善農村公共管理普法現狀的對策分析
4.1村民自身方面
村民自身應該擺脫封建傳統觀念的束縛,在閑余之時主動地去學習法律知識,接受法制教育,能夠做到懂法、守法,不斷地提升自身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學會使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配合村干部的工作,監督政府的執法工作,致力于發展農村公共管理,建設美好和諧的農村環境。
4.2村干部方面
村干部的職責就是以身作則,深入的學習法律知識,不斷提升自身文化素養,公平公正的處理農村事務,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加大農村法制宣傳力度,全身心的投入到普法工作中,爭取達到全村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不斷的完善農村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快農村公共管理發展的步伐,為著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奮斗[4]。
4.3政府機構方面
政府機構,認真落實一些法制制度,監督村干部的工作。提高農村教育發展水平,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制度,保證不落下一個孩子;不斷提高農村扶貧開發水平,爭取一起富裕,不落下任何一個貧困的家庭;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交通的發展,調動大家的積極參與性;不斷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民生活……這一系列工作,旨在提高農民生活條件,讓農民相信政府,從而相信法律,共同為農村公共管理發展出力。
5結束語
總之,農村公共管理普法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普法之路途仍然遙遠。不管是村民、村干部還是普法機構,只有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承擔該承擔的責任,履行該履行的義務,提高自己的素質,以人為本,徹底落實普法治理工作,才能更進一步的強化公共管理制度,實現人民的期望,改善農村生活條件,促進農村公共管理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1]何愛梅.當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原因和途徑的探析———以十八屆四中全會為背景[J].南方論刊,2015(1):4-6+9.
[2]李培秀.基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視野下對“小官巨腐”的思考[J].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論叢,2014(1):79-82.
關鍵詞:普法教育問題對策
一、農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以來,農信社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隨著農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農信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1員工學法積極性不高。農信社員工平時工作忙、壓力大,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認為只要做好本職工作了,法律知識學的好不好不重要;農信社領導在對待抓普法教育這方面也存在模糊認識,對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夠,認為普法教育是“軟任務”,抓不抓問題不大,只要能完成業務指標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達到提高員工學法積極性,當然更談不上普法取得顯著成效了。
1.2農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客觀要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信社新業務不斷推出,員工得把越來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業務的學習中,把員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課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內容、方式方法上無法滿足員工的喜好,這勢必挫傷員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目前,農信社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方法簡單,形式單一,普法未能真正進入基層社,在上級檢查這項工作時,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應付。
1.3農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針對性不強。農信社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定期學習制度,領導沒有把此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不能及時跟蹤學習新近出臺的一系列與銀行業務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所以也談不上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讀和分析,更談不上用于指導和防范業務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4員工結構不合理,影響法制觀念更新速度。目前聯社員工基本上是兩大結構群體: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參加工作的員工,即一部分是學生出身和轉業軍人構成的青工隊伍,人員成分復雜,思想不穩定,可塑性強,且每個人的知識層次、生活閱歷、思想覺悟、業務技能千差萬別;另一部分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招工社的老職工,他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商業銀行轉軌的歷史變革,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理論,雖然后期也經歷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實踐鍛煉,有相當多的人員進入高等學府深造,也出現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員工隊伍整體結構而言,新鮮血液補充太慢,員工年齡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尤其在基層聯社,人員老化、合適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普法教育速度,影響了聯社普法教育的有效開展。
1.5普法教育忙于應付。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聯社的業務范圍、產品種類、客戶構成、服務手段等發生了深刻變化,隨之各種制度、辦法、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等不斷出臺,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關聯性、前后銜接性和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漏洞預見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現為不順暢、不自然,難與國家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內部風險防控總處在亡羊補牢狀態。
1.6自卑心理產生對普法教育的抵觸情緒。
聯社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改革的步伐較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相對慢一些,從單位形象到員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致使部分員工在攀比中產生了自卑感,特別是習慣了“吃大鍋飯”的那部分員工,經常對從事的工作產生消極情緒,對普法教育新理念產生抵觸,他們是聯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點教育對象。
二、推進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策
隨著國家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深入,廣大農信社員工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農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農信社民主法治建設,大力加強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1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職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當前實際,善于借臺唱戲,借兵打仗,借箭發令,積極主動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協調普法與效能、綜治等共同督查、督辦;積極引導全員關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運作機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普法領導小組的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把普法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活動等結合起來,實現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普法廣泛開展。
2.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一要建立剛性機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只規定應該怎么做,而對沒有做到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從而導致法制教育忽緊忽松。二要建立規范的指導體系。要盡快制定農信社具體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依法治社指導性意見,在全轄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科學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組織人員根據實際,制訂一個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評量化標準,納入績效考評,每年組織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各信用社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2.3明確普法教育的對象。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象應該包括農信社的高管人員、聯社所有科室人員、基層網點負責人及基層員工等所有從業人員。各社應該設置普法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社普法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在每個社設置普法宣傳員,負責本社員工的普法宣傳任務。
2.4選準普法教育的內容。要廣泛宣傳整個法律體系的知識,著重抓與農信社工作有關的法律知識的普及教育。通過舉辦培訓班,使廣大農信社的干部普遍提高守法、用法水平,能熟練掌握和運用金融法規知識,結合具體工作崗位,有針對性地開展法規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達到監管的要求,使經營活動與法律、規則和準則相一致。可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擔保法》、《物權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規以及《票據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保險法》、《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應制定切合實際的培訓計劃,有目的、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培訓內容,達到學以致用,熟練掌握的目的,真正達到普法知法的效果。
目前,我國普法類節目尤其是農村類的法律節目在報紙、電視、廣播中占據了重要的位置,盡管電視法律節目更占優勢,但廣播傳播快捷的優勢,使其對農村的普法節目搶
一、變拜官為求法——由而訴訟
經過20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法制觀念維權意識發生了較大變化,過去遇事找黨委、找政府,現在遇事找法院、找律師已成為社會風尚,以往“攜刀討債”,擅自扣留人質、查扣債務人物品已被“對簿公堂、依法維權”所取代,宗族械斗、動輒打人罵人的不良現象已不常見。農村干部基本懂得依法辦事、依法管理農村各項事務。盡管如此,通過采訪,我們了解到,眼下不少基層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還會抱怨一些諸如計劃生育、統籌提留、護林保土等中心工作在農村開展起來難度很大的問題。這一方面說明農民群眾接觸、學習法律的機會較少,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們在宣傳、執行的過程中辦法不多,形式簡單,這就給我們新聞廣播節目加強對農廣播的普法力度提出了極為迫切的要求。
去年夏天,我臺《法在身邊》節目連續三期播出“大船漲價以后”,說的是承包23年的大船擺渡主突然提升收費價格,與五個村村民糾紛不止,寧安市江南鄉村民經歷了變拜官為求法,由而訴訟,最終解決合同糾紛的歷程。
記者的采訪圍繞著一張大船承包合同開始了。
2003年末,一直作為集體財產的渡口大船因運行多年,船底和船板均需更換,當時村里沒有錢。村委會就想以承包方式把船包給個人擺渡。然而寧安市村村通公路建設開始了。福興村通往外埠的道路陸續被暫時封閉。福興渡口成了唯一通道,大船承包人邵春輝突然宣布:村民乘船收費、車輛過船漲價。
村民找村干部、找鄉政府評理,想靠行政手段解決村民糾紛,最后上下統一思想,認為現在是依法治國的時代,這件事情既然調解無效,那就求助法律。
村民代表懷著復雜和好奇的心理,走進寧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他們親眼看見法官經過認真詳細的法庭訊問和質證,他們親耳聽見法官當庭判決邵春輝違反合同約定,他與五村村民簽訂的大船承包合同被依法解除。這些頭一遭打官司的村民代表沒想到事情這么簡單。
在采訪中,村民告訴記者:還是法律好使,以后再遇什么說不通,理不明的事,該找政府找政府,該走民事走民事。
江南鄉這場非常訴訟告訴我們,法律正日益深入廣大鄉村。依法治鄉、依法治村、依法維權、依法辦事等理念必將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杠桿。
二、熱線——直播并駕齊驅
通過實踐,我們覺得,廣播普法,首先要了解農民的需求,突出普法重點內容,從內容上要選擇與農村工作,村民密切相關法律法規,如《婚姻法》、《民法通則》、《土地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水土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農業法》、《選舉法》、《村民組織法》等,近年來,村財村務公開,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這些早已備受村民的關注,然而年終分紅、宅基地分配、土地、山林、工程、地材承包等敏感性問題,還有村民普遍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如用水、用電、治安、環保、衛生、道路、土地承包、農村出嫁女權益保障工作等。往往會引發歧義以致糾紛,特別是在年終歲尾,在媒體反映此類問題的農民朋友比較集中,我們的節目就要以此為契機和出發點,利用廣播信息傳播迅捷、收聽方便等優勢,讓播出形式活起來,增添節目的可聽性、趣味性。如何盡量發揮廣播的優勢,強化聽眾的參與意識,經過實踐我們總結出廣播與其他媒體相比而言,有著兩大強勢法寶:開通熱線、現場直播。
牡丹江人民廣播電臺對農節目《北國山鄉》在揚廣播優勢方面進行了大膽的嘗試。《北國山鄉》專門開辟出一檔普法欄目《學法用法》,每周固定播出二期。剛開始時,也是找幾篇涉農案例播一播,但這種流于表面、飄浮空洞的案例,很難引起聽眾的興趣和共鳴,宣傳的效果自然難盡人意。于是,主持人及時請來職業律師作節目嘉賓,并在節目中開通熱線,現場接受聽眾咨詢。通過形象生動、以事喻法的宣傳,使千家萬戶在耳聞目睹、潛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擴大了普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比如以往只知道哪些行為屬于違法,哪些是犯罪,但違的什么法,犯了哪款罪,判罰的依據是什么,如何履行法定的義務,訴辯雙方享有哪些權利等等聽眾急于了解和關注的法律知識卻不得而知。開通熱線后,這些疑難和困惑通過律師的現場解答都迎刃而解。
為了進一步加大節目的權威性、直觀性和參與性,還將普法節目的直播間,由室內搬到鄉村集市和人流集中的公共場所,用發生在他們身邊的案例來講解,使得老百姓能夠真正的理解法律。把法律常識匯集成生動有趣的競答和游戲,讓老百姓在娛樂中學習法律,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樣一來,聽眾和廣播之間的距離縮短了,收聽和參與的主動性也提高了。
三、案例實用——操作性強
對農普法節目,因面對的聽眾群體指向性較強,這就要求我們的案例的選擇上必須貼近農村生產生活,能給農民群眾以實際的指導意義,而且題材應力求寬泛。一提到普法,不少人就將法的概念定位在民事、刑事法律上,認為普法的目的就在于使群眾避免民事糾紛,不要觸犯刑律。這種觀念即便不能算錯誤,起碼也是片面的。隨著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水平有了較大的改觀,他們觸摸世界的角度更加寬泛,面對的矛盾和困難也出現了新的特點。比如穆棱農民肖光楨平時喜歡鉆研農業機械的發明創造,但因自我保護意識不足,以往的發明成果大都被他人竊取和仿冒,造成了不少損失。在當地科委的幫助下,肖光楨學習了大量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懂得了科技成果也是財富的道理。他隨即將自己研制的多功能飼料絞磨機等多項成果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專利,依法給自己的發明上了一把“保護鎖”。《學法用法》欄目及時報道了肖光楨的事例,并請律師詳細介紹了申請專利的方法程序,為那些善于總結生產經驗,熱衷發明創新的群眾運用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起到了引路、導航作用。
關鍵詞:普法教育 問題 對策
1 農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以來,農信社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隨著農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農信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1 員工學法積極性不高。農信社員工平時工作忙、壓力大,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認為只要做好本職工作了,法律知識學的好不好不重要;農信社領導在對待抓普法教育這方面也存在模糊認識,對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夠,認為普法教育是“軟任務”,抓不抓問題不大,只要能完成業務指標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達到提高員工學法積極性,當然更談不上普法取得顯著成效了。
1.2 農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客觀要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信社新業務不斷推出,員工得把越來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業務的學習中,把員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課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內容、方式方法上無法滿足員工的喜好,這勢必挫傷員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目前,農信社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方法簡單,形式單一,普法未能真正進入基層社,在上級檢查這項工作時,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應付。
1.3 農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針對性不強。農信社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定期學習制度,領導沒有把此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不能及時跟蹤學習新近出臺的一系列與銀行業務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所以也談不上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讀和分析,更談不上用于指導和防范業務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4 員工結構不合理,影響法制觀念更新速度。目前聯社員工基本上是兩大結構群體: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參加工作的員工,即一部分是學生出身和轉業軍人構成的青工隊伍,人員成分復雜,思想不穩定,可塑性強,且每個人的知識層次、生活閱歷、思想覺悟、業務技能千差萬別;另一部分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招工入聯社的老職工,他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商業銀行轉軌的歷史變革,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理論,雖然后期也經歷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實踐鍛煉,有相當多的人員進入高等學府深造,也出現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員工隊伍整體結構而言,新鮮血液補充太慢,員工年齡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尤其在基層聯社,人員老化、合適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普法教育速度,影響了聯社普法教育的有效開展。
1.5 普法教育忙于應付。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聯社的業務范圍、產品種類、客戶構成、服務手段等發生了深刻變化,隨之各種制度、辦法、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等不斷出臺,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關聯性、前后銜接性和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漏洞預見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現為不順暢、不自然,難與國家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內部風險防控總處在亡羊補牢狀態。
1.6 自卑心理產生對普法教育的抵觸情緒。
聯社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改革的步伐較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相對慢一些,從單位形象到員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致使部分員工在攀比中產生了自卑感,特別是習慣了“吃大鍋飯”的那部分員工,經常對從事的工作產生消極情緒,對普法教育新理念產生抵觸,他們是聯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點教育對象。
2 推進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策
隨著國家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深入,廣大農信社員工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農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農信社民主法治建設,大力加強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1 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職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當前實際,善于借臺唱戲,借兵打仗,借箭發令,積極主動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協調普法與效能、綜治等共同督查、督辦;積極引導全員關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運作機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普法領導小組的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把普法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活動等結合起來,實現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普法廣泛開展。
2.2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一要建立剛性機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只規定應該怎么做,而對沒有做到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從而導致法制教育忽緊忽松。二要建立規范的指導體系。要盡快制定農信社具體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依法治社指導性意見,在全轄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科學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組織人員根據實際,制訂一個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評量化標準,納入績效考評,每年組織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各信用社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