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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機構
成立排查管控領導小組。同志任組長,同志任副組長,由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六名科室干部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兩個分組。
第一組
組長
成員
負責縣經濟開發區外9戶規上工業企業排查指導工作
第二組
組長
成員
負責縣經濟開發區外10戶規上工業企業排查指導工作。
二、目標任務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指導的原則,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督查指導力度。屬地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企業第一責任人責任,具體落實到人、落實到企業。實施網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要對企業在職工行動軌跡進行全方位摸排,重點排查外省尤其是湖北和黑龍江兩省來(返)縣人員,保證省外來(返)縣人員底數清晰、精準到人。有效防止疫情輸入。
三、排查范圍
經濟開發區外的19戶規上企業。
四、工作內容
1.開展人員摸排。通過使用助力疫情防控行程查詢綜合平臺、查驗證件等多種方式,對企業職工行動軌跡進行全方位摸排,重點排查外省尤其是湖北和黑龍江兩省來(返)縣人員,建立排查工作臺賬。
2.強化應急處置。按照《縣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規定》,做好疫情應急處置。
3.加強防控指導。指導企業開展衛生清潔、通風消毒、個人防護、垃圾處理、分餐或錯時就餐餐等防疫措施,加強內部防控。指導企業開展對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疫情防控處置能力。
4.對照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各項工作要求,深入查找疫情防控的風險點、隱患點,對于集中就餐、集體活動、使用中央空調等安全隱患,及時指導糾正。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堅決克服麻痹大意心里,把抓好外來人員排查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為保障我縣人民生命安全,堅決守住疫情輸入“關口”。
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四個一律”剛性要求,切實落實消防安全檢查的有關要求,對全縣彩鋼板建筑開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鋼板建筑消防違法行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達標的彩鋼板建筑,進一步提高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有效改善全縣消防安全環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積極整治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尤其是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堅決防止彩鋼板建筑火災事故的發生。
為加強全縣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為:
組 長:____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____
成 員:____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由縣消防大隊教導員熊小春兼任辦公室主任,并成立二個縣城片區工作小組,人員從有關職能部門抽調,其中縣消防大隊2人,縣城鄉建設局2人,縣安監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業園區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領導。
1.彩鋼板建筑
(一)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所、公共娛樂場所。
(二)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
(三)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托兒所、幼兒園。
(四)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
(五)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設工程施工工地。
2. 易燃易爆危化品
屬生產、使用、經營、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均在治理范圍,重點是縣石化集團及所屬單位、門店等。
1.彩鋼板建筑
(一)對存在人員住宿的彩鋼板建筑,達不到a級耐火極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和拆除。
(二)對使用彩鋼板搭建的人員密集場所,達不到a級耐火極限的,一律不得通過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或備案抽查,并實施臨時查封,責令改變用途;對無法改變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和拆除。
(三)對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現場人員辦公等彩鋼板臨時用房,達不到a級耐火極限的,在實施臨時查封的同時,要通報建設部門依法責令工程項目停止施工;情節嚴重的,通報安監部門依法暫扣或吊銷建筑施工安裝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對使用彩鋼板搭建的公眾聚集場所,達不到a級耐火極限的,一律不得通過使用和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五)對存在人員住宿的彩鋼板建筑,即使達到消防安全規定要求,也要采取嚴格的用火用電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電外的其他電器,禁止在維修改造過程中使用電氣焊作業。
(六)對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依法對危險部位或場所實施臨時查封,督促單位整改,并書面報告縣人民政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
(七)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鋼板建筑。
(八)對其他使用彩鋼板搭建的廠房、庫房、展廳等建筑,要嚴格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等國家技術標準進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單位,要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并從重處罰。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定,
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警告,或報請有關部門罰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三)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且與周圍民用建筑防火間距不足、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加油站(點)、液化氣供應站(點),要堅決予以取締。
(四)對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以及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處警告或由有關部門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對易燃易爆單位特殊工種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從事易燃易爆崗位具體操作的,處警告、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召開動員部署會,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下發方案,各鄉鎮(場)按照要求進行動員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對全縣所有建筑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記,建立臺賬檔案,填寫《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對使用違規彩鋼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按要求上報材料。
(三)復查驗收階段(9月21日至9月30日)。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對排查整治情況進行復查驗收,并以書面形式報告縣人民政府,對未能按時按要求整改的,提請縣政府采取強制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與當前正在開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檢查緊密結合起來,細化工作方案,嚴格工作職責,明確工作任務。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確保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二)爭取支持,加強聯合。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將彩鋼板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要發動民政、衛生、教育等行業管理部門貫徹落實全省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場會精神,結合《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范》、《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范》相關要求,對養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單位場所使用彩鋼板建筑進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強化行業部門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形成專項整治合力。
(三)嚴格執法,跟蹤整改。各地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要對轄區彩鋼板建筑進行全面排查,做到一個不漏,堅決杜絕失控漏管現象的發生。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要依法堅決查處,對正在整改的隱患單位,要落實責任人,跟蹤督促,確保整改到位。縣城鄉建設局要從源頭上杜絕違規彩鋼板的使用,辦理相關施工手續時,要及時告知使用違規彩鋼板的危害和后果。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深入持續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查明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從源頭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確保全縣環境安全。
二、職責劃分
局機關統一安排部署全縣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抓好協調督促落實,環境監察大隊具體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內各有關股室按職能職責切實做好相關工作的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按要求認真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業單位負責做好自查自糾,認真落實環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排查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圍。
1、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2、環境風險源企業,包括:化工企業、周邊涉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重點行業企業,建設有廢渣場、尾礦庫的企業,在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廢棄物處置等環節可能造成涉重金屬、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的企業等。
3、縣污水處理廠、中天羊業有限公司等國家重點監控企業;
4、各類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活動中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
(二)排查內容。
1、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情況。重點排查各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構成、水質狀況、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規劃編制、保護區劃定和審批情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建設管理情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處理設施建設與運行及污染物排放情況;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業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整治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及實施情況等。
2、環境風險源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情況。重點對化工企業等重點風險源企業執行環保制度情況(包括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制度、危廢處置等有關制度)、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及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環境風險防范情況(包括環境應急處置設施、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環境應急物資儲備等)、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情況、尾礦庫環境風險防范情況、周邊環境敏感點情況等開展細致排查。
四、工作步驟
(一)企業自查自糾。全縣各內企事業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環保部制定印發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指南(試行)》要求,全面做好隱患自查,列出問題清單,建立工作臺賬,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發現的一般環境安全隱患問題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要采取應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經專家論證后組織實施。要制定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企業風險防控措施,落實環境應急預案和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工作。4月15日前,企事業單位上報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情況登記表(附表)。
(二)集中排查整治。縣環境監察大隊要對照排查范圍和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對全縣內風險源單位和環境敏感點逐一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疑點要徹查到底;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要明確提出整改要求、時限和責任人,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把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實抓細。企事業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及時報送縣環保局,我局及時組織人員對整改結果進行現場核查驗收,并簽字確認。
(三)落實整改措施。各有關單位對存在的環境風險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從2017年4月1日起,各有關單位每季度向縣環保局報送環境風險隱患整改進展情況和重點隱患問題整改方案,縣環境監察大隊匯總后,將全縣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上保險政府。
(四)嚴格驗收銷號。實行“誰檢查誰督促,誰簽字誰負責”和“排查—整治—驗收—銷號”的閉環管理制度,按照“邊排查、邊整治、邊驗收”的要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企業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現場復核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化解環境風險、遏制突發環境事件、保障環境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環境安全監管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各生產經營企業作為環境安全責任主體,要全面履行職責,組織徹查本單位環境安全隱患情況,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防控措施,并落實資金和力量,及時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實整改。要結合實際情況,對照排查范圍和內容,認真開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確保環境安全。一是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建設項目,一律責令停止建設;對建設項目要求配套的環境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使用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二是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長期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處罰,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責令停產整治,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三是對發現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時應責令停產整改,對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的,建議當地政府予以關閉;對發現存在隱患但不屬于環保部門職責的,應立即移送相關部門。四是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向同級政府提出整改建議,涉及企業的,立即依法查處。五是認真梳理涉及環境安全問題的案件,加大查處力度,有效防止發生。
(三)加強指導,確保實效。將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作為環境應急工作常態化管理和全過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過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監管、環境風險評估、環境應急預案管理、應急聯動等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長效機制。要認真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切實整改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
為認真吸取事故和近期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會議精神,決定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建設戰線必須迅速行動起來,按照統一部署從嚴從細的要求,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通過排查推進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等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建設局質安科、區質監站、安監站及各街道建辦(科)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質安笠,負責日常協調聯絡工作。
三、排查內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內容
以重點工程、深基坑(高邊坡工程)及地下工程為重點,對全區建筑工程進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內容為:
1、地下管線保護情況。所有挖掘施工作業是否在開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線(包括電網線、水網線、燃氣管網線等)的分布情況,是否同燃氣集團公司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是否管線保護措施。
2、質量安全受監登記情況。建設工程是否輸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是否依法納入監管程序。
3、大型垂直運輸設備安全管理情況。如塔吊、施工電梯、井字架等大型街運輸設備是否制定拆裝方案,是否履行檢測、驗收手續,現場拆裝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臨時用電使用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否按照三相五線制布設,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是否符合要求。
5、現場安全防護情況。“三寶”的配備、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護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6、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施工單位是否組織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二)整治措施
1、對未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土石方開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簽訂保護協議后方可施工;對未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補辦燃氣管網保護協議,逾期不辦的,一律停工改正。
2、對施工現場存在以上2-6項問題的工程,一律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錄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停工整改的工程項目須經區安監站逐項復查合格后方允許復工;復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從嚴處罰。
四、排查時間安排
本次排查自年月日開始至月日結束。排查工作應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一同開展,由區安監站負責組織具體實施并對排查結果進行跟蹤,落實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充分認識我區建筑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強化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根據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按時完成排查工作任務。
(二)各街道城建辦(科)要根據項目管理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對各自轄區范圍內未輸報建手續的工程項目進行排查,并將排查結果于月日前報區建設局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內容認真進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隱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實、檢查細致、嚴格要求。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進行整改。
按照“科學排查、精準治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迅速開展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排查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1.動態掌握全鎮范圍內房屋安全狀況。
2.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3.對危房進行限期治理。
4.強化制度建設,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工作職責
1.各村(社區)負責本轄區房屋的排查治理工作。
2.鎮相關部門、駐鎮單位對接縣直相關部門做好本單位的排查治理工作;配合村(社區)做好本行業排查治理工作。
3.鎮規劃建設分局負責鎮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同時負責對接縣住建局做好全鎮房屋安全鑒定的組織實施。
四、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安排
鎮域范圍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原則上每兩年開展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適時組織排查,具體安排如下:
(一)排查范圍
充分利用歷年排查資料,對前期經過排查的住宅,學校、醫院、菜市場等公共房屋進行再梳理再排查,對未進行專項排查的賓館(酒店)、商場、娛樂場所、宗教活動場所、養老院、洗浴場所等公共房屋及工業建筑重點排查。
(二)排查內容
排查主要內容是:房屋的承重墻體、梁、板、柱等部位有無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或變形,地基基礎是否有沉降變形,房屋是否有明顯傾斜。公共房屋擅自改造(二次裝修)是否涉及到基礎、梁、柱、樓板、墻體等承重結構變動。
鎮政府應充分發揮技術專家或專業技術機構的咨詢服務作用,立足自身,必要時可以從《市房屋安全鑒定技術專家庫》和《市房屋安全鑒定檢測技術服務庫網上中介服務超市》中邀請工程技術專家或專業技術機構參與房屋安全排查工作。
(三)排查時間
1.排查階段(4月20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區)、鎮相關部門根據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保障排查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做好排查記錄(文字、影像資料)。
排查階段使用《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表》(見附件2),并以村(社區)或部門分別按《房屋安全排查匯總表》(見附件3)匯總。對其中房屋安全隱患達到“疑似危房”的,還要以《疑似危險房屋匯總表》(見附件4)進行匯總。
《房屋安全排查匯總表》及《疑似危險房屋匯總表》紙質和電子版在5月30日前報送至鎮規劃建設分局。
2.鑒定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
鎮政府協調配合縣房屋安全鑒定所組織實施全鎮范圍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3.資料整理建檔階段(5月10日至8月1日)
各村(社區)、鎮相關部門應以房屋安全排查為契機,按房屋類型、所屬行業、危房等級、危急程度等類別分級歸檔,建立完善房屋安全檔案。對于經鑒定確認的危險房屋,要實行一房一檔,動態跟蹤,實行危房銷號制度。房屋安全檔案應有紙質和電子版本,達到“真實可靠、可查詢、可追溯”的目的。
五、危險房屋治理工作安排
危險房屋治理工作由鎮政府統一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做好各項工作。
(一)治理方式
危險房屋治理要落實房屋所有人的主體責任和屬地的監管責任,實行一房一策、一房一責,明確治理方式、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D級危房的治理一般采取整體拆除(易造成群死群傷房屋在實施拆除前,應進行動態監測預警)或停止使用等方式,C級危房一般采取維修加固處理或觀察使用等方式。對最危急的存量危房,一時無法拆除,產權人又無其他房屋居住的,鎮政府可調劑公租房進行過渡安置。
(二)存量危險房屋治理安排
鎮政府根據住建部門提供的存量危險房屋臺賬,按照治理要求組織實施;由鎮規劃建設分局填寫《危房治理計劃表》于6月20日前報縣住建局備案。
(三)本次排查發現的危險房屋治理安排
對本次房屋安全排查發現的危險房屋,鎮政府將按照工作職責及治理要求組織實施;由鎮規劃建設分局填寫《危房治理計劃表》于9月30日前報縣住建局備案。
存量危房和本次排查發現的危房原則上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危險房屋治理完成前,鎮規劃建設分局、各村(社區)、相關部門將進行動態監測預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嚴防發生倒塌傷人事故。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分管同志任組長,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規劃建設分局,統籌調度全鎮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落實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充分認識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成立相應組織,制定實施計劃。
2.保障工作經費
所需費用由鎮政府協調解決。
3.加強技術指導和工作宣傳
鎮規劃建設分局負責本次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對接縣住建局加強對房屋鑒定工作的監督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充分采取報刊、網站、電視等媒體對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宣傳,以擴大排查的影響力和提升群眾的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