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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推動安全質量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截止2020年3月初,項目部共編制37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保證施工過程安全質量控制有據可依;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工作的管理,并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落實整改工作。
2、加強進場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的管理工作。按照2019年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對進場人員安全教育采用“一人一檔”綜合管理模式,確保作業人員教育學時達標,培訓考核合格,2019年度項目安質部組織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包括三級安全教育、季節性安全教育等)共127次,累計教育人數1452人.次。
3、加強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照“一機一檔”要求做好設備臺賬管理工作,確保機械設備證件齊全,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做好設備的安全檢查、維修保養工作,確保設備運行可靠。項目部定期開展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對隧道儲氣罐等特種設備標定情況及操作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
4、定期開展安全質量檢查工作,及時消除現場質量安全隱患。2019年度項目部共組織了52次安全巡查,下發了52份安全質量檢查整改單;響應上級單位要求開展各類安全專項檢查活動,如6月份高處作業專項檢查、7月份鄰近既有線專項檢查以及11月份臨時用電專項檢查等,進一步消除現場質量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可控。
5、定期組織召開月度安全質量工作例會,部署本月及次月質量安全重點工作等。2019年度共召開12次安質例會,例會內容由安質部負責記錄,形成書面文件并歸檔保存。
6、做好風險隱患的辨識和研判。項目部嚴格執行《安全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實施辦法》,結合施工進度,對照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LEC)和失效模式效果分析法(FMEA),由項目安全總監組織安質、工程部集中研判和識別存在的各項風險,制定嚴密的預防措施;安質部每月對全線高風險工點進行風險提示,提醒和督促相關施工隊做好風險應對措施。
7、做好雨季施工“三防”工作。針對XXXXXX等防洪重點地段,臺風“利奇馬”、“米娜”期間項目部密切關注氣象信息,加強應急值守與物資儲備,及時落實現場“三防”措施,強化應急管理和聯勤聯動,確保施工現場安全度汛。。
8、做好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重點加強宿舍、倉庫等電氣線路檢查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控,落實消防器材配備,強化電焊工等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加強過程消防檢查,確保消防安全可控。
9、重點加強宿舍、倉庫等電氣線路檢查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控,落實消防器材配備,強化電焊工等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加強過程消防檢查,確保消防安全可控。
10、做好領導帶班制度落實工作。項目部編制了領導帶班制度,采取現場巡視、現場蹲點及夜間施工巡查三種方式對項目部各施工階段的重難點工程、危大工程進行領導帶班作業。
11、積極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活動。4月底通過張貼海報加強對隧道作業、電焊作業等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職業病防治教育;6月份圍繞“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主題,開展安全月活動 ,通過安全應急演練、安全月宣誓簽字、標準化施工現場觀摩以及安全生產知識有獎競答等方式,增強參建人員的安全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促進安全生產水平提升和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9月份組織質量技術知識培訓,強化質量理念,切實提高現場技術人員與施工人員業務能力與現場管理水平。
二、2020年安全質量管控措施
1.工程線運輸和施工安全管理。遵循“行車不施工,施工不行車”原則,對標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工程線運輸和施工安全管理辦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項培訓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線施工作業;施工作業時駐站聯絡員、防護員必須在崗,保持聯系暢通,嚴禁脫崗、離崗;嚴格按要求上報施工計劃,不得無計劃、超計劃、超范圍施工;嚴禁未經檢驗合格的車輛、未經批準的改拼裝車輛和自制小平車上道;各類物料、機具、設備與工程線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物料、機具、設備侵限占道;各類停留運輸設備必須采取可靠的制動措施,嚴禁停留設備不設置防溜逸措施;道岔應統一由鋪架單位管理,嚴禁私自扳動道岔。
2.鄰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強化施工計劃管理,專人超前上報計劃,嚴格按照審批計劃組織施工,嚴禁超計劃、超范圍施工;加強作業防護管理,機械設備落實“一人一機”防護制度,高大設備必須設置防風固定措施,杜絕機械設備侵限現象發生;加強永康南站場改造施工安全管理,重點突出施工方案審查、施工登銷記、現場把關等關鍵環節管控,確保施工安全有序受控。
3.臨時設施拆除安全管理。重點加強拌合站、鋼筋加工場、人員臨時駐地等臨時設施拆除管理,無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不得進行拆除作業,合理安排拆除順序,完善現場警戒防護措施,嚴禁野蠻、盲目拆除作業;特種設備(儲氣罐)拆除作業必須由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拆除作業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方案進行拆除作業。
4.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切實做好火工品使用安全管理,認真開展超前地質預報和監控量測,嚴格設計開挖工法和支護措施落實,嚴禁安全步距超標、初支滯后、監控量測數據造假或頻次不足等現象發生;加強隧道缺陷整治安全管理工作,整治臺架必須經過設計驗算合格后方可啟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交底,高處作業必須落實臨邊防護。
5.橋面系施工安全管理。加強聲屏障基礎施工方案落實管理, 高處作業臨邊防護和人員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等必須按方案要求設置到位;加強濕接縫、鋼橫梁、聲屏障、防護欄桿、預應力孔道等跨線跨路施工管理,安排專人指揮、防護,切實做好現場警戒工作,未及時施工部位要做好臨時封閉管理。
6.季節性施工安全管理。加強汛期、雨季、臺風等極端惡劣天氣下的安全生產工作,強化高溫、暴雨、大風等的安全風險提示、預警報警、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惡劣天氣來臨前做好隱患排查工作,高大臨時設施做好防雷和加固措施,提前儲備好各類應急物資,全面落實“三防”各項工作責任,除大隱患、防大事故。
7.質量安全紅線管理。繼續加強學習鐵總紅線管理規定,提高現場紅線識別能力;落實質量安全紅線隱患排查治理,繼續完善專項問題庫,切實提升質量安全紅線管理水平。
(2020年)
2020年以來,大柳行金礦在金創集團公司的領導和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集團、事業部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和要求,堅定“雙零”目標不動搖,不斷提高責任意識、管理意識、執行意識、創新意識和進取意識,深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綠色礦山建設,不斷提高機械化、自動化使用水平,開展“三廢”達標治理、標準化巷道改造等各類專項活動,同時,全力以赴推進奄口礦區安全設施建設,補充完善各類基礎資料,為安全驗收打好基礎。為了不斷總結經驗,查缺補漏,更好地做好下步安全工作,現將2020年安全環保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總結如下: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層層落實責任 夯實安全基礎
1.責任指標完成情況:
1-12月份,生產安全責任工亡事故為零,突發環境事件為零,重大設備和交通事故為零,實現了安全環保雙零目標。
2.管理指標完成情況:
(1)管理體系方面:安全、環保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環保、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配備齊全,并根據情況變化對設立及人員配備文件進行更新下發。
(2)基礎管理方面:及時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上級單位規章制度、生產工藝等變化對規章制度、責任制、操作規程等進行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對安全環保責任狀進行了分解簽訂,共簽訂責任狀463份,簽狀率100%。
(3)安全會議方面:每月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工作會議,均留存會議記錄。
(4)教育培訓方面:2020年1月份制定下發了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五類關鍵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率達到100%。1-12月份根據培訓計劃組織了各類安全環保培訓,累計培訓6127人次(外委施工2215人次)。組織參加煙臺黃金技校各類安全培訓班203人次。
(5)安全檢查方面:嚴格落實安全檢查制度,每月組織一次全礦安全環保大檢查,1-12月份累計查處隱患1256條,罰款16余萬元,安全獎勵15萬元。
(6)較大隱患整改方面:“較大隱患整改”指標中,“進一步摸清礦山周邊不明區域水文地質資料”,該項目內容暫時無法開展相應工作;土屋尾礦庫后期壩坡比問題暫時未徹底解決,按照當前筑壩方式,待達到設計壩高時,后期壩總坡比可達到1:3.5,但仍達不到設計要求值1:4.0。
(7)專項整治方面:根據集團要求編制了局部通風專項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目前正在與山東科技大學合作開展巖石質量分級及支護措施方面的研究,支護設計隨采掘工程設計一起設計、一起會簽、一起施工和驗收,截止2020年12月份,支護投入355.3895萬元;2020年新增電瓶車2.5T2臺,鏟運機3臺,扒渣機2臺,現保有鏟運機22臺,電機車5臺,電瓶車15臺,扒裝機20臺;裝運作業機械化率達到95%以上。根據集團要求編制了局部通風專項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積極開展采掘工程頂幫支護再治理活動,對以前的支護欠賬進行補賬,自6月以來沒有產生新的欠賬。
(8)安全環保投入方面:1-12月份安全投入完成形象進度1266.18萬元,完成全年投資計劃的153.85%,環保投入完成形象進度284.1萬元,完成全年投資計劃的100.39%。
(9)安全環保科技創新方面:暫無創新項目。
(10)“三同時”手續辦理方面:
奄口礦區改擴建項目進入試運行與整改階段,預計明年6月底驗收。7月份,完成了燕山礦區建設項目環保設施驗收,經過專家審查,已在網上錄入相關登記信息。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非營業性)順利延續。
(11)“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方面:
不斷完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并有效運行,5月份燕山礦區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通過了省應急管理廳組織的評估認定。9月份,重新對土屋尾礦庫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與運行情況進行了評估,并在平臺上公示。
(12)綠色礦山建設方面: 燕山礦區綠色礦山建設第三方評估分數955分,實地核查評估975分,因為生態紅線原因,未進入綠色礦山名錄。奄口礦區將在取得安全許可證后,立即著手準備綠色礦山建設評估工作,2020年在地面硬化、綠化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
(13)生態環保方面:
“三廢”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固廢綜合處置率達100%在礦部建立了符合環保要求的危險廢物儲存間。4月21日,取得排污許可登記回執,有效期至2025年4月20日。
(14)領導下井帶班方面: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下井帶班制度,建立了領導干部下井帶班記錄臺賬。1-12月份主要負責人累計下井24次,安全總監下井帶班48次。
(15)職業衛生方面:
健全完善職業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對全礦所有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員建立了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共建立完善了304份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含離退休人員);每月定期對井下作業面進行粉塵濃度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2020年8月委托淄博圓通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對職業危害因素進行了年度檢測,各項指標正常。9月下旬委托山東黃金職防院對全礦所有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健康查體,共317人次;組織外委施工單位人員體檢570人次,接害人員體檢全覆蓋。
(16)標準化建設方面:958豎井7中、10中開展了標準化巷道建設,現已完成,并通過了煙臺事業部的初步查驗,下步將參加集團內部評比。同時,事業部也檢查了958提升班組、選礦廠車間等“雙體系”示范班組(車間)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12月27-28日,組織專家對燕山礦區安全標準化管理系統運行情況進行了評審,最終得分84.1分,符合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標準。目前完成了選廠、尾礦庫安全標準化自評報告,近期將提交煙臺市應急局,審核通過后報至省應急廳待組織評審。
(17)應急救援方面: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去年9月修訂一次應急預案,由于新的《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已下發,在2020年11月份組織應急預案修訂,正在組織備案。
在礦部和尾礦庫設置有應急物資庫,各分礦在倉庫內儲存有應急物資,定期對應急物資庫內的應急物資進行盤點和檢查,及時進行維護和補充。
2020年1月進行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留有培訓記錄;于六月份組織奄口礦區突水應急救援演練,定期進行演練,留有演練記錄,演練采取現場演練和桌面演練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8)行政處罰方面:1-12月份,未受到國家和地方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及衛生部門的行政處罰。
(二)深入開展礦井通風和頂板支護專項治理
一是對通風系統進行梳理,對一些廢舊巷道和采場出礦穿進行封堵,降低風流紊亂狀況。二是對局部通風狀況進行摸排,建立通風設備設施臺賬。三是購置了風速、溫度檢測儀器,定期對井下通風情況和溫濕度等參數進行測量,建立了檢測臺賬。四是專門對局部通風進行設計,計算作業面需風量,合理選擇風機型號和安裝位置。五是在巷道規格允許的情況下對距離較長的掘進巷道更換大功率風機,用直徑600mm風筒代替原來400mm風筒,增加通風量。至2020年12月,大柳行金礦正常運行的主扇風機2臺;輔扇6臺;局扇16臺,通風狀況得到有效改善。
2020年6月份開始,按照集團關于開展《關于開展頂幫支護再治理活動的通知》要求,開展了采掘工程頂幫支護再治理專項活動,一是對以前的采掘工程進行全面梳理,列出欠賬清單,制定補欠計劃,根據計劃進行補充支護,填補欠賬。二是完善支護設計,支護作業必須與工程設計同時設計、同時會簽、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并及時工程巖石變化調整支護設計。三是根據每月根據生產作業計劃,制定支護計劃,嚴格按照支護設計和支護計劃對采掘頂幫進行支護作業。四是完善支護臺賬,每月末各分礦將支護臺賬報送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生產部,將匯總后形成全礦當月的支護臺賬。截止至2020年12月份,全年累計完成錨桿支護22720根;網片14943㎡,穿帶2835條,噴漿185.768m3,澆筑182.87m3,投入資金309萬余元,保證了采掘工程頂幫安全。
(三)豐富多樣,廣泛深入開展安全月活動
6月份,按照集團、事業部及金創公司安全月活動方案要求,結合我礦實際,制訂了《大柳行金礦安全月活動方案》,召開了動員會,發動全員大力開展安全月活動,宣揚“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的活動主題與安全理念。期間,我們開展了教育培訓、張貼懸掛宣傳資料、安全演講比賽、安全大檢查大整改、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安全無小事建言獻策等各種活動,取得了較好效果。預案演練過程中,蓬萊市副市長及應急、國土部門等主要領導親臨現場指導、點評,在給予充分肯定的同時,提出了演練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與建議。
(四)強化汛期隱患排查與治理
1.礦部成立了防治水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項檢查小組,研究制訂全礦防治水方案及防透水預防措施,檢查、指導、督促全礦防治水工作。
2.汛期前,分管設備領導組織機電技術人員對全礦井下排水設備、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公示,責令責任單位按規程要求限期整改,確保排水系統正常運行,滿足排水需求。同時,委托淄博鴻德安全檢測有限公司對各礦井50余臺水泵進行了定期檢測,針對檢測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
3.制訂下發了《探放水管理規定》和《關于開展水害防治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井下采掘作業面必須配備探放水設備設施,嚴格按照設計施工超前探水眼,保持水溝暢通,通訊完好,防堵水材料配備到位。
4.安全、保衛部組織人員對地表廢棄井進行了一次拉網式巡查,發現一處封堵一處,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
5.安全、生產技術人員對井下空區、廢川、廢巷進行了排查,特別是與其他礦山礦井的貫通情況進行了詳細排查,及時充填、封堵,防止積水。
(五)定期全面開展設備設施檢驗檢測工作
3月份,委托檢測提升機(絞車)16臺、防墜器13臺;5月份,委托檢測排水泵52臺、空壓機25臺;11月份,委托檢測罐籠18臺,對空壓機儲氣罐進行了全面檢驗檢測與壓力試驗,對燕山、奄口礦區通風系統進行定期檢測與鑒定。提升鋼絲繩在更換懸掛前均進行了檢測試驗。
(六)加強尾礦庫現場安全管理
土屋尾礦庫已堆筑11級后期子壩,安全運行8年。今年在十級子壩設置了壩體浸潤線人工難測設施和干灘長度、坡度在線監測設施,進一步加強對尾礦庫壩體運行情況進行日常、實時監測,確保尾礦庫安全運行。
(七)切實做好冬季“四防”防范工作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6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近幾年來,我國執行改革、開放政策,建筑業蓬勃發展,高層建筑日益增多,其平面布局結構類型復雜多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不斷涌現,建筑施工技術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新的施工規范、標準和各省、市地方法規已頒布執行。建筑施工現場的作業環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存在著不安全的因素較多,屬于事故多發的作業現場。
一、建筑企業的施工特點
建筑企業不同于其他的行業,建筑產品具有一定的固定性,但施工的流動性卻較大,同時,建筑施工多數在露天環境下進行,外界環境對施工的影響較大,同時施工中高空作業較多,這種作業方式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性會帶來較大的威脅;同時,建筑施工中勞動強度較大,許多地方都需要手機進行作用,對施工人員的體力是個不小的挑戰,在長時間的高強度勞動下,施工人員在操作上很難避免失誤的發生,從而引發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中,多數時候都是多工種交叉進行作業的,這時如果管理不好,各工種之間沒有形成良好的協調性,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現狀
受傳統施工管理習慣影響,我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存在諸多的問題。首先,企業經營者為了減少安全設施投資多將老舊設施超期使用,造成了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同時,由于缺乏足夠的安全監察人員,施工過程中高空作業、電力及設備操作中也存在著諸多的安全隱患。加上建筑施工人員多為外地打工人員、缺乏足夠的安全培訓及安全意識,也是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為了改善這一局面,提高我國建筑施工行業安全意識,現代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必須加快相應對策的制定與實施。以此促進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促進我國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對策
1、實施具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針對不同的項目、不同的環節等對工人進行安全培訓,成功的施工應該具備很強的靈活性和獨創性,能夠適應不同類型的項目。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必須為項目的實施制定一個具體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在這個計劃當中應針對各種施工環節對管理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在培訓過程中,還應討論包括產品質量、施工方法以及現場安全與健康措施在內的一些具體事情,同時針對不同管理層次的人員,培訓的要點和方法也應不同。比如,對于基層的普通工作人員接受的培訓,應是通俗易懂,實用的,具體的;對于接觸較大風險的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其工作性質進行特殊的、專業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對于較高管理層的人員接受的培訓,則應針對政策法規、管理方法和管理觀念而進行。
2、做好施工材料機具設備的管理
安全設施包括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和物料、施工用電防護觸電等安全裝置和設施、消防器材和設施、施工機構限位保險、過載保護、避雷等安全裝置;檢測設備包括用于力矩、厚度、長度、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噪聲等檢測的工具和儀器;防護用品包括絕緣手套、絕緣鞋、防護面罩。在施工過程中還應加強操作人員安全意識樹立以及防護網等基礎設施的檢查。為了避免設備操作中非專職人員操作設備造成的安全事故,現代建筑工程施工中還要加強設備操作的監控。嚴禁非設備操作人員接觸設備,同時注重設備防護設施是否完好。
3、加強臨時用電和高空作業的管理
在現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臨電管理、高空作業安全管理、設備操作管理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為了確保施工用電的安全,在工程中標后的現場規劃中即應開始臨電變電箱、臨電線路架設以及使用點設置等工作。通過臨電安全管理避免火災、觸電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考慮點在高層建筑施工中高空作業人員安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應注重“四口”、“五臨邊”的安全設施設置及檢查。有專職人員對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及抽檢,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了減少高空追物造成的安全事故。
4、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管理
建筑工地與一般廠、礦企業的火災危險性有所不同。因此,必須采取針對性的消防措施,切不可疏忽和掉以輕心。防火的基本要求在于編制施工現場安全方案時,應有消防要求。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之間的間距要求要符合防火規定,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宿舍盡可能搭建在離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壓架空電線下面,應和高壓架空線路有安全距離,工棚頂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100人,每25人要有一個可靠、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少于1.2M.同時必須外開。爆炸事故不僅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而且還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5、加強安全技術管理
所有土木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對大型特殊工程要編列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土方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砌筑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也要編列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方案:針對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藝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也要制定相應的技術方案;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具體明確,主要針對分部分項工程中可能對施工人員帶來危險的因素來編寫;在分包商進場時,要求總承包商對分包商進行安全總交底等。
6、強化現場安全監督檢查
做好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建設過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參建單位及時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消除危險源。針對監督員在工程監督中監督工程量大、范圍廣,只能對工程安全生產實施宏觀監控的特點,監督人員應認真總結各類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經驗,按不同工程的特點分析危險源,根據現行建設工程管理法規、技術標準、規范及各地區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制訂有針對性的監管預案,以確保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各項安全工作的順利展開。
7、加強施工中的事故預防與補救
加強施工安全要做到“預防為主”、“補救為輔”。“預防為主”是現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它也貫穿于建筑施工的全過程。對生產過程做到實時監控,提前排除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潛在的危險,找出安全隱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發生或將事故傷害和損失降至最小程度。特別需要的是要督促施工過程中對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狀況,加強日常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排除隱患。“補救為輔”是要徹底消除已出現的安全事故對產品生產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應從兩個方面進行,一方面督促企業(項目)完善安全管理體制,另一方面用技術上有效、經濟上可行的措施消滅隱患,排除產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彌補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結語
總而言之,安全施工是建筑領域中的頭等大事,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有助于企業的快速發展和進步。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離不開企業的安全管理,有效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不僅涉及到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材料和機械設備的質量把關,而且還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在此期間積極做好安全施工的技術性工作。要確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就應不斷總結、不斷探索,切實地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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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達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要求各級政府、政府各有關部門中各級領導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的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市局機關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 指導思想和崗位安全責任制考核六項原則
(一)安全責任制的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本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在局機關全面推行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崗位職責,堅決遏制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交通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安全責任制考核六項原則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系統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的原則;
2、其他各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的原則;
3、誰未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論誰負責的原則;
4、誰審核、審批、發證,誰檢測、審驗簽字蓋章誰負責的原則;
5、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6、安全責任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二、局長(兼安委會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交通局局長(兼安委會主任)為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總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齊專職管理員,并確保每年不低于30萬無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全系統各級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企事業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一崗雙責制落實情況。
5、負責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或安全專題會議,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的重大問題,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動,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產險情及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負責督導各級各單位對重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實行安全“三同時”。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管理)評估(評價)和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獎罰兌現。
8、組織對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和發生特大事故及時匯報制度。
三、市局領導干部崗位安全職責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局直企事業單位及貧乏的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糾正在生產過程或行業監管中失職和嚴重違章行為。
3、受局長委托主持召開局安委會會議或交通系統安全例會,專項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的較大問題,組織開展安全重大活動。
4、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標準、辦法、安全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5、組織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專項活動,進行安全工作考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6、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督導有關科處室進行專項“治理整頓”,監督完成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的整改。
7、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系統內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8、督導市局各科處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9、凡全市交通系統發生的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市局特大生產險情及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市局應急預案),受局長委托或帶領分管科處室負責人前往處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二)分管交通專業管理處室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中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所分管的專業管理處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糾正分管的專業安全監督管理中違章和失職行為。
3、負責召開分管處室安全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和監管形勢,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4、組織制定、修訂分管處室的安全監管規章制度、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5、督導分管的專業處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6、按市局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要求或根據工作需要,帶領分管處室進行安全大檢查,督導有關科室和單位對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及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7、所分管的業務單位發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分管處室負責人帶隊前往救援和處理。
8、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點(意見)”,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養護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規范、制度,及時糾正公路部門嚴重的安全違章和失職行為。
3、會同市公路局局長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或公路部門安全專項會議,分析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監管中的較大問題,部署開展安全重大或專項活動。
4、協助市公路局局長制定、修訂和審批市公路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
5、督導全市公路系統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人員,落實安全專項經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安全培訓、教育及檢查制度。
6、督導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級下達給公路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統內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廠務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并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督導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記錄、報表、臺帳和文件檔案資料。
8、凡全市公路系統發生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督導公路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求援處理預案”,帶領分管科室負責人協助公路部門負責人前往求援和處理。
9、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點(意見)”,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四)分管黨群工作的局領導(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黨群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政工科、工會等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及時配齊安全科(處)長、安辦主任和安全業務技術人員。
3、對局直企事業單位職工,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教育,監督檢查基層單位勞保用品的質量和定額及時配發,監督檢查職工勞動環境、作業條件等情況。
4、對局機關和局直企事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三同時”安全監督。
5、以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凡發生特大責任事故的一律實任“一票否決制”,并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實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
6、督導企業認真落實國家勞保方針、政策和制度,維護職工的僉權益。
7、督導黨群部門認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監督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8、凡局直單位發生一次4人以上因勞動衛生、環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工會主席前往救援和處理。
(五)分管稽查、局辦公室、計財、法規科的各有關局領導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好管業務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分管的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管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查處在道路交通運輸中超員超交通違章和執法檢查中的失職行為。
3、負責組織制定完善機關(宿舍)安全用電、消防、小汽車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機關鍋爐房、汽修場所、倉庫、檔案室、通信機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對機關基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的資質把關,簽訂相關安全合同,落實安全“三同時”規定。
4、對市局出臺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從有關法律法規角度進行質量把關,對機關各行業管理處室安全監管、交通安全執法提供法律指導和監督。
5、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規和規定,足額保證安全專項經費的投入。認真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金、風險抵押金的繳納和獎罰兌現。
6、督導交通稽查支隊和分管科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工作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7、凡全市交通系統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或機關及家屬院發生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科室負責人前往救援和處理,并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處理等項工作。
(六)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企業(單位)新、改、擴建工程項目進行“三同時”安全監督,并依法行使工會組織的建議權。
4、凡局直單位發生職工一次4人以上因勞動衛生、作業環境問題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同有關局領導或帶隊前往救援處理。
5、參與重特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時,有權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機關各科、處、室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安全科技科科長(兼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向局長、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并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接受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對本系統的安全負有指導、監督和考核的責任。
3、組織、聯絡、協調和安排局安委會各成員(科、處、室)完成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和局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并按時向局安委會、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負責起草市局或安委會有關安全監管制度、標準、規定、辦法、意見、報告和指導性安全文件。
5、協助分管局長做好安全宣傳教育等重大活動、會議的組織、協調、聯絡和承辦工作,并負責起草局主要領導在全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及市局安全總結、考核資料。
6、負責帶領市局專家組成員對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管理評價、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監管考評工作,并及時向市局和上級有關部門提報考評情況資料。
7、負責對基層安全科、處長、分管負責人等有關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和全系統安全研討、安全專項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實施、總結、借鑒,推廣先進經驗。
8、負責匯總統計全系統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結合上級要求,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措施。
9、負責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文件檔案資料。
10、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大檢查,做到有方案、有實施、有總結匯報。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簽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單)》,督導責任單位(部門)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廠務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局長或分管局長前往處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關部門要求,參與系統內外重特大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二)局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向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所管理的人員、設施、設備車輛安全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廳、市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局學中政會議涉及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的會議記錄,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會議、檢查、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檔案資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對機關辦公樓、通信設施、鍋爐房、配電室、車輛保修場所、檔案庫、倉庫和機關宿舍區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車輛、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到人,認真進行考核獎懲,預防機關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5、遇有局機關安全事故,協助分管局長及時處理;遇有交通系統特大險情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積極協助局長、副局長做好通信聯絡、后勤保障和機關秩序穩定工作。
(三)市運管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審批運政許可證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交通系統運政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有指導、監、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定期召開本部門安委會(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或道路交通“春節”、“五一”、“十一”重大節假日前或上級臨時交辦任務前的專向會議,制定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部署、組織實施好安全運輸等重大活動。
4、負責起草、修訂運管處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業務管理規定和指導性安全文件,內部實行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各類運輸業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審查,嚴把各種營運車輛“市場準入關”,對各汽車客運站實行“安全監督”,積極構建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6、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化學危險品運輸”、“客、貨運輸”等專項治理整頓,督導按期完成本部門、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問題的整改。
7、負責匯總統計全市交通運輸企業和城市出租車及行業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按要求上報專項安全工作總結,并強化行業安全監管的措施。
8、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安辦)安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9、負責本部門人員、設施、設備、車輛的安全管理,責任到科室和人員,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分管局長或受局領導委托帶隊前往救援處理。工作需要,參與本系統內重特大道路行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市航管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市政府和局長、分管副局長、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審批許可證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水上航政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有指導、監管、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負責起草、修訂航管處水上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標準、辦法、規定和指導性文件。實行縱到底、橫到邊水上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
4、定期召開本部門和水上交通安全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方案,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等重大活動。
5、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章,指導基層港監部門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嚴把船員適任關、船舶技術狀況關、浮橋質量和承載關。
6、定期組織開展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大檢查,督導航運和浮橋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門、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問題的整改。
7、負責匯總、統計全市水上(包括浮橋、碼頭)航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專項工作總結匯報,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措施。
8、負責指導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監管部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文件檔案資料。
9、負責本部門車輛、設備、設施和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到人,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應急救援預案”,隨分管副局長或受局領導委托帶隊前往救援處理。工作需要,參與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交通稽查支隊隊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負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監管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交通各級稽查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有指導、監管、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負責起草、修訂交通稽查部門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內部實行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4、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管理、稽查規定,對全市交通機動車違章和超員超限及黑車、黑線、黑班、黑戶進行查處,并按要求及時匯總、統計上報交通稽查專項工作總結、報表等。
5、定期召開本部門交通稽查安全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勢,及時解決在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按上級要求,開展“治超打黑”專項治理整頓等重大活動,積極構建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有關文件檔案資料。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設施的安全負責,預防種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7、遇有交通系統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按局領導要求,積極參與救援處理。
(六)駕培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把機動車駕駛員“考核、頒證關”。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駕駛常識,并按要求認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培訓,未參訓或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頒發“從業人員資格證”。
3、負責起草、修訂駕培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健全駕駛員培訓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有關文件、檔案資料,并按要求匯總、統計上報駕培報表、資料和專項工作總結。
4、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七)維修行業管理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全市交通機動車檢測站和汽車修理廠家資質負責。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監管的規定,起草、修訂有關維修行業管理、機動車檢測站指導性文件,嚴把“資質審查關”和“機動車技術性能檢測關”。
3、負責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維修處(所)行業安全監管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和有齊全完整、符合資質審查條件的(包括安全條件)檔案資料。
4、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并按要求匯總、統計上報維管檢測有關報表資料和專項工作總結。
(八)規劃基建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審查(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本科室業務管理的工程安全監管負責。
2、積極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督導新建、改建、擴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項目實行安全“三同時”,健全安全監督管理必備的記錄、臺賬、文件及檔案資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統計上報。
3、對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養護、運營方面發生特大險情或事故時,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局長或分管局長前往求援和處理。
(九)政工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局直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勞動保護、職工教育培訓及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工作負有安全監督的責任。
2、積極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章制度,審報審批干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制定、修訂市局勞動保護管理規定和指導性文件,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對局機關有關科、處室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審查把關,確保質量,配齊人員。
4、按照局黨委決定,對發生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部門、會同有關科室,實行“一票否決”,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5、凡局直單位發生一次4人以上因環保、職業衛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分管領導前往救援和處理。
(十)財審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局長、分管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市局專設安全基金、活動經費和上級安全獎勵金負有資金保證和財務監管的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萬元安全經費,用于安全責任制獎罰兌現、先進表彰獎勵、安全教育培訓、召開會議、開展專項宣教活動以及局安辦專項通訊辦公設備配備等,做到專款專用。
3、負責與局每年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羽的單位、部門、個人安全風險抵押的繳納和對上一年度的安全責任書考評后的獎罰兌現。
4、凡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機關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積極協助有關科處室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法規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對市局制定出臺的安全管理規章、辦法、標準從國家法律法規的角度進行質量把關。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監管規定,起草、修訂有關交通執法文件,審核頌發有關證件和安全執法標志服。
3、監督、指導全系統交通執法和會同安辦共同做好安全執法檢查。